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城市(城区)评价标准(T-SZAPA 2—2021).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无障碍城市(城区)评价标准(T-SZAPA 2—2021).pdf(19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 ICS 03.120.01 S 9490 团体标准 T/SZSACA 2-2021,T/SZAPA22021,T/SZAS 30-2021 无障碍城市(城区)评价标准 Standard for accessible city(district)assessment 2021-02-18 发布 2021-03-02 实施 深圳市无障碍城市联合会 深圳市无障碍环境促进会 发 布 深圳市标准化协会 T/SZSACA 2-2021,T/SZAPA 22021,T/SZAS 30-2021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评价原则.2 5 评价内容
2、.2 6 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6 7 评价级别划分.6 附录 A(规范性附录)无障碍城市(城区)指数计算与评分方法.7 附录B(规范性附录)无障碍城市(城区)评价申报流程.12 T/SZSACA 2-2021,T/SZAPA 22021,T/SZAS 30-2021 I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提出。本文件由深圳市无障碍城市联合会、深圳市无障碍环境促进会、深圳市标准化协会归口。本文件主要起草单位:深圳市残疾
3、人联合会。本文件参与起草单位:深圳市无障碍环境促进会、深圳大学本原设计研究中心、深圳市无障碍城市联合会、深圳市标准化协会、深圳市信息无障碍研究会。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侯伊莎、孟建民、黄发科、罗绮卫、何义林、陈雷、丁建华。本文件参与起草人:刘芳、但丹、余冠彬、欧阳明国、陈玉珠、杨忠伟、辛科、张昆、刘勇、牛原、席天宇、唐海达、王磊、刘萍、李春莹、周林刚、林正豪。T/SZSACA 2-2021,T/SZAPA 22021,T/SZAS 30-2021 1 无障碍城市(城区)评价标准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无障碍城市(城区)评价标准的评价原则、评价内容、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新建和更
4、新改造的城市(城区)。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50642-2011 无障碍设施施工验收及维护规范(附条文说明)YD/T 2065-2009 信息无障碍 用于身体机能差异人群的通信终端设备设计导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无障碍城市(城区)理念 conceptofaccessible city(district)市民对建立一个平等、公平、自由、有尊严的社会生活环境价值认同,反映城市(城区)“通用设计,全纳教育”目
5、的和愿景。3.2 无障碍制度 accessibility policyandrule 市民共同遵守的、保障残疾人及其他障碍者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行动准则和规范。3.3 无障碍器物 accessibility facility 满足市民自主安全地通行道路、出入相关建筑物、使用公共交通工具、交流信息、获得社会服务等所需的物质及物质层面技术条件。3.4 无障碍城市(城区)指数 accessible city(district)index 以理念、制度、器物等维度的若干指标构建的量化评价体系,用以衡量城市(城区)的无障碍建设水平。3.5 无障碍城市(城区)专项规划 specific plan of ac
6、cessible city(district)T/SZSACA 2-2021,T/SZAPA 22021,T/SZAS 30-2021 2 无障碍城市(城区)系统建设在国土空间规划、详细蓝图、法定图则和城市(城区)更新规划的专项文件。3.6 无障碍督导 supervision of accessibility 对无障碍城市(城区)建设与运维的督查与指导。3.7 无障碍建设项目验收 accessibility constructionprojectacceptance 建设项目竣工后,对项目是否符合无障碍设计要求以及相关无障碍设施施工安装质量进行全面检验,取得竣工资料、数据和凭证的过程。3.8
