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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浅谈声乐表演中的二次创作 摘要:声乐艺术包含了声乐表演以及声乐创作两种艺术创作形式。声乐表演与声乐创作之间的关系是属于既密切相关却又有所不同的艺术表现形式。歌唱艺术其实由两个创作过程组成,一是作品在最初的创作中原作者的词曲创作过程,称作“一度创作”,二是演唱者对原作品的表演过程,这个过程就称作“二次创作”。“二次创作”的声乐表演是一种对作品赋予新生命的创造行为,是表演者在对作品进行理解分析以及深入了解作品深层内涵为前提下,运用歌唱的形式原作品进而再次创作的全过程。声乐表演的二次创作的最终目的是运用理解与感情投入将作品更为鲜明更为动人的呈现给听众的行为。本位在对声乐表演的二次创作本质分析的基础
2、上,对其意义、原则以及重要性等做了全面的分析,以望加深学习者对声乐表演艺术二次创作的认识。关键词:声乐表演;二次创作;重要性 一、引言 声乐艺术是集创作作品演出欣赏为一个整体系统的审美过程。这个过程系统的阶段性和完整性是为了人类在声乐艺术形态的表现以及审美中进行情感的交流和艺术的创造。声乐的创造过程、作品形成、演出体现以及欣赏完整地构成声乐艺术的信息传导系统。在这种有机系统中完成声乐艺术美的“二次创作”是至关重要的过程。将音乐作品中比较抽象的音乐形象及没有确定意义的音响塑造表现在舞台上具有声音表达及人物性格塑造是一件多么耗费声乐演员毕生精力的艰巨使命!声乐表演中的“二次创作”既包括着一般美学的
3、基本原理,更是揭示出具有特定的指向构成声乐表演的具体内容。二、声乐表演艺术二次的本质与意义(一)声乐表演二次创作的本质于概念 声乐表演,是一种表演性特别强烈的艺术形式,它需要通过特定的某种媒介来展示其内容与本质。它与绘画等艺术不同,绘画艺术可以作为一件独立的艺术作品使人欣赏,然而声乐表演要供人欣赏是必须要由歌唱者将声乐作品变成有声、有词、有情、有型的二次创作,才会产生令人心动的音乐。作品演出要求歌唱者的积极配合以及出色的表演,使作品的潜力以及内涵可以得到充分的发挥。因为单纯的乐谱、音符不同于文章是可以直接向听众传输情感及思想,如果没有表演,它只是一堆毫无意义的特殊符号,因此,音乐是时刻离不开表
4、演艺术的。所谓的二次创作,重点强调的是“二次”,就是说声乐创作者不只是要把乐谱上的记载和基本情绪相对应,更重要的是要在演唱表演过程中提示出更深层更具体的作品内涵,以彰显出于其他作品不同的表演的艺术性及内容个性,从而使作品因创作并且通过演唱进而增添创作色彩。因二次创作中有创作人的个性扩展、内容的创新及形式创新等特点,所以一般也被称为“再创作”。声乐表演就 可以称作“二度创作”或“再创作”。(二)声乐表演二次创作的意义 声乐表演艺术中的二次创作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第一,声乐表演的二次创作可以给声乐作品赋予全新的内涵诠释,这是因为不同的歌唱者的亲身阅历是不同的,而他们之间的个性以及表演方式也都存在着
5、相当大的差异,所以对音乐作品的二次创作最终的结果也不会是相同的,因此,通过二次创作过程就给予了相同音乐作品不同的艺术个性及特征。第二,表演者在二次创作过程中还能更为深层次的展示出作品内部隐藏的思想及情感。作品原作者的一度创作可能给人的印象就仅仅局限于作品外在的形象感中,就如此很多人也是看不到的,更加体会不到源自作品内在的艺术美感,但经过了表演者的二次创作就可以将作品内部隐藏的情感给牵引或开拓出来,至此创作出更为生动且情感丰富的音乐形象,这个对于欣赏者来说是更具感染性的。第三,二次创作对演唱者内在的音乐素养的提高起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因为要想做好一首歌曲的二次创作的任务,就必须要做好更多的工作,如
