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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1年食品农产品认证有效性检查培训班前言关于开展2011年食品农产品认证监管的工作方案 指导思想:1、促进认证的有效性;2、完善食品、农产品的认证监管体系;3、创新认证监管模式;4、不断提高认证监管工作的有效性。第一部分 法律 法规一、质量振兴纲要(1996-2010年)共八章三十六条(一)、为什么制定纲要?1、1996-2010年是承前启后的重要时期;2、是“九五”规划和2010远景目标的需要;3、是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行动纲领。(二)、纲要的特点是什么?1、体现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2、主动提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3、重点放在“九五”规划,同时着眼于下世纪前10
2、年的发展;4、在经济建成设和体制改革上,提出了分阶段的目标和任务。(三)奋斗目标是什么?、1、2010年人口比1980年增长3 亿、国民生产总值比1980年翻两番,人民生活达到小康;2、2010年,国民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一番,小康生活更加富裕。奋斗目标的量化值:见(二、主要目标)(四)、指导方针是什么?1、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2、积极推进经济增长方式的改变;3、实施科教兴国战略;4、把加强农业放在发展国民经济的首位;5、把国有企业的改革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6、实行对外开放;7、市场经济和宏观调控相结合8、坚持区域经济协调发展;9、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共同进步。(五)
3、、实现目标的措施是什么?纲要第(三、四、五、六、七)项(六)、政府部门的职责是什么?纲要第(八)项(七)本期培训班着重关注点是什么:第七项中:第二十四条,二十九条。二、产品质量法(一)、法出台的背景是什么?1、产品监督抽查的合格率低,75%左右;2、产品水平低,落后于发达国家10-20年;3、基础元器件稳定性、可靠性差,依靠进口;4、假冒伪劣产品充斥市场;5、假冒伪劣恶性案件触目惊心。(二)、产品质量立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是什么?指导思想: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提高产品质量,保护用户、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基本原则:(1)、有限范围原则:主要调整生产、销售及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活动中发生的法
4、律关系;(2)、统一立法,区别管理的原则;(3)、监督与引导相结合的原则;(4)、扶优与限劣相结合的原则。(三)、法的特点是什么?1、产品质量行政管理与产品质量责任合一;2、既吸收我国质量工作经验,又借鉴了外国的经验;如监督抽查、产品“三包”、产品质量认证、质量体系认证、产品质量的诉讼时效等。3、体现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4、是集体智慧的产物。(四)法的调整对象是什么?1、调整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关系监督关系:行政机关:监督产品质量;认证机关:通过产品质量认证督促企业提高产品质量;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对产品质量进行社会监督。2、调整产品质量的民事关系财产关系:“三包”关系、损害赔偿关系等。
5、人格和身份:质量信誉、生命、健康、企业名称。与产品质量相关的人身关系:损害赔偿等。(五)、法制定过程的争议:要否:仑储?运输?许可证?产品质量法?产品责任法?从93版到2000版。(六)、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体制?(1)、原则:统一管理和分工管理相结合;层次管理和地域管理相结合;(2)、权限与职责;国家质检总局:按“三定”方案;国务院有关部、委、办:按各自职责规定;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七)、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1、什么是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是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同级人民政府赋予的行政职能,对社会产、商品质量进行抽查检验的制度。2、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的目的是什么?
