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法讲义.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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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知识产权法 学习目的 掌握知识产权的基本概念。系统掌握我国知识产权法的基本理论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能够运用知识产权法的基本理论和具体规定,分析和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学习内容 导论、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其他知识产权法。参考文献 1、教材和专著:吴汉东和郑成思主编的教材必读。吴汉东无形财产权制度研究;郑成思:知识产权论;黄晖驰名商标的保护;曾陈明汝商标法原理;尹天新专利权的保护;德国雷炳德著、张思民翻译著作权法2004 年第三版,还有郑胜利、曲三强等名家的著作。2、报刊杂志:中国知识产权报、知识产权、中华商标、中国版权、电子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国内较具影响的杂志上的相关文章。3、法

2、律法规和公约:商标法 专利法 著作权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司法解释。国际公约主要有保护工业产权的巴黎公约、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简称 TRIPS)浏览网站 中国知识产权评论网、中国知识产权研究网、中国知识产权法网、中国知识产权网、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冯晓青知识产权网 中国商标网、中华商标网 通达商标服务中心 中国驰名商标网、中国著名商标网、上海专利商标网 中国专利网、中国专利信息网、中国专利技术网、国家专利网、中国国家专利局网 著作权大世界、国家版权局、中国版权保护中心 1 第一编 知识产权法导论 掌握知识产权的概念和特征,明确知识产权的法律性质。掌握知识产权法的概念及调整对象,明确知识产权法

3、的功能和知识产权的法律体系。一、知识产权的概念和范围 知识产权的概念有概括说和范围列举说(一)范围说 有狭义说和广义说:狭义的知识产权,仅包括著作权(含邻接权)、工业产权(商标权和专利权)。广义说有不同的观点: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 (1)关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权利;(2)关于表演艺术家的表演、录音和广播的权利;(3)关于人类在一切领域内的发明的权利;(4)关于科学发现享有的权利;(5)关于工业品外观设计的权利;(6)关于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商号及其他商业标记的权利;(7)关于制止不正当竞争的权利;(8)其他一切来自工业、科学及文学、艺术领域的智力创作活动所产生的权利。国际保护工业产权协会

4、(AIPPI)1992 年东京大会的表述:创作性成果权利,包括发明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权、技术秘密权、工业品外观设计权、版权、软件权,识别性标记权利,包括商标权、商号权也称厂商名称权、其他与制止不正当竞争有关的识别性标记权。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 世界贸易组织的 TRIPS 所划出的范围是:(1)版权与邻接权;(2)商标权;(3)地理标志权;(4)工业品外观设计权;(5)专利权;(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7)未公开的信息专有权。我国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 民法通则首次规定知识产权的 6 项内容,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发明权、发现权、其它科技成果权。2002 年民法典草案中

5、知识产权的范围:文字、艺术、科学作品及其传播;商标及其他有关商业标识;发明、实用新型等;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商业秘密;传统知识(包括地方传统医药、民间文学艺术);生物多样化;其他智力创作成果。(二)列举说 郑成思:指人们就智力创造的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刘春田:指智力成果创造人或工商业活动中的标记所有人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蒋志培:指知识财产和精神财富在法律上的体现。吴汉东:无形财产权体系说,包括创造性成果权、经营性标记权、经营性资信权(商誉权、信用权、特许经营权、形象权)二、知识产权的性质和特征 知识产权是私权,这是世贸组织的 trips 协议前言中的规定。但知识产权的公权化特征要比其他私

6、权更显著。知识产权的特征 专有性:独占使用权和排他权 地域性:是指根据一国法律取得的知识产权原则上只在该国有效,不能在该国领域外自动产生权利,如欲在该国取得权利,必须符合该国的法律规定的条件,在该国办理法定的手续履行相应的义务,才能得到认可。2 期限性:知识产权的时间限制是法律平衡利益的手段 三、知识产权的权利主体 知识产权所有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1)原始取得,以创造者的身份资格为基础,以国家认可或授予为条件。(3)继受取得,往往是不完全取得和有限制的取得,从而产生数个权利主体对同一知识产品分享利益的情形。(3)对外国人的主体资格,知识产权主要采取有条件的国民待遇原则,以别于一般财产法所采

