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月明厅长在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要点.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谈月明厅长在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要点.pdf(28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团结拼搏 务实惠民 努力开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科学发展新局面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 谈月明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四日 同志们:经省政府同意,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全面总结“十一五”时期和去年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全面部署“十二五”时期和今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各项工作。陈加元副省长对这次会议十分重视,会前专门听取了会议筹备工作的汇报,并对开好会议作了重要指示,今天亲自出席会议还将作重要讲话,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好。下面,我讲四方面的意见。一、去年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城乡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市场调控得到加强 一是“1313”保障性安居
2、工程全面完成。去年,全省新增廉租住房受益家庭 1.42万户,已全面实现低保标准 2倍以下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应保尽保”;新开工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411.46万平方米,基本满足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60%以下的城市住房困难家庭购租经济适用房需要。新开工公共租赁住房 137.91万平方米,新开工限价商品房 574.04万平方米,完成城市旧住宅区(危旧房)改造 472.91万平方米。同时,去年,全省归集公积金 426亿元,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7 万笔共计250亿元,帮助 7 万户职工改善了居住条件。二是农村住房改造建设深入开展。省委、省政府召开“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
3、程暨农村住房改造建设现场会,推动农村住房改造建设。去年,全省完成 40.2万户农村住房改造、4.6万户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覆盖面已扩大到低保标准(2007年)1.5倍的家庭。三是房地产市场调控取得一定的成效。省政府先后出台1 号和 23 号文件,召开全省城市住房工作会议及部分城市座谈会,签订责任书,开展专项检查,全面实施预售资金监管制度,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去年,全省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保持适度规模,总投资达到 3030亿元,同比增长 34.4%;房地产成交量有所下降,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势头得到初步遏制,去年 4 月以来,全省房屋销售价
4、格同比指数增幅逐月回落。(二)城乡规划编制实施得到加强 一是城乡规划编制进一步加快。目前,全省 57 个县(市)域总体规划已全面完成编制,15 个县(市)域总体规划已经省政府批准实施。83 个县(市、区)村庄布局规划已全面完成编制,中心村规划编制率达到 85%以上。全省所有建制镇和集镇完成了总体规划编制或修编工作,绝大部分中心镇编制了中心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去年 4月,浙中城市群规划(20082020年)通过省政府召开的专家评审会评审。同时还牵头会同台州、宁波有关市县启动三门湾规划编制工作。二是分级规划选址工作稳步推进。去年,完成了京杭运河整治工程、九溪水电站、义乌机场国际航站楼等项目的规划选
5、址工作,核发选址意见书共计 251件。三是风景名胜区和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得到加强。去年 8月,江郎山成为我省首个世界自然遗产地,实现了我省世界遗产零的突破。嘉兴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通过建设部、国家文物局考核,已上报国务院;新昌天姥山批准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海宁市被省政府命名为省级历史文化名城,新增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 2 个、国家级历史文化名村 9 个。全省 17 座历史文化名城、79 处省级历史文化街区、村镇的保护规划已基本编制完成。(三)建筑节能和污染减排工作成效明显 一是建筑节能工作大力推进。去年,完成节能民用建筑施工图设计 3500万平方米,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示范工程 16项,国家机关办公
6、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管体系建设示范工程 40 项。完成地源(水源)热泵空调建筑应用面积 50万平方米,达到星级标准的绿色建筑示范工程 21 项。中节能浙江公司多层厂房等 10 个项目被国家批准为太阳能光伏建筑应用示范项目。安吉县、嵊州市和海盐县、宁海县被列入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和农村地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县。二是污染减排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去年,全省运行中的147座主要城镇污水处理厂,平均运行负荷率达到 83.9%,污水处理总量 24.68亿吨,COD去除量 124.20万吨。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厂的 COD减排贡献率将保持在 70%以上。全省新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设施 9
