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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Good is good, but better carries it.精益求精,善益求善。企业人事制度汇编完整版- 目录筹建机构人力资源管理指导意见2 员工考勤休假制度19 劳动合同管理规定28 招聘管理制度37 员工奖惩制度45 工资管理制度49 亲属回避制度55 绩效管理制度56 重要岗位轮换制度62筹建机构人力资源管理指导意见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筹建机构的人员配置、招聘录用、薪酬管理、考核、培训等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指导意见。第二条本办法在新设机构筹建期间适用。第二章机构类别与职能定位第三条筹建新机构包括中心支公司、支公司、营销服务部。第四条筹建支公司分为同城或异地两类:类别管
2、辖范围同城与中心支公司管理部门在同一地区行政区域。异地与中心支公司管理部门不在同一地区行政区域。第五条中支公司的核心职能定位:(一)确定为公司在当地市场的销售中心。(二)确定为公司的承保利润分中心。(三)组织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完成总公司下达的各项经营指标。第六条支公司的核心职能定位:(一)是分公司的销售分中心。(二)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完成分公司下达的各项经营指标。第七条支公司的管理(一)支公司只下设销售团队,不再下设营业机构。(二)筹建营销服务部原则上按照营销团队设置和管理。第三章组织架构与人员编制第八条组织架构(一)新设分支机构在筹建期间不设部门,只设岗位。(二)新设分支机构内部验收完毕后,
3、可按照开业后对应的级别设置职能部门。第九条筹建期的岗位设置与人员配置见下表:筹建期间机构类别标准化岗位设置和人员配备筹建前期分公司(3人)筹建负责人1人、行政人事负责人1人、财会负责人1人异地支公司(2人)筹建负责人1人、财会1人同城支公司(1人)筹建负责人1人营销服务部(1人)筹建负责人(团队主管)1人筹建期间机构类别标准化岗位设置和人员配备筹建中期分公司(4-5人)筹建负责人1人、行政人事负责人1人、人事宣传1人、财会负责人1人、分公司副职1人。异地支公司(3人)筹建负责人1人、财会1人、团队主管1人。同城支公司(2人)筹建负责人1人、团队主管1人。异地营销服务部(2人)筹建负责人(团队主
4、管)1人、会计1人同城营销服务部(1人)筹建负责人(团队主管)1人筹建后期分公司(11人)总经理室2人,计划财务部(负责人1人、会计1人),人事行政部(负责人1人、人事宣传1人),车险部负责人1人,非车险部负责人1人,业管部(负责人1人、出单1人),营业部门负责人1人。异地支公司(5-6人)总经理室1人,财务1人,两核管理1人,人事行政1人,团队主管12人。同城支公司(3-4人)筹建负责人1人、财务内勤1人、团队主管12人。异地营销服务部(3人)筹建负责人(团队主管)1人、会计1人、出单1人。同城营销服务部(2人)筹建负责人(团队主管)1人、财务内勤兼出单1人。第四章干部职数、配备原则与任职资
5、格第十条干部职数1、分公司筹建期班子原则上配备2人:筹建负责人与负责两核副总各1人。2、支公司筹建期只配备1名筹建负责人。3、分公司筹建期各职能部门只配备1名负责人。第十一条配备原则(一)分公司筹建期班子配备原则:1、班子配备要注重知识结构、经历、性格、特长和工作能力的互补性,发挥各自优势,取长补短,协同合作,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绩效。2、行政与技术相搭配,分公司筹建班子要配备1名具有两核能力有任职资格条件的成员。3、总公司外派干部和分公司属地干部相融合,班子中必须有1名从当地录用或对当地市场情况比较熟悉的干部。4、分公司筹建负责人优先从公司内部选拔。(二)支公司筹建负责人的配备原则:1、以市场
6、销售型人才为主。2、同城支公司优先从公司内部选拔;异地支公司优先从当地录用。第十二条筹建负责人及关键岗位的任职条件(一)基本条件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和行业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2、品行端正、廉洁奉公,严格执行公司财经纪律,无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3、无不良记录或受到行政、刑事处分。4、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团队协作精神,有很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5、原则性强,具有全局观念,自觉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6、认同公司的企业文化,自觉地学习、宣导、推广公司的企业文化和品牌。7、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需要。(二)分公司筹建负责人还须具备以下条件: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3-5
