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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本为Word版本,下载可任意编辑增加经营范围股东会决议怎么写(6篇)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最新增加经营范围股东会决议怎么写一 乙方: 甲方由于资金、技术等原因,需向外引资,乙方愿向该厂投资,双方合资经营该厂。经过充分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企业名称: 。 二、经营方式:合资经营 1、资金:企业中原属甲方的固定资产(价值800万元)计作甲方的出资,甲方按出资比例在企业中享有受益权、
2、选择管理人员权、重大决策权等各项权利,承担各项义务。 乙方向甲方投资流动资金500万元,计作乙方的出资,乙方按出资比例在企业中享有受益权、选择管理人员权、重大决策权等各项权利,承担各项义务。 合资期间,如需增加投资,由双方协商解决,并相应地调整双方的出资比例。 2、人员:管理人员由按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相互配合的原则由双方协商聘用、安排;技术人员由乙方聘用、安排,生产中技术问题由乙方负责解决;其他人员由甲方负责聘用、安排。 三、合资经营期限:十年,自_年4月1日起至20_年3月31日止。 四、利润分配: 甲、乙双方按800:500的出资比例,对企业的利润按比例进行分配。双方因出资额变化而导致出
3、资比例调整的,按调整后的比例进行分配。 上述分配,在每年的12月31日前进行。 五、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义务保证企业证照齐全,负责协调企业与周边村民、村委及相关单位的关系。 2、乙方有义务保证企业技术人员到位且称职,确保企业的技术工艺不落后。 3、合资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撤回投资。 六、合资期间,双方的出资权不得向外人转让。如确需转让时,应征得另一方同意,并优先另一方购买。 七、债权债务:_年4月1日前,企业的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清理、承担;_年4月1日后,企业的债权债务由双方按比例清理、承担。如因甲方未及时清理合资前债务而致使债权人起诉企业或通过其它方式索要债务的,企业承担后,甲
4、方应向企业补齐。不足部分,乙方有权向甲方索要。 八、合资到期:合资期满后,双方可续签合同,继续合资经营该企业。 如有一方不同意继续合资或达不成新的合资协议的,双方合资合同终止。企业的固定资产归甲方所有,甲方支付退还乙方投资款500万元。 九、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协议,如一方违约,应向对方赔偿因违约而造成的损失。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十一、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二o_年 月 日 最新增加经营范围股东会决议怎么写二 挂靠方:_(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_ 被挂靠方:_(下简称乙方) 根
5、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就甲方挂靠乙方经营一事,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以下条款,愿共同恪守执行。 第一条甲方以乙方名义于_设立分公司,分公司名称为经营范围为_。 第二条自分公司设立至分公司注销整个期间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开办费用、日常管理费用、人工工资、政府税负等均由甲方承担。 第三条为便于甲方对外经营,由分公司经理由甲方指派为分公司经理,在分公司经营期间,经理负责对外经营,但不得与乙方利益有冲突,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客户资源或乙方已经投入开发市场,甲方不得接触或进驻等。 第四条在分公司经营期间,甲方因使用乙方品牌资源,应向乙方交纳一定的管理费用,管理费用依一个季度交纳一次,每个
6、委度管理费为_元,第一季度于合同签订之日交纳_元,包括第一季度的管理费用元和保证金元,如无违反本协议,保证金在本协议终止后无息退还;第二个季度管理费用于本季度最后一个月的日前交纳。依次类推。管理费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该季度管理费用的10%作为滞纳金,在第二个季度开始前仍未交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五条分公司经营期间,甲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其产生的相关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因甲方的债权、债务纠纷导致乙方承担清偿责任或损失的,甲方应当负责赔偿并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分公司经营期间,甲方应当依分公司核准的范围内合法经营,不得从事与法律、法规、政策、地方法规、当地政令禁止或限
7、制经营的行业或项目,否则,甲方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包括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甲方负有维护乙方商誉的义务,在经营期间,如与第三方发生争议,应当以乙方利益为重,及时采取措施和妥当之办法化解纷争,维护乙方商誉,如不能解决时,应及时书面向乙方报告,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甲方为保证在经营期间不因分公司的债权、债务增加乙方负担或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愿以作抵押担保,在分公司注消后并就债权、债务清算完毕前,无任何负担对第三方债务时,担保终止。但若甲方隐瞒或因甲方经营期间产生的债务,债权人未及时主张的,在法律给予支持下,甲方仍应承担清偿或赔偿乙方损失的责任。 第八条本协议履行期间,甲方有任何
8、违反本协议情形,乙方均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解除本合同并不免除甲方应承担的债权、债务清算、赔偿和法律责任。 第九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成立,自甲方正式办理完毕抵押担保生效,本协议自分公司所有债权、债务清算完毕,并无任何法律诉争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正在诉讼、仲裁、执行等本协议终止。 第十条本协议终止后,甲方不得再以任何方式使用乙方的品牌或公司字号抑或其他资源,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因甲方违反本协议,造成乙方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直接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乙方代为甲方向第三方赔偿的费用、双方诉争或第三方诉争产生的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 第十二本协议履行期间,如有争议,应当友好协
