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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环境保护局2019年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计划适用于年终总结、工作汇报与新年计划 汇报人:XXXXYour content to play here, or through your copy, paste in this box, and select only the text. Your content to play here, or through your copy, paste inthis box, and select only the text. 2020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在上级环保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县环保局以改善生态环境
2、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决策部署,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确保全县生态环境安全。 一、2020年工作情况 (一)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1、完善政策措施,划定生态红线 今年来,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多次专题研究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立了由县委书记秦志军为顾问,县委副书记、县长魏和胜任组长的XX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并在此基础上,成立了由县委书记秦志军任顾问,县委副书记、县长魏和胜任组长,县生态环境保护保护会相关成员单位及各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制定了XX县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和
3、XX县重大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XX县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工作方案和XX县2020年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十大行动工作方案等一系列生态保护政策,要求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好习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上的讲话,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落实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对污染环境的产业要依法按政策进行清退,污染严重的企业要坚决予以取缔打击;要落实好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把各级党委政府的管理责任和各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落到实处,进一步构建了;多管齐下、多方联动、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为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推进生态XX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依据。按照国务院办公厅
4、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及国家、省相关生态红线划分技术指导方法,结合我县实际,通过与省环保厅多次对接调整,2020年4月上报我县生态红线保护区面积401.29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比例22.35%。 2、强化宣传教育,提升环保意识 一是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组织法院、检察院、科商粮经信委、公安、安监、国土、环保、住建、水利、交通、食药工商监质、公用事业、城管、环卫等成员单位,紧扣;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的世界环境日主题,于6月5日上午在县城塔峰路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内容涵盖节能降耗、污染防治、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部门法律法规等多方面内容,共悬挂宣传条幅20条,设立宣传展版
5、20块,向过往群众和临街铺面发放宣传资料共10000余份。二是开展宣传;五进活动。环保宣传进企业。县环保局、县经开区管委会组织人员进入湘威运动制品有限公司、承阳毛织厂、昇悦玩具厂等企业向企业员工发放环保宣传资料。环保宣传进社区。会同塔峰镇政府工作人员深入三蓝社区、南平社区、南门社区向社区群众发放环保宣传资料,现场解答问题。环保宣传进乡村。会同相关乡镇政府利用赶集日向群众发放环保宣传资料,现场受理群众咨询、投诉。环保宣传进学校。由县教育局牵头向各乡镇学校学生发放环保宣传资料。环保宣传进机关。县环保局工作人员到县委办、政府办、县纪委、宣传部、县组织部等单位发放环保宣传资料。三是开展绿色护考行动。为
6、加强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整治工作,县环保局自5月下旬以来对全城所有建筑施工单位、娱乐场所、商家店铺及夜宵摊点开展夜间环境巡查,严格控制噪声排放。考试期间,县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对考场周围500米以内区域的建筑工地加大监管和执法力度,严格执行22:00 - 6:00禁止各种形式夜间施工的规定,全力为全县考生保驾护航。 3、强化示范引领,推进生态建设 一是开展生态创建工作。按照政府采购程序,2020年3月,XX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项目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施公开招标,由湖南中润格林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中标受委托实施我县生态创建规划编制工作,5月底完成XX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征