7、年以上保险行业工作经验,其中2年以上分公司负责人任职经验;2、具备较强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和开拓创新能力,具备团队协作精神和领导能力;3、熟悉当地保险市场,与当地保险监管机构等政府部门或大中型企业能保持良好关系。(三)分公司两核副总还须具备以下条件: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核保核赔工作4年以上,其中2年以上分公司业务管理部门负责人的任职经验。2、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沟通协调能力,有解决较复杂两核专业技术问题的知识、经验和技能,有良好的执行能力和推动能力。3、熟悉保险条款及相关法律、法规,能够指导分支机构两核专业部门人员高效地开展工作。4、工作环境适应能力强,能够结合市场情况灵活运用公司的两核政
8、策,促进任职机构销售业绩的良性增长。(四)分公司筹建财务负责人还须具备以下条件:1、财经类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具备会计师(审计师、统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须从事会计工作5年以上,其中从事财产保险财务管理工作2年以上。(五)分公司人事负责人还须具备以下条件: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具备人力资源管理师资格,3年以上人力资源管理或相关工作经验,其中1年以上同等职位任职经验;2、具备现代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相关专业知识,有较好的文字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熟悉劳动法律法规和当地政府政策制度及办事程序。(六)分公司业管或产品部门负责人还须具备以下条件: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4年以上财产
9、保险公司两核或业管工作经验,或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其中1年以上同等职务任职经验;2、具备扎实的保险专业理论知识,具有良好的分析判断与风险评估能力,熟悉财产保险公司的业务管理运作流程。(七)支公司筹建负责人还须具备以下条件:1、大专以上学历,3年以上保险或相关行业工作经验,其中1年以上同等职位的任职经验;2、有丰富的保险销售经验和销售队伍管理能力;3、组织协调和社会交际能力强,在当地有良好的公共关系。(八)营销服务部负责人(团队主管)还须具备以下条件:1、大专以上学历,3年以上保险销售或相关行业工作经验;2、有丰富的保险销售经验和销售队伍管理能力;3、组织协调和社会交际能力强,在当地有良好的公
10、共关系。第五章人员招聘录用与干部管理第十三条新设机构筹建期的人员必须在总公司规定的编制计划内,根据筹建进度招聘、逐步到位。第十四条分公司必须认真审核应聘人员的入司资料:求职表、原单位的离司(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担保书、当地区级以上医院体检报告以及身份证、学历、职称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应聘者资料不全的,不能发放新员工入司通知书。在原单位、部门任正职或主持工作的副职的,须提供原单位的离任报告。新入司员工须提供原单位工资单。员工入司必须要有两名担保人,且担保人必须具有筹建机构所在地居民户口和正当职业。第十五条分公司筹建负责人与行政人事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由总公司负责招聘,筹建机构可以向总公司推荐人选
11、。第十六条员工招聘录用流程(一)分公司筹建负责人、两核副总、行政人事部负责人与财务负责人总公司人力资源部收集资料、初审面试候选人填写求职表笔试、测评相关部门审批公司领导审批录用、发放新员工入司通知书(二)分公司业管或产品部门负责人、支公司筹建负责人分公司收集资料、初审面试候选人填写求职表分公司笔试、测评总公司人力资源部与相关部门审批公司领导审批分公司录用、发放新员工入司通知书(三)筹建分公司其他员工分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收集资料、初审面试候选人填写求职表笔试、测评相关部门审批分公司领导审批录用、发放新员工入司通知书(四)筹建支公司的其他人员支公司收集资料、初审面试候选人填写求职表笔试、测评分公司人