7、座,新增能力 2996吨/日。(四)城乡一体的基础设施建设进展顺利 一是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任务超额完成。去年,基本建成钱塘江流域、中心镇等 106个镇的污水处理设施,超额完成100个镇的年度目标。列入“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计划的 288个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基本建成 278个,其余镇全部开工建设。全省新增县以上城市污水配套管网 1180公里,完成投资 29 亿元。推进城乡一体化供水项目建设,城镇集中供水覆盖农村人口新增 131万。全省新建改扩建了淳安、文成等覆盖城乡的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新增处理能力 700吨/日以上。二是园林城市等创建工作取得新进展。江山市、温岭市通过国家园林城市初
8、审,已上报建设部;丽水市、永康市、东阳市、宁海县 4 个城市被省政府命名为省级园林城市。“上虞曹娥江两岸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获得 2010年联合国人居署“迪拜国际改善居住环境最佳范例奖”全球百佳范例称号。三是世行贷款项目圆满完成。完成申请钱塘江流域小城镇综合治理项目的世行贷款谈判。兰溪游埠镇污水处理厂土建工程等 4 个贷款合同已开工实施。(五)城市管理进一步加强 一是“数字城管”全面推进。全省已有 66 个市、县(市)、区建成并运行“数字城管”系统,基本形成了标准统一、类型有别、目标一致、成效明显的“数字城管”格局。二是城市安全运行得到保障。加强城市供水、供气安全监管,建立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应急抢
9、险组织,不断健全城市综合防灾体系。指导杭州等城市开展城市低洼地区防涝专项治理,加强城市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三是切实做好上海世博会“环沪护城河”安保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加强重点巡查,动员了各方面力量参与全系统安保工作。(六)大力实施“建筑强省”战略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建筑业产业规模跃上新台阶。省政府在天津召开现场会,进一步推进建筑业“走出去”发展。去年,全省建筑业总产值首次突破 1 万亿元,达到 11860亿元,出省施工产值达到 5721亿元,外向度达到 48.2%;全省建筑业增加值预计达到 1550亿元,主要经济技术指标继续保持全国前列。全省勘察设计咨询业发展取得新进展,全行业勘察设计营业总收入达
10、到 125亿元。二是质量安全形势稳定趋好。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各项指标均控制在省政府下达的目标责任内,安全三项指标控制值达近年来的最低值。完善住宅验收制度,基本实现全省住宅分户验收全覆盖。中天建设集团荣获首届省政府质量奖,全年创“鲁班奖”、“钱江杯”等省部级优质工程继续保持全国前列。三是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组织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进一步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积极维护民工合法权益,推进民工学校建设。全省建设工程应招标工程招标率和应公开招标工程公开招标率都达到 100%。(七)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强化 一是立法工作有突破。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去年 10 月 1
11、日正式实施,我厅组织开展了条例宣传月活动、条例专题培训、配套政策制定等一系列宣传贯彻工作。修订了 浙江省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和 浙江省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公布实施。二是执法工作继续加强。做好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研究制定了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制定出台了浙江省城乡规划督察员工作规程(试行),派驻两批 4 名省城乡规划督察员。三是行政审批行为进一步规范。根据扩权强县和强镇扩权改革的要求,进一步减少审批事项,下放审批权限。完善公开办事制度,开展电子监察系统试点工作,进一步深化厅政务办理中心省级示范大厅创建活动。四是全省住
12、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保持和谐稳定。围绕确保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成功举办,开展“深化积案化解年”活动,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全系统维稳(信访)形势总体稳定。(八)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是组织开展“深化作风建设年”、“机关学习年”和“之江先锋”创先争优活动。完成厅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工作。与省委组织部、省政府办公厅联合举办了“现代城市管理专题研讨班”。牵头做好省深入开展“服务企业、服务基层”专项行动第六服务组对口绍兴市的各项帮扶解困工作。二是党风廉政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进一步落实。与厅直属单位和各市住房建设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制定浙江省建设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和责