7、求意见稿)的编制工作。6月初,县环保局分别致函县委办、政府办、发改委、局、林业局、水利局、农业委等十余个部门征求意见和建议,并将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汇总反馈给委托编制方作进一步修改完善。2020年10月15日,中共XX县委办公室、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XX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各部门生态文明创建工作责任。下一步,将把经县委、县政府审核通过的创建规划报省环保厅技术审核,通过后报请县人大批准实施;同时,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创建工作同步开展。 二是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农村环境整治整县推进项目实施以来,我县累计投入治理资金1000余万元,共实施塔峰镇古城
8、村、雷家岭村、六七甲村、八甲村、源桐村、成家村,毛俊镇毛俊村、沙溪村,祠堂圩镇洞庭村、虎溪村、大和堂村,新圩镇滨溪村,太平圩镇大洞村、詹家坊村,楠市镇盘石村、上下村,土市镇八五村,所城镇长铺村、联云村,汇源瑶族乡源峰村,荆竹瑶族乡荆竹村,犁头瑶族乡犁头村,大桥瑶族乡大冲村等23个示范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共建成水井保护14座,垃圾池8座,发放垃圾桶1260个,单户型四格污水处理池448座,三户型四格污水处理池59个,五户型四格污水处理池4个,十户型四格污水处理池9个,15吨/天、30吨/天、50吨/天集中污水处理站19个,配套污水收集管网22185米。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结合相关乡镇
9、政府的建议和意见,近期将投资360万元,计划实施祠堂圩坪石村、土市镇泉塘村、太平圩镇里田村、新圩镇砠里村和水冲村、塔峰镇高阳村、湘江源乡竹林村4、6组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基本完成我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4、强化环境监管,改善环境质量 一是打好;蓝天保卫战。加大对砖瓦、铸造、冶炼、陶粒、采石场、混凝土搅拌站等涉气企业的监察执法力度,结合环保监察;双随机抽查制度,开展辖区排污企业的日常监管,督促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污染物达标排放,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今年来,县环保局共责令72家涉气企业限期整改,致函县科商粮经信委停电32家,依法拆除非法企业 5 家,列入环境信
10、用评价黑名单1家,移送法院强制执行 1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5起行政拘留5人;整治工地的不文明施工行为和渣土运输扬尘污染案件10起;完成22家餐饮油烟整改整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县城区域继续实行全时段禁燃,并扩大;禁燃范围,辐射到县城周边城郊村,空气质量得到明显改善,2020年我县城区空气环境质量优良率达到90%以上。 二是打好;碧水保卫战。2020年3月开始,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工作,迅速成立组织机构、落实工作经费、制定实施方案,于2020年6月28日按时保质地完成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工作,并经省、市环保部门验收、销号。完成一、二级保护区内16块界牌、交通警示
11、牌和宣传牌设置;完成一级保护区内2000米隔离护栏网建设;完成乡道交通穿越的建设防撞护栏设施建设;完成一级保护区农田农业种植退出,二级保护区农业种植;两清两减技术整改治理;完成一、二级保护区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规范化治理、处置工程;完成保护区内违规建设项目及非法排污口清理、关停、退出工作。实施湘江保护和治理第二个;三年行动计划重点项目9个,黑臭水体治理项目4个,确保主要河流、水体水质按功能区标准达标,3个省级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100%。加快推进大型水利工程毛俊水库、小一型毛江水库、两江口水库等水源性工程建设进度。严格按照省总河长1号令要求,深入开展各级河长巡河活动。县级领导分别带领县直
12、有关单位负责人及乡、村级河长,多次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舜水河塔峰镇雷家岭村段、荆竹瑶族乡凌江河等地开展巡河调研,不断加强水环境保护工作;对于当前的主要污染源畜禽养殖行业,县政府制定了可行、严格的整治方案,组织相关部门扎实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实现畜禽规模养殖场粪便资源利用率达到78%的预期目标。会同相关部门扎实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整治,2020年来,共依法关闭取缔非法养殖场7家、责令限期整改170余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8起行政拘留8人,有效震慑了非法养殖行为,确保了当地的环境安全。 三是打好;净土保卫战。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完成22个重点行业企业的用地及污染地块调查,完成原砷制品厂遗留废渣处置和
13、新圩镇上清涵选矿厂污染地块环境风险管控工程,有效控制和消除了土壤污染隐患;完成原砷制品厂遗留废渣处置和新圩镇上清涵选矿厂污染地块环境风险管控工程。全县共配置公用垃圾桶(池)8500余个,垃圾焚烧炉18个,垃圾收集车(含斗车)300余台,11个乡镇与县垃圾处理场签订了垃圾无害化处理协议,209个行政村全部实行无害化处理,无害化处理率达到了100%。严格实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对7家工业涉危单位和32家医疗危废产生单位进行全面跟踪和检查督导,督促企业不断完善危险废物管理组织架构、建立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责任体系、制订危险废物环境应急预案、完善危险废物贮存台帐、进一步规范危险废物分类存放、警示牌和标