7、取的有限国民待遇原则。四、知识产权的权利客体 知识产品是法律规定的、人们在社会生产和生活中通过劳动创造的、具有一定社会价值并以一定形式表现出来的一切科学技术和文化艺术成果。包括智力成果和识别性标记,或创造性成果、经营性标记、经营性资信。基本特点:1、创造性;2、非物质性;3、公开性;4、社会性 1、创造性 即知识产品形成过程中的劳动是一种区别于前人劳动的新的劳动。2、非物质性 即不发生有形控制的占有,不发生有形损耗的使用,不发生消灭的实事处分和有形交付的法律处分,因而极易发生侵权行为。但知识产品的存在一般须以物质产品为载体。3、公开性 一般情况下,知识产品具有公开性的特征。商标公开才有区别性,

8、专利公开才有社会效益,作品公开才能扩大影响。这一特征决定了只有授予专有权,才能禁止和限制不劳而获的搭便车行为,激励创新。4、社会性 知识产品的生产,离不开对人类已有的“知识共有物”的借鉴和利用,因而具有社会性。而且这种借鉴和利用由于并没有向最初的拥有者和社会支付过费用,所以,知识产品不是绝对的私有财产。这一特征是知识产权受到限制的直接原因。五、知识产权的权利内容 知识产权内容,就是知识产权所有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的总和。作为特定权利体系的知识产权,同时包含财产权利和精神权利两个方面的内容。知识产权所有人依法承担的义务比较少,只有专利权人和植物新品种权人依法承担有缴纳年费的义务,注册商标

9、权人负有在工商业活动中使用商标的义务,其他知识产权所有人几乎不承担法定义务。六、知识产权的保护 知识产权保护与一般民事权利保护相比具有重要的特点 1、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 传统财产权无保护范围的限制 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需要以法律加以限定 2、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 侵权行为的构成条件:未经权利人许可,又无法定的授权,行使或利用权利人享有专有权的知识产品的行为。侵权行为的特征:侵害行为表现为复制、仿冒等,非直接作用于客体物;侵害行为具有高度的技术性,隐蔽性和欺骗性强;侵害范围广泛,个体新权行为普及化,高科技侵权行为国际化;侵害类型多样性,既有直接侵权,也有间接侵权。3、知识产权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 英美

10、法强调损害的事实;3 大陆法强调过错和损害;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学术界认为采用过错责任原则的基础上,补充其他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和过错推定责任原则。4、知识产权的法律救济 民事救济手段 行政救济手段 刑事救济手段 七、知识产权法的概念、地位和渊源 是调整因知识产品所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国际上通行的确认、保护和利用智力成果专有权利的一种专门法律制度。知识产权法调整对象 (1)因知识产权的取得所产生的社会关系。(2)因知识产权的归属所产生的社会关系。知识产权的归属有三种情形:法律的直接规定,合同的约定,知识产权中财产权利的移转。(3)因知识产权的保护所产生的社会关系。此外,因知

11、识产权的利用所产生的社会关系,知识产权贸易所产生的社会关系等,都应当由知识产权法调整。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沿革 萌芽阶段(13-16 世纪):没有成熟的知识产权法,“特许”时期显著的特点;法制阶段(1719 世纪):特点是以法律的制定来规范知识产权的保护;国际化保护阶段(19 世纪末):现代知识产权的保护是以成立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组织和制定大量的国际知识产权公约为其特点。我国知识产权战略的确定。知识产权法的地位 20 世纪 30 年代以前,两大法系各国都把知识产权称为“无体财产权”,后来才以“知识产权”代替“无体财产权”,并从财产权中分离出来。在英美法系,由于少有编篡法典的传统,因此知识产权属于独

12、立的法律部门。在大陆法系,学术界有不同的争论,但大多认为知识产权属于一种民事权利。整个私权体系包括:人身权、物权、债权、知识产权。我国立法上归之为民法,属于民商法的组成部分,不是一个单独的部门法。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的特点 知识产权法的发展是产权制度的创新:1、是不断变革、动态的法律体系 保护范围不断扩大 权利组合的扩充 2、是不断发展的、开放的法律体系 新的知识财产陆续出现 旧的相关法律制度不断扩充 3、是最具科技含量的法律制度体系 网络技术 基因技术 知识产权法的渊源 一是各国的国内法律规范;二是各国参加的有关知识产权国际条约、区域性条约和双边协定。小结 知识产权有概括说和范围说两种。知识产权

