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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食品安全系统管理系统规章制度00196洮南市克杰商店食品流通经营者承诺书为保障消费者权益,严把食品质量安全关,本经营者庄严承诺: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承担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二、保证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并凭许可证办理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三、保证有与食品流通相适应的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取得健康证明后从事食品流通经营活动,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四、保证建立并执行食品进货查验及记录制度,查验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五、保证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食品流通活动,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监督。六、
2、保证食品流通经营场所的环境、设备、设施,符合与食品流通相适应的要求。七、保证建立并执行定期查验及退市制度,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主动将其退出市场,通知相关生产者和消费者,做好记录,并将有关情况报告铁路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八、主动向消费者提供销售凭证,自觉履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更换、退货等义务。九、保证食品广告的容真实,不含有虚假或者夸大的容,不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十、及时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本企业各项食品安全防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承诺人:日期:食品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国
3、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我单位就食品卫生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制度:一、负责人岗位职责:对食品的经营负全面责任;负责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业务经营人员的质量教育,保证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落实和实施。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全员身体检查。二、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按时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清洁卫生,确保食品的经营条件和存放设施安全、无害、无污染;建立并管理员工健康档案,每年负责安排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监督检查员工保持日常个人卫生;负责监督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温湿度在规定的围,确保经营食品的质量;发现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问题应立即解决,或向负责人报告
4、。三、购销人员岗位职责:严禁采购法律法规禁止上市销售的食品;严禁从证照不全的供货商处采购食品;进货时认真查验供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和检验报告等;确保所售出的食品在保质期,并应定期检查在售食品的外观性状和保质期,发现问题立即下架,同时向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报告。食品进货检查验收记录制度一、根据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食品经营食品经营者现建立食品进货查验制度,加强对食品进货货源的检查验收。二、本食品经营者的食品进货查验制度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食品生产者货其他供货者之间的合同约定,对购进的食品质量进行检查,符合规定和约定的予以验收的制度。三、检查
5、验收的目的是为了对本食品经营者销售的食品货源进行把关,保证本食品经营者所销售食品的质量。四、本食品经营者各级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已经和经营活动有关的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五、本食品经营者查验容:(一)营业执照;(二)生产许可证或流通许可证(三)标注通过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证书(四)食品质量检验证明、检疫证明(五)销售凭证(六)其它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证明文件(七)对食品进行查验,检查食品包装标识、外观等容。六、本食品经营者对所进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发现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应提出异议,经进一步证实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拒绝验收进货。七、本食品经营者员工必须严格执行该制度,在签订购货合同时,必须查验供货
6、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等,并亲自验货,货证相符方可采购。食品进货台帐登记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一、为加强本经营单位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保证上市食品质量安全,特制定本制度。二、本经营单位的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进货台帐,从事批发业务的,还要建立销货台帐。五、进货台帐和销货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七、消费者有要求的,本经营单位在出售食品时,应提供合法销售凭证,未能提供合法销售凭证的,应提供商品质量信誉卡。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检查、检测的本经营单位食品质量信息容,也应当做好台帐登记工作:(一)食品质量检查和检验、检测结果;(二)不合格的食品质量情况;(三)经多
7、次检查、检验合格的和不合格的食品名录;(四)其他需要登记备注的信息。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一、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二、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上岗位操作。三、从业人员体检合格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不得涂改,过期、笔迹不清无效。四、从业人员上岗时必须穿戴
8、整洁的工作服,并应经常换洗,保持清洁。禁止不穿洁净工作衣帽上岗和上岗期间抽烟、吃零食以及做与食品经营无关的事情,私人物品必须存放在指定的区域或更衣室,不可放置在工作区。五、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六、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并且做到:(一)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中食品之前应冼手消毒;(二)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三)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四)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吸烟。食品从业人员学习培训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
