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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司法救助类一、 什么是司法救助?答:司法救助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当事人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行政诉讼,但经济确有困难的,实行诉讼费用的缓交、减交、免交。同时,在司法救助中,还包括法律规定的对于贫困被告人指定免费辩护人、贫困受害人供给免费法律效劳等。二、哪些状况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救助?答:当事人符合救助条件并要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司法救助: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二孤寡老人、孤儿和农村“五保户”;三没有固定生活来源的残疾人、患有严峻疾病的人;四国家规定的优抚、安置对象;五追索社会保险金、劳动酬劳和经济补偿金的;六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产品质量事故
2、或者其他人身损害事故的受害人,恳求赔偿的;七因见义勇为或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或者近亲属恳求赔偿或经济补偿的;八进城务工人员追索劳动酬劳或其他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恳求赔偿的;九正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特困户救济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无其他收入的;十因自然灾难等不行抗力造成生活困难,正在承受社会救济,或者家庭生产经营难以为继的;十一起诉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农民履行义务的;十二正在承受有关部门法律救济的;十三当事人为社会福利机构、敬老院、优抚医院、精神病院、儿童村、社会救助站、特别教育机构等社会公共福利单位的;十四其他情形确实需要司法救助的。10三、当事人恳求人民法院供
3、给司法救助,应提交哪些材料?答:当事人应在起诉或上诉时提交书面申请和足以证明其确 有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其中因生活困难或者追索根本生活费用 申请司法救助的,应当供给本人及其家庭经济状况符合当地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规定的公民经济困难标准的证明。四、什么是法律救济?与司法救助有什么区分?答:法律救济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救济机构组织法律救济人员,为经济困难或特别案件的人赐予无偿供给法律效劳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特别案件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没有托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托付辩护人的,应当获得法律救济。法律救济与司
4、法救助区分在于:一是供给帮助的性质不同。司法救助是人民法院对于民事、行政案件中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在诉讼费用上赐予减交、免交等帮助;法律救济则是法律救济机构或法律效劳人员为经济困难或特别案件当事人供给减收 或免收法律效劳费用的帮助,它表现为一种国家责任,同时也是一种社会公益事业,即是政府行为与社会行为的结合;二是供给帮助的主体不同。司法救助是人民法院赐予诉讼当事人的救助, 实施主体是人民法院;而法律救济是由特地的法律效劳机构供给的,实施主体包括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等法律效劳人员;三是供给帮助的范围有所不同。司法救助的范围不包括刑事案件的当事人,法律救济则适用于民事、行政、刑事案件的当
5、事人。答:1、恳求国家赔偿;2、恳求赐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3、恳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4、恳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5、恳求支付劳动酬劳;6、主见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六、当事人如何申请司法救助?五、哪些状况可以申请法律救济?答: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应在起诉或上诉时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和足以证明其确有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其中因生活困难或者追索根本生活费用申请司法救助的,应当供给本人及其家庭经济状况符合当地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规定的公民经济困难标准的证明。七、人民法院打算对一方当事人司法救助,诉讼费用还要缴纳吗?八、公司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机构能够申请减交、免交诉讼吗?
