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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房地产项目代建合同房地产委托代建(17篇)房地产工程代建合同 房地产托付代建篇一 本契约不动产标示委建事项经由甲乙双方同意订立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房地标示 本契约房屋坐落在_市_区_地号土地内定名“_名宫”,经暂编号a区_栋_楼的房屋一户。 其次条 房屋面积 本契约房屋面积包括室内、阳台及走道、楼梯间、屋顶突物(仅限于水箱及楼梯间,其余局部不计入)地下室、电梯间等公共设施分摊面积在内计约_平方米,(实际面积以当地政府机关复丈后,建筑改进物全部权状所记载的面积为准),但双方同意建筑改进物全部权状记载面积加上本条前列(阳台走道、楼梯间等)公共设施分摊面积等,即相当于本契约所记载面积
2、,若有增减,而其面积差额未逾百分之二时,双方均不得异议,若增减面积误差超过百分之二时,其误差超过百分二局部,即以该户出售时的平均单价为计算基准,由双方互为补偿。 第三条 本大楼的屋顶除水箱、楼梯间外,乙方的投资、规划,其使用权归乙方,但乙方应对甲方供应较一般人优待的效劳。 第四条 本大楼地下室产权登记为本大楼全体全部人共有,地下室除机电设备外,其余场地如遇空袭时,应开放为公共避难场所,地下室平常作为停车场,由本大楼治理委员会统筹治理,其方法另详载于本大楼治理委员会治理章程。 第五条 甲方所订购房屋的室内隔间装饰及设备工程,其施工标准悉依_市政府_局核准的建筑执照图说按图施工,如甲方要求变更或增
3、减等,须征求乙方同意,惟属大楼整体装置者不得删减,变更后的工程款由双方协议定之,但以不少于本契约所定的工程款一次付清与乙方,甲方未缴清增加的工程款前,乙方不得施工,如双方对变更后工程款未能达成协议或甲方拒绝或延迟交付所增加变更的工程款时,视为甲方取消变更或增减,乙方仍按本契约原定工程施工。 第六条 工程期限 本契约房屋建筑工程,乙方应于本契约签订后三个月内开工,自开工之日起七百个工作天完工,并以开头申请使用执照为完工日期。但如有以下情形之一时不在此限,乙方不负拖延完工之责。 (一) 甲方未依商定付款方法的规定交付价款时。 (二) 甲方要求变更内部隔间与设计,致拖延完工时。 (三) 因不行抗力的
4、缘由如天灾人祸或法律法规限制等不行归责于乙方的事由,以致工程不能如期进展时。 (四) 本工程屋外排水沟及巷道铺设工程,不受本条约完工时限的拘束,水电等的接通供给悉凭该公用事业作业程序而打算。 第七条 保固期限 本契约房屋自领到使用执照之日起,对本契约房屋建筑构造,乙方应负责保固一年,但天灾或不行归责于乙方的缘由而发生损毁者不在此限(门、窗、玻璃及水电配件、油漆、瓷砖等乙方不负责保固)。 第八条 甲方订购本房地总价款为人民币_仟_佰_拾_万_仟整,包括以下房屋及装修土地价款。 (一) 房屋及装修价款为人民币_佰_拾_万_仟整。 (二) 土地价款为人民币_佰_拾_万_仟元整,包括建筑基地,道路用地
5、及地上物补偿金、土地改进费、公共设施用地等费用。 第九条付款方法 本契约房地总价为人民币_仟_佰_拾_仟元整,分为自备款人民币_佰_拾_万_仟元整,优待贷款人民币_佰_拾_万_仟元整,银行贷款人民币_佰_拾_万_仟元整,甲方应按以下进度,将分期付款表上的金额,经乙方通知于缴款期限内缴付乙方,绝不拖延短欠。 第十条 贷款方法 本契约房屋甲方如须办理银行贷款时,应另行与乙方签订托付代办贷款契约书及委任书以凭办理贷款事宜。 第十一条 甲方如全部或一局部不履行本契约(第九条)所规定工程进度的商定付款时,其逾期局部甲方愿自通知交款日后第五天起,按日加付千分之一计算滞纳金,上项滞纳金于补交其应付款时一并付
6、与乙方,如逾期滞纳达十五天,经乙方催告仍延不交付时,即视为甲方违约,乙方不得解除本契约及代办贷款托付书,代管印章托付书等与本契约有连带关系的商定,甲方同意将已缴的款项现金局部由乙方没收,以为抵偿乙方所受的损失,乙方并得将甲方所订购的房地另行出售与第三者或为其他处分,甲方绝无异议,甲方若依前条商定的付款规定,以票据支付时,甲方保证兑现,如有遭退票情形等,视为甲方未缴款,依前述商定方式处理。 第十二条 本约房屋如乙方非因第五条的情形而逾期交屋时,其每逾一日按买卖总价千分之一计算违约金与甲方,如乙方因本身因素不履行交屋,及半途发生纠葛不能出卖等状况时,除应将既收价款全数退还甲方外,并应赔偿所付价款同
7、额的损害金予甲方作为乙方不履行本契约的损害赔偿总额。倘因政府公布禁建等不行归责于乙方的事由,致使乙方不能交付本契约房屋时,双方同意解除本契约,乙方应将甲方所缴付价款加计利息(根据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息计算)退还甲方。 第十三条 本契约房屋已登记于甲方名义,如甲方违约拒付款项,经乙方催告仍不交付时,甲方同意名义变更为乙方或乙方所指定之人,甲方不得另有其他的要求。 第十四条 甲方负责订购本房屋土地,其房屋产权及基地产权的移转登记事项,乙方负责于本房屋建筑完成,经政府主管单位发给使用执照,及甲方依约履行其义务后,乙方负责聘请代书与甲方共同托付统筹办理,甲方应根据乙方通知的时间内,将应提出的证件及在有
