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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户外安全管理制度(3篇) 随着各行各业户外的快速进展,活动数量稳步增加,活动类型不断增加,参加人数越来越多。相应的,活动过程中的各种不行控风险和安全隐患也日益增加。 维护户外活动的安全,是领队和队员共同的责任和义务。为了在制度上防范和化解户外风险,从而保障广阔户外人员的人身安全和户外的安康进展,特制定户外活动安全治理制度,请大家共同遵守。 一:户外对队员的安全治理要求 1、队员应当从自己的实际状况动身,以慎重的态度选择强度适中的活动,杜绝盲目行为。 2、队员必需根据活动公布帖的要求,仔细预备活动所需的装备,保障自身安全。 3、在登山穿越类活动的行进过程中,队员必需遵守“不超过领队,不慢于收队
2、“的原则,制止单独脱离队伍单独行动。 4、在登山穿越类活动的行进过程中,严禁队员有抽烟酗酒行为。 5、队员在活动中要听从领队的安排,不做有损集体利益和团队安全的事情。 二:户外对领队的安全治理要求 1、领队必需具有正直和善的个人品质和仔细负责的工作态度,以及清楚独立的分析力量,在安全问题上绝不妥协! 2、开展登山穿越类的猛烈户外活动,必需设置收队,且必需坚持“领队走在队伍最前边,收队走在队伍最终边“的原则。 3、在活动开展日期,假如预报提示有雨雪、大风、雷暴等恶劣天气现象,危及登山穿越类活动安全和交通安全,则领队必需取消活动。 4、在活动开展的过程中,领队必需准时清点人数,避开队员丢失状况的发
3、生。 5、在活动开展的过程中,若遭受恶劣的天气状况,领队必需准时作出终止活动的打算,并选择最正确路线下撤。 6、在没有装备和技术保障状况下,严禁领队组织高危急性活动。 7、活动出行的交通工具选择,必需坚持“火车和飞机优先,汽车次之“的原则。假如目的地交通所限只能汽车出行,则必需坚持”白天行车优先,夜间行车次之“的原则,行车过程中必需每隔4个小时停车休息一次。 8、对远线活动和包车出行活动,领队必需强制性的为队员购置户外保险,并请队员供应紧急联络人的联系方式。 9、新线路和新工程的开发,必需经过缜密地论证,量力而行。 10、领队必需严明纪律,对全部队员都要严格要求与治理,最大限度维护户外活动的安
4、全。 三:户外活动事故发生后的处理程序 在活动开展的过程中,一旦发生户外事故,则领队必需遵循如下步骤进展紧急处理: 1、快速开展抢救工作,尽最大努力把人身损害的后果降到最低。 2、领队马上安排人员联系以下三个方面: 打电话向事故发生地的110报警,寻求警力支持 打电话向事故发生地的120报警,寻求紧急医疗救助 在盲区无信号状态下拨打112户外紧急专线求助。 3、领队应安排人员妥当爱护好事故现场,以利于事故现场勘查、缘由分析和司法鉴定。 户外安全,警钟长鸣! 除了不行抗力之外,户外运动事故多发于幸运与大意,制定本制度的目的在于事前防范,进而把户外事故发生的机率降到最低,这是我们的初衷所在!无论阳
5、光,抑或风雨,都会与大家携手同行! 户外安全治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有效地建立与国内各登山户外运动俱乐部及相关从业机构的联系,落实“效劳、引导、标准”“的治理宗旨,推动我国登山户外运动持续、稳定、安康的进展,特制定本方法。 其次条登山户外运动俱乐部应以推动全民健身事业为宗旨,实施全民健身规划纲要和全民健身条例,培育登山户外市场,促进登山户外事业稳步持续进展。 第三条中国登山协会与各俱乐部之间是业务指导关系。俱乐部依据其行政隶属关系,可分别隶属于地方各级登山协会、体育组织、行业体协、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学校等。 第四条登山户外运动,包括高山探险、登山类户外运动、攀岩攀冰、群众登山、
6、拓展运动等。 第五条中国登山协会户外运动专业委员会,授权负责登山户外运动俱乐部的注册与治理。本委员会由高山探险、攀岩攀冰、登山类户外运动、群众登山、拓展运动等方面的专家和技术骨干组成。 其次章俱乐部注册 第六条登山户外运动俱乐部是开展群众性登山户外活动,普及登山户外学问,提高登山户外竞技水平的基层组织,各类登山户外运动俱乐部及相关从业机构均可向中国登山协会申请注册。 第七条注册俱乐部应具备以下条件: 遵守中国登山协会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治理方法; 须经当地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在当地民政部门或工商部门注册登记; 具备法人地位,或经法人授权、代表该法人的团体; 积极参与中国登山协会组织的竞赛和