12、力资源部与相关部门审批分公司领导审批三级营业机构录用、发放新员工入司通知书第十七条总公司在对分公司上报的关键岗位人员进行入司审批时,可利用电话沟通、可视系统等方式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了解和测评,具体测评工作由总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实施。第十八条分公司在当地招聘不到合适人选时,可以委托总公司人力资源部进行招聘。第十九条委派分公司人事和财务负责人原则上从当地招聘。从当地招聘的委派人事和财务负责人在履职前必须分别到总公司人力资源部、计划财务部进行培训,时间原则上为1个月。在此期间,由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和计划财务部协助分公司相关工作。第二十条分公司在申请设立支公司时,其筹建负责人必须报总公司审批后
13、才能录用和聘任。筹建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筹建负责人,分公司可直接聘任为支公司负责人,聘文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支公司开业后拟更换一把手的,分公司须将拟聘任人员报总公司任职资格审查批准后才能正式聘任。聘任流程如下:拟聘人填写干部聘任审查表(附件一)分公司人力资源部初审分公司班子审核总公司人力资源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批分管领导审核主管领导审核总公司批复(中心支公司班子须报当地监管部门任职资格审查批准)分公司发文聘任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和当地监管部门备案第六章考核第二十一条新设机构筹建期满,总公司、分公司须对筹建人员的筹建工作完成情况、个人能力、工作态度等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员工岗位、薪级等挂钩。第二十二条
14、分公司班子成员、委派人事、财务负责人的考核,由总公司负责实施;其他人员的考核由分公司负责实施,其中支公司、分公司职能部门负责人的考核结果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第二十三条员工考核的程序如下:员工填写筹建机构员工绩效考核表(附件三)直接主管评分绩效面谈确定考核等级考核结果的使用。第七章薪酬管理第二十四条由于筹建分支机构地区分布广泛,筹建期间人员岗位安排和分工难以细化,因此筹建分支机构的薪酬管理采用比较简单的管理模式。第二十五条筹建分公司薪酬水平地区分类(一)根据筹建分公司所在地的经济生活水平差异,并参考保险同业的薪酬标准,筹建分公司薪酬水平可分为以下四类:薪酬水平地区分类筹建分公司一类地区深圳、
15、广州、上海、北京二类地区杭州、南京、大连、宁波、天津三类地区长沙、福州、成都、济南、青岛、乌鲁木齐、武汉、重庆、长春、沈阳、西安、昆明、海口四类地区南宁、石家庄、合肥、南昌、郑州、太原、哈尔滨、贵阳、呼和浩特、西宁、兰州、银川(二)分公司正式筹建时,总公司可根据筹建当时的具体情况对上述分类作适当调整。第二十六条薪酬标准(一)筹建分公司1、员工薪酬主要根据当地经济生活水平和保险同业薪酬标准,结合筹建期的特点来确定。2、员工岗位可分为7个主要的岗位类别:筹建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关键岗位(主要指技术性较强并承担重要管理责任的岗位)、普通岗位、事务员、团队主管、正式销售人员,每一岗位类别对应一定的工资
16、标准,筹建期工资和福利费标准另行下发给相关人员。3、分公司筹建期的工资和福利费标准由总公司统一确定,在分公司正式筹建时下达。4、筹建分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上调薪酬标准的,需报总公司审批通过后执行。(二)筹建支公司1、由于筹建支公司地域广,地区薪酬水平差异大,总公司难以确定统一的薪酬标准,因此支公司筹建期具体的薪酬标准由所在分公司参照分公司筹建期同等职级的薪酬标准,结合筹建机构当地的经济生活水平予以拟定,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按程序审核后执行。2、筹建支公司的岗位类别可分为:筹建负责人、关键岗位、普通岗位、团队主管、正式销售人员和事务员6个类别。第二十七条筹建期薪酬预算(一)筹建分公司1、根据筹建期
17、的人员配置情况和薪酬标准进行筹建期薪酬预算,分公司递交预算方案。2、分公司筹建期的薪酬预算由总公司统一审核,总公司对筹建期每月的薪酬额度进行过程管控。(二)筹建支公司支公司筹建期薪酬预算包含在筹建期总预算内,不单独下达,但分公司在向总公司上报支公司筹建期总预算时,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将对其中的薪酬预算进行审核,审批通过后筹建机构方可执行相应的薪酬标准。(三)筹建机构必须编制详细的筹建期薪酬预算,对筹建期间人力成本进行有效管控。(四)筹建期薪酬费用原则上不允许超过预算额,但如遇筹建期限延长等特殊情况需追加薪酬预算,筹建机构须预先向总公司申请,经总公司审批同意后方可追加预算。第二十八条社会保险根据当地
