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职业卫生岗位操作规程【精华】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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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矿职业卫生岗位操作规程【精华】3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汇编.1 煤矿职业健康操作规程1.16 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54 赵家梁煤矿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55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汇编目 录职业病警示与告知制度职业病危害申报制度职业病宣传教育培训制度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职业病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一、职业病警示与告知制度为了加强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管理,保护职工职业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

2、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制定本制度,具体规定如下:一、告知的内容:(一)职业病防治制度和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二)劳动过程中可能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危害程度;(三)提供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体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四)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结果;(五)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教育;(六)提供工伤社会保险待遇:(七)为职工定期进行职业病体检;二、告知的方式(一)劳动合同职业危害告知书;(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告知;(1)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2)对产生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三)职业危害与健康告知;(1)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

3、害囚素检测、评价;监测评价结果存入用少、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当地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报告,并向职工公布。(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3)医疗卫生机构发现疑似职业病人时,应当告知职工本人及时通知用人单位;(四)公布职业病防治规章制度,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五)劳动者要履行下列义务:(1)自觉遵守本矿制定的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2)正确使用佩戴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职业病危害申报制度1.目的为了规范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加强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4、制定本办法。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全体员工。3.定义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项目,公司应当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及本办法规定申报 职业病危害项目。本办法所称职业病危害项目是指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按照卫生部发布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确定。4、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主要内容是:4.1 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4.2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4.3 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4.4 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5.各部门或项目部存在职业病危害源或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一般在24 小时内上报公司职业病防治办公室,若险情或事故重大的应在1 小

5、时内上报部门领导和公司职业病防治办公室。6.公司应当向所在地区职业健康监管行政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时应当提交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及有关材料。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应当在竣工验收之日起30 日内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7.公司申报后,因采用的施工技术、工艺、材料等变更导致所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改变的,应当在变更后30 日内向原申报机关申报变更内容。8.施工工艺发生变更或新产品投产,各部门应及时向本公司职业病防治办公室申报其工艺流程和技术,并提供使用相关原材料及化学成分。9.发生危害源泄露或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各部门必须在最段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职业病防治办

6、公室汇报情况。说明事情发生的经过,造成事故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10.公司应当按要求建立职业病危害项目管理档案,以备上级部门监督管理。三、职业病宣传教育培训制度一、目的和范围为加强和提高从业员工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防范意识和防范技能,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煤矿内各部门管理和操作人员。1、职责和权限煤矿主管领导负责审批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和所需经费并监督实施;2、培训内容:煤矿内各岗位相关职业健康知识、岗位危害特点、职业危害防护措施、职业健康安全岗位操作规程、防护措施的保

7、养及维护注意事项、防护用品使用要求、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3、培训形式:内部培训、外部委托培训。(1)内部宣传教育培训:a)新员工进矿一结合安全“三级教育”,介绍煤矿作业现场、岗位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安全隐患,可能造成的危害;b)员工在岗期间一通过定期培训或公告栏宣传,学习职业键康岗位操作规程、相关制度、法律法规及公司新设备、新工艺。四、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一、目的为加强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设备的管理工作,避免和减少职业卫生事故的发生,从而控制或者消除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危害因素,特制定本制度。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煤矿内部所有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设备。职责:1

8、、安全科负责企业防护设施维护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指导和实施。2、各部门负责各部门在用防护设施的维护管理。规程:1、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以下称“防护设施”)定义:是指以控制或者消除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目的,采用通风净化系统或者采用吸除、阻隔等设施以阻止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影响的装置和设备。2、用人单位应对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设置、安装有效的防护设施,保障劳动者工作环境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含量符合国家的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3、煤矿采购部必须购置使用具有防护设施生产资质单位生产的防护设施。在购置防护设施产品时,应当注意索取:合格证、使用说明书、防护性能、适应对象、使用方法及

9、注意事项,不得购置使用没有生产企业、没有产品名称、没有检测报告的防护设施产品。4、安全科应对在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1)采区安全员在班中巡查时注意对防护设施完好有效性进行查验,发现异常应立即检修。(2)安全科应经常进行对防护设施的专题检查,对防护设施的运行和防护效果进行验证。(3)应明确防护设施的各级管理责任人。(4)建立防护设施管理台帐,做好使用记录。(5)建立防护设施档案,收集核理防护设施的技术文件(设计方案、技术图纸、各种技术参数等)。(6)建立防护设施档案,收集整理防护设施的技术文件(设计方案、技术图纸、各种技术参数等)。5、组织对劳动者进行使用防护设施操作规程、防护设施性