9、商,避免诉争,如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乙方公司住所地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各执一份,均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_乙方:_ 最新增加经营范围股东会决议怎么写三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丙方: 法定代表人: 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 为了规范合作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作企业及其合作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作企业法及有
10、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丙各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合作宗旨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事务。 第二条:合作企业概况 名称: 经营场所: 经营范围: 经营方式: 第三条: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为年,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 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资金、技术、劳务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时,应明确各自的权益份额,否则很容易在项目实际经营过程中就责任承担、盈亏分担等产生纠纷。 第四条:出资方式 1、甲方:出资额为_元,以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 2、乙方:出资额为_元,以方式出资,占注
11、册资本的_%。 3、丙方:出资额为_元,以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 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_元。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合作企业存续期间,合作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作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作企业的财产,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出资期限 各合作人的出资,于_年_月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出资评估 用实物(或者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应当经有企业法人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在公司注册资本验证后天内,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
12、移手续,并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时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证明。 第七条:合作企业登记 全体合作人同意指定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业务的公司派员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申请人,向登记机关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和设立登记。申请人应保证向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 第八条:盈余分配 1、合作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2、盈余分配以为依据,按比例分配。合作企业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亏损),按下列顺序进行。 (1)提取法定公积金_%。 (2)提取法定公益金_%。 (3)剩余利润(亏损)按合作人出资比例分配(分担)。 3、合作企业的利益分
13、配、亏损,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作人协商决定。 第九条:债务承担 1、合作企业债务由合作企业财产偿还。 2、合作企业财产不够偿还时,由合作人按各自出资的比例承担债务。 3、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作人协商决定。 4、由一名或者数名合作人执行合作企业事务的,应当依照约定向其他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作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作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作企业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作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作人承担。 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
14、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第十条:执行人的职责 企业事务的执行人对全体合作人负责,并行使下列职责: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主持合作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3、拟定合作企业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 4、制定合作企业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 5、制定合作企业具体管理制度或者规章制度。 6、提出聘任合作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7、制定增加合作企业出资的方案。 8、每半年向其他合作人报告合作企业事务执行情况以及经营状况、财务状况。 9、除合作企业法另有规定外,对合作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作人表决通过,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方法,但
15、在争议双方票数相等时,执行事务的合作人有裁决权。 第十一条:其他合作人的权利 1、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作人、检查其执行合作企业事务的情况。 2、为了解合作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 3、被委托执行合作企业事务的合作人不按照本协议或者全体合作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有权决定撤消该委托。 4、合作人分别执行合作企业事务时,其他合作人有权对合作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第十二条:企业事务的决定 企业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作人同意: 1、处分合作企业不动产。 2、改变合作企业名称。 3、转让或者处分合作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4、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
