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税收筹划.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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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编辑房地产税收筹划全流程案例2018-06-15 11:30目录一、项目基本情况二、项目筹划总体思路三、具体筹划方案1、开发准备环节的税收筹划2、开发建设环节的税收筹划3、房产销售环节的税收筹划4、售后清算环节的税收筹划5、后续管理环节的税收筹划一、项目基本情况(一)已建项目嘉业?海湾位于南*市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湖西路与海南路交汇处。项目总占地面积114.24 亩,总建筑面积约170000平米。该项目分两期建设完成。一期占地面积为38129.6,二期占地面积为 38034.1。项目一期于2011 年 7 月 30 日开工,于2015 年 4 月 25 日项目二期全部竣工交付业主使用。产品

2、包括普通住宅、商业等非普通住宅、公建配套设施、地下建筑等,项目规划指标如下:(1)总建筑面积:169590平方米;(2)容积率:1.5(3)公建配套设施面积:2370.07平方米;(4)可售面积:113402.93平方米,其中:普通住宅面积91588.8平方米非普通住宅面积21814.13平方米-可编辑停车场面积55344.71平方米(二)拟建项目蛟湖经典拟建于南*市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双港东路处。项目数据在案例中有具体说明,在此不再累述。二、项目筹划总体思路嘉业?海湾位于南*市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的黄金地带,2011 年南*市区房地产均价已经突破8000元/,临近的红谷滩中心区均价已经向1000

3、0元/平米的成交均价迈进,该年南*市整体供应量不足,2011年基本没有剩余存量,因此价格再度攀升。性价比吸引了大量的刚需客户,市区特别是钟情于红谷滩中心区的刚性购房者极大地向嘉业?海棠湾项目所在的区域转移。因此,一期竣工当年,项目二期于11 月紧锣密鼓开工。项目还增加了地源热泵、太阳能等低碳技术及每户达 10%左右的面积赠送,总体造价较红谷滩建安造价参考指标高出10%-15%。嘉业?海棠湾项目一期二期时间紧,中间几乎没有断档期,成本又相比较高,筹划案极富挑战又极具代表性。蛟湖经典拟建于南*市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双港东路。事前对不同阶段进行合理的税收筹划,一方面可以为企业提供合理的税收筹划建议,有

4、利于企业减少纳税成本,提高企业利润率,从而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另一方面保证项目实施的可行性,提高资金利用率。从实际出发,通过不同的经营环节,顺藤摸瓜式将所涉及的不同税种融入到企业项目中去,更详细且具体地提出筹划方案。方案从开发准备、开发建设、销售环节、清算环节和后续管理这五个环节着手,针对不同税种所涉及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法。三、具体筹划方案1、开发准备环节的税收筹划在拟建蛟湖经典住宅小区的预算中,就地安置拆迁户的房屋拆迁面积达到5000 平方米,其中就地安置等面积偿还4000 平方米,其余1000平方米以 7500元/平方米的价格给予货币补偿。已知该住宅项目的房屋市场售价8000 元/平方米,

5、以协议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成本为8000万元,可售总面积50000平方米,其中包括用于拆迁安置的房屋面积5000 平方米。-可编辑【分析】针对以上案例,提出以下两种契税缴纳方案:方案一:拆迁过程中,货币补偿部分以实际支付的拆迁补偿款确定契税的计税依据,就地安置部分应以每平方米的货币补偿标准确定契税的计税依据。回迁部分契税的计税依据为:4000 平方米7500 元/平方米=3000万元拆迁户货币补偿:1000 平方米7500 元/平方米=750万元全部契税计税依据为:3000 万元+8000万元+750万元=11750万元方案二:拆迁过程中,货币补偿部分以实际支付的拆迁补偿款确定契税的计税依