13、是私权,具有专有性、时间性、地域性特征。知识产权在主体、客体、内容和保护方面都有自身的特征。知识产权法是调整因知识产品所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发展经过萌芽阶段、法制化阶段、国际化阶段。现在,我国知识产权法作为 4 民商法的组成部分,其法律体系的健全和完善还需要我们进一步努力。思考题 1、何谓知识产权?它与一般财产权的区别有哪些?2、如何理解知识产权的私权性?第二编 商标法 第一章 商标法概述 第二章 商标权的取得 第三章 商标权的利用和限制 第四章 商标权的续展、无效和终止 第五章 商标的管理 第六章 商标权的保护 第一章 商标法概述 掌握商标的概念和商标的分类

14、,了解商标与相邻标记的区别,明确商标的功能。第一节 商标概述 一、商标的概念 二、商标的特征 三、商标的功能 四、商标与相邻标记的区别 一、商标的概念 商标的定义有多种不同的表述方式,我国 2001 年的商标法并没对“商标”这一概念做定义。商标是指能够把某一经营者的商品与服务同其他经营者的商品与服务区别开来,并能够为视觉所感知的、符合法定要求的标记。08 年商标法修改稿:商标应足以表示商品或者服务来源并与他人商品或者服务相区别。商标可以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构成。TRIPS 的规定 第 15 条第 l 款规定:“任何能够将一企业的物品或服务与其他企业的物品或

15、服务区分开的标记或标记组合,均可构成商标。这类标记,尤其是文字包括人名、字母、数字、图形要素、色彩的组合,以及上述内容的任何组合,均可作为商标获得注册。即使有的标记本来不能区分有关物品或服务,成员可依据其经过使用而获得的区别性,确认其可否注册。成员可要求把标记应系视觉可感知为条件。”二、商标的特征 (1)是商品或者服务项目上的一种标志。(2)是区别同一种或类似商品、服务项目的标记,这是商标最基本个功能。类似商品的不同商标(第八类)(3)是一种具有显著特征的标示性标志。“优盘”“铁棍”4 三、商标的功能 1、表示商品或服务来源的功能 2、监督保证商品或服务质量的功能 3、广告宣传商品或服务的功能

16、 四、商标与相邻标记的区别 与商标相邻的标记有商品名称、商品装璜、商号、域名和原产地名称等 1、商标与商品名称 首先,商标与商品名称往往密不可分;如“娃哈哈”果奶、“长虹”电视机等。其次,商标与商品名称又有区别。商标受商标法的调整,商品名称基本上不受法律保护,人人可使用。商标淡化为商品通用名称问题 2、商标与商品装璜 (1)适用的法律不同 (2)构成要素的法律要求不同 (3)权利取得的方式不同 (4)二者保护范围不同 但知名商品的装潢受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 3、商标与商号 “广东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商标为“美的”(1)适用的法律不同;(2)商标与商品相联系,商号与生产该商品的企业相联系;(

17、3)一个企业只能有一个商号,但可以有多个商标;(4)商标权与商号权的效力范围不同。4、商标与域名 http:/www.wipo.int,(1)域名的全球性与商标权的地域性 (2)域名的近似相容与商标的相似禁止 (3)域名的惟一性与商标的多重性 (4)域名注册的不审查主义与商标注册的审查原则。5、商标与原产地名称 原产地名称也称为地理标志 共同点:两者都属识别性商业标志,都是工业产权法保护对象。区别:(1)识别作用不同;(2)构成要素上不同;权力内容不同。如商标权可以转让,原产地名称权不能转让;商标权专属于特定的个别企业,原产地名称权属于原产地的所有企业。6、商标与品牌 商标与品牌的区别:首先,

18、商标属于法律概念,它强调对生产经营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品牌属于市场概念,它强调经营者与顾客之间关系的建立、维系与发展。其次,两者的保护和增值方式不同。商标受国家法律保护,增值主要靠按法律及市场规律来运行;而品牌主要靠科技、文化、创新和市场概念来塑造附加值,靠品牌拥有者的管理等方式来保护。再次,两者认定不同。商标依据商标法由国家商标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和注册;而品牌的认定则是社会和市场行为,一般由权威性的社会中介组织或机构进行评价或认定,世界名牌是由美国商业周刊等三种杂志认定的,中国名牌产品是由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认定的。最后,两者发展历史不同。世界上先有商标后有品牌,名牌或品牌企业消失时,商标仍然

