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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浙大医学院附属医院医患沟通制度 浙大医学院附属医院医患沟通制度 为适应社会进展和新形势的要求,加强医务人员与患者的沟通,维护患者合法权益,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维护良好的医疗秩序,确保医疗安全,依据卫生部医院治理评价指南(试行)的要求并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在为患者供应医疗效劳的同时,全院医务人员必需与患者和/或家属进展良好的沟通与沟通。 (二) 医患沟通的时间: 1、门诊医师接诊时,应在标准接诊的根底上,就疾病诊疗的有关状况向患者或家属做必要的告知,争取患者对诊疗的理解。必要时,将沟通的关键内容记录在门诊病历上。 2、病区医护人员接诊时,应与患者或家属进展有关疾病诊疗、住院事项等
2、方面加以沟通。 3、住院患者的主管医师必需在患者入院后尽早、准时地与患者或患者的托付人(监护人)就疾病的诊断和治疗相关问题进展充分的沟通和沟通,然后签署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住院患者诊疗知情同意书。 4、患者住院期间,医护人员在以下状况下必需与患者准时沟通: (1) 患者病情变化时; (2) 有创检查及有风险处置前; (3) 变更治疗方案时; (4) 珍贵药品使用前; (5) 发生欠费且影响患者治疗时; (6) 危、急、重症患者疾病变化时; (7) 术前和术中转变术式时; (8) 麻醉前(应由麻醉师完成); (9) 输血前; (10)对医保患者采纳医保以外的诊疗或药品前。 5、 患者出院时
3、,医护人员应与患者或家属就诊疗状况、出院后饮食、用药等留意事项以及是否认期随诊等进展沟通。 (三)医患沟通的内容 1、对患者的诊疗方案,医护人员要主悦耳取患者或家属的意见和建议,在不违反医疗原则的前提下,充分考虑患者或家属的意见。 2、在诊疗过程中,医护人员应就疾病诊断、主要治疗措施、重要检查目的、患者的病情及预后、某些治疗可能引起的严峻后果、药物不良反响、手术方式、手术并发症及防范措施、医疗收费等与患者或家属进展沟通,听取患者或家属的意见和建议,解答提出的问题,争取患者和家属对诊疗过程亲密协作。 3、在诊疗中,医务人员要对患者机体状态进展充分的综合评估,科学猜测推断疾病转归及预后,敬重患者的
4、知情权,与患者或家属进展诊疗转归的具体沟通,使其对疾病进展有所了解。 (四)医患沟通方式 1、可依据实际状况实行床旁沟通、分级沟通、集中沟通、出院回访等多种方式进展医患沟通。 2、依据患者病情的轻重、简单程度以及预后可能,应由不同级别的医护人员准时沟通。如已经发生或有发生纠纷的趋向,要由主管的副主任医师(或以上级别医师)重点沟通。 3、各病区要加强对患者的安康教育,坚持落实病员座谈会制度,每月至少组织1次座谈会,与患者及家属进展集中沟通,并做好记录。 4、各病区建立对出院患者满足度调查制度。每个病区设立意见箱,每个病人出院时填写满足度调查表,填写后投入意见箱。 (五)医患沟通的方法 1、如发觉
5、可能消失问题或纠纷的病人,应马上实行预防为主的方法,将其作为重点沟通对象,针对性地进展沟通。还应在早交班时,作为重要内容进展交班,使下一班医护人员做到心中有数,并进一步有的放矢地与患者沟通,消退患方心中怀疑。 2、如责任医师与患者或家属沟通有困难或患者家属心情感动时,应变换沟通者,即另换其他医务人员或上级医师、科主任与其进展沟通。 3、对需要进展某些特别检查、治疗、重大手术的患者,不协作或不理解医疗行为的患者或家属,或一些特别(如丢失语言力量)的患者,应当采纳书面形式进展沟通。 4、当下级医生对某种疾病的解释不愿定时,应领先请示上级医师或与上级医师一起共同与患者沟通。 5、诊断不明或疾病病情恶
6、化时,在沟通前,医师之间,医护之间,护士之间要先进展相互争论,统一熟悉后由上一级医师对家属进展解释,避开由于沟通不统一导致病人和家属的不信任和疑虑。 (六)医患沟通的记录 1、对医患沟通的状况,医护人员须在病人的病历中结合病历书写标准的要求按规定形式记录清晰。 2、沟通记录的内容要着重记录沟通的时间、地点,参与沟通的医护人员、患者及其家属姓名,沟通的实际内容,沟通结果。必要时在记录的结尾处要求患者或家属、参与沟通的医护人员签名。 (七)医患沟通的评价 1、院、科两级对医患沟通制度的执行状况,要定期征求患者意见,进展检查和考评。 2、 因未按要求进展医患沟通,或医患沟通不当引发医疗纠纷的,医院将
7、从经济或行政方面给以惩罚。 物业经理人: 篇2:内科医患沟通制度 内科医患沟通制度 1、来院患者均拥有医疗权、自主权、知情同意权、保密权和隐私权等根本权利,故医护人员均有向病人或家属供应必需的信息和取得病人自愿同意、保守隐秘和爱护隐私的义务。 2、全部损伤性诊断、治疗及麻醉、手术和输血等均应事先向病人或直系家属交待病情、转归及可能发生的并发症等相关问题并签字。 3、手术及治疗过程发觉与术前争论有出入,需要调整手术治疗方案,而原谈话又未涉及到的内容时,须准时通知病人或家属,征得其同意并重新签字,并在病志中记录。 4、病重、病危患者应将其病情、治疗抢救状况及可能的预后告知患者家属并在病重病危通知单上签字。 5、重要的检查和治疗及患者病情变化时应告知患者或患者家属知情同意。 6、对住院病人告知医院的规章制度和病室的治理制度并签字。 7、严格根据医疗文书所要求的谈话记录执行,不得随便修改。 8、严禁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进修、实习人员代理谈话签字记录。 9、医保病人还须严格执行医保谈话签字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