8、关文件上盖章,连同各项税捐交与乙方或托付的代书以资办理。甲、乙双方应负担的费用如下: (一) 建筑物登记费、土地登记费、印花税、契税、监证费(或公证费用)各项规费及代办产权登记费用由甲方负担。 (二) 本契约土地移转过户前的土地价款及移转过户时发生的增值税由乙方负担。 (三) 本契约房地移转登记及质押贷款的抵押权设定登记移转规费,公定契纸、印花税、保险费及代办手续费均由甲方负担。 (四) 自领到使用执照之日起所发生的房屋税、地价税、工程受益费不管甲方已否迁入或抬头为任何一方,均由甲方负担如数缴清不得异议。 (五) 以上各项应由甲方负担的费用,如由乙方先行垫付或代缴,甲方应如数归还需要。 第十五
9、条 产权登记 本契约房地产权登记由乙方指定代理人,统一办理土地移转登记,建物全部权登记及贷款抵押权设定登记等手续。 第十六条 本契约房地,乙方保证产权清晰,绝无任何纠纷或设定他项权利现象,如有任何纠葛,乙方应负责清理,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 第十七条 甲方同意于本房屋完工并接通水电之日起,无论所开列单据的抬头为任何一方,均就负担以下费用: (一) 本户水电根本费用。 (二) 本房屋自领得使用执照日起的房屋税。 (三) 属于本房屋公共使用应由全体住户分担的水电费用。 (四) 属于本建筑清洁保持、公共设施及设备的整理、操作与维护等事项,应由全体住户分担的治理费用。 (五) 本房屋有关公共治理费用的分
10、担。 第十八条 本契约房屋于建筑完成经主管机关发给使用执照后,甲方应付清以下款项税费等,乙方始行交屋,甲方如不协办或拖延逾期的,致影响本契约各项产权登记或施工进度时视同违约,并应负赔偿乙方一切损失之责。 (一) 缴付本约第十四条第一、三、四项商定应付的税捐。 (二) 办妥产权登记及代办贷款等费用,并预付乙方四个月的利息。 (三) 付清因逾期付款的滞纳金。 (四) 付清本房屋的全部优待贷款。 第十九条 通知送达 甲乙双方所为的征询、洽商或通知办理事项均以书面按本约所载住址挂号邮寄为之,有拒收或无法投递致退回的,均以邮局第一次投递之日期为送达之日。 甲方的住址如有变更时,负有通知乙方的义务。 其次
11、十条 其他事项 (一) 如甲方半途要求在本契约房屋变更设计,须以书面征得乙方同意后托付乙方办理,所需工程费用经双方议定价格后,差价由甲方于变更同时给付乙方,但经不削减于原定总价为原则,如甲方未在商定期间内给付时,乙方即视为甲方已取消变更设计的要求,乙方为避开影响工程的进度,得按原合约图说施工,甲方绝无异议。 (二) 乙方通知交屋并给迁入证明前,甲方绝不进展本约房屋自行装潢施工。 (三) 本契约书于付清所定价款办妥交屋手续、土地移转登记完毕甲方领取全部权同时,本契约书及本约有连带关系的契约、附件,甲方得一并由乙方收回作废。 其次十一条 本契约的约束与效力 (一) 甲方未付清房地价款及未取得乙方同
12、意前不得将本契约房地的权利与义务自行转让他人,但经双方同意后,本契约所商定事项对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受让人合法继承人具有同等约束力。 (二) 本契约附件视为本契约的一局部,与本契约具有同等效力,附件未规定的,依据本契约的规定。 其次十二条 未尽事宜 本契约如有未尽事宜,必要时由甲乙双方洽定。 其次十三条 契约分存 上述契约事项经双方同意,恐口头无凭。特立本契约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并自签订日起升效,印花税由甲乙双方自贴销。 其次十四条 有关本契约的权义,双方同意以_法院为管辖法院。 甲方:_ 法定代理人:_ 住址:_ 身份证号码:_ 电话:_ 乙方:_ 住址:_ 身份证号码:_ 电
13、话:_ 房地产工程代建合同 房地产托付代建篇二 立契约书人_(以下简称委建方)、_(以下简称承建方),兹为房屋委建事宜,双方协议订立本契约,各条款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地坐落:_等_号土地上,_形式_楼房屋约_平方米(含阳台、公共设施在内,以土地局核定的图样为准),准确面积以当地政府机关丈量结果为依据。 其次条本约房屋总金额人民币_元整(包括房屋造价以及施工用料说明所列各项在内)。 第三条付款方法 一、自备款人民币_元整,应依以下期限按时交付。 (一)第一期签约金:人民币_元整,于签约时交付(包括订金在内,不另立据)。 (二)其次期款:人民币_元整,于开工时交付。 (三)第三期款:人民币_元整,
14、于地下层根底构造完成时交付。 (四)第四期款:人民币_元整,于第壹楼构造完成时交付。 (五)第五期款:人民币_元整,于第贰楼构造完成时交付。 (六)第六期款:人民币_元整,于第参楼构造完成时交付。 (七)第七期款:人民币_元整,于第肆楼构造完成时交付。 二、贷款人民币_元整,如无需贷款的,应依以下期限按时交付。 (一)外饰完成时交付人民币_元整。 (二)使用许可证时交付人民币_元整。 (三)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交屋日期三天内将尾款人民币_元整及其他应负担的各项费用全部付清后乙方应将本约房屋交付予甲方。 第四条前条其次项如办理贷款时,应依另立的代办贷款托付书的商定办理。 第五条前条其次项贷款,甲方应