19、可以用;商标掌握在注册人手中,而品牌植根在消费者心智中。第二节 商标的分类 商标按照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每一类别在法律上有着不同的意义。5 一、以是否注册为标准 注册商标与未注册商标(一)注册商标权人的独占使用权;(二)使用注册商标不会侵犯他人的商标权。二、以构成要素为标准 文字商标、图形商标、组合商标和立体商标 立体商标 即以长、宽、高三种度量组成的三维标志为构成要素的商标。下列三种情形不得注册:(1)仅仅是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如通用的蜡烛、筷子形状;(2)为获得技术而需有的商品形状,如剃须刀的形状;(3)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如轮胎形状、玻璃容器的形状。三、以商标使用对象为标

20、准 商品商标与服务商标 商品商标又分为制造商标与销售商标。前者也称生产商标,是商品制造者所使用的商标。后者又叫商业商标,是商品销售者使用的商标。如贵州省外贸组织出口的酒的商标均为“飞天”商标。服务商标 尼斯协定把服务项目分为 11 类。如:广告、保险、金融、货币事务、建筑、修理、安装服务;电信;交通、运输、贮藏、旅行安排;教育、提供培训、娱乐;法律服务;提供食物和饮料服务、临时住宿;医疗服务等.四、以商标的功能为标准 分类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联合商标、防御商标 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 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

21、的标志。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联合商标和防御商标 联合商标,是指同一个商标所有人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服务上注册使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近似商标,其中一个指定为正商标。防御商标,是指驰名商标权人在该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服务以外的其他类别商品、服务上也加以注册。防御商标的功能在于防止商标淡化。商标淡化,是指减少、削弱驰名商标或其他具有相当知名度的商标的识别性和显著性,损害、玷污其商誉的行为。商标淡化 商标淡化的主要表现形式有三:(1)弱化,

22、“柯达”手纸;(2)丑化;(3)通用化(退化)如,阿司匹林 “21 金维他”与“21SUPER-VITA 金维他”构成淡化 第三节 商标法概述 一、商标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是调整因商标的注册、使用、管理和保护商标专用权而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二、商标制度的起源与发展 1、商标制度的起源 2、资本主义商标制度的沿革。现代意义的商标制度始于 19 世纪 我国商标制度的历史沿革 1904 年清政府颁布的商标注册试办章程 6(1)1950 年商标注册暂行条例“自愿注册”保护商标专用权。(2)1956 年国务院文件实施全面注册,未经注册的商标不得使用。1963 年颁布商标管理条例。(3)1

23、982 年 8 月 23 日新中国第一部商标法,确立自愿注册原则。(4)93 年 2 月修改商标法,增加了保护服务商标和对不当注册商标撤销的规定。2001 年 10 月 27 日再次修改商标法符合世贸组织的要求。思考题 1、名词解释:商标。2、联合商标与防御商标的异同.3、何为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各自的功能如何?第二章 商标权的取得 掌握商标权的法律特征,掌握商标注册的条件,明确商标注册的程序。第一节 商标权及其法律特征 所有权、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概念之间的关系?一、商标权的含义及内容 是指商标所有人对其使用的注册商标所享有的权利 所有权具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四项权能。商标权具有财

24、产权性质,专用权、许可使用权、禁止权、转让权、继承、质押、投资等。二、商标权的主要特征 (一)具有专门确认性特征。使用获得;不注册与注册使用并行,两条途径均可获专用权的制度;先注册后使用的制度;不注册使用与注册使用并行,仅注册才能产生专用权的制度。(二)商标权的内容和独占范围的特殊性。财产性和核定范围内独占。(三)商标权的保护期限可以无限续展。第二节 商标权的主体和客体 商标法对商标权的主体有何特殊规定?商标权的客体必须具备哪些条件?一、商标权的主体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条的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

25、品商标注册。从事生产、制造、加工、拣选、经销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自然人,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民法通则: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93 年商标法:只有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业者,外国人或外国企业)商标权的受让人 二、商标权的共有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共同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共同享有和行使该商标专用权。”三、商标权的客体 即注册商标。商标注册的应具备以下条件:7 具有可视性 具有显著性 标志的非冲突性 标志的非禁止性 标志的非近似性 1、具有可视性 即只能是平面商标、立体商标或颜色商标,具有可视性。音响和气味不能作为商标。2、具有显著性 商