6、对作品进行认真且透彻的分析等。日次在分析及研究的过程中是可以持续地去完善自身的探究能力也提高自身的歌唱能力。第四,二次创作是可以推动音乐作品的繁荣及发展的。音乐作品的发展及繁荣与各种形式的传播手段是分不开的,然而二次创作对于音乐作品来说就是一种很好的传播手段。因此可以说声乐表演的二次创作可以有效推动音乐作品的繁荣及发展。三、声乐表演中二次创作的前提与基础 声乐本身是一种带有创造性的表演艺术,它更多的是要求演唱者必须有良好的文学修养,还要有丰富的想象力。声乐表演作为对原作者作品的演绎过程本就是一个二次创作。它是应在第一次创作的基础上进行的,是必须把第一次创作指定为自己的出发点及归结点。所说的出发
7、点是指,在进行歌唱表演的时候,必要对第一次创作的成果进行认真的研读及准确的诠释,并把它作为表演再次创造的依据。而归结点指的是,表演者必须要对第一次创作的音乐作品进行认真的研究和准确的理解,以最终实现对第一次创作的正确传达及再现,这是对二次创作表演的基本要求。而那些任意篡改原作违背作者医院的声乐表演从本质上来说就是不可取的。在声乐表演艺术中,歌唱者个人的创作性斗士源于自身的艺术才能得以表现的,为此作为声乐演唱者,具有高超的歌唱技巧与技术斗士进行二次创作的重要前提。表演技巧是对歌唱者本身专业技术的掌握为根本的,对于专业的声乐演唱者就更要掌握歌唱的技巧与方法。娴熟的技能与技巧就好比一束鲜花的枝叶要根
8、深蒂固才能枝叶繁茂,只有基于演唱基本技能的熟练及自如的前提下,才可能逐步适应各种不同的内容及难度的技术要求,才能事倍功半。然而,没有正确的发声作为基础,也谈不得歌唱技巧与表现力了;没有演唱技巧,正确的发声及表现就不能体现;缺乏表现力的歌唱,再正确的发声方法、再高超的歌唱技巧,也都无法具有创作性的表现好作品。所以说技能与技巧的掌握是声乐表演艺术二次创作的必要物质条件,更好地为歌曲的内涵服务。四、声乐表演艺术中“二次创作”遵循的原则 声乐艺术的研究在于揭示音乐艺术形态的特殊性,从而全面把握声乐艺术的本质与规律。原由在于声乐作为音乐艺术的形态之一,它与器乐艺术有着原则的区别。具体而言,声乐作品进行二
9、次创作中,也必须要遵循一定艺术创作和表演的原则。(一)音乐作品真实性与音乐表演创造性的统一 声乐表演本身属于作品“二度创造”的角色,决定了再进行作品演绎的同时要兼顾到真实性及创造性两个方面,并力求做好两方面的协调与统一。所谓的作品真实性,指的是音乐原作的终始再现。每一部音乐作品,都有属于他特定的历史时代及风格范畴,切实掌握音乐作品形式与内涵的规定性,是进行第二次创造的前提,也 是音乐表演获得真实性的基本保证。音乐表演的真实性是建立在对原作者的乐谱规范的全面解读的前提下进行的,声乐表演者第一要对乐谱进行认真的研读与揣摩,这里把握住它的真实内涵。但是,音乐表演要作为第二次存在,光是具有真实性显然是
10、不足的,它必须还要 4 演唱者的创造性相结合,实现真实性与创作性的统一,这样才能更圆满的实现音乐表演的艺术使命。演唱者对音乐作品的诠释既要符合原作的基本精神,又要体现出表演者的创造个性。即使是在同样忠于原作的基础下,不同的歌唱者对于同一部作品或同一角色也应做出具有不同特性的艺术处理。正式由于这些独具匠心的表演创造,才能使同一部作品获有不同的艺术表现,而这也正式音乐作为表演艺术的一种所应具备的独特魅力。(二)声乐表演中历史性与时代性的统一 声乐表演的又一重要原则是,历史性与时代性的统一。声乐作品中的特定历史风格与它的歌唱者所身处的时代中的精神特征相温和,在一定时期内的创作或者是表演的作品必然会被
