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洞庭湖总磷污染控制与削减攻坚行动计划2022—2025年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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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澧县洞庭湖总磷污染控制与削减攻坚行动计划(20222025年)实施方案为加强洞庭湖生态环境保护、控制和削减总磷污染,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 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洞庭湖 总磷污染控制与削减攻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 29号)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于印发常德市贯彻落实洞庭湖总磷污染控制与削减攻坚行动计 划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常政办发2022) 37 号)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目标及原则(一)目标任务到2025年,6个省级以上监测断面水质稳定达到国家考核

2、目 标;入湖河流总磷浓度持续下降;湖区生态环境质量和稳定性持 续提升。(二)基本原则1、坚持属地负责原则。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辖区 内总磷污染控制与削减工作负总责,县直相关部门加强督促指 导,确保责任落实,构建多元共治格局,增强齐抓共管合力。2、坚持科学治污原则。坚持科学、精准、依法治污,精准 施策,靶向发力;加强源头预防和控制,严格“三线一单”管控;重点任务目标清单年度目标类另IJ序号工作任务指标总体目标 (至2025年)年度目标责任单位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一)畜禽粪 污处理及资 源化利用1湖区畜禽粪污综合利 用率90%以上90%以上90%以上90%以上90%以上

3、县畜水中心2湖区种养平衡项目个 数完成国家、省、 市下达的目标 存务完成年度任务完成年度任务完成年度任务完成年度任务3湖区规模化畜禽养殖 场粪污治理设施稳定 运行率粪污实现资源 化利用或达标 排放100%100%100%100%(二)水产养 殖污染治理4水产养殖池塘生态化 改造面积完成新增1.75 万亩新增0. 25万亩新增1万亩新增0.3万亩新增0. 2万亩县畜水中心5规模企业水产养殖尾 水综合治理率完成国家、省、 市下达的目标 任务完成年度任务完成年度任务完成年度任务完成年度任务6集中连片养殖池塘水 产养殖尾水治理项目 个数完成4个项目1个1个1个1个(三)种植业 面源污染防 控7化肥使用

4、总量完成国家、省、 市下达的目标 任务完成年度任务完成年度任务完成年度任务完成年度任务县农业农村局8化肥利用率达到43%以上43%以上43%以上43%以上43%以上9绿肥推广面积每年覆盖6万亩 以上6万亩以上6万亩以上6万亩以上6万亩以上10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 理项目个数完成国家、省、 市下达的目标 任务完成年度任务完成年度任务完成年度任务完成年度任务类 另IJ序号工作任务指标总体目标 (至2025年)年度目标责任单位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四)农村水 环境综合治 理11农村改厕任务完成国家、省、 市下达的目标 任务完成年度任务完成年度任务完成年度任务完成年度任务县乡村振兴局

5、12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 施正常运行率达到国家、省、 市考核要求达到国家、省、 市考核要求达到国家、省、 市考核要求达到国家、省、 市考核要求达到国家、省、 市考核要求县生环分局 县乡村振兴局13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5%30%32%34%45%县生环分局(五)城市 生活污水管 网提质增效14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 集率比2020年提高5 个百分点以上比2020年提高 2个百分点以 上比2020年提高3个百分点以 上比2020年提高4个百分点以 上比2020年提高5个百分点以 上县住建局15新建改造城市污水管 网长度完成34公里6. 5公里8. 5公里9公里10公里(六)乡镇 污水处理厂 污水收集

6、管 网配套建设16新建乡镇污水管网长 度完成5公里/1.9公里2. 1公里1公里县住建局(七)污水处 理厂出水净 化与循环利 用17新建污水处理厂出水 人工湿地净化试点数量完成不少于1个/1个/县住建局 县生环分局(八)重点园 区污染整治18实施第三方污染治理 的重点工业园区目标完成高新区第 三方污染治理完成高新区第 三方污染治理/县高新区 县生环分局 县发改局 县工信局类 另IJ序号工作任务指标总体目标 (至2025年)年度目标责任单位2022年(九)入河湖 排污口环境 综合整治19重点入河湖排污口分 类整治项目完成重点排污 口整治完成省市下达 任务(十)县级城 市黑臭水体 治理20县级城市

