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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泸 州 市 合 江 循 环 经 济 产 业 园 区 规 划 环境影响报告书 (征求意见稿)四川省环科源科技有限公司 二 O 一九年一月 2 1 规划背景 泸州市合江循环经济产业园区(以下简称“循环经济产业园区”或“园区”)是泸州市人民政府为推动该市钢铁行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加快推进鑫阳钢铁产能置换搬迁技改项目建设,于 2018 年 9 月 30日以关于加快推进鑫阳钢铁产能置换搬迁技改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泸市府办函2018166号)中明确设立的园区。园区位于四川省泸州市合江县佛荫镇、大桥镇场镇附近,规划面积约 4.4 平方公里,规划主导产业为黑色金属冶炼(短流程炼钢)、机械装备制造、环保
2、节能装备制造和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制造四大主导产业。园区规划边界距离长江干流最近约 1.3km,且规划主导产业不包括石化、化工,园区规划与 关于加强长江黄金水道环境污染防控治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等文件中对园区选址与长江干流的距离要求不冲突。2016 年 2 月国务院在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6号)中提出“进一步化解钢铁行业过剩产能,推进钢铁企业实现脱困发展”,据此,我省对省内钢铁产能进行了压减。经过不断整合调整,2017 年经省政府同意,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对 9 家钢铁企业予以了公告,同意其钢铁产能整合调整方案。泸州市原有两家小钢铁企业泸州益鑫钢铁有限公司、四川省泸州
3、江阳钢铁有限公司,整合为鑫阳钢铁有限公司,钢铁产能由原来的252 万吨压减为 200 万吨,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于 2017 年 12 月 4 日在其官网上对鑫阳钢铁公司的以上产能置换方案进行了公告。整合前,益鑫钢铁公司已位于泸州市中心城区范围内、江阳钢铁公司已位于泸县中心城区范围内;根据原环境保护部 2015 年发布的钢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试行)中“不予批准选址在城市建成区、地级及以上城市市辖区内的新建、扩建项目”环保等相关选址原则,泸州市各部门对益鑫钢铁厂产能置换项目提出了数个选址方案、并广泛开展了环保等相关论证,最终将厂址确定在距合江县中 3 心城区约 15km 的合江县大
4、桥镇、佛荫镇,并设立泸州市合江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园区选址处原规划为泸州食品工业集中区,已有一定的用地指标、基础设施、环保设施等相关基础),以承接鑫阳钢铁厂产能置换项目,并围绕该项目构建下游产业链。为推进园区建设和鑫阳钢铁项目尽快落地,园区管委会立即委托相关单位编制了泸州市合江循环经济产业园区总体规划及泸州市合江循环经济产业园产业发展规划(2018-2030)。按环评法、规划环评条例、环发【2011】99 号、川府发【2018】21 号文的要求,园区规划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泸州市合江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四川省环科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在接受委托后,我公司立即派出技术人员
5、,对拟评价区域开展现场踏勘,收集了相关基础资料,在此基础上,结合该区域开发项目的特点和区域自然、社会和环境因素,按有关技术规范,着手编写了 泸州市合江循环经济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2 园区规划概述 规划范围:本规划区位于合江县大桥镇、佛荫镇。规划总用地面积为 4.4 平方公里。规划期限:本次规划确定的规划期限为 20182030 年。近期:20182022 年;远期:20232030 年。产业定位:重点发展黑色金属冶炼(短流程炼钢)、机械装备制造、环保节能装备制造和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制造四大主导产业。规划目标:短期目标:到 2020 年,基本形成功能明确、主导产业突出、集聚度高、配套完善的
6、工业园区布局,园区重点项目鑫阳钢铁正式投产,其他项目持续落地。中期目标:到 2020 年,园区资源循环化利用效率明显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循环经济产业总产值比 2018 年翻一番,通过三至五年的持续努力,实现“百亿级”循环经济产业,争创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园区。远期目标:到 2030 年,4 各类发展要素在园区的集聚能力进一步增强,园区产业规模不断壮大,创新能力持续增强,创新驱动作用进一步凸显,力争工业产值超过 1000 亿元,财政税收超过 100 亿元,发展成为资源高效循环利用,发展动能强劲,国际知名、国内有影响力的“千亿级”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图 1 园区规划用地范围示意图 3 实施该园
7、区规划的必要性(1)为合江县第二产业发展寻求新出路 2017 年,合江县三次产业结构为 18.8:38.8:42.4,整体处于工业化中期阶段,也处于工业化过程中各类矛盾集中显现时期。全县工业层次低,主导产业以传统化工、酒业为主,产业链条尚不完善,工业园区尚处于全面建设阶段,在全国传统化工产能结构性过剩问题仍然严峻、低水平同质化竞争激烈的形势下,转型升级压力持续加大;农产品加工业以初级加工为主,产品附加值低。受宏观经济下行和全县产业基础薄弱的共同影响,稳定工业投资压力较大。合江县急需通过完善工业结构,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循环经济,增强产业发展动能。实施泸州市合江循环经济产业园区规划,承接鑫阳