11、烙上那个时代的特殊烙印。其实,每一部音乐作品,都属于该历史时代特定的形式的产物,必然是具有当时那些岁月的特定痕迹及音乐风格。每一位歌唱艺术家都力求对音乐作品所专属的历史风格进行准确的把握及再现,是对于音乐作品历史个性的尊重及复原,在此同时也要明确音乐作品的社会意义、历史意义以及现实意义的统一,从而使得音乐作品具有更加鲜活和长久的艺术魅力。声乐表演既然作为历史洪流中随波逐流的万千支流中的其一,就必要伴随着时代的前进而汇总合流成新的水源,对存在于过往历史发展中的声乐作品所产生的新的解释,使其迸发出绚烂的色彩。在音乐作品中相对来说的历史性与时代性的统一,作为一项音乐表演追求的美学原则和审美理想是指的
12、我们的坚守。声乐表演的真实性与创造想的统一相同,都需要在声乐表演艺术的历史性与时代性之间寻求到某种特定的平衡支点。(三)演唱技巧与情感表现的有机统一 出色的声乐表演技巧与完美的情感表现在声乐演唱中是相辅相成的、不可或缺的两个方面。演唱的专业技巧相对于声乐艺术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也是必不可少的基础之一。音乐演唱中的技巧在音乐表演中的重要作用是无需多说的,且看古今中外所有有成就的音乐表演艺术家,都无一例外的统统具备了高超的音乐表演技巧及丰富的表演情感与激情。但是如今高超的音乐技巧以及表演都并不是 声乐表演与舞台的角色塑造所获得成功的唯一条件,也不是音乐表演的目的。它只是音乐表演的手段,只有当技巧与
13、艺术情感的表达相结合时,那么所获得的与艺术的形象塑造才是完美统一的,音乐表演中的“二次创作”才能真正的实现自身的价值。(四)要遵从原作品的原创性基调和风格 声乐表演的二次创作是需要在原作品的基础上展开的,尤其是原作品的原创性的基调及风格是不能改变的。所以在进行二次创作的时候必须要保留住原作品的真实性。在二次创作的过程中必须要积极地发挥自己对音乐作品的想象力,只有这样才能努力地创作出更加丰富更加生动的音乐形象,只有这样才能给予原作品更为绚丽多彩的魅力,使其更具有生命力。五、声乐表演中“二次创作”的重要性与必要性(一)声乐表演中“二次创作”的重要性 所谓的声乐作品的“二次创作”则是指在理解原作者在
14、创作乐思及作品所要表达的意境外,要通过演唱者本身的再次音乐表演来诠释或再现乐谱中生动的乐思的过程。演唱者是通过指定的艺术表现手法去赋予音乐作品全新的生命以及焕然一新的艺术面貌,优秀的表演创造,也可以通过探索音乐作品的内在含义,去强调原作者在创作词曲中的积极因素,使该作品的精华体现得更加鲜明突出,甚至超出作曲家的预想。声乐演唱者或是音乐表演者身为联系音乐创作与音乐欣赏的中间环节,不仅仅背负着创造性的再现原作者在音乐作品中的使命,并且要通过创造性的艺术表现,来丰富音乐作品原本的羽翼,给音乐欣赏者的心中安装上羽翼,让他们飞向音乐作品中最好的彼岸。身为二次创作的声乐表演环节,要在准确且完美的赋予表演创
15、造性及对作品的再现的同时,除了要对原有的音乐形象、音乐作品的把握外,最终的目的不在于按不见就搬的仅去表现乐谱的内容,而是要声情并茂地去演绎去诠释音乐作品的内涵。也可以说,声乐创作是声乐表演的最坚实的基础,声乐表演是声乐创作的艺术展示。声乐表演的二次创作是声乐表演艺术的血肉与骨骼。声乐艺术的主体指的是声乐二次创作过程中将声乐作品的曲调和歌词内容表达给音乐欣赏者的音乐作品解读的过程。而,音乐表演艺术的骨骼指的是声乐艺术表演过程中对声乐作品的创作性表演。声乐表演的“二次创作”是声乐表演的魅力所在,因为声乐作品的二次创作始终处于再现音乐作品与音乐形象和音乐音响的表现之中。因此,声乐表演的“二次创作”对
16、于声乐作品的诠释及表达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总之,声乐表演的致命环节及本质要求就是进行声乐作品的二次创作,与此同时赋予声乐作品以便更加鲜活的音乐生命力及更加激越的情感震撼。(二)声乐表演中“二次创作”的必要性 二次创作在声乐表演过程中具有极其显著的必要性,主要表现在:1、审美价值的间接性使声乐表演必须注重二度创作 声乐作品虽然与文学作品一样,都属于文艺类型的范畴之下,但是却不像文 学作品或者绘画作品一样指要求单单的创作完成,就可以供人们之间欣赏,由于表现形式的直观性使得其审美价值被隐藏于后,必须要通过二次创作对欣赏者加以引导,去体现其作为艺术品真正的审美价值所在。2、声乐表演的本质意义对情感的要
