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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 43.100CCS T 47团体标准T/CAAMTB 312021旅居车辆内饰材料要求Requirements of interior material for leisure accommodation vehicles2021-05-17 发布2021-05-17 实施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 布T/CAAMTB 312021I目次前言.I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技术要求.15试验方法.4T/CAAMTB 312021II前言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
2、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房车委员会提出。本文件由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金冠汽车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中天高科特种车辆有限公司、江西江铃汽车集团旅居车有限公司、上汽大通房车科技有限公司、帝盛(常州)车辆科技有限公司、河北览众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湖北省齐星汽车车身股份有限公司、奇瑞商用车(安徽)有限公司、扬州万盛实业有限公司、天津暖曦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恒宏机械有限公司、威海雅丝佳房车家具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卫星、向倩瑶、张志、罗显政、梅宗信、窦文娟、赵红全、黄
3、兴、陈俊、朱军、郑伟林、董志武、朱麒、徐晓南、李雷刚、孙雁东、李汉培、沈力、王邦延、王宁、王国忠、陈俣汀。T/CAAMTB 3120211旅居车辆内饰材料要求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旅居车辆内饰材料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本文件适用于旅居车辆内饰材料。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2406.2塑料用氧指数法测定燃烧行为第2部分:室温试验GB/T 5454纺织品燃烧性能试验氧指数法GB 8410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GB/T 8
4、627建筑材料燃烧或分解的烟密度试验方法GB/T 10707橡胶燃烧性能的测定GB/T 30512汽车禁用物质要求GB/T 32086特定种类汽车内饰材料垂直燃烧特性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QC/T 941汽车材料中汞的检测方法QC/T 942汽车材料中六价铬的检测方法QC/T 943汽车材料中铅和镉的检测方法QC/T 944汽车材料中多溴联苯(PBBs)和多溴二苯醚(PBDEs)的检测方法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旅居车辆内饰材料interior material for leisure accommodation vehicle指旅居车辆内饰件所用的单一材料或层积复合材料。包
5、括内饰板材、铺地材料、弹性软垫材料、纺织材料、皮革材料、座椅用塑料材料、保温、隔热、降噪、减振材料、连接材料及其他金属或非金属材料。4技术要求4.1燃烧特性的技术要求4.1.1内饰材料分类要求T/CAAMTB 3120212旅居车辆内饰材料按照应用材料、包含零件及使用部位进行分类,见表1。表 1内饰材料分类类别号应用材料包含零件及使用部位1内饰板材风道、顶盖内饰板、仪表台主体、卫生间壳体、家具板材以及其它面积较大的装饰板材2铺地材料地板基材、地板覆盖物3弹性软垫材料坐垫、座椅靠背、头枕用弹性软垫以及其它发泡材料4纺织材料座椅面料、窗帘、遮阳帘及其他装饰性织物5皮革材料装饰或包覆用皮革(不含真皮
6、)6塑料材料座椅、家具以及门护板上面积不大的硬质塑料材料7保温、隔热、降噪、减振材料发动机舱和车体用保温、隔热、降噪、减振等零件8连接材料铰接车的伸缩篷9其他内饰材料护栏、扶手、窗立柱、上下窗框、装饰用灯罩、安全带、密封条、安全气囊爆破装置和车内其他内饰件4.1.2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应满足表 2 的规定。表 2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类别号应用材料技术要求水平燃烧(mm/min)垂直燃烧(mm/min)氧指数(%)烟密度等级1内饰板材不低于B100752铺地材料地板覆盖物A-026地板基材不低于B10026753弹性软垫材料A-01004纺织材料不低于B10026755皮革材料不低于B1002475
7、6塑料材料D-50100247保温、隔热、降噪、减振材料发动机舱用A-024车体用不低于B100758连接材料不低于B100269其他内饰材料D-5024注1:“”表示该零件不进行此项试验。注2:电器件(如空调总成控制开关、线束、电器控制面板、导航仪、收音机、DVD模块、行车组合仪表等各种电器模块)、灯具、方向盘、安全气囊(帘)、卫生间附件(如坐便器、洗手池、水箱)、金属材料以及外层为金属材料内层为非金属材料的夹芯板无需进行此项检测。T/CAAMTB 31202134.1.3需进行试验的内饰件最小尺寸要求如下:a)宽度100mm、长度356mm 的零件;b)宽度100mm、138mm长度356