6、据,就地安置部分应以被拆迁房屋每平方米的市场价格确定契税的计税依据。即回迁部分契税的计税依据为:4000 平方米8000 元/平方米=3200万元全部契税计税依据为:3200 万元+8000万元+750万元=11950万元2、开发建设环节的税收筹划(一)融资方式的税务筹划嘉业公司的金域海棠项目中,对土地增值税汇算中利息的扣除计算方法选择上进行比较分析,该项目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为6700 万元,开发成本为4 亿万元,而利息支出为1680万元。【分析】方案一:据实扣除:扣除额=(6700+40000)5%+1680=4015万元方案二:定率扣除:扣除额=(6700+40000)10%=46

7、70 万元【结论】就金域海棠项目而言,方案二的扣除额大于方案一,差额为655 万元,因此方案二更合算。因此在汇算清缴时应选择方案二,那么企业就不能合理分摊利息费用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的证明。-可编辑(二)建房方式的税务筹划嘉业公司拟建的蛟湖经典项目有一地块,其土地成本和开发成本合计为29000万元,评估公司按照市价给出的评估价格为50000万元。现有两个方案如下(均采用营改增后的简易计税法):【分析】方案一:自建自销嘉业公司将该项目作为商品房用于直接销售,依据税务规定,按照销售不动产税目征税,涉及土地增值税。销售收入(含增值税):50000万元销售收入(不含增值税):50000(1+5%)=47

8、619万元销项税额:47619 5%=2381万元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2381(7%+3%+2%)=286万元印花税:50000 0.0005=25 万元土地增值税:扣除项=29280(1+10%+20%)+286=38350万元增值额=47619-38350=9269万元增值率=9269/38350=24%土地增值税:9269 30%=2780万元净收入:47619-29280-25-2780-286=15248万元方案二:代建嘉业公司先将该地块出售给绿地公司用于职工住房,土地转让价格按照评估价格为10000万元,土地成本为7280 万元,进行土地使用权证的更名,涉及土地增值税。嘉业公司与绿

9、地公司签订房屋代建协议书,工程所需全部建设资金均由绿地公司提供,同时绿地公司还负责采购大部分的建筑材料(价款约为1300万元),嘉业公司只负责工程的组织协调工作,建筑面积为90000-可编辑平方米,按照每平米2500 元收取代建服务费,共计 22500万元。代建服务期间费用预测为6500万元。代建服务按照服务收入征税,不涉及土地增值税。该房地产公司转让该地块的损益如下:销售收入(含增值税):10000万元销售收入(不含增值税):10000(1+5%)=9524万元销项税额:9524 5%=476 万元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476(7%+3%+2%)=57 万元印花税:10000 0.0005=5

10、 万元土地增值税:扣除项=7280(1+10%)+57=8065万元增值额=9524-8065=1459万元增值率=1459/8065=18%土地增值税=145 9 30%=438 万元净收入:9524-7280-57-5-438=1744万元(该房地产公司代建服务损益如下:)代建收入(含增值税):22500万元代建收入(不含增值税):22500(1+5%)=21429万元代建增值税:21429 5%=1071万元代建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1071(7%+3%+2%)=129万元净收入:21429-129-6500=14800万元(该房地产公司两项业务合计净收入如下:)合计净收入:14800+1

11、744=16544万元-可编辑【结论】根据以上分析,就此项目来说方案二净收入更多,比方案一多296 万元。因此方案二代建更好。(三)园林绿化的税务筹划金域海棠项目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实际园林绿化工程费用约为774 万元。一般来说,园林绿化施工中,苗木费占比约为60%,因此合理估计该项目中的苗木费为464 万元,其他费用为310万元。另外,嘉业公司主要有三种供应商可以选择。其中甲公司是以建筑安装为主业,经营范围包括苗木种植。乙公司是专门进行苗木销售的公司。丙公司以出售苗木为主业,经营范围包括建筑安装。与甲公司、乙公司,丙公司均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分析】方案一:合立安装法与甲公司签订园林绿化施