14、签的设置等工作,确保了辖区危险废物规范、安全处置。2020年9月,依法对新圩镇杨家坊村非法废旧电瓶拆解点进行强制取缔,并以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移送县公安局,3名负责人被刑事拘留。 四是开展联合督查执法。为切实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坚决高压打击违法行为,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制定XX县环境联合督查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副县长何江鸿任顾问,县政府办副主任李安泽任总指挥长,环保局、住建局、城管局、农业委、食药工商质监局、科商粮经信委等17个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副指挥长的县环境联合督查专项执法检查指挥部,组建燃煤锅炉、建材行业、城市扬尘、畜禽养殖、餐饮油烟、医疗废物等十个联合督查执法组,于6月
15、28日-7月6日对全县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建材行业、城市扬尘、畜禽养殖污染整治、餐饮油烟整治、汽车维修和废旧汽车拆解、黑臭水体治理、城区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医疗废弃物整治和冶炼、选矿、铸件、陶粒行业存在的问题开展;十大联合督查执法行动。期间共检查企业及点位346家(个),发现存在问题292个,下达整改通知284份,共立案查处3起,强制拆除非法企业1家,扣留非法倾倒泥浆车辆1台,强力推动了全县突出环境问题和环境安全隐患集中整改,为全面完成中央、省、市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和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1、加强普查宣传。为广泛深入地宣传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的重要
16、意义和有关要求,鼓励社会各阶层关心和参与普查,我县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对污染源普查进行深入宣传。2020年12月31日,县环保局在县政府网站发布致全县污染源普查对象的公开信,并制作纸质普查宣传资料发放给社会公众和企业,同时,利用QQ群、微信公众号、电子显示屏等工具进一步开展普查宣传,努力做到让污染源普查;人人知晓,个个参与,为普查各阶段工作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工业企业清查阶段,为各乡镇普查员准备了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告知书,确保了全县工业企业清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2、强化工作调度。县委、县政府对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高度重视,1月3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何江鸿召集相关部门负责人召开第二次
17、污染源普查工作调度会,研究部署污染源普查工作;4月12日,县政府组织召开XX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推进会,36个职能部门和各乡镇共45人参加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何江鸿主持会议,并对污染源普查清查阶段工作作了进一步安排部署;5月8日,县政府组织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负责人和乡镇政府分管负责人参加省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动员部署视频会议,会后,县政府领导就工业企业、规模畜禽养殖等清查工作进行了调度部署,要求各乡镇普查员按照清查工作规范,按时保质完成各项清查工作。 3、完成两员选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4月9日,县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相关单位及各乡镇下达了关于安排第二次全国污
18、染源普查清查阶段普查员的通知,根据各单位、各乡镇清查内容、清查数量的不同,要求安排尽职尽责的工作人员参加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4月23日,县污普办组织全县63名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参加全市污染源普查清查阶段;两员培训及考试,经测试合格、省污普办发证后及时投入到工业企业清查工作中,确保了我县清查阶段工作按时间、按要求顺利开展。 4、实施普查清查。在省、市普查办下发清查底册的基础上,我县通过对比工商、税务部门(工业企业)、水利部门(入河排污口)、质量监督部门(生活源锅炉)的名录数据,确定了本县污染源普查基本单位名录库。我县污染源普查清查阶段工作从4月5日开始,共清查入河排污口13个、生活源锅炉63台
19、、工业企业和产业活动1892个、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14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场883个,确定纳入普查入河排污口13个、生活源锅炉4台、工业企业和产业活动264个、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14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场211个;完成入河排污口的采样工作;完成污染源普查清查系统全部数据录入和审查。 5、开展入户调查。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2020年10月11日起,我县全面启动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工作。第三方机构联合泰泽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9名技术人员分为若干个入户调查工作小组,在县环保局、农业局、畜牧局业务骨干带领下分别对普查对象开展入户调查。截止到2020年11月19日,已完成工业企业污染源入户调查工作257家(