16、更登记手续。 5、以合作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6、聘任合作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作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7、新合作人入伙及合作人的退伙。 8、合作人与本合作企业进行交易。 9、合作人增加对合作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弥补亏损。 10、依照合作协议约定的有关事项。 第十三条:禁止行为 合作人在合作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必须禁止: 1、禁止合作人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作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2、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企业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3、除全体合作人同意外,禁止合作人与本合作企业进行交易。 4、禁止合作人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 如合作人违反上述各条,其业
17、务获得的利益归本合作企业,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作人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入伙 新合作人入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需经全体合作人同意。 2、原合作人向新合作人告知原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依法订立入伙协议。 4、入伙的新合作人对入伙前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五条:可以退伙的情形 合作协议约定合作企业的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伙: 1、合作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作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作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作企业的事由。 4、其他合作人严重违反合作协议约定的义务。 合作协议未约定合作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作人在不给合作企业事务
18、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作人。 第十六条:当然退伙的情形 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第十七条:除名退伙的情形 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作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第十八条:退伙程序 合作人退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退伙需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作人,经全体人合作人
19、同意退伙,并签订书面协议。 2、合作人退伙,其它合作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作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作企业亏损或债务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 3、退伙人有未了结的合作企业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4、退伙人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按企业的实际情况,由全体合作人决定,退还货币或实物。 5、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作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作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九条:出资的转让 合作人出资转让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合作人转让出资需经全体合作人同意。 2、合作人依法转让出资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作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转让本企业合作人以外的第三
20、人,按入伙对待。 4、合作人依法转让出资的,受让人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企业的合作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作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5、转让出资后的企业合作人必须符合合作企业法规定的法定人数。 第二十条:企业的解散 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给予解散: 1、合作期届满,合作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2、合作协议约定的解散事项出现。 3、全体合作人决定解散。 4、合作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5、合作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6、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7、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一条:清算的顺序 1、清算由全体合作人担任,并确定一名清算负责人或者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企业清算
21、时,应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3、清理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作企业未了结的事务。 5、清算后的盈余,在支付清算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员工工资(包括医疗、伤残补助和抚恤金等费用)、税款、普通债权的顺序清偿,如仍有剩余,按照出资比例返回出资。 6、清算后如亏损或企业无能力偿还债务,不论合作人出资多少,先以企业共有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作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7、清算结束后,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作人签名、盖章后,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合作企业注销登记。 风险提示: 合同的约定虽然细致,但无法保证合作方不违约。因此,必须明确约
