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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汉字形体类化现象综析 贾爱媛【摘 要】汉字的形体类化,是汉字在使用过程中形体发生变异的一种重要现象,也是新字产生的一种重要途径.以往探讨汉字的类化主要着眼于形声字形符的类化,其实类化不仅有以义相从的类化,还有以音相从的类化和以形相从的类化.这些现象对我们探讨汉字的形体演变,同源词的认定,古今字、假借字、异体字的辨识,以及研究汉字使用者的主观思维活动都是至关重要的.【期刊名称】青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年(卷),期】2014(036)001【总页数】4 页(P117-120)【关键词】汉字;形体;类化【作 者】贾爱媛【作者单位】青海师范大学人文学院,青海西宁 810008【正文语种】中
2、 文【中图分类】H123 汉字的形体类化,是汉字在使用过程中形体发生变异的一种重要现象,也是新字产生的一种重要途径。以往探讨汉字的类化主要着眼于形声字形符的类化,其实类化不仅有以义相从的类化,还有以音相从的类化和以形相从的类化。这些现象对我们探讨汉字的形体演变,同源词的认定,古今字、假借字、异体字的辨识,以及研究汉字使用者的主观思维活动都是至关重要的。因此本文就以上三种类化在汉字形体方面的表现做些分析总结。(一)构意不明而类化 由于汉字的讹变,构意不明,改定字形,赋予其新的义类。说文中有一些具有相同部首的字,其字义和部首字的原义有差距,但由于这些字有了相同的部首,所以具有了相同的类意义。这主要
3、是因为古文字在演变中形体发生变异,致使构件的构意不明,篆书改造偏旁使其具有相同的形符而造成的,以至于意义相关相近的后起字,都以改定的篆书字形为依据,并都以此为形符,因而形成了新的类意义。最典型的一类字是以“尸”为偏旁部首的字:根据甲骨、金文的几种形体可知,“尸”是坐形的反映,本义为祭祀时代表死者受祭的人。但说文中以“尸”为部首的字却有不同的类意义:第一类从尸的字,如追溯至甲骨文,字形都和侧立的人形有关。比如,“尻”甲骨文写作(殷墟文字乙编四零七一)(殷墟文字缀合一一七),是个指事字。可见“尻”字中的“尸”当源于甲骨文中侧立的人形,“九”应由甲骨文字体的指事符号演变而来。臀字的后造俗字、异体字也
4、大都从尸取意,如“”。“尾”字甲骨文象臀后饰尾之形,篆书写作,很明显“尾”字从尸也由“”而来。于是与“尾”词义相关的字也从尾省,以尸为部首了,如“属”“屈”“尿”三字。其实“尿”字甲骨文象人撒尿形。所以后起与大小便词义相关的字形也都从尸,如“屎”“屙”,大小便被认为是不雅的事情,表达时需要委婉,需要避讳,所以一些具有不雅、猥亵意义词的用字,也都从尸了,如“屪”“屌”“”“屁”等。第二类是表房屋建筑义的字从尸。这类字体的统领字是“屋”。说文:“屋,居也。从尸;尸,所主也。一曰尸象屋形。从至;至,所至止也。室屋皆从至。,古文屋。”战国印文屋字和说文古文相同,也作,上象瓦垄之形,屋的初文正是,本义就
5、是房顶。小篆从尸乃 的讹变。1但说文中表示屋舍建筑义的字配以“尸”作为部首了,如“屚”“屡”“层”“羼”等。第三类是表鞋履、践履义的字也从“尸”,这类字体的统领字是“履”。说文小篆作“”,许慎分析其构形是从“尸”、从“彳”、从“攵”,舟象履形。训其本义为“足所依也”。“足所依”是指脚上穿的鞋子。殷墟卜辞中,“履“字写作“”(甲骨文合集33284),西周金文写作“”(五祀卫鼎),带足趾的人形下著一舟。所以甲骨文带足趾的人形下的一斜画当是舟的省写,其字原初构形是以从人乘舟会意。西周九年卫鼎铭中又在乘舟的基础上增从水旁,作“”,均无鞋子之象。本义必当是表在水中行走。2履的鞋子义产生于战国中晚期,到了
6、战国末期,“履”开始有了穿鞋子之义。由此可知,履字所从之“尸”旁与其本义及引申义都无关系,从“尸”乃篆书改造的结果,于是同履义类相同的“屦”“屐”“屟”“屝”等字也都从尸表鞋子义了。这样看来,说文解字在以形归类的表面现象下,更深层的动机是寻求义类的确立。更准确地来说,说文部首的归部用的是形义合一的原则,即通过部首的确立使一个个义类的形成,从而严格地执行“凡某之属皆从某”的原则。尸部字就是这样类化而成的。(二)词义分化而类化 汉字在使用过程中往往会出现一字表多词的现象,这样势必造成混淆,增加阅读障碍。为了明确文字所记的词义,人们往往把一字表多词的文字加以改造,以分散它的记词负担,而常用的方法就是