7、登山户外运动的活动。 第八条注册俱乐部的权利 可参与中国登山协会组织的全国登山户外运动俱乐部会议;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可申请运发动注册; 可申请参与登山户外俱乐部及相关从业机构等级评定; 可参与中国登山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竞赛和培训; 可得到中国登山协会技术信息资料、技术询问、有关法令条例、活动信息等;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九条注册俱乐部的义务 遵守中国登山协会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治理方法; 积极向会员和广阔登山户外爱好者宣传科学的坏理念,促进和推广登山户外运动的安康进展; 积极开展登山户外运动,对中国登山协会的工作赐予支持和协作,担当协会交办的各项工作; 参与中国登山协会的相关会议和
8、活动; 根据中国登山协会要求供应俱乐部的有关状况和资料。 第十条注册程序 俱乐部申请注册,须经受以下程序,并提交以下材料: 1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2经中国登山协会户外运动专业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争论通过。 (二)首次注册的俱乐部须供应以下申请材料: 1申请书; 2法人或所代表法人的资格证明(社会团体登记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 3非法人团体的,需供应法人的授权托付书; 4保证执行中国登山协会各项规章制度和治理方法,以及注册申报材料真实性的声明; 5俱乐部的根本状况。包括名称、地址、资产状况、从业人员和场地器材的配置根本状况等; 6有关从业人员的资质状况。 (三)俱乐部注册申请得到批准后,中国登
9、山协会将在官方网站上公布名单。 (四)俱乐部应在法定工作日向中国登山协会提交入会申请,中国登山协会将在20日内答复申请人是否批准注册,准予注册的,将于申请人之申请资料和手续齐备后30日内完成相关审批手续。 (五)注册俱乐部退会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中国登山协会,协会收到通知之日视为该会员资格终止。 第十一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 有证据证明其宗旨、业务范围违反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发起人或责任人正在受到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惩罚,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力量的; 在申请中弄虚作假的; 被当地体育主管部门、当地民政部门或工商部门撤消注册登记证书的; 有法律、行政法规制止的其他情形的。 第三章俱乐
10、部等级 第十二条申请等级评定的俱乐部及相关从业机构必需是在中国登山协会注册的俱乐部。 第十三条中国登山协会依据俱乐部的规模、技术等级、场地器材、运营状况等将申请评定的俱乐局部为三个等级,从低到高为A级、AA级和AAA级。 第四章俱乐部等级评定条件 第十四条申请成为A级俱乐部应具备以下条件: 能够行使A级俱乐部的权利,履行义务; 成认中国登山协会章程,遵纪守法,以推动全民健身为己任,并有肯定的社会影响; 具有一名以上中级、二名以上初级技术人员(包括攀岩教练员、户外运动指导员、高山向导、拓展培训师等)和若干帮助技术人员(爱护员、医护人员等)的技术力气; 正式注册会员在50人以上,具有组织50人以上
11、规模活动的技术力气和装备器材; 每年组织10次以上的登山户外运动活动或竞赛; 有较标准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和内部治理制度(包括环保制度、会员治理制度、安全治理制度、活动组织标准、技术操作标准等),并能严格执行; 积极参与中国登山协会组织的竞赛和登山户外运动的活动; 没有由于人为缘由导致重大伤亡事故的记录。 第十五条申请成为AA级俱乐部应具备以下条件: 能够行使AA级俱乐部的权利,履行义务; 已获得A级的俱乐部; 具有2名以上中级、4名以上初级技术人员(包括攀岩教练员、户外运动指导员、高山向导、拓展培训师等)和若干帮助技术人员(爱护员、医护人员等)的技术力气; 胜利组织或承办过2次以上地区级或
12、1次以上省级的登山户外活动或竞赛; 有固定的场地和设施,具有组织60人以上规模活动的技术力气和装备器材; 积极参与中国登山协会组织的竞赛和登山户外运动的活动; 没有由于人为缘由导致重大伤亡事故的记录。 第十六条申请成为AAA级俱乐部应具备以下条件: 能够行使AAA级俱乐部的权利,履行义务; 已获得AA级的俱乐部; 具有3名以上中级、5名以上初级技术人员(包括攀岩教练员、户外运动指导员、高山向导、拓展培训师等)和若干帮助技术人员(爱护员、医护人员等)的技术力气; 具有组织每次100人以上登山户外活动的技术装备; 拥有可供训练、培训、活动、竞赛使用的场地,有承办一般全国性竞赛或活动的力量; 积极参
