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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本为Word版本,下载可任意编辑贷款合同协议书万能如何写(4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优秀的合同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推荐贷款合同协议书万能如何写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乙方(担保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甲方向 申请人民币 万元贷款,现甲方申请乙方为其提供担保,乙方同意为甲方该笔借款提供担保,现就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为甲方提供担保事项:
2、 (一) 甲方与 签订的编号为( ) 合同,其中贷款本金 万元、贷款利率 ,贷款期限为 。贷款合同书(二) 担保期限:自贷款银行发放贷款之日起至甲方结清该标的借款本息止。 (三) 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第二条 反担保方式 在乙方出具相关担保文件之前,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下列数项反担保方式,并签 订相应的反担保合同。如因甲方未能如约履行上述贷款合同相关义务,乙方自接获贷款银行的贷款催收通知书或贷款逾期通知之日起,即可向甲方行使追索权,并可同时选择以下方式向反担保方行使权利。 (一) 提供经乙方认可的财产权利抵押/质押反担保: (二) 提供经乙方认可的个人无限连带责任、法人连带责任反担保: 第三
3、条 反担保方式所提供的反担保范围及期限: 反担保范围:甲方依照贷款合同应履行的全部债务;乙方依照保证合同承担保证 责任应当或已经履行的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本金、利息(含正常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乙方实现反担保债权的费用以及依照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可以向甲方追偿的一切费用等。 反担保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至甲乙双方债权债务结清时终止。 第四条 甲方在此向乙方作如下保证: (一) 甲方完全接受乙方为其出具的担保书; (二) 甲方向乙方保证对其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全部责任,如甲方所出具的文件/资料出现任何虚假,甲方须为此承担刑事责任; (三)
4、 甲方保证按期履行上述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 (四) 乙方对上述贷款银行提交的贷款催收通知书或逾期贷款通知书所附的任何文件、单据、证据所述之真实性不负任何责任。 (五) 甲方有义务向乙方如实通报履约情况及经营中重大事项或个人资料的变动情况,保证接受乙方随时检查。甲方保证在贷款合同签署后按季度向乙方报送银行对帐单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第五条 担保合同项下的索赔当上述贷款银行按担保合同规定向乙方主张担保权利,乙方确认有关贷款催收 通知书或逾期贷款通知书真实的情况下,无论甲方或反担保人是否反对或提出异议,乙方迫于履行担保义务而选择代甲方向贷款银行还款时,甲方及其继承人或债务受让人、反担保人不因乙方未
5、向债权银行行使过抗辩权而免除其相应的反担保责任。乙方有权从代偿之日起,每日按偿付款项的万分之五乘以实际垫款天数向甲方收取罚金。 第六条 担保费用 甲方在此保证,在甲、乙双方签署本合同后,在银行保证担保借款合同签署之前,按照下列规定向乙方支付担保费及其它相关费用,同时缴存反担保保证金。 (一) 担保费 担保费按银行发放贷款的 %计算,即人民币 元,每年一次收取,每年每次收取人民币 元。 (二) 滞纳金 甲方应在双方正式签订担保文件的三个工作日一次缴纳担保费用。如延迟交纳未获乙方同意的,乙方按费用总额向甲方收取每天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三) 保证金 1、在本贷款发放之前,甲方须缴纳贷款额的 作为保
6、证金。此保证金由甲方筹缴。如延迟,乙方所收贷款额的 保证金按每天万分之五支付给甲方。 2、甲方提供给乙方保证金,如甲方逾期支付本金及利息,乙方有权以此保证金直接偿还贷款本息。 3、甲方存入乙方指定帐户的保证金所产生的利息,归属乙方所有。 (四) 其它费用 1、 为实现本合同目的经甲方确认后所办理的评估、鉴定、登记、公证、保险、保管、运输、差旅、咨询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由乙方代为支付的,甲方应在乙方支付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偿还。 2、 甲方在此是按照贷款银行批准的贷款期限收费,如甲方原因致使乙方在贷款到期后仍然无法解除担保责任或担保责任加重的,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贷款期限届满日至担保责任依法定