7、建成区黑臭 水体消除比例达到90%以上90%以上(十一)农村 黑臭水体治 理21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条 数基本消除较大 面积农村黑臭 水体/(十二)保障 河湖生态用 水22洞庭湖北部地区分片 补水二期工程一垸内 水系生态用水保障水 平(澧县梦溪补水工 程)改善澧县北部 地区12.8万亩 的灌溉用水问 题,为拟建的毛 家山水厂(解决 红湖片区16万 人)提供补充水 源O新(改)建提水 小泵站18座、 衬砌加固渠道 0. 67km、新 (改)建水闸6 座、渠系建筑 物整治3座、渍 堤整治14公里类 另IJ序号工作任务指标总体目标2023年2024年2025年完成省市下达 任务完成省市下达 任务完成省市

8、下达 任务县生环分局 县住建局 县水利局 县农业农村局90%以上90%以上90%以上县住建局1条完成省市下达 任务完成省市下达 任务县生环分局新(改)建提水 小泵站7座、衬 砌加固渠道 10.89km、新 (改)建水闸3 座、渠系建筑 物整治15座、渍堤整治3. 62 公里/县水利局年度目标责任单位(至2025年)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十三)主要 内湖与内河 水生态环境 综合治理23新建或修复的河湖缓 冲带长度完成12. 5公里2. 1公里8. 3公里2. 1公里/县生环分局 县水利局 县林业局24重点开展治理的内湖 数量完成1个内湖治 理。重点开展内 湖北民湖治理/北民湖

9、/县生环分局25重点开展治理的内河 数量完成1条内河治 理,重点开展内 河梦溪河治理/梦溪河/县生环分局(十四)湿地 生态系统修 复26修复生态湿地面积完成275公顷59公顷76公顷75公顷65公顷县林业局(十五)监测 监管能力提 升27新建重点入河(湖)排 口小微站个数完成省市下达 任务完成省市下达 任务完成省市下达 任务完成省市下达 任务完成省市下达 任务县生环分局(十六)信息 化建设28洞庭湖水质水量水生 态动态监测预警信息 平台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建设完成洞庭湖水质水量水生态动态监测预警信息平台县生态环境局 县农业农村局 县水利局强化系统治理,统筹推进城镇与农村、陆域与水域、上游与下游 系

10、统保护、综合治理;加强监管能力建设,丰富监管和治理手段, 建立健全长效管理体制机制。3、坚持持续攻坚原则。聚焦工业污染、城市和农村生活污 染、农业面源污染突出问题,逐年分解明确工作任务,有计划、 分步骤推进行动计划落实。实行“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 持续推进一批总磷削减标志性战役和重点工程项目,持续攻坚、 久久为功。二、主要任务(一)狠抓农业农村污染防治L加强畜禽粪污处理及资源化利用。严格落实畜禽养殖污染 防治要求,进一步优化调整畜禽养殖结构和布局,推进绿色种养 循环。进一步巩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成效,加快 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治理设施升级改造,确保设施设备长 效稳定运行;

11、鼓励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户采用“种养结合”等模式 消纳畜禽粪污。到2025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 (县畜水中心牵头,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生环分局、各 镇街参与)2 .推进水产养殖尾水处理。进一步优化水产养殖产业结构和 空间布局,以绿色生态为导向,深入实施水产绿色健康养殖“五 大行动”,大力推广大水面生态增殖养殖、工厂化循环水养殖、 多品种立体混养等生态养殖模式。加快推进规模企业水产养殖尾水综合治理和水产养殖池塘生态化改造,因地制宜推广人工湿地 尾水处理、“三池两坝”(沉淀池、曝气池、生态净化池以及两 级过滤坝)、养殖池塘底排污等生态治理方式。严格落实湖南 省水产养殖尾水污染

12、物排放标准(DB43/ 1752-2020),加大水 产养殖领域环境执法监管力度,全面推进养殖尾水达标排放。到 2025年,新增水产养殖池塘生态化改造面积1.75万亩。(县畜水中心牵头,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生环分局、县市场监管 局、相关镇街参与).防治种植业面源污染。按照源头控制、过程拦截、末端治理的技术路径,全面开展农田面源污染综合防治。进一步优化种 植业结构,大力推广绿肥种植、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水肥 一体、有机肥替代化肥等肥料新产品、施肥新技术、施肥新方式 推广应用,深入推进化肥减量增效。充分利用现有沟、塘,建设 生态缓冲带、农田生态沟渠、地表径流蓄积池等措施治理农田退 水,积