13、与中国登山协会组织的竞赛和登山户外运动的活动; 没有由于人为缘由导致重大伤亡事故的记录。 第五章等级评定程序及年审 第十七条等级评定程序及年审 (一)注册俱乐部申请等级评定,须经受以下程序。 1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并交纳肯定的评定费; 2中国登山协会在接到俱乐部及相关从业机构的申请后,将在1周内通知俱乐部收到申请。原则上,每半年评定一次; 3评审工作由中国登山协会户外运动专业委员会会负责,在具体听取(有条件时)、认真阅读有关申请材料(必要时实地考察)后,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打算评审结果,报中国登山协会批准; 4中国登山协会批准户外运动专业委员会会的评定结果后,通过等级评定的俱乐部及相关从业机构,其全
14、部申请材料由中国登山协会统一保存归档,并由中国登山协会颁发证书; 5只有通过A级俱乐部的,才能申请AA级、AAA级俱乐部。 (二)向中国登山协会提出等级评定申请,需供应以下材料: 1进展等级评定的申请书,其中须包括对中国登山协会章程成认的承诺、所开展的登山户外运动的工程(攀岩、登山类户外运动、高山探险、群众登山、拓展训练); 2社会团体登记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学校俱乐部须有学校法人的签字和法人单位公章; 3所在地登山协会或体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推举信。特别状况(无登山协会,或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暂不行使对本工程治理权限)下,可由具有等级的两家以上的俱乐部或从业机构进展推举;俱乐部及相关从业机构的性质
15、、业务范围; 4俱乐部及相关从业机构内部治理制度(包括安全治理制度、环保制度、会员治理制度、活动组织标准和技术操作标准); 5俱乐部负责人和技术人员名单及其资质(姓名、性别、诞生年月、学历、在俱乐部及相关从业机构中担当的技术工作、受专业技术教育状况及有关证明材料、工作或技术简历、主要成就、照片1张等); 6俱乐部及相关从业机构的正式注册人数、开展活动状况(活动性质、次数和人数)、场地、装备、经费根本状况、以往重大事故及简要技术分析; 7俱乐部及相关从业机构的详细位置,联系方式。 第十八条年审程序 中国登山协会每年年末将对评定了的俱乐部及相关从业机构进展年审复核,俱乐部及相关从业机构须按时(12
16、月1日-12月15日)供应年度俱乐部资料,并交纳肯定的年审费用。 要求供应的书面材料,报告年度工作状况,内容包括: (一)组织变更状况(包括负责人及技术人员名单及其资质变更状况); (二)活动概况、赛事状况、经济状况、环保工作状况; (三)受奖状况; (四)重大事故报告; (五)对我协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六章等级治理 第十九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降级并收回原等级证书; (一)俱乐部状况变化,不再满意原等级条件要求的; (二)不能履行其所担当义务的。 其次十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注销并收回等级证书: (一)有严峻违反国家法律行为并被惩罚的; (二)获得认证的效劳工程不再向社会供应效劳的;
17、 (三)因人为因素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 (四)持有证书的俱乐部申请注销的。 其次十一条认证机构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暂停使用等级证书: (一)等级证书超过有效期,未申请复审的; (二)未根据规定使用等级证书的; (三)有违反中国登山协会要求的; (四)监视审查结果证明获得认证的效劳工程供应的效劳不符合认证要求的,但不需要马上撤销认证证书的。 其次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让、买卖、伪造、冒用等级证书。 第七章权利与义务 其次十三条俱乐部的权利 (一)A级俱乐部的权利 可宣传、悬挂中国登山协会颁发证书; 可参与中国登山协会举办的有关活动和竞赛,并享有参与培训、效劳的优先权; 可得到中国登山协会
18、技术信息资料、技术询问、有关法令条例、活动信息等; 可参与中国登山协会组织的出国考察、对外沟通活动。 (二)AA级俱乐部的权利 可宣传、悬挂中国登山协会颁发证书; 可参与中国登山协会举办的有关活动和竞赛,并享有参与培训、效劳的优先权; 可得到中国登山协会技术信息资料、技术询问、有关法令条例、活动信息等; 可参与中国登山协会组织的出国考察、对外沟通活动; 有申请承办中国登山协会组织的各类全国性活动的权利; 有申请承办中国登山协会主办的C级全国性竞赛的权利。 (三)AAA级俱乐部的权利 可宣传、悬挂中国登山协会颁发证书; 可参与中国登山协会举办的有关活动和竞赛,并享有参与培训、效劳的优先权; 可得
19、到中国登山协会技术信息资料、技术询问、有关法令条例、活动信息等; 可参与中国登山协会组织的出国考察、对外沟通活动; 有申请承办中国登山协会组织的各类全国性活动的权利; 有申请承办中国登山协会主办的B级、C级全国性竞赛的权利。 其次十四条俱乐部的义务 (一)A级俱乐部的”义务 遵守中国登山协会章程,执行中国登山协会相关规定; 帮助中国登山协会进展推动当地登山户外运动的有关工作; 须每年向中国登山协会书面报告年度工作状况,包括:组织变更状况、活动概况、经费根本状况、重大事故报告、环保工作状况等; 按有关规定进展年审。 (二)AA级俱乐部的义务 遵守中国登山协会章程,执行中国登山协会相关规定; 帮助
