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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 Technical code for testing of buiding foundation piles JGJ 1062003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003年7月1日目 次前言 3一、总则 4二、术语、符号 5三、基本规定 9四、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 14五、单桩竖向抗拔静载试验 18六、单桩水平静载试验 20七、钻芯法 23八、低应变法 27九、高应变法 30十、声波透射法 36附录A、桩身内力测试 41附录B、混凝土桩桩头处理 45附录C、静载试验记录表 46附录D、钻芯法检测记录表 47附录E、芯样试件加工和测量 49
2、附录F、高应变法传感器安装 50附录G、试打桩与打桩监控 52附录H、声测管埋设要点 54本规程用词说明 55条文说明 5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 Technical code for testing of buiding foundation piles JGJ 1062003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003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 告第133号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 1062003,自2003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11、435、444、646、847、923、92
3、4、942、945、9415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行业标准基桩高应变动力检测规程JGJ 10697同时废止。本规程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3年3月21日前 言根据建设部建标2000 284号文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过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国内外桩基工程基桩检测的实践经验和科研成果,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规范。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和符号、基本规定、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单桩竖向抗拔静载试验、单桩水平静载试验、钻芯法、低应变法、高应变法、声波透射法等。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主编单位负责
4、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范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 :100013)本规范参加编写单位: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上海港湾工程设计研究院 冶金工业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检测中心 中国科学院武汉岩土力学研究所 深圳市勘察研究院 辽宁省建设科学研究院 河南省建筑工程质量检验测试中心站 福建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本规范主要起草人:陈 凡 徐天平 朱光裕 钟冬波 刘明贵 刘金砺 叶万灵 滕延京 李大展 刘艳玲 关立军 李荣强 王敏权 陈久照 赵海生 柳 春 季沧江一 总 则101 为了确保基桩检测工作质量,统一基桩检测方法,为设计和施工验收提供可靠依据,使基桩