9、、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一、食品从业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二、认真制定培训,在有关主管行政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卫生操作技能培训。三、定期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时掌握和了解国家及地方的各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做知法守法的模。四、食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食品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五、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六、培训方式以集中讲受与自学相
10、结合,建立食品从业人员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容等记录归档,以备查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为了预防和控制本单位突发食品卫生安全事件,最大限度减少突发食品卫生安全事件的发生和危害,保障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制定本预案。一、主要职责1、对发生突发食品卫生安全事件的食品、工具、用具、设备等现场进行保护。2、对发生突发食品卫生安全的事件向当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详细报告发生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可疑食物等。3、协助卫生机构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治。4、配合当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发生突发食品卫生安全事件的现场进行采样、调查。5、按照当地食
11、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要求封存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并进行清洗消毒。6、公告收回巳售出的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或有证据证明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二、应急反应1、本单位所有从业人员发现发生突发食品卫生安全事件后应立即向负责人报告。2、本单位负责人做为第一责任人应于2小时之向当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疾控机构报告。4、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食品存贮管理制度一、根据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本食品经营食品经营者现建立食品存贮制度,确保食品贮存安全。二、本食品经营者各级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及与经营活动相关的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三、本食品经营者存贮制度是按照经营食品的品质特性分类进行存贮。
12、避免食品存贮在恶劣的条件下,是食品腐败变质。四、应距离开放式厕所(包括倒粪池、化粪池)、游泳池、垃圾桶(站)邓污染物较为集中的有碍食品卫生的场所直线距离10m以上,并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之外。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技术标准、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五、经营场所和食品贮存场所、个人生活区分开。六、食品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上架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准,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冷藏、冷冻时应分类摆放。七、销售生鲜食品的,应当按照生鲜品的保鲜温度要求,选择列设备,列设备应保持清洁,无积水和污
13、渍。八、贮存生鲜区域的商品和原材料、辅料应配置必要的低温贮存设备,包括冷藏库(柜),冷藏库(柜)温度-2-5,冷藏库(柜)温度低于-18。九、采用高温保藏销售熟食的应当另设专柜,设置隔离设施和能够开合的食品输送窗。十、食品贮存应配备专用的消毒设备、随时对存贮设备、工具、容器等进行洗涮消毒。十一、食品储存要做到先进先出,尽量缩短储藏时间,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用设备、设施清洁消毒维修管理制度1、食品处理区应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设备、设施,防止在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2、配备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
14、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设施。主要设施宜采用不锈钢,易于维修和清洁。3、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加工与用餐场所(所有出入口),设置纱门、纱窗、门帘或空气幕,如木门下端设金属防鼠板,排水沟、排气、排油烟出入口应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防鼠金属隔栅或网罩;距地面2m高度可设置灭蝇设施;采取有效“除四害”消杀措施。4、配置方便使用的从业人员洗手设施,附近设有相应清洗、消毒用品、干手设施和洗手消毒方法标示。宜采用脚踏式、肘动式或感应式等非手动式开关或可自动关闭的开关,并宜提供温水。5、
15、食品处理区应采用机械排风、空调等设施,保持良好通风,及时排除潮湿和污浊空气。6、用于加工、贮存食品的工用具、容器或包装材料和设备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无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食品接触面原则上不得使用木质材料(工艺要求必须使用除外),必须使用木质材料的工具,应保证不会对食品产生污染;加工直接入口食品的宜采用塑胶型切配板。8、各功能区和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操作台、刀具、板等工用具,应分开定位存放使用,并有明显标识。9、应当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与设施,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必要时消毒,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食品安全自检与报告制度第一条为保证食品安全,
16、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职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做好对所经营食品的检验,依法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第三条定期或不定期自行对所销售的食品进行检验,也可以委托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第四条经常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第五条有条件的配备相应的检测设施,对销售的食品进行检测,或委托食品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禁止上市销售,并登记检测结果存档备
17、查第六条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第七条如发生事故,在第一时间采取应急措施防止危害扩散。应急处臵措施包括如下:(一)采取措施立即停止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及原料的食用和使用;(二)密切注意已食用可能导致事故的人员,一旦出现不适症状的,立即送至医院救治;(三)保护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现场,控制好保存可能导致食品事故的食品及原料,以便有关部门采集、分析等;(四)被污染的食品工具和用具进行停止使用,进行彻底清洗消毒,消除污染后才能继续使用。第八条及时向相关的行政主观部门报告发生的事故情况并采取相关的措施。第九条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