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第一章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法律制度.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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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监理田洪臣田洪臣1第一章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法律制度第一节 基本概念 一、建设工程监理制产生的背景 1、传统管理体制的不适应 1)自筹自管方式 特点:筹建办或筹建处,行政命令式、临时性、非专业性 2)工程指挥部 特点:权威性,但政企不分、有权无责、临时性、非专业性 共同特点:机构是临时性的,人员缺乏安定性和归属感;非专业化的人员多;只有教训,而没有经验积累 造成后果:建设项目有效性下降;投资失控、进度失控、质量失控、安全失控 2 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 市场经济是建设监理存在和发展的最基本条件 投资主体的多元化;投资有偿使用;法制环境的形成 3、对外开放外资的大量进

2、入;对外承包的扩大;国际惯例的推行。3二、建设工程监理的概念 1、监理 “监”监督、控制;“理”协调、管理的意思。执行者根据一定的准则或标准对某些行为主体的某些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2、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应资质的工 程监理企业,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承担其项目管理工作,并代表建设单位对承建单位的建设行为进行监控的专业化服务活动。建设单位:业主,项目法人。工程监理企业:取得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监理资质证书依法从事监理活动的经济组织。43、概念要点1)监理主体是建设监理单位(必须是有资质的监理单位)2)受委托而监理(监理委托合同是监理单位对项目进行监理的前提)3)依法监理、按约监理(主要指有关法律法规

3、、项目建设批文以及监理合同及本项目的其它工程合同)4)针对建设工程项目(法定监理项目和监理阶段)(1)法定监理项目范围包括:国家重点建设工程;总投资在3000万以上的公用事业工程;5万m2以上成片开发的住宅小区;国外政府和国际组织的贷款或援助项目;国家规定的其他项目,如学校、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关系社会公众利益和安全的项目,这些项目不受上面的规模影响。(2)监理阶段范围:前期介入、设计阶段介入、施工阶段介入,所以就有了对应的三种阶段性的范围5三、建设监理的性质 1)服务性 监理为建设单位提供的是管理服务管理服务,即以控制建设工程投资、进度、质量为目的目的,以协助业主在计划的目标内将建设工程建成并

4、投入使用。2)科学性 科学性包含了管理能力、建设经验、管理制度、管理手段、管理理论、管理方法、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内容。3)独立性 独立性是国际惯例,是监理单位公正、独立、自主的三大工作原则之一。不唯业主,也不与承包商和供应商有经济或隶属关系。4)公正性 是职业道德准则。应以事实为依据、法律和合同为准绳,客观、公正地对待和处理建设单位和承包商之间的关系。6四、建设监理的作用 1、提高建设工程投资决策科学化水平 尤其是前期阶段介入,参与咨询机构的选择,进行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估,或与直接做前期咨询服务。2、规范参与建设各方的行为 最大限度地避免不当的建设行为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当建设

5、行为的造成的不良后果;政府监管的补充3、敦促承建单位保证工程质量和使用安全 介入生产过程,以专家的经验,从用户的角度,对工程项目进行监督管理。4、促进建设项目投资效益的最大化 满足预定工期和质量要求,投资最少;满足工程预定的功能和质量标准,寿命周期费用最少;建设项目投资效益以及环境、社会效益的最大化。5、有利于控制建设工程的功能和使用价值质量 7五、现阶段我国建设监理的特点(一)建设工程监理的服务对象具有单一性 在国际上,建设监理按服务对象分为建设单位服务的工程监理和为承建单位服务的工程监理。而我国建设监理制规定:工程监理企业只接受建设单位委托。(二)建设工程监理属于强制推行的制度(三)建设工

6、程监理具有监督功能 我国监理与建设单位构成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与承建单位无任何经济关系。但根据建设单位的委托有权对其不当建设行为进行监督。(四)市场准入的双重控制 西方一些发达国家只对专业人员的职业资格提出要求,而我国对建设监理市场准入采取了企业资质和人员资格的双重控制。8六、建设工程监理的依据建设工程监理的依据包括:(1)工程建设文件: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的施工图文件、施工许可证等。(2)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法律法规: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部门规章、标准及规范

7、:工程建设监理规定、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3)委托监理合同和有关的建设工程合同:工程监理企业应根据两类合同:工程监理企业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委托合同;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签订的工程建设合同。9七、建设工程监理的内容和层次(一)建设工程监理的内容包括:三控三管一协调,即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合同管理、安全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二)建设监理的层次:政府建设监理和社会建设监理1、政府建设监理:指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对建设单位的建设行为实施的强制性监理和对社会监理单位实现的监督管理。其实施机构有:工程质量监督站、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建设市场和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工程监理处、设计