5、质量检测工作符合安全适用、技术先进、数据准确、正确评价的要求,制定本规范。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工程基桩的承载力和桩身完整性的检测与评价。103 基桩检测方法应根据各种检测方法的特点和适用范围,考虑地质条件、桩型及施工质量可靠性、使用要求等因素进行合理选择搭配。基桩检测结果应结合上述因素进行分析判定。104 建筑工程基桩的质量检测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二 术语、符号 2. 1 术语 基桩 foundation pile 桩基础中的单桩。 桩身完整性 pi1e integrity 反映桩身截面尺寸相对变化、桩身材料密实性和连续性的综合定性指标。 桩身缺陷 pi
6、le defects 使桩身完整性恶化,在一定程度上引起桩身结构强度和耐久性降低的桩身断裂、裂缝、缩颈、夹泥(杂物)、空洞、蜂窝、松散等现象的统称。 静载试验static loading test 在桩顶部逐级施加竖向压力、竖向上拔力或水平推力,观测桩顶部随时间产生的沉降、上拔位移或水平位移,以确定相应的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单桩竖向抗拔承载力或单桩水平承载力的试验方法。 钻芯法 core drilling method 用钻机钻取芯样以检测桩长、桩身缺陷、桩底沉渣厚度以及桩身混凝土的强度、密实性和连续性,判定桩端岩土性状的方法。 低应变法 low strain integriiy testin
7、g 采用低能量瞬态或稳态激振方式在桩顶激振,实测桩顶部的速度时程曲线或速度导纳曲线,通过波动理论分析或频域分析,对桩身完整性进行判定的检测方法。 高应变法high strain dynamic testing 用重锤冲击桩顶,实测桩顶部的速度和力时程曲线,通过波动理论分析,对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和桩身完整性进行判定的检测方法。 声波透射法 crosshole sonic logging 在预埋声测管之间发射并接收声波,通过实测声波在混凝土介质中传播的声时、频率和波幅衰减等声学参数的相对变化,对桩身完整性进行检测的方法。2.2 符 号 抗力和材料性能 c桩身一维纵向应力波传播速度(简称桩身波速);
8、 E桩身材料弹性模量;fcu混凝土芯样试件抗压强度;m地基土水平抗力系数的比例系数;Qu单桩竖向抗压极限承载力; Ra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特征值;Rc由凯司法判定的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Rx缺陷以上部位土阻力的估计值; 桩身混凝土声速; Z桩身截面力学阻抗;桩身材料质量密度。 作用与作用效应 F锤击力; H单桩水平静载试验中作用于地面的水平力;P芯样抗压试验测得的破坏荷载;Q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中施加的竖向荷载、桩身轴力;s桩顶竖向沉降、桩身竖向位移;U单桩竖向抗拔静载试验中施加的上拔荷载;V质点运动速度;Y0水平力作用点的水平位移;桩顶上拔量; S钢筋应力。 几何参数A桩身截面面积;B矩形桩的边
9、宽; b0桩身计算宽度; D桩身直径(外径);d芯样试件的平均直径;I桩身换算截面惯性矩;l每检测剖面相应两声测管的外壁间净距离;L测点下桩长;x传感器安装点至桩身缺陷的距离;z测点深度。 计算系数 Jc凯司法阻尼系数;桩的水平变形系数;高应变法桩身完整性系数; 样本中不同统计个数对应的系数;y桩顶水平位移系数; 混凝土芯样试件抗压强度折算系数。 其他 Am声波波幅平均值; Ap声波波幅值;a信号首波峰值电压;a 0零分贝信号峰值电压;cm桩身波速的平均值; f频率、声波信号主频; n数目、样本数量;sx标准差; T信号周期;t声测管及耦合水层声时修正值;t0仪器系统延迟时间; t1速度第一峰