6、掌握产品质量状况;促使生产者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实现奖优罚劣、保护用户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正常的经济秩序。(八)、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范围是什么?1、危及人体健康、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如食品、药品、压力容器等。2、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农药、化肥、建筑用钢筋、水泥等。3、用户、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九)、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有几种形式?1、监督抽查2、统一监督检验3、定期监督检验。(十)生产者的产品质量义务法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二条1、保证产品内在质量的义务(第二十六条)明示担保、默示担保、其他义务2、产品标识的义务;法的要求:合格证、产品名称、厂名、厂址、生产
7、日期、保质期、特殊产品的标识。产品标识的解除:裸装、小件其他标识:技术标准、生产许可证(XK、QS)、条码、注册商标、名牌、免检、有机产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等。3、产品包装义务特殊产品:如剧毒、危险、易碎等,有警示标志或说明;4、生产者的产品质量禁止性规范。法第二十九-三十二条。(十一)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1、进货验收义务;2、保持产品质量义务;3、产品标识的义务。合格证、产品名称、厂名、厂址、产品规格、等级、主要成份、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警示标识等。4、不得销售国家明令淘汰产品、失效变质产品。5、禁止性行为:不得伪造产地、他人厂名、厂址,不得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不得掺杂、掺假、以假
8、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品充当合格品。(十二)、损害赔偿法第四十条-第四十八条。(十三)、罚则法第四十九条-第七十二条。三、产品质量法与认证、认可(一)、中国认证、认可体系的历史回顾1、中国产品质量认证的发展过程(1)1981年中国电子元器件质量认证委员会正式成立;(2)、1985年对出口机床工具实施质量许可;(3)、1987年发布进口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4)、1988年国家技术监督局成立;(5)、1989年正式实施进出中商品检验法,实施CCIB认证;(6)、2002年组建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7)、1992年11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对实施安全认证的电工产品进行强制性监督管理的通知;(8)
9、、2001年国家认监委成立。标志已建立比较完整的产品质量认证体系;可开展:电工产品、汽车玻璃、机械安全产品、农机、玩具、信息产品安全、药品、电磁兼容等16类产品的安全认证。2、中国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发展过程(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始于1979年;(2)、199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认证条例;(3)、1992年8月,九个部门职合成立出口商品生产企业质量体系(ISO9000)工作委员会;(4)、1992年10月发布GB/T19000标准;(5)、1993年通过产品质量法(6)、1999年正式签署IFA/MLA,成为国标认可多边协议集团成员。3、中国多元化的认证认可体系的形成(1)、1997年成