15、自使用许可证领到日起至贷款领到日止支付银行放款利率计算的利息予乙方。 第六条本约房屋的施工标准,按建筑治理机关核准的建筑图说及本约所附施工说明办理,不得有省工减料现象发生,甲方对于内部装设变更时,须征得乙方的同意,所需工料费用另行计算。 第七条乙方应自本工程开工之日起_工作天内完工,如有逾期,乙方愿每逾一日给付甲方人民币_元以作逾期罚款金,但如因天灾人祸非人力所能抗拒的事故发生,或因甲方变更设计,或甲方延迟交款所致的,不在此限。 第八条关于楼下空地及楼顶阳台使用权属范围如下 一、楼下空地除公共通行的楼梯、通道、畸零地、分割地外均属底层全部人保管使用。 二、四楼屋顶阳台除公共设施外,归顶楼全部人
16、保管使用。 第九条楼梯、通道、及巷道均系公共通行,任何一层住户均不得放置影响通行的物品以利通行。 第十条本约房屋全部权登记所需各项产权凭证由乙方负责供应,于房屋完工时,交由乙方特约的代书统一办理,登记所需的房屋契税、监证费、登记费、复丈费、印花税、代理费等,按通知期限内由甲方负担并交付予乙方。 第十一条若因使用道路,政府课征有关道路的任何费用以及其他临时税捐时,均由甲方按所占的持分土地面积分担。 第十二条本约房屋所需缴纳的房屋税,自本工程完工水电接通之日起,其税单不管开具甲方或乙方名义,皆应归甲方负担缴纳。 第十三条本约乙方已向土地局领得建筑许可证,并依规划施工,而甲方未准时列为起造人时,乙方
17、已完成局部工程所需契税,则依法由甲方负担,但若经列为起造人,甲方不得要求变更起造人名义,以利工程顺当进展。 第十四条本约甲方应付乙方的各期价款应于接到通知书五日内给付现款,倘逾十五日仍未缴付的,即视同自愿放弃权利,本约即行作废,所缴价款俟甲方自行另召新订户以一个月为限,逾一个月则乙方可没收甲方所缴的全部价款,以及已完成的房屋,甲方均无异议。逾期损失计算标准,自逾期缴款日起至另召新订户之日止每逾一日以人民币_元计算。此外,若甲方以支票支付应付的款项,倘支票全部或一局部不能兑现时,视为违约。 第十五条本约房屋移交甲方接收后,乙方负责保修一年(门窗、玻璃、水电配件或非因施工不良导致损坏的,不在此限)
18、。 第十六条甲方应凭乙方所给迁入证明及本契约书始得迁入,并取得迁入证明前必需缴清各期款顶、各项税费以及代书费。 第十七条本约甲方全权托付乙方代为监造施工,甲方不得因其他缘由中止或片面解除本约,乙方为工程的进展及施工的监造,均应以和善治理人的留意为之,若有本约所未规定事项,双方应本着公正合理的方式,依照一般工程惯例处理。 第十八条本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委建人)(盖章):_乙方(承建人)(盖章):_ 代表人(签字):_代表人(签字):_ 住址:_住址:_ 身份证统一号码:_身份证统一号码:_ 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监造人(盖章):_ 代表人(签字):_ _年_月_日 房地产工
19、程代建合同 房地产托付代建篇三 甲方:上海置业进展有限公司 乙方: 上海“广场”是甲方合法开发建立的高层商住工程,已依法取得开发该工程所需的相应文件及手续(见附件)。甲、乙双方就乙方包销由甲方开发的“广场”商业用房的有关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包销范围:位于上海市浦建路号的“广场”商业用房地下一层,地面三层,共计建筑面积 平方米。 上述面积为甲方暂测面积,如暂测面积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的面积有差异的,以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下称实际面积)为准。 二、双方商定该商业用房的包销价格为一次性包死的固定价格,按建筑面积计算为每平方米 元人民币,总金额为 元人民币。
20、三、双方商定包销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包销期内,乙方对本协议商定范围内的商业用房享有依法自主销售的权利,同时甲方在此期限内不再自行或托付第三人销售。 四、包销房款的支付: 五、乙方逾期支付包销房款的:若逾期不超过 天,乙方按逾期应付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连续履行;若逾期超过 天的,合同终止,乙方按逾期应付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实际损失超过乙方支付的违约金时,由乙方赔偿损失。 合同终止后,甲方有权自行或托付他人销售本协议商定包销范围内的商业用房。 六、包销期内乙方可以甲方名义对外销售包销范围内的商业用房,详细预售或销售合同由详细买受人与甲方签订;包销期满未售出
21、的商业用房,由乙方根据本协议商定的包销价格购置并在包销期满后一个月内向乙方付清余款结算完毕。 七、甲方的职责和义务: 1.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取得广场商业用房工程的预售许可证。 2.甲方应当在年月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验收合格的上述商业用房交付乙方使用。 但如遇以下材料缘由,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协议或变更协议外,甲方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受不行抗力,且甲方在不行抗力发生之日起日内告知乙方的; (2)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县级以上规划、文物、环保等主管部门实行行政措施或遇到重大技术问题而导致开发建立工期延长的,但最长不得超过 个月; (3)旧城改造中原有管线作重大改造时,需市政等