18、社保管理规定需要补缴筹建期社会保险的,筹建机构可在机构正式开业后为筹建期员工补办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能超过筹建期的月工资标准。第二十九条薪酬发放(一)分公司筹建期的人员工资、过节费和中餐补助等福利由分公司负责制表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按程序审批后发放,费用由总公司计划财务部划帐至筹建机构,由筹建机构负责承担。(二)支公司筹建期的人员工资、过节费和中餐补助等福利由分公司负责制表发放,费用由分公司计划财务部划帐至筹建机构,由筹建机构负责承担。(三)其他有关薪酬发放具体事项按照公司的薪酬福利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四)筹建分支机构必须每月按时向上一级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上报人员、工资、福利统计报表。第八章
19、培训第三十条为使筹建机构的筹建工作按要求进行,同时使筹建人员掌握和执行公司的管理运作模式、业务制度和操作流程,筹建机构的人员在筹建期必须按要求进行培训。第三十一条培训的组织、实施和培训方式(一) 分公司筹建期培训的组织分公司在筹建期的培训分层次组织和实施:总公司:组织筹建负责人、重要部门负责人(业管或产品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行政人事负责人)和重要岗位(两核岗、出单员岗、行政人事培训岗、信息技术岗)的培训。分公司:组织其他人员的培训,总公司提供培训支持。筹建机构人员在筹建期的培训采用集中培训和相关部门实习的方式进行。(二) 支公司筹建期培训的组织支公司在筹建期的培训由分公司行政人事部组织和实
20、施,可采用重要岗位到分公司实习和派讲师到筹建机构集中培训相结合方式进行。第三十二条培训内容(一)筹建分公司1、筹建负责人的培训实习内容经营思想:(1)企业文化;(2)公司经营管理模式。经营运作实务:(1)公司运营管理平台;(2)业务管理模式及制度、流程;(3)人力资源管理与实务;(4)财务管理与实务;(5)管理风险防范。2、重要部门负责人和岗位人员培训实习内容基础部分:(1)公司简介;(2)企业文化;(3)员工行为准则/员工手册;(4)公司工作环境介绍。专业部分:(1)总公司专业部门工作职责、工作分工;(2)相关制度和流程。操作部分:(1)操作要求;(2)操作流程。(二)筹建支公司1、筹建负责
21、人经营思想和运营管理实务:(1)公司简介和企业文化;(2)公司运营管理平台;(3)分公司经营管理要求和流程(业务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销售管理);(4)分公司要求的其他内容。2、其他员工(1)公司、分公司简介和企业文化;(2)员工行为准则/员工手册;(3)分公司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业务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销售管理);(4)分公司要求的其他内容。第三十三条培训要求和进程控制1、分公司筹建负责人和重要岗位人员培训由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制定培训方案并报批后实施,筹建机构按要求选派人员参加。2、参加总公司培训和实习的人员应根据分公司和岗位的需要填报培训实习需求表(附件二),使培训和实习更
22、有针对性。3、分公司其他人员培训由机构做出具体的培训实施方案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后实施。4、筹建机构根据培训实施方案和开业前人员到位情况,实施分岗位的培训,所有员工的筹建期培训必须在开业前完成,并提交开业前培训总结。5、支公司的筹建培训由分公司制定培训方案,细化培训内容,方案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分公司相关领导和相关部门人员应担任有关内容的授课,筹建期的培训必须在开业前完成。第九章附则第三十四条本指导意见在机构筹建期间适用,未尽事宜按照公司下发的其他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执行。第三十五条本指导意见自下发之日执行,由总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修订和解释。附表:一、干部聘任审批表二、培训实习需求表三、筹建
23、机构员工绩效考核表附表一:干部聘任审批表拟聘人员姓名:拟聘职务:填报单位:填报日期:填表说明一、本表由本人和分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填制。二、本表一式两份,并电子文档一同报送总公司人力资源部。三、“学历”、“学位”、“毕业院校”按取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填写。四、“学习经历”自大学专科(大学本科)填起。五、“培训经历”指三个月以上的境内、外培训。六、拟聘任的管理人员如有直系亲属长期居住境外的,请将居住国别、起始时间等有关情况简要填写在“备注”栏中。七、“本人声明”由拟聘任管理人员本人手书以下内容并签字:本表记载内容符合我本人的真实情况。八、填表应当准确、完整,无相关内容的应当在相应表格中填写“无”。姓名