10、立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委员会(CACEB);(2)、1999年发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规范OHSAS18001:1999(3)、2001年发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规范GB/T28001,(二)体系认证1、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1987年至2003年,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在世界近百个国家蓬勃开展,百万企业获证。以ISO9000标准为基础,在不同的技术领域出现专门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标准-QS9000,VDA6.1ISO/TS16949汽车行业质量保证标准;-ISO/HDIS13485医疗器械质量保证要求-TL9000电信行业质量保证要求2、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3
11、、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4、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出口:肉类、罐头、果蔬汁、方便食品、水产品、速冻蔬菜等六类)5、2003年发布绿色市场认证管理办法(三)、产品认证1、强制性产品认证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四个统一:技术标准、目录、标志,收费。2、自愿性产品认证(1)2003年7月发布部件自愿意性认证实施规则(涉及:电子及机动车部件共37种)(2)燃气具自愿认证(3)节能、节水认证3、农产品、食品认证(1)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政府推动的“认证”形式,具有公益性质)(2)有机认证(3)绿色食品认证(4)饲料产品认证4、其他认证形式(极待规范)(1)、食
12、用农产品安全认证;(2)、安全饮品认证;(3)、畜肉、蛋及其制品的安全认证;(4)、肉类、动植物油脂、谷物、水产品、罐头等食品认证;(5)、非食用农产品的安全认证。四、标准化法(一)、立法宗旨法第一条(二)、术语1、什么叫标准:对重复事物所做的统一的规定。2、什么叫标准化:法第三条。(三)适用范围:法第二条。(四)、与认证有关的条款:法第四条,第十五条。(五)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六)企业标准必须备案 企业明示的备案标准相当于本企业的强制性标准,必须强制执行。(七)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不准生产,不准销售。(八)、企业如何做好标准化工作 1)完整配套(索要、标准备案)见下图 2)跟踪产品标准
13、的变化 3)市场调研、调整本企业的标准 4)贯彻实施ISO9000标准族标准的意义 通用性、指导性、国际交往、供需双方相互信任、仲栽评价 (九)、(食品企业)标准分类 1)按级别分 国标GB GB/12496、GB5479、GB7718 行标已批准58个行标,如QB、SB、NY 地标,DB/46 企标,Q/HNSHF1-2009 2)按约束性分 强制性 GB、JB、DB 推荐性GB/T、QB/T、SB/T 3)按性质分 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工作标准 4)按内容分 基础标准、产品标准、卫生标准、方法标准、环境标准、安全标准 (十)、我国食品标准制定程序 见下图食品企业标准体系技术标准系统管理标准
14、系统工作标准系统生产管理标准设计管理标准技术管理标准全面质量管理标准安全卫生管理标准原材料标准工艺标准半成品标准包装贮运标准成品标准等工作程序标准岗位操作标准岗位考核标准等食品企业标准体系主管部门编制组提出标准草案预审稿调查研究收集资料试验验证会审函审提出标准送审稿最终审定提出标准报批稿审批、发布编制标准草案(征求意见稿)生产单位经销单位主管单位科研单位大专院校检验单位我国食品标准制定程序图五、计量法(一)立法宗旨:法第一条(二)适用范围:法第二条(三)术语1、计量:实现单位统一,量值准确可靠的活动。2、测量设备:所有测量器具、测量标准、标准物质和辅助设备以及测量所必须的资料。3、计量确认:为