10、能、使用要求等相关知识的培训,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危害防护设施。6、未经申报批准不得擅自拆除或停用防护设施。如因检修需要拆除的,应当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并向作业人员配发防护用品,检修后及时恢复原状。五、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保证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预防职业病发生,保护劳动者的健康,使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病危害进行相应的防护用品配备,加强员工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矿内各部门。三、职责与分工主管部门:安全科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相关部门:各部门、采区为本制度的执行部门。四、内容与要求1、在生产过程中,因化学因素、物

11、理因素、生物因素而产生的有害因素和劳动过程中及作业现场的安全卫生设施不良产生危害因素,均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劳动防护用品配备。2、免费为生产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并不以货币形式或其他物品替代,具体执行按照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规定。3、员工在矿内调动工作时,其享有的劳动保护用品可随身转带。工种变化的劳动防护用品(除特殊工种外),安全环保部有权作出相应调整。4、员工因特种作业确需配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须经生技科和安全科共同认定后配置或借用。5、凡作业环境会对从业人员产生危害的岗位按照标推规定发放保健品。6、凡在作业过程中佩戴和使用的保护人体安全的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防护面罩、过滤式面具

12、、空气呼吸器、防护眼镜、耳塞、防毒口罩、特种手套、防护服、绝缘手套、绝缘胶靴、绝缘垫等均属防护器具,必须妥善保管,正确使用。7、劳动防护用品由专人采购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按规定入库,发放给使用人员,填写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登记台帐。五、劳动防护用具(品)的使用1、员工进入井下或施工作业现场,必须按照规定穿戴防护用品,否则按照违章处罚。2、各采区对常用的防护用品应存放在公众易于取用场所,做到防潮、防高温、防锐器损坏。3、对使用方法比较复杂的防护用品,如:防毒面具、呼吸器等必须认真研读使用说明,正确掌握其使用方法。4、对因工作原因造成损坏的特种型防护用品,由生技科审批,更换。对非因工造成劳动防护用品损

13、失的按原价赔偿。六、职业病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广大职工的身体健康.2、依据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实施有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确保检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并定期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和向劳动者公布,特制订本制度。3、使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整个煤矿。4、具体内容(1)煤矿井下安装了安全监控监测系统,对井下有毒有害气体进行监测,监控中心负责对安全监控系统进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2)监控中心工作人员每天对监测数据进行核理分析,有超标现象立即查明原因,编制相应处理措施进行预防。并做好相关记录,有超标

14、现象立即采取措施进行防治。(3)每月由安全科工作人员对作业现场的噪音进行一次检测并做好相关记录。(4)每年由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各案的煤矿安全评价机构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其结果定期向职工公布。(5)存在超标现象的地点必须编制防治措施进行治理。(6)有毒有害气体及粉尘检测报表必须经过主管领导签字审核后备案。5、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新录用员工名单统计室提供。三、对长期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员工应组织进行在岗期间的定期健康检查。煤矿各采区要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进行登记,每年 5-6月向煤矿职业卫生主管部门报告,煤矿职业卫生主管部门核实后,结合各采区实际

15、制订体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四、统计室要及时向职业卫生主管部门通报即将离岗的员工,职业卫生主管部门应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进行离岗前的体检。如最后一次在岗期间健康检查是在离岗前 90 日内,可视为离岗体检。在未对其进行体检时,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员工可以选择放弃进行离岗前体检,并签订相关协议。五、对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的,职业卫生主管部门应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员工进行职业性健康体检。六、在生产、检修中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严重超标,对遭受或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员,所在单位应立即报告,职业卫生主管部门应及时组织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七、若发现有疑似职业

16、病员工的职业卫生主管部门应按规定向相关部门报告,并按要求其进行职业病诊断或医学观察。八、职业卫生主管部门应将体检结果即时告知相关采区及个人。除职业禁忌证外,其他体检结果不得公开,确保医学资料的机密,维护员工职业健康隐私权、保密权。体检结果存入个人健康袋内保存。九、对各采区管理岗位、辅助岗位的员工每3-5 年由统计室组织进行一次健康性体检,统计室、职业卫生主管部门要汇同相关部门开展作业场所健康促进工作,开展健康教育、健康风险评估,改善作业条件、改变员工不健康作业方式、控制健康危险因素、降低病伤及缺勤率。十、各采区不得安排未经岗前体检、有职业禁忌症的员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和从事其所禁忌的

