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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水2空通乞金突出向题度中吆理方一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 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 作的部署要求,切实加强我市船籍港船舶安全监管、商渔船 防碰撞隐患治理、渡运安全管理薄弱等水上交通安全突出问 题,确保全市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 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人 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 安全”重要要求,严守安全生产红线底线,进一步健全水上交 通安全责任体系,强化综合治理能力,坚决防范化解重大风 险、消除重大隐
2、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我 市水上交通安全。二、总体目标进一步健全并有效运行我市水上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 议制度和相关协调机制,加强源头治理,强化联动协作,着 力解决一批涉及面广、综合性强、整改难度大的突出问题, 坚决遏制水上交通重特大事故发生,维护水上交通安全形势 稳定。集中治理时间为2022年6月至12月31日。主要任务加强船籍港船舶综合管理。严把水路运输市场准入关,严格 航运企业、船舶经营资质审批和监督管理。加强运输船舶建 造、检验、登记、注销全链条管理,建立健全船舶检验内控 机制,严控低质量船舶引入。加强航运公司监督管理,严查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各项制度建立、落实情况,督促企业
3、加强 涉辖区外营运船舶安全管理,有效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水上 交通安全综合检查和监管执法,及时消除港口、码头、船闸、 航道、船舶等各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清理整顿非法码头、 装卸点,严厉打击非法采砂、内河船非法从事海上运输等违 法行为。市行政审批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城 管执法局、海事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渡口渡运安全管理。各县(区)、乡(镇)要将乡村渡 口建设纳入农村路网建设范围,统一规划、建设和维护,按 照“四好渡口”标准,对设施不全、设备老旧的在用渡口和安 全技术状况差的渡船进行升级改造,及时撤销长期停用、废 弃渡口,继续推进渡船标准化和“渡改桥”进程。明确义渡、半
4、义渡公益属性,保障公益性渡口渡工合法权益,确保渡口 正常运行。适当提高偏远渡口渡工薪酬和福利待遇,保障渡 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和稳定性。加强渡口和渡船日常安全检查, 完善应急预案,深化渡运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严格落 实签单发航和开航前自查制度,确保封航封渡水位线和警戒 水位线“两条线”标识到位,督促车客渡船严格落实车客分离 和上船先车后人、下船先人后车等要求,指导渡口所在的相 关属地政府针对性加强重要时段重点渡口的渡运安全监管 和秩序维护工作。(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应急局、 海事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农(自)用船舶、涉渔船舶安全管理。各有关县(区)、 乡(镇)人民政府
5、要认真落实农(自)用船舶、渔船安全生 产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农(自)用船舶、渔船安全生产基 层基础建设和监督管理,深入开展农(自)用船舶、渔船安 全隐患治理,严格按照市农(自)用船舶安全管理办法 落实农(自)用船登记造册、丈量、挂牌和操作员安全培训 及日常安全管理和警示教育,加快推进老旧、木质渔船减船 转产,加大对船舶配员、救生消防设备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力 度,严格防范渔业船舶带病开航、作业。深入开展商渔船防 碰撞和涉渔“三无”船舶专项治理行动,强化联动执法,严格 查处渔船不遵守航行规则、违规作业、非法载客运输等违法 违规行为,严厉打击涉渔“三无”船舶。组织休闲渔业发展现 状专题调研,研究制订有
6、效措施规范休闲渔业捕捞行为,防 范休闲渔业安全风险。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 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城管执法局、海事局,各县(区)人民 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加强船舶修造源头管理。组织开展船舶修造企业 摸底排查,全面核查船舶修造企业经营资质。开展非法船舶 修造企业清理整治工作,对于未达到法律规定条件的,依法 吊销营业执照;对于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的依法予以处置。 严格落实新增客船运力审批和新建船舶开工前审查制度,重 点检查新船建造批准手续是否齐全,严禁合法船舶修造厂点 非法建造“三无”船舶,严格查处未批先建违法行为。建立健 全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对船舶修造企业和河岸定期巡查制度, 及时发现
7、和消除违规船舶修造行为。要将船舶修造业发展纳 入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规划、引导扶持船舶 修造业健康发展。市行政审批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 局、市市场监管局、海事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 工负责)(五)加强水上交通安全宣传引导。结合“安全生产专项 整治三年行动”和正在开展的各专项行动,统筹开展好水上交 通安全知识进码头、进渔村、进企业、进校园、上船头等形 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和警示提醒活动,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 责任意识,营造良好的水上交通安全社会氛围。市交通运 输局、市应急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执法局、海事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工作要求(一)强化组织领导
8、。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各有关单位 要加强组织领导和政策支持,按照职责分工,对牵头和负责的 工作任务一跟到底”“一抓到底”,逐项抓好责任落实,确保取得 实效。(二)强化协同配合。各有关县(区)人民政府要建立 健全各辖区内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协调机制,进一步加强统筹 协调。各有关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责,进一步加强沟通协作, 密切配合,增强工作合力。(三)强化安全投入。各有关县(区)人民政府要加强 经费保障,支持属地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序开展。各有 关单位在积极争取所在地安全生产资金支持的同时,督促涉 水企业按有关计提标准足额投入安全生产经费。(四)及时总结工作情况。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各有 关单位要于2024年1月1日前,将涉及本地和本单位的整 治工作进展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市水上交通安全工作 联席会议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