13、任分工,积极推进和完善具有行业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认真落实加强住房公积金和城市房屋拆迁监管两项牵头任务。认真抓好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其他廉洁自律规定的贯彻落实,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三是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成效。认真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继续深化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加强对政府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和分配的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全省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对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专项稽查。四是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扎实推进。以创建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风景旅游区、文明示范窗口、青年文明号等为抓手推进精神文明创建,制定并印发 26 个行业(系统)1
14、81个岗位(工种)的全系统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去年,是我们全面完成“十一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之年,五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努力工作、克难攻坚、开拓创新,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基本实现了“十一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城市化方面:全省城市化水平达到 59%,比“十五”期末提高了 3 个百分点,年均提高 0.6个百分点,城市建成区面积达 2587.52平方公里,比“十五”期末增加了 907.8平方公里。城乡住房方面:加快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全省累计解决 77 万户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其中“十一五”期间解决近 59.2万户;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
15、 2285亿元,发放公积金贷款 86 万笔共计 1614亿元,帮助 86 万户职工家庭改善了居住条件,其中“十一五”期间帮助 43 万户职工家庭改善了居住条件。累计完成 72 万余户农村住房改造,累计完成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 11.2万户。农村人均住房面积 58.5平方米,城镇人均住宅建筑面积约 35.3平方米,均居全国前列。“十一五”期间,累计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总额约 10703亿元,年均增长 15.8%,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 21%,预计实现房地产增加值 5700亿元,占全省生产总值比重约为 5.3%,占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约为 13%,房地产税收收入 1568亿元,占全省地税收入比重
16、21.5%。节能减排资源保护方面:累计建成节能建筑 1.3亿平方米,县以上城新建民用建筑全面实施节能设计标准。在全国率先实现县县建有污水处理厂目标,同时,累计建成 467个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十一五”期间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厂累计处理污水总量达到 95 亿吨,COD去除总量达到 544.31万吨,污水处理厂的 COD减排贡献率保持在 70%以上。城市污水处理率 78,城市(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96。到“十一五”期末,我省风景名胜和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体系初步建立,全省共有世界自然遗产 1 处,分别有国家级、省级、市县级风景名胜区 18 处、41 处和 120处;拥有 6 座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
17、12 座省级历史文化名城、79 个历史文化街区和村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方面:全省设市城市和县城累计完成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 2334.48亿元。供水综合生产能力增加 262.2万立方米/日,累计达到 1759.8万立方米/日,用水普及率由“十五”期末的 99.1%提升到 99.7%;新建、扩建城市道路4441.9公里,人均城市道路面积由10.94平方米增加到16.73平方米;新增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313.5万立方米/日,累计处理能力达到 743万立方米/日,污水处理率达到 78%;新增污水管道长度 6637公里,累计达到 15374公里;新增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 28 座,累计达
18、到 90 座,新增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 1.8万吨/日,累计达到 4.3万吨/日,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由 81.5提升到 96%;新增公园绿地面积 8845.09公顷,累计达到 24044公顷,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由 6.96平方米增加到 10.87平方米。各项指标均全国领先。全省共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 18 个,累计达到 21 个;省级园林城市 21 个,累计达到 36 个。创建国家级节水型城市 3 个。荣获联合国人居奖城市 1 个,改善居住环境最佳范例奖项目 1 个;中国人居环境奖城市 2 个、人居环境范例奖项目 8 个。村镇规划建设方面:结合“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大力推进村庄整治,累计完成