7、信息无障碍 information accessibility 市民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平等地、方便地、无障碍地获取信息、利用信息。YD/T 2065-2009,定义3.1.1 4 评价原则 4.1 层次性原则 在整体性的基础上,评价指标系统的建构要结构化和层次化,构成有内在联系的若干维度、若干层次,反映出城市(城区)总体和各个维度的建设情况。4.2 定量与定性结合原则 无障碍城市(城区)评价指标的制定采用定性与定量两类指标,并最终以定量指标进行评价结果呈现。4.3 可操作性原则 无障碍城市(城区)评价结合城市(城区)整体现状以及城市(城区)各个维度内容的实施具体情况,指标体系编制要便于城市(城区
8、)主体的评价参与和评价结果反映出结论内容的可操作性。5 评价内容 5.1.1 基本要求 5.1.2 无障碍城市(城区)应满足市民居家生活、交通出行、公共服务、信息交流、融合社会等需求,使其独立、自主、平等地工作生活。5.1.3 无障碍城市(城区)应将其受众从残障者扩展至老年人、孕妇、儿童、携带重物者、暂时性意外受伤者等残疾人及其他障碍者,倡导通用无障碍,建设全民友好和全龄友好社会。5.1.4 无障碍城市(城区)由理念、制度、器物三维共建,无障碍器物的规划布局应满足系统性和连续性的要求,其配置度应满足残疾人及其他障碍者的使用需求。T/SZSACA 2-2021,T/SZAPA 22021,T/S
9、ZAS 30-2021 3 5.1.5 城市(城区)应根据自身特征编制无障碍城市(城区)发展规划或工作方案。城市(城区)应每年进行无障碍城市(城区)建设情况总结和无障碍城市(城区)指数呈报,呈报流程见附录 B。5.2 文化理念 5.2.1 自立赋能 5.2.1.1 城市(城区)应激励残疾人及其他障碍者自强精神,促进残疾人及其他障碍者的广泛参与、充分融合和全面发展。5.2.1.2 城市(城区)宜通过赋能技术、工具和方法,增强残疾人及其他障碍者的代偿能力,提升残疾人及其他障碍者的获得感、满意度以及融入社会的自由度和融合度。5.2.1.3 城市(城区)应开展无障碍启蒙教育,以适宜的形式将无障碍城市(
10、城区)基本知识纳入全市中小学课程教育内容。5.2.1.4 城市(城区)支持高等院校、科研单位成立无障碍专项研究机构,开设无障碍相关课程,培养无障碍城市(城区)建设专业人才。5.2.1.5 城市(城区)内应设有无障碍发展培训机构,开展无障碍设计、建设、验收、管理、服务等专业培训、人才持续培养与从业者再学习再教育相关工作。5.2.2 共融发展 5.2.2.1 城市(城区)应在人居环境的建设和社会基础设施与基本服务中,确立通用无障碍的基本原则,为全体市民提供平等与充分参与的机会。5.2.2.2 城市(城区)应倡导无障碍人文关怀的基本思想,实现城市(城区)服务于人的可得性、便利性、可供性、支持性和平等
11、性等需求。5.2.2.3 城市(城区)应传播平等包容的无障碍城市(城区)理念,尊重残疾人及其他障碍者的权利、尊严和价值,实现残疾人及其他障碍者突破障碍、融入社会。5.2.2.4 城市(城区)应增强无障碍城市(城区)建设的社会参与度与支持度,其全体市民应本着平等、包容理念,无差别对待残疾人及其他障碍者,积极回应残疾人及其他障碍者的合理诉求。5.2.2.5 城市(城区)应通过多种形式呼吁社会力量参与无障碍城市(城区)建设,鼓励市民志愿参与助残服务,转变志愿助残模式,发展新的助残理念。5.2.3 平等权益 5.2.3.1 城市(城区)应保障残疾人及其他障碍者的受教育权,提倡“全纳教育”,城市(城区)
12、的普通教育体系和特殊教育体系应配置特殊教师和教室,覆盖全部障碍学生的义务教育,并促进残疾人及其他障碍者高等教育职业与发展。5.2.3.2 城市(城区)应保障残疾人及其他障碍者按比例就业,支持残疾人及其他障碍者自主创业。5.2.3.3 城市(城区)应向残疾人及其他障碍者提供便利、远程、智慧和无障碍的医疗保健服务和方案,以及残疾人及其他障碍者特需的医疗卫生和护理服务。5.2.3.4 城市(城区)应保障残疾人及其他障碍者政治权利,保障残疾人及其他障碍者参与政治和公共事务的权利,以及残疾人及其他障碍者自由表达意见的权利和获得信息的机会。T/SZSACA 2-2021,T/SZAPA 22021,T/S
13、ZAS 30-2021 4 5.3 制度规则 5.3.1 公共服务 5.3.1.1 城市(城区)应完善覆盖残疾人及其他障碍者的福利保障和社会救助政策,实现残疾人及其他障碍者生活水平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5.3.1.2 建设的公共服务设施目的地吸引力较强,到达目的地耗时较短,公共服务设施舒适度较高。5.3.1.3 城市(城区)所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公共事业经营单位,应根据职能要求,提供无障碍服务、设施、信息和保障残疾人及其他障碍者安全、快捷、便利的服务需求。5.3.1.4 城市(城区)所属金融、邮政、餐饮、酒店、商场、文体场所、旅游景区、公共交通和交通枢纽等公共服务机构,其从业者应具备无障碍服务