17、作业。十一、各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孕期、喃乳期的女工从事对个人、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十二、职业卫生主管部门应将年度职业健康检查的资料整理归档,安装规定期限妥善保管,接受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定期监督检查与考核。十三、职业健康体检、检查、医学观察和职业病诊断、鉴定、治疗等费用由公司职业卫生主管部门、财务部门按法规规定执行。十四、各单位对本单位的职业健康管理情况建立台账,职业卫生主管部门对各采区职业健康管理情况每两月进行一次监督检查,查出的不符合项将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将根据公司职业病防治考核办法进行考核。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

18、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一、本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等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职业健康安全部将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做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并提交卫生行政部门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进行审核。二、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三、设计单位提交的建设项目可研报告应有职业卫生专篇的内容,初步设计中应有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的内容。四、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设计单位应

19、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的要求在初步设计中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职业健康安全部将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进行卫生审查,经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五、设计单位要严格按照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批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和审查批复的要求,在设计图纸中落实各项职业病防护措施,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确保职业病防护设施质量可靠。六、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职业健康安全部将委托具有资质的评价单位在12个月内对建设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按规定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建设项目当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对不符合职业卫生标准和职业病防护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项目部必须整

20、改直至符合规定,否则不得投入生产。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职业健康安全部应委托取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八、职业健康安全部按照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规定和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在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审查、竣工验收中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九、职业健康安全部应组织相关部门参加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的评审,并建立相应的“三同时”审批档案。十、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防护设施审查、控制效果评价、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报告书、批复文件或函等原件由职业健康安全部移交给设计单位和项目部,并做好相关交接手续。十一、本规定解释权

21、归公司职业健康安全部。每年按公司HSE流程对其合规性进行评估修订。十二、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有关职业卫生“三同时”的其他规定按照国家现行的法规、标准和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执行。八、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为履行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监护的法定职责,规范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保护员工健康,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煤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一、煤矿和劳动者应当如实为职业病诊断和鉴定提供有关或必要的职业卫生和健康监护等资料。二、煤矿应安排职业病患者进行相应的医治和疗养,对在医疗后被确认为不宜继续在原岗位作业或工作的

22、,职业卫生管理部门提出调核岗位意见后,由单位人事部门安排工作。三、职业病患者的诊疗、康复和复查等费用以及伤残后有关待遇和社会保障,应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四、对疑似职业病的职工应及时进行诊断,在其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按职业病待遇办理,在此期间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五、本规定解释权归煤矿职业危害防治领导小组。六、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有关职业病诊断及治疗其他规定按照国家现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职业卫生标准和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执行。九、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保证职工身体健康,降低职业危害,特制订本办法。2 职责2.1 矿办公室负责建立“职工健康档案”。2.

23、2 矿办公室负责组织矿职工(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定期、不定期的身体健康检查。2.3 矿办公室负责组织相关部门针对施工现场环境情况及施工作业性质、特点,制订出施工现场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办法,下发各科室。2.4 项目部负责施工现场职业危害防治措施的编制及职业危害防治的具体工作。3 具体内容3.1 矿办公室建立“职工健康档案”。3.2 矿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如工程项目开工前)组织对职工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尤其是对特种作业人员,如发现有禁忌症应将其调换到适宜岗位。3.3 项目部及专业公司在施工前,组织特种作业人员体检,合格者方可上岗,并报人事科备案。3.4 矿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24、标准和本行业及本企业的特点,制订出相关的有毒有害作业管理办法及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办法,下发各科室(区队),矿安全监察科监督其执行情况。3.5 各科室(区队)结合矿文件及施工现场的环境、工人工作的性质,制订出本科室(区队)的职业危害防治措施,报矿安全监察科审批后,监督执行。3.6 各科室根据自身所从事的施工项目的危害性,制订防护措施,列出所需防护用品及设施的需用计划报供应科审批执行。3.7 供应科对施工现场的职工食堂及生活区,加强环境及饮食卫生管理,防止流行疾病及中毒事件发生。4 职业病的预防4.1 矿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4.2 矿主动进行综合治理,为员工创造符合国家职