26、标的显著性是指商标的构成要素应具有明显的特征。不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1)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2)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3)其他缺乏显著性的标志。如单纯的颜色组合,单纯的字母、数字,过长的商务口号等。例外情况 上述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关于固有显著性和取得显著性问题。3、标志的非冲突性 “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权利:著作权、地理标志权、商号权、外观设计权、姓名权、肖像权、商品化权。这些权利的共同性在于均为文字、图形、图案、数字或组合形象化的标示。4、标志的

27、非禁止性 禁用标志:中国或外国国家、政府间国际组织、官方标志和检验印记、“红十字”、“红新月”标志相同或近似的;带有民族歧视性的、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有损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其他规定。其他规定 第一,县级以上的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可以作为商标使用;已经注册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是指在 1988年商标法实施细则规定禁止使用地名作为商标之前已经注册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第二,复制、摹仿或翻译他人的驰名商标;越权注册他人的商标;含有地理标志,但其商品并非来源于所标示地区的商标。5、标志的

28、非近似性 不得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与他人的注册商标相同或相近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十、十一条作了较好的解释 同一种或类似商品 同一种商品是商品的通用名称相同。类似商品,是指在功能、用途、生产部门、销售渠道、消费对象等方面相同,或者相关公众一般认为其存在特定联系、容易造成混淆的商品。相关公众,是指与商标所标识的某类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消费者和与前述商品或者服务的营销有密切关系的其他经营者。商标相同或相近似 上海大康服装厂 瑞安市宁益服装厂 商标相同或相近似 德国奔驰 认定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原则 商标相同是指被控侵权的商标与原告的注册商标相比较,二者在视

29、觉上基本无差别。如果两个商标的外观、读音、含义完全相同即是相同商标;如果两个商标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或者图形的构图及颜色,或者其各要素组合后的整体结构相似,或者其立体形状、颜色组合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来源产生误认或者认为其来源与原告注册商标的商品有特定的联系。8(1)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2)既要进行对商标的整体比对,又要进行对商标主要部分的比对,比对应当在比对对象隔离的状态下分别进行;(3)判断商标是否近似,应当考虑请求保护注册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第三节 商标注册的程序 商标注册是指商标使用人将其使用或准备使用的商标,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向商标主管机关提出注册申请,

30、经商标主管机关审查、核准、予以注册,取得商标权的制度。商标注册的一般程序:申请、审查、初步审定公告、注册公告,特殊程序:驳回复审,异议和异议复审,争议。一、申请 商标注册的申请人、申请注册商标的原则、商标注册的申请文件。1、商标注册的申请人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注册申请的原则 自愿注册为主,强制注册例外:人用药品、烟草制品、出口商品。申请在先为主,使用在先为辅。优先权原则。一个商标一份申请。申请在先原则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

31、申请,不予公告。优先权原则 甲(中国人或外国人)3 月 1 日在国外申请后,6 个月内又在中国提出同样的申请,在中国的申请日视为3 月 1 日;甲(中国人)3 月 1 日在中国政府主办的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展出后,6 个月内该商标的注册申请人提出申请的,申请日视为 3 月 1 日;3、商标注册的申请文件 (1)申请书。“一件商标一份申请”(2)商标图样。(3)证明文件: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法人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机关颁发的证件。(4)确定申请日:文件不齐或填写不规范的,退回申请,申请日不予保留;(5)缴纳规费。4、分类申请及申请形式 首次申请:一个商标一份申请,但可以跨类申请;另行注

32、册申请:对已经注册的商标,需要在同一类的其他商品上使用的,应另行申请;变更注册申请:变更商标的,应另行提出注册申请。变更注册人的名称、地址或其他注册事项的,应提出变更申请。二、商标注册的审查核准与复审 9 申请日的确定 申请日的确定:递交日;邮戳日;邮戳日不清晰或者没有邮戳的以实际收到日为准;保留申请日;申请日不予保留;优先权日。核准注册 注册即指将核准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在商标注册簿上登记、编号,在商标公告上刊登注册公告,并向申请人颁发商标注册证。小结 商标权具有专门确认性、其权利内容和独占范围法律有专门规定、保护期限可以无限续展三项法律特征。商标注册条件包括可视性、显著性、非冲突性、非禁