19、示范村 630个、整治村 12306个。累计完成 1.5万余个规划保留村规划编制,编制完成率达到 75%以上;推进城镇集中供水向农村延伸,新增农村供水人口超过 690万人;1.4万个行政村开展了生活污水治理,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覆盖面从“十五”期末的不足 10%提高到 45%左右;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村庄达到 1.5万个以上,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行政村覆盖面从“十五”期末的 50%提高到 85%。建筑业勘察设计业方面:全省建筑业产值累计达到42235亿元,增加值累计达到 6151亿元,占全省生产总值的5.5%以上,产值利税率达到 6 左右,上缴税收占全省地方财政收入的 13%左右,各项指标继
20、续保持全国领先。全省勘察设计咨询业营业总收入累计达到 470亿元。这些成绩的取得是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各市、县(市、区)党委政府重视、关心和齐抓共管的结果,是省级各部门通力协作的结果,是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团结奋斗、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建设厅向大家表示最衷心的感谢和最崇高的敬意!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还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还存在不少的矛盾和问题。一是城市化发展速度相对滞后,城市化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城乡规划水平有待提高,城镇地下空间利用相对滞后;三是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条件有待进一步改善;四是房地产市场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部分城市
21、房价上涨过快的压力依然较大;五是建筑业科技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仍然不强,行业结构仍欠合理,高层次和技能型人才相对短缺;六是应对城乡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安全事件的对策措施有待加强。这些问题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二、“十二五”时期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主要目标 根据省委“十二五”规划建议提出的“科学发展走在前列,全面建成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为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打下更加坚实的基础”的总体目标,根据吕祖善省长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要求,“十二五”时期我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要重点在“六个加快”上下功夫:(一)加快推进新型城市化步伐。环杭州湾、温台沿海和浙中城市
22、群等三大城市群培育建设要加快推进,杭州等四大都市区建设要初见成效,区域中心城市首位度要大大提升,中心镇、小城市和美丽乡村建设要取得重大进展,城乡统筹要进入城乡融合新阶段。全省城市化水平力争达到 63%左右,100个中心镇建设成为建成区户籍人口达到 5万或常住人口达到 8 万以上的特大镇,2000个左右中心村建成农村新社区。(二)加快推进城乡规划编制实施。加快城乡规划编制,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群规划、设区城市总体规划、县(市)域总体规划、中心镇规划、村庄规划以及控制性详细规划等为主体的城乡规划体系更加完善。同时,城乡规划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体系更加完善,城乡规划的实施得到进一步保障。要进一
23、步建立完善市、县规划委员会制度。加强规划的基础设施建设,各市及有条件的县(市、区)都要设立规划馆。(三)加快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加快住房保障方式由以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为主向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转变;建设管理模式由政府统包向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转变;工作重点由注重住房建设向建设和规范管理并重转变。重点要加快推进公租房建设,新增解决约 40 万户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通过限价商品房等途径新增解决约 18 万户城镇其他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问题。到“十二五”期末城镇住房保障累计覆盖面达到全省城镇人口总户数的 20%。加快农村住房改造建设,基本满足农民正常住房改造建设需求,201
24、1、2012年每年改造建设农村住房30 万户左右。(四)加快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建设。到“十二五”末,全省县以上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 83%以上,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 97%以上,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 12 平方米以上,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 35%以上;建制镇污水处理率达到 45%以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垃圾收集处理行政村覆盖面分别达到 70%和 90%以上。大力推进城市快速道路和地下停车场等动静态城市交通设施建设,城市交通拥堵得到初步缓解。基本适应城乡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提高的需要,基本满足全面建成惠及全省人民小康社会的需要。(五)加快推进节能减排和资源保护工作。“十二五”期间全
