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22学年部编版历史选择性必修一教案第8课、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12022学年部编版历史选择性必修一教案第8课、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pdf(3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第8课、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课标要求】知 道 中 国 先 秦 时 期 成 文 法 的 产 生 过 程,以 及 这 一 时 期 思 想 家 对 于 德 治、法 治 关 系 的 讨 论;知道自西汉起历代王朝法律、礼教并用的统治手段。【知识梳理】一、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礼法之争、德治与法治并立)(一)夏商西周的法治与德治 1、法治:(1)左传记载,夏朝有禹刑,商朝有汤刑,周朝有九刑,表明早期 国家可能已经有了法律;(2)夏商时期,法律严酷。2、德(礼)治:西周统治者建立了以宗法为核心的礼制,同时提出“敬天保民”的思想,有一定的进步性。(二)东周时期的德治与法治之争 1、叔向和子产之争(1)起因:
2、春秋时期,郑国的子产“铸刑书”,把刑法浇铸在金属器皿上,制定了中国历 史上最早的成文法。(2)概况:子产“铸刑书”,引发了一场辩论。邻国一位名叫叔向的官员写信给子产,反 对他刊布法律,理由是刑罚适用乱世,公布刑书会使老百姓更注重争端,而不顾道德礼义。这是早期的德治与法治之争。2、儒家与法家之争 角 度 儒家 法家 核 心 观 点 认为人性善 f 主张德治(通过道德礼 义 教 化 民 众)与 仁 政,重 视 民 生 与 民 意 认为人性恶 f 主张法治 代表人物 孔子和孟子 商鞅和韩非 主要言行 孔 子 提 出,统 治 者 要“为 政 以 德”“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不要过 度消耗民力;孟 子
3、 建 议 统治 者“施仁 政 于 民,省 刑罚,薄税敛”,认为“仁者无故”孟 子 宣 称“民 为 贵,社 稷 次 之,君 为轻”商 鞅 在 秦 国 颁 行 了 一 系 列 法 令,保 护 新 兴 地 主 阶级的权益;韩非A、提倡君主不要谈礼义,而要以法、术、势驾驭臣下,B、君主赏罚分明,则臣民必能守法 奉令,C、主张“以法为教”“以吏为师”,以保证 法令畅通 社会影响 儒 家 思 想 并 不 适 用 于 兼 并 战 争 激 烈 的 战 国 时 期,无 助 于 国 君 实 现 他 们 的强国抱负;在 重 视 富 国 强 兵 的 君 主 们 看 来,儒 家的仁政与德治思想,难以落到实处 法 家 思
4、 想 既 能 带 来 富 国 强 兵 的 现 实 利 益,又 满 足了各国君主专制的愿望;在 法 家 思 想 的 指 引 下,秦 国 富 国 强 兵,最 终 统 一 六 国,建 立 了 中 国 历 史 上 第 一 个 中 央 集 权 的 封 建国家 二、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以礼入法、德治与法治并用)时期 概况 演变趋势(特点)影响因素 秦汉 商鞅在魏国李悝法经的基础上,“改法为律”,制定秦律 汉朝沿袭秦律,制成九章律;秦汉朝廷还发布法律文告,称令”“改法为律”,以“律”和“令”为主 秦以法家思想治 国,汉朝外儒内法;汉承秦制 魏晋 魏明帝在朝廷设置律博士,命令专 律令儒家化(魏晋时 汉