8、管理处、建筑管理处、施工管理处等。2、社会建设监理:指由独立的、专业化的社会监理单位受业主(或投资者)的委托,对项目建设全过程实施的一种专业化管理。社会监理单位是指依法成立的、智力密集型的、从事工程建设监理业务的经济实体。如各类监理公司、工程咨询公司、项目管理公司等。10第二节 建设工程监理理论及其发展趋势一、建设工程监理的理论基础1、理论基础 组织论、控制论、管理学2、工程监理的实质 专业化、社会化的、建设单位的项目管理 11三、发展趋势 1、法制化建设(信用机制、价格形成机制、风险防范机制、仲裁机制)2、发展全过程、全方位监理(建设的全工程;项目的全方位,不分投资主体、不论项目性质)3、完

9、善监理企业结构(推行现代企业制度、优化公司结构)4、提高监理人员素质(业务与技术素质、队伍的稳定)5、项目管理(与国际惯例接轨,开拓多元化的业务)12第三节 建设工程法律法规 一、建设工程法律体系 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规章的总称。1、法律 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国家主席签署。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法律有:建筑法、城市规划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政府采购法等。2、法规 行政法规由国务院根据有关法律制定,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由地方人民代表大会根据有关法律制定,在本地适用,如江苏省的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等。133、规章 1)部门规章 由

10、国务院的行政职能部门单独或联合颁布,如建设部颁布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与注册试行办法、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的规定 2)地方规章 由地方政府颁布,在本地使用,如山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山东省国家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4、法律法规及其规章的效力 法律高于法规,法规高于规章 14二、建筑法 主要包括建筑市场管理、工程质量与安全、建筑活动监督管理等内容,其中涉及监理的内容有:国家推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度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有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并签订书面委托监理合同。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

11、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有权要求施工企业改正不符合要求的施工。有权要求设计单位改正不符合要求的设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单位的委托,客观、公正地执行监理任务。工程监理单位不能与被监理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和其他利害关系。15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规定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工程质量主体的质量责任和义务,明确了质量监督、质量保修以及质量处罚等内容。其中涉及监理的内容有:监理企业应具备监理资质,并在监理资质等级证书规定的范围内承担监理业务,且不允许他人借用本单位的名义承接监理任务。监理业务不能转让

12、工程监理单位不能与被监理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件和设备供应单位不应有隶属关系和其他利害关系。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实施监督,并对工程质量承担监理责任。监理单位应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和专业监理工程师进驻项目施工现场。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不得将材料、设备及构件用于工程;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不得支付工程款;不得进行竣工验收 16四、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规范不属于法规,也不属于规章,而属于标准。建设监理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和制造的监理工作,对项目监理机构及其设施、监理人员的职责

13、、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施工合同管理、施工监理资料、设备采购与设备监造作出了具体的规定。监理单位必须与建设单位签订书面的委托监理合同,合同应包括对过程质量、造价、进度进行控制和管理的条款建设单位与承包商之间与建设合同有关的联系活动应通过监理单位进行建设工程监理应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监理单位应公正、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维护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的合法权益。17第四节 建设程序与建设工程管理制度 一、建设程序 1、概念 建设程序是长期工程建设实践中总结出来的,应该遵循的内在规律 “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就是最基本的程序 建设程序不是一成不变的,是随人们认识的不断深化而完善的。

14、近几十年来主要的变化是在工程建设中实行了决策咨询评估制度、工程招投标制度、建设监理制度和项目法人制度 182、程序确定投资意向项目建议书1可行性研究2可行性报告审批勘察设计3施工准备4施工实施5竣工验收6动用前准备初步设计审批委托监理委托监理委托监理193、坚持建设程序的意义 1)依法管理,维护建设秩序2)科学决策,提高投资效益3)遵循规律,保证工程质量4、建设程序与工程监理的关系1)建设程序为监理提出了规范化的建设行为标准2)建设程序为工程监理提出了监理的任务和内容3)坚持建设程序是监理工程师的基本职业准则20二、工程建设领域的主要管理制度1、项目法人制(需求机制)1)含义:项目法人对项目的策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生产经营、债务偿还以及资产的保值增值负责。2)设立:立项建议书批准筹建;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项目法人组建方案;可行性研究批准后正式成立。3)形式: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2、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信用机制)1)含义:项目总投资中由投资者认缴的出资额2)特点:非负债资金,项目法人不承担债务和利息;出资者按出资额享受权益;资本金不能抽回,但可以转让。3、招标投标制(竞争机制)4、合同管理制(责权平衡机制)5、建设监理制(约束与协调机制)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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