20、中国登山协会进展推动当地登山户外运动的有关工作; 须每年向中国登山协会书面报告年度工作状况,包括:组织变更状况、活动概况、经费根本状况、重大事故报告、环保工作状况等; 积极宣传和开展登山户外活动,积极支持和参与中国登山协会组织的各类竞赛和活动; 积极培育高水平运发动,提高登山户外运动竞技水平; 向中国登山协会提交承办的竞赛或活动的规划及完成状况、费用使用状况,承受中国登山协会的指导和检查; 担当中国登山协会托付的工作; 按有关规定进展年审。 (三)AAA级俱乐部的义务 遵守中国登山协会章程,执行中国登山协会相关规定; 帮助中国登山协会进展推动当地登山户外运动的有关工作; 须每年向中国登山协会书
21、面报告年度工作状况,包括:组织变更状况、活动概况、经费根本状况、重大事故报告、环保工作状况等; 积极宣传和开展登山户外活动,积极支持和参与中国登山协会组织的各类竞赛和活动; 积极培育高水平运发动,提高登山户外运动竞技水平; 向中国登山协会提交承办的竞赛或活动的规划及完成状况、费用使用状况,承受中国登山协会的指导和检查; 担当中国登山协会托付的工作; 按有关规定进展年审。 第八章嘉奖与惩罚 其次十五条对为登山户外运动进展做出突出奉献的俱乐部,中国登山协会将赐予嘉奖和表彰。 其次十六条对违反中国登山协会章程和有关治理规定,对登山户外运动的进展造成不良影响或给中国登山协会造成名誉或经济损失的俱乐部,
22、中国登山协会将按规定予以惩罚直至终止其注册资格。 其次十七条因违法乱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俱乐部将自动丢失全部资格,不再享有任何权利义务。 第九章附则 其次十八条本方法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属中国登山协会。 其次十九条各级地方登山协会、行业体协登山协会可参照本治理方法,制定各级地方俱乐部治理方法。 第三十条本方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户外安全治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和国家、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加强户外广告设施安全治理工作,保证户外广告设施的标准设置、安全运行和维护,现依据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北京市户外广告设置治理方法、北京市牌匾标
23、识设置治理标准和户外广告设施技术标准(地方标准)、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市政府工作部门安全监管(治理)职责的通知等法规、规章和标准,制定本规定。 其次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种形式的户外广告设施(包括落地式、附着式户外广告)和各类牌匾标识。凡在本市从事户外广告设施和牌匾标识设计、制作、施工、运行、维护以及广揭发布等治理、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户外广告设施安全治理工作,必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设置、谁负责”、“管行业必需管安全”的原则,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保障措施,确保本地区或
24、管辖范围内各种形式的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安全运行。 其次章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第四条 本市户外广告设施安全治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和北京市户外广告设置治理方法规定的治理权限和职责划分,市市政市容治理行政部门负责本市户外广告设施安全治理工作,区、县市政市容治理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户外广告设施安全治理工作。 第五条 市和区、县市政市容治理行政部门的安全治理职责,以及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单位的安全治理责任,分别依据以下条款执行,并担当相应的日常治理责任。 (一)市市政市容治理行政部门的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关
