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新编五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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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实验室安全事 故,保障广大师生身心健康,优化学校环境,保证教学、科研活动 的正常进行,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高等学校消防 安全管理规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放射性同位素 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 本制度。第二条实验室是指全校开展实验活动的场所。实验室安全工作 是保障学校教学、科研工作平稳运行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实验室 准入制度与项目安全审核制度建设、实验室内务管理、危险化学品 的安全管理、生物安全管理、辐射安全管理、实验废弃物安全管理、 仪器设备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水电安全管理、安

2、全设施管理、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以及环境安全管理等多方面的工作。创建安全、 卫生的实验室工作环境是各院系、直属单位、实验室、各级领导以 及广大师生员工的共同责任和义务。所有在我校管理范围内的实验 室均适用于本制度。第三条实验室安全管理实行学校、院系、实验室三级管理体制。第四条学校设立“XX大学实验室环境与安全管理委员会”, 主任由主管校领导担任,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部分院系主 要责任人组成。其职责主要为:(一)领导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工作,审议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划及各项管理制度;(一)本管理规定所称特种设备是指我校实验室涉及生命财产 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起重

3、机械等。(二)使用单位应当根据特种设备的使用状况,落实专(兼) 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整理、登记并妥善保管随机文件和资料,建 立安全技术档案;组织做好设备的安装、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检验 工作;落实国家和学校的相关规定,确保特种设备的管理与使用规 范、安全。(三)实验室在从事涉及压力容器、电工、焊接、振动、噪声、 高温、高压、辐射、强光闪烁、细菌疫苗及放射性物质的操作和实 验时,要严格制定相关操作规程,采取相应的劳动保护措施。(四)各实验室应制定特种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按照安 全操作规程使用特种设备,并做好使用记录。特种设备使用中发现 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及时进行检修。(五)易燃气体钢瓶

4、与助燃气体钢瓶不得混合放置。易燃气体 及有毒气体钢瓶必须安放在通风良好且配备泄漏监测装置的场所。 各种气体钢瓶应竖直放置,并采取防止倾倒措施。(六)气体钢瓶使用时要防止气体外泄;瓶内气体不得用尽, 必须留存有安全余压;使用完毕及时关闭总阀门。经常检查易燃气 体管道、接头、开关及器具是否有泄漏,随时排除安全隐患。具体 细则请遵照XX大学实验室气体钢瓶管理规定执行。第二十五条学校、院系、实验室须建立实验室安全与卫生检查 制度,经常组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和督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管理制度及责任制的落实、操作规程与工作档案的完善、危险物品 管理台账、安全设施配备、安全培训、应急预案、实验室技术安全

5、隐患与整改等。第二十六条各单位应建立实验室安全与卫生管理检查台账,记 录每次检查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进行梳理,分清责任并积极 整改。发现严重安全隐患或一时无法解决的安全隐患,须及时向所 在院系、保卫处、XX管理处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不报 或拖延上报,隐瞒不报者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第二十七条X X管理处负责对全校实验室安全工作进行指导、 监督和检查。被检查单位必须主动配合。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学校规章制度和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实验室,X X管理处将予以网 上通报或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对于拒不整改或出 现严重问题的实验室,学校将进行严肃处理,直至整改完成。第二十八条发生实

6、验室技术安全事故时,实验室及所在院系应 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做好应急处置工作,防止事态扩大和蔓延, 同时报告学校相关部门,不得瞒报、谎报或延报,对瞒报、延报的 单位和个人,学校将进行追责,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第二十九条发生实验室技术安全事故后,所在院系应当配合相 关职能部门进行调查,查明原因,将事故调查报告及整改措施提交X X大学实验室环境与安全管理委员会。第三十条实验室环境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对实验室技术安全事故责任进行确认,并提出处理意见上报学校。学校将依据相应条例进 行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一、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按 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