14、技能,满足残疾人及其他障碍者相关服务要求。5.3.1.5 城市(城区)应建立和培育无障碍服务机构或组织,为残疾人及其他障碍者就业提供教育、培训、服务管理等综合服务,其从业者应具备无障碍服务相关资质。5.3.2 制度保障 5.3.2.1 城市应编制无障碍城市专项规划,并将其列入国土空间规划,城市区级单位应编制相应的区级无障碍发展规划和工作方案。城市(城区)每五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无障碍城市(城区)建设发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并向社会公开评估结果。5.3.2.2 城市(城区)应建立无障碍建设审查验收制度,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的设计和竣工环节应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残疾人及其他障碍者参与专项审查与验收。
15、5.3.2.3 城市(城区)应建立无障碍城市督导制度,从理念、制度、器物三个维度进行障碍清单梳理与问题整改。5.3.2.4 城市(城区)宜健全残疾人及其他障碍者权益保障制度,形成残疾人及其他障碍者参与立法、依法维权和全社会维护残疾人及其他障碍者合法权益的法制环境。5.3.2.5 城市(城区)应编制无障碍城市(城区)交通专项规划。5.3.3 管理机制 5.3.3.1 城市(城区)应建立无障碍城市(城区)建设绩效考核机制,将无障碍城市(城区)建设相关各项工作落实至各责任主体。5.3.3.2 城市(城区)应建立无障碍城市(城区)建设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度召开不少于 1 次会议。5.3.3.3 城市(城
16、区)应建立无障碍城市(城区)建设经费管理机制,各责任单位将无障碍城市(城区)建设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部门预算。5.3.3.4 城市(城区)宜建立无障碍投诉机制,建立网络、电话等形式的投诉平台,动员全体市民参与无障碍城市(城区)建设的监督工作。5.3.3.5 城市(城区)宜建立无障碍城市(城区)建设奖惩机制,对在无障碍城市(城区)建设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奖励非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无障碍改造主体,鼓励推行残疾人及其他障碍者可平等有偿使用的无障碍设施设备,建立助残义工时间银行激励机制,设立无障碍城市(城区)建设“红黑榜”制度,鼓励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以投融资、知识产权、技术创新
17、、公益赞助、慈善捐赠和志愿服务等形式参与无障碍城市(城区)建设。T/SZSACA 2-2021,T/SZAPA 22021,T/SZAS 30-2021 5 5.4 器物环境 5.4.1 城市(城区)生活 5.4.1.1 城市(城区)居住建筑应满足 GB 50642-2011 规定的要求,应推动残疾人及其他障碍者已有住房的无障碍改造。5.4.1.2 城市(城区)应开展既有居住区公共空间的无障碍改造,新建居住区必须进行无障碍专项设计与验收。5.4.1.3 城市(城区)应开展公共建筑的无障碍专项设计或改造,重点提升政府对外办事大厅、医疗机构、文体场馆、学校、银行、邮政、口岸等公共建筑的无障碍建设水
18、平。5.4.1.4 城市(城区)应开展公园绿地、广场和景区的无障碍设计或改造,并进行无障碍专项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5.4.1.5 城市(城区)应在交通枢纽、中央商务区、风景名胜区、核心商业区等公共区域设置无障碍卫生间,并逐步推进既有卫生间或厕位的无障碍改造。5.4.2 城市(城区)出行 5.4.2.1 城市(城区)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场地入口、公共建筑入口、居住区入口和居住建筑入口应满足 GB 50642-2011 的要求。5.4.2.2 城市(城区)新建、改建、扩建的道路应进行无障碍专项设计或改造,在前续道路主体配合下,以后建者为责任主体,负责道路工程的无障碍系统衔接。5.4.2.3
19、城市(城区)轨道交通和公交站点应进行无障碍专项设计或改造,完善有轨交车辆和公交的无障碍设备设施,对既有轨交车辆和公交车辆实施无障碍改造。5.4.2.4 城市(城区)停车场(库)应配置一定比例的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并有运营与维护的保障机制。5.4.2.5 城市(城区)应加大无障碍出租车投放力度及出租车无障碍化改造,满足残疾人及其他障碍者的日常出行。5.4.2.6 城市(城区)应开展飞机场、火车站、码头、汽车客运站等公共交通枢纽的无障碍接驳专项设计或改造。5.4.3 城市形态 5.4.3.1 城市(城区)要用通用设计理念,规划、建设和管理。5.4.3.2 城市(城区)要制定无障碍产业发展政策,促进