10、对应的时刻;tc声时; ti时间、声时测量值; tr锤击力上升时间;tx缺陷反射峰对应的时刻;0声速的异常判断值;c声速的异常判断临界值; L声速低限值; m声速平均值;f 幅频曲线上桩底相邻谐振峰间的频差;f 幅频曲线上缺陷相邻谐振峰间的频差;T速度波第一峰与桩底反射波峰间的时间差;tx速度波第一峰与缺陷反射波峰间的时间差。三 基本规定 31 检测方法和内容311 工程桩应进行单桩承载力和桩身完整性抽样检测。312 基桩检测方法应根据检测日的按表31 2选择。313 桩身完整性检测宜采用两种或多种合适的检测方法进行。314 基桩检测除应在施工前和施工后进行外,尚应采取符合本规范规定的检测方法
11、或专业验收规范规定的其他检测方法,进行桩基施上过程中的检测,加强施工过程质量控制。32 检测工作程序321 检测工作的程序,应按图321进行:322 调查、资料收集阶段宜包括下列内容:1 收集桩检测工程的岩土工程勘察资料、桩基设计图纸、施工记录;了解施工工艺和施工中出现的异常情况。 2 进一步明确委托力的具体要求。 3 检测项目现场实施的可行性。323 应根据调查结果和确定的检测目的,选择检测方法,制定检测方案。检测方案宜包含以下内容:工程概况,检测方法及其依据的标准,抽样方案,所需的机械或人工配合,试验周期。324 检测前应对仪器设备检查调试。325 检测用计量器具必须在计量检定周期的有效期
12、内。326 检测开始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1 当采用低应变法或声波透射法检测时,受检桩混凝土强度至少达到设计强度的70,且不小于15MPa。2 当采用钻芯法检测时,受检桩的混凝土龄期达到28d或预留同条件养护试块强度达到设计强度。3 承载力检测前的休止时间除应达到本条第2款规定的混凝土强度外,当无成熟的地区经验时,尚不应少于表326规定的时间。327 施工后,宜先进行工程桩的桩身完整性检测,后进行承载力检测。当基础埋深较大时,桩身完整性检测应在基坑开挖至基底标高后进行。328 现场检测期间,除应执行本规范的有关规定外,还应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当现场操作环境不符合仪器设备使用要求时,应采取
13、有效的防护措施。329 当发现检测数据异常时,应查找原因,重新检测。3210 当需要进行验证或扩大检测时,应得到有关各方的确认,并按本规范第341347条的有关规定执行。33 检测数量331 当设计有要求或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施工前应采用静载试验确定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特征值:1 设计等级为甲级、乙级的桩基;2 地质条件复杂、桩施工质量可靠性低;3 本地区采用的新桩型或新工艺。检测数量在同一条件下不应少于3根,且不宜少于总桩数的1;当工程桩总数在50根以内时,不应少于2根。332 打入式预制桩有下列条件要求之一时,应采用高应变法进行试打桩的打桩过程监测:1 控制打桩过程中的桩身应力;2 选择沉桩
14、设备和确定工艺参数;3 选择桩端持力层。在相同施工工艺和相近地质条件下,试打桩数量不应少于3根。333 单桩承载力和桩身完整性验收抽样检测的受检桩选择宜符合下列规定:1 施工质量有疑问的桩;2 设计方认为重要的桩;3 局部地质条件出现异常的桩;4 施工工艺不同的桩;5 承载力验收检测时适量选择完整性检测中判定的类桩;6 除上述规定外,同类型桩宜均匀随机分布。334 混凝土桩的桩身完整性检测的抽检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 柱下三桩或三桩以下的承台抽检桩数不得少于1根。 2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较低的灌注桩,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30,且不得少于20根;其他桩基工程的抽检数
