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类文书写作与范文大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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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文书之方法及其例文、概说一含义。方法是机关单位对某一工作、活动制定具体处理方法用的法规文书。二特点。1调整事项单一。方法只适用于对某项具体行政工作的规定,其调整事项要比条例、规定小得多,具体得多。2内容详细具体,可操作性强。方法对其调整事项作出详细规定,并侧重在措施和做法方面,说明采取哪些方法,按照怎样的程序去做,为有关单位和个人明确办事的途径,有较强的可实施性和可操作性。方法一般不用再制定实施细那么为其配套性文件。3约束力小。方法的内容范围比条例和规定都小,另外,由于方法涉及内容事项具体,在实际执行中,往往根据事情开展变化有所变通,给予修改补充。所以,方法的法规性不如条例、规定那样鲜明,

2、约束力较小。二、写法方法的写法与规定大体一致。标题一般由地区、事由和文种组成。方法在实施、执行过程中,还可以进一步修改、完善,所以在标题中常用“暂行加以限制。正文内容包括目的、依据、适用范围、主管部门、具体处理方法、罚那么、解释权、生效时间,与原来有关法律决定的关系等。结构上有章条式和条项式,多数采用条项式。三、写作要求一内容详细具体,可操作性强。方法针对某一方面的工作、活动而制定具体的处理方法,侧重于措施和做法,为明确办事途径和方法而制定。所以要求内容必须详细具体,措施切实可行,程序明了。二措施原那么性与灵活性相结合。方法有一定的适用范围,有普遍性,制定的措施方法应有一定的共性原那么性。对个

3、别特殊的情况那么作出具体的规定。中国共产党中央和省市级机关文书处理工作和档案工作暂行条例文书处理工作局部第章总那么第一条机关的文书处理工作和档案工作,是领导工作的重要助手。在党的机关中正确地建立文书处理工作和档案工作,是提高工作效率,保护党的机密和保存利用党的史料的重要环节。机关领导人必须经常注意对这两项工作的领导。文书处理工作和档案工作人员,应当热爱自己的工作,努力学习、钻研业务,严守党的秘密,积极主动地完成党所给予的荣耀任务。第二条党的机关工作中所形成的文书材料包括收文、收电、发文底法律文书之规定及其例文、概说。一含义。规定是机关单位针对某项具体工作或专门问题作出局部标准的法规文书。二适用

4、范围。同条例相比,规定标准的范围比拟窄,但使用更加灵活。它通常在以下情况使用:1当文件规定的内容仅是某一方面或几方面的工作的一局部时。2为实施法律、行政法规或行政规章的内容而制定规定。通常由制定原文件的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机关制定。由于此类文件是根据原文件的原那么而补充的新的规定,一般称为实施规定。三特点。规定与条例、方法等比拟,其特点是:1内容的局部性。规定有时为实施某一法律文件而制定,有时为加强管理而单独制定,内容侧重于政策和管理方面,划清政策界线,明确管理原那么,在内容上没有条例那样全面和系统。2表达比拟概括。规定只对特定的工作作局部限定,内容范围较窄,而原那么性较强,所以表达上相对于

5、条例而言比拟具体,但相对于方法来说,又比拟概括。规定的概括性介于条例和方法之间。3法律效力比拟大。规定所涉及的工作或问题不如条例重大,其法规性、约束力不及条例,但又比方法可以结合实际变通贯彻的特点有更大的约束力。二、写法一标题。规定标题一般有两种形式。一种是由地区、事由和文种组成,一种是由事由加文种组成。二正文。正文一般由总那么、分那么和附那么三局部组成。总那么说明制作本规定的目的、根据和适用范围;分那么对特定的工作或问题制定出明确的要求和标准;附那么说明制订具体方法的授权单位、施行时间和与原来有关法律的关系等。正文的结构形式一般有两种:章条式和条项式。在章条式中,第一章是总那么,最后一章是附