8、mm,且车内累计使用长度1m 的同种材料零件;c)20mm宽度100mm、长度356mm,且车内累计使用长度2m 的同种材料零件。4.1.4如内饰件尺寸不能满足 4.1.3 款的要求,可无需进行此项检测。4.2禁用物质的技术要求4.2.1禁用物质的范围本文件中的禁用物质特指以下六种物质:a)铅或其化合物;b)汞或其化合物;c)镉或其化合物;d)六价铬;e)多溴联苯(PBBs);f)多溴二苯醚(PBDEs)。4.2.2禁用物质的含量限值禁用物质的含量应满足表 3 的规定。表 3禁用物质的含量类别号物质种类限值(%)1铅0.12汞0.13镉0.014六价铬0.15多溴联苯0.16多溴二苯醚0.1注
9、:金属材料无需进行多溴联苯(PBBs)、多溴二苯醚(PBDEs)的检测。4.2.3对禁用物质的豁免要求禁用物质的豁免要求按照标准 GB/T 30512 执行。4.3气味的技术要求4.3.1气味等级划分见表 4。T/CAAMTB 3120214表 4气味等级划分等级状态描述1无气味2有气味但不明显。3有明显气味,但无让人不舒适的感受4有明显气味,让人轻微感觉不适5让人明显感觉不适6无法忍受4.3.2内饰材料按 5.4.2 试验后气味等级应满足以下要求:方法 a)乘客仓内暴露面积大于 2m2的材料2 级,其余材料2.5 级;方法 b)3 级;方法 c)3 级。5试验方法5.1样品要求5.1.1试验
10、样品前处理要求试验需采用生产完成后20天内的样品,样品要求用铝箔或保鲜膜等适当的方式包装以确保其不被污染。测试必须在样品到达试验室后15天内完成。试验样品在试验前,应在标准环境温度232、相对湿度50%5%的条件下,放置至少24h,但不超过168h。5.1.2试验样品取样要求5.1.2.1燃烧特性推荐试验样品取样要求如下:a)试验样品应从内饰件上直接制取,如内饰件本身不能制成标准样条,可采用内饰件原料制成符合标准规定尺寸的样条;b)单一材料及层积复合材料应单独制样。如内饰件由多种材料组成,应将其按照单一材料及层积复合材料的要求分别制样;c)内饰件实际厚度小于表 5 中的标准厚度时,试验样品厚度
11、为内饰件实际厚度;内饰件实际厚度大于表 5 中的标准厚度时,应采用截取方式或同种材料单独制成,且需要在报告中说明;d)对烟密度进行测试时,如产品厚度不满足烟密度规定尺寸,以产品实际厚度制样,并在检验结果中描述厚度信息(样品最大厚度不超过 25mm);e)内饰件的试验样品制取表 5 的尺寸要求,如未采用规定厚度的样品,需在报告中体现样品的实际厚度。T/CAAMTB 3120215表 5燃烧特性试验样品的尺寸5.1.2.2禁用物质需直接从产品总成上进行取样。5.1.2.3气味试验样品取样要求见表 6。表 6气味样品取样数量样品范围取样数量卡扣,塞子,套筒或者其它的小零件(101)g扶手,烟缸,变速
12、杆防尘罩,遮阳板等中等大小的零件(202)cm3装饰织物,装饰材料,薄片材料,皮革,泡沫,地毯以及其它使用面积较大的材料(505)cm3注1:如果所测零件是小零件,可以使用多个零件以达到所需要的量。注2:未涉及的样品取样数量可由双方商议决定。5.2燃烧特性5.2.1水平燃烧按GB 8410的规定进行试验。5.2.2垂直燃烧按GB/T 32086的规定进行试验。5.2.3烟密度按GB/T 8627的规定进行试验,试验结果用烟密度等级进行判定。序号试验项目试验方法试验样品尺寸1水平燃烧GB 8410长 356mm,宽 100mm,厚13mm。试样 5 块以上。2垂直燃烧GB/T 32086长(56
13、02)mm,宽(1702)mm。试样 3 块以上。3氧指数GB/T 2406.2模塑(包括纤维增强塑料):长(80150)mm,宽(100.5)mm,厚(40.25)mm。试样 15 根以上。泡沫材料:长(80150)mm,宽(100.5)mm,厚(100.5)mm。试样 15 根以上。皮革材料:长(1400-5)mm,宽(520.5)mm,厚10.5mm。试样 15 根以上。GB/T 5454纺织材料:长 150mm,宽 58mm。经向、纬向各 15 块以上。GB/T 10707橡胶材料:长(80150)mm,宽(6.50.5)mm,厚(30.25)mm。试样 15 个以上。4烟密度等级GB
14、/T 8627长(25.40.3)mm,宽(25.40.3)mm,厚(6.20.3)mm。试样 3 块。T/CAAMTB 31202165.2.4氧指数氧指数试验如下:a)纺织材料按 GB/T 5454 的规定进行试验;b)橡胶材料按 GB/T 10707 的规定进行试验;c)塑料材料(包括纤维增强塑料)、皮革材料、泡沫材料按 GB/T 2406.2 的规定进行试验;d)零件的氧指数试验,如采用 GB/T 2406.2 中第 10 章简捷方法 C,应在试验报告中说明。5.3禁用物质5.3.1铅、镉或其化合物按QC/T 943的规定进行试验。5.3.2汞或其化合物按QC/T 941的规定进行试验
15、。5.3.3六价铬按QC/T 942的规定进行试验。5.3.4多溴联苯(PBBs)和多溴二苯醚(PBDEs)按QC/T 944的规定进行试验。5.4气味5.4.1气味试验使用体积为 1L、无干扰性气味的专用气味瓶进行试验。5.4.2气味试验应从以下 3 种方法中选择一种或多种进行试验:a)在气味瓶中加入 50ml 去离子水,放入样品使之不与水接触,在(232)的条件下放置(241)h 后,立即进行评价;b)在气味瓶中加入 50ml 去离子水,放入样品使之不与水接触,在(402)的条件下放置(241)h 后,立即进行评价;c)气味瓶中不加水,放入样品后在(802)的条件下放置(20.5)h 后,
16、将气味瓶保持关闭状态,在室温下冷却(201)min,然后立即进行评价。5.4.3评估小组应至少由 5 人组成,每个成员须经过相应的培训。每个人分别给出气味等级(如果评估人员判定气味在两个等级之间,可评至 0.5 级,如 2.5,3.5,4.5),取 5 个人的算术平均值,修约到0.5 级。评估时,可按照以下方式取值:a)算术平均数小数部分小于 0.25 时的采用退位制,取 0;b)大于或等于 0.25 且小于 0.5 时的采用进位制,取 0.5;c)大于或等于 0.5 且小于 0.75 的采用退位制,取 0.5;d)大于或等于 0.75 的采用进位制,取 1。评估人员所给的等级之间的差距不能大于2级,如果大于2级,则需要重新进评估。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