15、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20,且不得少于10根。注:1 对端承型大直径灌注桩,应在上述两款规定的抽检桩数范围内,选用钻芯法或声波透射法对部分受检桩进行桩身完整性检测。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0。2 地下水位以上且终孔后桩端持力层已通过核验的人工挖孔桩,以及单节混凝土预制桩,抽检数量可适当减少,但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0,且不应少于10根。 3 当符合第33. 3条第14款规定的桩数较多,或为了全面了解整个工程基桩的桩身完整性情况时,应适当增加抽检数量。335 对单位工程内且在同一条件下的工程桩,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应采用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静载试验进行验收检测:1 设计等级为甲级的桩基;2 地质条件复
16、杂、桩施工质量可靠性低;3 本地区采用的新桩型或新工艺;4 挤土群桩施工产生挤土效应。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且不少于3根;当总桩数在50根以内时,不应少于2根。注:对上述第14款规定条件外的工程桩,当采用竖向抗压静载试验进行验收承载力检测时,抽检数量宜按本条规定执行。336 对第335条规定条件外的预制桩和满足高应变法适用检测范围的灌注桩,可采用高应变法进行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验收检测。当有本地区相近条件的对比验证资料时,高应变法也可作为第335条规定条件下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验收检测的补充。抽检数量不宜少于总桩数的5,且不得少于5根。3. 37 对于端承型大直径灌注桩,当受设备或现场条件限
17、制无法检测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时,可采用钻芯法测定桩底沉渣厚度并钻取桩端持力层岩土芯样检验桩端持力层。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0,且不应少于10根。338 对于承受拔力和水平力较大的桩基,应进行单桩竖向抗拔、水平承载力检测。检测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且不应少于3根。34 验证与扩大检测341 当出现本规范第845846条和第947条中所列情况时,应进行验证检测。验证方法宜采用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对于嵌岩灌注桩,可采用钻芯法验证。342 桩身浅部缺陷可采用开挖验证。343 桩身或接头存在裂隙的预制桩可采用高应变法验证。344 单孔钻芯检测发现桩身混凝土质量问题时,宜在同一基桩增加钻孔验证。3
18、45 对低应变法检测中不能明确完整性类别的桩或类桩,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静载法、钻芯法、高应变法、开挖等适宜的方法验证检测。346 当单桩承载力或钻芯法抽检结果不满足设计要求时,应分析原因,并经确认后扩大抽检。347 当采用低应变法、高应变法和声波透射法抽检桩身完整性所发现的、类桩之和大于抽检桩数的20时,宜采用原检测方法(声波透射法可改用钻芯法),在未检桩中继续扩大抽检。35 检测结果评价和检测报告351 桩身完整性检测结果评价,应给出每根受检桩的桩身完整性类别。桩身完整性分类应符合表351的规定,并按本规范第710章分别规定的技术内容划分。352 类桩应进行工程处理。353 工程桩承载力检测
19、结果的评价,应给出每根受检桩的承载力检测值,并据此给出单位工程同一条件下的单桩承载力特征值是否满足设计要求的结论。354 检测报告应结论准确、用词规范。355 检测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1 委托方名称,工程名称、地点,建设、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基础、结构型式,层数,设计要求,检测目的,检测依据,检测数量,检测日期;2 地质条件描述;3 受检桩的桩号、桩位和相关施工记录; 4 检测方法,检测仪器设备,检测过程叙述;5 受检桩的检测数据,实测与计算分析曲线、表格和汇总结果;6 与检测内容相应的检测结论。36 检测机构和检测人员361 检测机构应通过计量认证,并具有基桩检测的资质。362 检测