17、求决定了声乐表演的二次创作的重大价值 声乐表演不是简单的模仿,作为一种艺术形式它要求创作者必须将主观意念尤其是情感与一度创作进行有机结合。如果演唱者在声乐演唱的过程中知识按乐谱的记载而不加修饰的进行演唱,那么演唱就不能称其表演,也就没有了存在的价值。由此可见二次创作在主观情感的表达上是具有十分重要的。3、艺术创作适度的标新立异要求声乐表演必须进行二次创作 声乐演唱有两个大敌,一是完完全全、毫无创意的“模仿”,二是彻彻底底、毫无保留的“推翻”,这两种对完整的声乐表演来说都是致命的。所以二次创作的适度应用就变得十分重要了,它既可以保证艺术创作的“适度”,又可以做的“标新立异”,最终使声乐表演达到一
18、个和谐、规整的程度。六、提高二次创作能力的方法(一)充分而透彻的理解作品 作曲家通过作品将其度人生的感悟与经历抒发出来,这种灵魂深处的情感表达成就了作品风格和思想基调。声乐表演者在对作品进行演绎之前,首先就应该对歌曲进行深入的分析和理解,对歌曲的时代背景、风格等音源要素进行充分而透彻的理解。一个优秀的演唱者在进行二次创作时,能够对作品的风格进行精湛演绎,通过对作品内在情感的理解,将作曲家的创作意图淋漓尽致的发挥,使作品的精华完美的呈现给欣赏者,就是对作品深入的理解的重要意义。(二)熟练运用歌唱技术、技巧 演唱者的技术与技巧不仅包括在对音准、节奏、咬字、吐字以及呼吸的精确把握上,还要对歌曲的节奏
19、、速度、力度、分局以及高潮等相关要素进行分析。歌唱者首先要做到的,就是对音乐节奏的掌握,音乐节奏可以说是乐感的核心,歌唱者对歌曲进行二次创作时,要突出音乐节奏中的重点部分,以便使歌曲具有鲜明的流动感。声乐表演时的联想和想象能力也非常的重要,表演者想象力越是丰富,越是能够使其快速的进入角色。总结:声乐表演者作为二次创作,是一种赋予音乐作品新生命的创造性行为,这不仅仅是忠实地再现了原作,并且还通过富于创造性的表演,对作品原形予以补偿及丰富,是音乐作品萌发出新的光彩。演唱者多为声乐表演艺术中二次创造的主体,只有实现了真实性与创造性相统一、历史性与时代性相统一,技巧性与表现性相结合,才能沿着前辈歌唱家
20、的脚步,使声乐表演艺术更具有独特的魅力。参考文献:1 刘芳,付鋐.把握大舞台 塑造好形象声乐表演艺术中的二度创作J.黑河学刊.2010(04)2 孙治国.声乐表演应该遵循的美学原则 J.大舞台.2011(04)3 徐冰.浅谈声乐表演二度创造的重要性J.乐府新声(沈阳音乐学院学报).2006(01)4 郇玖妹.声乐表演艺术中的二度创作J.中国校外教育(理论).2008(09)5 党宇娜.加强声乐演唱中的二度创作能力J.大众文艺.2010(23)6 姜泰峰.浅析声乐艺术表演中的二度创作J.才智.2010(29)7 曹鹏.声乐表演的必要准备J.北方音乐.2010(10)8 郑德芳.试谈声乐演唱中的二度创作J.艺术教育.2010(05)9 韩艳萍.浅论声乐歌唱艺术中的二度创作J.商情(科学教育家).2008(04)10 李岚华,刘文荣.论声乐表演的二度创作J.绍兴文理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03)11 刘冰.声乐表演的二度创作之我见 J.学周刊.2012(10)12 楚小利.试论声乐演唱表演艺术中的二度创作 J.名作欣赏.2012(12)13 陈晶晶.试谈声乐艺术中的二度创作 J.大众文艺.2012(07)14 陶芳渊.试论声乐表演艺术中的二度创作 J.黄河之声.2010(05)15 王丽华.声乐表演的真实性与创作性的关系 J.音乐生活.20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