15、确保测量设备满足预期限使用要求的状态所需要的一组操作。4、溯源性:通过连续的比较链,使测量结果能够与有关的测量标准,通常是国际或国家测量标准联系起来的特性。5、测量不确定度:通常按给定的似然估计,表征被测量的真值所处的量值范围的评定结果。“似然估计”是指通过测量得出的不确定度的置信水平,通常用23表示。6、准确度:测量给出接近真值的响应能力。在本处是指测量结果与被测量的(约定)真值之间的一致的程度。7、校准:在规定条件下为测量仪器、测量系统的示值、实物量具或标准物质所代表的值与相对应的由参考标准确定的量值之间关系的一组操作。校准的目的是确定测量设备的示值误差。8、检定:通过试验,提供证明来确认
16、满足规定要求。检定的目的:是要判断测是测量设备的示值误差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带有强制性)四类计量器具必须强制检定:医疗卫生、环境保护、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目录:规定了需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名称。(四)计量确认体系的构成(共15个要素)1、策划;2、校准;3、不确定度;4、溯源性;5、确认间隔;6、记录;7、封印;8、标记;9、贮运;10、不合格设备处理;11、测量仪器设备;12、人员;13、环境;14、程序文件;15、内部的质量审核和评审。其过程如下图:策划采购研制不确定度溯源校准间隔记录合格不合格标记标记管理搬储运发移存输放管理封报索存废赔使用外来服务评 审修理六、认证认可条
17、例(一)宗旨:第一条(二)术语:第二条1、认证2、认可(三)适应范围:第三条(四)国家实行统一的认证认可制度(五)、条例规定了哪些管理制度?1、国家实行统一的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制度国家认监委统一监督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监、检验检疫部门在授权范围内对认证活动实施监督管理。2、国家实行统一的认可制度只建立一套的认可体系;建立统一的认可机构(由国家认监委确定,独立开展认可活动)3、对检查机构、实验室的能力认定制度。4、实行自愿认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相结合的制度5、政府监督与行为自律并举的监督制度6、实行认证机构设立许可制度。(六)条例对认证机构、认可机构作出哪些行为规范?1、对认证机构;不提以未
18、参加本机构的咨询、培训为由,不提供认证服务;不提提附加的要求和条件。2、对认可机构:不得提附加的要求的条件。3对认证、认可机构:保证活动的独立性、完整性、活动公开透明、对所做结论进行跟踪、监督。(七)条例规定政府部门进行监督管理的特点是什么?1、认证认可三项原则:客观独立、公开公正、诚实信用。2、监管的四项制度:报告制度、询问制度、举报制度、多种监管方式制度。(八)违反条例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1、警告:66,69,2、责令改正:58,60,61,63,64、65,67,68,693、罚款:57、58,60,61,64,65,67,4、没收违法所得:58,60,64,65,675、责令停业整顿:6
19、36、撤销资格:62,63,657、行政处分和刑事责任:70,718、连带责任:74(九)关注:67条是对认证企业的处罚;罚则的其他条款是对认证认可机构的处罚。七、认证及认证培训、咨询人员管理办法(一)宗旨:第一条(二)术语:第二条(三)适用范围:第三条(四)国家对认证及认证培训、咨询人员(以下称三类人员)的执业行为实行统一的监督管理1、国家认监委:执业资格注册制度的批准和监督管理2、地方质监、检验检疫:对执业行为监督检查3、国家认证人员与培训机构认可委:(对三类人员)执业资格注册4、国家认证机构认可委:对认证人员能力评定5、认证及认证培训、咨询机构负责对三类人员执业行为实施管理。(五)对三类
20、人员的规定1、向认证人员与培训机构认可委申请注册2、三类人员分为专职和兼职3、公务员不得从事三类活动4、三类人员只能在一个机构从事活动5、三类人员从事活动时必须出具真实证明材料6、认证人员不得从事咨询活动7、认证人员的迥避规定(六)对三类人员的禁止性规范第十四条(七)罚则1、责令改正:16,18,2、停止执业一年:16,18,3、停止执业二年:16,184、撤销执业资格:16,17,185、罚款:19八、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一)宗旨:第一条(二)术语1、认证证书:产品 服务 管理体系2、认证标志:产品 服务 管理体系3、适用范围:认证证书、认证标志的制定、发布、备案、使用和监督检查。(