8、钢铁厂产能置 5 换搬迁项目,构建下游产业链,将为合江县第二产业注入新的活力,大大带动工业经济的发展。(2)实现产业集中、土地集约化利用 泸州市合江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的建设,将积极引导产业向特定区域集聚,通过科学编制规划,促进当地优势产业相对集中,形成产业密集带,提高土地资源和基础设施的利用效率,实现工业的集约化发展。同时,可充分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有利于提高土地利用率,优化土地的使用功能;有利于生态和景观等价值得到充分发挥,提高土地的附加值。(3)实现区域污染物集中治理 泸州市合江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的建设,将加快区域基础设施建设进度,特别是区域污水处理厂的建设,促进区域工业废水、生活污水一并集中
9、处理,提高区域废水的收集率和处理率;规划要求入驻企业必须满足清洁生产的要求,可有效控制大气污染;工业生产中产生的固废要求统一、妥善的进行处置,尽可能的进行再利用,发展循环经济。因此,通过合理规划和布置产业,可最大限度的控制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保护区域环境质量。4 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环境空气:园区所在的合江县属于环境空气不达标区域,超标因子主要为颗粒物。地表水:园区地表水体(大桥河)监测指标满足相应的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标准要求;长江干流监测指标满足相应的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标准要求。地下水:现状监测表明,区域地下水监测点各监测指标均满足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类标准。声环境
10、:现状监测表明,区域声环境质量较好,各监测点昼间、夜间噪声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 3 类区标准。6 土壤环境:现状监测表明,区域各土壤监测点各监测值均满足 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和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15618-2018)中相应标准。5 与相关规划的相符性和协调性分析 泸州市合江循环经济产业园区所在的合江县属于省级层面重点开发区,符合国家和四川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本次规划的功能定位、规划目标、产业结构及布局等,总体上符合川南经济区“十三五”发展规划、成渝经济区区域规划、泸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
11、个五年规划纲要。本园区规划范围在距长江干流 1 公里范围之外,且园区主导产业不涉及石化、化工、造纸等,园区规划符合关于加强长江黄金水道环境污染防控治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本园区为承接泸州市中心城区钢铁产业产能置换搬迁技改项目而设置,发展短流程炼钢产业,搬迁后其钢铁产能减量,符合钢铁工业调整升级规划(2016-2020 年)及钢铁行业的相关产业政策。在实施区域大气污染物减量替代、大桥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方案后,规划实施,可确保纳污水体达到地表水环境功能要求,以及区域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削减,因此,规划实施符合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及四川省蓝天保卫行动
12、方案(2017-2020 年)、四川省环境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实施方案、泸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的相关要求。另外,本园区用地已纳入合江县土地利用规划,园区属于合江县城市总体规划县域工业布局规划的组成部分。因此,园区规划符合合江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6 规划区选址的环境合理性 本园区距合江县县城建成区直线距离约9.0km,距泸州市中心城 7 区约23.0km,相对远离泸州市、合江县中心城区。本环评对园区短流程炼钢项目提出大气污染物排放参照执行比国家现行标准更严格的标准。园区实施鑫阳钢铁厂项目后,炼钢结构由原来的“益鑫电炉炼钢+江阳高炉炼钢”转换为“鑫阳电炉炼钢”;同时,项目实
13、施后,炼钢产能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亦将减少。综合考虑以上因素,即便考虑整个园区产业发展,随着原益鑫钢铁厂、江阳钢铁厂的关停,区域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减小,有利于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不会改变周边场镇和大气环境敏感点的大气环境功能。从水环境来讲,园区纳污水体为大桥河,流经约 1.5km 后汇入长江干流。园区主导产业类型不属于废水排放量大的产业类型,通过严格园区废水排放标准,提高流域内场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区域水污染物排放量较现状相当或减少,不增加对纳污水体的影响负荷。综合分析可知,园区选址从环保角度总体可行。采纳本环评提出的措施后,规划区选址将从环保角度进一步优化。7 园区规划实施中可能产生