24、性别民族贴照片处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国籍护照号码身份证号学历专业学位毕业院校技术职称联系电话家庭住址是否有国外居留权原任职单位原任职务拟任职单位拟聘任职务是否有禁止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犯罪、行业纪律处分、非保险类行政处罚记录学习经历起止年月院校专业毕(结、肄)业全日/在职工作经历起止年月单位及部门职务社会兼职情况培训经历起止年月举办单位培训内容证书名称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关系姓名政治面貌工作单位备注工作业绩由本人填写本人声明本人签字:年月日分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意见负责人签字:年月日分公司负责人意见负责人签字:年月日总公司相关部门意见负责人签字:年月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意见负责人签字:年月日总裁室
25、分管领导意见签字:年月日总裁意见签字:年月日附表二:民安保险(中国)有限公司培训实习需求表需求单位提交日期岗位姓名培训、实习内容培训时间需解决的问题:需要的文件资料考勤休假制度第一条 总则为维护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加强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民安(中国)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与民安保险(中国)有限公司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所有员工。第二章 考勤的管理第三条工作时间公司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周六、日属公休日。每周一至周五8:30AM-12:00AM2:00PM-5:30PM为工作时间。台风及暴雨警告期间工作时间规定详见附件一。第四条考勤方式公司考勤
26、采用指纹、刷卡、签到等考勤方式。员工上班和下班应亲自在考勤机上按指纹、刷卡或签到考勤。第五条缺勤规定(一) 员工如因疾病、生育、婚、丧或特别之重要事故不能在规定时间上下班考勤的,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二) 员工因公不能按时考勤者,必须于当天持本部门负责人签批的证明到人力资源部备案。(三) 漏考勤:一个月内,允许漏考勤3次,超过3次的以上部分,每次扣半天工资。(四) 迟到:员工8:30以后到岗的记为迟到,特殊情况需报人力资源部备案。(五) 早退:员工17:30以前离岗的记为早退,特殊情况需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六) 旷工: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旷工:1、 未办理请假手续不到岗或请假未获批准擅自
27、离岗者;2、 迟到或早退时间超过30分钟以上者;3、 每月累计迟到和早退合计达到5次以上者;4、 假期期满后,无故不到岗者。旷工按小时累计计算。累计旷工时间在4小时以内(含4小时)为半天,超过4小时不足8小时为1天。(七) 处罚:1、 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3次者,给予当事人通报批评处分。2、 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超过3次者,每次处以50元人民币罚款。3、 旷工半天扣1天工资,旷工1天扣2天工资。以此类推。4、 员工连续旷工15天或累计旷工30天及以上者,公司作开除处理。第三章 假期的管理第六条公休假公司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周六、周日属公休假日。第七条法定休假根据国家现行规定,元旦、春节
28、、劳动节、国庆节、妇女节属法定休假日。元旦放假1天(1月1日);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劳动节放假3天(5月1日、2日、3日);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以上假日,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在工作日补假。妇女节(3月8日),女员工放假半天;妇女节适逢星期六、星期日,不再补假。国家如有假日新规定颁布实施,则按新规定执行。第八条探亲假(一) 探望配偶假已婚(不包括离异或丧偶)员工在本公司工作满一年后,与配偶(家庭所在地)不在同一城市的,公休假日内如不能回家居住一个白天和一个晚上的(交通工具以火车为准),每年享有30天(不含路程时间)探望配偶假。一般情况,探望配偶假一次使
