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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线电缆生产企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落实*要求,将电线电缆生产企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全面检查电线电缆获证企业主体资格 对辖区内的所有生产许可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企业进行地毯式全覆盖检查。具体要求:(一)实地检查获证必备条件。根据电线电缆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和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电线电缆产品,主要检查5个方面的必备条件:一是企业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是否满足获证产品生产、检验能力;二是企业原材料采购控制是否符合生产许可证、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有关要求;三是企业生产过程中关键工序控制是否满足生产合格产品的要求;四是企业出厂检验控制是否符合发证要求;五是生
2、产许可证标识标注、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开展实地检查工作时,检查人员依据附件1、2的具体要求,做好检查记录。(二)复核企业获证情况。对生产许可证发证情况不清的,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可先登陆自治区质监局门户网站查阅历年发证公告,再与相关发证机构联系,调取发证档案,查验档案材料是否完备。重点复核实地核查和发证检验环节是否符合要求、获证产品范围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复核工作要作出结论,记录在册。对强制性产品认证发证情况,要联系有关认证机构联合进行复核。重点核查认证档案资料,特别是型式试验报告、工厂检查报告的符合性,检查初始发证、转证工作以及证后监督的规范性。自治区质监局还将进行复核查证
3、。(三)自查证后监管情况。对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管工作,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证后监督要求,特别是对照工业企业产品质量分类监管试行办法(总局2012年第74号公告),重点排查以下4项内容:一是获证企业日常巡查情况;二是获证企业年度自查报告情况;三是国家监督抽查、地方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后处理落实情况;四是分类监管措施落实情况。对强制性产品认证证后监管工作,有关认证机构要结合生产企业的分类管理,采取飞行检查和市场随机抽样的方式,重点检查生产企业的原材料进货检验和变更控制,以及最终产品的一致性,加强对企业确认检验和例行检验的管理。对同时具有生产许可证、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生产企业,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组织
4、双重检查,实现“一企一查”,避免重复检查。二、全面检查辖区内所有电线电缆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对所有电线电缆生产企业2021年以来的生产经营状况进行全面检查,既包括获证企业和产品,也包括不在发证范围内的企业和产品。重点检查以下6个方面:(一)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检查企业营业执照是否真实有效,生产经营状况是否正常,是否建立质量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质量管理和技术操作能力。(二)原料进厂和产品出厂检验情况。检查企业是否建立完善的采购验证及原材料索票、索证和检验制度,是否保留重要原材料检验、验证记录;检查企业是否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合同约定的技术参数,进行产品出厂自检或委托
5、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测。(三)企业委托加工情况。检查委托加工协议是否符合有关规定,重点检查受委托企业是否具备相关生产资质。检查委托加工信息是否依法依规进行标注。(四)企业执行的产品标准情况。检查企业建立标准体系情况。重点检查企业与用户签订协议中规定的产品质量指标要求,是否符合相关技术法规、国家标准规定的强制性要求或企业明示的技术指标。(五)企业产品标识标注情况。检查企业是否按规定加贴合格标志,合格标志载明的信息是否与产品实际相一致。(六)产品质量追溯情况。检查企业是否建立产品销售台账,是否如实记录销售产品的名称、数量、批号、购货者名称等具体内容;检查企业出厂产品质量是否能有效溯源,对产品存在
6、质量问题的,是否及时采取更换、退货、召回等措施;检查企业是否有存在质量安全隐患和假冒伪劣产品流出厂外,进入流通和工程领域。三、全面开展企业库存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自治区质监局将对全区所有生产企业的库存产品组织开展一次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对未抽到样品的生产企业要做好详细记录,严格跟踪,并开展后续监督检查。此次专项监督抽查工作的总要求是“企业全覆盖、品种抽重点、项目查安全”。具体要求:(一)抽查对象。抽查的产品应为生产企业出厂检验合格、包装完好、库存待销的产品。(二)抽查品种。要突出量大面广、安全风险高的电线电缆品种。(三)抽查项目。根据产品不同类别,重点检测产品的结构尺寸、物理机械性能、电性能
7、、高低温性能、燃烧性能等涉及安全的项目。关键性能指标包括:绝缘和护套厚度、导体电阻、电压实验、绝缘和护套老化前后拉力、护套热失重、XLPE绝缘热延伸和热收缩、单根和成束燃烧等。(四)样品留存。要通知承担省级专项监督抽查的承检机构妥善保管备用样品,以备上级部门组织对产品留样进行二次检验,验证工作质量。(五)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以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做好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四、严厉查处质量违法行为(一)严厉查处生产假冒伪劣电线电缆违法行为。对企业主体资格核查、生产经营情况检查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发现的生产企业质量违法行为,要依法进行查处
