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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ICS 31.120 L04 中国电子学会标准 T/CIE 0602020 平板显示终端生产线资源环境影响指标自行监测要求 Requirement for self monitoring of resources and environment influence indicators in flat display terminal production line 2020-01-16 发布 2020-03-01 实施 中 国 电 子 学 会 发 布发 布 I 目目 次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工艺流程及指标范围.2 4.1 工艺流程.2
2、 4.2 指标范围.4 5 综合能耗自行监测.5 5.1 一般规定.5 5.2 电能自行监测.5 5.3 用气量自行监测.5 6 污染物自行监测.5 6.1 一般规定.5 6.2 自行监测方案.6 7 自动监测管理系统.7 7.1 一般规定.7 7.2 自动监测系统功能.7 8 监测机构与监测质量控制.7 8.1 监测机构.7 8.2 监测人员.7 8.3 监测仪器设备.7 8.4 监测质量控制.8 9 信息记录.8 附 录 A.9 T/CIE 0602020 II 前 言 本部分按照 GB/T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中国电子学会工业工程分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电
3、子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世源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冠捷显示科技(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建筑大学、中电投工程研究检测评定中心有限公司、高创(苏州)电子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贾琨、王立、李强、李中原、林为民、陈洪生、薛瑞、张振国、魏东、田超贺、韩玉仲、周伟荣。本标准为首次发布。1 平板显示终端生产线资源环境影响指标自行监测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平板显示终端生产线资源环境影响指标自行监测的术语和定义、工艺流程及指标范围、综合能耗自行监测、污染物自行监测、自动监测管理系统、监测机构与监测质量控制、信息记录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平板显示终端生产线进行资源环境影响指标自行监测体系的建设和
4、运行。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B 1716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B/T 2589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HJ 38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HJ/T 55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 HJ/T 65 大气固定污染源 锡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T 397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HJ 538 固定污染源废气 铅的测定
5、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暂行)HJ 604 环境空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 HJ 657 空气和废气 颗粒物中铅等金属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HJ 685 固定污染源废气 铅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 732 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采样 气袋法 HJ 777 空气和废气 颗粒物中金属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HJ 819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平板显示终端 flat display terminal 用于工作及生活等场所使用的具有完整显示功能的显示产品,其显