22、定违约条款,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则能够以此作为追偿依据。 第二十二条:违约责任 1、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3、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作企业法而导致合作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作人承担赔偿责任。 4、合作人违反本合同关于禁止行为规定的,应按合作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作人决定除名。 第二十三条:声明和保证 本协议签署各方作出如
23、下声明和保证: 1、合作人各方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2、合作人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资金,均为各合作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3、合作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风险提示: 应约定保密及竞业禁止义务,特别是针对项目所涉及的技术、客户资源,以免出现合作一方在项目外以此牟利或从事其他损害项目权益的活动。 第二十四条:保密 合同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
24、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年。 第二十五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二十六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
25、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各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七条: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双(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照下列方式解决(任选一项,且只能选择一项,在选定的一项前的方框内打“”):向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_进行仲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八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
26、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各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各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各方可协商
27、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九条: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或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_份,甲方、乙方、丙方各_份,
28、_市公证处留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地点: _年_月_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地点: _年_月_日 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地点: _年_月_日 最新增加经营范围股东会决议怎么写四 城市污水处理特许经营协议示范文本说明 本协议示范文本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建设部关于加快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的意见(建城20_272号)、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6号)和关于加强市政公用事业监管的意见(建城20_154号)编制。 本协议示范文本主要用于污水处理特许经营项目,如bot(建设-运营-移交),
29、tot(转让经营权)等形式。其它形式如股权转让等可参照本示范文本。 本协议示范文本作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等实施污水处理特许经营过程中签订特许经营协议的示范性文件。鉴于项目的具体情况各有不同,各地在参照使用本协议示范文本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对本示范文本的相应条款加以细化和补充。 本协议的所有附件应由项目执行机构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术语定义 第1条术语定义 1.1术语定义 1.2其它 第三章特许经营权 第2条特许经营权 2.1特许经营权 2.2特许经营期 第3条声明和条件 3.1甲方的声明 3.2乙方的声明 3.3履约保函(bot形式适用) 3.4融资完成
30、 3.5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6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章项目建设(bot形式适用) 第4条土地使用 4.l土地使用权 4.2对使用土地的限制 第5条设计 5.1设计要求 5.2审阅设计标准和技术规范 5.3施工图设计 5.4甲方的责任 第6条建设 6.1乙方的主要义务 6.2甲方的主要义务 6.3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6.4项目进度计划 6.5进度报告 6.6甲方的监督和检查 6.7不可免除 6.8交付图纸和技术资料 6.9对考古、地质及历史物品的保护 第7条竣工 7.1项目设施竣工验收 7.2环保验收 7.3开始商业运营 第五章项目的运营与维护 第8条运营与维护 8.1运营和维护的基本原则 8
31、.2污水处理范围 8.3甲方的主要责任 8.4乙方的主要责任 8.5维护保函 8.6运行与维护手册 8.7水样的采集和储存 8.8水量的计量 8.9暂停服务 8.10环境保护 8.11未履行维护的处理 8.12甲方进入污水处理项目设施现场 第9条污水处理服务费 9.1污水处理服务费 9.2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调整 9.3污水处理服务费的支付 9.4污水进水水质超标 9.5更改出水排放标准 9.6出水不符合排放标准的违约金 9.7处理水量不足违约金 第六章项目设施的移交(bot、tot形式适用) 第10条特许经营期期满时污水处理项目设施的移交 10.1移交委员会 10.2移交范围 10.3最后恢复
32、性大修和性能测试 10.4备品备件 10.5保证期 10.6承包商保证的转让 10.7移交效力 10.8维护保函的解除 10.9风险转移 第七章双方的一般权利和义务 第11条甲方和乙方共同的一般权利和义务 11.1不可抗力 11.2保密 11.3合作义务,预先警告义务 第12条甲方的一般义务 12.1不干预 12.2不当兑取保证金 第13条乙方的一般义务 13.1股权转让的限制 13.2遵守适用法律 13.3劳动安全标准 13.4项目文件的协调 13.5税金、关税及收费 13.6对承包商和其雇员及代理人的责任 13.7知识产权的赔偿处理 第14条保险 第八章违约赔偿 第15条违约赔偿 15.1