22、单位实施而导致开发建立工期延长的。 甲方逾期交房的:若逾期不超过日,自本协议第七条第2款规定的最终交付期限的其次天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房价款的万分之二点一的违约金,协议连续履行;逾期超过日后,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自乙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要求连续履行合同的,合同连续履行,自本协议第七条第2款规定的最终交付期限的其次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二点一的违约金。 3.甲方保证该商业用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甲方缘由,造成该商业用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
23、由甲方担当全部责任。 4.甲方交付使用的商业用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商定(见附件)的标准。达不到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修复以到达标准或赔偿装饰、设备差价。 5.甲方应当在该商业用房支付使用的日内,将办理权属(包括契约证、房屋全部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登记需由甲方供应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甲方责任,乙方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1)(2)项处理: (1)乙方退房,甲方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日内将乙方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已付房价款的%赔偿乙方损失。 (2)乙方不退房,甲方按已付房价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八、乙方的职责和义务: 1、乙方应依约按
24、期如数向甲方支付本协议商定的应付款项; 2、乙方自行负责商业用房的物业治理并担当相关费用; 3、乙方所包销的房屋仅作商业使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转变该商业用房的建筑主体构造、承重构造和用途。除本协议及其附件另由规定者外,乙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有该商业用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担当义务。乙方不得擅自转变与该商业用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九、在本协议书有效期限内或之后的任何时间,本协议双方不得向任何与本次合作行为不发生直接关联的第三方泄露任何在本次合作中得悉的有关对方公司的隐秘信息和文件资料。 十、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
25、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协议双方另行补充商定。对本协议所作的补充、修改及修正均需以书面形式进展,一旦达成,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局部,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十四、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上海置业进展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 日期: 乙方: 授权代表: 房地产工程代建合同 房地产托付代建篇四 甲方:_姓名:_身份证号码:_ 乙方:_姓名:_身份证号码:_ 甲方在建房屋一栋,由乙方承包施工。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26、关系,经公平协商,双方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用具设备 二、承建工程 乙方根据设计图纸或甲方提出的要求承建。主要包括主体房屋三层、单独两间院内平房、院墙、大门楼。 三、工程工期 1、甲方规定开工时间为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乙方不得提前和推后。 2、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因下雨和建筑材料缘由交房日期可顺延,若因乙方人为缘由工期延时,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总施工费_%。 四、 五、承包价格付款方式每平方米_人民币大写:_元整_,建筑面积按竣工后实际测量为准。 工程全部完工,交验完毕付到_%,预留_%为质量保证金,完工一年内无质量问题,清尾款。 六、质量要求 乙方应当根据国家规定的房屋质量标准和要求
