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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实施上海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 【公布日期】2012.08.13 【字 号】沪教委科201256 号 【施行日期】2012.08.1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 正文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实施上海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意见(沪教委科201256 号)各高等学校:为贯彻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工作部署,落实上海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战略要求,推进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重点建设工作,探索以协同创新促进高
2、等教育与科技、经济、文化有效结合的新模式,大力提升本市高等学校的创新能力,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决定实施“上海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以下简称“上海2011 计划”),现提出以下意见:一、实施意义 (一)实施“上海2011 计划”是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具体举措。“上海2011 计划”重在突破制约高校创新能力提升的内部机制障碍,打破高校与其它创新主体间的体制壁垒,通过建立协同创新机制,逐步改变创新资源、创新链条和创新管理各方面存在的问题,推动高校发展方式的转变,形成区域和高校创新能力的互动提升。(二)实施“上海 2011 计划”是加快上海创新驱动转型发
3、展的重要支撑。“上海 2011 计划”将引导高校以区域创新发展的重大需求作为高校创新能力提升的突破口和着力点,充分发挥高校在区域创新体系中的基础和生力军作用,鼓励高校以重大问题为导向,与科研机构、行业企业开展深度合作,建立战略联盟,促进资源共享,在关键领域取得突破性成果,支撑上海经济和社会发展方式的转变。(三)实施“上海 2011 计划”是深入推进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全面提高上海高等教育质量的重要举措。“上海 2011 计划”将立足于科技第一生产力和人才第一资源的结合点,围绕提升人才、学科、科研三位一体的创新能力为核心任务,完善以创新和质量为导向的科研评价机制,推动科研成果在学
4、科建设、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中实现知识创新的价值,以创新能力提升促进高等教育质量的全面提高。二、指导思想 按照“国家急需、世界一流”的要求,瞄准科学前沿和国家、上海发展的重大需求,改革高校科研组织、人事管理和成果评价机制,大力推进协同创新,使创新资源充分集聚,创新活力充分迸发,创新价值充分体现,持续提升高校知识创新能力、知识服务能力和人才培养质量,支撑经济社会发展。三、基本原则 (一)需求导向。围绕国家和上海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开展重点产业领域的核心技术研发、社会发展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咨询研究、战略新兴产业发展的前瞻性研究和科学技术尖端领域的前瞻性问题,提升高校知识服务能力。(二)一流标准。
5、借鉴国际一流学科评价指标,注重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和国际影响力,重点建设若干个活跃在国际学术前沿的学科,形成一批高水平大学建设的标志性成果,增强上海高校的学科特色和优势,提升高校知识创新能力。(三)科教融合。促进科研资源面向教学的协同共享,支持高校学生早进课题、早进实验室、早进科研团队,以高水平科学研究支撑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促进产学研紧密合作,形成校企联合培养人才新机制,大力提高高校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实现人才培养质量和科学研究能力的同步提升。(四)协同创新。探索创新要素和创新资源的开放流动和汇聚融合机制,促进知识创新、技术创新、产品创新的联合贯通,推动科技与经济的有效结合与共赢,在创
6、新型国家和上海创新型城市建设中发挥高校的引领作用。四、总体目标 充分发挥高等学校多学科、多功能的优势,积极联合国内外创新力量,有效整合创新资源,构建协同创新的新模式与新机制,形成有利于协同创新的文化氛围。建立一批“上海2011 协同创新中心”,集聚和培养一批拔尖创新人才,取得一批重大标志性成果,成为具有国际重大影响的学术高地、行业产业共性技术的研发基地、区域创新发展的引领阵地和文化传承创新的主力阵营,争取若干中心成为国家协同创新中心。五、重点任务 (一)构建一批上海高校知识服务平台 1建设目标。建立“开放、集聚、适变、持续”协同创新的新机制,形成产学研融合发展的新模式;通过平台建设,集聚和培养