20、人员应经过培训合格,并具有相应的资质。四 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 41 适用范围411 本方法适用于检测单桩的竖向抗压承载力。412 当埋设有测量桩身应力、应变、桩底反力的传感器或位移杆时,可测定桩的分层侧阻力和端阻力或桩身截面的位移量。413 为设计提供依据的试验桩,应加载至破坏;当桩的承载力以桩身强度控制时,可按设计要求的加载量进行。414 对工程桩抽样检测时,加载量不应小于设计要求的单桩承载力特征值的2.0倍。42 设备仪器及其安装421 试验加载宜采用油压千斤顶。当采用两台及两台以上千斤顶加载时应并联同步工作,且应符合下列规定:1 采用的千斤顶型号、规格应相同。2 千斤顶的合力中心应与桩
21、轴线重合。422 加载反力装置可根据现场条件选择锚桩横梁反力装置、压重平台反力装置、锚桩压重联合反力装置、地锚反力装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加载反力装置能提供的反力不得小于最大加载量的1.2倍。2 应对加载反力装置的全部构件进行强度和变形验算。3 应对锚桩抗拔力(地基土、抗拔钢筋、桩的接头)进行验算;采用工程桩作锚桩时,锚桩数量不应少于4根,并应监测锚桩上拔量。 4 压重宜在检测前一次加足,并均匀稳固地放置于平台上。 5 压重施加于地基的压应力不宜大于地基承载力特征值的1.5倍,有条件时宜利用工程桩作为堆载支点。423 荷载测量可用放置在千斤顶上的荷重传感器直接测定;或采用并联于千斤顶油路的
22、压力表或压力传感器测定油压,根据千斤顶率定曲线换算荷载。传感器的测量误差不应大于1,压力表精度应优于或等于0.4级。试验用压力表、油泵、油管在最大加载时的压力不应超过规定工作压力的80。424 沉降测量宜采用位移传感器或大量程百分表,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测量误差不大于0.1FS,分辨力优于或等于。 2 直径或边宽大于500mm的桩,应在其两个方向对称安置4个位移测试仪表,直径或边宽小于等于500mm的桩可对称安置2个位移测试仪表。 3 沉降测定平面宜在桩顶200mm以下位置,测点应牢固地固定于桩身。 4 基准梁应具有一定的刚度,梁的一端应固定在基准桩上,另一端应简支于基准桩上。 5 固定和支
23、撑位移计(百分表)的夹具及基准梁应避免气温、振动及其他外界因素的影响。425 试桩、锚桩(压重平台支墩边)和基准桩之间的中心距离应符合表425规定。426 当需要测试桩侧阻力和桩端阻力时,桩身内埋设传感器应按本规范附录A执行。43 现场检测431 试桩的成桩工艺和质量控制标准应与工程桩一致。432 桩顶部宜高出试坑底面,试坑底面宜与桩承台底标高一致。混凝土桩头加固可按本规范附录B执行。433 对作为锚桩用的灌注桩和有接头的混凝土预制桩,检测前宜对其桩身完整性进行检测。434 试验加卸载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1 加载应分级进行,采用逐级等量加载;分级荷载宜为最大加载量或预估极限承载力的110,其中
24、第一级可取分级荷载的2倍。 2 卸载应分级进行,每级卸载量取加载时分级荷载的2倍,逐级等量卸载。 3 加、卸载时应使荷载传递均匀、连续、无冲击,每级荷载在维持过程中的变化幅度不得超过分级荷载的土10。435 为设计提供依据的竖向抗压静载试验应采用慢速维持荷载法。436 慢速维持荷载法试验步骤应符合下列规定:1 每级荷载施加后按第5、15、30、45、60min测读桩顶沉降量,以后每隔30min测读一次。 2 试桩沉降相对稳定标准:每一小时内的桩顶沉降量不超过,并连续出现两次(从分级荷载施加后第30min开始,按1.5h连续三次每30min的沉降观测值计算)。 3 当桩顶沉降速率达到相对稳定标准