25、地方性法规、规章;拟定并组织实施相关治理标准、技术标准。 2落实市政府关于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定期讨论分析行业安全工作形势,制定并实施相关工作规划、规划和措施,协调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3组织开展行业安全专项整治,指导并催促区县市政市容治理行政部门和有关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4组织制定行业安全应急预案,组织行业突发大事应急处置和救援,协作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5组织开展具有行业特点的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6负责市管高速路沿线、环线依据规划设置的大型户外广告设施的日常安全治理和运行维护。 (二)区县市政市容治理行政部门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
26、政策;仔细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布置的各项安全工作任务。 2严格遵守北京市户外广告设置治理方法、北京市牌匾标识设置治理标准和户外广告设施技术标准(地方标准)等有关规章、标准要求,统一规划设置户外广告,依据有关标准标准监管牌匾标识设置行为,履行相应的安全治理责任。 3依法落实街、乡、镇及其有关单位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安全生产监视治理职责。负责建立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日常安全巡察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组织协调街、乡、镇开展辖区内户外广告、牌匾标识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遇有大风、暴雨等恶劣天气,要准时组织街、乡、镇有关单位和人员上街巡察检查。街、乡、镇及其有关单位对存在各类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设施,要责成并指导
27、设置单位讨论制定整改措施,督查落实隐患治理进度和消退工作。 4依照户外广告设施技术标准(地方标准)要求,对本地区列入安全检定范围的各类户外广告设施和局部大型牌匾标识设施,定期安排有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进展安全检定,并催促落实整改工作。凡经区县市政市容委依据规划统一设置并经营的户外广告设施,安全检定所需费用由本级财政预算解决。其它户外广告设施和局部牌匾标识设施的安全检定费用,由设施产权单位支付。 5制定本行政区域户外广告突发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明确责任,落实机构、人员、车辆及装备等各项保障措施。发生户外广告设施安全事故,根据有关规定准时上报,并做好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协作事故调查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28、。 6组织落实与本辖区内重点道路和重点地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经营单位和牌匾标识产权单位签订户外广告(牌匾标识)设施安全运行责任承诺书工作。 7负责本辖区内违规户外广告设施的认定工作;发觉违规户外广告设施准时移送相关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三)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单位的安全治理主要责任 户外广告设施和牌匾标识设置单位必需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市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本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行各种有效措施,加强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设施的安全运行和维护。 第三章规划与建立 第六条 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必需符合北京市户外广告设置治理方法、北京市户外
