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辽宁省本溪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82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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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本为Word版本,下载可任意编辑2023年辽宁省本溪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82人】 2023年辽宁省本溪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已发布, 报名时间:2023年9月21日9:009月27日16:00。为了方便考生报考,现将相关信息发布如下: 1.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35周岁及以下(1986年9月19日及以后出生);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七)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是指

2、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报名人员应于报名前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教育部认证。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现役军人,本市各级公务员、参公及保留参公身份人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2.报名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

3、名时间 2023年9月21日9:009月27日16:00。 2.报名程序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网上报名实行诚信制,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考岗位资格条件的考生,认真阅读报名书,填写基本信息,进行网上报名,具体程序如下: (1)填写报名信息。考生在报名期间登录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点击2023年本溪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入口链接( (2)查询审查结果。报名期间,由各用人单位对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结合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给出审核意见。考生可于2023年9月22日9:009月28日12:00登录考试报名系统查询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的,可改报其他岗

4、位。考生对初审结果需要咨询的,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向审核机关咨询。 (3)缴费确认。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和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我省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复函(辽发改收费函202312号)文件规定,报名费为每人50元。通过审查的考生须于2023年9月22日9:00至9月29日12:00重新登录考试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费,支付考试费后即为报名程序结束。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符合减免考试费条件人员需在报名和资格审查通过后,到市人社局事业科现场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人员,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

5、对贫困家庭的人员,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于缴费期间进行审核确认,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的考生,按照本溪市人社局网站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考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一式两份),并妥善保管。 (四)注意事项 (1)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当招聘岗位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1:2开考比例时,将调整或取消该岗位计划。调整或取消的岗位计划将在本溪市人社局网站公布,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条件但未被取消的岗位,用人单位对改报岗位的考生不再进行资格审查

6、,因报考不符合条件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3)考生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名实行诚信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并延伸到上岗后,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面试前的资格审查和聘用手续办理时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需征得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后方可参加考试,并自行解决与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相关事宜,若出现纠纷由考生自负。 (6)考生自报名至考试(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考单位、考试机构联

7、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通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7)本次公开招聘岗位表中所列专业名称参照2023年辽宁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务员(工作人员)招考专业(学科)指导目录(附件2)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附件3)。 (8)为便于考生报考,考生可在报名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各招考岗位报名缴费人数。请考生及时报名并缴费,防止后期报名人数过多造成网络拥堵,给报名和缴费带来困难。凡恶意注册报名的,一经查实,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9)报名咨询电话 考生报名和资格初审期间有疑问的,可以拨打招聘单位电话咨询。 中共本溪市委党校:44617365 本溪开放大学:471380

8、17 辽宁医药化工职业技术学院:18341427803 本溪市纪检监察综合保障中心:42890017 本溪市网络安全应急指挥中心:42897122 本溪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市信息服务中心):42218121 本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43889338 本溪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44870072 本溪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47116009 本溪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42816101 本溪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47133195 本溪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43210990 本溪市检验检测服务中心:42818909 本溪市应急管理事务中心:44516238 本溪市人防指挥中心:42223105 本溪市城市运

9、行服务中心:47115195 本溪市城市建设服务中心:44521207 本溪市林业发展服务中心:44846628 本溪市水务事务服务中心:44599190 本溪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42807955 本溪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42371200 本溪市文明城市创建服务中心:42897678 本溪市信访接待服务中心:42218151 本溪市专用通信局:42897636 本溪市普查中心:42805209 本溪市人社局事业科:42808631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 3.笔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内容注重测查应聘者的职业素质与能力,考试时间为12

10、0分钟,满分100分。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考生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必须携带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件。考生应提前熟悉考点位置,按时参加考试。 (三)公布成绩 笔试阅卷结束后,将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得参加资格审查(复审)和面试。笔试合格分数线和笔试成绩查询公告将通过本溪市人社局网站公布。 4.资格审查(复审)和面试 (一)参加面试人选的确定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确定后,根据招聘计划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够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最后一名面试

11、人选的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同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二)资格审查(复审) 面试前,由各用人单位对参加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复审)。进入资格审查(复审)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有关材料提交复审。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复审)结果的,取消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应聘人员自愿放弃的,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在资格审查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市人社局通知递补人员并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者说明情况。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

12、试时间和地点将在本溪市人社局网站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2.面试的组织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不予聘用。 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各为50%。考生成绩计分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5.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排名,按照各岗位面试合格人员和招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照面试成绩、笔试成绩的优先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完全并列者,组织一轮面试加试,面试成绩以加试成绩为准。 (一)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并参照

13、关于修订及的通知(人社部发2023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3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2382号)执行。对不影响履职工作的残疾人,用人单位不能因其残疾而拒绝聘用。体检医生与体检考生有回避关系的,应主动提出回避。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体检医生或考生,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考

14、机关提出。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根据总成绩的排序递补,面试成绩不合格或未进入面试者不予递补。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各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重点对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复查报考资格。考核合格的,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环节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6.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本溪市人社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聘用 对经公示无疑义或

15、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生,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7.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考生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

16、其考试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疫情防控要求 考生参加2023年本溪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期间,要遵守辽宁省以及本溪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规定。考生参加笔试、面试前,必须详细阅读考生疫情防控事项须知(附件4),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配合准备相关材料、报告相关信息。参加笔试、面试时须在入考点前提交考生个人健康状况书(附件5)、提供“辽事通”绿码和“国务院客户端疫情防控行程卡”绿码,并按照政策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上述证件及材料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9.其他事项 1.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公示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并及时关注相关

17、公告信息,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参 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招聘环节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2.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在笔试阅卷过程中,要对考生异常试卷进行甄别。凡被认定为抄袭、协助抄袭的,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点击查看附件 2023年本溪市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2023年辽宁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务员(工作人员)招考专业(学科)指导目录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 2023年本溪市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试疫情防控事项须知 2023年本溪市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生个人健康状况书 原文标题:2023年本溪市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 第 13 页 共 1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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