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总发文规范税务行政应诉工作.docx

上传人:教**** 文档编号:86216808 上传时间:2023-04-14 格式:DOCX 页数:2 大小:37.2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税总发文规范税务行政应诉工作.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税总发文规范税务行政应诉工作.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税总发文规范税务行政应诉工作.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税总发文规范税务行政应诉工作.docx(2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税总发文规范税务行政应诉工作本报讯(记者米太平)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发布税务行政应诉工作规程(以下简称规程),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1995年制发的税务行政应诉工作规程(试行)同时废止。规程明确,税务行政应诉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税务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税务行政公益诉讼,税务机关依法参加诉讼的活动;各级税务机关的主要负责人是本机关行政应诉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复议机关和作出原行政行为税务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复议机关统筹行政应诉工作,作出原行政行为税务机关配合做好有关工作;税务分局、税务所和按国务院规定设立并向社会公告的税务机构

2、作为行政诉讼被告的,上级税务机关应当予以指导。规程要求,各级税务局应当成立税务行政应诉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行政应诉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应当及时研究解决行政应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为行政应诉工作提供必要的组织保障和工作条件,确保依法、及时、全面履行行政應诉工作职责。规程指出,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应诉通知书和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将据以作出被诉行政行为的全部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连同答辩状、证据清单、法律依据、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他诉讼材料一并递交人民法院。规程明确,税务机关的出庭应诉人员包括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主要负责人不能出庭的,由分管被诉行政行为承办机构的负责人出庭应诉。规程强调,涉及重大事项的案件及人民法院书面建议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案件,税务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对于因纳税发生的案件,地市级税务局负责人应出庭应诉,县级税务局和县级以下税务机构负责人对所有案件均应当出庭应诉。规程要求,税务机关要依法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和调解,不得拒绝或拖延履行;对人民法院作出的责令重新作出行政行为的判决,税务机关应当在法定期限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重新作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行政行为;原告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或者调解的,税务机关应当依法强制执行,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专区 > 教案示例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