20、产业链条完整化,提升产业创新能力,使无障碍产品嵌入城市服务体系,完善城市(城区)无障碍功能。5.4.4 康复服务 5.4.4.1 城市(城区)应关怀全人群、全生命周期健康,最大限度减少致残致伤的发生。5.4.4.2 城市(城区)宜将残疾人及其他障碍者康复医疗纳入基本医疗服务,按照有关规定将辅助器具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应使残疾人及其他障碍者获得基本康复医疗、功能训练、辅助器具适配等康复服务。T/SZSACA 2-2021,T/SZAPA 22021,T/SZAS 30-2021 6 5.4.5 信息畅通 5.4.5.1 城市(城区)应建立无障碍助残电召综合服务平台,系统整合业务咨询、信息获
21、取、服务预约、紧急呼叫等信息无障碍功能。5.4.5.2 城市(城区)应推动信息系统、软件、硬件和服务的信息无障碍设计或改造,以方便残疾人及其他障碍者及时、准确地获取和使用信息。5.4.5.3 城市(城区)应鼓励围绕信息无障碍展开的相关产品研发与应用,让障碍人群平等享受科技便利。5.4.5.4 城市(城区)应对辖区内的报警、医疗急救等紧急呼叫系统进行无障碍升级改造,并重点关注于无障碍电梯、无障碍卫生间与厕位、残疾人及其他障碍者住房等特定场所,以方便残疾人及其他障碍者等全体市民报警与呼救。5.4.5.5 城市(城区)应促进行业信息无障碍建设,提出或进一步完善互联网行业产品无障碍测试要点,重点关注食
22、品药品行业信息识别无障碍,有效推动医疗、教育、电信、金融、旅游、电子商务、政务和安防等行业领域的信息无障碍建设情况。5.4.5.6 城市(城区)公共信息终端应完善信息无障碍建设,市政服务网站应进行无障碍信息改造。5.5 创新项 5.5.1 城市(城区)运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或城市信息模型(CIM)等技术,实施无障碍城市(城区)的全系统可视化呈现和动态运维管理。5.5.2 城市(城区)针对肢体残障、视障和听障等残疾人及其他障碍者,运用科技与信息技术,进行功能性补偿或康复的创新产品应用。5.5.3 城市(城区)发动市民参与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的无障碍设施体验及监督的创新模式。5.5.4 城市(
23、城区)充分发挥立法、党团、政府、社会组织和市场力量创建无障碍城市(城区)的创新组织体系。5.5.5 本文件规定内容之外的创新之举,经城市(城区)创建无障碍城市(城区)工作部门审查确认。6 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 6.1 指标体系 无障碍城市(城区)评价主要体现在城市(城区)的无障碍文化理念、无障碍政策制度、无障碍器物环境和无障碍创新的四个维度建设,分别由不同的指标衡量,组成无障碍城市(城区)评价指标体系,见本文件第5章评价内容和附录A。6.2 评价方法 根据无障碍城市(城区)评价指标体系,将各三级指标评分相加,依据最终得分对无障碍城市(城区)进行评级和无障碍城市(城区)指数呈现,见附录A。7
24、评价级别划分 T/SZSACA 2-2021,T/SZAPA 22021,T/SZAS 30-2021 7 经评价,无障碍城市(城区)指数在得分区间在50 ACI 60的城市(城区),评定为“一星级无障碍城市(城区)”;无障碍城市(城区)指数在得分区间60 ACI75的城市(城区),评定为“二星级无障碍城市(城区)”;无障碍城市(城区)指数在得分区间75ACI的城市,评定为“三星级无障碍城市(城区)”。T/SZSACA 2-2021,T/SZAPA 22021,T/SZAS 30-2021 8 A A 附 录 A(规范性附录)无障碍城市(城区)指数计算与评分方法 无障碍城市(城区)指数由文化理
25、念、政策制度、器物环境和创新项四类三级指标组成。城市(城区)的无障碍建设情况以综合指数及四个子项得分进行呈现,即:文化理念、政策制度、器物环境和创新项。对于城市(城区)的无障碍建设未列入本文件的有效举措,可由创建无障碍城市(城区)工作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专题论证,并报呈城市(城区)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审批备案,论证通过的可按照本文件创新项进行加分处理。无障碍城市(城区)指数计算方法如式1,各级指标评分标准与分值设置应符合表1相关规定,即:123AACIQQQQ=+.(式1)式中:ACI无障碍城市(城区)指数;Q1文化理念项得分;Q2政策制度项得分;Q3器物环境项得分;QA创新项得分。表A.1 无