25、时,再施加下一级荷载。 4 卸载时,每级荷载维持1h,按第15、30、60min测读桩顶沉降量后,即可卸下一级荷载。卸载至零后,应测读桩顶残余沉降量,维持时间为3h,测读时间为第15、30min,以后每隔30min测读一次。437 施工后的工程桩验收检测宜采用慢速维持荷载法。当有成熟的地区经验时,也可采用快速维持荷载法。快速维持荷载法的每级荷载维持时间至少为1h,是否延长维持荷载时间应根据桩顶沉降收敛情况确定。438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可终止加载:1 某级荷载作用下,桩顶沉降量大于前一级荷载作用下沉降量的5倍。注:当桩顶沉降能相对稳定且总沉降量小于40mm时,宜加载至桩顶总沉降量超过40m
26、m。2 某级荷载作用下,桩顶沉降量大于前一级荷载作用下沉降量的2倍,且经24h尚未达到相对稳定标准。3 已达到设计要求的最大加载量。4 当工程桩作锚桩时,锚桩上拔量已达到允许值。5 当荷载-沉降曲线呈缓变型时,可加载至桩顶总沉降量6080mm;在特殊情况下,可根据具体要求加载至桩顶累计沉降量超过80mm。439 检测数据宜按本规范附录C附表C01的格式记录。4310 测试桩侧阻力和桩端阻力时,测试数据的测读时间宜符合第436条的规定。44 检测数据的分析与判定441 检测数据的整理应符合下列规定:1 确定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时,应绘制竖向荷载-沉降(Q-s)、沉降-时间对数(s-lgt)曲线,需
27、要时也可绘制其他辅助分析所需曲线。 2 当进行桩身应力、应变和桩底反力测定时,应整理出有关数据的记录表,并按本规范附录A绘制桩身轴力分布图、计算不同土层的分层侧摩阻力和端阻力值。442 单桩竖向抗压极限承载力Qu可按下列方法综合分析确定:1 根据沉降随荷载变化的特征确定:对于陡降型Q-s曲线,取其发生明显陡降的起始点对应的荷载值。 2 根据沉降随时间变化的特征确定:取s-lgt曲线尾部出现明显向下弯曲的前一级荷载值。 3 出现第438条第2款情况,取前一级荷载值。 4 对于缓变型Q-s曲线可根据沉降量确定,宜取s40mm对应的荷载值;当桩长大于40m时,宜考虑桩身弹性压缩量;对直径大于或等于8
28、00mm的桩,可取s0.05D(D为桩端直径)对应的荷载值。注:当按上述四款判定桩的竖向抗压承载力未达到极限时,桩的竖向抗压极限承载力应取最大试验荷载值。443 单桩竖向抗压极限承载力统计值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1 参加统计的试桩结果,当满足其极差不超过平均值的30时,取其平均值为单桩竖向抗压极限承载力。 2 当极差超过平均值的30时,应分析极差过大的原因,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综合确定,必要时可增加试桩数量。 3 对桩数为3根或3根以下的柱下承台,或工程桩抽检数量少于3根时,应取低值。444 单位工程同一条件下的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特征值Ra,应按单桩竖向抗压极限承载力统计值的一半取值。445 检测
29、报告除应包括本规范第355条内容外,还应包括:1 受检桩桩位对应的地质柱状图; 2 受检桩及锚桩的尺寸、材料强度、锚桩数量、配筋情况; 3 加载反力种类,堆载法应指明堆载重量,锚桩法应有反力梁布置平面图; 4 加卸载方法,荷载分级; 5 本规范第441条要求绘制的曲线及对应的数据表;与承载力判定有关的曲线及数据; 6 承载力判定依据; 7 当进行分层摩阻力测试时,还应有传感器类型、安装位置,轴力计算方法,各级荷载下桩身轴力变化曲线,各土层的桩侧极限摩阻力和桩端阻力。五 单桩竖向抗拔静载试验 51 适用范围511 本方法适用于检测单桩的竖向抗拔承载力。512 当埋设有桩身应力、应变测量传感器时,
30、或桩端埋设有位移测量杆时,可直接测量桩侧抗拔摩阻力,或桩端上拔量。513 为设计提供依据的试验桩应加载至桩侧土破坏或桩身材料达到设计强度;对工程桩抽样检测时,可按设计要求确定最大加载量。52 设备仪器及其安装521 抗拔桩试验加载装置宜采用油压千斤顶,加载方式应符合本规范第421条规定。522 试验反力装置宜采用反力桩(或工程桩)提供支座反力,也可根据现场情况采用天然地基提供支座反力。反力架系统应具有1.2倍的安全系数并符合下列规定:1 采用反力桩(或工程桩)提供支座反力时,反力桩顶面应平整并具有一定的强度。 2采用天然地基提供反力时,施加于地基的压应力不宜超过地基承载力特征值的1.5倍;反力