29、用,并报销最近距离的往返旅途车票;特殊情况可分两次休假(需报总裁室审批),但只报销往返路途旅费一次。探望配偶假期间,广东地区,员工享有百分之八十的工资,扣发福利津贴;国内其它地区,依据当地政府规定执行,若无规定,则参照本制度标准规定执行。(二) 探望父母假员工在本公司工作满一年后,与父母(家庭所在地)不在同一城市的,公休假日内如不能回家居住一个白天或一个晚上的(交通工具以火车为准)享有探望父母假。未婚(包括离异、丧偶)员工,每年享有20天(不含路程时间)探望父母假;已婚(不包括离异或丧偶)员工,每四年享有20天(不含路程时间)探望父母假。一般情况,探望父母假一次使用,并报销最近距离的往返旅途车
30、票;特殊情况可分两次休假(需报总裁室审批),但只报销往返路途旅费一次。探望父母假期间,广东地区,员工享有百分之八十的工资,扣发福利津贴;国内其它地区,依据当地政府规定执行,若无规定,则参照本制度标准规定执行。第九条婚假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并在入司后登记结婚的(含再婚),可持结婚证申请3天婚假,晚婚的(指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的初婚)增加奖励假10天。员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以根据路程远近经人力资源部领导审批后,酌情给予路程假。婚假应自结婚登记日起半年内一次性使用,过期不补假。员工婚假期间享有全额工资,扣发假期内福利津贴。第十条丧假员工的配偶、子女、员工本人及配偶的父母去世,可
31、休3天丧假,需要到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增加路程假。员工丧假期间享有全额工资,其它福利待遇不变。第十一条产假及看护假(一) 女员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证明,增加产假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晚育的女员工(年满24周岁),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15天,不休奖励假的,给予女员工相应时间工资的奖励。女员工生育后三个月内领取者,广东省地区,女员工另增加35天产假;国内其它地区,按当地政府规定的天数增加产假。(二) 女员工生育前怀孕流产的,妊娠不足4个月者,产假为15天至30天(以上根据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妊娠
32、4个月以上者,产假为42天。(三) 进行节育手术的员工,其休假天数按国家和当地政府的规定执行。(四) 男员工的配偶符合计划生育条件生育者,该员工享有10天看护假。(五) 产假及看护假期间员工享有全额工资,扣发假期内福利津贴。第十二条哺乳假凡符合计划生育条件生育(含按政策领养)的女员工,在婴儿一周岁之内,每天享有一小时的哺乳假。可以上下午各半小时,也可以合并使用,具体休假时间和所在部门领导协商确实。第十三条病假员工因疾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医疗,以及女员工生育后怀孕流产,持有县级以上医院证明,享有病假。病假期间扣发福利津贴。(一) 病假按月累计计算。累计不足4小时的按半天计算,累计超过4小时不足8小
33、时按1天计算。(二) 普通病假入公司服务未满一年的员工,每服务满一个月给假两天;自服务满一个之次月起,每服务满一个月,给假四天。此项病假可累计计算,累计天数最多为一百二十天。连续三十天以内的病假,按普通病假计算,工资照发。连续三十天以上的病假则按长期病假发放薪金,当月不再给予累计普通病假。(三) 长期病假1、 按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伤医疗期规定:实际工作十年以下,在本单位工作五年以下为3个月,五年以上的为6个月;实际工作十年以上,在本单位工作五年以下为6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为9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为12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为18个月,二十年以上为24个月。2、 职工因病或非因
