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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1201120112011版考试大纲编写方式的变化版考试大纲编写方式的变化版考试大纲编写方式的变化版考试大纲编写方式的变化1在在在在2005200520052005年、年、年、年、2006200620062006年和年和年和年和2008200820082008年修订的基础上,依据国家出台年修订的基础上,依据国家出台年修订的基础上,依据国家出台年修订的基础上,依据国家出台的一些新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综合考虑广大考生及专的一些新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综合考虑广大考生及专的一些新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综合考虑广大考生及专的一些新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综合考虑广大考生及专家意见
2、,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组织有关专家对大纲进行家意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组织有关专家对大纲进行家意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组织有关专家对大纲进行家意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组织有关专家对大纲进行了第了第了第了第4 4 4 4次修订。次修订。次修订。次修订。本次考试大纲修订的方式是:本次考试大纲修订的方式是:本次考试大纲修订的方式是:本次考试大纲修订的方式是:知识型考核知识型考核知识知识+能力考核考核能力考核考核转变转变转变转变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科目科目科目科目的调整情况的调整情况的调整情况的调整情况2
3、“安全生产法律概述安全生产法律概述安全生产法律概述安全生产法律概述”标题标题标题标题修改为修改为修改为修改为“安全生产法律体系安全生产法律体系安全生产法律体系安全生产法律体系”,增加了增加了增加了增加了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内容;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内容;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内容;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内容;安全生产安全生产安全生产安全生产法律法律法律法律、行政法规行政法规行政法规行政法规部分部分部分部分增加增加增加增加的的的的内容内容内容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
4、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安全生产安全生产安全生产安全生产部门规章部门规章部门规章部门规章部分部分部分部分删除的删除的删除的删除的内容内容内容内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规定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规定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规定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
5、规定3安全生产安全生产安全生产安全生产部门规章部门规章部门规章部门规章部分部分部分部分增加的增加的增加的增加的内容内容内容内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安全生产事
6、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三同时三同时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删除了删除了删除了删除了“安全
7、生产标准体系及主要标准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及主要标准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及主要标准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及主要标准”部分,将安全生产标准体系部分,将安全生产标准体系部分,将安全生产标准体系部分,将安全生产标准体系有关内容有关内容有关内容有关内容调整调整调整调整至至至至“安全生产法律体系安全生产法律体系安全生产法律体系安全生产法律体系”,安全生产主要标准的有关内容安全生产主要标准的有关内容安全生产主要标准的有关内容安全生产主要标准的有关内容调整调整调整调整至至至至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和和和安全安全安全安全生产技术生产技术生产技术生产技术科目之中。科目之中。科目之中
8、。科目之中。4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2008200820082008版版版版教材与教材与20112011版版对比对比20082008版版20112011版版备注备注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1 1部部1 1部部安全生产单行法律安全生产单行法律3 3部部4 4部部增加增加1 1部部安全生产相关法律安全生产相关法律4 4 部部6 6部部增加增加2 2部部安全生产行政法规安全生产行政法规1111部部1212部部增加增加1 1部部安全生产部门规章安全生产部门规章5 5部部1212部部删除删除2 2部,增加部,增加9 9部部合合 计计2424部部3535部部增加增加1313部部总之,
9、总之,3535步法规,再加上法律基础知识,步法规,再加上法律基础知识,从内容上从内容上繁多繁多,学习和记忆都是,学习和记忆都是困难困难。根据历年考试题目分析,法规科目涉及到教材中所有的法规,其分根据历年考试题目分析,法规科目涉及到教材中所有的法规,其分值在值在2-32-3分,只有分,只有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的分值在的分值在20-2520-25分。分。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考试目的考试目的考试目的考试目的考查考查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掌握掌握和和运用运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有关规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
10、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和要求,分析分析、判断判断和和解决解决安全生产实际问题的能力。安全生产实际问题的能力。5对于考生来讲,从要求的深度上对于考生来讲,从要求的深度上难以做到掌握和运用,难以做到掌握和运用,更难做到分析、判断和解决更难做到分析、判断和解决复习复习复习复习捷径捷径捷径捷径63 3、先重点,后宽泛。、先重点,后宽泛。1 1、先看书,后做题。、先看书,后做题。2 2、先理解,后记忆。、先理解,后记忆。第一章第一章第一章第一章 安全生产法律基础知识安全生产法律基础知识安全生产法律基础知识安全生产法律基础知识7第一节第一节 法的概念、特征、分类和基本内容法的概念、特征、分类和基本内容第二节