29、广告设施规划标准、北京市户外广告设置标准、北京市牌匾标识设置标准和户外广告设施技术标准(地方标准)等有关要求依法设置。 第七条 户外广告设施的设计、施工和维护治理,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的规定。户外广告设施全部方或安全责任商定人对设计、施工、验收、治理、运行维护等全过程安全生产负有全责。户外广告设施建立期安全生产由建立施工单位负责,运行维护期由运行维护单位或安全商定责任人负责。 第八条 户外广告设施应由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展设计。承办户外广告设施建立的施工单位应有相应的施工资质。 第九条 户外广告设施在选址、地基根底、材料、构造、电气、照明、防雷接地、防电击、防火、施工作业等方面的各个工作环节
30、,应当符合户外广告设施规划与建立安全治理要求(附件1)中的相关要求。 第四章运行维护 第十条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单位或安全责任商定人应建立广告设施运行维护制度。大型落地式户外广告设施、距地10米以上附着式户外广告、大型电子显示屏和高层建筑物楼顶单体字高2米以上牌匾标识应定期维护。遇有大风、暴雨、暴雪等恶劣天气,要对所属设施准时检查、巡察,防止事故发生。要建立运行维护档案,确保有据可查。 第十一条 户外广告设施运行期间,要确保设施构造安全坚固、功能齐全、完好无损。发觉有画面空置、破损、污迹、严峻褪色,或电子显示屏、霓虹灯、灯箱等消失断亮、残损等状况,要准时实行措施修复、改造;发觉构造、电气、火灾等重
31、大安全隐患,设置单位或安全商定责任人应准时报告属地市政市容治理行政部门,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方案限期消退,隐患消退前,应停顿设施使用,并设置警示标志,防止发生次生事故。 第十二条 从事户外广告设施维护和更换画面作业活动的电气焊工、电工、高空作业等特别工种专业人员,必需经过相关治理部门培训并取得合格资质后,方可持证上岗作业。作业过程中,必需根据相关工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要求,实行相应的防护措施,严禁违章操作。 第十三条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行政主管部门应定期安排有资质的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对所管辖范围内户外广告设施的安全状况进展安全检定,依据检定结果出具安全检定报告。大型落地式户外广告设施、距地10米以上附
32、着式户外广告、大型电子显示屏和高层建筑物楼顶单体字高2米以上牌匾标识,使用期满2年进展首次安全检定,以后每两年进展一次检定。检测、检验机构对出具的安全检定报告的真实性负有法律责任,包括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结果及检定意见等。对存在危及安全使用的设施,被检单位应依据检定意见,进展中修、大修或撤除。 第五章附则 第十四条 户外广告设置治理部门及设置单位,必需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强和完善户外广告设施安全各项治理制度和措施,切实做到责任落实、措施到位,并将本单位户外广告设施安全工作列入常态工作议事日程。从事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生产经营活动的相关单位和从业人员,应当自觉遵守国
33、家和本市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内部安全治理制度和各项措施,遵章守纪,合法经营,听从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治理和整改要求,准时消退各类安全隐患。 第十五条 户外广告设置治理部门及相关各方要建立和落实户外广告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落实工作机制,仔细组织开展户外广告设施隐患排查和整改活动;要建立检查记录,登记建档。对于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下达的安全隐患通知书,必需坚决听从,根据规定时限和要求,落实完成整改工作。 第十六条 凡属违规设置的户外广告和未按标准要求设置的牌匾标识,发生坠落、倒塌等情形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户外广告设施载体产权人和违规设置人应依法担当安全生产责任。违规户外广告设施载体产权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第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有关条款,或发生户外广告设施安全事故,有关责任方要听从城管执法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依法惩罚。 第十八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执行过程中有关问题由北京市市政市容治理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