25、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4.3 矿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每一个员工参保。4.4 安全监察科、设备科、供应科要探讨应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员工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可能性。4.5 安全监察科依据劳动保护用品配备发放标准(试行)的要求为员工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4.6 对具有潜在事故的作业,生产科组织制定应急预案,矿配备必要的应急设施。4.7 矿办公室按照有关标准要求,每间隔两年组织对员工进行一次职业健康体检(有害岗位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并建立健全“职工健康台帐”,对职工的健康情况进行监察和分析。4.8 各部门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

26、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员工,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4.9 矿办公室会同安全监察科每年组织一次全员职业卫生培训,宣传职业卫生法规,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员工遵守规定,严格按规程作业,同时指导员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和应急设施。4.10 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险源的作业,安全监察科通过安全周知卡等形式予以公示,并制定相应的制度或操作规程(如有必要要制定应急预案),指导员工正确作业。4.11 班组每月对工作场所毒害性物质进行一次分析,并将分析结果汇总至安环部,安环部根据分析情况组织相关部门采取必要的预防和整改措施。4.12 员工对作业过程中职业卫生的意见和建议可直接或通过

27、工会及员工代表提出,如属实和合理的矿应预以采纳。5 职业病诊断和职业病病人保障5.1 职业病须经有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市级医疗机构进行诊断和鉴定,并有诊断机构发给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矿方可按职业病对待。5.2 对发现职业病的员工,在其患病期间矿不得解除或者中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5.3 职业病病人的诊断、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5.4 职业病病人治疗后经职业病鉴定机构确认不宜从事原工作的,应在确认之日起的两个月内将其调离原工作岗位,另行安排工作,对于因工作需要暂时不能调离的工作骨干,调离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半年。5.5 职业病报告由人事

28、企管部按照职业病报告办法的要求进行统计上报。5.6 工会对职业病病人的治疗和待遇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对有损害职工合法权益的,要代表员工与主管领导或职能部门进行交涉。6 检查与考核6.1 安环部负责监督考核。6.2 考核按规定执行。十、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为规范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有效地控制、处置和报告各类职业病危害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一、职业病危害事故等级参照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按一次职业病危害事故所造成的危害严重程度,职业病危害事故分为三类:(一)一般事故:

29、发生急性职业病 10 人以下的;(二)重大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 10 人以上 50 人以下或者死亡 5 人以下的,或者发生职业性炭疽5 人以下的;(三)特大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 50 人以上或者死亡 5 人以上,或者发生职业性炭疽 5 人以上的。二、管理分工1、确立处理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专职机构和各部门负责人;2、制定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处置方案,明确各类危害事故发生时,各负责人和相应机构的职责和任务。三、事故处置、报告1、依法采取临时控制和应急救援措施,及时组织抢救急性职业病病人,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卫生检查和医学观察;2、停止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作业,控制

30、事故现场,防止事态扩大,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限度;3、保护事故现场,保留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材料、设备和工具等;4、立即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发病情况、死亡人数、可能发生原因、已采取措施和发展趋势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对职业病危害事故瞒报、虚报、漏报和迟报;5、组成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组,配合上级行政部门进行事故调查,调查内容包括:(1)现场勘验和调查取证,查明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和危害程度;(2)分析事故责任;(3)提出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罚意见;(4)提出防范事故再次发生所应采取的改进措施的意见;(5)形成职业病事故调查

31、处理报告。6、事故调查组进行现场调查取证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隐瞒或提供虚假证据或资料,不得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现场调查和取证工作;十一、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1.目的为增强公司职业病应急救援管理,及时处置重大职业病危害,最大限度保障职工权益,特编制此制度。2.适用范围公司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时应急救援与管理适用此制度。3.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源编制导则以及国家、企业等相关管理规定。4.专业术语职业病危害: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

32、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5.职责5.1 公司总经理对公司职业病管理负主要责任。5.2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全面管理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5.3 公司安全环保部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执行部门,全面负责现场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管理工作;负责职业病应急物资管理、维护保养工作监督。5.4 工会全面监督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并对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全面监督。5.5 各部门以及各分公司负责配合安全环保部对职工进行职业病应急救援培训,应急物资使用等工作。5.6 公司市场部,负责对职业病防治、预防、以及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进行采购。5.7 公司财务部对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所需费用进行支付。6