7、或约定解除或届满期间的双倍担保费及滞纳金。 第七条 违约及违约后果 (一) 如因甲方原因,致使本笔业务无法完成,乙方只退回所收取的担保费的50%,余下50%作为乙方劳务费用。如因乙方原因无法完成本笔业务,则乙方全额退回所收取的担保费。 (二) 由于乙方所担保的是甲方按期、足额的归还贷款,所以如因甲方未能如约履行上述贷款合同相关义务,乙方自接获贷款银行的贷款催收书或贷款逾期通知书之日起,甲方即须承担以下违约责任,乙方可向甲方追偿的款项包括不限于: 1、 贷款本息、利息、罚息、复息; 2、 担保标的额20%的违约金; 3、 乙方代偿款及代偿款利息; 4、 乙方为实现债权所须花费的一切费用(评估、鉴
8、定、登记、公证、保险、保管、运输、差旅、拍卖变卖费用、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 5、 依本合同约定乙方应收取的担保费及滞纳金; 6、 反担保债权实现后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差额。 (三) 甲方、反担保隐瞒抵押物、质押物存在共有、争议、挂失、提前支取被查封扣押、提起公示催告程序、涉及诉讼或仲裁、以设定担保物权等以及发生其它严重及职权实现事项的,甲方必须向乙方支付贷款本金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加以赔偿乙方。同时乙方有权就损失部分向甲方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四)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乙方不承担担保责任; 1、 贷款银行与甲方协议变更贷款合同未经乙方书面同意;
9、 2、 贷款银行允许甲方转让债务未经乙方书面同意; 3、 以“借新还旧”的方式发放的贷款; 4、 其它恶意侵害乙方权益的行为。 第八条 义务的履行及权利的放弃 (一) 甲方、反担保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任何一方与第三人之间关系的影响,但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 乙方或债权给予主债务人的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均不应作债权人或乙方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利的放弃或丧失,也不影响甲方、反担保方在本合同项下应承担的任何义务。 第九条 合同的修改、补充和解释 (一)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可以修改或补充,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甲方要求
10、乙方修改担保内容时,须向乙方提交书面的修改申请和上述贷款银行对所作修改的书面认可文件,在增加担保金额或延长担保期限的情况下,甲方还必须相应增加或延长对乙方的反担保及其费用,否则乙方有权不接受甲方的修改申请。如甲方与债权人达成任何未经乙方书面确认的新承诺,则乙方的全部担保责任即告解除。 (二) 如国家法律、法规或司法实践的任何变化导致贷款合同、担保合同或本合同任条款成为非法、无效或失去了强制执行性,本合同任何其它条款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强制性均不受任何影响,本合同各当事人届时应密切合作,尽快修改本合同中成为非法、无效或失去了强制执行性的有关条款。 (三) 甲乙双方的权利、责任及义务如在贷款合同、担
11、保合同的约定与本合同的内容有冲突,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条 争议、管辖和放弃豁免 (一)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二) 如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全面、适当履行债务,甲方愿意直接接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甲、乙双方共同约定对本协议办理公证,该公证书应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公证费用由甲方负担。 (三) 乙方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持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文书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时,甲方将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四) 如乙方选择不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公证债权文书,或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或撤消公证债权文书,或甲方行使诉讼权利,应当向乙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 第十一条 通知 (一) 本合同约定和法定的通知自送达受送达方住所时生效。 地址确认: 甲方地址: 乙方地址: (二) 通知在下列日期视作被送达: 1、 如系信函方式,则为挂号发出之日起第5个工作日; 2、 如系传真方式,则为传送之日; 3、 如系派人专程送达,则为收件人签收之日。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应由双方法定代表或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贷款银行接受乙方担保并与主债务人鉴定贷款合同之日生效。本合同至甲乙双方债权债务关系结清时终 止。 第十三条 其它 (一) 乙方因为甲方担保事宜而签署的担保函或保证合同作为本协议书不可分割的部分。 (二) 各反担保签署的反担保保证合同、抵押/质押反担保
13、合同成为本合同的从合同。从合同条款如与主合同冲突则以主合同为准,从合同未尽之事宜按照主合同执行。 (三) 本合同一式 份,由甲方、乙方、公证机关各执 份,均具有合同效 力。副本按需制备。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推荐贷款合同协议书万能如何写二 (借款人名称)关于(项目名称)项目使用(国家名称)(贷款种类)贷款的转贷协议年月日鉴于(借款人名称)向中国银行(分行名称)分行申请使用(贷款名称)贷款,根据中国银行与(国外银行名称)签订的国外贷款协议(借款人名称),与中国银行(分行名称)分行于年月日在(签约地)签订本
14、转贷款协议。双方一致同意如下: 第一条定义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本协议下列用语的定义如下: “借款人”指,其法定地址为; “贷款人”指中国银行总行或中国银行分行,其法定地址为: “担保人”指,其法定地址为;“项目”指 “商务合同”指作为买方的(公司名称)公司与作为卖方的(公司名称)公司于年月日签订的有关“项目”的商务合同(合同号为); “国外贷款协议”指为了向“借款人”提供本贷款,“贷款人”同(银行名称)银行签订的本“项目”的信贷协议; “工作日”指中国银行总行或其分行以外开门营业的日子; “承保人”指中国人民保险总公司或其分公司。 第二条贷款的金额和用途“贷款人”在此同意,转贷给“借款人”总金
15、额不超过(金额)的贷款(大写:)。 本贷款协议项下的贷款权限用于支付“商务合同”项下的贷款及有关费用。 第三条贷款的期限根据“国外贷款协议”的规定,本协议的贷款期限为年,其中用款期为年(从年月日开始至年月日截止),宽限期为年(自用款截止日开始至年月日结束),还款期为年(自宽限期结束之日起至年月日最后一次还款后结束)。 第四条贷款帐户本协议生效后,“借款人”应在“贷款人”的营业部门开立贷款帐户和本外币存款帐户(包括人民币和外汇还款准备金户),用地办理用款、还款、付息及付费等。 第五条贷款的使用及前提条件 一、在具备下列条件后,“借款人”方可在本协议项下使用贷款: 1.“国外贷款协议”业已生效并允
16、许支款; 2.“商务合同”业经有关批准生效; 3.“贷款人”已收到“借款人”送交的、按照“商务合同”规定列明用途的用款计划表; 4.“借款人”遵守在本协议十二条中所做各项保证,未发生任何违约事件; 5.“借款人”已按外汇管理局的要求进行外债登记。 二、本协议项下贷款的用款期为个月,自之日起至之日止。用款期满后借款人不得再用款。 三、“借款人”使用贷款应提前个工作日通知“贷款人”。 四、如“借款人”申请延长用款期,应在用款期结束前天提出,由“贷款人”与国外贷款银行联系。如国外贷款银行同意,可以为“借款人”办理延期用款手续。 第六条利息及费用 一、本贷款的利率为年率%,一年以360天为基础,按实际
17、发生天数计算,利息每向“借款人”计收一次,每年月日和月 日为收息日。 二、承担费为年率%,一年以360天计算。计算期按贷款的未用余额,自签订“国外贷款协议”日天后开始,到每次实际支用贷款日止,每向“借款人”计收一次,每年月日,月日,月日和月日为收费日。第一次收费日为“国外贷款协议”签订后第天。 三、管理费费率为%,按贷款总额于签订“国外贷款协议”后天内由“借款人”通过“贷款人”对外一次性支付。 四、出口信贷项下发生的保险费用由“贷款人”中数向“借款人”收取。 五、“贷款人”为提供本贷款收取的转贷手续费为年率%,以与提供本贷款相同的货币按尚未偿付的贷款发生额并以与计算利息相同的方法与利息同时向“
