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北京大学法学硕士专业考研复试分数线19904.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13年北京大学法学硕士专业考研复试分数线19904.pdf(7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 官方网址 北大、人大、中财、北外教授创办 集训营、一对一保分、视频、小班、少干、强军 【2013年喜报】2013年育明教育学员共有18人考入北京大学法律硕士(含保研)北大 深圳研究院 法律硕士(非法学)80 人 本专业学习年限 4 年。复试增加 LSAT 考试 近 3 年分数线 2013 年复试线 2012 年复试线 法律(0351)50 50 90 365 深圳研究生院总分为345分 系所名称 法学院 招生总数 360人。系所说明 法学硕士100人(含推荐免试60人左右,各专业具体名额请于8月下旬登陆北京大学法学院网站查询);法律硕士260人(含推荐免试130人)。本院不指定参考书。招生专
2、业:法律硕士(200101)人数:260 研究方向 考试科目 本专业拟接收国内重点院校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130人。具体情况请见法律硕士招生简章。1 101思想政治理论 2 201英语一、202俄、203日、253法、254德任选一门 3 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课(非法学)4 法 律(法学、非法学)50 50 90 360 深圳研究生院总分为340 官方网址 北大、人大、中财、北外教授创办 集训营、一对一保分、视频、小班、少干、强军 2011 年复试线 法 律 硕士 55 50 90 90 365 深圳研究生院分数线340 【育明教育】法律硕士考研复习专家推荐用书 (1)法
3、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考试大纲 (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主编: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和教育部考试中心)(2)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考试分析 (人大出版社出版,主编:教育部考试中心)(3)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考试指南 (以下简称联考指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总主编:曾宪义)(4)法律硕士复习练习配套必备 一、法律硕士联考考试大纲配套练习 二、全国法律硕士研究生入学联考标准化题库 三、全国法律硕士研究生入学联考历年真题 (5)育明教育法律硕士独家内部考研精编资料及押题卷 出题人,阅卷人加盟策划汇编,打造法硕最专业最精准的考研辅导资料 案例 19:犯罪的停止形态 蒲某
4、意图抢劫,尾随一妇女身后。当该妇女回家打开房门后准备关门时,蒲某以为其家中无人,强行挤进房内,并随手锁上门,该妇女被吓得惊叫一声。她的丈夫闻声起床,拉开电灯,见蒲某站在门口,便问:“你是干什么的?”蒲某答不上来,该妇女的丈夫上前打了蒲几个耳光。在邻居的帮助下,蒲某被担送到公安机关。在公安机关,蒲某供认他到该妇女家的目的是为了 官方网址 北大、人大、中财、北外教授创办 集训营、一对一保分、视频、小班、少干、强军 抢钱。问题 请分析蒲某的抢劫行为属于犯罪预备还是犯罪未遂?案例 20:犯罪的停止形态 沈某,男,24 岁,某厂工人。沈某因赌博欠债,难以偿还,便图谋盗窃本厂财务股保险柜里的现金。某日晚