6、那么,中间各章是分那么,每章有假设干条项。条项式不分章,各条项内容相当于章条式各条,但工程略少。一般来说,工作或问题比拟复杂的采用章条式,内容较少的采用条项式。Xccfw094关于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试行规定关于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试行规定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国家出版局,国家标准局,国家计量局,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中宣部新闻局,出版局公布为使出版物在涉及数字如表示时间、长度、重量、面积、容积和其他量值时使用汉字和阿拉伯数字体例统一,特制定本规定。1总的原那么但凡可以使用阿拉伯数字而且又很得体的地方,均应使用阿拉伯数字。遇特殊情形,可以灵活变通,但应力求保持相对统一。重排古籍、出版文学书刊等,仍

7、依照传统体例。2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的两种主要情况21公元前8世纪20世纪80年代公元前440年公元7年1986年10月1日4时20分4时3刻下午3点屈原约公元前340前278杨雄公元前53公元18鲁迅1889.9.25193610.19。注:年份不能简写,如1980年不能写作80年,19501980年不能写作195080年。星期几一律用汉字,如星期六。夏历和中国清代以前历史纪年用汉字,如正月初五丙寅年十月十五日秦文公四十四年公元前722年太平天国庚申十年九月二十四日清咸丰十年九月二十日,公元1860年11月2日。中国民国纪年和日本年号纪年使用阿拉伯数字,如民国38年1949年昭和16年1941

8、年。22记数与计量包括正负整数、分数、小数、百分比、约数等例:4130212503.116110004.5倍34054.53:117368万公里4000克12.5平方米2135元456万元270美元48岁10个月17059安培东经12350维生素500多种60多万公斤一3000型计算机2122次特别快车国家标准32128084602部队注:一个数值的书写形式要照顾到上下文。不是出现在一级表示计量和具有统计意义数字中的一位数一、二九可以用汉字,如一个人、三本书、四种产品、六条意见、读了九遍。4位和4位以上的数字,采用国际通行的三位分节法。节与节之间空半个阿拉伯数字的位置。非科技专业书刊目前可不分

9、节。但用“,号分节的方法不符合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应该废止。5位以上的数字,尾数零多的,可改写为以万、亿作单位的数。一般情况下,不得以十、百、千、十万、百万、千万、十亿、百亿、千亿作单位千克、千米、千瓦、兆赫等法定计量单位中的词头不在此列。如:345000000公里可改为345亿公里或34500万公里,不能写作3亿4500万公里或3亿4千5百万公里。一个用阿拉伯数字书写的多位数不能移行。3应当使用汉字的两种主要情况31数字作为词素构成定型的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或具有修辞色彩的语句例:一律十滴水二位体三叶虫八国联军四氧化三铁二万五千里长征第三世界“一二九运动十月革命“七五方案五省一市中国工农

10、红军第二方面军上海二商局第一书记路易十六某部五连五排六班白发三千丈相差十万八千里3.2邻近的两个数字一、二九并列连笔,表示概数连用的两个数字之间不应用顿号隔开例:二三米三五天十三四吨四十五六岁七八十种一千七八百元五六万套十之八九4引文标注中版次、卷次、页码,除古籍应与所据版本一致外,一般均使用阿拉伯数字。例:许慎:?说文解字?,四部丛刊本卷六上,第九页。许慎:?说文解字?,中华书局1963年影印陈昌治本,第126页。马克思、恩格斯:?共产党宣言?,?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卷,人民出版社1958年第1版,第493页。5横排标题涉及数字时,可以根据版面实际需要和可能灵活处理。提倡横排。确需竖排时,文

11、中所涉及的数字除必须保存的阿拉伯数字外,应一律用汉字。确需保存的阿拉伯数字以顶右底左的方向横置。6本规定自1987年2月1日起试行。在试用过程中可随时提出意见,以便进一步修订。Xccfw095云南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云南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总那么第一条为加强劳动合同管理,保证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保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终止和解除,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各级劳动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集体合同劳动合同鉴证