33、.应急管理对主要职业危害场所,编制相应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发生职业危害时,作业人员可正确处置职业病应急事故。7.主要目标及危害因素包装分公司粉尘煤场分公司煤灰化工分公司噪音、高温、粉尘、乙酸、硫酸8.工作要求8.1 培训公司安全环保部依据安全培训管理制度,对上述岗位职工进行职业病应急救援工作培训。8.2 应急救援8.2.1 应急救援原则:先救人再救物。8.2.2 发生职业病事故时,公司依据应急救援管理制度,对职业病事故进行救援。8.2.3 职业病事故应急救援时,各救援人员在保证自身职业健康安全情况下,去参与救援,严禁无防护措施参与救援。8.3 职业病应急救援管理8.3.1 在发生职业

34、病应急事故时,各分公司应及时上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8.3.2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及时依据事故上报程序,进行上报。8.3.3 发生职业病应急事故时,应及时调整生产工艺或封存物料,并安排人员进行启动事故通风装置,确保降低作业环境职业危害因素。8.4 应急物资管理8.4.1 在化工分公司应急物品间设有防护面屏、空呼、长管呼吸器、过滤式防毒面具、急救药箱、耐酸防护服、担架、耐酸手套、耐酸统靴、安全帽等应急物资,并设有专人管理.8.4.2 装置区和罐区设有可燃气体检测仪、火灾报警装置等设备设施,定期检测或保养,可保障作业场所安全。9.监督与处罚9.1 对随意动用应急物资的,公司纳入安全绩效考核,进行处

35、罚。9.2 安全环保部监督分公司对安全防护设施的维护保养,未进行定期维护保养的,纳入安全绩效考核,进行处罚。9.3 安全环保部依据职业防护标准,进行配发职业防护用品,个人未进行正确佩戴的,纳入安全绩效考核,进行处罚。十二、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1、总则为了保证职工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安全开展工作,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促进施工生产发展,制定本操作规程。施工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职业危害有:粉尘、噪声、高温。在施工生产中凡涉及职业危害的场所和工作地点必须严格执行本规程,本规程适用于公司所属部门、班组。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

36、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调整并公布。2、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职业病危害因素与目录;高温作业允许持续接触热时间限值;噪声作业分级;施工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3、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分布、危害程度及卫生标准1)粉尘?产生的原因:粉尘主要是拌合系统在砼的生产、储存、输送、破碎过程中出现,如在输砼皮带层及各运转点,其影响程度与工艺设计、输砼设备及通风除尘设施等的条件有关。?危害程度:粉尘进入人体后主要可引起职

37、业性呼吸系统疾病,长期接触高浓度粉尘可引起肺组织纤维化为主的全身性疾病尘肺病,如:尘肺、呼吸系统肿瘤、粉尘性炎症等;对上呼吸道粘膜、皮肤等部位产生局部刺激作用可引起相应疾病。?职业健康卫生标准含有 10,以上的游离二氧化硅的砼尘卫生标准2mg/m3 含有 10,以下的游离二氧化硅的砼尘卫生标准10mg/m3?主要涉及岗位:输砼岗位、锅炉主控岗位、转机岗位、除灰岗位。2)噪声?产生原因:主要来源于各设备在运转过程中由于振动、碰撞而产生的机械声和由风管、气管中介质的扩容、节流、排汽、漏汽而产生的气体动力噪声以及磁场交变运动产生的电磁性噪声。主要有引风机、送风机、汽轮机、发电机、磨砼机、空压机、给水

38、泵等。?危害程度:给人带来烦恼,影响人们工作、学习、休息。长期接触强噪声会引起听力下降、神经性衰弱综合症等病症。?卫生限值职业接触 8 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允许标准为85dB(A)职业接触 4 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允许标准为88dB(A)职业接触 2 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允许标准为91dB(A)职业接触 1 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允许标准为94dB(A)职业接触 0.5 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允许标准为97dB(A)职业接触 0.25 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允许标准为100dB(A)职业接触 0.125 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允许标准为103dB(A)但最高不能超过 115 dB(A)?主要涉及岗位:锅炉转机岗位、

39、拌和站、锅炉、汽机、电气主控岗位 3)高温?产生原因:施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高温的部位有:锅炉、暑期施工现场等。?危害程度:体温调节产生障碍、水盐代谢失调、循环系统负荷增加、消化系统疾病增多、神经系统兴奋性降低、肾脏负担加重。当作业场所气温超过34?时,即可能有中暑病例发生。中暑是高温环境下发生的急性疾病,按其发病机理可分为:热射病、日射病、热痉挛和热衰竭。?卫生标准表 1 工作地点的夏季空气温度规定当地夏季通风室外计算温度(?)工作地点与室外温差(?)22及 22 以下 不得超过 10 23,28 相应不得超过 9、8、7、6、5、4 29,32 相应不得超过 3 33 及 33以下 相应不得