31、梁的支点重心应与支座中心重合。523 荷载测量及其仪器的技术要求应符合本规范第423条的规定。524 桩顶上拔量测量及其仪器的技术要求应符合本规范424条的有关规定。注:桩顶上拔量观测点可固定在桩顶面的桩身混凝土上。525 试桩、支座和基准桩之间的中心距离应符合表425的规定。526 当需要测试桩侧抗拔摩阻力分布或桩端上拔位移时,桩身内埋设传感器或桩端埋设位移杆应按本规范附录A执行。53 现场检测531 对混凝土灌注桩、有接头的预制桩,宜在拔桩试验前采用低应变法检测受检桩的桩身完整性。为设计提供依据的抗拔灌注桩施工时应进行成孔质量检测,发现桩身中、下部位有明显扩径的桩不宜作为抗拔试验桩;对有接
32、头的预制桩,应验算接头强度。532 单桩竖向抗拔静载试验宜采用慢速维持荷载法;需要时,也可采用多循环加、卸载方法。慢速维持荷载法的加卸载分级、试验方法及稳定标准应按本规范第434条和436条有关规定执行,并仔细观察桩身混凝土开裂情况。533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可终止加载:1 在某级荷载作用下,桩顶上拔量大于前一级上拔荷载作用下的上拔量5倍。2 按桩顶上拔量控制,当累计桩顶上拔量超过1OOmm时。3 按钢筋抗拉强度控制,桩顶上拔荷载达到钢筋强度标准值的0.9倍。4 对于验收抽样检测的工程桩,达到设计要求的最大上拔荷载值。534 检测数据可按本规范附录C附表C01的格式记录。535 测试桩侧抗
33、拔摩阻力或桩端上拔位移时,测试数据的测读时间宜符合本规范第436条的规定。54 检测数据的分析与判定541 数据整理应绘制上拔荷载桩顶上拔量(U-)关系曲线和桩顶上拔量-时间对数(-lgt)关系曲线。542 单桩竖向抗拔极限承载力可按下列方法综合判定:1 根据上拔量随荷载变化的特征确定:对陡变型U-曲线,取陡升起始点对应的荷载值; 2 根据上拔量随时间变化的特征确定:取-lgt曲线斜率明显变陡或曲线尾部明显弯曲的前一级荷载值。 3 当在某级荷载下抗拔钢筋断裂时,取其前一级荷载值。543 单桩竖向抗拔极限承载力统计值的确定应符合本规范第443条的规定。544 当作为验收抽样检测的受检桩在最大上拔
34、荷载作用下,未出现本规范第542条所列三款情况时,可按设计要求判定。545 单位工程同一条件下的单桩竖向抗拔承载力特征值应按单桩竖向抗拔极限承载力统计值的一半取值。注:当工程桩不允许带裂缝工作时,取桩身开裂的前一级荷载作为单桩竖向抗拔承载力特征值,并与按极限荷载一半取值确定的承载力特征值相比取小值。546 检测报告除应包括本规范第355条内容外,还应包括:1 受检桩桩位对应的地质柱状图; 2受检桩尺寸(灌注桩宜标明孔径曲线)及配筋情况; 3 加卸载方法,荷载分级; 4 第541条要求绘制的曲线及对应的数据表; 5 承载力判定依据; 6 当进行抗拔摩阻力测试时,应有传感器类型、安装位置、轴力计算
35、方法,各级荷载下桩身轴力变化曲线,各土层中的抗拔极限摩阻力。六 单桩水平静载试验 61 适用范围611 本方法适用于桩顶自由时的单桩水平静载试验;其他形式的水平静载试验可参照使用。612 本方法适用于检测单桩的水平承载力,推定地基土抗力系数的比例系数。613 当埋设有桩身应变测量传感器时,可测量相应水平荷载作用下的桩身应力,并由此计算桩身弯矩。614 为设计提供依据的试验桩宜加载至桩顶出现较大水平位移或桩身结构破坏;对工程桩抽样检测,可按设计要求的水平位移允许值控制加载。62 设备仪器及其安装621 水平推力加载装置宜采用油压千斤顶,加载能力不得小于最大试验荷载的1.2倍。622 水平推力的反
36、力可由相邻桩提供;当专门设置反力结构时,其承载能力和刚度应大于试验桩的1.2倍。623 荷载测量及其仪器的技术要求应符合本规范第423条的规定;水平力作用点宜与实际工程的桩基承台底面标高一致;千斤顶和试验桩接触处应安置球形支座,千斤顶作用力应水平通过桩身轴线;千斤顶与试桩的接触处宜适当补强。624 桩的水平位移测量及其仪器的技术要求应符合本规范第424条的有关规定。在水平力作用平面的受检桩两侧应对称安装两个位移计;当需要测量桩顶转角时,尚应在水平力作用平面以上50cm的受检桩两侧对称安装两个位移计。625 位移测量的基准点设置不应受试验和其他因素的影响,基准点应设置在与作用力方向垂直且与位移方