6、示屏对角线的长度与整机厚度之比大于 4,包含电视机、显示器,平板电脑、手机、LED 显示屏除外。3.2 资源环境影响指标 resources and environment influence indicators T/CIE 0602020 2 用来表征带来影响资源和环境的生产行为所包含的因素、范围等指标,主要包含能源消耗指标和污染物排放指标,其中能源消耗指标包括外购的一次能源、二次能源、耗能工质等企业生产制造过程中消耗的主要能源,污染物排放指标为生产制造过程中排放的主要污染物。3.3 自行监测 self monitoring 企业为掌握本单位资源环境影响指标开展的综合能耗和污染物的人工和自
7、动监测活动。3.4 生产系统 manufacturing system 生产车间内的生产制造终端产品的系统。3.5 辅助生产系统 auxiliary production system 为生产系统提供动力、供电、机修、通风、采暖、制冷、仪表保障生产系统正常运行的系统。3.6 综合能耗 comprehensive energy consumption 在统计报告期内生产所消耗的各种能源量按规定的计算方法和单位分别折算成标煤后的总和。4 工艺流程及指标范围 4.1 工艺流程 4.1.1 平板显示终端生产线典型工艺流程主要包括终端组装前序流程和终端组装流程,终端组装前序流程包括SMT表面贴装、AI自
8、动插件、MI人工插件。4.1.2 平板显示终端生产线典型生产工艺流程、能源消耗及产污环节详见图 14。锡膏印刷(点胶)贴片 炉前检查 回流焊 自动光学检测 暂存 有机废气 有机废气 焊接废气 压缩空气、电 电 电 电 电 3 图 1 SMT 典型生产工艺流程、用能及产污环节图 图 2 AI 典型生产工艺流程、用能及产污环节图 图 3 MI 典型生产工艺流程、用能及产污环节图 打铆钉 打跳线 卧式自插 立式自插 收板 暂存 压缩空气、电 压缩空气、电 压缩空气、电 压缩空气、电 电 功能测试 制程控制 暂存 投板 插件 炉前检查 波峰焊 炉后检查 自动在线测试 焊接废气 电 电 氮气、电 电 电
9、 电 电 电 T/CIE 0602020 4 图 4 整机组装典型生产工艺流程、用能及产污环节图 4.2 指标范围 4.2.1 平板显示终端生产线资源环境影响指标自行监测的范围包括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4.2.2 平板显示终端生产线能源消耗指标主要包括电能、压缩空气用量、氮气用量,各自折合标煤量求和后为综合能耗。压缩空气采用自建气站而非外购方式时,应采用供气站耗电量折算标煤的方式进行综合能耗计算。4.2.3 平板显示终端生产线污染物主要为废气,来源于点胶、贴片工序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和回流焊、波峰焊工序产生的焊接废气。4.2.4 综合能耗按公式(1)计算:niiipeE1 .(1)式中:E-
10、综合能耗,单位为千克标准煤;n-消耗的能源品种数;ei-生产消耗的第 i 种能源实物量;pi-第 i 种能源的折标准煤系数。4.2.5 标准产品数量按公式(2)计算:miiZWQ1ig)(2)式中:Q-标准产品数量,单位为台;前端组装 老化 中段测试 外观检验 后段包装 电 电 电 投入模组 电 电 5 m-产品品种数;wi-生产 i 种产品所用工时;zi-生产 i 种产品数量;g-生产标准产品所用工时;4.2.6 单位标准产品综合能耗指标按公式(3)计算:QEF (3)式中:F-单位标准产品综合能耗,单位为千克标准煤/台。5 综合能耗自行监测 5.1 一般规定 5.1.1 综合能耗包括主要生
11、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各种能源消耗,其数据来源包括能源计量仪表读数、发货单、能源统计报表、能源费用账单、能耗自动监测系统数据记录、能耗检测数据等。5.1.2 综合能耗数据应全面、准确、客观地反映用能实际情况。5.1.3 能耗计量器具配备率和准确度等级应符合 GB17167 的规定。5.2 电能自行监测 5.2.1 企业应监测有功电能,宜同时监测三相电流、三相电压、有功功率、无功功率、视在功率、功率因数。5.2.2 有功电能可通过具有通信接口的电子式多功能电能表采集。5.2.3 企业应根据用能特点,按班次、日、月、季度、年不同的统计周期,对生产系统及辅助生产系统相关设备的电能数据进行分类分项统计,
12、并进行同比、环比分析。5.2.4 企业应对生产工序、区域、部门所消耗的电能进行分项统计,宜对各分项用电细分子项。5.2.5 企业宜建立电能自动监测系统,以视图形式对电能数据进行查看,并对历史监测数据进行查询。5.2.6 外供回路用电量应单独监测,不应统计在综合能耗中。5.3 用气量自行监测 5.3.1 用气量自行监测应包括用于生产的压缩空气和氮气的监测。5.3.2 压缩空气监测系统应监测压缩空气系统主管线上的质量流量。5.3.3 工业用气供应为零售供应模式时,用气量采集应按照采购周期记录,并进行季度、年度用量统计。5.3.4 工业用气为现场供应模式时,用气量采集记录频次最少每月一次。5.3.5