40、超过 2 表 2 高温作业允许持续接触热时间限值(分钟)工作地点温度(?)轻度劳动中等劳动重度劳动80 70 60 30,32 70 60 50,32,34 60 50 40,34,36 50 40 30,36,38 40 30 20,38,40 30 20 10,40,42 20 10 10,42,44 4、职业病防护措施1)防尘措施?粉尘制造设备应有效密封,不得向外泄漏粉尘。?各除尘器应有效备用,在输料设备、锅炉机组运行时,其相应配置的除尘设备应投入使用。?砼场、输料皮带每隔若干米装一喷头,根据砼尘扬起情况喷水防尘。并在砼场周围增加隔离带,以减少砼尘污染。?各输料皮带运转站设置缓冲锁气器、

41、密闭装置和除尘系统,皮带、地面设水冲洗设施,及时清洗地面灰尘。?在粉尘较多区域佩戴防尘口罩等防护用品。?对长时间在砼尘环境中工作的职工应定期进行身体检查。2)防噪声措施?送风机、空压机的入口设置消音器。?锅炉各阀门排汽口设置高效消音器。?各值班室应采用适当的隔音措施。?进入噪音区域佩戴耳塞。?在噪声较大区域连续工作时,宜分批轮换作业。?对长时间在噪声环境中工作的职工应定期进行身体检查。3)防暑降温措施?对高温设备和管道应进行保温或加隔热套,保证其外表温度小于50?。?持续接触热源后,应轮换作业和休息,休息时应脱离热环境,并多喝水。?现场配备防高温烫伤、防中暑药品。?工作人员佩戴防高温手套、穿隔

42、热服。?采取通风降温措施,打开门窗通风,必要时加装通风机进行机械通风。5、职业病危害应急措施1)粉尘?粉尘污染较为严重时应迅速撤离至通风良好的地方,用清水冲洗口、鼻。?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人员出入。?联系相关岗位调整运行方式,控制砼尘产生。开启通风换气设备,降低空气中的粉尘浓度。必要时采用雾化水进行降尘处理(但必须满足电气设备的防潮规定)。?参与处置人员应穿戴工作服、工作帽,并根据粉尘的性质,选戴相应的防尘口罩。参与处置人员若发生头晕、胸闷等不适反应,应及时撤离到空气清新区域休息,有条件给予吸氧。?处置砼尘飘逸时应做好防止砼尘爆炸的措施。2)噪声?发生噪声危害症状者,迅速撤离至安静的地方休息。

43、?造成耳朵听力下降、身体不适等情况到医院接受治疗。3)高温?当有先兆或轻度中暑时,应将患者迅速离开高热环境,移至荫凉通风处休息,解开衣领,并给予清凉饮料、浓茶、淡盐水和人丹、解暑片或藿香正气丸等解暑药物。?对病情较重的患者,应立即移到荫凉处,让其平卧(或抬高下肢),根据不同的病情,分别作如下处理:a.中暑痉挛时,牵伸痉挛肌肉使之缓解,并服用含盐清凉饮料;b.中暑衰竭时,服用含糖、盐饮料,并在四肢作重推摩、擦摩;c.日射病时,头部用冰袋或冷水湿敷;身体高热时,应迅速降温,如用冷水或冰水擦身(擦至皮肤发红),或在额、颈、腋下和腹股沟等处放置冰袋,也可用50,酒精擦浴。?症状重或昏迷患者,可针刺人中

44、、涌泉、中冲等穴,并应迅速送医院进行抢救。6、焊工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1)操作及职业健康工作:?熟悉所切割、焊接工件的质量标准和技术特征,确保工件的加工质量。?施工前清理作业现场清除易燃易爆物,备好灭火器材;切断或关闭所切割或焊接设备的电源、水源、风源等,并挂好警示牌。?将所使用的设备、配件、用具准备齐全,并认真检查确保完好。?氧气瓶与乙炔瓶间距必须大于10m;运输使用轻拿轻放;气瓶不能接触高温和明火,周围 10m内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焊接时要掌握焊接方法,最大限度减少和消除内应力和变形。?火焊切割时,应防止回火现象。?切割较大零部件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止下落或下滑的措施。?容器内焊或切割时