18、借款人”计收。 六、“国外贷款协议”项下发生的任何其它费用(包括协议执行费用等)及国内转贷过程中在本协议项下发生的费用,均由“借款人”负担。 七、“借款人”应以与贷款相同的货币无条件地按期向“贷款人”支付上述利息和所有费用。如“借款人”到期未能支付,“贷款人”则有权从“借款人”在“贷款人”的营业部门或其分支机构开立的任何外汇或人民币帐户中主动借记尚未偿付金额。 第七条贷款的偿还 一、“借款人”应按照“贷款人”提出的还款时间表中列明的金额和日期,按期如数偿还贷款本息和支付费用。“借款人”应提前个工作日将应偿付款项支付给“贷款人”以保证“贷款人”按时向国外贷款银行还款。 二、“借款人”应以与贷款货
19、币相同的货币还本付息,支付费用。 第八条提前还款 一、政府贷款可以提前还款。“借款人”应将提前还款金额、方式事先通知“贷款人”,“贷款人”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如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做答复,即视为同意“借款人”提前还款。 二、买方信贷提前还款时,“借款人”应提前50天通知“贷款人”。在得到“贷款人”书面同意后,从还款时间表列明的最后一期还款开始倒顺序提前还款。提前还款应在付息日进行,提前还款金额应为一期还款额的完整倍数。 三、“借款人”提前还款的通知为不可撤销的。已提前还款的部分不得要求再贷。 四、因提前还款所发生的费用由“借款人”负担。 第九条逾期利息“借款人”如未能按本协议第六、七条的规定
20、偿还任何到期的款项(包括本金、利息及费用),“贷款人”将向“借款人”计收应付未付部分款项的逾期利息。该利息的具体计收方法为:逾期之日起(包括这一日)至“贷款人”实际收到该笔应付款项日止(不包括这一日),“借款人”按逾期之日“贷款人”公布的半年期现汇贷款利率和适用的买方信贷利率之较高者向“贷款人”支付逾期利息。借款逾期1年以上,贷款人则在上述利率基础上,向借款人收取20%至50%的加息。 第十条保险“借款人”在“商务合同”生效后,应向“承保人”就该合同项下的设备在到货、建设和还款期间的风险进行投保。保险金额应不低于“贷款人”贷给“借款人”全部贷款的本金。投保险别包括运输险、安装工程险和财产险。“
21、借款人”在投保后,必须将保险单项下的权益转让给“贷款人”。保险赔款应首先用于偿还贷款本息及费用。但“贷款人”可视“项目”实际情况通知“承保人”将保险赔款付给“借款人”,继续用于本协议项下的项目建设。 第十一条税收国家税收部门在“国外贷款协议”及本协议项下征收的任何税收(包括但不限于利息预提税、印花税等)均由“借款人”负担。 第十二条保证 一、“借款人”在此保证: 1.每年及时向“贷款人”提供年度的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计划; 2.每半年向“贷款人”提供“项目”进度和资金使用的实际情况的资料; 3.随时将可能影响“项目”建设的重大情况,决定和事件以书面形式通知“贷款人”; 4.在每年度结束后60天以
22、内向“贷款人”提供“借款人”以及“项目”的该年度的财务报表及有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项目工程支出年度决算报告; 5.应“贷款人”的要求,向“贷款人”提供其它有关资料; 6.在每次偿还本协议项下到期应付本息前60天,将与应付款项等额的资金存入按第四条规定开立的存款帐户中; 7.“借款人”对其与其它银行、金融机构或单位所签贷款协议或担保协议项下所发生的任何违约事件应立即通知“贷款人”。 二、“借款人”在此声明并: 1.“借款人”在其它任何贷款或担保协议项下,未曾给予其它银行和金融机构优惠于本贷款协议的偿还条件。“借款人”在本协议项下及其与“贷款人”签订的所有其它贷款或担保协议项下
23、所欠“贷款人”的全部款项,在偿还方面与“借款人”所有其它债务均处于同等受偿地位; 2.“借款人”今后在其它银行和金融机构签订任何贷款协议和担保协议时,决不接受比本协议项下贷款优先偿还和损害或违背“贷款人”利益的条件和条款; 3.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将其现存的和将来获得的任何资产和权益抵押或转让给他人。 第十三条违约事件下列事件之一即构成“借款人”在本协议项下的违约: 一、“借款人”未能按本协议的规定按时偿还到期本金、利息、费用及其它任何应付款项; 二、“借款人”违反了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规定; 三、“借款人”在其与“贷款人”所签订的其它贷款协议或担保协议项下发生了任何违约事件; 四
24、、“借款人”在其与其它任何银行或金融机构所签的贷款或担保协议项下发生了任何违约事件。 五、“贷款人”有理由判定本协议下贷款的担保人已丧失担保能力或担保资格时,在发生上述违约事件之一的情况下,“贷款人”有权采取下述一项或几项措施: 1.限期“借款人”纠正违约事件; 2.中止用款; 3.宣布全部贷款立即到期并要求偿还全部借款。 第十四条放弃 一、“商务合同”项下买卖双方如发生争执或发生其它事件,将不影响“借款人”在本协议项下应承担的全部义务。即“借款人”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具有独立性,不受其它事件的影响。 二、“贷款人”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未行使或延迟行使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不应视为放弃该项权利,并