13、极推进农田退水“零直排”综合试点工程建设。到2025 年,绿肥种植面积每年覆盖6万亩以上,化肥利用率达到43%以上。 (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发改局、县生环分局、县水利局、各镇 街参与).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以环境敏感区周边村庄、乡镇政府驻地和中心村为重点,因地制宜建设小型污水处理设施、户用 “四格式”化粪池等设施,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厕所革命”, 强化农户生活污水分类处理处置,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到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5%以上。(县生环分局、县住建局、各镇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发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街参与)(二)深化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3 .提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

14、加强城镇和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管 网建设,实施城区和集镇雨污分流改造,实现污水收集管网全覆 盖。加快更新修复错接、混接、断头管网、老旧破损管网,对于 进水生化需氧量浓度低于100毫克/升的城市污水处理厂服务片 区,全面开展污水收集管网排查和系统整治,提升污水收集处理 率。因地制宜采取溢流口改造、增设调蓄设施、建设人工湿地等 工程措施推进初期雨水污染控制。到2025年,新建改造城市污水 收集管网34公里,新建乡镇污水收集管网5公里,基本消除县城 建成区生活污水直排口和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城市生活污水集 中收集率比2020年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县住建局牵头,县发改 局、县生环分局、各镇街参与)4 .

15、推动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深度净化与资源化利用。因地制 宜建设人工湿地净化工程,推进污水处理厂出水深度净化与资源 化利用,进一步降低污染物排放浓度。鼓励城镇污水处理厂强化 除磷脱氮工艺,按规定适时执行污水处理厂总磷特别排放限值。 到2025年,新建污水处理厂出水人工湿地净化工程不少于1个。 (县住建局牵头,县生环分局、县发改局、县水利局、县自然资 源局、相关镇街参与)(三)强化工业污染治理5 .深化重点涉磷企业整治。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禁 止新建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限制淘汰类项目,严控涉水重污染行业 发展,实行总磷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转换。进一步巩固“三磷” (磷矿、磷化工和磷石膏库)企业排查整

16、治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 弹。积极推进印染、有机化工、农副食品加工及食品制造业清洁 生产改造,提升减污水平。加强企业污染物排放监管执法,从严 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到2025年,完成洞庭湖及澧水干流岸线1公 里范围内化工企业搬迁改造工作。(县生环分局、县工信局、县 发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相关镇街参与)6 .开展产业园区环境专项整治。持续开展产业园区环境问题 排查整治行动,建立环境问题清单并限期整改,2023年全面完成 园区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加强产业园区废水治理设施建设,重点 解决园区污水收集管网不配套、错混接、破损渗漏等突出问题。 2022年,全面完成县高新区第三方污染治理,完成园区综合监管 信息化

17、平台建设,提升园区环境监管水平。(县高新区、县生环 分局、县发改局、县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四)推进入河湖排污口综合防控7 .实施重点入河湖排污口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完善入河湖 排污口问题排查监测和污染溯源,建立全县入河湖排污口管理台 账,实现入河湖排污口动态管理。加强入河湖排污口规范化建设, 树立标识标牌,按照“一口一策”的要求制定整治方案并推进落 实。到2025年,基本完成重点入河湖排污口环境综合整治。(县 生环分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镇街参与)8 .加强入河湖污染物生态拦截与净化。以北民湖、涔水、 澹水等为重点,在入湖入河口因地制宜建设生态滤池或人工湿

18、地 ,截留与削减入河湖污染负荷。到2025年,新建一批入湖、入河 口生态拦截与净化设施。(县生环分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局、县 住建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相关镇街参与)(五)加强城乡黑臭水体整治9 .持续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进一步巩固提升县城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确保已整治黑臭水体长制久清。全面开展县城 建成区黑臭水体排查,建立黑臭水体清单,制定整治方案并推进 系统整治。到2025年,基本消除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县住建 局牵头,县生环分局、县水利局、相关街道办参与)10 .统筹实施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推进农村水系环境综合整治,全面完成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和长效管理。到2025年, 完成省市