14、的环境问题、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和预期达到的环境效果 本次园区规划实施和建设中可能对环境产生影响的主要污染源为:废气、生产及生活废水、设备噪声、固体废物等。园区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是 SO2、烟粉尘、NOx以及短流程炼钢、装备制造行业特征废气污染物等;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 CODCr、氨氮、总磷及短流程炼钢、装备制造行业特征废水污染物等;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一般工业固废(如电炉钢渣、铸余渣、废耐火材料等)、危险废物(如废油脂、除尘灰等)。(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及预期效果 大气污染源主要为工艺废气(电炉及精炼炉烟气、天然气加热炉烟气、喷漆废气等),仓储及运输扬尘。园区禁止使用燃煤。环评要求,短流程
15、炼钢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参照执行比国家现行标准更严格 8 的排放标准;园区企业喷漆废气应优先采用焚烧处理工艺治理。各类企业的 VOCs 综合去除率应达到四川省蓝天保卫行动方案(2017-2020 年)及国家、四川省现行政策的要求。另外,合江县须开展烟粉尘的综合污染防治,进一步削减交通、建筑行业的烟粉尘排放,逐渐改善区域烟粉尘大气环境。经过预测,只要严格控制企业实现达标排放,本园区建设不会造成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恶化,不会改变区域大气环境环境功能。(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及预期效果 本规划区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与园区生产废水。企业废水经厂内预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6、18918-2002)一级 A 排放标准后进入大桥河;根据规划环评要求,园区污水厂应提标升级,尾水执行更严格的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经预测,园区废水排放不会造成直接纳污水体超过功能区标准,对长江干流的水环境影响较小。园区必须采取严格、可靠的水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杜绝事故废、污水入河。(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预期效果 在设计中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机泵和压缩机布置在厂房内,采用有效的减震、隔声和消声措施等预防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使厂界噪声可以达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关控制水平要求。施工期的施工机械产生的机械噪声,对环境的影响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
17、消失。运营期的生产设备噪声采取减振、消声和隔声措施后,可保证厂界噪声达到相应标准的限值要求,不会对区域的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预期效果 9 工业固废本着“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入区企业按照“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的原则进行处置,固废的处置措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并征得当地环保部门的认可。经分析,规划区固废处置妥善、合理,不会对区域环境造成不良影响。(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构建“政府职能部门-工业园区-企业”三级设防的环境风险管理机制,强化危化品贮存、生产和运输中的泄漏应急处置措施,确保事故状态下危化品泄漏污染大气的事故及时得到控制以及废液不下河,建立应急联防
18、机制,确保事故排放时不影响下游乡镇的饮水安全;园区和入园企业均应制定可操作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演练;入园企业项目环评中细化环境应急监测计划和环境风险事故状态下周边居民的应急撤离路线。8 规划环评总体结论 泸州市合江循环经济产业园区规划总体上符合国家、四川省、泸州市及合江县相关规划要求。该规划区选址距离泸州市中心城区、合江县中心城区较远;虽靠近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但不在长江干流设置排污口,利用长江支流排污,符合保护区及长江经济带相关环保要求。园区选址从环保角度总体可行。园区充分采纳规划环评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规划方案实施不会导致区域大气环境质量下降,区域大气环境容量可支撑该园区的发展规模;可实现规划远期区域的水污染排放量处于水环境承载力范围以内。园区制定政府-园区-企业三级风险防范体系,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事故废、污水不下河,则区域环境风险可控制在环境接受水平以内。综上,在落实各项环保对策和措施的前提下,泸州市合江循环经济产业园区从环保角度总体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