6、答:不能。依据诉讼费用交纳方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诉讼费的减免只适用于自然人,不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答:对方当事人败诉的,诉讼费用由对方当事人交纳;拒不交纳的强制执行。对方当事人胜诉的,可视申请司法救助当事人的经济状况打算其减交、免交诉讼费用。打算减交诉讼费用的, 减交比例不得低于。假设当事人是孤寡老人、孤儿和农村“五保户”或正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特困户救济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无其他收入的应免交诉讼费用。交通事故类一、 在单位、机关大院内发生的事故是否属于交通事故?答:不属于。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119 条,“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大
7、事。交通事故必需发生在道路上。所谓“道路”,是指大路、城 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内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 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故矿区、厂区、林区、农场等单位自建的不通行社会车辆的专用道路,机关和学校 单位大院内不允许社会车辆通行的通道不属于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所称的道路,在这些范围发生的事故固然不属于交通事故。二、被盗、被或劫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受害人向谁索赔?答:依据侵权责任法第 52 条规定:盗窃、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人或者抢夺人担当赔偿责任。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被盗机动车肇事后由谁担当损坏赔偿责任问题的皮肤的规定,使用被盗的机
8、动车肇事,造成被害人物质损失的,被盗机动车全部人不担当赔偿责任。三、朋友擅自驾驶我的车子,发生交通事故由谁来赔偿?答:假设存在雇佣关系,受雇人擅自驾驶而发生交通事故, 这种状况下原则上仍旧由车辆全部人担当赔偿责任。假设不存在雇佣关系,一般来说由驾驶人担当损害赔偿责任,但假设机动车的全部人或保管人存在治理上的重大疏忽,是的驾驶人易于驾驶机动车,那么机动车全部人或保管人应作为民事赔偿义务人,担当赔偿责任。四、出借、出租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由谁来赔偿?答:依据侵权责任法第49 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全部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
9、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缺乏部门,由机动车使用人担当赔偿责任;机动车全部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担当相应的赔偿责任”。五、我把车子借给朋友开,发生交通事故时担当什么责任?答:只有在四种状况下出借人才担当相应的民事责任:一是出借车辆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二是出借不能上路行驶的车辆的; 三是将车辆出借给无相应驾驶资格的人员,没有尽到对借用人驾驶资格审慎的审查义务;四是将车辆借给虽有驾驶证但不符合安全驾驶要求的人,如有驾驶证却醉酒的人员。六、交通事故撞死一人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答:第一,肇事司机被认定为完全责任或主要责任,且因该事故造成 1 人以上死亡或 3 人以上重伤或造成公私直接损失 30 万元以上
10、并无力赔偿的;但1酒后、吸毒后驾车;(2)无驾驶资格;3明知车况不良;4明知无牌证、报废车辆;5严峻超载;6肇事后逃逸的状况下,只要造成重伤1 人以上即被追究刑责。七、发生交通事故一年半了,起诉到法院还会受理吗?其次,肇事司机被认为同等责任,且该司机的肇事行为使得 3 人以上死亡。答:依据民法通则第135-137 条规定,交通事故致身体受伤、残疾或者死亡的,其民事诉讼时效为1 年;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其民事诉讼时效为 2 年,都是从交通事故发生时起算。八、误工费包含哪些内容?答:一是伤者本人治疗创伤造成误工发生的费用,包括受害者因精神损害不能正常工作、生活发生的误工费用;二是交通事当事人及
11、其亲属或托付代理人由于需要参与处理交通事故误工 造成经济削减的费用,包括死者家属办理丧葬事宜期间的费用。九、我没有固定收入,误工费如何计算?答: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元月误工时间(1) 有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额=正常状况下劳开工作收入-事故受伤后的劳动收入;(2) 无固定收入,但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评价收入状况的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额=最近三年收入总和3 年12 个月误工时间;(3) 无固定收入,且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评价收入状况的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误工时间十、残疾赔偿金如何计算?答: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
12、配收入标准伤残赔偿指数赔偿年限。160 周岁以下人员的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伤残赔偿指数20 年;26075 周岁之间人员的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伤残赔偿指数 20-实际年龄60;375 周岁以上人员的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伤残赔偿指数5 年。十一、经法院审理结案后因同一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如后续治 疗发生的费用等可否另行诉至法院?答:可以,由于各种缘由在法院审理结案前未确定的损失, 待确定了之后可就该局部损失提起诉讼。十二、我把车子卖给他人,但没有办理全部权转移登记,发生交 通事故
13、后我有责任吗?答:没有。依据侵权责任法第五十条规定,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 , 动车但未办理全部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缺乏局部,由受让人担当赔偿责任。十三、被人撞了,但是没看清楚是哪辆车撞的,事后也没法办查 清,这时应当怎么办?答:此时可由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抢救、丧葬等费用。依据侵权责任法第五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与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或者该机动车未参与强制保险,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