7、在原多义字上加注表意的形符而类化,由此滋生出形声结构的分化字。例如,“厭”本义是压迫,以此为起点引申出满足,厌恶,恶梦,镇服等意义,后来,除了厌恶义和镇服义仍用“厭”表示以外、满足义加类化形符“食”写作“饜”,恶梦义加类化形符写作“魘”,压迫义加类化形符写作“壓”。(三)义类不明而类化 如果人们对某个字所指事物各有不同的主观认识,这个字就会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和不同的文献中表现为不同的形体。如“魑、魅、魍、魉”这几个字,历史上的字形和今天的不同,在古书中有过不同的写法,如“魑”写作“离”“螭”“彲”;“魅”写作“鬽”;“魍魉”写作“方良”“罔两”“罔阆”“蝄蜽”“蛧蜽”“魍蜽”等。因写法各异,因而
8、含义也不少。随着历史的发展逐渐定形为以“鬼”为形符的字,也就是形符类化从“鬼”,这几个字的意义都和“鬼”有关。这反映了人们对这几个汉字所表事物的主观认识从不统一到统一的过程。3 再如“软”,原本写作“耎”,是个以义会意的字,指胡须长则软,后因“而”由指胡须义假借后变为连词,或记录人称代词,所以“耎”字的意义不明确,所以给它添加“车”为形符,从车轮上捆扎蒲草行走起来柔软,可减轻颠簸角度会意。(四)借音词为显意而类化 连绵词是“表音词”。因为是以音表义而不以形表义,所以在选字时可以随意多样,但人们总是有意地要把记录连绵词的两个字改为相同偏旁。如“逶迤”一词,在古文中有“委蛇、委佗、逶迤、倭迟、逶夷
9、、委移、逶移、逶蛇、蜲蛇、逶迆、威迟”等多种写法。其中“逶迤、蜲蛇、逶迆”就是类化的结果。如此的连绵词还很多,可谓不胜枚举,“倜黨”变为“倜儻”。“朱儒”变为“侏儒”。“展转”变为“辗转”等等。连绵词类化后其义类所指在字形上得到了一定的体现。叠音词也是如此。例如“碌碌”字还有“琭琭”“录录”“娽娽”“鹿鹿”“陆陆”“禄禄”等多种写法。其中多数被类化。4 还有音译词,其优点在于能够迅速吸收,并从语音上准确地记录外来词。不足的是汉字成了完全的记音符号,丧失了它原来的意思,也就失去了由形观义的特点。因此有些音译词也有类化以显意的情况。比如上古汉语的外来词,大多是一些动植物和生活用品的名称。这些名称随
10、着新事物的传入而传入中国。这些词基本上是一些音译的借词,书写形式多不固定。后来人们在书写时给原来的字加上类化符号,如汉代时“目宿”也作“苜蓿”,“蒲陶”也作“蒲萄”,“狻麑”改写为“狻猊”。可以看出当时在吸收外语词汇时已经开始注意到从字形上使之汉化,也就是类化。有些通过假借构成的词,字形也通过加注或改换偏旁类化而造成专用正字。比如:虫名“蜈蚣”本来假借“吴公”二字表示,广雅释虫:“蝍蛆,吴公也。”后来在一字上加注“虫”旁,庄子齐物论释文引广雅写作“蜈公”。最后两字都加了“虫”旁写作“蜈蚣”。在汉语中如果是借音表义词,可以择它字以为代。所以记录同一个借音词的字形因书、因人、因时代而异并不奇怪,但
11、改两字为相同的偏旁,这就是有意而为之了。因为汉字属于表意文字体系,其特点是因形见义。假借现象的存在,造成文字与语言分离,给阅读、理解造成障碍,所以在字形上类化,显然是以提示或明确某种意义范畴为目的,而实际上往往是有类化偏旁的那个借音词的字被流传固定下来成为后起本字或正字。汉字中数量最多的就是形声字,形声字不断增多的原因除了上述以义类相从而形成新形声字的原因外,还有添加示音构件或改造原构件成为示音构件而变为形声字的原因。这可以叫作音类相从。例如,甲骨文里“星”字有两种写法,一种写作“”(晶),像众星之形;另一种加上“生”显示读音写作“”(曐)。再如“隻”原是“獲”的初文,“隹”像飞鸟,“又”像手
12、,会意从后面抓住飞鸟,本义为捕获。战国时变为“蒦”,把“隹”改造成“萑”兼表读音,这就从读音上进行了类化,后来又加犬旁作“獲”。其次,在形声字中,具有示音功能的构件,有一部分还同时具有提示词源的作用,所以声符相同的字往往是同源词,而记录同源词的字声符往往类同。宋代王圣美提出的“右文说”就是系统归纳排比同一声符的一组形声字,寻求它们在意义上的共同点。这样的一类字记录的就是同源词。如从戋为声符的字:贱、笺、饯、浅、钱等,这一组字都包含有“小”“少”的意义。意义相通的字选择相同的声符,这不仅是意义上归类,也是在读音上归类,表现在汉字形体上就是声符类化。再次,汉字中读音相同或相近的字它们选择的声符往往