12、工合同,同时附带苗木销售共计约774 万元可抵扣进项税额774(111%)11%76.7(万元)采购成本=774-76.7=697.3(万元)方案二:分立合同法与甲公司分别签订销售合同464 万元、建筑安装合同310 万元可抵扣进项税额464(113%)13%100(111%)11%84.1(万元)采购成本=774-84.1=689.9(万元)方案三:分开订立法先在乙公司购买苗木464 万元,再与甲公司签订100 万元的施工合同可抵扣进项税额464(113%)13%310(111%)11%84.1(万元)采购成本=774-84.1=689.9(万元)方案四:合立购买法与丙公司销售苗木同时提供园

13、林绿化工程,总价款为774 万元-可编辑可抵扣进项税额774(113%)13%89(万元)采购成本=774-89=685(万元)【结论】四个方案支付的总费用都是774 万元,但是方案一的可抵扣进项税额要更少,方案四可抵扣进项税额最大。如果要和以建筑安装为主业、经营范围包括苗木种植的企业合作时,房地产开发企业把苗木销售费用和绿化施工费用分开签订合同更好;同时,先从苗木销售公司购买苗木,再与园林公司签订绿化施工合同也可以达到相同的筹划效果。3、房产销售环节的税收筹划(一)销售定价的税收筹划嘉业?海棠湾的 32#商品房,同行业房价为1700 2000 万元之间,开发该商品房,支付的土地出让金为200

14、 万元,开发成本为900 万元。【分析】除相关税金外的可扣除的项目金额为:200 900(200 900)10(200 900)20 1430(万元)。方案一:公司要享受起征点优惠,又想获得最佳利润,则最高售价应为:1430 1.269=1814.67万元,此时增值额为287.9万元(1814.67/(1+5%)1430 1814.67 0.571)。方案二:公司要适当提高售价,则总房价至少要超过1934.79(1430 1.353)万,提价 120.12万才会增加总收益,此时增值额为401.6(1934.79/(1+5%)-1430 100.725%-0.571%120.12)万,应纳土地增

15、值税为 120.48(401.6 30%)万。【结论】当同行业的房价在1700 2000万元之间时,公司应选择1814.67万元作为自己的销售价格,使自身的房价较低,增强竞争力,又能给公司带来较大的利润。当然,如果公司能以高于 1934.79万元的价格出售该商品房的话,所获利润将会进一步增加。(二)房屋装修费用的税收筹划嘉业海湾房地产在南*开发了商品住宅项目,住宅小区容积率为1.5平方米,户型为两室一厅、三室两厅,建筑面积在90 140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0000平方米,其中地价及开发成本为-可编辑9000 万元,准予扣除的开发费用1000 万元,扣除项目金额合计为1 亿。企业直接销售毛坯

16、房,销售均价为16000元每平方米。假设企业的销售模式为方案一,后经过实地考察调研,建议在售价加上装修成本后定位19000元每平方米,将毛坯房装修后销售,定为方案二。【分析】方案一:出售毛坯房应纳税金及附加=16000 5%/(1+5%)(7%+3%+2%)=91.43万增值额=16000/(1+5%)-9000(1+20%)-1000-91.43=3346.67万增值率为34.47%应纳土地增值税=3346.67 30%=1004.001万元应纳企业所得税=(16000/(1+5%)-10000-91.43-1004.001)25%=1035.67 万净利润=16000/(1+5%)-(10

17、000+91.43+1004.001+1035.67)=3107万方案二:出售精装房应纳税金及附加=19000 5%/(1+5%)(7%+3%+2%)=108.57万增值额=19000/(1+5%)-12000(1+20%)-1000-108.57=2586.67万增值率=19.46%(注:增值率未超过20%不交土地增值税)根据上述第三点政策可知该公司所开发的商品房属于普通住宅,所以该公司免于缴纳土地增值税。应纳企业所得税=(19000/(1+5%)-13000-108.57)25%=1246.67万元净利润=19000/(1+5%)-(13000+108.57+1246.67)=3740万元

