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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蓟州区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任务分工及项目清单主要任务具体项目实施部门2020年目标任务 完成时限2021年目标任务 完成时限(一)实施 灾害风险调 查和重点隐 患排查工程1.地震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工程。按照 市地震局的统一安排部署,摸清全区地震灾害风 险底数,建立全区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基础信息数 据库。牵头部门:区应急局;责任部门:区住房建设委、区发展 改革委、市规划资源局蓟州分局、 区统计局、区财政局、开发区管委 会、各乡镇街按照市地震局的 统一安排部署, 积极持续推进。按照市地震局的 统一安排部署, 积极持续推进2.重大工程结构健康监测与诊断系统工程
2、。积极 配合市地震局建设全市重大工程结构健康监测与 诊断系统,在重大工程特别是超大、超长、超高 建筑工程开展结构实时震动与健康监测,确保工 程结构安全健康运行。牵头部门:区应急局;责任部门:区住房建设委、区统计 局、各乡镇街按照市地震局的 统一安排部署, 积极持续推进。按照市地震局的 统一安排部署, 积极持续推进。3.气象灾害风险调查评估和重点隐患排查工程。 建立常态化的气象灾害与次生灾害多部门联合调 查机制,完成气象灾害风险普查,开展分灾种、 精细化的气象灾害风险区划业务。开展基层气象 防灾减灾基础数据收集,编制完善气象防灾减灾 救灾风险图。牵头部门:区气象局;责任部门:区城市管理委、区发展
3、 改革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农业农 村委、区应急局、市规划资源局蓟 州分局、区水务局、区林业局、区 教育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统计 局、区财政局、各乡镇街2020年底前完成 数据收集。2021年底前进一 步完善数据收 集。4.水旱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工程。开展 洪水灾害风险调查和水库、塘坝、山洪沟、泥石 流易发点、河道闸站、蓄滞洪区、城区积水点位 等防汛重点隐患排查。对9座中小型水库进行安 全鉴定,明确水库防汛行政责任人、防汛技术责 任人、巡坝值守责任人。编制水库预测预报预 警方案、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水 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水库调度规程以及 15条行洪河道、1处蓄滞洪区防洪预案。牵
4、头部门:区水务局;责任部门:区发展改革委、市规划 资源局蓟州分局、区应急局、区财 政局、各乡镇街完成防洪重点隐 患排查,完成水 库、蓄滞洪区、 行洪河道预案编 制。完成防洪重点隐 患排查,完成9 座小型水库进行 安全鉴定,确定 水库“三个责任 人”,完成水库、 蓄滞洪区、行洪 河道预案编制。5.加强其他灾害的动态监测。区级人民政府地质 灾害防治主管部门应组织技术支撑单位、镇乡和 村级责任人开展汛前排查、汛中巡查和汛后核查。 同时,组织技术支撑单位落实对地质灾害隐患的 日常专业监测;区、乡镇(景区及相关单位)和 村的群测群防责任人,落实责任范围地质灾害隐 患点的群测群防监测任务。牵头部门:市规划
5、资源局蓟州分 局;责任部门:区住房建设委、区农业 农村委、区发展改革委、区林业局、 区应急局、区生态环境局、区统计 局、区交通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区财政局、盘山管理局、长城管理 局、八仙山管理局、梨木台旅游公 司、九龙山管理处、有关乡镇5月底前完成汛 前排查;6月15日一9月15日进行汛中巡 查;12月上旬前完成 汛后核查。专业 监测和群测群防 监测贯穿全年。5月底前完成汛 前排查;6月15日9月15日进行汛中巡 查;12月上旬前完成 汛后核查。专业 监测和群测群防 监测贯穿全年。6.森林防火隐患排查工程。建立健全督导检查长 效机制,开展森林防火工作检查和火灾隐患大排 查活动。森林防火期,
6、对蓟州北部山区加强地面 人工巡护,及时处置森林火情火警,采用广播、 宣传牌等多种形式加大森林防火宣传。牵头部门:区林业局;责任部门:区发展改革委、区应急 局、区财政局、各有林单位11月底前制定森 林防火督查工作 方案,防火期内 开展常态化督查 检查和森林火灾 隐患大排查活 动。森林防火宣 传贯穿防火期11月底前制定森 林防火督查工作 方案,防火期内 开展常态化督查 检查和森林火灾 隐患大排查活 动。森林防火宣 传贯穿防火期 终。(二)实施重点生态功 能区生态修复工程7.实施北部矿山地质环境修复治理工程。北部矿 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完成蓟州城区周边废 弃矿山创面修复,关闭全部固体矿山,实现山