21、三)认证证书1、产品认证证书的内容:第七条,共九项其中:认证模式是指以下单一的认证模式或若干种认证模的组合。设计鉴定;型式试验;制造现场抽样检验或检查;市场抽样检验或检查;企业质量体系审核;获证后的后续跟踪检查。2、服务认证证书的内容第八条 共六项3、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内容第九条 共六项4、认证证书的使用获证组织:在广告、宣传中正确使用;注意:不得在产品和包装上使用认证证书。不得互用,不得误导公众认证机构:建立管理制度,有效跟踪调查(四)认证标志1、认证标志分类(三类)及内容(1)、强制性认证标志;(2)、国家统一的自愿意性认证标志;(3)、认证机构自行制定认证标志;(1)和(2)由国家认监委
22、依法制定并公布;(3)的内容必须符合第十五条的五项规定,并报国家认监委备案。2、认证标志的使用获证组织:在广告、宣传上、产品及其包 装上、获得认证的区域内使用。不得误导公众。认证机构:建立管理制度,有效跟踪调查。注意:不得在产品上标注管理体系认证标志;可以在产品包装上使用管理体系认证标志(五)罚则1、责令改正:27,28,29,322、警告;32,3、行政处罚;30,33,4、罚款:27,28,29九、认证违法行为处罚暂行规定(一)宗旨:第一条(二)职责 国家质检总局:统一管理;国家认监委:组织查处;地方质监、检验检疫部门:辖区内的行政处罚;(三)罚则1、责令改正、责令停止活动:3,4,10,
23、11,142、罚款:3,4,5,6,10,11,143、撤销批准资格:4,5,7,8,9,4、公告:5,6,7,8,9,105、暂停批准资格:6,7,8,9,6、暂停认证从业人员资格:13,7、撤销认证从业人员资格:13,8、行政处罚:16,9、刑事责任:15,十、认证咨询机构管理办法(一)宗旨:第一条(二)术语:什么是认证咨询机构:第二条(三)适用范围:第三条。(四)职责国家认监委:统一管理和监督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本辖区内认证咨询机构的审批(五)设立条件和批准程序1、条件要求:第七条:共五项2、审批程序第八条 共四项3、证书有效期、文书格式、分支机构、境外机构的规定第九、十、十一、十二条
24、(六)行为规范第十三至第十九条(七)监督检查第二十至二十四条(八)罚则1、责令停止活动:25,27,2、罚款:25,27,30,31,32,33,34,3、警告:26,29,4、撤销批准文件:27,28,30,33,34,5、责令改正:28,29,30,31,32,33,34,6、责令停业整顿:28,29,30,31,33,7、行政处分:358、刑事责任:35第二部分 自查自纠1、法制性内容检查1.1、执行标准、技术规范情况:检查重点:是否有产品执行标准和相关技术规范,标准是否已备案?自查要点:1)、按食品标准体系检查是否完整、配套?2)、是否跟踪标准的最新变化?3)、强制性标准是否已执行?4
25、)、企业标准是否已经备案?1.2、仪器检定与校准检查重点:所有用于检测工作的仪器设备是否按有关规定进行溯源检定,强检的计量器具是否按期检定,非强检的仪器设备是否按期进行检定或校准?自查要点:1)、是否有测量和监控装置台帐?2)、是否规定了检定周期?在检定期内?3)、测量能力是否与测量要求一致?4)、强检设备是否溯源检定?5)、非强检设备如何校准?6)、标准7.6中a-e的要求1.3、产品质量状况检查重点:是否按标准要求进行产品型式(例行)试验,并有合格的试验报告?国家、地方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情况,如有不合格情况,是否已采取有效的纠正措施?自查要点:1)、提供(全部产品的)合格的型式试验报告。
26、2)、提供监督抽查报告和整改报告1.4、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的使用、管理检查重点:是否有利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作误导公众认为其产品、服务通过认证的宣传,或未通过认证而在产品、包装、广告上表明其通过认证?有否伪造、冒用或非法买卖、转让认证证书;有否伪造、冒用或非法买卖认证标志?自查要点:1)、是否建立认证证书(标志)的使用管理制度如:专人保管,使用登记(何人使用,用于何种场合?)2)、检查广告、宣传、产品、服务场所、产品包装:交叉宣传、串位宣传 误导公众?3)、有无伪造、冒用或非法买卖、转让认证证书、认证标志行为?1.5、咨询检查重点:是不接受咨询、认证一体化服务?自查要点:1、接受何家咨询机构的咨