27、组织施工,不合格由乙方负责返工,返工费由乙方负责或由甲方在乙方施工费中扣除。 房屋建成后一年内,若消失屋顶、墙体炸裂;墙体倾斜等质量问题的,乙方必需进展免费修理,并且甲方不再付给乙方全部质量保证金。 七、安全生产及其它 安全施工,杜绝一切担心全事故。假如乙方施工人员因自身缘由或乙方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消失工伤,或因施工造成他人损伤等事故,一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担当何责任和费用。 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有意长期停工或多加工钱,假如违反本条款,乙方必需赔尝违约金_万元,已做工程不再支付工钱,本合同终止。 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按国家以及本地标准从严执行。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甲方负责选购施工所需
28、的建筑材料,乙方负责施工,并负责全部施工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章):_ 乙方签字(章):_ 签字日期:_ 房地产工程代建合同 房地产托付代建篇五 甲方(评估公司): 乙方(估价师): 第一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全都,甲方使用乙方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乙方将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注册于甲方,并同意签定本合同。 其次条. 乙方在甲方仅为挂靠,乙方不转档案,原则上挂证不挂章。 第三条. 本合同暂定为 年,自甲方收到乙方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起计,到期如需续签,合同另行签订。 第四条. 乙方估价师的挂靠费用为每年 元。乙方将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交于甲方五个工作日内
29、,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首年挂靠费用,下一年使用费应在次年对应之日起五个工作日支付。如乙方出具业务报告,另行计酬。 第五条. 本合同期间的乙方注册证书维护所需费用(包括注册费、连续教育学习费以及学习期间的交通住宿费)均由甲方担当。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后续教育证书等由甲方保管。 第六条. 甲方在使用乙方房地产估价师证书期间,有维护其连续有效的义务,因甲方缘由造成乙方证书失效,甲方有责任实行措施使乙方证书恢复效力,并负担证书恢复效力前的损失。 第七条. 乙方在甲方挂靠期间自己所做的业务另按估价费用的 %计酬,或者根据双方协定。 第八条. 甲乙双方应遵守行业规章,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自行加盖非乙方出
30、具的评估报告。乙方出具的估价报告,如不涉及回避因素,可以加盖乙方执业印章。 第九条. 挂靠使用期间,甲、乙双方不得无故解除合同。因甲方或乙方缘由需解除合同的,一方需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因乙方缘由需解除合同的,乙方退还甲方已付本年度证书使用费。因甲方缘由需解除合同的,乙方不退还甲方已付本年度证书使用费。 第十一条. 如甲、乙双方合同关系解除,乙方的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需变更,甲方应帮助乙方办理变更手续,由甲方将乙方资格证书退还乙方,不得人为设置障碍。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公章):_乙方(公章):_ 法定代表人(签字):_法定代表人(签字):_ _年_月_日_年_月