25、且不影响“借款人”在本协议项下应承担的任何义务。 第十五条转让 一、未征得“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二、如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将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者时,则任何继承人、代理人、受让人或接管人应无条件地遵守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并应无条件地承担“借款人”在本协议下的全部义务。 第十六条协议的修改、补充和解释 一、本协议在“贷款人”和“借款人”双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可以予以修改和补充,但在修改或补充协议生效之前,原协议仍然有效。 二、如因国家法律、法规或规章发生变化,而影响本协议的正常履行时,则应按国家当时的法律、法规
26、或规章修改或补充本协议。 三、经“贷款人”和“借款人”双方确认后,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协议同等有效。 四、本转贷协议中未明确的内容,应按“国外贷款协议”有关条款的规定解释。 第十七条争执 一、借贷双方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任何争执,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时,当事人的任何一方可依法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通过司法诉讼程序解决。 二、诉讼费用,按人民法院的调解书或判决书的规定办理。 三、在诉讼期间,本协议凡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继续有效,任何一方不得借口解决争执而拒不执行本协议的具体条款。 第十八条协议生效 一、在下列条件具备时,本协议正式生
27、效,生效时间以迟者为准: 1.本协议业经借贷双方有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 2.“国外贷款协议”业经有关批准生效。 二、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应经借贷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三、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由“借款人”和“贷款人”各执一分,副本分送。 四、本协议项下未尽事宜,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及中国银行总行的有关规定办理。 借款人:公章贷款人:公章 法定代表:法定代表: 年月日 推荐贷款合同协议书万能如何写三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丙方一: 地址: 联系电话: 丙方二: 地址: 联系电话: 丙方三: 地址: 联系电话:反担保合同本合同系反担保人为经甲方提供担保
28、的情况下乙方在 银行的借款合同提供反担保的合同,各方经友好协商,特就甲方为乙方提供担保后的反担保事宜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反担保依据及反担保人 乙方在甲方申请办理小额担保贷款,经甲方审查,乙方符合小额担保贷款的申请条件,经甲方确认并通知小额担保贷款经办银行办理与乙方的借款合同,乙方与已于 年(编号为),借款金额为万元,甲方依据其与贷款银行的约定为乙方的该借款提供担保。 为减少甲方的担保风险,乙方愿依据本合同约定提供丙方为反担保人,丙方亦自愿为乙方向甲方提供担保,反担保形式为保证。 第二条 释义 1、反担保适用我国关于担保的法律规定,反担保人亦即担保法规所称的担保人,根据选择
29、反担保情况,本合同中反担保人指丙方。如无特指,以下所称的担保与反担保为用义语。 2、本合同所称担保期间指本合同有效存续期间,即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担保范围内全部债务清偿完毕之日止。 第三条 保证责任及保证期间 丙方提供保证形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年。 本合同所称主债务指甲方在前述借款合同履行担保责任完毕后形成的对乙方追偿之债务。主债务履行期间为:甲方在前述借款合同履行担保责任完毕之日起至甲方向乙方主张追偿权利之日止。 第四条 担保范围 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在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全部保证担保范围,甲方凡因履行借款担保及向乙方行使追索权、实现反担保权利而导