5、武帝以后儒家 用儒学思想来解释律令;此 后,法 律 以 亲 属 之 间 的 尊 卑 亲 疏 作 为 量 刑 的 重 要 原 则,目 的 在 于 维 护 儒家提倡的三纲五常 期最重要的变化)思想成为主流思想;儒家知识分子以经 注律 唐朝 唐 朝 重 法 治:律 在 唐 初 经 过 多 次 删 繁 就 简,唐 高 宗 永 徽 年 间,在 贞 观律基础上修订颁布永微律。后 来,唐 高 宗 又 命 人 对 律 文 逐 条 解 释,撰成永徽律疏,即唐律疏议;是 我 国 现 存 最 早 最 为 完 整 的 封 建 法 典,是 中 华 法 系 确 立 的 标 志。历 代 王 朝 大 多 以 此 为 蓝 本
6、创 制 自 己 的 法 律 唐朝提倡礼治:732年,唐朝政府颁 彳J大唐开元礼;是秦汉以来封建礼 仪制度的集大成 唐 朝 政 府 推 广 魏 晋 南 北 朝 以 来 重 视 家训的经验,强化基层教化 唐 朝 法 律 体 系 完 备;中 华 法 系 至 唐 代 确立;礼 仪 法 典 化,礼 法 结合;商律对后世和邻 国有重大影响;重 视 家 训,强 化 基 层教化 唐律疏议继承 了汉晋以来法律制定 和阐释的经验;唐朝提倡礼治;唐 朝 吸 取 了 魏 晋 南 北 朝 以 来 重 视 家 训 的 经验 三、宋元至明清(礼法融合、德治与法治融合)朝代 法律 教化 宋朝 基本沿用唐朝法律体系,制定的 法
7、律(如宋刑统天圣令)多以唐律为蓝本 程朱理学逐步控制教育与科举,并通过授徒、书院讲学等方式在社会上广泛传播;理学(如朱熹的家礼小学)深入族规、家训之中;宋朝以后,儒学士人投身基层教化,以乡约教 化乡里 元朝 对唐宋法律整体上弃而不用,但 在司法实践中仍广泛援引唐律 明朝 以唐律为蓝本制定大明律;在司法实践中特别重视“例”,曾数次重修问刑条例,开创 了律例合编的体例 明 朝 后 期,乡 约 改 为 宣 讲 明 太 祖 朱 元 璋 的 六 谕”。六谕主劝谕,但也有禁约成分,使乡约逐渐 带有强制力;明朝儒学士人常常引用大明律来解释六谕,不遵乡约的百姓要受到处罚,甚至送官府治罪 清朝 法典沿袭大明律,
8、同样非常 重视例,制定了大清律例 清 朝 乡 约 基 本 延 续 了 明 朝 的 模 式,但 宣 讲 内 容 变 成 了 康 熙 帝“圣 谕 十 六 条”和 雍 正 帝 圣 谕 广 训,宣讲时也常常引用大清律例;原 本 由 儒 学 士 人 发 起 的 教 化 百 姓 的 乡 约,经 政 府利用和推广而具有约束力,并与法律合流 变势点 演趋特 唐律影响深远;继承与发展、创新;明清法律走向“律例合编”(程朱)理学在教化中发挥主导地位,以乡约 形式面向百姓;乡约从道德教化逐渐转向宣讲“圣谕”(儒学士 人常常引用律例宣讲“圣谕”);乡 约 由 儒 学 士 人 发 起(民 间 自 发 建 立)到 政 府
9、 利用和推广(由道德自觉到逐渐形成强制力);乡约与法律逐步合流【知识拓展】一、古代法治特点:(1)重刑轻民、德主刑辅;(2)礼法结合;(3)皇权至上;(4)伦理法,人治;(5)家族 本位;(6)司法隶属于行政。二、古代法治与教化的阶段特征:(1)先秦时期:德与法之争;成文法出现:德治与法治对立。(2)秦汉至隋唐时期:以礼入法、礼法并用;改法为律,律令格式,中华法系形成:德治与法治并用。(3)宋元至明清时期:礼法融合、理学兴起;唐律为本、律例合编;德治与法治融 合。三、乡约的含义和作用:含义:乡里中订立的共同遵守的规约:指奉官命在乡里中管事的人。通过乡民受约、自约和 互约来保障乡土社会成员的共同生活和共同进步是一个理想。作用:(1)有利于维护社会秩序,加强基层社会治理,(2)有利于发展生产;(3)促进儒家 文化和传统道德的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