19、下达的农村黑臭水体整治任务,基本消除较大面积的农 村黑臭水体。(县生环分局牵头,县发改局、县水利局、县农业 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相关镇街参与)(六)突出生态保护与修复11 .保障河湖生态用水。持续推进湖区生态水网体系建设, 推动实施澧县梦溪补水工程,积极争取实施松虎航道疏浚工程, 推进河湖连通。到2025年,全县(洞庭湖北部地区? ?)分片补 水总体格局基本形成,河湖生态水量保障能力得到有效提升。(县 水利局牵头,县发改局、县生环分局、相关镇参与)12 .系统治理重点内湖及内河水生态环境。以北民湖、梦溪 河等内湖、内河为重点,采取截污治污、清淤修复、划定并建设 生态缓冲带等措施进行系统综合整

20、治。到2025年,完成1座内湖、 1条内河治理。(县生环分局牵头,县发改局、县水利局、县自然 资源局、县住建局、县林业局、相关镇参与)13 .加强河湖湿地生态修复。重点实施北民湖等重要湿地保 护和修复,通过平垄填沟、微地形改造、植被控制等技术措施, 进一步增加湿地生态功能。到2025年,恢复湿地面积275公顷, 湿地保护率稳定在73. 76%以上。(县林业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局、 县水利局、县生环分局、相关镇街参与)(七)提升监管能力水平14 .全面提升监测能力。积极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监测与评价、水生生物资源及生境状况调查与监测,配合省级建立完善洞庭湖 湖体、主要入湖河流及重点内湖生态环境数据库。

21、积极推动建设 重点入河(湖)排口小微站,开展污染物通量监测评估。到2025 年,完成省市下达的入河湖排口小微监测站建设任务。(县生环 分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15 .加快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建立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地理信息系统,推进污水排放、污水收集、污水 处理、河湖水体全过程监测预警、智能联动和动态跟踪管理。配 合省市建立完善洞庭湖水质水量水生态动态监测预警体系和信 息平台。(县住建局、县生环分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按 职责分工负责)(八)开展“禁磷限磷”专项行动16 .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含磷洗涤用品。贯彻落实湖南 省洞庭湖保护条例相关规定,

22、在全县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 使用含磷洗涤用品,并加强宣传,引导居民自觉使用无磷洗涤用 品。(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生环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三、保障措施(一)强化工作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 设政治责任,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属地负责” “党政同责、 一岗双责”。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总磷污染控制 与削减工作负总责,要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并抓好 落实;县直相关部门要加强与省市对口部门沟通衔接,加强帮扶 指导和督促落实,由县生环分局具体牵头统一监督管理,县发改 局具体牵头推进项目建设。要加强考核奖惩,将洞庭湖总磷污染 控制与削减工作完成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对

23、工作不力、问题较多 的地方或部门依纪依规严肃追责问责。(县发改局、县生环分局 牵头,县直有关部门参与)(二)强化政策支持。加强财政投入,积极争取国家、省专项 资金和项目支持,促进洞庭湖总磷污染控制与削减行动计划落实; 县财政要加大资金统筹整合力度,根据工作实际,将符合条件的 治理项目纳入政府债券支持范围。县直相关部门要积极争取和落 实洞庭湖生态补偿、秸秆综合利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污水 处理差异化收费、水产养殖尾水处理养殖户收费等方面的政策, 支持和鼓励社会资金参与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 引导和促进洞庭湖总磷削减项目落实落地。(县发改委、县财政 局、县生环分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强化任务落实。按照“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的要 求,将洞庭湖总磷污染控制与削减任务纳入全县污染防治攻坚战 “夏季攻势”年度任务清单,实行一月一调度、一月一通报、一 月一排名。县直相关部门要加强与省市对口部门衔接,明确牵头 工作年度具体任务,并将任务细化分解到各责任单位,定期开展 调度检查、指导帮扶和调查评估,督促指导各责任单位抓好落实。 要加强已建项目的运行管理,确保稳定发挥生态环境效益。(县 发改局、县生环分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按职 责分工负责)附件:重点任务目标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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