7、则,建立以实验室负责人为主体的安全 责任制和各种安全制度,加强安全管理。二、严格遵守学校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对进入实验室的 师生开展安全教育,切实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三、严格遵守环境保护的相关规定,妥善处理废气、废液、废 物,不得随意排放。四、实验室要保持文明整洁,仪器设备、材料、工具等物品摆 放整齐,布局合理。不准存放与实验工作无关的一切物品,保障安 全通道畅通。五、实验员、科研人员、学生做实验时,根据需要,正确穿戴、 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六、实验室应制定防火、防爆、防盗、防放射性污染、防事故 等方面安全预案,落实安全措施,并定期检查。用电必须保证安全, 严禁乱接乱拉电线。七、对剧毒、放射

8、性物品及其他危险品,必须指定专人管理, 做到“四无一保”(无被盗、无事故、无丢失、无违章、保安全) 和“五双”(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把锁、双本帐), 危险品管理人和使用人必须掌握有关安全知识,严格履行领用手续, 剩余物品及时交还,对废弃物妥善处理。八、实验开始前,指导教师要讲清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 操作过程中,指导教师不得擅离现场。具有危险性的实验,须有两 人以上在场方可操作。九、实验结束后,必须关闭实验室电源(确因特殊需要不能关 闭的必须做好安全防范)、水源、气源、门窗等。十、对于违反安全规定造成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的 责任。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实验室安全管理工

9、作是确保实验室教学、科研工作正常进行的 前提保证,为了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全校师生员工的人 身和财产安全,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的相关规定,特 制定本制度。第一条各实验室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根据各实验室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并应悬挂公示。第二条各实验室应设有兼职的安全员,负责本实验室的安全工 作。安全员应经过培训,具备一定的安全知识和技能。第三条对首次进行实验操作的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在掌握各项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和基本知识,熟悉各项操作规程后, 方可开始实验操作。第四条实验室应积极宣传、普及一般急救知识和技能,如:烧 伤、

10、创伤、中毒、触电等急救处理制度。实验室应定期进行安全检 查,形成制度,积极表彰先进,严肃查处事故。第五条实验室发生安全事故时,应采取积极有效的应急措施, 及时处理,防止事故扩大蔓延,同时应及时上报,不得隐瞒事实真 相。第六条实验室在承揽校外教学、科研、实验任务时,应明确安 全责任。第七条实验室内的仪器设备、材料、工具等物品要摆放整齐, 布局合理。各实验室应及时清理废旧物品,不堆放与实验室工作无 关的物品,保证安全通道畅通,严格做到四防、四关、一查(防火、 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关门、窗、水、气;查仪器设备)。第八条实验室防火工作应以防为主,了解各类有关易燃易爆知 识及消防知识,严格杜绝火灾

11、隐患。第九条实验室要加强安全用电管理,不得擅自改装、拆修电器 设施;不得乱接乱拉电线,实验室内不得有裸露的电线头;电源开 关箱内不得堆放物品,以免触电或燃烧;使用高压动力电时,应穿 戴绝缘胶鞋和手套,或用安全杆操作;有人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 源,或用绝缘物体将电线与人体分离后,再实施抢救。第十条实验室在使用易燃、易爆、剧毒及细菌疫苗等危险品时, 要严格按相关管理规定使用和保管,同时要有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 并作好详细记录。实验室剧毒物品管理工作的具体细则详见XX 大学关于剧毒物品的管理规定。第十一条实验室在使用放射性物质时应避免放射性物质进入体 内和污染身体;尽量减少人体接受外部辐射的计量;尽

12、量减少放射 性物质扩散造成的危害;对放射性废物要储存在专用污物筒中并定 期按规定处理。第十二条实验室在涉及压力容器、电工、焊接、振动、噪声、 高温、高压、辐射、强光闪烁、细菌疫苗及放射性物质的操作和实 验时,要严格制定相关操作规程,落实相应的劳动保护措施。第十三条实验室在生物安全方面的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国家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的相关规定。第十四条实验室对于环境安全管理工作要有充分认识,对废气、 废物、废液的处理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不得随意排放,不得 污染环境。新建和改扩建实验室时须将有害物质、有毒气体的处理 方案列入工程施工计划。第十五条各单位要根据仪器设备的性能要求,提供安装使用仪 器