7、一批高水平知识服务领军人才和团队,建立和完善促进知识服务能力提升的相关政策和环境,解决上海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实践和理论问题、战略新兴产业发展的共性关键技术和现代服务业瓶颈问题,成为支撑上海和国家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技术创新源”和“产业孵化器”,成为区域社会文化建设中文化创新的策源地。2建设内容。知识服务平台是全新的产学研协同创新载体、高校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的实验区、集聚和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的高地、高校创新资源与社会资源相互融合联动发展的“中间地带”。根据产业(行业)的特点,分高新技术产学研合作开发中心、现代服务业知识服务中心、高级战略研究中心等三类进行建设。3运行和评价。建立产学研各方人员参
8、加的理事会(管委会),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学校要为平台提供专门的场地和设备,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和人员,保障理事会有效运行和知识服务领军人才及团队的研发工作,负责平台的网站、信息库等建设和日常管理。建立开放合作的运行机制,设立首席研究员特聘岗位,建立以工程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研究基地为依托,知识服务团队为核心的大平台多中心的组织运行模式,探索建立围绕研发要求项目的人才柔性流动的运行机制。知识服务平台建设绩效主要从对区域发展的贡献度和对学校发展贡献度进行两维度的评价。(二)构建和完善高校技术转移体系 1建设目标。试点推行高校技术转移中心建设,成为学校服务社会的职能部门和从事实施技术转移的服
9、务实体。整合学校现有产学研工作的管理体制,构建从知识创新-知识服务-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技术转移管理体系。2建设内容。为科技成果与市场对接提供平台。加强供需双方的有效对接和双向互动,为知识服务平台建设和运行提供政策和服务。通过与合作企业成立项目公司等形式,进行科技成果的持续研发,推进校企、校地、校校合作。为科技成果的孵化提供平台。倡导和鼓励高校师生在大学科技园创新创业,通过吸收社会资金和管理,组建科技型胚胎企业,促进科技成果孵化和产业化,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的成功率。推进科技创业基地建设。加强与产业部门的协调合作,协助学校的相关部门推进高校的实践、实习基地的建设。加快推进技术成果的转移。建设一支
10、专兼结合的技术经纪人队伍,加强高校知识产权的管理,帮助学校教师围绕市场需求,开展专利查询、专利跟踪、专利获取和专利实施(转移),增强高校技术成果的有效供给。推进高校技术市场的专业化和市场化运作,增强技术交易全程服务功能,对接国家和本市相关技术交易平台,充分发挥上海高校技术市场在技术转移中的公共服务集聚效应。(三)开展上海高校一流学科建设 1建设目标。一流学科建设计划将瞄准科学前沿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以重点学科建设为基础,以体制机制改革为重点,以创新能力提升为突破口,积极探索跨学科融合协同创新的新模式、学术国际合作的新途径、与国际接轨的师资队伍建设新机制,推进若干学科成为具有国际重大影响的
11、学术高地。保持上海高校重点学科建设水平国内的领先地位,力争若干学科成为国际上有重大影响的学术中心、世界一流大学和高水平大学建设的重要标志。上海市重点学科建设总体上要达到:到 2015 年有 10 个以上学科具有冲击国际一流学科的能力和影响力;到 2020 年有 20 个以上在国际学术界具有重要影响的学科。到 2020 年有 200 个继续保持在全国领先地位的学科,其中部分学科具有冲击国际一流学科的潜力。2建设内容。一流学科建设遵循“坚持一流标准、结合重大需求、对接国家计划、加强动态监测、强化绩效激励”的基本原则。一流学科建设以学校为主体,依托所在二级学院,强化二级学院的行政协调能力。二级学院作
12、为管理和推进的主体,以人才、学科、科研三位一体创新能力提升为核心任务,构建学科建设的软、硬环境。探索建立有利于一流人才集聚的政策环境,创新人才引进和管理机制。推动教师队伍建设多元化、国际化,通过建立 PI、常任轨等人才聘用和管理模式,吸引和稳定国际一流人才和队伍,带领学科走向国际学术前沿。培养创新团队。积极吸引国外知名学校的优秀毕业生充实学科队伍,促使学科持续发展;鼓励学科内的青年学者跟踪国际前沿研究,通过合作研究、国外进修、参加重大学术会议等途径,拓宽视野,丰富经历,提升学科队伍的整体研究水平。加强协同创新,创新科研工作组织体制。鼓励学科交叉,通过跨学科、跨高校、跨系统、跨地区的合作,形成协
13、同创新的工作机制和氛围。营造有利于教师潜心研究的环境,学院为学科聘用科研助理、实验助理等,保障学科的日常管理和科研环境的运作。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吸引国际创新力量和资源,集聚世界一流专家学者参与学科建设,合作培养国际化人才,推动学科与国外相关的科研机构建立实质性合作,加快学科建设的国际化发展进程。推动知识创新和学科建设成效与人才培养的互动,以高水平科学研究支撑高质量人才培养;吸引国外留学生攻读本学科博士,促进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四)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1建设目标。健全拔尖创新人才和应用型人才培养的体制和机制。发挥国家重大工程和项目的支撑作用,探索科教协同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体制机制;鼓励行