7、体 创面植被复绿美化,消除矿区存在的地质灾害隐 患。牵头部门:市规划资源局蓟州分局;责任部门: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 局、广成集团、有关乡镇2020年底东后子 峪矿区结合伊甸 园项目完成整体 安全治理工程。2021年底完成东 后子峪矿区整体 绿化。8.加强水土流失治理。继续开展京津风沙源治理 工程,重点对北部山区水源涵养区域特别是于桥 水库周边区域采取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工程,大力 开展防沙治沙工作,确保不再新增沙化土地。深 入推进蓟州区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完 善水保措施综合防治体系。牵头部门:区水务局;责任部门:区发展改革委、区政务 服务办、市规划资源局蓟州分局、 区生态环境局、区气象局、
8、区财政 局、区林业局、各乡镇街积极推进京津风 沙源治理和生态 清洁小流域综合 治理工程,按市 级下达任务的时 间节点安排实 施。积极推进京津风 沙源治理和生态 清洁小流域综合 治理工程,按市 级下达任务的时 间节点安排实 施。9.强化水系综合治理。深入推进蓟州区水系连通 工程,实施仓桑路河道清淤5.4公里,河道连通1 公里,维修闸涵21座;实施辽运河清淤3公里; 新建液压坝2座,维修闸涵6座。在满足区域排 涝安全基础上,利用现状河网格局,以既有的水 连通体系为基础,构筑河道连通体系,修复河道 水生态环境。牵头部门:区水务局;责任部门:区发展改革委、区政务 服务办、市规划资源局蓟州分局、 区生态
9、环境局、区财政局、中交疏 浚(天津)投资有限公司、各乡镇 街仓桑路河道清淤 5.4公里,河道连 通1公里,维修 闸涵21座;实施 辽运河清淤3公 里;新建液压坝2 座,维修闸涵6 座。仓桑路河道清淤 5.4公里,河道连 通1公里,维修 闸涵21座;实施 辽运河清淤3公 里;新建液压坝2 座,维修闸涵6 座。(三)实施房屋设施防震加固工程1().公共基础设施安全加固工程。按照市应急局 的统一安排部署,按照重点提升学校、医院、商 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水平,幼儿园、中小学教 学用房及学生宿舍、食堂逐步达到重点设防类抗 震设防标准。牵头部门:区应急局;责任部门:区住房建设委、区发展 改革委、区卫生健康
10、委、区城市管 理委、区农业农村委、区教育局、 区商务局、区交通局、区水务局、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文化和旅游 局、区财政局、开发区管委会、各 乡镇街按照市应急局的 统一安排部署, 积极持续推进。按照市应急局的 统一安排部署, 积极持续推进。11.房屋设施抗震加固工程。按照市应急局的统 一安排部署,实施全区房屋设施抗震加固工程。 对未采取抗震设防措施、存在抗震隐患的建筑工 程,进行抗震性能安全鉴定,分期分类进行加固。牵头部门:区应急局责任部门:区住房建设委、区发展 改革委、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 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街按照市应急局的 统一安排部署, 积极持续推进。按照市应急局的 统一安排部署,
11、 积极持续推进。(四)实施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12.推进防洪工程建设。加快推进天津市山洪灾 害防治补短板工程治理项目,分三年实施蓟州区 63条山洪沟治理工程,采取防护、抗冲等综合治 理措施,提高山洪沟两岸城镇、集中居民点等重 点防护对象的防洪标准和抗冲防护能力。对山洪 沟两岸的乡镇、集中居民点等区域,因地制宜采 取护岸等综合治理措施。继续推进中小河流治理 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项目天津市蓟州 区洵河罗庄子镇项目区项目区、东河出头岭镇项 目区建设,河道清淤修整18.108公里,拆除重建 桥、管涵、涵闸10座。牵头部门:区水务局;责任部门:区发展改革委、区政务 服务办、市规划资源局蓟州分局、
12、 区应急局、区财政局、区林业局、 长城管理局、盘山管理局、中上元 古界自然保护区管委会、广成集 团、渔阳镇、官庄镇、下营镇、邦 均镇、罗庄子镇、出头岭镇、西龙 虎峪镇、穿芳峪镇、许家台镇、白 涧镇、孙各庄满族乡L 8月中旬,完 成63条山洪沟项 目建议书、生态 论证和审批; 2.12月底完成 10条山洪沟可 研、初设审批、 招投标,并进入 工程实施阶段; 3.实施洵河罗庄 子镇项目区3.05 公里治理,实施 东河出头岭镇项 目区15.058公里 治理。1. 3月底完成53 条山洪沟可研、 初设审批;完成 约25条山洪沟招 投标;2.12月底完成上 年开工的10条山 洪沟和新开工的 约25条山洪