26、障碍城市(城区)指数三级指标评分标准与分值 一级指标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三级指标 满分满分 评分标准评分标准 Q1 文化理念(30 分)5.2.1 自立赋能(10分)5.2.1.1 项 2 分 城市(城区)的官方媒体对全国自强模范先进事迹进行宣传,满分 2 分。5.2.1.2 项 2 分 1、残疾人及其他障碍者对社会融合包容现状满意度,满分 1 分;2、残疾人及其他障碍者对其能自由融入社会认可度,满分 1 分。5.2.1.3 项 2 分 按开展无障碍启蒙教育的中小学比例进行评分,覆盖率不足 30%,不得分;超过 50%,得 1 分。5.2.1.4 项 2 分 按高等院校、科研单
27、位每年培养的学士学位以上的无障碍相关专业人才占比进行评分,占比不足 30%,不得分;超过 50%,得 1 分。5.2.1.5 项 2 分 按无障碍发展培训机构每年培养的相关专业人才人数占常住人口的比例进行评分,占比不足 30%,不得分;超过50%,得 1 分。5.2.2 共融发展(10分)5.2.2.1 项 2 分 1、城市(城区)建立政府领导、统筹推进、多元共建、社会参与、市场调节的工作机制,得 1 分。2、按市民关于通用设计的认可度进行评分,占比不足30%,不得分;超过 50%,得 0.5 分,满分 1 分。T/SZSACA 2-2021,T/SZAPA 22021,T/SZAS 30-2
28、021 9 表 A.1(续)一级指标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三级指标 满分满分 评分标准评分标准 5.2.2.2 项 2 分 1、将无障碍城市(城区)纳入总体规划,制定专项规划和标准体系,全方位、系统化推进无障碍城市创建,得 1分。2、按市民对城市(城区)服务于人的可得性、便利性、可供性、支持性和平等性的总体满意度进行评分,占比不足 30%,不得分;超过 50%,得 0.5 分,满分 1 分。5.2.2.3 项 2 分 1、市民关于全国助残日、国际盲人节、国际残疾人日的认知普及率,满分 1 分;2、城市(城区)官方媒体每月播出专题节目宣传无障碍城市(城区)和理念,满分 0.5 分;
29、3、每年在社区大型广场举办无障碍文化宣传活动,满分0.5 分。5.2.2.4 项 2 分 1、城市(城区)侵犯残疾人及其他障碍者合法权益事件(遗弃、虐待、侮辱等)投诉率50 小时,满分 1 分。5.2.3 平等权益(10分)5.2.3.1 项 2.5 分 1、根据城市(城区)普通学校中障碍学生占所有适龄障碍学生的比例计分,满分 1 分;2、按照城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的障碍儿童和青少年的就学率计分,满分 1 分;3、城市(城区)残疾人及其他障碍者对考试合理便利的满意度,满分 0.5 分。5.2.3.2 项 2.5 分 1、根据城市(城区)职工人数达到一定数量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30、用人单位中满足按比例就业要求的单位比例计分,满分 1 分;2、根据城市(城区)有就业意愿和能力的户籍残疾人就业率,满分 1.5 分。5.2.3.3 项 2.5 分 根据城市(城区)残疾人及其他障碍者对医疗保健、医疗卫生和护理服务的满意度进行评分,满意率不足 30%,不得分;超过 50%,得 1 分;超过 75%,得 2 分。T/SZSACA 2-2021,T/SZAPA 22021,T/SZAS 30-2021 10 表 A.1(续)一级指标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三级指标 满分满分 评分标准评分标准 5.2.3.4 项 2.5 分 1、城市(城区)管理运营公务人员是否在政府文件起
31、草中包含残疾人及其他障碍者的权益诉求,最高 0.5 分;2、城市(城区)管理机构在政府采购中对企业生产的公共服务产品和服务有满足无障碍功能要求,最高 0.5 分;3、城市(城区)公共服务平台配备无障碍设施和服务人员,最高 0.5 分;4、城市(城区)构建公共设施满足目的地吸引力较强、到达目的地耗时较短及舒适度较高,得 0.5 分;5、根据残疾人及其他障碍者参与社区民主选举的投票比例进行评分,最高 0.5 分。Q2 政策制度(30 分)5.3.1 政策服务(10分)5.3.1.1 项 2.5 分 1、福利保障政策所覆盖残疾人及其他障碍者占残疾人及其他障碍者总数的比例,满分 1 分;2、社会保险补