11、第二节 安全生产立法的必要性及其重要意义安全生产立法的必要性及其重要意义第三节第三节 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考试内容及要求考试内容及要求掌握掌握和和运用运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有关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定和要求,分析分析、判断判断和和解决解决安全生产实际问题的能力。安全生产实际问题的能力。一、法的概念、特征和分类一、法的概念、特征和分类一、法的概念、特征和分类一、法的概念、特征和分类8成文法成文法成文法成文法是指一定的国家机关依照一定程序制定的、以规范性文件的形是指一定的国家机关依照一定程序制定的、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
12、表现出来的法,这些法具有直接的法律效力。式表现出来的法,这些法具有直接的法律效力。国际条约国际条约国际条约国际条约也属于成文法的范畴,对缔约国具有约束力。也属于成文法的范畴,对缔约国具有约束力。(一一一一)法的概念法的概念法的概念法的概念法的概念法的概念狭义狭义广义的法广义的法广义的法广义的法是指国家按照统治阶级的利益和是指国家按照统治阶级的利益和意志制定或者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意志制定或者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其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狭义的法狭义的法狭义的法狭义的法是指具体的法律规范,是指具体的法律规范,包括包括宪法、宪法、法令、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法
13、令、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判例、习惯法等各种政规章、判例、习惯法等各种成文法成文法成文法成文法和和不不不不成文法成文法成文法成文法。广义广义我国社会主义法的形式以成文法为主。我国社会主义法的形式以成文法为主。第一节法的概念、特征、分类和基本内容第一节法的概念、特征、分类和基本内容第一节法的概念、特征、分类和基本内容第一节法的概念、特征、分类和基本内容(二二二二)法律规范法律规范法律规范法律规范9技术规范技术规范是指规定人们支配和使用自然力、是指规定人们支配和使用自然力、劳动工具、劳动对象的劳动工具、劳动对象的行为规则行为规则。法律规范法律规范是国家机关制定或者认可、由国是国家机
14、关制定或者认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一般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一般行为规则行为规则。法律规范法律规范法律规范法律规范是社会规范的一种是社会规范的一种技术规范技术规范规规范范分分为为两两大大类类社会规范社会规范遵守遵守技术规范技术规范规定为规定为法律义务法律义务10法律规范法律规范法律规范法律规范由由3 3个个要素要素构成:构成:假定假定假定假定、处理处理处理处理和和制裁制裁制裁制裁。假定假定是指适用法律规范的是指适用法律规范的必要条件必要条件。处理处理是指行为规范本身的是指行为规范本身的基本要求基本要求。制裁制裁是指对违反法律规范将导致是指对违反法律规范将导致法律法律后果后果的规定。的规定。
15、法律规范法律规范法律规范法律规范既可以把这既可以把这3 3个组成部分规定在一个法律条文中,个组成部分规定在一个法律条文中,也可以分别规定在不同的法律条文中。也可以分别规定在不同的法律条文中。密切联系密切联系不可缺少不可缺少11(三三)法的本质法的本质法法法法的最本质的属性是的最本质的属性是统治阶级的意志统治阶级的意志统治阶级的意志统治阶级的意志,而不是任何个人的意,而不是任何个人的意志,更不是超阶级的共同意志。志,更不是超阶级的共同意志。(四四)法的效力法的效力法的效力法的效力法的效力法的效力即法的生效范围,是指法律规范即法的生效范围,是指法律规范对什么人、在什么对什么人、在什么地方和什么时间
16、发生效力地方和什么时间发生效力。1.1.1.1.关于人的效力关于人的效力关于人的效力关于人的效力2.2.2.2.关于地域的效力关于地域的效力关于地域的效力关于地域的效力3.3.3.3.关于时间的效力关于时间的效力关于时间的效力关于时间的效力我国采用属地和属人相结合的原则我国采用属地和属人相结合的原则(五五)法的特征法的特征法与上述社会规范不同,法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这表现法与上述社会规范不同,法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这表现在在法具有下列特征法具有下列特征法具有下列特征法具有下列特征:1.1.法是由特定的法是由特定的国家机国家机国家机国家机关制定的关制定的2.2.法是依照法是依照特定程序特定程
17、序特定程序特定程序制定的制定的3.3.法具有国家法具有国家强制性强制性强制性强制性4.4.法是调整人们行为的法是调整人们行为的社会规范社会规范社会规范社会规范(六六)法的分类法的分类按照其法律按照其法律按照其法律按照其法律地位地位地位地位和法律和法律和法律和法律效力效力效力效力的的的的层级层级层级层级划分:划分:划分:划分:(1)(1)(1)(1)宪法宪法宪法宪法宪法宪法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宪法的特殊地位和属性,体现在宪法的特殊地位和属性,体现在4 4 4 4个方面个方面个方面个方面:一是一是一是一是宪法规定国家的
18、根本制度、国家生活的基本准则。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国家生活的基本准则。二是二是二是二是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三是三是三是三是宪法的制定与修改有特别程序。宪法的制定与修改有特别程序。四是四是四是四是宪法的解释、监督均有特别规定。宪法的解释、监督均有特别规定。(2)(2)(2)(2)法律法律法律法律u广义的广义的法律法律法律法律与与法法法法同义。同义。uu狭义的法律狭义的法律狭义的法律狭义的法律特指由享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依照一定的立法程序制定和特指由享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依照一定的立法程序制定和颁布的规范性文件。颁布的规范性文件。u在我国在我国,只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
19、委员会才有权制定和修订法,只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才有权制定和修订法律。律。uu法律的地位和效力法律的地位和效力法律的地位和效力法律的地位和效力次于宪法,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法规次于宪法,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法规和行政规章。和行政规章。uu法律法律法律法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具有约束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具有约束力。(3)(3)(3)(3)行政法规行政法规行政法规行政法规行政法规行政法规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国家行政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是国家行政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行政法规有行政法规有广、狭广、狭广、狭广、狭二义,二义,uu广义的行政法规广义的行