13、设备的场所,做好水、电供应,并应根据仪器设备的不同情况落 实防火、防潮、防热、防冻、防尘、防震、防磁、防腐蚀、防辐射 等技术措施。第十六条各单位必须制定仪器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使用仪器设 备尤其是大型仪器设备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第十七条实验室应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维护、校验和标定。第十八条仪器设备发生故障要及时组织修复,并做好维修记录。一般仪器设备的维修、拆卸需经实验室主任同意,不具备维修专业 知识的人员不得从事此项工作。大型仪器设备的维修主要依靠生产 厂家及专门维修公司,一般不准自行拆卸,确有必要时,须经实验 室与设备管理部批准。第十九条要注意大型仪器设备的停水停电保护,防止

14、因电压波动或突然停电、停水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第二十条各单位要根据仪器设备的性质配备相应的消防设备与 器材,实验室的工作人员应学会正确使用,提高事故防范能力。第二十一条仪器设备安全工作要责任到人,仪器设备的管理人 员是该仪器设备的安全负责人。仪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要有人管理, 管理人员应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应向领导与主管部门报告 并及时解决。第二十二条个人领用或借用并由个人保管的仪器设备(如笔记 本电脑等),领用人或借用人要妥善保管,避免损坏或丢失。第二十三条因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损坏或丢失的单位或个人 应按照XX大学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进行赔偿。第二十四条医学部和各临床医院参照本制度的

15、基本原则另行制 定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本制度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负责解释。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实验室工作 人员及学生的人身安全,维护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秩序,创造良 好的实验工作环境,促进学校事业健康、稳定、快速地发展,根据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 意见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学校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方针,根据“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 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实现实验室安全工作的常态化管理。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范围

16、内开展教学、科研工作的各级各 类实验室或场所。第四条实验室安全工作是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岗位 评聘、晋职晋级、年度考核、评奖评优的重要指标,创建安全稳定 的实验室工作环境是全校广大师生员工的共同责任和义务。第五条学校职责实验室技术安全工作委员会是学校实验室安全 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落实国家、地方、各级行政部门关于高校实 验室安全与环保各项方针、政策,各类实验室安全工作专项行动。 负责建立健全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管理体系,包括实验室安全生产 体制机制与运行管理,实验室安全规章制度与操作规程,实验室安 全培训教育与准入落实,实验室危险源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 查治理,实验室安全设施建设与防

17、护保障,实验室安全演练与应急 能力建设等。第六条部门职责(一)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是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归口职能部门,承担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为: 负责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有关实验室安全、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对 接XX相关管理部门如公安、环保等布置的各项工作和任务;根据 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制定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各类规章制度及实验室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校级层面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对学 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协调、推进各职能部门和二 级单位实验室安全规章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推进实验室安全培训教 育活动,推行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开展实验室安全文化宣传活动; 推进全校实

18、验室安全检查计划,督促隐患整改落实;负责全校危险 化学品及生物试剂的采购、使用、储存管理,以及化学和生物废弃 物回收处置;负责监督落实实验室特种设备(起重机械、场内专用 机动车、压力容器)的注册登记、年检等手续,组织相关操作人员 进行培训及持证上岗等工作;负责学校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安 全管理工作,以及辐射工作人员的健康管理;对实验室有毒有害固 体废物、气体、污水排放、噪音等进行监督管理等。(二)保卫处负责实验室消防相关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开展与 实验室安全相关培训教育活动,会同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开展实验 室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工作,会同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等相关部门 对实验室安全责任事故进行调查

19、和责任认定等。(三)财务处负责根据学校实验室安全建设和管理的需要,及 时落实必要的经费,保障实验室安全相关项目的预算、招投标、结 算等各个环节顺利进行。(四)教务处负责推进相关教学单位对实验教学项目潜在安全 风险开展评估,将实验室安全课程建设纳入学校整体课程建设计划, 将安全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列入实验课程教学大纲,要求课程主讲 教师在正式实验前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要求对学生进行培训,指导实 验过程中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操作指导;在教学检查、工作考核、教 学管理等过程中要体现实验室安全方面的要求,将教学过程中涉及 师生实验室安全的事项作为教学评估与监督的一项重要指标。(五)学生处负责在本科生新生入学和日