33、赔偿 15.2减轻损失的措施 15.3部分由于受损害方造成的损失 15.4对间接损失不负责任 第九章终止、变更和转让 第16条终止 16.1甲方的终止 16.2乙方的终止 16.3终止意向通知和终止通知 16.4终止的一般后果 16.5终止后的补偿 16.6终止后的移交 第17条变更和转让 17.1甲方的变更 17.2乙方的转让 第十章解释和争议的解决 第18条解释规则 18.1修改 18.2可分割性 第19条争议的解决 19.1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19.2仲裁 19.3争议解决期间的履行 19.4继续有效 第十一章其它 第20条其他条款 20.1通知 20.2附件目录 20.3不弃权 20.4
34、合同文字 20.5生效日期 第一章总则 为加强城市污水处理行业管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实施城市污水处理特许经营,维护污水处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_(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简单介绍本协议签署的目的、原则和法律依据),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_省(自治区)_市(县)人民政府授权,本协议由_市(县)_(部门)(被授权人)(下称“甲方”),地址:_,被授权代表:_,职务:_;与_(下称“乙方”),注册地点_,注册号:_,法定代表人:_,职务:_,国籍:_。于_年_月_日在中国_省(自治区)_市(县)签署。 鉴于: (1)_人民政府决定以特许经营的方式实施_污水处理项目(以下简
35、称“项目”)。该项目已于_年_月_日获得_省_(市、县)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的批准(批文见附件9); (2)_(甲方)于_年_月至_年_月对_项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公共利益优先的原则,经过_,确定由_(乙方)承担本项目。 双方在此达成如下条款: 第二章术语定义 第1条术语定义 1.1术语定义 在本协议中,下述术语具有下列含义:(以术语的拼音字母排序) “项目”或“污水处理项目”指_污水处理项目,处理能力为每日_立方米,地址为_。 “本协议”指甲方与乙方之间签订的本特许经营协议,包括附件1至附件16,以及日后可能签订的任何本特许经营协议之补充修改协议和附件,上述每一文件均被视为并入本协议。 “
36、出水采样点”指为检测出水质量对出水进行采样之处。具体位置如附件4图中所示。 “法律变更”指:a.在本协议签署之后,中国任何政府部门颁布、修改、废除或重新解释的任何适用法律;或者b.甲方的任何上级政府部门在本协议签署日之后修改任何批准的重要条件或增加任何重要的额外条件。并且,上述任何一种情况导致:(i)适用于乙方或由乙方承担的税收、税收优惠或关税发生任何变化;或(ii)对项目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的要求发生的任何变化。 “工作日”指法定的正常工作日。 “化学品”指工程技术方案中所述的用于污水处理的化学品。 “基本水量”按每一个运营月内,日均_立方米计算的处理水量 “谨慎运行惯例”指在中国的
37、大部分污水处理厂运营者为建设运营类似于本项目的项目所采用或接受的惯例、方法和作法以及采用的国际惯例和方法。 “进水采样点”指为检测进水质量对进水进行采样之处。具体位置如附件4图中所示。 “接收点”指本项目接收污水进水的具体地点,见附件4。 “交付点”指污水经过本项目处理后的交付点,见附件4。 “开工日期”指按以下方式确定的日期:(a)本协议生效后_天,或_(b)_年_月_日,或_(c)其他条件。 “开始商业运营日”指满足第7.3条的规定,项目视为开始商业运营之日 “履约保函”指乙方按照本协议第3.3条规定向甲方提供的保函。 “批准”指根据本协议的规定,乙方为项目进行融资、建设、拥有、运营、维护
38、和/或移交而需从政府部门获得的许可、执照、同意、授权或批准,包括附件9所列的批准文件。 “融资完成”指乙方与贷款人签署并递交所需的有效融资文件(包括满足或放弃该融资文件要求的获得首笔资金的每一前提条件),用以证明乙方为本项目获得举债融资所需的全部交易办理完毕,同时乙方应一并收到本协议和融资文件可能要求的股权投资人的认股书(或股权出资)。 “融资文件”指与项目的融资或再融资相关的贷款协议、保函、外汇套期保值协议和其它文件,但不包括:1)与股权投资人的认购书或股权出资相关的任何文件,或2)与提供履约保函和维护保函相关的文件。 “生效日期”本协议20.4条款中约定的协议生效日期。 “适用法律”指所有
39、适用的中国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部门颁布的所有技术标准、技术规范以及所有其他适用的强制性要求。 “商业运营期”或“运营期”指自开始商业运营日起至特许经营期最后一日止的期间。 “特许经营期”具有第2.2条规定的含义。 “投标保函”指投标人按照投标人须知与投标书同时提交的保函。 “维护保函”指按照本协议第8.5条款向甲方提供的保函。 “违约”指本协议签约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而且这种违约不能归咎于另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作为或不作为或不可抗力等。 “违约利率”指违约当时适用的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一年期贷款利率加_%。 “污水”指经污水管道收集输送至污水处理项目接收点未经本项目处理的污水
40、。 “污水处理项目用地”指位于_共计_平方米将用于修建污水处理项目的场地,详见附件3。 “污水处理服务费”指甲方根据本协议就污水处理项目应向乙方承担污水处理服务支付的费用。 “污水处理单价”指处理每立方米污水的价格。 “运营年”指运营期内任一公历年度期间,但第一个运营年的开始应自开始商业运营日开始,最后一个运营年的结束应在特许经营期的最后一日结束。 “运营月”指运营期内任一个公历月期间,但第一个运营月的开始应在开始商业运营日开始,最后一个运营月的结束应在特许经营期的最后一日结束。 “运营日”指运营期内每日从00:00时开始至同日24:00时结束的二十四小时期间。 “移交日”指特许经营期结束后的
41、第一个工作日,或经双方书面同意的移交项目设施的其它日期。 “政府部门”指(a)中国国务院及其下属的部、委、局、署、行,中国的任何立法、司法或军事当局,或具有中央政府行政管理功能的其它行政实体; (b)本项目所在区域的任何地方立法、行政、司法部门。 “最终竣工日”指根据第7.1条款颁发或视为颁发最终完工通知之日 1.2其它 在本协议中: (a)“元”指“人民币元”,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货币; (b)除本协议上下文另有规定外,“一方”或“各方”应为本协议的一方或各方;本协议、或融资文件的各方均包括其它各自的继任者和获准的受让人; (c)所指的日、星期、月、和年均指公历的日、星期、月、和年; (d)
42、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包括”一词在任何时候应被视为与“但不限于”连用; (e)所指的合同是指有关的合同和合同附件,并且在任何情况下均指对该合同不时所作的补充或修改; (f)所指的“维护”应始终解释为包括修理和更新,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 第三章特许经营权 第2条特许经营权 2.1特许经营权 甲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授予乙方的、在特许经营期内独家的权利,以使乙方进行_(融资、建设、运营和维护)项目设施并取得污水处理服务费。 乙方的特许经营权在整个特许经营期内始终持续有效。 在特许经营期内,非经甲方同意,并仅限于本项目的融资担保所需,乙方不得擅自就本特许经营权及相关权益向任何第三方进行转让、出租、质押或其它任何处置。 2.2特许经营期 除非依据本协议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