33、止性、非近似性五个条件。商标注册的程序较为繁杂和漫长。复习思考题 1、简述商标权的概念和特点。2、简述商标注册申请的原则。3、取得注册的商标应具备哪些条件。案例分析题 在洛阳牡丹节期间,某纺织厂设计了一种款式新颖的短衫投放市场,销路很好,后来很多厂家相继仿制,对该纺织厂影响很大。该纺织厂为了维护自身利益和把握市场前景,于 2002 年 10 月 10 日向国家商标局提出“洛阳”牌商标的注册申请。在其申请注册期间,某服装厂继续生产与纺织厂样式完全相同的短衫,并使用了“洛阳”商标(仅文字相同,图案、字形均不相同)。纺织厂即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保护其商标专有权的申请。2002 年 11 月 12

34、日,商标局驳回纺织厂的商标注册申请。纺织厂收到驳回通知后,很不服气,欲申请复议。同时,服装厂看到纺织厂没有取得注册商标,更无顾忌,继续进行生产。(1)商标局驳回纺织厂的商标注册申请是否正确,理由是什么?(2)纺织厂收到驳回申请通知后,可否申请复议?(3)纺织厂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的保护权益请求是否应予受理,理由是什么?(4)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服装厂的商标使用行为是否有权管理?应如何管理和规范?(5)服装厂在纺织厂的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后是否可以继续生产带有该种商标的产品?为什么?第三章 商标权的利用和限制 重点掌握注册商标的正确使用、商标权的限制、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以及注册商标转让的有关规定

35、。第一节 注册商标的使用 如何正确使用注册商标?签订使用许可合同和转让合同应注意哪些问题?一、商标使用的含义 10 商标的使用是指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为了商业目的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业务活动。使用的意义:(1)经济上商标权人带来实际利益;(2)法律上关系到商标权的维系和受保护的水平。二、商标的正确使用 1、使用范围严格限制在核准注册的标志和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上;2使用注册商标时应尽量加注注册标志;3防止商标显著特征的退化。三、商标权的限制 商标权的限制是指法律为协调商标权人与社会公众之间在某些情况下的利益冲突关系而对商标权的行使和保护范围所作出

36、的特殊规定。案例:合理使用 “金华火腿”商标是浙江省食品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金华市其他生产火腿的企业在产品外包装上使用了包含“金华火腿”字样的商品标识,如“金华特产火腿”、“XX(商标)金华火腿”和“金华 XX(商标)火腿”,该公司认为是侵权行为。1、合理使用 合理使用是指对叙述性商标以善意正当的方式进行商业性使用,不视为商标侵权行为。合理使用的认定需要考虑几个方面的因素:第一,如不使用该商标就无法真实说明产品或服务;第二,仅仅使用为了指明产品或服务所必须的标志,并未涉及商标中其他成份;第三,此使用不含有与商标所有人之间存在某种关系的任何暗示。2、连带使用 为说明真实信息,在产品或服务上使用他

37、人商标的行为。如戴尔的电脑内置 intel 的 CPU,并在机身上标明“intel inside”。大瓶香水分装在小瓶中销售仍使用原商标等。案例:商标用尽 河南龙头建材等企业在其店面门头上使用所经销的日本东陶洁具产品的“TOTO”商标做广告。日本东陶洁具公司认为侵犯商标权。3、商标用尽 商标用尽也称为商标权利用尽,是指经商标所有人或其本人同意将带有商标的产品投放市场后,对于任何人使用或销售该产品,商标权人无权禁止。有关商标权用尽的争论。4、非商业性使用 新闻报道及评论中的使用是一种正当使用,即使是对商标的批评指责,只要是对实施进行客观的报道和评论,商标权人都不能以侵权为由阻止此种非商业使用。字

38、典中使用,但不得将商标解释为通用名称。5、商标先用权 指在他人获得商标专用权之前已经使用该商标的人,享有在原有范围内继续使用该的商标的权利。是为弥补在先申请不足原则而设计的制度。我国现行法未规定。第二节 注册商标使用许可 浙江某服装公司在其生产的女士休闲装上 注册了“beautiful woman”商标并取得了专用权。由于这些休闲装款式新颖,质优价廉深受消费者喜爱。为满足需求,该公司先后与数十家企业先后签订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但被许可的企业生产的服装不过关,使浙江某服装公司的信誉大跌,于是起诉这些违约的企业。问:浙江某服装公司在许可合同中负有什么义务?被许可的企业是否应承担违约责任?本案如何处