20、常教育中,向学生宣 传国家以及学校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 护意识;协助开展本科生实验室安全准入制的实施工作,配合学校 实验室安全管理部门开展实验室安全培训教育及应急演练活动;把 学生遵守实验室安全法规作为评优评奖的重要内容之一,组织或协 助相关部门对学生在实验室工作中的事故进行调查和善后处理等。(六)研究生院、XX委研究生工作部负责在研究生新生入学 和日常教育中,向学生宣传国家以及学校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增 强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协助开展研究生实验室安全准入 制的实施工作;将研究生实验室安全课程建设纳入建设计划,配合 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部门开展实验室安全培训教育及

21、应急演练活动;(二)审定实验室安全重要事项;(三)确认实验室安全事故责任并提出处理意见;(四)对实验室新建、改建、扩建、撤销等项目及实验项目的 安全风险问题组织评估并提出专业性意见。第五条我校X X管理处是我校实验室技术安全的归口管理机构, 主要负责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为:(一)负责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二)拟订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划及各项管理制度;(三)组织对实验室安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发现 实验室安全隐患,督促院系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四)开展实验室安全知识宣传;(五)组织开展全校性的实验室安全工作评比;(六)负责国家管控危险品的申购备案和使用监管;

22、负责学校 辐射安全许可证的资质更新和辐射工作场所的年度监测;负责全校 危险废弃物的收集与处置;协助院系开展工作场所环境影响评价、 生物安全实验室备案、特种设备年检等工作。第六条各院系、单位主管领导是所在单位实验室安全第一责任 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实验室安全工作,其主要职责为:(一)组织成立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实验室安全管 理负责人、实验室安全管理员等;(二)制定本单位的实验室安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把学生遵守实验室安全法规作为评优评奖的重要内容,组织或协助相关部门对学生在实验室工作中的事故进行调查和善后处理等。(七)科研院负责建立科研项目潜在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在科 研新项目活动申请/立

23、项前督查项目风险的安全评估工作,对有潜在 安全风险的项目建立相关预防和应急处理机制,并落实安全责任人, 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备案。(八)基本建设处负责在新建科研实验综合楼的设计中将安全 和环保因素作为必要的设计要素,做好相关环境评价工作,规划好 “三废”、噪声等环境污染项目的达标排放,以及相关设备设施和 功能布局等。(九)总务处负责与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共同开展已有教学科 研实验楼实验室安全与环境达标整治工作,负责与实验室用水、用 电相关的基础安全管理工作等。(十)人事处依据实验室的实际情况,合理配备实验室安全工 作管理人员;将实验室安全培训列入教职工培训计划,并协同实验 室安全管理部门做好相关

24、培训工作;把实验室安全工作作为职工晋 升、评奖的重要考核内容,会同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等部门对实验 室安全责任事故进行认定,执行对事故责任者按学校相关规定做出 的处理决定。(十一)XX委组织部负责将实验室安全工作纳入干部考核、 晋升等工作体系中,并将相关职能部门和二级单位的实验室安全工 作纳入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的工作体系中。(十二)XX委宣传部负责协助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做好实验室安全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校园电视、广播、报纸、橱窗、网络等 媒介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十三)X X委巡视办公室将实验室安全工作纳入对基层X X 组织的巡察工作内容,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负责对实验室安全工作 规章制度执行

25、情况的实施监督管理,对严重违规违纪人员按照有关 规定进行处理。第七条二级单位职责二级单位是推进实验室安全工作的主体, 各单位的实验室安全工作要纵向及顶、横向达边,全面渗透到本单 位的日常教学、科研活动中,并纳入到各种评优、晋升及绩效考核 体系。XX政XX、分管实验室工作的负责人共同与学校主管部门 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并确保人员有变动时及时更新;建立本单 位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经费投入机制,确保经费到位。正式发文 成立本单位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由XX/政XX担任组长,分管实 验室安全、教学、科研、学生工作负责人以及实验室(研究所、中 心等)负责人等参加;领导小组要求有具体人员组成和明确的职责