12、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合同的管理机关罚那么附那么Xccfw096国家公务员职务升降暂行规定国家公务员职务升降暂行规定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了标准国家公务员的职务升降工作,保证公正合理地任用国家公务员,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国家公务员的职务升降工作,必须贯彻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坚持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那么。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及驻外全权大使以外的国家公务员。第二章晋职第四条晋升国家公务员的职务,应在国家规定的职务名称序列和职数限额内进行。第五条晋升国家公务员的职务,应逐级晋升。个别确因工作需要,德才表现

13、和工作实绩又特别突出的,可以越一级晋升领导职务。第六条晋升职务的国家公务员,必须能坚决地贯彻执行党的根本路线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努力为人民效劳,工作实绩突出;能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团结共事;具有拟任职务所需要的文化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晋升领导职务的,还必须具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理论政策水平和组织领导能力,并符合领导集体在年轻结构等方面的要求。第七条晋升职务的国家公务员,除符合第六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资格条件:一在近两年年度考核中定为优秀或近三年年度考核中定为称职以上。二晋升科、处、司厅级正职,应分别任下一级职务两年以上;晋升科、处、司厅部级副职和科员、

14、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职务,应分别任下一级职务三年以上;晋升助理调研员、调研员职务,应分别任下一级职务四年以上;晋升助理巡视员、巡视员职务,应分别任下一级职务五年以上。三晋升处级副职以上领导职务,一般应具有五年以上工龄和两年以上的基层工作经历;晋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副职和国务院各工作部门司级副职,应具有在下一级两个以上职位任职的经历。四晋升科级正副职和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职务,应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晋升处、司厅级正副职和助理调研员、调研员、助理巡视员、巡视员职务,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晋升部级副职,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五身体能坚持正常工作。六符合任职回避规定。七

15、按照管理权限由有关机关根据具体职位需要规定的其他条件。对少数因工作特别需要,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突出的,可适当放宽本条二、三及比例四项规定的资格条件。第八条晋升国家公务员的职务,按以下根本程序进行:一公布职位空缺、任职条件,采取领导和群众相结合的方法,推荐预选对象。二按照拟任职务所要求的条件,对预选对象进行资格审查,产生考察对象。考察对象入选人数一般应多于职位空缺数。三在年度考核的根底上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择优提出拟晋升人选。在考察中应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根据需要,采取个别谈话、民主评议或民意测验、专项调查、实地考察、同考察对象面谈、面试辩论等方法,广泛了解情况,并进行综合分析,形成

16、详实的考察材料。四按照管理权限由有关机关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并依法任命。对晋升领导职务的,还应严格按照有关选拔任用领导人员的程序规定进行。第九条对晋升领导职务的国家公务员,应当进行任职培训。第十条国家公条员职务晋升,其级别低于新任职务对应的最低级别的,应同时升至新任职务对应的最低级别。晋升国家公务员的级别,按照管理权限,由决定其职务任免的机关批准。第三章降职第十二条担任科员以上职务的国家公务员,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或者不胜任现职又不宜转任同级其他职务的,应予降职。第十三条降低国家公务员职务,一般每次只降低一级职务。第十四条降低国家公务员职务,按以下程序进行:一所在单位提出降职安排意见。

17、二对降职事由进行审核并听取拟降职人的意见。三按照管理权限由有关机关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并依法任免。第十五条国家公务员被降职的,其级别超过新任职务对应的最高级别的,应同时降至新任职务对应的最高级别。第十六条国家公务员对降职决定不服,可按有关规定,提出申诉。第十七条被降职的国家公务员,如在新的职位上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确实突出,经全面考察,可不受任职年限的限制,重新晋升其职务和级别。第四章纪律与监督第十八条国家公务员的职务升降,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定,并遵守以下纪律:一不准超职数和突击晋升国家公务员职务。二不准随意放宽或改变国家公务员职务晋升的条件,搞迁就照顾。三不准违反规定程序,个人决定国家公务员的职务