30、致的一切支付均在本担保范围之内。诸如借款合同担保范围,含甲方在履行借款担保中代偿或支付的主债权及相应利息(含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所有律师费用;向乙方行使追索权及实现反担保权利的各类诉讼及非诉讼费用等等。 第五条 独立担保 1、本合同项下设立的反担保独立于借款合同而存在,不因借款合同的无效而无效,也不受借款合同的终止或修改而受到影响。 2、反担保人明白:如甲方同意修改、补充借款合同,甲方无需另行征得反担保人同意,反担保人应按修改后的相关内容承担反担保责任。但甲方未征得反担保人同意扩大借款合同中约定的担保范围除外。 3、任何时候,反担保人均不得以甲方未积极行使追索权等为由要求减轻或免除反
31、担保责任。 第六条 声明与保证 1、反担保人向甲方声明: (1)反担保人向甲方及银行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资料等都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 (2)反担保人不存在已经发生或即将发生的有可能影响甲方接受其为反担保人的下列事件: a、与银行或其主要领导人恶意串通、互涉重大违纪、违法或法律纠纷; b、存在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非诉讼法律纠纷、行政处罚、争议; c、存在重大债务及或有负债; d、存在尚未披露向第三人担保之情形; e、其他业已影响反担保人财务状况及担保能力的情况。 2、反担保人向甲方保证: a、甲方在履行了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反担保人追偿款项。反担保人保证在接到甲方通知后7日内即时支付甲方全部代偿金
32、额及其他应付费用; b、反担保人保证本次担保合法有效,任何影响或可能影响本次担保的情形均已被反担保人依法排除。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借款合同或本合同之部分或全部即构成违约,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支付反担保金额总计数10 %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补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直接和间接损失,违约方还须向守约方支付其损失超过违约金部分的差额。 如属双方或多方违约,应根据实际情况,由违约各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上述违反合同之部分或全部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不履行主合同及本担保合同义务,含明确表示不履行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 2、迟延履行合同义务; 3、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 违约方支付
33、违约金、赔偿损失后,如守约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违约方还必须继续履行并视情况采取补救措施。 第八条 通知与送达 1、本合同项下的通知或送达应以书面形式按本合同记载的地址或以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有效途径送达对方。 2、如本合同任何一方的地址或其他联系方法发生变化,应立即通知对方。 3、任何通知或各种通讯联系只要按照上述地址(地址变更的,则按变更后的地址)发送,即应视作下列日期被送达: (1)如果是信函,则为挂号信或特快专递发出后5个工作日; (2)如果书面直接送达,则为收件人收到书面通知之日; (3)如果是手机短信或电子邮件通知,则为向对方所留通讯号码或电子邮箱地址发送之日。 第九条 管辖 在本合
34、同履行期间,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若引起诉讼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条 其它事项 由乙方签订的所有与该笔借款相关的文件及合同,作为本反担保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各方与经办银行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印章): 乙方(签字、手印): 丙方(签字、手印):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推荐贷款合同协议书万能如何写四 贷款人(抵押权人):分行 法定地址:电话 法定代表:电话 借款人(抵押人)电话 住址: 本人有效身份证编号: 借款人为购买(以下称“房产商”)的(以下