45、,焊工与焊件间要绝缘,清理容器内外易燃易爆品,焊件外壳通风良好,容器外有专人监护。?施工完毕,切断电焊机电源,码放好手把线;关掉氧气瓶、乙炔瓶阀门,码放好氧气带、乙炔带,分类码放好焊接工件;清除焊渣,清点工具,打扫好施工现场,检查无误后方可离开。2)职业危害防护措施:?个人防护:作业人员必须使用相应的防护眼镜、面罩、口罩、手套、绝缘鞋,决不能穿短袖衣或卷起袖子。?奖罚规定:对于违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的职工,施工生产管理人员有权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开具违章通知单,并予以罚款,以示教育。?现场处理:一旦发生事故立即送往医院治疗。7、配漆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1)操作及职业健康工作:(1)工艺操作流程及要

46、求:根据施工生产命令单的要求准备相应的容器和油漆,按配比要求完成配漆工作;(2)完成每批的配漆工作后,必须搞好所在岗位的清洁工作;(3)配漆开始时,必须打开排风扇以降低有机溶剂的挥发浓度,结束后关闭;(4)配漆结束后不能将有机溶剂直接洒在地面上搞卫生清洁工作。2)职业危害防护措施:(1)工程机械防护:无设备;(2)个人防护:在工作时必须戴好工作手套、防护眼镜和防毒面具,对个人防护用品,应该爱护使用并定期更换;(3)奖罚规定:对于违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的职工,施工生产管理人员有权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开具违章通知单,并予以罚款,以示教育;(4)现场处理:一旦发生卫生事故,如:油漆溅入眼睛等,应该立即用

47、清水冲洗1015分钟,再送至医院治疗。8、喷漆作业岗位操作规程1)操作及职业健康工作:(1)工艺操作流程及要求:根据施工生产命令单上的要求将各种油漆用喷枪喷于产品上;(2)完成每批喷漆工作后必须将原材料空桶和废抹布清理干净;(3)喷漆开始时,必须先打开送排风装置,以降低溶剂的挥发浓度,结束后关闭送排风装置,油漆及甲苯容器必须上盖;(4)喷漆结束后,在搞卫生清洁工作时,不能将有机溶剂直接洒在地面上;2)职业危害防护措施:(1)工程机械防护:送排风装置必须完好,能正常使用;(2)个人防护:在加料时必须戴好工作手套、防护眼镜和防毒面具等个人防护用品,爱护使用并蒂奇更换;(3)奖罚规定:对于违反职业卫

48、生操作规程的职工,施工生产管理人员有权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开具违章通知单,并予以罚款,以示教育;(4)现场处理:一旦发生卫生事故,油漆溅入眼睛等,应该立即用清水冲洗1015分钟,再送至医院治疗。煤矿职业健康操作规程1 采煤机司机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1.采煤机司机必须进行职业健康知识培训和学习,经过考试取得职业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培训内容如下:1.1 职业健康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粉尘危害分级监察规定、国务院关于加强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

49、定、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修改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工厂安全卫生规程等。1.2 熟知本岗位职业危害因素防护设施、设备使用方法。熟知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方法。本岗位的职业危害因素主要有以下内容:(1)采煤过程中产生的煤尘或岩尘。(2)设备运转或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噪声。(3)特殊情况下爆破作业时产生的氮氧化物、碳氧化物等。1.3 掌握岗位职业危害因素的规定限值。作业场所的噪声,不应超过85dB(A)。大于 85dB(A)时,需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大于或等于 90dB(A)时,还应采取降低作业场所噪声的措施。粉尘浓度见下表:粉尘种类 游离

50、SiO2 含量(%)呼吸性粉尘浓度(mg/m3)5.0 煤尘?5 2.5 5,10 1.0 10,30 岩尘 0.5 30,50 0.2?50 粉尘浓度超过规定时,必须采取降低作业场所粉尘浓度的措施。1.4 掌握发生职业健康危害事故时应急自救、互救基本知识。2 现场职业危害防护措施:2.1 进入现场作业前必须佩戴完好的职业病防护用品。静音耳塞、防尘口罩等。2.2 启动采煤机割煤时,必须打开采煤机内外喷雾。采煤机内喷雾压力不得小于 2MPa,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1.5MPa,喷雾流量应与机型相匹配。如果内喷雾装置不能正常喷雾,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4MPa。无水或喷雾装置损坏时必须停机。2.3 采煤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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