18、【结论】通过测算(装修成本为3000 元每平方米),企业应缴纳主要税金总额是1355.24万元,两种方案交纳税金总额相差775.861万元,扣除增加的装修成本后,企业采用方案二净利润增加-可编辑633 万元。我们通过对影响税额的因素进行分析,仅增加了部分房地产开发成本,却享受到税收优惠政策,免交了1004.001万元的土地增值税。4、售后清算环节的税收筹划(一)土地增值税清算的税收筹划(1)土地增值税核算方式的税收筹划嘉业?海湾有31 栋和 32 栋两幢商业用房,且处于同一片土地上,销售31 栋房产取得收入300万元,允许扣除金额为200 万元;销售32 栋房产取得收入400 万元,允许扣除项

19、目金额为100万元。【方案一】分开核算时:31 栋房产的增值率=(300 200)/200 100=50,适用税率30;应纳土地增值税为:(300 200)30 =30(万元);32 栋房产的增值率=(400 100)/100 100=300,适用税率60;应纳土地增值税为:(400 100)60%100 35%145(万元);共缴纳土地增值税175 万元。【方案二】合并核算时:两幢房产的收入总额为:300 400 700(万元);允许扣除的金额:200 100 300(万元);增值率为:(700 300)/300 100 133.3,适用税率50;应纳土地增值税为:(700 300)50 3

20、00 15=155(万元)。【分析】通过比较可以看出,合并核算对公司是有利的。从上例可以看出,由于两类房产增值率相差很大,只要房地产开发公司将两处房产安排在一起开发出售,并将两类房产的收入和扣除项目放在一起核算,一起申报纳税,就可以达到少缴税的目的。(2)土地增值税清算房屋类型的税收筹划-可编辑以嘉业房地产企业开发项目开发一期为例(见表一),采用分两类(即普通住宅和其他)对项目进行清算,企业应纳土地增值税1029 万元,税负率0.98%(见表二);采用分三类(即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和其他)对项目进行清算,应纳土地增值税2343 万元,税负率 2.28%(见表二),两者计算应缴土地增值税相差较多

21、。若采用四分类,企业税负更重。-可编辑-可编辑5、后续管理环节的税收筹划(一)合同合并与分立的税收筹划嘉业房地产企业有未售完的闲置房产中共2.5 万平方米,公司决定按照每平方米每月110 元对外出租,该价格包含了物业管理费和水电费,假定每月从客户处收取的物业管理费和水电费合计为60 万元,该企业的租金收入收取方式有两种方案可供选择。【分析】方案一:房租收入与物业收入统一收取按照从承租方收取的总价款275 万元与客户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合同,不区分房租收入与物业管理收入。每月租金收入为2.5 110=275 万元,企业应该缴纳的房产税为275 12%=33 万元,应该缴纳的增值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22、合计数为275 11%(1+7%+3%)=33.275万元,以上纳税金额总计为33+33.275=66.275万元。方案二:房租收入与物业收入分开收取-可编辑与承租方签订两份合同,一份是以房地产企业名义签订的金额为215 万元的商品房出租合同,另一份是以下设物业公司名义签订的金额为60 万元的物业管理合同。站在最终投资人的角度看,每月从承租方处收取的总收入仍为275 万。房地产企业应纳房产税:215 12%=25.8万元应纳增值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215 11%(1+7%+3%)=26.015 万元物业公司应纳增值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60 6%(1+7%+3%)=3.96万元【结论】与方案一相比较,方案二可以在保持总收入不变的情况下,房地产企业少纳税66.275-25.8-26.015=14.46万元。以上就是根据江*嘉业有限公司金域海项目分公司已建项目嘉业?海湾和拟建项目蛟湖经典为例的筹划案例。其他企业参考本案例请结合自身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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