34、工受伤停工医疗期工资,依据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和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两个文件的通知:实际工作十年以下,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本人工资的70%,五年以上的为本人工资的80%;实际工作十年以上,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本人工资的80%,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本人工资的90%,十年以上的为本人工资标准的100%。(四) 员工因行为不检如致伤病者,不给有薪假期。(五) 员工休病假如无医院证明,则按正常休假处理,若无年休假则按事假处理。第十四条事假员工因私事必须由本人处理,经有关领导审批同意后,可以请事假。正式员工全年给有薪事假2天。试用员工转正后,按入司时间每服务满三个月
35、给事假半天。全年事假超过2天者,事假期间,员工不享有工资。当年事假累计天数超过30天者,公司可以不再给予该员工事假。第十五条年休假在统筹安排好工作前提,入司满一年的员工可休年休假;入司不满一年的员工如遇特殊情况休年假者,需报总经理室特批。年休假天数:(一) 连续工作满一年未满五年者5天;(二) 满五年未满十年者7天;(三) 满十年未满二十年者10天;(四) 满二十年以上者14天。员工按规定享受年休假期间工资照发。以上假期不包括公休日及节假日。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享受年休假。(已休的年休假,按事假处理,包括应扣工资和其它福利待遇):(一) 当年病假累计30天以上者;(二) 当年事假累计20天
36、以上者;(三) 当年产假累计30天以上者;(四) 当年已休探望父母假或探望配偶假者;(五) 当年因违法乱纪受到政府司法部门的追究或因违反公司制度,受到处分者。当年的年休假如有剩余,可折半累积至下一年度使用,但累积天数最多不超过七天。折半的休假需在上半年使用,逾期无效。第十六条家长会假员工子女开家长会,凭学校通知,享有半天家长会假,原则上每学年不超过两次。员工享有全额工资,其它福利待遇不变。第十七条考试假入司未满一年的员工可享有考试假。考试假最多可休假三次,每次不超过五天。休假期间享有全额工资,扣假期内福利待遇。第十八条员工同一年度内只可以享有探望配偶假、探望父母假、年休假中的一项假期。第十九条
37、除年休假外,其余假期均包括节假日及公休日。第四章 请假手续与审批程序第二十条休假、请假手续休假需提前三至五天填写黄色休假单;请假应提前一天填写蓝色请假单,特殊情况应在事后及时补办请假审批手续。休假、请假需安排好本岗位工作,并指定工作交接人。第二十一条审批程序休假、请假的具体审批程序请参照附件二。第五章 附则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属行政人事部。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行。附件:一、台风及暴雨警告期间工作时间规定二、休假的审批三、民安保险(中国)有限公司员工各项假期规定一览表假期类型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室成员其他员工探望配偶假三天以内由分公司分管领导签批,三天以上由分公司负责人签批后,
38、报分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支公司负责人签批后,报分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探望父母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哺乳假病假年休假事假家长会假考试假附件三:民安保险(中国)有限公司员工各项假期规定一览表假期类型休假条件休假天数工资待遇福利待遇备注探望配偶假司龄满一年的正式员工,与配偶(家庭所在地)不在同一城市的,公休假日内不能回家居住一个白天和一个晚上30天(不含路程)80%扣发假期内的福利待遇探望父母假司龄满一年的正式员工,与父母不在同一城市的,公休假日内不能回家居住一个白天和一个晚上20天(不含路程)80%扣发假期内的福利待遇未婚员工每年享有一次,已婚员工每四年享有一次婚假达到法定结婚年龄3天100%扣发假期内
39、的福利待遇凭婚姻证明半年内休假有效晚婚(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的初婚)13天100%丧假本人及配偶父母、配偶和子女去世3天100%不变产假符合条件生育90天100%扣发假期内的福利待遇已育女员工进行节育手术的,照国家和当地政府的规定享受假期难产加30天多胞胎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晚育(女年满24周岁)加15天三个月内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加35天怀孕不足4个月流产15天30天怀孕4个月以上流产42天看护假配偶生育10天100%扣发假期内的福利待遇哺乳假婴儿在一周岁内的女员工每天一小时100%不变可以合并使用或上下午各半小时病假因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女员工生育后怀孕流产普通病假连续30天以内;