13、 车间入口处宜设置氮气流量记录累计仪表。6 污染物自行监测 6.1 一般规定 T/CIE 0602020 6 6.1.1 企业应根据本单位的产排污环节、排放口、污染因子及许可限值等,制定自行监测方案。监测的排放口、污染因子、监测频次等要求不得低于国家或地方环境管理要求。6.1.2 企业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开展监测工作,并安排专人对监测数据进行记录、整理、统计和分析。企业对监测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手工监测时生产负荷应不低于本次监测与上一次监测周期内的平均生产负荷。6.1.3 自行监测方案中应明确企业的基本情况、监测点位及示意图、监测指标、执行排放标准及其限值、监测频次、采样和
14、样品保存方法、监测分析方法和仪器、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自行监测信息公开等。采用自动监测的企业,应如实记录采用自动监测的污染物指标、自动监测系统联网情况、自动监测系统的运行维护情况等;未开展自动监测的污染物指标,企业应如实记录开展手工监测的污染物排放口和监测点位、监测方法、监测频次。6.2 自行监测方案 6.2.1平板显示终端生产线有组织废气排放、无组织废气排放监测点位设置、监测指标及最低监测频次按照表1、表2执行,地方生态环境管理部门有更严格要求,应从其规定。表 1 有组织排放废气污染源监测点位、监测指标及最低监测频次一览表 生产单元 监测点位 监测指标 最低监测频次 点胶、贴片 有机废气排放
15、口 挥发性有机物a 4 次/年 回流焊、波峰焊 废气处理系统排放口 锡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 4 次/年 a 本标准用非甲烷总烃作为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综合控制指标。表 2 无组织排放废气污染源监测点位、监测指标及最低监测频次一览表 监测点位 监测指标 最低监测频次 厂界b 挥发性有机物a 4 次/年 a 本标准用非甲烷总烃作为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综合控制指标。b 由企业根据实际排放情况确定厂界监测污染物项目。6.2.2 采样和监测分析方法 6.2.2.1 废气手工采样方法参照GB/T 16157、HJ/T 397、HJ 732执行,单次监测中,气态污染物采样,应获得小时均值浓度。无组织废气手工
16、采样方法应参照HJ/T 55执行。6.2.2.2 大气污染物的分析测定,应采用表3所列的方法标准。表 3 大气污染物分析方法标准 序号 污染物项目 方法标准名称 方法标准编号 1 非甲烷总烃(NMHC)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HJ 38 环境空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 HJ 604 2 铅及其化合物 固定污染源废气 铅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暂行)HJ 538 空气和废气 颗粒物中铅等金属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HJ 657 固定污染源废气 铅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 685 空气和废气 颗粒物中金属元素的测定
17、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HJ 777 7 3 锡及其化合物 空气和废气 颗粒物中铅等金属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HJ 657 空气和废气 颗粒物中金属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HJ 777 大气固定污染源 锡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T 65 6.2.2.3监测期间手工监测的记录和自动监测运行维护记录按照 HJ 819 执行。应同步记录监测期间生产工况。7 自动监测管理系统 7.1 一般规定 7.1.1 各类能耗或污染物进行自动监测的企业宜设置资源环境影响指标自动监测管理系统,可通过数据自动采集、数据集成或人工定期录入的方式获取资源环境影响指标数据
18、。7.1.2 自动监测系统宜采用浏览器/服务器架构,应具有高效的数据查询功能,自动定期生成综合能源消耗及污染物排放指标报表。7.1.3 应确保采集数据真实有效,并具有防止被篡改的措施。7.2 自动监测系统功能 7.2.1 自动监测系统应具备对综合能耗、分类能耗统计、展示、报表功能;应具备按照区域、部门、功能等划分或内部统计原则,自动定期生成分摊能源用量、能源成本报表。7.2.2 自动监测系统应具备指标计算、分析、比对、超限报警功能。7.2.3 宜对污染物指标进行自动监测。7.2.4 企业宜通过能源历史数据和趋势模型,预测未来能源消耗情况,建立能源采购策略。7.2.5 自动监测系统宜与生产、辅助