20、补充新增4家)、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19家、入河排污口12个、移动源(加油站)25家、农业种植业抽样162户、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普查183家、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场抽样数55家清查入户工作。 (三)完成环保督察交办件办理 1、配合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2020年4月,我县制定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市县领导包案责任分解表,扎实开展整改;回头看,进一步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和整改完成时限,实行挂牌督办、专案盯办、跟踪问效。2020年中央第六环保督察组交办我县的13个信访件,9个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已按程序再次上报销号。2020年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湖南期间,我县共受理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信
21、访交办件14批共16件(含重复件1件),其中重点关注2件。按乡镇分新圩镇5件、土市镇5件、太平圩镇4件、塔峰镇4件、楠市镇1件;涉及畜禽养殖业11个、冶炼高炉企业4个、铸件行业1个、屠宰场1个、砖瓦行业1个、农村环境1件、印染行业1个、选矿行业1个、陶粒行业1个。根据;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工作要求,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对每个中央交办件的办理情况进行现场核查督办,县委书记秦志军、县长魏和胜均多次深入新圩株木水村现场办公解决实际问题;常务副县长何江鸿对信访件办理坚持每天两调度;其他包案责任县级领导实行;一对一、点对点的工作模式,全力推动交办问题整改落实。同时,严格按照
22、上级;信访件当天办理100%、领导包案100%、信访见面率100%、现场察看100%、信息反馈100%和;重新约谈信访人、重新调查相关情况、重新研究处理意见、重新面对面答复,做到事实不查清不上报、政策不讲清不上报、合理诉求不解决不上报、程序不到位不上报、领导不签字不上报的办理标准积极落实办理整改工作。截至目前,我县已办结10件,6件正在抓紧办理当中。 2、完成省环保督察交办件办理。2020年7月省环保督察期间,我县共接到省第六环保督察组转办信访件9批13件,其中生态破坏2件、其他4件、水污染4件、大气3件,县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均在第一时间进行了交办,明确各自牵头部门和配合整改单位,加快
23、推进问题调查处理。经实地调查核实,信访件中反映情况不属实2件,部分属实11件,已按时办结13件,责令整改5家。 (四)迎接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审议 2020年3月,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依法对县环保局三年来的工作进行审议。根据上级要求,我局于4月8日召开局务会,研究迎接审议工作有关事项,成立迎审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机构,确定负责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初步制定迎接审议工作实施方案;4月9日召开局党组会议传达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审议动员会精神,审议通过迎审工作实施方案;4月10日向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审议调查组汇报工作情况,研究审议工作开展问题;4月16日召开迎接人大工作审议动员大会,局主要领导作动员报告和表态发言,就
24、迎审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县人大副主任袁凤,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何江鸿出席动员会议并分别作重要讲话。按照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审议步骤,5月起,我局通过采取领导带队对社会各界开展调查走访、发放调查问卷等措施,广泛收集对环保工作开展和环保队伍建设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同时,积极开展自查自纠,边查边改,未审先改。9月12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对我局进行了工作审议,并根据会议审议情况对我局提出审议意见。 (五)配合开展政务公开试点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政务公开副局长为副组长的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把政务公开试点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责任股室和股室负责人,做
25、到领导、机构和人员;三到位。 二是及时梳理进驻。根据县政务公开试点办的要求, 结合环保工作实际,对我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及其它公共服务等事项逐一进行梳理,局工作领导小组对工作事项进行集体审定。经梳理,县环保局167项政务公开事项已全部按时通过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向社会公开;纳入城市综合执法的相关环保工作事项已通过政务公开标准化考核系统向社会公开。同时,2名环保工作人员按时按要求进驻新政务中心环保窗口,27项环保行政许可及公共服务事项均通过窗口受理并按时限审核办结,全力实现让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 三是强化工作督查。严把公开内容和项目关,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搞半公开、假公开,又
26、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定期在一定范围内通报近期本部门的重要工作、重大事项、重大决策,努力做到政府和公共资源配置等重大事项都公开进行,规范运作。与民生相关的环保重大决策,实行决策前向社会公示,决策后向社会公开。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生态环境治理资金缺口大。一是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任务艰巨,饮用水源保护、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等工作,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才能保证实施,而本县财政比较困难,无法配套相应的治理资金,各项工作共同推进难度较大。二是在推进燃煤锅炉拆改、淘汰落后产能、淘汰黄标车、黑臭水体治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重点工作中也需要大量的专项资金,尽管我县已在生态环境保护加大投