20、政法规广义的行政法规广义的行政法规泛指包括国家权力机关根据宪法制定的关于国家行政管理的各泛指包括国家权力机关根据宪法制定的关于国家行政管理的各种法律、法规;也包括国家行政机关根据宪法、法律、法规,在其职权范围内制种法律、法规;也包括国家行政机关根据宪法、法律、法规,在其职权范围内制定的关于国家行政管理的各种法规。定的关于国家行政管理的各种法规。uu狭义的行政法规狭义的行政法规狭义的行政法规狭义的行政法规专指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即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专指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即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行政法规行政法规行政法规行政法规的名称通常为的名称通常为条例、规定、办法、决定条例、规定、办法、决定条
21、例、规定、办法、决定条例、规定、办法、决定等。等。行政法规行政法规行政法规行政法规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次于次于次于次于宪法和法律,但宪法和法律,但高于高于高于高于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4)(4)(4)(4)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uu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是指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和颁布的、是指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和颁布的、施行于本行政区域的规范性文件。施行于本行政区域的规范性文件。uu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低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但的法律地位
22、和法律效力低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但高高于于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章。u根据我国宪法和立法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地方性法规根据我国宪法和立法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由省、自治区、由省、自治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5)(5)(5)(5)行政规章行政规章行政规章行政规章uu行政规章行政规章行政
23、规章行政规章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行政职权所制定、发布的针对某一类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行政职权所制定、发布的针对某一类事件、行为或者某一类人员的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事件、行为或者某一类人员的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uu部门规章部门规章部门规章部门规章是指国务院的部、委员会和直属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是指国务院的部、委员会和直属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的授权制定的在全国范围内实施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者国务院的授权制定的在全国范围内实施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uu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章是指有地方性法规制定权的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行是指有地方性法规制定权的地方人民
24、政府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或者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授权制定的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或者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授权制定的在本行政区域实施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在本行政区域实施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12二、社会主义二、社会主义二、社会主义二、社会主义法法法法的基本内容的基本内容的基本内容的基本内容13我国社会主义法的内容十分丰富,涉及到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我国社会主义法的内容十分丰富,涉及到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方针、基本原则和基本要求,体现在本方针、基本原则和基本要求,体现在立法立法立法立法、执法执法执法执法和和守法守法守法守法3 3个方面。个方面。主要包括:主要包括:立法立法依法
25、治国基本方略和依法行政基本准则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依法行政基本准则执法执法社会主义法治、社会主义法的体系社会主义法治、社会主义法的体系守法守法社会主义法的适用社会主义法的适用14(一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依法行政基本准则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依法行政基本准则1.1.依法行政的基本准则依法行政的基本准则依法行政,必须坚持依法行政,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人民当家作主和和依法治依法治国国三者的有机统一。三者的有机统一。2.2.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1)(1)合法行政合法行政(2)(2)合理行政合理行政(3)(3)程序正当程序正当(4)(4)高效便民高效便民(5)(5)诚实守
26、信诚实守信(6)(6)权责统一权责统一(二二)社会主义法治社会主义法治1.1.社会主义社会主义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法治法治法治法治的含义的含义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法治法治有有3 3 3 3层层层层含义含义:(1)(1)(1)(1)社会主义法治社会主义法治社会主义法治社会主义法治泛指泛指泛指泛指立法、执法和守法。立法、执法和守法。立法、执法和守法。立法、执法和守法。法治作为一种治国的理念、方式和目标,它是社会主义国家全法治作为一种治国的理念、方式和目标,它是社会主义国家全部法律活动的总称。部法律活动的总称。(2)(2)(2)(2)社会主义法治社会主义法治社会主义法治社会主义法治专指专指专指专指社会主义的