18、升降。四不准要求晋升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的职务,或者要求晋升秘书等身边工作人员的职务。五不准封官许愿,打击报复,营私舞弊。六不准有其他阻碍职务升降工作公正合理进行的行为。第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事部门,负责本行政辖区政府工作部门内的国家公务员职务升降工作的监督与综合管理。第二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应掌握本级政府各工作部门职位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及本规定的实施情况,进行业务指导,受理对职务升降工作的举报、申诉等事宜。第二十一条对晋升为国务院各工作部门司级职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处级职务,自治州、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科级职务的和由上述职务降职的,应按管理权限报有

19、关部门备案,一个月内不提出异议的,方可宣布任免决定。其中对越级和放宽资格条件等晋升的,须经有关部门审核同意。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人事部门,对不按编制职数、职位要求及规定资格条件晋升国家公务员职务的,应宣布无效;对不按规定程序晋升或降低国家公务员职务的,应责令其按照规定程序重新办理或补办有关手续,对违反本规定进行国家公务员职务升降造成不良后果的,应视情节轻重,对主要或直接责任者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第五章附那么第二十三条本规定由人事部负责解释。第二十四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法律文书之规那么及其例文一规那么的概念、特点规那么和守那么、制度都是由国家的领导机关和职能部门根据宪法和其它

20、有关法律、法规的精神制定的、具有一定约束力的标准性公文。其中,规那么是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进行管理或开展某项公务活动而制定的、要求有关人员共同遵守的标准性公文。规那么适用于对一定范围内的某一具体管理工作进行程序标准和行为标准,以保证该项工作的正常进行。如?游泳规那么?,是为加强游泳池管理工作而制定的,凡游泳者都必须遵守有关规定。又如?交通规那么?,是为加强交通管理,保证交通平安而面向社会制定的,行人、车辆行驶要遵守这些规那么,管理人员要以这些规那么为依据进行交通管理。规那么具有以下特点:1针对性。规那么的制发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它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针对某项管理工作或某项公

21、务活动而制定的操作规定,其内容必须合法,不能有任何随意性。2可操作性。规那么的标准事项必须周密、精细、具体,可以直接付诸实施,不需要再订出实施细那么来保证其贯彻执行。二规那么的结构、内容和写法规那么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局部组成。首部。一般仅有标题工程。如果制发机关级别规格较高,还需要写明制发的时间和依据等项内容。1标题:由事由和文种构成,如?城市公共交通车船乘坐规那么?、?计算机房平安管理规那么?等。有的那么由制发机关、事由和文种构成,如?市工人运动会参赛规那么?等。2制发的时间、依据:写在标题之下,有的用括号注明规那么通过的年、月、日期与会议名称;有的注明批准、公布的年、月、日期和机关,有的

22、写明公布的年、月、日期和机关。正文。规那么的正文内容由总那么、分那么、附那么组成。总那么是关于制定规那么的指导思想、缘由、依据等项内容。分那么是标准工程,它是规那么的实质性内容,要求执行的依据。规那么正文的结构形式主要有两种:这种形式有二种表述方法:一是条款式,全文按序列条;二是章条式,全文分假设干章,第一章为总那么,最后一章为附那么,中间为公那么。Xccfw100阅览规那么阅览规那么一、凡入室阅览者,一律凭本人学生证领取座位号对号入座。离开时交回座位号,如有遗失赔款二元。二、本室期刊、报纸分开架和闭架两种。开架报纸,读者可以自由取阅,每次只准取一册,阅后按排架号放回原处,不得乱扔乱放。三、开