39、理比较妥当?11 一、使用许可的概念和形式 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允许他人在一定时期内使用其注册商标行为。形式:1、普通许可;2、排他许可;3、独占许可 二、注册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内容(1)合同双方当事人的自然情况;(2)许可使用的商标的情况;(3)被许可人的质量保证措施;许可人监督商品质量的措施;(4)许可使用的方式、范围、合同的有效期限;(5)有偿许可使用费用的计算方法和付费方式;(6)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7)违约的认定及违约责任;(8)争议的解决方式;(9)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三、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双方的义务 注意:与一般合同义务的区别是什么?(一)许可人的义务 1维持注册商标的有效

40、性 2维护被许可人合法的使用权 3监督被许可人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二)被许可人的义务 1未经许可人的书面授权,不得将商标使用权移转给第三人。2保证使用许可人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维护商标信誉,并在其商品或包装上注明产地和被许可人的名称。3如被许可使用的商标被他人侵权,被许可人应协助许可人查明事实。4、按合同的约定交纳商标许可使用费。案例分析(1)本案中,浙江省某服装公司与数十家企业签订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应当负有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的义务。(2)根据商标法的规定,被许可方负有保证使用许可人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质量的义务。本案中,被许可的企业没有尽到义务,应当承

41、担违约责任。(3)本案中,被许可的企业违反法定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同时,浙江省某服装公司没有尽到监督义务,也有过错。所以,双方各自承担相应责任比较适宜。此外,商标局还可以根据商标法的规定给双方以处罚。四、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备案程序 备案的程序 备案的法律效力: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未经备案的,不影响使用许可合同的效力,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未在商标局备案的,不得对抗善意的第三人。案例 甲厂经乙厂许可,在某省独占使用乙厂的注册商标。后发现当地的丙厂也使用了该商标。经查,丙厂是经过外省对同一商标享有独占使用权的丁厂的违法许可而使用该商标的。甲厂的下列请求哪一个不能成立?A请求乙厂承

42、担违约责任 B请求丁厂承担侵权责任 C请求丙厂承担侵权责任 D请求丙、丁厂连带承担侵权责任 第三节 注册商标的转让 兴华公司诉亚美公司案:原告:天津兴华饮料食品有限公司 被告:天津亚美保健品饮料有限公司 被告:哈尔滨市新华饮料厂 4 月新华饮料厂“南极”商标许可亚美公司使用,未备案。10 月新华饮料厂将“南极”转让给兴华公司并办理手续。后兴华公司发现亚美公司也在使用“南极”商标,向法院起诉。12 问题:1 本案中所涉的商标许可使用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该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如果有效,亚美公司是否有权使用“南极”注册商标?2本案中所涉商标转让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兴华公司是否取得“南极”注册商标的专

43、用权?3如果本案中的商标许可合同与商标转让合同皆有效,且商标许可使用行为和商标转让行为皆完成了规定程序,在后的商标转让行为能否对抗在前的许可使用行为?一、注册商标转让的概念和种类 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将其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所有的法律行为。协议转让,又称合同转让,是主体的共同行为。继受转让,又称商标权的转移,是权利人死亡、破产、合并、解散和终止等原因引起的商标权主体的变化。二、商标转让的原则 1、联合商标连同转让原则:商标注册人对其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应一并转让,否则限期改正,期满未改正的,视为未转让。但特殊商标不可随意转让: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共有商标;2、自由转让原则,特殊产

44、业强制注册商标的转让由国家另行规定。3、在使用许可合同履行期间,商标权转让不应影响被许可人对商标的使用权。三、转让的程序 1、签订书面的转让协议 2、双方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 3、商标局核准并公告 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非正当使用自己的商标引起的侵权纠纷 原告:丹阳化工厂(排他许可使用权人)被告:五兔王胶水厂(蒋某独资设立)主要权利要求:(1)停止侵权 (2)蒋某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案例 基本案情:丹阳化工厂注册“玉兔”图文组合商标,玉兔(美术体)文字加一圆环,圆环中有一跳跃兔子,又注册“玉兔”文字商标,图样为玉兔(美术体),核定商品使用范围为第一类工业用粘合剂和胶(不包括纸用粘合剂