37、向相反的试桩侧面,基准点与试桩净距不应小于1倍桩径。 626 测量桩身应力或应变时,各测试断面的测量传感器应沿受力方向对称布置在远离中性轴的受拉和受压主筋上;埋设传感器的纵剖面与受力方向之间的夹角不得大于10。在地面下10倍桩径(桩宽)的主要受力部分应加密测试断面,断面间距不宜超过1倍桩径;超过此深度,测试断面间距可适当加大。桩身内埋设传感器应按本规范附录A执行。63 现场检测631 加载方法宜根据工程桩实际受力特性选用单向多循环加载法或本规范第4章规定的慢速维持荷载法,也可按设计要求采用其他加载方法。需要测量桩身应力或应变的试桩宜采用维持荷载法。632 试验加卸载方式和水平位移测量应符合下列
38、规定:1 单向多循环加载法的分级荷载应小于预估水平极限承载力或最大试验荷载的110。每级荷载施加后,恒载4min后可测读水平位移,然后卸载至零,停2min测读残余水平位移,至此完成一个加卸载循环。如此循环5次,完成一级荷载的位移观测。试验不得中间停顿。2 慢速维持荷载法的加卸载分级、试验方法及稳定标准应按本规范第434条和436条有关规定执行。633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可终止加载:1 桩身折断;2 水平位移超过3040mm(软土取40mm);3 水平位移达到设计要求的水平位移允许值。634 检测数据可按本规范附录C附表C02的格式记录。635 测量桩身应力或应变时,测试数据的测读宜与水平位
39、移测量同步。64 检测数据的分析与判定641 检测数据应按下列要求整理:642 对埋设有应力或应变测量传感器的试验应绘制下列曲线,并列表给出相应的数据:1 各级水平力作用下的桩身弯矩分布图; 2 水平力-最大弯矩截面钢筋拉应力 (H-S)曲线。643 单桩的水平临界荷载可按下列方法综合确定:1 取单向多循环加载法时的Ht Y0曲线或慢速维持荷载法时的从曲线出现拐点的前一级水平荷载值。 2 取HY0/H曲线或lgHlg Y0曲线上第一拐点对应的水平荷载值。 3 取H-S曲线第一拐点对应的水平荷载值。644 单桩的水平极限承载力可按下列方法综合确定:1 取单向多循环加载法时的Ht Y0曲线产生明显
40、陡降的前一级、或慢速维持荷载法时的H Y0曲线发生明显陡降的起始点对应的水平荷载值。2 取慢速维持荷载法时的Y0lgt 曲线尾部出现明显弯曲的前一级水平荷载值。 3 取HY0/H曲线或lgHlg Y0曲线上第二拐点对应的水平荷载值。 4 取桩身折断或受拉钢筋屈服时的前一级水平荷载值。645 单桩水平极限承载力和水平临界荷载统计值的确定应符合本规范第443条的规定。646 单位工程同一条件下的单桩水平承载力特征值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1 当水平承载力按桩身强度控制时,取水平临界荷载统计值为单桩水平承载力特征值。2 当桩受长期水平荷载作用且桩不允许开裂时,取水平临界荷载统计值的0.8倍作为单桩水平
41、承载力特征值。647 除本规范第646条规定外,当水平承载力按设计要求的水平允许位移控制时,可取设计要求的水平允许位移对应的水平荷载作为单桩水平承载力特征值,但应满足有关规范抗裂设计的要求。648 检测报告除应包括本规范第355条内容外,还应包括:1 受检桩桩位对应的地质柱状图;2 受检桩的截面尺寸及配筋情况; 3 加卸载方法,荷载分级; 4 第641条要求绘制的曲线及对应的数据表; 5 承载力判定依据; 6 当进行钢筋应力测试并由此计算桩身弯矩时,应有传感器类型、安装位置、内力计算方法和第642条要求绘制的曲线及其对应的数据表。七 钻 芯 法 71 适用范围711 本方法适用于检测混凝土灌注桩的桩长、桩身混凝土强度、桩底沉渣厚度和桩身完整性,判定或鉴别桩端持力层岩土性状。72 设 备721 钻取芯样宜采用液压操纵的钻机。钻机设备参数应符合以下规定:1 额定最高转速不低于790rmin。2 转速调节范围不少于4档。3 额定配用压力不低于1.5MPa。722 钻机应配备单动双管钻具以及相应的孔口管、扩孔器、卡簧、扶正稳定器和可捞取松软渣样的钻具。钻杆应顺直,直径宜为50mm。723 钻头应根据混凝土设计强度等级选用合适粒度、浓度、胎体硬度的金刚石钻头,且外径不宜小于1OOmm。钻头胎体不得有肉眼可见的裂纹、缺边、少角、倾斜及喇叭口变形。724 水泵的排水量应为50160L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