27、询服务?2、接受何家认证机构的认证服务?3、咨询人员和认证人员是同人套人马吗?1.6、其他依法生产的情况检查重点:对实施强制性认证或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是否已取得相应的资质?自查要点:1、所生产的产品是否列入:QS、XK、CCC等许可证管理?2、对上述列入许可证管理的产品是否取得相应的资质?3、所取得的资质是否在有效期内?2、管理体系有效性检查2.1、组织和管理检查重点:是否制定了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各级人员是否了解其内容?是否按规定进行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对发现的不符合项是否进行了必要的纠正、预防措施,措施的落实情况?自查要点:1)、质量方针是否与总体经营方针相一致?是否从产品质量要求及顾
28、客满意角度出 发做出承诺?是否对持续改进做出承诺?2)、质量方针是否传达到组织的管理、执行、验证和作业层次?是否理解和贯彻?3)、质量方针是否经批准、发布、评审、修改?如何控制?如何进行评审?4)、质量目标的内容是否包括产品(固有特性)要求及满足产品要求所需的(资源、过程、文件和活动)内容?5)、质量目标是否可量化、可测量?6)、质量目标是否已分解、并进行考核?7)、是否按规定进行内审?(1)、制定了形成文件的程序?(2)、内审方案的策划?(3)、是否按内审方案实施内审?记录?(4)、审核人员的独立性?(5)、内审发现的不符合项是否采取纠正 措施?跟踪、验证?(6)、内审结果是否提交管理评审理
29、?8)、是否进行了管理评审?(1)、管理评审是否由最高管理者实施?(2)、管理评审的记录是否保存?时间间 隔?执行人?(3)、管理评审的输入是否完整?审核结果;顾客反馈;过程业绩和产品的符合性;预放和纠正措施的状况;以往管理评审的跟踪;可能影响管理评审的变化(4)、管理评审理的输出是否完整?质量管理体系及其过程的改进 与顾客要求有关的产品的改进 资源需求9)、对发现的不符合项进行纠正、预防措施的效果?记录?2.2、人员检查重点:内审员的数量、资质是否符合要求,内审员是否经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培训。检验人员是否熟悉业务,是否持证上岗自查要点:1)、查内审员人数、资质证书?2)、查检验人员的上岗证?2
30、.3、经营销售检查重点:是否按程序规定实施合同评审,保持记录?是否有售后服务记录自查要点:1)、销售合同是否对产品和服务要求做出明确的规定?2)、合同评审的时间、内容和结果是否符合规定要求?3)、评审的结果及后续的跟踪措施是否予以记录?4)、产品要求变更后,文件是否及时更改,相关人员是否了解更改?5)、有无售后服务记录?服务内容 顾客对服务内容的确认 顾客对服务内容的满意程度 服务内容对人员、资质、资源 的要求2.4、采购供应检查重点:是否制定采购依据的文件,质量要求是否明确,是否对主要原材料、外购(协)件进行有效控制、是否按规定进行进货检验自查要点:1)、是否有采购清单?对采购物品的质量要求
31、是什么?主要原材料、外购(协)件的采购清单是否按规定经过批准?2)、是否进行供方评定?有无合格供方名单?是否经批准?3)、是否进行供方再评定,时间间隔如何规定?4)、如何进行进货检验或验证?有无记录?2.5、生产检查重点:对产品和服务过程的关键质量特性、重要的工艺参数,是否进行监控或控制并制订了适宜的操作措导书生产环境是否符合工作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特种设备是否能按规定进行检验并持有有效的证明文件自查要点:1)、有无工艺流程图?关键工序是什么?重要的工艺参数是什么?有无作业指导书?2)、有无过程工艺记录?是否符合作业指导书规定。3)、关键工序如何确认,包括人员资质和设备能力的确认?4)、生
32、产环境是否符合要求?通风、采暖、空调、温度、湿度、粉尘、废水、废气、废渣、防火、腐蚀、危险 作业5)、特种设备有效检验证明材料及操作人员有效资质?2.6、质量检验检查重点:是否制定检验指导书,最终产品检验项目是否完整,检验方法是否适宜,检验结果是否符合规定。对关键质量特性是否配备了满足质量要求的检验测试设备,产品的出厂检验设备是否完备,仪器设备是否有正常维护、保养、检定,仪器设备的标识和检定证书的内容是否相符检验合格证明是否按规定出具?是否对不合格品予以标识、隔离,是否按规定处理并保持记录自查要点:1)、现场使用的检验指导书是否有效版本?2)、工序检验是否全部完成才进入最终检验?3)、最终检验