14、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治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十四、发生交通事,起诉到法院要预备什么材料?答:1公安交通治理部门的事故认定书或其它文书,当事人对事故处理的协议书;(2) 受害人受到损害及损害后果的证明,包括病情诊断、法医鉴定、伤残等级、有照顾片等;(3) 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宿费及交通费的证据,包括医疗费单据、误工天数和误工收入的证明、医疗部门准许专人护理的证明及护理费凭证、住宿费单据、车船票等;(4) 事故中受害人致死的,应供给死亡证明书及火化证明;要求被抚养人生活费的,供给亲属关系证明、被抚养人诞生日期等状况证明;(5) 其他证
15、据。车方作为原告时,应将车主车辆全部人 列为原告,也可将司机车辆驾驶人列为共同原告。车方作为被告时,应将司机车辆驾驶人和车主车辆全部人列为共同被告,原告坚持仅起诉司机或车主,要在起诉时明确表示放弃对另一方的诉权。交通事故中死亡人员的诉讼,由其法定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作为共同原告,不愿起诉的需要供给书面的放弃继承权的声明。十五、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 需要担当哪些举证?答:1本方没有过错;(2) 非机动车、行人一方存在过失或者有意;(3) 本方患病的损害事实;(4) 本方患病损害的事实与非机动车、行人一方的行为有因果关系。民事诉讼类一、民事纠纷起诉到法院,应具备
16、什么条件法院才会受理?答:1原告必需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2) 必需有明确的被告;被告是个人的,可查被告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被告是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可查工商登记材料等来确定。个体工商户以业主为原、被告。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本院管辖。(3) 有具体的诉讼恳求和事实、理由: “具体的诉讼恳求”是指原告恳求的事项、数额必需明确、具体,不能模棱两可, 模糊不清。“事实和理由”是指原告在起诉状中写明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事实、理由或者纠纷发生的事实和理由。二、起诉到法院,应当提交哪些材料?答:一般状况,起诉时应提交以下材料(1) 起诉状正
17、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2) 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等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明;(3) 本院具有管辖权的证据如被告户口不在樟树市,须 提交被告的樟树市住一年以上的证明,该证明由派出所或居委会、村民委员会出具;(4) 其他证据。三、离婚纠纷案件起诉到法院应提交哪些材料? 答:1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的证明;(2) 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有下落不明时间、状况的证明;(3) 一方或双方为现役军人的,供给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4) 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的证明,起诉不要求分割财产的不必提交;(5) 未成年子女身份证明,提交户口薄复印件或诞生证
18、;(6) 其他证据。四、朋友借我钱不还,我向法院起诉应预备哪些材料? 答:1借款协议或借据;(2) 借贷关系有担保人的,有关担保的证据;(3) 借贷双方交付,收到钱款的凭证;(4) 债务人应当支付利息的证明;(5) 无利息商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款经催告不还,债权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应有到期不还或经催告不还的证据;(6) 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应有证明债权凭证真实性及清偿债务的相关证据;(7) 付款付息凭证;五、公司无故辞退我,我向法院起诉应预备什么材料?(8) 其他证据。答:1原告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2) 被告的工商登记资料的原件假设被告没有进展工商登记,也
19、要把没有注册登记的材料打印出来和复印件;(3) 劳动仲裁裁决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的原件和复印件;(4) 劳动仲裁裁决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送达证明或送达回执的原件或者劳动仲裁委员会的不予受理案件通知书的原件;(5) 其他和案件有关的材料的复印件。六、开庭时,当事人在什么状况下可以申请审判人员回避?答: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认为庭审人员有以下状况之一的,可以申请审判人员回避:(1) 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2) 与本案有利害关系;(3) 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答:可以在起诉的同时向人民法院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
20、者其他缘由,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依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在提起诉讼时可同时提起财产保全,也可在诉讼中提出。诉前财产保全须供给相应担保。八、担忧打官司要花的时间比较长,但是又急需对方先行给付一定的金钱,否则损失巨大,这种状况怎么办?此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七、担忧一起诉被告就转移财产,导致判决得不到履行怎么办?答: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以下案件可以申请先予执行:(1) 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2) 追索劳动酬劳的;(3) 因状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申请先予执行应符合以下条件:(1) 当事人之间权利
21、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峻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2) 被申请人有履行力量。九、执行过程中达成和解协议,但过后对方未完全履行和解协议, 可以连续恳求法院执行吗?答:在法院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经过自愿协商,达成协议,完毕执行程序,该协议合法有效。对双方已达成和解协议, 但一方又反悔,不履行协议的,人民法院可针对不同状况进展处理:假设和解的内容已全部实现,或申请执行期已过,不予恢复执行;如和解的内容只实现一局部,一方当事人反悔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依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人民法院可恢复对原生效判决的执行,但要扣除已履行的局部。十、对有力量履行但拒不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且查不到可供执行的财