32、贴和各项待遇所覆盖残疾人及其他障碍者占残疾人及其他障碍者总数的比例,满分 1 分;3、残疾人及其他障碍者可支配收入的平均值与当地社会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值,满分 0.5 分。5.3.1.2 项 2.5 分 1、建立无障碍城市(城区)建设标准执行细则,并纳入城市(城区)发展评价体系,得 0.5 分;2、编制无障碍设计规范细则,制定无障碍设施设计审查要点和硬性指标并纳入施工设计文件审查范围,得 0.5分;3、制定康复辅具产业政策指引,发布无障碍需求目录,得 0.5 分;4、建立无障碍环境示范基地、无障碍信息示范系统以及无障碍综合信息平台,得 0.5 分;5、残疾人及其他障碍者对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单位或
33、部门无投诉,满分 0.5 分。5.3.1.3 项 2.5 分 1、改造包括但不仅限于口岸、车站、学校、银行、医疗机构、文体场馆、政府对外办事大厅等场所的无障碍设施设备,完善公共服务场所的语音、文字、手语、盲文等无障碍服务;得 1 分;2、提升社区无障碍环境建设,新建社区必须满足无障碍设计标准、配备无障碍设施设备,已建成社区未达到国家无障碍设施建设工程标准的,经过规划进行必要和合理改造的,得 1 分;3、残疾人及其他障碍者对金融、邮政、餐饮、酒店、商场、文体场所、旅游景区、公共交通和交通枢纽等机构的从业者所提供社会服务无投诉,满分 0.5 分。T/SZSACA 2-2021,T/SZAPA 22
34、021,T/SZAS 30-2021 11 表 A.1(续)一级指标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三级指标 满分满分 评分标准评分标准 5.3.1.4 项 2.5 分 1、是否建立无障碍服务机构,满足教育、培训以及服务管理的职能,满分 1 分。2、无障碍服务中心公众认知程度评价,不足 30%不得分,超过 50%,得分 0.5 分,满分 1 分。3、无障碍服务中心综合服务满意度评价,不足 30%不得分,超过 50%,得分 0.2 分,满分 0.5 分。5.3.2 制度保障(10分)5.3.2.1 项 2 分 1、无障碍城市(城区)建设目标列入国土空间规划,满分 0.5 分;2、城市各区编制
35、无障碍发展规划和工作方案,满分 0.5分。3、每五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无障碍城市(城区)建设发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并向社会公开评估结果,满分 1分。5.3.2.2 项 2 分 1、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的设计环节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残疾人及其他障碍者参与无障碍专项审查的比例,满分 1 分;2、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的竣工环节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残疾人及其他障碍者参与的专项验收的比例,满分1 分。5.3.2.3 项 2 分 1、确定第三方无障碍城市(城区)督导主体机构,满分0.25 分。2、开展年度督导,以理念、制度和器物为维度梳理障碍清单,满分 0.5 分;3、开展现状障碍排查,满分 0.25
36、分;4、针对障碍排查问题的达标比例,满分 0.5 分。5、建立障碍投诉平台,满分 0.5 分。5.3.2.4 项 2 分 1、残疾人及其他障碍者对权益保障法律法规的普及率,满分 1 分;2、城市(城区)建立残疾人及其他障碍者法律援助志愿机制,满分 1 分。5.3.2.5 项 2 分 按城市(城区)是否编制相应的无障碍交通专项规划(或内容)进行评分。1、发展公交无障碍服务,使用语音和字幕报站系统,提供上下车衔接辅具服务,得 0.5 分;2、提供无障碍车辆出租服务,鼓励无障碍出租车运营服务,得 0.5 分;3、改善人行通道无障碍环境,安装过街提示装置、无障碍电梯及其他设施,与周边无障碍环境衔接,得
37、 0.5 分;4、落实残障人士停车无障碍配备专用停车位,得 0.5 分。T/SZSACA 2-2021,T/SZAPA 22021,T/SZAS 30-2021 12 表 A.1(续)一级指标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三级指标 满分满分 评分标准评分标准 5.3.3 规章规范(10分)5.3.3.1 项 2 分 按政府将无障碍城市(城区)建设纳入各责任主体的绩效考核进行评分。1、包括但不限于居家、工作、上学、就医、娱乐、交通、公共服务等领域有明确无障碍规划方案,得 1 分;2、城市(城区)组织编制本辖区内的无障碍城市(城区)建设实施方案,得 1 分;5.3.3.2 项 2 分 每年举