14、业企业参与应用型人才培养,建立相应的教育教学管理体系。充分发挥本市作为国家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的制度优势,推动高校创新人才培养改革试验,优化高层次人才培养体系;实施“卓越人才”培养计划,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创新型人才的需求。2建设内容。支持学校建设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学科专业。逐步建立与上海经济社会发展紧缺人才密切相关的学科专业目录发布制度。学校应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积极调整完善相关学科专业设置,积极增列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各层次专业和学科。健全寓教于研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积极开放协同创新的优质资源,支持高校学生参与科研活动,早进课题、早进实验室、早进科研团队,提高学生解决问题、开拓创新、交流
15、合作的能力。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创新研究生培养模式。围绕国家发展战略,统筹优化学位授权点布局,以重大工程和项目的科教协同机制,大力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开展一批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人才培养项目。建立以实践为导向的应用型人才培养机制。通过产学研紧密合作、把研发成果转化为教学内容等途径,大力提高高校学生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支持高校与行业、企业、科研院所等社会有关部门合作共建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推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融入培养方案;支持高校与行业联合开展学科专业、毕业设计(论文)竞赛。积极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推动专业学位教育与执业资格有效衔接;以提高综合素养和
16、知识应用能力为核心,突出案例在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中的重要地位;鼓励学校将校企联合培养的招生计划单列,制定专门的人才培养方案;积极开展订单式培养,完善校企联合培养人才新机制。实施青年教师产学研践习的专项计划。建立健全应用型专业的相关教师到企业实践的制度,将教师产学研践习经历和成效纳入教师职务考核、聘任、晋升体系。学校应制定政策支持教师结合学科专业发展需要,主持或参与企业等实践部门的应用研究和产品研发。六、管理实施 (一)组织管理 依托市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精神,市教委会同市财政局及市政府相关部门协同推进实施“上海2011 计划”的有关工作。(二)操作实施 “上海 2011 计划”从 20
17、12 年开始实施,在“十二五”期间,按照培育组建、选拔报送、动态跟踪三个阶段开展。以上海高校知识服务平台和上海高校一流学科建设为基础,培育“上海 2011 协同创新中心”。根据国家每年组织的评审要求,择优遴选协同创新中心上报。1.培育组建。上海高校应以知识服务平台建设和一流学科建设为培育基础,按照“上海 2011 计划”的精神和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和顶层规划,积极推进机制体制改革,充分汇聚现有资源,广泛联合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地方政府以及国际社会的创新力量开展协同创新,通过前期培育,建设“上海 2011 协同创新中心”。2.选拔报送。在前期培育的基础上,选拔满足科学前沿和国家需求的重大方向、具备
18、开展重大机制体制改革的基础与条件、具有解决重大问题的综合能力和学科优势等基本条件的协同创新中心,推荐国家协同创新中心。3.动态跟踪。经培育组建的“上海 2011 协同创新中心”应进一步完善组织管理机制,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落实相关条件,整合多方资源,优化规章制度和运行管理办法,强化责任意识,加强过程管理,加快实现预期目标。市教委、市财政局将进行动态跟踪管理,对于建设成绩突出的给与鼓励和支持,对于执行效果不佳或无法实现预期目标的,及时通报和整改。(三)支持方式 市教委、市财政局从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十大工程”专项资金中安排经费支持市属高校的知识服务平台建设和一流学科建设等项目。部属高校的建设经费从“985 工程”、“211 工程”市政府配套资金中予以支持。经费的使用按照实施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执行。市教委、市财政局对建设成绩突出的“上海 2011 协同创新中心”,将给予引导性或奖励性支持。为积极推进“上海 2011 计划”的实施,保障“上海 2011 协同创新中心”建设,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有关高校等应在人事管理、人才计划、招生计划、科研任务和分配政策等方面给予优先或倾斜支持,形成有利于协同创新的政策汇聚区。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二一二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