27、法律、制度。社会主义的法律、制度。社会主义的法律、制度。社会主义的法律、制度。法治专指法律、制度时,常称其为法制。法治专指法律、制度时,常称其为法制。(3)(3)(3)(3)社会主义法治社会主义法治社会主义法治社会主义法治特指特指特指特指守法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保障。守法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保障。守法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保障。守法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保障。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法律化、制度化,并严格依法进行国家管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法律化、制度化,并严格依法进行国家管理的一种方式。理的一种方式。2.2.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法治法治法治法治的基本内容的基本内容(1)(1)有法可依有法可依有法可依有法可依是确立和实现社会主
28、义法治的是确立和实现社会主义法治的前提条件前提条件。(2)(2)有法必依有法必依有法必依有法必依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中心环节中心环节。(3)(3)执法必严执法必严执法必严执法必严和和违法必究违法必究违法必究违法必究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切实保证切实保证。(三三)社会主义法的体系社会主义法的体系法的体系亦称法律体系法的体系亦称法律体系法的体系亦称法律体系法的体系亦称法律体系通常是指一个国家的全部现行法通常是指一个国家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律规范分类组合分类组合分类组合分类组合为不同的为不同的法律部门法律部门法律部门法律部门而形成的有机联系的统而形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一整体。
29、在社会主义法的统一体系中,在社会主义法的统一体系中,各种法律规范各种法律规范因其所调整的社因其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性质不同,而划分为不同的会关系的性质不同,而划分为不同的法律部门法律部门法律部门法律部门,如:,如:宪法宪法、刑法刑法、民法民法、经济法经济法等。等。(四四)社会主义法的适用社会主义法的适用我国社会主义法的适用的基本要求是我国社会主义法的适用的基本要求是正确正确正确正确、合法合法合法合法、及时及时及时及时。社会主义法的社会主义法的适用的原则适用的原则适用的原则适用的原则主要有主要有3 3个个:1.1.1.1.法律适用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法律适用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法律适用机关依法独立
30、行使职权法律适用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国家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司法机关必须依照法律规国家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司法机关必须依照法律规定行使职权,定行使职权,依法行使职权不受其他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依法行使职权不受其他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依法对法律适用机关进行监督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依法对法律适用机关进行监督。2.2.2.2.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根据,是指适用法律时必须尊重客观事实,实事以事实为根据,是指适用法律时必须尊重客观事实,实事求是,以此作为
31、适用法律的前提。求是,以此作为适用法律的前提。3.3.3.3.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依照我国宪法的规定,一切公民都平等地享有法律规定的依照我国宪法的规定,一切公民都平等地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平等地承担法律规定的义务。权利,平等地承担法律规定的义务。安全生产工作的内容主要包括:安全生产工作的内容主要包括:安全生产工作的内容主要包括:安全生产工作的内容主要包括:企业责任主体企业责任主体中介服务主体中介服务主体政府监管主体政府监管主体从事安全生产的从业人员从事安全生产的从业人员从事安全生产工作从事安全生产工作从事安全生产工作从
32、事安全生产工作的社会主体包括:的社会主体包括:的社会主体包括:的社会主体包括: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服务安全服务科研教育科研教育宣传培训宣传培训实施实施实施实施市场准入市场准入(行政许可行政许可)监管监察监管监察应急救援应急救援事故查处事故查处自身的安全防范自身的安全防范社会中介组织社会中介组织社会中介组织社会中介组织和其他组织:和其他组织:和其他组织:和其他组织:15第二节第二节 安全生产立法的必要性及其重要意义安全生产立法的必要性及其重要意义第三节第三节第三节第三节 我国安全生产法
33、律体系的基本框架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16一、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一、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我们可以从我们可以从3 3个方面来个方面来认识并构建我国安全生认识并构建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产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u上位法与下位法上位法与下位法上位法大于下位法上位法大于下位法u普通法与特殊法普通法与特殊法特殊法大于普通法特殊法大于普通法u综合性法与单行法综合性法与单行法单行法大于综合性法单行法大于综合性法二、二、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的基本原则的基本原则1.1.人身安全第一的原则人身安全第一的原则2.2.预防为主的
34、原则预防为主的原则3.3.权责一致的原则权责一致的原则4.4.社会监督、综合治理的原则社会监督、综合治理的原则5.5.依法从重处罚的原则依法从重处罚的原则第一章例题第一章例题第二章第二章第二章第二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17第一节第一节 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第二节第二节 安全生产法的基本规定安全生产法的基本规定第三节第三节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第四节第四节 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第五节第五节 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第
35、六节第六节 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第七节第七节 安全生产法律责任安全生产法律责任考试内容及要求考试内容及要求掌握掌握安全生产的基本规定,安全生产的基本规定,分析分析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有关法律问题,与调查处理、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有关法律问题,分析分析从业人员的权利保障和义务履行的有关法律问题,从业人员的权利保障和义务履行的有关法律问题,判断判断违法行为及应负的法律责任。违法行为及应负的法律责任。第一节第一节第一节第一节 安全生产