38、行无障碍城市(城区)建设联席会议,满分 2 分。5.3.3.3 项 2 分 1、城市(城区)出台无障碍城市(城区)建设经费管理机制,满分 1 分;2、城市(城区)各责任单位将无障碍城市(城区)建设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部门预算,满分 1 分。5.3.3.4 项 2 分 1、市民对无障碍投诉平台的知情度,占比不足 30%,不得分;超过 50%,得 0.5 分,总分 1 分;2、城市(城区)上一年度投诉问题的解决比例,占比不足 30%,不得分;超过 50%,得 0.5 分,总分 1 分。5.3.3.5 项 2 分 1、城市(城区)建立无障碍城市(城区)建设奖惩机制,满分 1 分;2、城市(城区)每年获得
39、奖励的无障碍建设或改造项目占比,满分 0.25 分;3、城市(城区)创建助残义工“时间银行”机制,满分 0.25分;4、城市(城区)建立无障碍城市(城区)建设“红黑榜”机制,满分 0.25 分。5、城市(城区)鼓励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以投融资、知识产权、技术创新、公益赞助、慈善捐赠和志愿服务等形式参与无障碍城市(城区)建设机制,满分 0.25分。Q3 器物环境(30 分)5.4.1 城市生活(6 分)5.4.1.1 项 1.2 分 1、根据城市(城区)无障碍住房比例评分,满分 0.6 分;2、根据居住无障碍的残疾人及其他障碍者占比评分,满分 0.6 分。5.4.1.2 项 1.2 分 按公
40、共空间无障碍的居住区比例进行评分,占比不足30%,不得分;超过 50%,得 0.6 分,总分 1.2 分。5.4.1.3 项 1.2 分 按公共建筑无障碍满足率进行评分,占比不足 30%,不得分;超过 50%,得 0.6 分,总分 1.2 分。5.4.1.4 项 1.2 分 1、公园绿地无障碍满足率,满分 0.4 分;2、广场无障碍满足率,满分 0.4 分;3、景区无障碍满足率,满分 0.4 分。5.4.1.5 项 1.2 分 1、无障碍公共卫生间占比,满分 1.2 分。T/SZSACA 2-2021,T/SZAPA 22021,T/SZAS 30-2021 13 表 A.1(续)一级指标一级
41、指标 二级指标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三级指标 满分满分 评分标准评分标准 5.4.2 城市出行(6 分)5.4.2.1 项 1 分 1、公共建筑入口无障碍满足率,满分 0.5 分;2、居住区及居住建筑入口无障碍满足率,满分 0.5 分。5.4.2.2 项 1 分 1、无障碍人行道占比,满分 0.25 分;2、无障碍人行横道占比,满分 0.25 分;3、无障碍人行天桥占比,满分 0.25 分;4、无障碍地下通道占比,满分 0.25 分。5.4.2.3 项 1 分 1、轨交站点无障碍满足率,满分 0.25 分;2、轨交车辆无障碍满足率,满分 0.25 分;3、公交站点无障碍满足率,满分 0.25 分;
42、4、公交车辆无障碍满足率,满分 0.25 分。5.4.2.4 项 1 分 无障碍停车场(库)占比,占比不足 30%,不得分;超过50%,得 0.5 分,满分 1 分。5.4.2.5 项 1 分 城市(城区)无障碍出租车数量占比,占比不足 30%,不得分;超过 50%,得 0.5 分,满分 1 分。5.4.2.6 项 1 分 按公共交通枢纽无障碍满足率进行评分,占比不足 30%,不得分;超过 50%,得 0.5 分,满分 1 分。5.4.3 产业培育(6 分)5.4.3.1 项 2 分 1、城市(城区)将辅助器具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比例,占比不足 30%,不得分;超过 50%,得 0.5
43、分,满分 1 分;2、城市(城区)残疾人及其他障碍者对辅具适配服务的满意度,占比不足 30%,不得分;超过 50%,得 0.5 分,满分 1 分。5.4.3.2 项 4 分 1、制定无障碍产业发展促进政策并提供相应资源支持,满分 1 分。2、城市(城区)无障碍产品适配率,满分 1 分;3、城市(城区)无障碍产业规模的年增长率与 GDP 增长率的比值,满分 1 分;4、城市(城区)无障碍产业创新相关研发投入的年增长率与 GDP 增长率的比值,满分 1 分。5.4.4 康复服务(6 分)5.4.4.1 项 3 分 1、城市(城区)应建立障碍监测网络,满分 1.5 分;2、城市(城区)障碍预防宣传教
44、育的普及率,满分 1.5分。5.4.4.2 项 3 分 1、城市(城区)残疾人及其他障碍者享有康复服务的比例,占比不足 30%,不得分;超过 50%,得 0.5 分,满分1 分;2、城市(城区)辅助器具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比例,占比不足 30%,不得分;超过 50%,得 0.5 分,满分 1 分。3、制定康复服务政府采购及行业发展促进政策并提供相应资源支持,满分 1 分。T/SZSACA 2-2021,T/SZAPA 22021,T/SZAS 30-2021 14 表 A.1(续)一级指标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三级指标 满分满分 评分标准评分标准 5.4.5 信息无障碍(6
