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2023年).docx

上传人:彩** 文档编号:85628968 上传时间:2023-04-12 格式:DOCX 页数:7 大小:15.33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2023年).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2023年).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2023年).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2023年).docx(7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2023)_物业经理人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方法(2023) (2023年12月18日国务院第67次常务会议通过 2023年1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0号公布 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方法 第一条 为了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公正竞争,爱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方法。 其次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无照经营。 第三条 对于依照法律、法规规定,须经许可审批的涉及人体安康、公共安全、安全生产、环境爱护、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等的经营活动,许可审批部门必需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展许可审批。工商行政治理部

2、门必需凭许可审批部门颁发的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核发营业执照。 第四条 以下违法行为,由工商行政治理部门依照本方法的规定予以查处: (一)应当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二)无须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即可取得营业执照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三)已经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但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四)已经办理注销登记或者被撤消营业执照,以及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后未根据规定重新办理登记手续,擅自连续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五)超出核准登记

3、的经营范围、擅自从事应当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的违法经营行为。 前款第(一)项、第(五)项规定的行为,公安、国土资源、建立、文化、卫生、质检、环保、新闻出版、药监、安全生产监视治理等许可审批部门(以下简赞许可审批部门)亦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给予的职责予以查处。但是,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赐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惩罚。 第五条 各级工商行政治理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准时查处其管辖范围内的无照经营行为。 第六条 对于已经取得营业执照,但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或者已经取得的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被撤消、撤销或者有效期届满后未依法重新办理许可审批手续,擅自从事相关

4、经营活动,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撤销注册登记或者撤消营业执照的,工商行政治理部门应当撤销注册登记或者撤消营业执照。 第七条 许可审批部门在营业执照有效期内依法撤消、撤销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届满的,应当在撤消、撤销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工商行政治理部门,由工商行政治理部门撤销注册登记或者撤消营业执照,或者责令当事人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第八条 工商行政治理部门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实行查处与引导相结合、惩罚与教育相结合,对于下岗失业人员或者经营条件、经营范围、经营工程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催促、引导其依法办理相应手

5、续,合法经营。 第九条 县级以上工商行政治理部门对涉嫌无照经营行为进展查处取缔时,可以行使以下职权: (一)责令停顿相关经营活动; (二)向与无照经营行为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调查、了解有关状况; (三)进入无照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四)查阅、复制、查封、扣押与无照经营行为有关的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资料; (五)查封、扣押特地用于从事无照经营活动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 (六)查封有证据说明危害人体安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逼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无照经营场所。 第十条 工商行政治理部门依照本方法第九条的规定实施查封、扣押,必需经县级以上工商行政治理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

6、工商行政治理部门的执法人员实施查封、扣押,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并当场交付查封、扣押打算书和查封、扣押财物及资料清单。 在交通不便地区或者不准时实施查封、扣押可能影响案件查处的,可以先行实施查封、扣押,并应当在24小时内补办查封、扣押打算书,送达当事人。 第十一条 工商行政治理部门实施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15日;案件状况简单的,经县级以上工商行政治理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5日。 对被查封、扣押的财物,工商行政治理部门应当妥当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被查封、扣押的财物易腐烂、变质的,经县级以上工商行政治理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工商行政治理部门可以在留存证据后先行拍卖或者变卖。 第十

7、二条 工商行政治理部门应当在查封、扣押期间作出处理打算。工商行政治理部门逾期未作出处理打算的,视为解除查封、扣押。 对于经调查核实没有违法行为或者不再需要查封、扣押的,工商行政治理部门在作出处理打算后应当马上解除查封、扣押。被查封、扣押的易腐烂、变质的财物依据本方法第十一条其次款的规定,已经先行拍卖或者变卖的,应当返还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全部价款。 依照本方法规定,被查封、扣押的财物应当予以没收的,依法没收。 第十三条 工商行政治理部门违反本方法的规定使用或者损毁被查封、扣押的财物,造成当事人经济损失的,应当担当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对于无照经营行为,由工商行政治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

8、;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急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惩罚的,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规模较大、社会危害严峻的,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危害人体安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逼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没收特地用于从事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无照经营行为的惩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五条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属于本方法规定的无照经营行为而为其供应生产经营场所、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的,由工商行政治理部门责令马上停

9、顿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为危害人体安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逼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无照经营行为供应生产经营场所、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六条 当事人擅自动用、调换、转移、损毁被查封、扣押财物的,由工商行政治理部门责令改正,处被动用、调换、转移、损毁财物价值5以上20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被动用、调换、转移、损毁财物价值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第十七条 许可审批部门查处本方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五)项规定的违法行为,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惩罚;相关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的惩罚没有规定的,许可审批部门应当依照本

10、方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的规定惩罚。 第十八条 拒绝、阻碍工商行政治理部门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构成违反治安治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治理惩罚条例的规定予以惩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工商行政治理部门、许可审批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未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核发营业执照、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未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撤消营业执照、撤销注册登记、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未依照本方法规定的职责和程序查处无照经营行为,或者发觉无照经营行为不予查处,或者支持、包庇、纵容无照经营行为,触犯刑律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受贿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惩罚的,依法赐予降级、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 其次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工商行政治理部门举报无照经营行为,工商行政治理部门一经接到举报,应当马上调查核实,并依法查处。 工商行政治理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赐予嘉奖。 其次十一条 农夫在集贸市场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区域内销售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专区 > 高考资料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