19、生产监控系统进行数据交互,对系统能效指标进行评价。7.2.6 自动监测系统宜与资产管理系统进行数据交互,实现能源监测系统采集、传输、集成相关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功能。8 监测机构与监测质量控制 8.1 监测机构 8.1.1 监测单位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监测工作,并安排专人对监测数据进行记录、整理、统计和分析。监测单位对监测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8.1.2 监测机构应具有与自行监测任务相适应的技术人员、仪器设备和实验室环境,明确监测人员、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有适当的措施和程序保证监测结果的准确可靠。8.2 监测人员 8.2.1 应配备能够满足工作需要并符合任职条件
20、的各类人员,并建立人员技术档案。8.2.2 配备人员宜包括检验员和监督员。检验员是指从事检验项目工作,进行结果判断,出具检验报告的人员。监督员是指负责对检测全过程和检测人员进行监督的人员。通过对人员配备、教育、培训、考核、资格确认和监督,确保人员的能力持续满足规定的要求。8.3 监测仪器设备 T/CIE 0602020 8 8.3.1 监测仪器设备的技术参数应满足相关技术规范要求。8.3.2 监测的仪器设备应经过第三方计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检测报告需在有效期内。8.3.3 监测仪器设备的校验周期应符合说明书规定,且一年内校验次数不应少于 1 次。8.4 监测质量控制 8.4.1 企业应编制监测
21、工作质量控制计划和质量保证的程序文件,选择与监测活动类型和工作量相适应的质量控制方法。8.4.2 质量保证的程序文件宜包含仪器设备的管理程序、人员管理程序、作业指导程序、质量控制程序、结果报告程序、能力验证等程序文件。8.4.3 企业定期对自行监测的时效性、准确性进行评估,识别自行监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纠正措施。9 信息记录 9.1 企业应建立信息记录制度,落实信息记录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并对记录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负责。9.2 记录形式分为电子记录和纸质记录两种形式。9.3 记录内容包括综合能耗信息、污染物排放自行监测信息以及其他相关信息等。记录宜以表格形式完成,表格形式参见附录
22、A。9.4 综合能耗信息每月记录 1 次,监测信息记录频次应与自行监测频次一致。9.5 纸质记录应由负责人签字,定点保存,并采取防潮、防蛀等措施,保存时间应不小于 3 年。9.6 电子记录存储位置应方便查询,存储时间应不小于 3 年。9 附 录 A 信息记录参考表 表 A.1 综合能耗自行监测信息表 记录周期周期 月 日 月 日 生产制式 班/天 小时/班 本记录周期生产天数 天 生产特征 连续生产 间歇生产 年生产能力(台)生产负荷率%主要产品信息 类别 尺寸(寸)型号 产量(台)折算为标准产品工时系数 折算为标准产品数量(台)显示器 电视 商业显示终端 产量(本记录周期内折算为标准产品数量
23、合计)一次、二次能源 耗能工质 电能 消耗量(kWh)折标准煤系数a(kgce/kWh)折合标煤量(吨标准煤)外购工业用气量 采购时间 采购数量(Nm3)消耗量(Nm3)折标准煤系数a(kgce/m3)折合标煤量(吨标准煤)总用电量 0.1229 氮气 0.4000 其中 生产用电量 0.1229 压缩空气 0.0400 辅助生产用电量 0.1229 自建气站用电量 0.1229 综合能耗 吨标准煤 单位标准产品综合能耗 千克标准煤/台 a 折标准煤系数引自 GB/T 2589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审核人:记录人:记录时间:T/CIE 0602020 10 表 A.2 废气污染物排放自行监测信息表 记录周期周期 月 日 月 日 生产制式 班/天 小时/班 本记录周期生产天数 天 生产特征 连续生产 间歇生产 年生产能力(台)生产负荷率%有组织排放废气 排放口编号 排气筒高度(m)污染物种类 监测时间 排放浓度(mg/m3)烟气量(m3/h)烟气温度()执行的排放标准 检测标准 是否超标 超标原因 浓度限值(mg/m3)标准名称 无组织排放废气 序号 监测点位 污染物种类 监测时间 排放浓度(mg/m3)执行的排放标准 检测标准 是否超标 超标原因 浓度限值(mg/m3)标准名称 审核人:记录人:记录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