45、 分)5.4.5.1 项 1 分 按城市(城区)残疾人及其他障碍者对信息无障碍助残电召综合服务平台的使用满意度进行评分。占比不足 30%,不得分;超过 50%,得 0.5 分,满分 1 分。5.4.5.2 项 1 分 1、公共服务领域信息系统无障碍达标率,满分 0.25 分;2、公共服务领域软件无障碍达标率,满分 0.25 分;3、公共服务领域硬件无障碍达标率,满分 0.25 分;4、公共服务领域人工服务无障碍达标率,满分 0.25 分。5.4.5.3 项 1 分 按城市(城区)残疾人及其他障碍者对网络与通讯领域软、硬件终端产品无障碍功能的使用满意度进行评分。占比不足 30%,不得分;超过 5
46、0%,得 0.5 分,满分 1 分。5.4.5.4 项 1 分 按紧急呼叫系统的无障碍达标率进行评分。占比不足30%,不得分;超过 50%,得 0.5 分,满分 1 分。5.4.5.5 项 1 分 1、抽样调查障碍人群对食品药品行业信息、政务和安防识别无障碍满意度,按照满意度百分比进行评分,满分0.5 分。2、抽样调查障碍人群对行业综合信息无障碍满意度,按照满意度百分比进行评分,满分 0.5 分。5.4.5.6 项 1 分 1、互联网终端、电子公告设备、公用自助设备信息无障碍网点覆盖百分比,满分 0.5 分。2、是否对市政服务网站进行信息无障碍改造,满分 0.5分。QA 创新项(10 分)符合
47、 5.5.15.5.5 项相关要求创新内容(如下),每增加一项得 0.5 分,上限 10 分 1.城市(城区)运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或城市信息模型(CIM)等技术,实施无障碍城市(城区)的全系统可视化呈现和动态运维管理。2.城市(城区)运用科技与信息技术开发功能性补偿或无障碍创新产品并应用率高。3.城市(城区)发动市民参与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的无障碍设施体验及监督的创新模式。4.城市(城区)充分发挥立法、党团、政府、社会组织和市场力量,创建无障碍城市(城区)的创新组织体系和形态。5.本文件规定内容之外的创新之举,经城市(城区)创建无障碍城市(城区)工作部门审查确认。注:评分标准中涉及比率计
48、算的(如满足率、覆盖百分比、达标率等)部分,该项实际得分=实际比率/100%满分。T/SZSACA 2-2021,T/SZAPA 22021,T/SZAS 30-2021 15 附录 B(规范性附录)无障碍城市(城区)评价申报流程 登记注册申报培训(可选)填写并提交申报材料形式审查是否通过形式审查通知申报单位结果,并提供形式审查报告专业评价专家评审评审公示公布无障碍城市建设指数发布无障碍城市建设现状 红黑榜 申报单位向评价机构提出申报意向无异议是否 注:注:“申报意向”可由申报单位通过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评价机构提出。评价机构确认申报项目是否满T/SZSACA 2-2021,T/SZA
49、PA 22021,T/SZAS 30-2021 16 足申报条件,并采用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的万式答复申报单位。评价机构联系方式: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登记注册”指申报单位确认参与无障碍城市(城区)指数申报,并遵循相关规定的承诺书。申报单位登录无障碍城市(城区)指数申报系统(网址)。在网上申报项目并签署申报声明,将申报声明打印、盖章后,寄至或报送评价机构;“申报培训(可选)”指申报单位提出申请,评价机构组织无障碍城市(城区)领域专家召开培训会。介绍无障碍城市(城区)指数申报流程要求和注意事项,回答申报单位提出的申报相关的问题。“申报材料”包括申报项目的申报书、自评报告和证明材料。申报材
50、料模板可进入无障碍城市(城区)指数申报系统下载。申报单位按要求准备完毕后将申报材料寄至评价机构。申报材料提交后,仅允许在形式审查、专业评价和专家评审阶段各有一次补充材料的机会,且补充材料不得改变原有得分与申报结论,否则不予受理。“形式审查”指对申报单位、申报材料完整性和有效性的审查。“形式审查报告”是经评价机构形式审查后提交给申报单位的审查结果报告。“专业评价”是指评价机构成员单位中工作经验丰富、熟悉无障碍城市(城区)指数申报工作的专业人员根据已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材料,核实申报单位自评结果,专业评价还需对城市(城区)无障碍建设情况进行现场核实。“专家评审”是指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第三方非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