33、项目与产品标准对照是否完整?4)、有无检验方法标准?是否现行有效?检验结果是否与标准相符?5)、是否授权产品最终放行的人员?6)、配备的检验设备精度是否满足产品检验要求?7)、外委检验机构如何选定(评价)?有无答订委托检验合同?如何抽样?出具的检验报告是否规范?8)、检验判定的不合格品的标识、隔离、处置的控制记录?3、认证实施情况检查3.1、认证资格与能力检查重点:是否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认证活动?是否超出批准范围从事认证活动?是否属代表机构、办事机构直接从事认证活动?自查要点:1)、2)、属认证机构行为,按57、60条3)、3.2、认证实施组织检查重点:有无增加、减少、遗漏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定
34、的程序?是否对其认证的产品、服务、管理体系实施有效的跟踪调查?是否聘用未经认可机构注册的人员从事认证活动?发现认证的产品、服务、管理体系不能持续符合认证要求,是否及时暂停其使用或者撤销认证证书并公布的?是否及时向其认证的委托人出具认证证书?是否有其他违反认证工作基本准则的行为?自查要点:(略)3.3、认证的公正性检查重点:有否以委托人未参加认证咨询或者认证培训等为由,拒绝提供认证服务?人否向委托人提出与认证活动无关的要求或限制条件?是否在认证前对委托人进行虚假宣传或者误导性宣传?是否使用不正当竞争手段或者从事损害认证公正性和有效性活动其他有损公正性的活动?自查要点:(略)第三部分 食品安全管理
35、体系中的HACCP2001年3月23日国家认监委发布食品生产企业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管理体系认证要求一、危害分析:1、判据是什么:1)、极有可能发生(可能性);可能性评估:经验、流行病学数据、技术资料、投诉信息。2)、一旦发生,导致不可接受的健康风险(严重性)。严重性判断:政府、权威部门的风险分析、信息2、危害分析是一个反复的过程1)、随不同的产品、过程而变化;2)、随原材料、工艺、配方而变化;3)、随国际市场而变化。3、危害分析应予记录1)、是制定HACCP计划的基础2)、是HACCP计划验证和审核的依据二、确定关键控制点(CCP)1、CCP不是产生显著危害的点;2、CCP是用
36、来控制显著的食品安全危害的点三、确定关键限值(CL)1、每个CCP都应设立CL;2、CL是与食品加工保藏相关的工艺参数值,不是数值范围;3、CL多用物理的、化学的,而不用生物的指标;4、CL应符合相关标准,具有科学性。四、CCP的监控1、建立文件化的监控程序;2、监控4要素:1)、监控什么:CCP的CL值2)、怎样监控:要求方法准确、快速3)、监控的时间和频率时间:可以连续或间断频率:数据是否稳定?CL的观察值偏离设定值程度?CL偏离对产品的影响数4)、监控人员须经培训,记录应予保存。五、纠偏措施(在制定HACCP计划时预先制定)1、纠正和消除偏离原因,重建加工控制,防止偏离再次发生;2、隔离
37、、评估、处置偏离时生产的产品3、CL屡有偏离或意外偏离时,重新调整HACCP计划。4、纠偏措施由有权力的人来执行。5、做好纠偏执行记录(纠正措施报告)。处置步骤:(1)、确定是否存在安全危害?(2)、存在危害:再加工?再杀菌?改做他用?不存在危害:解除隔离,出厂(3)、如果不按(2)处理,则销毁。六、建立有效的验证程序(四个要素)1、HACCP计划(实施前)的确认:内容:产品说明,工艺流程图,危害分析,签字,CCP确定,监控、纠正、记录程序;再确认:原料、产品或加工方法的改变,验证数据出现相反的结果,潜在危险或控制手段的新信息,生产线上发现新变化,新的销售方式或消费方式的出现。2、CCP的验证
38、(验证的频率取决于测量的准确度)监控设备的校准,校准记录的复查,针对性的取样检验,CCP记录(包括监控记录和纠正措施记录)(由有丰富经验和管理能力的人)复查。3、HACCP的系统的验证(企业自身的内审)(1)、审核:现场观察、记录复查,对HACCP体系做出系统的评估;(2)最终的微生物检验。4、执法机构的验证:(1)、对HACCP计划的任何修改的复查;(2)、CCP监控记录的复查;(3)、纠正措施记录的复查;(4)、验证记录的复查;(5)、操作的现场检查(以确定HACCP计划是否执行、记录是否合理保存)(6)、随机抽样分析七、建立记录保存程序(4个方面的记录)1、HACCP计划及其支持性文件;
39、2、CCP监控记录;3、采取纠正措施的记录;4、验证记录。记录的四个方面的要求:1、严肃性:是HACCP执行和CCP被监控的依据;2、真实性:现场观察的记录,不允许提前或过后记录,不许伪造。3、原始性:不许涂改、删除、或篡改;4、完整性:不许缺页、缺项、缺内容。我省HACCP认证中存在的问题探讨:1、对建立HACCP体系目的认识不足;2、HACCP体系的应变能力不足;3、员工培训不足,管理制度不落实;4、实验室能力不足。检测范围不广,检测能力不强,检验人员力量薄弱。第四部分 良好操作规范(GMP)一、食品原料采购、运输及贮藏过程中的要求(一)食品原料采购1、采购食品原料的一般原则采购人员熟悉业
