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江师范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位外语水平考试考核实施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汉江师范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位外语水平考试考核实施方案.docx(4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汉江师范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位外语水平考试考核实施方案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 生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校高等学历 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位外语水平考试管理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 案。一、组织机构及职责(一)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学校成立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位外语水平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以下简称“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位外 语水平考试工作的组织与实施。组长由分管继续教育工作的副校长担任,成员 由学校办公室、继续教育学院、教务处、保卫处、财务处、宣传部、信息化建 设与管理处等
2、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继续教育学院,办公室主 任由继续教育学院院长担任。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职责是协调校内相关单位组织我校高等学 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位外语水平考试工作。(二)相关部门职能1 .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考试规章制度制定、考生报名、考试组织(含命题、 制卷、阅卷等)、分数登录等工作。2 .学校办公室负责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协调等工作。3 .教务处负责考场协调、涉考教师调课等工作。4 .保卫处负责接送试卷、命题、制卷、阅卷以及考试等各环节安全保卫工 作。5 .财务处负责报名费收缴。6 .党委宣传部负责重要信息发布及舆情监控等工作。7 .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负责考场监控工作。
3、二、考试工作环节及要求(一)报名:1 .报考对象: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在校(籍)学生可报名参加考试。2 .报考语种:非英语专业的报考语种为英语,英语专业的报考语种为日语。3 .报名时间:每年12月底。4 .报名收费:依据湖北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教育招生考试收费 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费(2006) 107号),每生每次50元。(二)命题1 .组建考试命题教师库。选派多个思想政治觉悟高、安全保密意识强,具 有高度工作责任心,且没有亲属参加本次学士学位外语考试的骨干教师组建成 高等学历继续教行本科毕业生学位外语水平考试命题教师库,命题教师由领导 小组办公室从考试命题教师库中随机抽取,实行单
4、线联系。2 .实行集中命题。命题工作由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与命题教师单线 联系,命题过程全封闭,通讯工具集中封存,命题现场断开对外通讯(专门负 责对外联络的人员除外);实施严格的回避制度,所有参与命题的人员签订保密 协议。3 .落实命题要求。命题教师应参照普通本科外语教学大纲的要求同时命制 A、B两套试题,两套试题按照120分钟考试时间设计,在题量、题型及难易程 度等方面基本一致。其重复率不超过5%,难易程度合理,题量适中,有具体准 确的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试题分为客观题和主观题两个部分,卷面满分100 分。试卷不设置听力题。命题完成后,命题教师在工作人员监督下销毁所有命 题相关材料。(三
5、)试卷印制与保管制卷过程全封闭管理,制卷现场断开对外通讯,制卷人员签订保密协议; 试卷印制完毕后,按考场安排表装袋密封,销毁印刷废弃试卷等材料,送交保 密室封存,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保护;参与试卷印制的人员和设备封闭至考 试结束。(四)考试:1 .考试时间:我校学位外语考试暂定每年上半年组织一次。2 .考务组织:(1)考场设置:使用标准化考场,设置考场分布图及宣传横幅,周边设置警戒线;考试过程中,视频监控全覆盖、通信信号全屏蔽、考生进场全检测。 监控数据至少保存半年。(2)监考教师选拔:实行监考教师回避制度,每个标准考场选拔师德师风 优良、工作认真负责、监考经验丰富的2名本校专任教师参加监考,
6、配备若干 名机动监考教师,所有监考教师签订承诺书。(3)考务培训:考前组织对所有监考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进行考务培训, 学习相关文件、规定,明确工作要求和工作程序。(4)监考:考试当天现场抽签确定每名监考教师的考场;监考教师须严格 执行监考规范,认真履行监考责任,如实填写考场记录单和考生违纪记录单, 考试结束后对考生试卷适度打乱后加密封签,在密封装订线上用订书钉装订。(5)考生违规行为处理:考生在考试中有违纪和舞弊行为的,参照国家教 育考试相关法律法规和学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处理程序:监考人员将违规 考生以及相应证据送考场办公室;考场办公室填写违规处理表;违规考生 和监考教师签字;主考签署处理意
7、见;处理结果送达违规考生,并告知其 申诉渠道;考生违规情况汇总表签字盖章后送到阅卷现场。(五)试卷评阅:1 .集中封闭阅卷。试卷批阅全过程封闭,实行阅卷教师回避制度;阅卷人 员必须在统一评分标准的基础上对试卷进行公正、严格的评判;阅卷采用集中 流水阅卷,阅卷教师在试卷上签名,阅卷完成后要认真复核。复核中发现问题 须经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审定后修改,并由阅卷教师和复核人签署姓名和日期。2 .成绩复核录入。试卷批阅完成后由继续教育学院进行最后复核;复核无 误后由继续教育学院工作人员进行成绩录入,录入完成后打印成绩册并加盖骑 缝公章,录入人、复核人、相关负责人签署姓名和日期;打印成绩册原件一式 两份由
8、继续教育学院、综合档案室存档。批阅的试卷由继续教育学院密封保存, 保存期限为5年。(六)成绩公布及成绩复查:1 .发布考试成绩。考试成绩于考后一个月内在我校继续教育学院网站上发布,考生凭身份证号查询成绩。2 .成绩复查程序。考生若对成绩有异议,须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我 校提出成绩复查申请。复查工作由继续教育学院工作人员、监考教师代表、阅 卷教师代表组成复查小组(至少3人),在视频监控下根据程序进行分数复查, 之后将相关复查结果反馈给考生,考生在复查表上签字确认;如有错误需改动, 继续教育学院向领导小组汇报,经审核签批后在成绩查询系统更正电子成绩; 更正记录、签批等文件存档。(九)成绩认定:
9、1 .成绩合格标准为:成绩不低于60分(含60分)视为合格。2 .外语水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免考(成绩为在籍学习期间取得): (1)非英语专业本科生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CET-4且成绩在365分及以上。 (2)非英语专业本科生参加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四级(PETS-4)成绩合格。 (3)英语专业本科生参加专业英语四级考试且成绩合格,或参加大学日语四 级考试合格。三、考试防疫工作在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领导下,根据国家和十堰市防疫工作 要求,严格落实考试防疫要求,确保实现平安考试。四、工作原则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位外语水平考试工作实行阳光操作,坚持 标准,从严要求,从严执行,责任到人,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弄虚作假、 徇私舞弊、从中谋取利益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凡有直系亲属参 加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位外语水平考试的教职工当年不得参与 任何与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位外语水平考试有关的工作。五、经费管理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位外语水平考试工作相关经费管理严格按 照湖北省和学校相关文件要求执行。六、其他事项1 .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2 .本方案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3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