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私营企业管理规定(1996).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济南市私营企业管理规定(1996).docx(2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 济南市私营企业管理规定(1996)_物业经理人 1996年7月26日济南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其次十二次会议通过 1996年8月11日山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其次十三次会议批准 1996年8月11日市人大常委会公告公布施行 第一条 为标准私营企业的经济活动,维护私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私营企业的安康进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其次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私营企业的治理。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私营企业是指企业资产属于私人全部、雇工八人以上,经工商行政治理机关依法登记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私人投资比例超过百分之五十一(含百分之五十一)的联营企业及私
2、人控股的股份制企业,按私营企业治理。 第四条 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组成局部。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舞、引导和扶持私营经济的进展。 私营企业应当依法经营、公正竞争,(来自:)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 市、县(市)工商行政治理部门负责本规定的详细组织实施。 政府其他有关职能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对私营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展监视、指导。 私营企业需要由行业主管部门办理的事项,各级私营企业协会可以帮助办理。 第六条 私营企业享有以下权利: (一)核准登记的名称在规定的范围内享有专用权; (二)在核准登记的范围内自主生产经营,打算企业机构设置,依照有关规定聘用或者辞退职工; (三)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和注册商标的专用权; (四)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贷款; (五)依法打算企业职工工资安排方式和工资水平; (六)依法申请减、免税; (七)拒绝任何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供应的人力、物力、财力; (八)拒绝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以外的评比、评优、达标、鉴定、考核、考试等活动; (九)组织本企业专业技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