26、分工,并发文报学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备案。建立“二级单位一实验室一房间一个人”实验室安全四级责任 体系,覆盖本单位所有校区、楼宇、实验室和房间,实验室(研究 所、中心等)要有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并层层签订各级安全责任 书,在本单位内部妥善保存备查。责任体系有变动时保证及时更新。 建立具有学科特色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体现学科特色的应急预 案并张贴上墙;建立本单位安全检查与值班值日制度;涉及安全隐 患的设备(如大型仪器、高温、高速、高压、强磁、低温等)有安 全操作规程,并张贴在醒目处;危险性实验、工艺有实验指导书或 操作规程(含安全注意事项),并明示;建立危险性实验风险评估 与准入机制。组织并落

27、实本单位的实验室安全培训工作,定期开展 专业安全培训活动,开展结合学科特点的应急演练活动,并保存记 录;在全体本科生和研究生,以及实验室工作的相关教职员工中推 行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不断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应急救援能力。 建立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危险源清单,内容包括涉及实验室、房间、 危险源类别、数量、责任人等信息。对于涉及危险源的实验场所, 有明确的警示标识。组织专门人员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的实验室安全检查,采取有效 措施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检查记录有存档,隐患整改有记录;服 从、配合XX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实验室安全督导等进行 日常安全管理与检查;根据XX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实验 室安

28、全督导等的要求及时排查、消除安全隐患,或组织、督促、协 助消除安全隐患,落实问题隐患的整改,整改报告在规定时间内提 交学校管理部门归档;需要学校帮助协调解决的安全隐患及时书面 报告,同时采取临时应急措施,做好防范工作。配备必要的实验室 应急救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并确保处于正常使用状态。按照X X部门和学校的要求,认真做好其它相关的实验室安全环保工作, 及时报送有关信息。第八条责任人职责(一)校领导职责。校XX委XX、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其主要职责是:落实XX和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提出学校安全 生产工作总体要求;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

29、学校议事日程,为安全生 产工作提供组织、财力、物力保证。分管实验室工作的校领导协助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实验 室安全工作,是实验室安全工作的主要领导责任人,其主要职责是: 组织落实上级布置的实验室安全工作任务,负责审定学校实验室安 全工作计划、规章制度以及相关文件;部署并组织监督、检查学校 实验室安全工作;定期召开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委员会会议和学校 实验室安全工作会议。其他校领导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实验室安全 工作负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是:做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实验室安 全工作,督促所分管的部门和单位落实实验室安全工作职责;在各 自的职能范围内,对实验室安全工作给予积极支持。(二)部门管理人员

30、职责。学校实验室安全归口管理部门的正 职领导是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落实学 校的实验室安全工作任务,执行学校的实验室安全工作计划、规章 制度以及相关文件,开展学校的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组织学校的 实验室安全环境设施建设,制定学校的实验室安全队伍建设规划, 协助二级单位配备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对本部门分管副职职责范 围内的实验室安全工作负监督、管理职责。部门副职协助正职落实 相关工作,部门其他管理人员负责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实验室安全法 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学校实验室安全规章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 行监督检查。学校实验室安全其他管理部门的人员按照“管行业必 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

31、安全”的要求开展实验室安全工作。(三)二级单位管理人员职责。二级单位XX政正职领导是本 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组织 领导和监督管理全面负责。二级单位分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副职领 导对本单位的实验室安全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二级单位分管其他 工作的副职领导对各自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实验室安全工作实施监督 管理,负领导责任。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包括二级单位 安全秘书、实验室或课题组负责人、房间安全责任人等)的职责为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实验室安全的规章制度,落实学校、二级单位布 置的实验室安全工作,并负责监督检查实施情况。(四)实验操作人员职责。实验操作人员应树立“安全