22、产该怎么办?答: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拒不履行判决义务人发出限制高消费令、限制出境令等。情节严峻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作出拘留打算。有以下情形之一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1)被执行人隐蔽、转移、有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2)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蔽、转移、有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供给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3)帮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帮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帮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4)被执行人、担保人、帮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23、(5)其他有力量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峻的情形。十一、什么是限制高消费令?限制高消费令有哪些内容?答:限制高消费令是法院对拒不执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 “老赖”,将实行“限制高消费”的严峻措施,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是为了进一步压缩被执行人的生活空,的目的是为了防止财产减损。假设觉察被执行人有高消费行为,查证属实,依据有关规定,对被执行人拘留或罚款,情节特别严峻的将追究刑事责任。另外,最高法将实行悬赏举报制度,假设觉察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将嘉奖举报人,最高嘉奖财产价值的 10%。限制高消费令的内容如下: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
24、夫球场等场所进展高消费;三购置不动产或者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置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置保险理财产品;九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限制高消费后,制止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财产实施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十二、夫妻双方离开住宅地到外地打工多年,一方起诉离婚,应 向哪个法院提出?答:夫妻双方离开住宅地超过一年的,一方起诉离婚,由被告常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常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十三、走在街上不幸被临街高
25、楼上某住户抛下的西瓜砸中脑袋受 伤,但是找不到是哪家抛掷的西瓜时由谁举证?答:由临街一侧全部住户对其未抛掷西瓜进展举证,否则担当侵权责任。依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4 条规定,因共同危急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实施危急行为的人就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担当举证责任。十四、起诉后觉察证据应在什么时间提出?答:一审中,应在一审开庭前或开庭审理时提出;二审中, 则在开庭前或开庭审理中提出,假设二审不开庭的,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提出。十五、法院调解,一方同意还钱并有担保人进展了担保,但担保人 拒绝签收调解书,该调解书是否发生效力?答:该调解书已经发生效力,在该调解书确定的担保条款条件成就时,可
26、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十六、不服一审判决,如何提出上诉?答: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恳求和理由。案例分析案例一:王某担当了 20 亩鱼塘。某日,王某觉察鱼塘里的鱼大量死亡,王某认为鱼的死亡时由于四周的腾达化工厂排污引起,遂起诉腾达化工厂恳求赔偿。腾达化工厂辩称,根本没有向王某的鱼塘进展排污
27、。关于化工厂是否向鱼塘排污的事实由谁举证?分析:依据“谁主见、谁举证”的原则,应当由主见存在污染事实的王某负举证责任。另,王某还需对其损害状况进展举证, 假设化工厂确实有排污至鱼塘行为,则化工厂则需对其排污行为是否引起该鱼塘的鱼死亡进展举证。案例二:甲起诉与丈夫离婚,同时主见抚养小孩、分割房屋和存款。在诉讼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 完毕婚姻关系、甲抚养小孩并分得房屋;乙分得存款及双方共同经营的杂货店;共同债务 2023 元由甲担当。该调解协议是否合法?分析:当事人在法院的主持下,相互协商,取得谅解,妥当解决纠纷,达成调解协议,这是调解的最正确效果。夫妻离婚调解协议只要不具有
28、以下四项内容即有效:1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2侵害案外个人利益;3违反当事人真实意思;(4)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制止性规定。本案中调解协议不属于上述四种状况,故该协议合法有效。案例三:公务员周某在上班途中因交通事故受伤,出院后出现精神特别,于2023 年 3 月 4 日自缢身亡。同年3 月 20 日,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认为周某自缢行为与该起交通事故致其颅脑损伤有直接因果关系。问能否申请工伤鉴定?分析: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其次条、第六十五条规定,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治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患病事故损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公务员工伤待遇由国家另行规定,故周某不能向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分析:被害人甲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力量的成年人,应当知道过量饮酒会对自己身体造成损害,甚至可能危及生命,但其却不加以掌握,任意放纵自己的饮酒行为,最终造成自己因酒精中毒死亡的严峻后果,故应对自己的过错行为担当主要民事责任;乙、丙作为同桌饮酒人,且均为成年人,相互之间有监管、劝诫和提示义务,明知甲不胜酒力仍劝酒,故对甲过量饮酒并最终酒精深度中毒死亡也应担责。案例四:甲、乙、丙三人喝酒,席间,乙、丙两人明知甲不胜酒力照旧用劲劝酒,最终导致甲酒精中毒死亡,问乙、丙是否需要担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