36、法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18一、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一、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第一,第一,第一,第一,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坚持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和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坚持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和安全发展的安全发展的指导思指导思想。想。第二,第二,第二,第二,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是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是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法法定职责定职责。第三,第三,第三,第三,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首位。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首位。第四,第四,第四,第四,从业人员必须提高自身安
37、全素质,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从业人员必须提高自身安全素质,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第五,第五,第五,第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必须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必须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依法制裁依法制裁安全安全生产违法犯罪分子。生产违法犯罪分子。二、安全生产法的适用范围二、安全生产法的适用范围(一一一一)空间的适用空间的适用空间的适用空间的适用自自20022002年年1111月月1 1日起,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日起,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陆地、海域和领空陆地、海域和领空陆地、海域和领空陆地、海域和领空的范围内从的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照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生产经营单位,
38、必须依照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的规定进行生产的规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违法者必将受到法律制裁。经营活动,违法者必将受到法律制裁。(二二二二)主体和行为的适用主体和行为的适用主体和行为的适用主体和行为的适用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中所谓的中所谓的“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单位”,是指所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是指所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生产经营基本生产经营单元单元,具体包括:,具体包括:各种所有制和组织形式各种所有制和组织形式各种所有制和组织形式各种所有制和组织形式的公司、企业、社会的公司、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和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公民个人公民个人。(三三三三)排除适
39、用排除适用排除适用排除适用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第二条规定:第二条规定:“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另有规定另有规定的,适用的,适用其规定。其规定。”第二节第二节第二节第二节 安全生产法的基本规定安全生产法的基本规定安全生产法的基本规定安全生产法的基本规定19一、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一、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第三条规定:第三条规定:第三条规定:第三条规定:“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方针”
40、。“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安全生产基本方针,是是安全生产基本方针,是安全生安全生产法产法的的灵魂灵魂。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的基本法律制度和法律规范始终突出了的基本法律制度和法律规范始终突出了“安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的方针。uu安全生产,重在预防。安全生产,重在预防。安全生产,重在预防。安全生产,重在预防。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第四条规定:第四条规定:第四条规定:第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
41、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建立、健全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20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责任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责任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责任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责任(一一)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法律所称的生产经营单位法律所称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应当是:应当是:直接直接领导、指挥生产经营单位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能够承担生产经领导、指挥生产经营单位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能够承担生产