23、架报纸每月换一次,凡下架散报不再借阅。四、本室所有报刊只准在室内阅览,一律不向外借阅;对未经管理人员许可带出本室者,罚款伍元。五、要保护报刊资料,不准卷折、圈画、污损、拆撕、剪裁,违者按报刊原价十至二十倍赔偿。六、注意室内安静和卫生。不准大声喧哗,不准吸烟,不准随地吐痰和扔纸屑。大学图书馆年月日Xccfw101仲裁暂行规那么仲裁委员会仲裁暂行规那么年月日仲裁委员会第一届第三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了保证公正、及时地仲裁经济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以下简称仲裁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暂行规那么。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

24、、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依法向本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申请仲裁。本会不受理因以下纠纷和争议提出的仲裁申请: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三劳动争议;四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第三条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本会不予受理。第四条仲裁案件的受理不受地域管辖的限制。仲裁实行一裁终局。本会根据事实,符合法律规定,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本会仲裁案件,依法独立进行,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预。第五条凡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并将纠纷提交本会仲裁,均视为同意

25、按照本暂行规那么进行仲裁。第二章仲裁协议第六条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其他以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以下内容:一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二仲裁事项;三选定本会的意思表示。第七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仲裁协议无效。一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三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的仲裁协议。第八条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仲裁庭有权确认合同的效力。第九条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本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

26、本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未在首次开庭前提出的,视为同意接受本会仲裁。申请和受理第十条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有仲裁协议;二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三属于本会的受理范围。第十一条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向本会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第十二条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以下事项:一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第十三条本会收到仲裁申请书

27、之日起5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并通知当事人;也可以当即受理,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本会收到仲裁申请书后,认为仲裁申请书不符合本暂行规那么第十二条规定的,可以要求当事人限期补正;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未申请。第十四条本会受理仲裁申请后,5日内将本暂行规那么和仲裁员名册送达申请人,并将仲裁申请书副本和暂行规那么、仲裁员名册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15日内向本会提交辩论书。本会收到辩论书后,5日内将辩论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辩论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第十五条申请人可以放弃或者变更仲裁请求。被申请人可

28、以成认或者反驳仲裁请求,有权提出反请求。本会在收到被申请人提出反请求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将反请求申请书副本送达申请人。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反请求申请书副本之日起15日内向本会提交辩论书;未提交辩论书的,不影响仲载程序的进行。第十六条当事人提交仲裁申请书、辩论书、反请求申请书和有关证明文件,除向本会提供一份外,还应当按照对方当事人人数和仲裁庭的仲裁员人数,提供相应数量的副本。第十七条当事人、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律师和其他代理人进行仲裁活动。委托律师和其他代理人进行仲裁活动的,应当向本会提交授权委托书。第十八条申请人应按照本会仲裁收费方法规定的标准预交仲裁费用。被申请人提出反请求的,由被申请人预交仲裁费

29、用。第十九条一方当事人因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使裁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本会将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提交人民法院。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遭受的损失。第四章仲裁庭的组成略第五章开庭和裁决略第六章简易程序第五十八条凡争议标的不大且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涉及第三人权益、争议不大的仲裁案件,经一方当事人书面申请并由本会征得另一方当事人同意的或本会认为可以通过简易程序仲裁的案件,适用本简易程序。简易程序由一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第六十条本会在收到仲裁申请书时,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即受理并通知当事

30、人。自最后一方当事人收到应诉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双方没有就选定仲裁员达成一致意见的,由本会主任指定。第六十一条被申请人提交辩论书的期限为7日,被申请人如有反请求也应在此期限内提出,申请人对被申请人的反请求提交辩论书的期限为5日。第六十二条仲裁庭征得当事人同意可以按照其认为适当的方式审理案件。可以依据当事人提交的书面材料及证据进行书面审理,也可以开庭审理。第六十三条开庭审理的案件,仲裁庭应在开庭前3日将开庭日期通知双方当事人。第六十四条在进行简易程序过程中,任何一方当事人未遵守本简易程序,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第六十五条仲裁请求的变更和反请求的提出,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与本暂行规那么第五十八条有