13、沟工 程建设。13.提升抗旱能力。加强抗旱水源工程建设,有 效提高抗旱应急供水保障能力。以高标准农田建 设为载体,完善田间工程,落实节水灌溉措施。 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能力提升建设工程,引进 新型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装备,优化作业站点布局, 提升作业能力,常态化开展生态服务型人工影响 天气作业,年均增水量3千万立方米左右。牵头部门:区水务局责任部门:区农业农村委、区发展 改革委、区气象局、区林业局、区 应急局、区财政局、各乡镇街2020年我委以高 标准农田建设为 载体,完善田间 工程,落实节水 灌溉1.204万亩, 预计11月中旬完工。2021年高标准农 田建设项目正在 梳理中。(五)实施 地质灾
14、害综 合治理和避 险移民搬迁 工程14.地质灾害治理和避险搬迁工程。对已查明的 231处地质灾害隐患,完善应急处置体系,最大程 度减轻地质灾害的危害。对于治理难度不大、治 理费用不高的隐患,采取清除危岩体、修筑挡墙、 构建主(被)动防护网、棚洞防护等工程治理措 施消除安全隐患。对于治理难度大、治理费用高 的隐患采取居民搬迁措施(涉及18户居民),主 动避开地质灾害隐患的威胁;对无人居住的隐患 区域加强监测。责任部门:区发展改革委、市规划 资源局蓟州分局、区财政局、区交 通局、广成集团、有关乡镇和景区根据地质灾害隐 患点的变化情 况,完善应急处 置“一点一案”。利用上级拨付的 财政资金,完成 1
15、8户居民搬迁。(六)实施应急救援中心建设工程15.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工程。根据人口分布、城 镇布局、区域特点和灾害特征,充分利用现有公 园、广场等市政设施和人防工程,按照天津市应 急避难场所建设标准和管理办法,建设城市综合 应急避难场所。牵头部门:区应急局;责任部门:区发展改革委、区城市 管理委、区住房建设委、区人防办、 市规划资源局蓟州分局、区财政 局、新城公司、有关乡镇街摸底调查本区域 应急避难场所相 关情况。按照市级相关标 准,筹建综合急 避难场所。16.加强救灾应急物资储备。借势京津冀协同发 展,按照平蓟三兴毗邻区县救灾协同互助协议 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加快救灾物资储备、调拨 等具体职能
16、划分及区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牵头部门:区应急局;责任部门: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 局、区粮食中心、开发区管委会、 各乡镇街持续推进,厘清 救灾物资各部门 职能。2021年底取得阶 段性进展。(七)头施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工程17.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工程。建立监测预警 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 共享机制,整合各部门信息资源,畅通响应渠道, 实现资源共享,提高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发布能力。牵头部门:区应急局;责任单位:区委网信办、区城市管 理委、区农业农村委、区气象局、 区科技局、区水务局、区生态环境 局、市规划资源局蓟州分局、区工 业和信息化局、区交通局、开发区 管委会、各乡镇
17、街持续推进,筹建 应急指挥中心。2021年底取得阶 段性成果。18.地震预警信息社会服务能力建设工程。依托 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按照预警工程 天津子项目要求,积极配合市地震局建设地震 预警信息发布终端示范点,推进地震预警信息发 布终端推广使用。牵头部门:区应急局;责任部门:区城市管理委、区发展 改革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水 务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教 育局按照市地震局的 统一安排部署持 续推进。按照市地震局的 统一安排部署持 续推进。19.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服务能力。利用“云+ 端”技术,建设集约化气象大数据支撑平台,提高 气象数据传输、共享和利用效率。利用人工智能 技术,借助智能网格气象监测预报预警系统,提 高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加强地质灾害、 森林火险、城市内涝气象风险预报预警能力建设, 提升气象风险预警精细化服务水平。建设“智慧气 象服务系统,提高气象防灾减灾的智慧化服务能 力和水平。牵头部门:区气象局;责任部门:区委网信办、区发展改 革委、区应急局、区水务局、区林 业局、市规划资源局蓟州分局、区 财政局、各乡镇街2020年底完成各 平台建设。2021年底完善各 建设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