35、称“房产”),向贷款人申请贷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交通银行有关业务办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订立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贷款币种、金额和期限 1.1贷款币种: 1.2贷款最高额为元(大写元)整。 1.3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为年。自一九年月日至一九年月日止。分期等额归还。 第二条利率和利息的计算 2.1贷款利率为“伦敦银行同业拆放利率”加个百分点(libor+%)。每期计息日的的libor为贷款利率的libor,但每笔放款的第一个计息期的libor为该贷款发放日的libor。libor采用个月浮动。 2.2贷款利息以贷款的实际发放天数计收,以360天为一年。 2.3结息方式: 第
36、三条贷款条件 3.1借款人必须向贷款人提供下列资料: a.房产抵押贷款申请书和贷款申请人资料; b.与房产商签订预购房屋合同正本或购房契约; c.房产商出具的购房预付款的凭证。 3.2借款人到贷款人指定银行开立购房专户,今后有关购房费用,均通过该账户结算。 第四条提款 借款人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根据“预购房合同”规定,当贷款人收到房产商付款通知书后,主动将贷款划入房产商在贷款人处开立的账户,并借记借款人账户。向借款人发出付款通知书。 第五条还款 5.1借款人应遵照本合同1.3条款规定,按时偿还。 5.2每次还款日前十五天之内,借款人应将本期归还的贷款和支付的利率存入购房专户。由贷款人在还款到
37、期日,主动在购房专户中扣除其款项,无须事先通知借款人。 第六条提前还款 6.1借款人如果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必须在三十天前书面通知贷款人。 6.2提前还款只限于还款期序的倒序进行,而不能抵冲即将到期的贷款或下期的还款。 6.3借款人提前还款,应向贷款人支付提前还款金额的0.5%至1%补偿金。 a.借款人在贷款不足一年(含一年)内提前还款,应向贷款人缴付提前还款金额的百分之一补偿金; b.借款人在获得超过一年后提前还款,应向贷款人缴付提前还款金额0.5%的补偿金。 第七条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7.1手续费:贷款合同签订后,借款人应在本合同签订后日之内向贷款人支付贷款金额的%手续费。 7.2在购房
38、与贷款过程中所涉及的契税、保险、法律手续、抵押登记、抵押物的处置等费用,均由借款人支付。 7.3由于借款人违约行为使贷款人遭受损失及由此产生的一切有关费用,均由借款人承担。 第八条保险 借款人必须按贷款人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险种到保险公司分公司办妥抵押物的保险手续,投保金额不得低于抵押物的总价值,投保期限应长于贷款期限1-3个月,保险单正本须注明贷款人为第一受益人,并将保险单正本送交贷款人。 第九条借款人的保证 9.1保证按合同规定,按时按金额还本付息。 9.2向贷款人提供一切资料真实可靠,无任何伪装和隐瞒事实。 9.3抵押房产的损毁,不论任何原因,均须负责赔偿贷款人的损失。 第十条贷款人的责任
39、 10.1按合同有关规定,准时提供贷款予借款人。该贷款人以购房者的名义转入房产商在贷款人处的账户。 10.2借款人按合同规定,付清贷款总额,利息以及其它应付款项之后,将抵押的房产买卖契约或房产权证书交还给借款人。 第十一条违约及处理 11.1下列事项构成违约: (1)借款人在付息日、还款日未能或未能足额支付应归还的本金及应付的利息,造成贷款逾期和欠息; (2)借款人失去执行合同的能力或某些事件之发生使得本合同之执行成为违法或不可能; (3)借款人违反本合同或附件的其他条款。 11.2违约的处置: (1)当借款人发生上述11.1(1)的行为时,贷款人从借款人违约之日起按逾期和欠息金额在原定利率的基础上加收20%的罚息; (2)当借款人发生上述11.1(1)和/或11.1(3)的行为时,经贷款人书面通知后从违约之日起60天内借款人仍不纠正;或借款人发生11.1(2)行为,贷款人有权宣布全部贷款到期,同时,要求借款人偿还已发放的贷款金额及利息。 第十二条适用法律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并按其解释。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 需经借款人和贷款人签字,并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须双方签署书面协议。 甲方: 乙方: 日期: 第 29 页 共 29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