31、抵触的,是否继续适用简易程序,由本会主任决定。第六十六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仲裁庭组成日起45日内作出裁决。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会主任批准,可予适当延长。本章未规定的事项,适用本暂行规那么其他各章的有关规定。附那么第六十八条法律对仲裁时效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对仲裁财效没有规定的,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第六十九条本暂行规那么所规定仲裁程序的期限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由本会决定可以适当延长法定期限除外。第七十条除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仲裁庭另有要求外,仲裁文书、通知、材料可以直接送达当事人、代埋人,或者以邮寄、 、电报等方式送达当事人、代理人。第七十一条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

32、同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期间不包括在途时间,仲裁文书、材料、通知在期满前交邮、交发的,不算过期。第七十二条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10日内,可以申请顺延期限;是否准许,由本会或者仲裁庭决定。第七十三条本暂行规那么由本会负责解释。本暂行规那么自年月日起施行。Xccfw102注册会计师查帐验证报告规那么试行注册会计师查帐验证报告规那么试行第章总那么第一条为了指导注册会计师编制和出具查帐验证报告,明确编制要求,统一编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条例?的规定,制定本规那么。第二条

33、本规那么所称查帐验证报告简称查帐报告,下同,系指注册会计师完成对会计报表查帐验证之后出具的报告,它用于证明编报单位会计事项的处理和会计报表的反映是否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和有关协议、合同、章程的要求,以及是否真实地反映了编报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资金变动情况。在未公布专门规那么以前,其他专项查帐报告的编制可参照本规那么办理。第三条本规那么所称会计报表,包括年度会计报表、中期会计报表、清算会计报表、企业合并或分立会计报表,以及与这些会计报表有关的附表、凭证、帐簿、说明和其他资料等。第四条本规那么所称编报单位,系指负责编制和报送会计报表并且接受注册会计师查帐验证的单位。第二

34、章般要求第五条注册会计师对经过查帐验证的会计报表提出意见时,应当以在查帐验证过程中形成的工作底稿为依据,并对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和有关协议、合同、章程的要求。提出的意见应当公证、客观、实事求是,并且对所出具报告内容的正确性、合法性负责。第六条注册会计师编制和出具查帐报告的责任,是指在对会计报表检查验证的过程中,按照委托书要求的范围,执行适当的检查验证程序,遵守规定的职业道德,具有胜任查帐验证的工作能力而言。它不应当代替或减轻编报单位对会计报表的真实性、正确性、合法性所负的责任。第七条注册会计师在检查验证会计报表的过程中,应当建议或帮助编报单位改良会计报表的编报工作。对于应当

35、调整的会计帐工程或报表工程,应提请编报单位加以调整。如在注册会计师进行检查验证之前,编报单位已将需要调整的会计报表送出,注册会计师应当将需要调整的主要事项在查帐报告或其附件中予以说明,并附调整后的会计报表。所附调整后的会计报表可以包括资产负债表或资金平衡表,下同、利润表、财务状况变动表和其他附表。第八条会计报表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确认后,除专业要求需要说明者外,在查帐报告中不必将编报单位已调整的事项再作说明。如果编报单位由于某种原因未能接受调整建议,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需要调整事项的性质和重要程度,确定是否在查帐报告或其附件中予以反映。第九条对于会计报表截止日和“查帐报告日之间发生的影响所有期间

36、财务状况或经营成果的重要事项,除编报单位已经调整者外,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其性质和重要程度,确定是否在查帐报告或其附件中予以说明。第十条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查帐报告,应由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签章后,连同其附件经送委托人,由委托人分送各使用单位。注册会计师对出具的查帐报告独立负责,毋需经任何机关、部门或单位审定。第十一条注册会计师应当要求委托人按照委托时的约定使用查帐报告。如委托人需要引用查帐报告的有关内容,因引用不当或错误引用而造成后果的,应由引用者负责。第十二条注册会计师遇有委托人对查帐验证的范围实行重大限制时,应当指出这种限制的不合理性;如委托人坚持这种限制,以致影响重要查帐验证程序的实施,