42、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主要领导责任的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主要领导责任的决策人决策人。(二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地位和职责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地位和职责1.1.1.1.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者第一责任者第一责任者第一责任者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第五条规定:第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全面负责。”这就把主要负责人置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中心地位上,负有第一位的、这就把主要负责人置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中
43、心地位上,负有第一位的、主要的安全生产领导责任。主要的安全生产领导责任。2.2.2.2.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的安全生产基本职责基本职责基本职责基本职责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应当负有的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应当负有的6 6项项基本职责:基本职责: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督促、
44、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等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等(三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法律责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法律责任(1)(1)(1)(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资金投入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提,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限
45、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资金;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供必需的资金;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依照刑法有关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给予撤职处分,对个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给予撤职处分,对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人经营的投资人处2 2万元万元以上以上2020万元万元以下的罚款。以下的罚款。(2)(2)(2)(2)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生
46、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责令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停产停业整顿。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给予撤职处分或者处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给予撤职处分或者处2 2万元以上万元以上2020万元以下的罚款。万元以下的罚款。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依照前款规定受刑事处罚或者
47、撤职处分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依照前款规定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5 5年内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3)(3)(3)(3)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该协议无效;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该协议无效;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个
48、人经营的投资人处2 2万元以上万元以上1010万元万元以下的罚款。以下的罚款。(4)(4)(4)(4)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在本单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不立即不立即组织抢救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给予降职、撤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给予降职、撤职的处分,职的处分,对逃匿对逃匿的处的处1515日以下的拘留;日以下的拘留;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
49、或者拖延不报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四、四、四、四、工会工会工会工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地位和权利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地位和权利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地位和权利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地位和权利21(一一)工会工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地位地位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第七条规定:第七条规定:“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民主管理和和民主监督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二二)工会工会对对“三同时三同时”的的
50、监督监督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第五十二条规定:“工会有权工会有权工会有权工会有权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进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进行监督监督监督监督,提出提出提出提出意见。意见。”(三三)工会工会参加安全参加安全管理管理和和监督监督的权利的权利一是一是一是一是工会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从业人员合工会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有权要求纠正。二是二是二是二是发现生产经营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者发现事故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