31、_日 房地产工程代建合同 房地产托付代建篇六 托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 方托付 乙 方担当 工程设计任务(以下简称本工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立工程勘察设计市场治理规定,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立工程勘察设计治理法规和规章,建立工程批准文件。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以法律形式约束和保障双方。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工程的规模与性质: 具体资料见设计任务书 其次条 甲方向乙方供应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甲方在合同签约后,应向乙方供应以下文件和资料, 并对所供应资料的正确性负责。 2.1. 工程立项报告及政府批准文件。 2.2 城建局盖章
32、地形图。 2.3土地测量图及勘察报告。 2.4规划审批意见及规划指标批复结果。 2.5方案文本(经审批通过)及电子文件。 2.6地块周边水、电、煤气管线图 第三条 设计范围及设计成果 乙方负责该工程的扩初设计(建筑专业除外)和施工图设计。具体设计范围和设计成果如下: 3.1初步设计 3.1.1红线范围内全部建筑(含钢构造建筑)包括公建市政配套设施(门卫室、大门、桥梁、地下车库、开关站、垃圾房、水泵房等配套帮助用房)的初步设计(建筑专业除外)。 3.1.2室外总体设计:总平面、道路、管线综合等扩初设计。 3.1.3初步设计概算。 3.1.4以上设计成果的电子文件、16套文本及报建所需蓝图等。 3
33、.2施工图设计 3.2.1红线范围内全部建筑(含钢构造建筑)包括公建配套设施(门卫室、大门、桥梁、地下车库、开关站、垃圾房、水泵房等配套帮助用房)的施工图设计。 3.2.2室外总体设计:总平面、道路、管线综合等施工图设计。 3.2.3以上设计成果的电子文件、20套蓝图。 3.3其它 3.3.1甲、乙双方就乙方在各阶段应提交甲方的设计成果和深度要求,达成全都意见,以上要求未详尽之处按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版要求执行,其设计成果应通过政府审批,满意各阶段报建要求。 3.3.2乙方应协作建筑专业扩初设计单位完成扩初设计,并担当修建性详规、建筑方案设计、建筑专业扩初设计的技术参谋。乙方负责该工
34、程的方案出图章和扩初出图章的有关事宜,并且不另外收费。 3.2.3双方商定:乙方每个阶段的设计成果,须有乙方各专业设计负责人及设计师会签记录,设计成果报送甲方前须有总设计负责人签字。 3.2.4双方商定:如甲方要求,乙方应随时提交过程图纸。并积极协作甲方完成全部的报批报审工作。 3.2.5主体钢构造、基坑支护、预应力构造等相关专业施工图由乙方供应。 第四条 设计费 4.1本合同第三条设计范围的设计费根据 元/平方米 建筑面积计算。甲方另支付 元/平方米设计费作为设计赶工和效劳协作费用,每阶段设计完成后视交图时间和效劳协作状况单独支付。平方米,面积总计 平方米,总设计费为人民币 万元人民币 (大
35、写:人民币 元整),另支付的赶工和效劳协作费用为 万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 元整) 4.3总设计费用已包括提交上述各项设计成果,及赴甲方协调设计及汇报的费用。 第五条 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4.2暂定地上建筑面积约为 平方米,独立地下车库面积约为 说明: 1.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2.如本工程分期开发,乙方分批出图,则甲方按乙方每期完成每批图纸所占全工程比例支付设计费。 第六条 双方责任 6.1 甲方责任 6.1.1 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准时限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及上海市有关标准进展设计。 6.1.2 甲方
36、变更托付设计工程、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双方商定在阶段设计资料交甲方确认前乙方返工,不予补偿,如阶段设计资料已经甲方确认且需乙方返工时,乙方在接通知后5天内向甲方提交返工费用(含工作量及计算依据),经双方共同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乙方提交变更(修改)设计费用高,甲方不能承受时, 甲方有权另行托付设计。由于变更(修改)而造成合同执行有困难时,双方可以按已完成设计阶段(工作量)办理结算,并终止合同。 6.1.3 甲方委派作为代表,参加对设计文件的图纸会审、设计审查,帮助乙方完成设计工作 。 6.1.3 甲方另外托付代理甲方在设计过程中进展构造指标的技术监控,乙方协作该