32、第一, 预防为主”的思想,在从业范围内,履行工作场所和工作岗位规定 的实验室安全职责,对自己所在岗位的实验行为负直接责任。在实 验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有关实验室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实验前要检查设备及配 套设施的安全情况;完成实验后,必须清理设备和场地,切断电源、 气源、水源、熄灭火种、关好门窗,确保安全后,方可离开作业场 所。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消除 隐患,并向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应 对安全设施、仪器、仪表、工具和各种安全、保险装置定期维护和 检修;发现设备有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严禁设备设施带

33、故障运行。 应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需要持证上岗的特殊岗位须经培训、 考试合格并取得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 实验操作人员应及时报告,保护现场,并如实向事故调查人员提供 情况。外出从事实验活动的各类人员,根据属地管理原则,遵守属 地单位及实验室场所的相关规定。第九条实验室环境安全管理(一)每个实验室房间必须张贴安全警示信息牌,标明实验室 名称、责任人、有效联系电话等信息,张贴实验室安全告知书和本 房间实验人员准入信息等,便于督查和联系。(二)实验室应建立卫生值日制度。实验室内的仪器设备、材 料、工具等物品应分类摆放整齐,及时清理实验室内外的废旧物品 和垃圾,不堆放与实验室

34、工作无关的物品。(三)加强环境保护,应选用环境无害的或减少环境危害的实 验方案,尽可能减少实验室废弃物的排放。学校定期收集和处理有 毒有害废液和废物,处理工作实施“分类收集、定点存放、专人管 理、集中处理”的原则。各单位不得随意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和倾 倒有毒、有害化学废液,不得随意掩埋、丢弃固体化学废物、实验 动物尸体和器官。(四)各单位须安排专人负责实验室钥匙的配发和管理,不得 私自配置钥匙或借给他人使用;各单位或各实验大楼须保留一套所 有房间的备用钥匙,由各单位办公室或大楼值班室保管,以备紧急 之需。(五)严禁在实验室区域吸烟、烹饪、用膳,不得让与工作无 关的外来人员进入实验室,不得在实验

35、室内留宿和进行娱乐活动等。 实验结束或离开实验室时,相关人员必须按规定采取结束或暂离实 验的措施,并查看仪器设备、水、电、气和门窗关闭等情况。第十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各单位在使用危险化学品时,必须 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强对所有涉及 危险化学品的实验室在购买、运输、储存、使用、处置等过程的安 全监督与管理。各单位特别是要加强剧毒品、易燃易爆、易制毒、 易制爆化学品的使用和管理,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做好详细台账 记录。第十一条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生物安全主要涉及病原微生物安 全、实验动物安全、转基因生物安全等方面。各单位要按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

36、安全管理条 例、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 和XX省实验动物管理制度、XX大学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 规定要求执行。第十二条实验室辐射安全管理辐射安全主要包括放射性同位素 (密封放射源和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和射线装置的安全。各涉辐单 位必须按照国家法规和学校的相关规定,在获取环保部门颁发的 辐射安全许可证后方能开展相关工作;需加强涉辐场所安全及 警示设施的建设,加强辐射装置和放射源的采购、保管、使用、备 案等管理,规范涉辐废弃物的处置。涉辐人员需定期参加辐射安全 与防护知识培训,持证上岗,定期参加职业病体检和接受个人剂量 监测,具体细则详见XX大学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防护管

37、理 制度。第十三条仪器设备安全管理各单位要加强仪器设备操作人员的 业务与安全培训,制定和严格执行仪器设备特别是高精仪器设备、 高速运转设备、高温高压设备、超低温及其它特种实验设备的操作 规程,落实相应的防护措施。对有故障的仪器设备要及时检修,仪 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检修等要有记录。对精密仪器、大功率仪器设 备、使用强电的仪器设备要定期检查线路,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 施。对服役时间较长以及具有潜在安全隐患的仪器设备应及时报废, 消除隐患。特种设备应按有关规定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操作人员应 持证上岗,保持设备的完好状态并做好定期检验,详细记录设备的 使用状况及维护保养记录,具体细则详见XX大学特种设备