37、或使查帐验证的结果无法证实会计报表反映的真实性、正确性和合法性时,可以拒绝接受委托。第三章查帐报告的根本类型第十三条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查帐验证的结果和编报单位对有关问题的处理情况,编制和出具无保存意见、保存意见、反对意见或拒绝表示意见四种类型之一的标准查帐报告或称短文式查帐报告。本规那么的附录分别列示了四种类型查帐报告的举例。第十四条注册会计师经过查帐验证后,认为编报单位对于会计事项的处理和会计报表的编制符合下述情况时,可以出具表示无保存意见的查帐报告:一、会计事项的处理和会计报表的编制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和有关协议、合同、章程的要求;二、会计报表能够真实地反映编报单位的

38、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资金变动情况;三、会计事项的处理和会计报表各工程的分类及编制方法与前期一致;四、不存在重要的未确定事项;五、注册会计师已完成必要的查帐验证程序,在工作中未受阻碍和限制;六、没有应当调整而编报单位未予调整的帐项或会计报表工程。第十五条注册会计师经过查帐验证后,认为编报单位对于会计事项的处理和会计报表的编制存在下述情况之一时,应当出具表示保存意见的查帐报告:一、个别重要会计事项的处理或会计报表个别重要工程的编报方法不符合有关规定,编报单位拒绝进行调整;二、由于会计报表个别工程失实,影响到对编报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或资金变动情况的恰当反映,编报单位拒绝进行调整;三、个别重要会

39、计事项的处理或会计报表个别重要工程的编报方法与前期不一致,而这种不一致不符合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编报单位拒绝进行调整;四、存在重要的未确定事项,且无法适当地预计其结果可能对会计报表相关工程的影响;五、注册会计师受到编报单位人为的或客观条件的限制,未能实施某些必要的查帐验证程序,难以证实个别重要工程的真实情况。第十六条注册会计师经过查帐验证后,认为编报单位对于会计事项的处理或会计报表的编制存在下述情况之一时,应当出具表示反对意见的查帐报告:一、重要会计事项的处理或会计报表重要工程的编报方法违反有关规定,编报单位拒绝进行调整;二、由于会计报表重要工程失实,致使严重歪曲了对编报单

40、位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资金变动情况的反映,编报单位拒绝进行调整;三、重要会计事项的处理或会计报表重要工程的编报方法与前期不一致,而这种不一致不符合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编报单位拒绝进行调整;四、存在重要的未确定事项,而其结果将严重影响到会计报表重要工程的真实反映。第十七条注册会计师在查帐验证过程中,由于受到编报单位人为的或客观条件的严重限制,使得重要的查帐验证程序无法实施,或对多数重要事项无法取得证据,因而无法确认会计报表多数重要工程的情况,难以提出报告意见时,应当出具拒绝表示意见的查帐报告。注册会计师明知应当出具保存意见或反对意见的查帐报告时,不得以出具拒绝表示意见的查帐报

41、告进行代替。第四章查帐报告的编制第十八条注册会计师在草拟查帐报告的过程中,应当复核、分析工作底稿中的各项记录、证据和有关结论。复核和分析的情况,应当在工作底稿中予以记录和说明。第十九条查帐报告在定稿之前,注册会计师应当向编报单位介绍查帐验证情况、初步结论和对于会计事项、报表工程的调整意见。在了解编报单位是否接受注册会计师提出的调整意见和是否已经作了调整以后,注册会计师可以确定出具查帐报告意见的类型和措辞。第二十条注册会计师编写的查帐报告结构,应当按照本规那么的要求划分为“范围段、“说明段和“意见段,各段的表述方式、内容和运用的专业术语,也应遵守本规那么的规定。第二十一条注册会计师在查帐报告“范围段中应当说明:一、检查验证的各主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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