37、公司的技术治理工作。 6.2 乙方责任 6.2.1 乙方应按国家技术标准、标准、规程及甲方提出的设计要求,进展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设计质量负责。 6.2.2 乙方采纳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6.2.3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 6.2.4 乙方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设计内容、成果以及进度要求向甲方交付资料及文件。 6.2.5 乙方应协作甲方对所担当设计任务的建立工程,托付作为本工程设计负责人 ,负责技术上的组织联系工作 。 6.2.6 乙方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与有关的设计审查,并依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 6.2.7 乙方应严格
38、根据甲方的设计要求进展设计。当设计限额超标又未得到甲方同意时,乙方要在甲方确定的合理时间内自行免费调至设计限额以内。否则,甲方有权另行托付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调整设计,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 6.2.8本项工程应由乙方自行设计,在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得状况下,乙方不能将任何分项专业设计另行外包。如有违反,甲乙方设计合同无效,且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 如设计外包是在甲方同意的状况下,则该外包方为丙方,甲方与丙方签定分包合同,所发生设计费用由甲方直接支付丙方,相应费用从乙方的设计费中扣除。 6.2.9 当施工图纸在施工过程中变更较大时,甲方可要求乙方负责绘制竣工图。绘制竣工图费用依据乙方工作
39、量大小另行协商。 6.2.10乙方在商定的时间内帮助甲方完成设计招投标手续,并且不另外收费。 6.2.11合同执行过程中,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更换主设计师,主创人员如遇特别状况需更换主设计师,乙方应得到甲方同意,并由甲方指定其他主设计师,此过程产生的进度等影响,责任由乙方担当并按本合同相应条款执行。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头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头设计工作的,甲方应依据乙方已进展的实际工作量,缺乏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甲方依据甲方确认乙方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设计费。 7.2 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
40、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担当应付未付设计费的违约利息,违约利息按同期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工程停缓建,甲方均按7.1 条规定支付设计费(由于乙方造成的缘由除外)。 7.3 乙方对设计资料及文件消失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实行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承受损失局部的设计费并依据损失的程度和乙方责任大小向甲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为实际损失的100%。但不超过设计费总额。 7.4 由于乙方自身缘由,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
41、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工程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一。 7.5 由于乙方提交的概算不精确或设计未根据甲方设计要求而造成工程本钱高于设计限额,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不少于高于设计限额局部造价的50 %的赔偿金。 7.6 乙方不能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交设计文件或乙方设计人员不能胜任本设计任务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根据甲方已经确认的图纸工作量办理结算。 7.7 乙方提交的图纸假如质量不能符合要求时,甲方有权拒收。由此而造成的工期延误及重新出图的责任由乙方担当。 7.8 乙方设计人应协作甲方对所担当设计任务的建立工程进展交底、会审、审批、验收等工作。 乙方工程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在施工的技术交底、图纸会审、隐藏工程竣工验收等过程中每缺席一次,应担当20xx元/次违约金,累计缺席三次以上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