25、省新增节能民用建筑 1.5亿平方米,继续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既有高耗能建筑节能改造率达到 50%以上。大力推进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应用,“十二五”期间应用建筑面积达到 5000万平方米以上,继续保持全国领先水平。全面提高污水收集率、再生水回用率和污泥无害化处理率,力争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厂 COD减排贡献率达到 70%。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风景名胜区等历史文化和自然遗产资源的保护利用,全面提高风景名胜区规划建设品位和保护管理水平,保持风景名胜资源保护工作全国领先地位,努力推动风景名胜大省向风景名胜强省跨越发展。(六)加快推进建筑业和房地产业转型升级。加快转变建筑业发展方式,以行
26、业结构调整为主攻方向,坚持把体制机制创新作为重要突破口,坚持把“走出去”发展作为重要着力点,坚持把培育强市强企作为重要支撑,推动全省建筑业新发展,全面实现强省战略各项目标任务。“十二五”期末,全省建筑业总产值突破 2 万亿大关,省外完成年产值占总产值的 55%以上,实现国际市场营业额 80 亿美元以上。全省勘察设计行业营业总收入达到 200亿元,收入超亿元的勘察设计企业达到 30 家。坚定不移地加强和改善房地产调控,加快房地产服务业发展,提升房地产业科技应用和集约化水平,以推广节能省地环保型住宅模式为导向,以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建设和提高商品住房全装修比例为重点,加快转变发展方式,逐步构建房地产
27、业与经济社会相协调的产业发展体系。“十二五”期间,房地产开发投资年增长 7%左右,到“十二五”期末达到 3300亿元,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 20%以上,房地产增加值达到 2000亿元以上,占全省生产总量 5.3%以上,占全省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 13%以上。物业服务行业年营业收入 850亿元,占全省生产总值约 2.5%,占第三产业产值约 5%,物业服务平均覆盖率达 80%以上。要通过“六个加快”发展,到“十二五”期末,努力实现住房城乡建设事业走在前列,具体工作目标要做到“十个率先”。一是在全国率先形成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的新格局。二是在全国率先构建城乡规划国土全覆盖
28、,城乡规划与部门规划相协调,城乡规划与专业规划相衔接的规划体系。三是在全国率先完善以住房保障、政策支持、商品住房、产业发展、监管服务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农房救助为主要内容的城乡住房保障体系,全省城乡居民居住水平保持全国前列。四是在全国率先全面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绿色建筑占新增民用建筑比例达到 10%以上。五是在全国率先全面建成中心镇污水处理设施,全面完成所有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六是在全国率先实现县级以上城市全面推行“数字城管”。七是在全国率先实现设市城市全部创建省级以上园林城市,在全国率先建立市、县、镇三级园林城镇体系。八是在全国率先全面推进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九是在全国率先实现供水、供气和
29、生活垃圾收集处置城乡一体化。十是在全国率先全面实现“建筑强省”主要目标,建筑业主要经济技术指标继续保持全国领先。三、今年要着力抓好的重点工作 今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总体工作思路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和中央、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概括起来就是牢牢把握科学发展的主题,紧紧围绕加快经济方式转变主线,大力实施新型城市化这个战略,努力实现“八个新突破”。(一)着力优化城市化布局,努力实现新型城市化发展新突破 一是研究提出“十二五”时期加快推进新型城市化的目标任务。研究提出浙江省人民政府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动推进浙江新型城市化发展合作意见 的行动计划。总结“十一五”时期新型城市化
30、发展的经验,研究提出“十二五”时期新型城市化发展目标任务,继续探索新型城市化发展体制机制创新,力争在行政推动和政策激励上取得新突破。筹备召开全省加快推进新型城市化工作会议。二是全面实施浙江省城镇体系规划(20102020)。加快形成“三群四区七核五级网络化”的城镇空间结构和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的城镇体系,不断优化空间发展布局,促进不同地区优势互补、良性互动、共同发展。三是加快培育建设城市群和都市区。完善城市群发展协调机制,全面实施浙中城市群规划,加快三门湾规划编制,着手开展台州城市群规划。培育提升杭州、宁波、温州、金华义乌四大都市区的核心功能,集聚高端要素,发展高端产业,加快建设现代化都市区。四
31、是重点加强中心镇和小城市规划建设。力争 2012年底前修编完善全省 200个中心镇(除县城以外)总体规划,编制完成近期建设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深化完善中心镇、小城市建设发展标准研究。加快中心镇道路、给排水、燃气、环卫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动中心镇基础设施向周边乡镇延伸覆盖。引导有条件的中心镇向小城市发展。(二)着力推进区域城乡统筹,努力实现城乡规划实施管理新突破 一是加快县(市)域总体规划的报批实施。积极配合省政府做好县(市)域总体规划审核审批工作,力争尽早全部批准实施。进一步完善城市总体规划和县(市)域总体规划的编制内容及强制性规定,进一步健全城乡规划实施机制。二是抓好近期建设规划、