40、累计最多120天100%扣发假期内的福利待遇县级以上医院证明长期病假:实际工作10年以下,司龄5年以下为3个月;实际工作10年以上,司龄5年以下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为18个月,20年以上为24个月。工龄10年,司龄5年70%工龄10年,司龄5年80%工龄10年,司龄5年80%工龄10年,司龄5年10年90%工龄10年,司龄10年100%扣发假期内的福利待遇事假正式员工因办理私事,必须由本人亲自处理,经审批同意每年2天100%扣发假期内的福利待遇当年事假累计天数超过30天者,公司可以不再给予该员工事假超过2天无年休假连续工作满
41、一年未满五年5天100%不变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享受年休假:(1)当年病假累计30天以上者;(2)当年事假累计20天以上者;(3)当年产假累计30天以上者(4)当年已休探望父母假或探望配偶假者;(5)当年因违法乱纪受到政府司法部门的追究或因违反公司制度,受到得处分者。(已休的年休假按事假处理)满五年未满十年7天满十年未满二十年10天满二十年14天家长会假员工子女开家长会半天100%不变凭学校通知考试假入司未满一年的员工每次不超过5天100%扣发假期内的福利待遇最多可休假三次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劳动合同管理,明确公司与员工的权利和义务,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完善公司劳动用
42、工制度,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心支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劳动合同的管理。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三条中心支须设立劳动合同管理岗(可兼职),负责劳动合同管理的具体事务,其职责是:(一)办理员工劳动合同的订立(含续订)、变更、解除和终止等手续。(二)按当地劳动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劳动合同鉴证、就业登记等用工手续。(三)及时、准确将签订劳动合同的信息录入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建立劳动合同管理台帐(附件一)。(四)保管劳动合同文本及相关资料,及时整理归档。第三章合同文本与劳动合同期限第四条合同文本分类(一)劳动合同书:使用于行政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团队主管、正式业务员及事务员;(二)见习人员劳动协议书:适
43、用于试用和见习销售人员;(三)服务协议书:适用于公司新接收的大学生、异地调工调干员工等;(四)其他:如培训协议书、高职协议书等。第五条劳动合同与协议书原则上采用总公司统一的文本,分公司如采用自行制定或修订的文本,须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和法律责任人审核后方可使用。第六条劳动合同签订的期限为一至五年:(一)新入司员工劳动合同期限原则上为一年;新接收应届毕业生劳动合同期限原则上为五年;(二)入司一年后的员工劳动合同期限如下;1、中心支公司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劳动合同期限原则上为三年;2、通过公司调工调干的员工劳动合同期限原则上为三年。3、其他员工劳动合同期限原则上为一年。第七条其他
44、协议书的期限按照公司有关规定执行。第四章订立、续订、变更、终止和解除第八条中心支公司原则上在员工入司后一周内,须与员工办理劳动合同签订事宜,劳动合同由公司和员工本人各执一份。第九条为了便于劳动合同的管理,新员工入司初次订立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含一年)的按下列原则确定合同期限终止时间:(一)第一季度入司的,合同期限终止时间为三月三十一日;(二)第二季度入司的,合同期限终止时间为六月三十日;(三)第三季度入司的,合同期限终止时间为九月三十日;(四)第四季度入司的,合同期限终止时间为十二月三十一日。第十条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经公司和员工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第十一条续订劳动合同的流程:劳动合同管理员统计合同到期员工名单征求所在部门意见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公司领导审核征求员工本人意见签订劳动合同。(一)每个季初劳动合同管理员应及时统计当季合同到期员工名单,并填写劳动合同续订征求意见表(附件二),交所在部门签署是否续订劳动合同的意见。(二)劳动合同管理员汇总拟续订劳动合同员工名单后,填写续订劳动合同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