27、入,但与治理任务相比,还有很大缺口。 (二)水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一是全县建制镇大多未建成规范的生活污水处理厂,未实现雨污分流,致使沿河乡镇及水源地上游乡镇生活污水无法收集处理,影响河流地表水水质改善及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二是污水收集管网设施建设缓慢。城区排污管网建设进度滞后,雨污分流不充分,生活污水收集率低导致污水集中处理率偏低。 (三)大气环境质量形势依然严峻。一是建筑及道路施工工地扬尘防治措施不够完善,落实扬尘企业主体责任还不够,建筑扬尘治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东方大道、XX大道、湘粤路、南平路、工业大道等县城主要干道扬尘问题较多,渣土车辆及运输建材车辆跑冒滴漏现象严重。三是露天
28、烧烤、餐饮油烟、秸秆及垃圾焚烧等环节污染较重。特别是南平路、湘粤路等路段露天烧烤存在占道经营、垃圾乱扔、油烟未经处理排放现象。大部分大排挡、小型餐饮店和烧烤摊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油烟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对大气环境造成影响。四是乡镇及城区内还普遍存在秸秆及垃圾露天焚烧现象。五是城区内个别汽修店、木制加工厂等企业油漆喷漆工序未安装废气回收装置或废气装置运行不正常,群众反映问题较多。 (四)垃圾围村围城现象突出。一是乡镇垃圾中转站多数未建成,农村生活垃圾无处中转,导致农村生活垃圾向荒山、道路和河岸倾倒,造成环境污染。二是县城建筑垃圾无害化处理站未建成,个别住宅小区和建筑施工工地垃圾建筑随意堆放,少数违
29、法人员将建筑垃圾向城郊偏僻处倾倒。 (五)畜禽养殖污染问题严重。一是养殖业主环保意识差。部分农村和县城建成区的小规模养殖场大多数是家庭经营模式,把圈舍建在房前屋后,对粪便处理考虑较少,畜禽粪便直通河道沟塘。二是畜禽粪便综合利用水平低。年出栏不足100余头的小型养殖场,因配套建设污染治理设施成本较高而采取粪污直排,周围蝇虫横飞、臭气熏天,严重影响人居环境和身心健康。三是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费用较高。畜禽粪污综合处理设施资金投入较大,运行费用较高,个别畜禽养殖户只注重养殖增效,不重视环境保护,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不完善或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存在偷排、漏排等现象。四是执法监管有难度。环保部门依
30、法对生猪(肉牛、山羊、禽类)存栏500头(只)以上的养殖场进行监管,且处罚标准偏高,但对低于500头(只)的小规模养殖户无执法标准,不能有效制止和打击其违法排污行为。 三、2020年工作计划 (一)全面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一是持续实施水环境治理工程。按照省委、省政府;湘江保护与治理三个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和部署,全面治理我县湘江源头水环境,实现境内流域水质、水量全面达标。二是实施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督促重点铁锰矿区、石材开采企业严格按照;边开采边恢复的要求,落实污染防治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措施,实现生态恢复、植被恢复、土地恢复。三是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全面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重点开
31、展饮用水源保护、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置、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切底改变农村环境脏、乱、差的现状。四是实施规模化畜禽养殖业污染综合治理。依法取缔或责令搬迁位于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户);对位于限养区和适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 (户)进行全面整治,限期整改不达标的依法责令搬迁或退出。五是实施重点污染行业集中治理工程。对污染物排放量大的工业企业以及工业园加强监管,完善污集中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实现区域环境质量达标。六是支持发展生态循环经济。根据生态系统的环境承受能力,科学合理地规划建设产业链,创建循环经济示范基地,重点支持生态工业、生态农业、生态服务业、生态旅游业的发展。 (二)继续加强环境监管执法。
32、一是严格环境准入制度。实行县、乡、村三级及相关部门共同管理,严把项目环境准入关,凡不符合我县生态保护政策的项目坚决不予立项、审批,不提供土地、不接通水电,从源头上控制新增污染。二是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污染环境违法行为,坚决关闭取缔;十五小企业,持续淘汰高能耗、高污染和落后产能企业,全面治理老污染企业和历史遗留污染问题。进一步落实环境案件有奖举报制度,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环保工作的浓厚氛围。三是完善环境监测预警系统建设。重点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以适应新形势下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企业污染排放管理监测及重点区域专项监测等工作。四是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积极配合开展省以下环境监测监察机构垂直管理工作,推进全县环保工作向纵深发展。 (三)持续推进生态保护与建设。一是加强森林生态建设。加大公益林、水土涵养林的建设面积,逐步推进实现林区全域封山育林。二是加强重点区域绿化建设。在宜林山地、火烧迹地、采伐迹地、重点部位及非规划林地等进行山体造林,主要交通干线、重点流城的宜林绿化程度达到100%。三是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建设。实施饮用水源保护区综合治理工程,实现水质全面达标,保障饮水安全。四是加强城市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提高收集率和处理率,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时间:XXXX2020感谢您的审阅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