5、9 时许,沈某撬开了财务股的房门,但因无法打开小保险柜,未能窃取柜中的现金。于是,沈某将小保险柜搬离财务股,隐藏在厂内仓库旁的小试验室里,想等待时机再撬开小保险柜,窃取现金。第二天,财务股的李会计上班后发现办公室门被撬、小保险柜失踪,当即报案。公安人员在厂内仓库旁的小试验室里找到保险柜,柜门尚未打开,柜内人民币也原封未动。问题 请分析沈某的行为是盗窃既遂还是未遂?案例 21:投毒杀人案 曹某(男)与罗某(女)勾搭成奸,并预谋杀死罗的丈夫刘某之后,两人结婚。某日,曹买来毒药交给罗,罗将毒药投入刘的酒中,并为刘炒了菜,让刘喝酒。刘将酒喝光,但并未发生死亡结果。曹某、罗某后来得知毒药因存放时间太长,
6、已经失效。问题 对曹某、罗某的行为应如何认定,并说明理由。案例 22:强奸案 某县城关镇连续发生数起拦路强奸案,均未能破获。为此,县公安局派公安人员杨某男扮女装,诱捕犯罪分子。某日晚,叶某正准备去农机厂盗窃废铁,途中遇到杨某,即起强奸之念。叶从后面扑上去,掐住杨的脖子,手解裤带。欲行强奸。杨转身抓叶,叶将杨的假发抓掉,发现是个男的,便脱身逃跑,被巡逻的公安人员抓获。问题 对叶某的行为应如何认定,并说明理由。案例 23 官方网址 北大、人大、中财、北外教授创办 集训营、一对一保分、视频、小班、少干、强军 李某,男.岁,某机电修配厂工人。某日晚8 时许,李某乘邻居陈云(女,29 岁)一人在家之机,
7、闯进陈家,锁上房门,提出和陈发生性关系。陈不同意,李即把陈从里间门口推到里间床上,按住陈的双手,骑在陈的身上。陈在反抗中抓破李的脖子,李卡住陈的脖子,使陈无法反抗,然后把陈的裤子扯到臀部以下,欲行强奸。陈急中生智,说:“俺小姑子一会儿要来。”并看了一下手表。李闻听,恐陈告发,就罢手起身,向陈赔礼后走掉。问题 请分析李某的行为属于何种犯罪停止形态?案例 24:犯罪中止、未遂 刘某,男,24 岁,汉族,无业。刘某欲去某仓库行窃,为了更有把握,一连几天,刘某去仓库周围“踩道”,以决定入库行窃及得手后选择出库的路线。某夜,刘某按照预先观察好的路线进入仓库行窃,在搬东西时,碰翻了堆放在仓库中的水桶,水桶
8、发出巨大响声。刘某心中大恐,急急忙忙地从预先观察好的路线中逃走。问题 请分析刘某的行为属于犯罪中止还是犯罪未遂?案例 25:投毒杀妻后积极救助案 男,39 岁,某村村民。某甲因有了第三者,即觉得其妻某乙已成累赘,便想毒死某乙。一日,在吨饭过程中,某甲乘某乙去厨房之时,将事先准备好的砒霜倒入某乙吃饭的碗中,某乙吃过含有砒霜的饭食后,腹痛难忍,全身抽搐,痛苦万分。某甲见状后心中不忍,赶忙将妻子送进医院抢救。经医院抢救,其妻转危为安。问题 如何认定某甲的犯罪停止形态?解析 19 蒲某的行为属于抢劫罪的预备犯。犯罪预备和犯罪未遂都是行为人因为自己意志以外的原因而被迫停止犯罪。两种犯罪未完成形态区别的根
9、本标志,是看行为人的行为处于何种犯罪阶段:若处于着手实行具体犯罪行为之前的,一律构成犯罪预备;若处于已经着手实施具体犯罪行为 官方网址 北大、人大、中财、北外教授创办 集训营、一对一保分、视频、小班、少干、强军 之后的、一律构成犯罪未遂。本案中,蒲某尾随被害人并趁被害人不注意强行挤进房内,尚未开始实施具体的抢劫行为,仍属于为抢劫犯罪制造方便条件的阶段,因此,应以抢劫罪的预备犯判处,不构成犯罪未遂 解析 20 沈某的行为属于盗窃未遂。根据我国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经验,盗窃罪的既遂是以财物的所有人、监管人失去控制和行为人实际控制为标准的。如果仅仅是行为人控制了物品,但财物的所有人、监管人尚未失去控制