40、务、初步的感官检查、产品验证、验收合格才入库、防止积压。2、采购原辅料的要求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类似食品的标准及卫生要求3、食品原料的验收1)感官检查(鲜度)、2)理化检查(电阻测鲜度、化学法测叶绿素、可溶性氮,PH值测鲜度)、3)微生物学检查(细菌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4)有毒有害物质检查(工业污染、农药污染、致病菌污染、有毒物质污染)、5)保护性措施(在产地用水、表面活性剂水溶液、碱水溶液等到清洗)(二)原料的运输1、运输工具符合要求专用车、船,清洗消毒、设置遮盖、不得混载2、选择合适的运输工具普通车船、车船设分层笼、通风透气、装箱装娄、低温冷藏(三)食品原料的
41、贮藏1、设置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设施接收场地、清洗场地、保鲜库、低温冷库、库区防潮2、原辅材料贮藏的卫生管理专人管理、设立制度、定期检查、地面平整、通风换气、防鼠防虫、离地离墙、风味不相窜二、工厂设计与设施的要求(一)食品工厂厂址选择1、位置:地势干燥、交通方便、水源充足2、周围:无粉尘、有毒气体、放射性物质、扩散性污染源,无昆虫大量滋生场所3、厂区建筑物:远离有害场所(二)总体布局1、生产区与生活区隔离,前者在后者的下风向2、建筑物、设备和工艺三者衔接3、原料与半成品、成品,生熟食品无交叉污染5、建筑物间设绿化带6、给排水系统适应生产要求7、存放设施密闭或加盖8、锅炉设备符合GB34819、实
42、验动物区符合要求(三)建筑设施厂房高度、人均占地面积、屋顶结构、车间墙面、门窗、通道、通风、采光、防鼠、防蝇、防尘、防飞鸟等(四)卫生设施洗手间、更衣室、厕所的要求三、食品用工具、设备的要求1、材质:无毒、无味、抗腐蚀、不吸水、不变形2、结构:边角园滑、便拆卸、清洗和消毒3、安装符合工艺卫生要求4、洗涤和消毒要求四、食品用水的要求1、一般生产用水: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2、特殊工艺用水应符合:软饮料用水标准(GB1079-89)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3、冷却用水 锅炉用水:将生产用水软化 其他冷却用水:硬度适当五、食品加工过程中的要求1、设备的卫生要求
43、表面:无毒、无害、不吸水、耐腐蚀、易消毒2、用具和容器的洗涤与消毒使用前彻底清洁和消毒、食品的接触器具生熟分开、塑料筐专用、避免再次污染、外包装物不得直接进入生产区、防止清洁剂、消毒剂污染人身、食品3、食品初加工的卫生清洗干净、荤素分开加工、废弃物及时处理4、预防交叉污染和二次污染生熟食品分开贮藏、半成品和成品使用不同的冷库、包装的半成品和原材料贴标签生产空间紫外线灯消毒、工作器具用消毒剂消毒5、几种食品加工的良好操作规范食品的高温处理、冷藏和冷冻、干制、辐射六、食品包装的要求1、食品包装间:空调、紫外灭菌、二次更衣间、清洗消毒设施2、食品经检验合格才包装3、包装材料和容器符合国家标准要求4、
44、标签符合食品标签通用标准(GB7718-1994)5、依次入库、登记、贮藏七、食品检验要求1、配备符合要求的质量检验室2、检验设备按期检定、及时维修3、检验实施程序1)明确检验对象、依据、方法;2)按标准规定抽样;3)对样品逐项检验;4)依据标准逐项判别;5)做出产品是否合格的结论;6)记录检验数据,出具检验报告。八、食品生产经营人员个人卫生要求(一)食品生产人员的健康要求1、每年必须体检;2、体检机构必须经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认可(二)食品卫生人员的卫生要求1、保持衣帽整洁;2、重视操作卫生;3、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九、食品生产工厂的组织管理1、由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卫生工作;2、设立卫生管理机构3、培训食品从业人员;4、从业人员定期体检;5、建立卫生管理制度1)原辅材料采购的卫生要求;2)车间卫生制度;3)食品加工机械、容器具清洁卫生制度;5)食品原、辅料、成品的贮藏、运输、销售卫生要求;6)生产过程的卫生制度及所执行的卫生标准;7)卫生检查制度;8)食业企业的消毒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