32、控制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的编制实施。要根据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加快大平台、大产业、大企业和大项目建设和实施海洋经济战略的要求,依法加快修编完善城乡规划。督促和指导各地科学编制近期建设规划,逐年编制城市年度项目建设计划。会同省电力部门开展全省电力设施专项规划实施评估,与省通信管理部门联动推进城乡通信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实施工作。贯彻实施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抗震减灾工作的意见,切实加强城市抗震设防工作,抗震设防地区城市抓紧开展城市抗震设防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并力争两年内完成。三是全面实施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制定出台相关配套制度。配合省政府制定出台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的管理规定。做好浙江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认
33、可办法(试行)修订工作,制定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确认书。开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贯彻实施的督查工作。继续派驻第3 批城乡规划督察员。四是大力推动地下空间规划和开发利用管理。重点抓好杭州、宁波、温州等大城市和城市新区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从 2011年开始,11 个设区城市都要规划建设一个以上上规模、上水平的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试点示范工程(包括地下快速通道、停车场、城市管线共同沟以及其他地下空间开发项目等),所有城市新区必须做到地上地下同步规划、同步实施,所有新建建筑必须做到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地下停车设施。五是进一步提升村镇规划水平。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项目带动村镇规划一体化”试点精神,结合农村土地
34、综合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要求,抓好镇域规划编制试点工作,不断建立完善村镇规划技术标准体系,深入开展优秀村镇规划评比、农房优秀设计方案评选和“百千”服务活动,不断提高村镇规划水平。力争到 2012年,修编完善4000个中心村规划,逐步完善中心村镇、沿线村镇和保留特色村镇规划。(三)着力加快公租房建设,努力实现城乡住房保障新突破 一是以加快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为重点,着力完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逐步扩大城镇住房保障受益覆盖面,抓好试点示范,突出发展公共租赁住房。今年新建廉租住房受益家庭1万户以上,新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 8万套、500万平方米以上,其中公共租赁住房 5万套、300万平方米以上。此
35、外,新开工建设限价商品房等政策支持住房 300万平方米以上,改造旧住宅区危旧房 100万平方米以上。要进一步强化督促检查,抓好质量安全,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的后续管理,确保保障性住房房源的合理配置。同时,加强立法调研,研究起草浙江省城镇住房保障管理办法,力争列入政府 2012年立法计划。会同工商部门抓紧发布浙江省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和浙江省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二是深入推进农村住房改造建设。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农村住房改造建设四年目标任务,完成农村住房改造建设 30 万户,完成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 4.2万户。加快中心镇域、中心村域的农房集聚集约改造建设,进一步加大农村住房改造建设在
36、农村用地、农房产权、农村金融、投融资等体制机制方面的改革创新力度,修改和出台关于开展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工作指导意见。继续推进与省工商银行合作,探索与省农发行等政策性银行合作,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农房改造建设。三是坚定不移贯彻落实房地产调控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密切关注房地产市场走势,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启动全省房地产监管分析信息平台建设,完善房地产信息披露和信用管理制度,完善商品房预售许可制度,全面贯彻实施浙江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积极研究制订促进物业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争取以省政府名义召开全省物业服务业会议。加强城市房屋
37、拆迁管理,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四是进一步稳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积极发展个人住房贷款,完善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使用和监督制度。研究制定住房公积金工作人员准入、责效考核、责任追究和信息公开制度。要继续完善公积金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公积金稽查员制度,组织开展住房公积金专项检查,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四)着力提升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努力实现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新突破 一是着力破解城市交通拥堵。要指导支持杭州、宁波和温州等大城市加快完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加快地铁和轻轨等大容量快速交通系统建设。要以城市快速道路建设为重点,加快城市道路网络建设和停车场等静态交通设施建设,进一步增强城市的可达性。