10、的,盗窃行为仍未达到既遂状态。对于保险柜这样的笨重物品,需要行为人搬出厂区,工厂才失去控制,犯罪人也才能最终取得控制。本案中,沈某因无法打开保险柜、而将之移至厂实验室,沈某并未取得财物的控制,工厂也尚未丧失对财物的控制。在此状态下被查获的,对沈某仍应以盗窃未遂处理。解析 21 曹某、罗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曹某、罗某主观上具有毒死刘某的故意,客观上也实施了毒杀刘某的行为,但是由于二人对犯罪工具毒药的效力有错误的认识,最终未能发生他们所希望的结果。而这种结果没有发生,是他们意志以外的原因所致,是违背他们的意志的。根据我国的刑法理论,这种情况属于工具不能犯,对行为人均应按犯罪未遂处理。解
11、析 22 叶某的行为构成强奸罪(未遂)。叶某在去盗窃的路途中,遇到男扮女装的杨某,产生了奸淫的意图,并从后面扑上去,掐住杨的脖子,手解裤带,已属强奸犯罪的着手实施。但是,在继续犯罪的过程之中,叶某发现杨某是男性,出乎他的意料,自然没有办法继续实施犯罪,属于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被迫停止犯罪的犯罪未遂。这种情况,在刑法理论上称为对象不能犯。解析 23 官方网址 北大、人大、中财、北外教授创办 集训营、一对一保分、视频、小班、少干、强军 李某的行为属于强奸犯罪的中止形态。考查行为人的行为是犯罪预备、犯罪未遂还是犯罪中止,首先要把握住行为人之所以没有完成犯罪的原因。如果犯罪行为停止下来是由于犯罪
12、人自己意志以内的原因,在能够继续实施犯罪的情况下而基于各种动机主动放弃犯罪的,均属犯罪中止;如果犯罪行为停止下来是由于发生了犯罪人意志以外的、足以阻止其犯罪继续实施的情况而使犯罪人不得不放弃犯罪的,则根据行为处于预备阶段还是实行阶段而分别构成犯罪预备或者犯罪未遂。在本案中,李某在实施强奸犯罪的过程中,之所以停止犯罪的继续实施,并非出现了意志以外的原因而不得不放弃犯罪,而是因为怕告发而起身作罢,主动停止了犯罪,属于犯罪的中止形态。至于被害人谎称有人要来,并不能 成为足以阻止行为人继续犯罪的原因,因而对本案不能以犯罪未 解析 24 刘某的行为属于盗窃犯罪的中止形态。刘某在行窃的过程之中,将仓库中水
13、捅碰翻,发生巨大声音,这的确是他意志以外的现象。但是,行为人在犯罪过程之中出现意志以外的现象而使犯罪人停止继续犯罪,是构成犯罪中止还是犯罪未遂,还要考察这种现象对犯罪人的影响,如果意志以外的现象发生,但并不足以阻止犯罪的继续实施,而犯罪人基于这种不利条件而主动放弃犯罪的,应为犯罪的中止;如果意志以外的现象发生且足以阻止犯罪人继续实施犯罪的,应当为犯罪未遂。在本案中,刘某在盗窃的过程之中,碰翻水桶,发出巨大的声音,只是为他继续实施盗窃行为制造了不利条件,并不足以阻止盗窃行为的继续实施。在这种情况下刘某停止实施犯罪行为,应以犯罪中止论处 解析 25 某甲的行为属于实行终了的犯罪中止。在我国刑法中,犯罪中止分为两种:一种是自动放弃犯罪行为实施的中止,另一种是犯罪行为已实施完毕,但在犯罪结果出现之前,行为人积极主动地采取措施,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中止。在本案中,行为人某甲的投毒杀人行为已经实 官方网址 北大、人大、中财、北外教授创办 集训营、一对一保分、视频、小班、少干、强军 施完毕,但是,在其妻死亡的结果发生之前,观其妻服毒后痛苦万分,心中不忍,积极主动地将妻子送往医院抢救,使其妻转危为安,有效地防止了其妻死亡结果的发生,符合我国刑法中行为实行终了的犯罪中止的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