13、会集中在少数几个表音的汉字上,如汉字中读“qing”“jing”两个音的字,大多以“青、巠、顷、敬、京、殸、亲、庆”为声符,且多为常用字,而其中又以从“青”表音的为最多。我们从读音上可以把从靑的字归为“清、请、情、晴、箐、氰、蜻”和“静、精、靖、靖、婧、睛、菁、箐、腈”等两组。这也是音类相从的一种表现。(一)篆书混同古文字构件而类化 例如下列汉字古文字形体各异,说文都类化为 作偏旁:“匀”字,金文作“”(匀簋)“”(古鈢),篆文作。“匄”字,甲骨文写作“”(前五二七一),金文写作“”(善夫克鼎),篆书作“”。“匌”字,金文作“”(禹鼎),篆文作“”。“匋”字,金文作“”,篆文作“”。“匊”字,
14、金文作“”(番匊生壶),篆文作“”。“”字,金文写作“”(毛公旅鼎),篆书写作“”。“匍”字,金文写作“”(师克簋)“”(秦公钟),篆书写作“”。我们看到小篆以前的古文字中的不同形体在说文小篆中已改造类化成了相同的偏旁。这种类化应该是小篆整理者和收集者的一种自觉行为。(二)隶书混同古文字构件而类化 比如,现代汉字“秦、泰、奉、奏、春、舂”,除了秦舂的上部原本就相同外,其余几个字的上部原来的结构均不一样,小篆分别写作。只是隶变以后才混同起来了。这种混同就是一种形体上的类化,这种类化使原有的古文字的构件粘合,变成了相同的记号构件,从而失去了原有文字的构意,只是笔画。但在形体上使这些字变成了同类字,
15、书写变得简易,并容易归类记忆了。类似的情况很多,再如:青、責、素。小篆写作。肠、朗、服、胄,小篆写作。隶变后小篆中原本所从偏旁“肉”“月”“舟”混同类化为“月”,只是一种形体符号,如果不溯及到古文字,也无法确定其意义了。马、鸟、燕、鱼、然、黑,小篆原本写作。隶变使字体下部混同类化为“灬”。(三)简化繁体字偏旁构件而类化 简化字的来源多种多样,其中有一种情况是简化繁体字的偏旁、构件而形成简化字。如汉字简化方案第二表规定的可作简化偏旁用的简化字,对以它为偏旁的简化字来说就是一种形体类化,如以“言、食、示”为偏旁的一类字,都被简化成了以“讠、饣、礻”为偏旁的一类字,这些构件虽然还带有意义,但不能独立
16、成字,李玲璞先生称之为准字素,王宁先生称之为非字构件。还有原本形体不同的简化为同一形体,不能类推的字,如,“邓(鄧)对(對)难(難)鸡(雞)汉(漢)劝(勸),这些字中原本繁体字的繁难偏旁都被简化成了“又”,形成了一系列以“又”为构件的字,但是其构意和“又”的原来的基本义没任何关联。这就是纯粹的形体类化,没有构意可言,所以,王宁称之为记号构件。由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做出这样的总结:汉字类化,是指汉字的构字部件,从义、音、形三方面呈现出归类集中化的现象:表示与某一意义有关的一类字其形符往往固定地类化集中在一个或几个表意偏旁上;一群在读音上相同或相近(因语音变化而读音不完全相同)的形声字其声旁固定的
17、类化集中在由少数偏旁来表示;由于隶变、楷化、简化,今文字中的某些偏旁、构件被替代改造混同而成为形体上的同类字。一般说来,汉字的构件具有通用性,即某些构件可以频繁地在诸多字形单位中充当一个结构成分。这是因为表意文字的构形创制,难免要处于一个两难的境地:从记词的要求来说,由于与字形对应的词义总有极其丰富多样的内容,因此要求字形也能以同样的丰富多样与之对应。同时为解决众多构形单位之间的有效区分,构形的繁化也成为必然;但从文字的认知、记忆和书写便捷的角度来看,过多的文字构形单位不免增加记忆的负担,过于繁复的文字形态势必影响认读与书写效率。解决这一矛盾,最好的办法莫过于选择相对简洁的有限文字构形作为基础
18、的构字单位,并赋予其较多的意义内容。那么,作为组成汉字的构件,经过同化类化成为部首或偏旁,也正是这种选择的结果。另外,汉字在演变中总是在显形和显义、美化和简化之间斗争。华夏文明,包括整个人类文明的发展演变其实都有一个删繁就简的过程,汉字也不例外,在简化过程中势必使一些原本有构意的构件丧失构意而变为被类化的记号构件,这从简洁整齐的角度来说可谓追求的最高境界。【相关文献】1尹黎云.汉字字源系统研究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2董莲池.古汉字形义探索三篇J.中国文字研究,2005,(6).3贾爱媛.从“魑魅魍魉”看汉字形符变易的主观性J.青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6).4洪迈.容斋五笔卷九M.北京:中国三峡出版社,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