38、安全 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四条实验室水电安全管理各单位应定期检查 实验室上下水管路、化学冷却冷凝系统的橡胶管等,避免发生因管 路老化、堵塞等情况造成的安全事故。实验室内应使用空气开关, 并配备必要的漏电保护器;电气设备应配备足够的用电功率和电线, 不得超负荷用电;电气设备和大型仪器须接地良好,对电线老化等 隐患要定期检查并及时排除。实验室固定电源插座未经允许不得拆装、改线,不得乱接、乱拉电线,不得使用闸刀开关、木质配电板 和花线。第十五条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实验室必须配备适用足量的消防 器材,放置于易取用处,定期检查,及时更新,保持良好状态。实 验人员须了解本实验室中各类易燃易爆物品的特性及相关消

39、防知识, 熟练掌握各类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了解实验室内水、电、气阀门、 消防器材、安全出口的位置。实验室内应保持消防通道的畅通。实 验室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细则详见X X大学消防安全管理制 度。第十六条实验室安全防护对压力容器、电气、焊接、细菌疫苗 等操作,以及存在振动、噪声、高温、辐射放射性物质、强光闪烁 等场所,要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落实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各实 验室应根据潜在危险因素配备烟雾报警、监控系统、通风系统、防 护罩、紧急喷淋、危险气体报警等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并做好设 施和用品的维护、保养、检修、更新等工作。各种安全设施不准借 用或挪用。第十七条对以上条款未涵盖的实验室安全工

40、作按国家有关实验 室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执行。第十八条各单位应注重实验室安全教育,把安全育人贯穿到教 育教学全过程,按照“全员、全面、全程”的要求,创新教育培训 形式,宣讲普及安全常识,强化师生安全意识,提高师生安全技能。第十九条将实验室安全教育融入课程体系。将实验室安全基本 知识作为每位学生必修内容纳入学校通识教育体系。各单位可根据 专业、学科特点,将相关具体实验安全作为学生实验课程内容的基 本组成部分,实验指导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在课前专门讲解本课程 或实验环节中存在安全风险点与和安全事故应急措施等,加强对学 生在实验室开展实验过程中的安全指导。鼓励物理、化学、生物、 医学、环境、土木等专

41、业开设独立实验室安全课程,并纳入人才培 养方案。第二十条严格执行实验室安全风险评估与准入制度。实验室安 全培训与准入是各级各类人员掌握实验室安全知识、提高实验室安 全意识的有效途径。全校范围内所有教学、科研实验室均实行实验 室安全准入制度,相关人员必须参加并通过学校或所在单位组织的 实验室安全准入考试后,方可进入实验室工作学习。学生在实验室 开展科研训练、毕业设计等课题研究需履行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 与准入制度。第二十一条各单位应当根据专业、学科特点制定实验室安全年 度培训计划,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进行实验室安全培 训,并做好培训记录,存档备案。安全培训可以采用多种形式,如 利用“实

42、验室安全培训及考一核系统”培训、聘请校内外专家讲座、 外出学习考察、参加专门的校外培训、安全知识竞赛、安全知识宣 传海报、安全预案的演练等。鼓励各单位制定具有本单位特色的安 全培训制度、开展各类安全教育活动。凡在本单位进行实验学习或(三)筹集资金,加大对实验室安全设施建设与改造工作的投入。第七条各院系、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负责人的主要职责为:(一)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包括院系和实验室两 级),完善相应的规章制度(包括各种制度规定、操作规程、应急 预案等);(二)组织、协调、督促各下属单位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定 期、不定期组织实验室安全检查,并组织落实隐患整改工作;(三)组织本单位实验室

43、安全环保教育培训,实行实验室准入 制度;(四)组织、落实对本单位科研和实验项目安全状况评价、审 核工作;(五)及时发布、报送实验室安全环保工作相关通知、信息、 工作进展等。第八条实验室主任或课题负责人为所在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对 所在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各实验室应设专职或兼职的实 验室安全管理员,负责所在实验室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实验室安 全管理员须经过培训,具备一定的安全知识和技能。第九条各实验室需建立完备的人员出入台账和危险品管理台账,填写实验室每周安全自查记录。对实验室临时来访人员,各实验室 有义务对其进行安全告知。工作的所有人员都应参加安全培训,各单位特别要加强新生、新入 职人员