45、)。2002 年 3 月 19 日丹阳化工厂与丹阳市玉兔乳胶厂(下称乳胶厂)签订转让协议,将丹阳化工厂拥有的上述两个商标转让给后者,并且于 2002 年 7 月 14 日经过国家商标局核准。双方签订书面协议载明,丹阳化工厂将其商标转让给乳胶厂后,乳胶厂许可丹阳化工厂继续享有上述商标的排他使用权,并且由丹阳化工厂负责处理上述商标相关的所有事务,包括侵权争议的处理事务,所得归丹阳化工厂。2002 年 2 月五兔王胶水厂(蒋某独资)在其生产销售的产品上组合使用其注册的“玉虎”、“兔王”商标,将其中“玉”和“兔”字故意放大,造成“玉兔”的视觉效果。虽然在产品标贴上有文字说明为家用粘合剂,但是其特别突出

46、“玉兔牌”三个文字。【争议焦点】1.原告是否具备诉讼主体资格;2.原告、被告的产品是否类似产品;3.五兔王胶水厂在生产销售的产品上,组合变形使用自己注册的玉虎、兔王商标是否侵犯玉兔商标专用权;4.蒋某个人应承担什么责任。被控侵权包装装潢式样 聚 醋 酸 乙 稀 乳 液 复习思考题 1商标权的限制表现在哪些方面?2简述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义务。3简述注册商标转让的原则。13 第四章 商标权的续展、无效和终止 掌握商标权的保护期限、无效商标的种类和宣告无效的效力、商标权终止的原因。第一节 商标权的续展 指注册商标所有人享有的商标专用权的有效期限。我国规定为 10 年。核准注册之日是指在

47、商标登记簿上登记的日期。商标权的续展、续展申请的条件 从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提出续展注册申请至该申请被商标局核准注册期间,商标专用权是否存在?当发生侵权时,原商标权人能否在此期间行使其商标专用权?第二节 商标权的无效 无效的概念、无效的种类、无效的程序、无效的法律后果 一、商标权无效的概念 商标权无效,是指商标不具备注册条件但取得注册,依法定程序使该注册商标的商标权归于消灭的制度。二、商标权无效的种类 注册不当商标:违反商标法禁用条款(10-12 条)、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商标注册;侵犯他人合法在先权利的商标:在先著作权、在先外观设计专利权、公民肖像权和姓名权、商号权、在先商标权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

48、商标:抢注驰名商标(13 条)、抢注有一定影响的未注册商标(31 条)、虚假地理标志(16 条)、代理人或代表人抢先注册被代理人的商标。三、注册商标无效的程序 1、申请人。以不同理由提起商标权无效申请的,申请人的资格有所不同。2、申请时限。以不同理由提起商标权无效申请的,申请时限不同。(不受限制和 5 年两种)商标评审委员会行政裁定 司法机关司法终审最终决定商标权归属或变更 四、宣告无效的效力 无效宣告具有绝对效力,其商标权被视为自始即不存在。但无效宣告之前,人民法院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判决、裁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商标转让或者许可合同

49、,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商标注册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第三节 商标权的终止 包括注册商标的撤销、注册商标的注销两种终止情况。一、注册商标的撤销 注册商标的撤销是由于商标注册人违反商标法关于商标使用的规定,而导致商标主管部门终止其商标权而采取的强制行政手段。(1)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2)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3)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4)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的;(5)使用注册商标,其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6)丧失显著特征的。14 商标注销案例 1989 年 2 月通化县参源补品厂注册“三福”商标,91 年核准使用。92

50、年彩印厂在未得到任何证明的情况下,接受参源厂的委托,为其印制带有三福商标的人身蜂王浆盒及标示 20 万套。93 年参源厂被注销。山泉厂在其原厂址上成立。95 年有人持山泉厂介绍信,以原参源厂已更名为山泉厂为由,买下了上述 20 万套。问:参源厂被注销后,三福商标是否有效?对彩印厂的行为如何定性?二、注册商标的注销 是指因商标权主体消灭或商标权人自愿放弃商标权等原因,而由商标局采取的终止其商标权的一种形式。注销注册商标的情况有下列几种:1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无继受人或无人办理注册商标专用权转移手续的,该商标权归于消灭;2注册商标有效期届满,且已过宽展期,商标注册人未提出续展申请,或续展申请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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