8、,重点查处无生产许可证生产和无强制性产品认证出厂销售、以次充好、不符合标准、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假冒伪造认证标志、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等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违法行为涉及其他部门的,要及时进行通报。(二)认真办理群众举报。对群众举报的线索,要及时认真处理,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职能严厉查处,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对不属于职责范围的线索,要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对过去2年内有过群众举报和违法记录的生产企业,要加大检查频次。五、集中整治专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据产品质量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以及强制性产
9、品认证管理规定的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从严从快进行整治。具体要求:(一)对获证企业违法行为符合吊销、撤销、注销生产许可证或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法定情形的,依法从严处理。(二)对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改正,到期复查仍不合格的,报请发证机构吊销生产许可证、撤销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并对不合格产品依法妥善处置。对出现多次不合格情况的,要依法列入“黑名单”。(三)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存在产品质量安全隐患的,要形成专题报告报当地政府,并作为日常监管重点对象落实整改。(四)对发现的有质量安全隐患和假冒伪劣产品,并已经流出厂外、进入流通和工程领域的,要第一时间向当地政府
10、和自治区局报告。对于已售往异地的产品,要及时向产品流入地政府和相关部门通报。对已大面积流向外省的要向自治区局报告,自治区局向相关部门及地方政府通报情况。六、几点要求各市场监管所要充分认识本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站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部署要求的高度,精心组织,迅速行动,压实责任,扎实落实好各项工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各市场监管所要将此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主要领导亲自抓,按照以上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全面落实工作任务,既实现全面排查、不留死角,又做到重点突出、不走形式,确保查清查实问题、有效有力解决。要主动向当地政府汇报,积极争取将电线电缆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11、纳入政府工作考核目标,由当地政府负总责、统一领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监督管理工作,并落实此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经费等保障条件。对电线电缆生产企业集中、质量问题比较突出的,在地方政府领导下,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区域整治。二是强化责任追究。各市场监管所要组织调动监管人员,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在此次监督检查工作中,建立专项工作台账,监督执法活动要做到全程留痕,确保责任落实到人、工作落实到位。 三是强化工作衔接。西安地铁问题电缆事件发生后,自治区质监局及时部署了关于开展电线电缆生产企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宁质技监201723号)结合自治区质监局上半年监督抽查计划,对电线电缆;
12、输变电设备及产品;低压电器、开关等产品抽查结果的后处理一并进行,统筹安排全面搞好以电线电缆生产企业专项监督检查为重点的各项工作。 四是强化信息报告。实行工作信息周报制度,各市场监管部门每周五12:00前向县局质量科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并填报附件3至附件6表格内容。质量科根据上报情况实时进行反馈,并实行重大情况即查即报制度,各市场监管所在监督执法工作中发现的产品质量严重不合格、企业重大质量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况要第一时间向当地政府进行报告,由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查处,各市场监管所于2017年7月3日(周一)前,向县局质量科书面报告本所工作情况。 附件:1.电线电缆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必备生产条件检查表2.电线电缆强制认证获证生产企业现场检查表3.电线电缆获证企业主体资格检查情况汇总表4.电线电缆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情况汇总表5.电线电缆案件查办情况汇总表6.专项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的集中整治情况汇总表- 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