44、、实验室管理人员等的安全培训。各单位从事特种设备、设 施操作的人员、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操作人员等特殊岗位人员 还应按照规定参加专业从业资格培训,并取得相应作业资格,严禁 无证操作。第二十二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应根据学校安全工作整体要求, 制定全校实验室年度安全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还应根据具体情况 组织临时性的实验室安全专项或全面的实验室安全检查。各单位应 根据自身情况建立实验室安全检查制度,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实验 室安全检查。各单位应建立实验室安全检查台账,记录每次检查情 况以及隐患的整治情况。第二十三条实验室安全督导负责督促指导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 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

45、工作,进行不定期的巡 查、暗访,及时查找实验室安全隐患,提出整改建议。实验室安全 督导聘任及相关工作依照X X大学实验室技术安全督导工作条例 执行。第二十四条各单位应积极主动配合学校组织的实验室安全检 查。对实验室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能整改的要立整立改,对 短期内无法整改的要有事故防范制度,并制定后续整改制度。在检 查中发现的较重大的安全隐患,学校下发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通 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并对整改结果进行跟踪和复查。各实验室 应有实验室安全日常巡查制度,及时发现本实验室中存在的安全隐 患,及时整改。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管理,促进安全教育活动顺利开 展,提

46、高全校师生医务员工的实验室安全意识,根据关于进一步 加强实验室技术安全工作的若干意见和XX大学实验室技术安 全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学校各级各类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所有进入实验室工 作学习的师生医务员工(包括校外进修人员、未办理报到手续的研 究生新生等)的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管理,适用本制度。第三条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具备相关的 实验室安全知识、安全操作技能和安全管理能力;实验人员须接受 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且具备一定的安全知识和安全能力后方可进 入实验室工作、学习;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实行强制性实验室安全 教育准入制度。第四条学校采取实验室安全通识教育和专项教育相结合的方

47、式, 充分利用各种传播媒介和宣传阵地,广泛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 工作。第五条学校实验室安全教育实行学校、教学科研单位(以下统 称“二级单位”)、实验室三级管理体制,建立学校、二级单位、 实验室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第六条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负责制定实验室安全教育管理制度;负责管理、维护学校“实验室安全教育与考试系统”(以下简称“教育考试系统”),指导二级单位组织新入校的本科生、研究生 和实验技术人员实验室安全强制准入学习及考试;负责组织实验室 安全管理人员的校级教育培训;负责指导、监督管理二级单位开展 实验室相关人员安全教育。科学技术研究院负责指导、监督管理二级单位开展科研实验室 相关人员安全

48、教育。本科生院负责本科生安全教育的监督管理工作。研究生院负责研究生安全教育的监督管理工作。威海校区、青岛校区、齐鲁医学院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在本校 区履行相应职责。第七条二级单位是实验室安全准入和安全教育的主体管理单位, 安全分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每学期定期组织开展具有学科特色 的实验室安全教育或安全知识讲座等活动;开学、放假及特殊时间 节点开展普及性、针对性的实验室安全教育。实验室负责人(研究生导师)具体负责本实验室内实验人员的 安全准入落实,对进入该实验室的人员组织开展专业性、经常性实 验室安全专项教育培训活动。实验室相关人员须参加学校、二级单位、实验室组织的安全教 育培训,且具备所需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第八条实验室安全强制准入制度是实验人员进入实验室学习与实验操作前必须接受或通过特定形式的安全知识培训而获准进入实 验室资格的教育培训制度。第九条学校组织开展通识类安全基本准入学习,考试合格后符 合安全基本准入要求;二级单位、实验室开展具有学科特色、实验 室专业性的安全知识及实验操作培训,考试合格后符合实验室安全 专项准入要求,允许进入实验室工作、学习。第十条所有本科生和研究生(包括未办理报到注册手续的研究 生等)须取得基本准入资格(XX大学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合格 证),特殊实验室还需要按要求取得相应的专项准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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