38、二是继续推进城乡统筹基础设施建设。在完善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的同时,不断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覆盖。同时,要积极争取世行贷款钱塘江流域小城镇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早日生效并全面开工实施。三是努力加强城市供水设施建设和改造。加强城镇供水设施配套建设,提高城市供水水质检测能力。继续推进国家级和省级节水型城市建设,加大对城市破旧供水管网的提升改造力度,降低管网漏损率,力争全省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下降 0.5个百分点。四是积极推动美丽乡村行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大力推广安吉等美丽乡村建设做法,加快村庄整治和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加强农村绿色生态建设,保护特色村落和江南农房传统文化建筑。加大农村危旧
39、房整治力度,推广垃圾和污水处理适用技术。(五)着力推进绿色城镇行动,努力实现建筑节能和生态资源保护新突破 一是积极发展绿色建筑和低碳城市建设。研究起草关于积极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的若干意见,筹备召开全省绿色建筑工作会议。加强绿色建筑及建筑节能工作制度建设,研究制订民用建筑项目节能设计评估审查办法、民用建筑项目节能专项验收办法、建设科技推广管理办法,积极推进绿色建筑标识认定工作,探索建立建筑节能监管、绿色建筑标准、新技术认证推广和技术咨询服务体系。要继续抓好建筑节能示范工程,积极推进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应用,加快全省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平台建设。要进一步推进“绿色出行”。加大对步行、自行车交通系
40、统规划建设指导力度,积极推行城市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做好公共交通尤其是轨道交通与自行车、步行等交通方式的衔接换乘。继续开展“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宣传倡导市民选择绿色交通方式。二是加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管理力度。加快完善城区(县城)管网建设和改造,完成城镇污水管网 1500公里以上。积极开展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加快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积极推进中心镇及重点流域乡镇建设污水处理厂或就近接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今年,全省新建成 60 个建制镇的污水处理设施。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设施建设和工艺改造,提高污泥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管理水平。三是进一步推进城镇环卫基础设施建设。要总结推
41、广杭州等地垃圾分类收集处置试点经验,按照生活垃圾分类处置要求,完善末端无害化分类处理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大生活垃圾设施无害化提升改造力度。积极推进相关城市开展餐厨垃圾处理方式国家试点工作。加快研究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巩固小液化气站点治理整顿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四是继续推动园林城市创建。修订完善浙江省园林城市标准和浙江省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进一步加快国家级、省级园林城市创建,巩固创建成果。积极开展园林城镇创建,在全国率先建立市、县、镇三级园林城镇体系。在城市新区建设、旧城区改造、城郊结合区域中大力加强园林绿化建设,积极采用立体绿化、垂直绿化、地形改造美化
42、等多种方式,提高节约型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发展水平。五是全面加强风景名胜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以江郎山申遗工作取得突破为契机,指导杭州做好西湖申遗各项工作。加快推进浙江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修订和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修订调研工作。探索建立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动态监管信息系统。总结推广台州城市雕塑方面的做法和经验,提升城市文化和品位。(六)着力推动行业结构调整,努力实现建设产业转型升级新突破 一是加快建筑业发展方式转变。围绕“建筑强省”战略目标,要切实做到七个转变。从偏重外延扩张量的增加向内涵发展质的提高转变,从劳动密集型向技术资金密集型转变,从粗放型经营管理向集约型经营、精细化管理转变,从单
43、一房建和单纯施工为主向大土木和工程总承包转变,从三个市场一起抓向重点拓展省外、国外市场转变,从偏重物质生产向构建和谐人文环境建设转变,从偏重监管向监管服务并重转变。全省建筑业总产值要确保年增长 15%以上,增加值占全省 GDP6%左右,省外产值占总产值 50%以上。二是加快房地产业转型升级。积极开展国家康居示范工程建设和 A 级住宅性能认定,全面推广省地节能环保型住宅和全装修住宅。以国家住宅产业化试点省建设为契机,积极推动房地产业向专业化、集团化、集约化、产业化方向发展。积极拓展房地产服务领域,积极引导房地产服务业向地下空间的延伸发展,加快构建和完善包括物业服务、房地产经纪、评估、咨询、产权产
44、籍管理、房产测绘、房屋拆迁、白蚁防治等在内的服务体系,实现房地产业发展从量的扩张向质的提升转变。三是进一步提升勘察设计行业竞争力。探索开展省工程设计大师评选,激励工程勘察设计创新创优,加快形成有利于工程勘察设计人才脱颖而出的机制环境。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评价标准,突出勘察设计水平在评标中的主体作用。加快工程创意设计园区建设,加强工程设计人员培养和管理,强化行业诚信建设,稳定勘察设计队伍,推动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做强做大。严格执行勘察设计标准和规范,研究建立施工图审查人员岗位资格管理制度,逐步将企业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资格与审查人员岗位资格相挂钩,不断提高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
45、文件审查质量。(七)着力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努力实现城乡建设管理新突破 一是着力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按照省政府确定的目标,力争全省 70 个以上市、县(市、区)全面开展“数字城管”工作。建立浙江省“数字城管”运行数据报送系统,编制 浙江省数字城管建设运行导则,进一步规范“数字城管”的建设、运行。加强对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城管(综合)执法部门的指导,建立城市管理协调机制,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研究制定城市管理向镇乡延伸的办法和措施。二是深化市县住房城乡建设机构改革。总结推广嘉兴、温州城乡建设体制的改革做法和经验,按照新一轮机构改革的要求,进一步树立大部门体制的意识,加快理顺住房和城乡
46、建设管理体制,进一步强化城乡规划、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等方面的职能。三是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工作。修订浙江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建立健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制度。修订完善规范性文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情况及时梳理、调整和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改进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四是做好规划督察和专案专项稽查工作。开展我省第三批城乡规划督察员派驻衢州和义乌的工作。加强城乡规划督察的部省联动、省市互动,切实加强专案专项稽查工作。五是继续做好“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编制完成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浙江省城镇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浙江省新
47、型城市化发展“十二五”规划等重点规划。(八)着力加强党风廉政和精神文明建设,努力实现自身建设新突破 一是全力推动创先争优活动向纵深发展。围绕庆祝建党90 周年,组织开展厅机关和厅直单位多种形式的岗位奉献、岗位创新、岗位创效活动。继续加大对挂钩欠发达乡镇的帮扶力度。加强对创先争优联系点的工作指导,培育典型经验,努力将活动联系点建成示范点。二是努力在完善惩防体系制度建设。着力健全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其配套制度,制定全系统行业的行政监察实施细则,有效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三是着力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深化职业职业道德和机关效能建设,开展纠风工作。开展群众满意站所(窗口)单位创评工作,强化“12
48、319”服务热线服务水平。四是努力在解决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上见成效。继续加强对城乡规划、房地产、工程建设等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继续完善信用信息的共享及惩治机制,探索建立行业信用评价机制。四、转变作风,提高效能,统筹推进各项工作 今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起步之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面临的工作任务十分繁重。今年要实现“八个新突破”,不是标语口号,都有相应工作内容,需要实实在在的举措予以认真逐项落实。为此,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务必在以下八个方面下功夫。一要落实责任。这次会议上,陈加元副省长将与各市政府分别签订城市住房工作和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管理目标责任书,我厅将与各市住房城乡建设部
49、门签订今年主要工作目标责任书。大家要认真按照目标责任制的要求,将各项目标进一步分解落实,确保各项工作目标早部署、早启动、早落实、早见效。二要统筹兼顾。工作千头万绪,我们一定要综合协调、统筹兼顾。在规划、建设、管理三者关系处理上,要做到规划与建设、管理一起抓。在城乡区域发展上,做到城市农村一起抓。在空间的开发利用上,做到地上与地下、陆地与海洋一起抓。在城市名片的创建上,做到创建与巩固一起抓。在机关内部管理上,做到里里外外一起抓。在两个文明的关系上,做到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抓,在业务工作和保障工作的关系上,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等工作一起抓。三要行政推动。今年,省委、省政府还
50、将继续召开农房改造建设和“千万工程”现场会,我们将召开绿色建筑发展工作会议、建筑业对外发展工作会议,会同有关厅局召开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管理专题座谈会,对专项工作进行再部署。还有社区物业管理现场会、地下空间利用现场会等等。要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地抓推动、抓落实。四要政策支持。建设工作离不开资金、土地等要素的保障。今年,我们还将起草绿色建筑、建筑业等政策性文件,力争以省政府名义出台。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既要贯彻好上级的政策文件,更要在职责范围内,积极研究出台有关政策,为加快推进工作提供政策支持。五要部门联动。住房城乡建设工作涉及方方面面,离不开各有关部门的支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切实加强与各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