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20376.pdf

上传人:得** 文档编号:84917445 上传时间:2023-04-08 格式:PDF 页数:19 大小:649.3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20376.pdf_第1页
第1页 / 共19页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20376.pdf_第2页
第2页 / 共1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20376.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20376.pdf(19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危险化学品企业平安生产监视管理规定 送审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目的、依据】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平安监视管理,落实企业平安生产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生产平安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平安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适用范围】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平安许可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带有储存设施、储存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化工企业(以下统称企业)的平安生产监视管理,适用本规定。第三条【主体责任】企业是平安生产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本企业平安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平安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必须认真履行平安生产职责,全面做好各项平安生产工作。

2、第四条【监视管理原则】危险化学品平安监视管理实行属地监管与分级负责相结合的原则。第五条【监视管理】国家平安生产监视管理总局指导、监视全国危险化学品平安生产监视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平安生产监视管理部门对本辖区内的企业依法实施危险化学品平安生产监视管理工作,并承受上级平安生产监视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视。第二章 平安生产根本要求-第六条【根本条件】企业应当至少具备有关平安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平安生产条件;不能保证平安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第七条【平安生产责任制】企业应当健全平安生产责任体系,按照一岗一责的原则,建立并落实全员平安生产责任制。平安生产责任

3、制应做到岗位与职责相匹配,权限与职责相匹配。第八条【主要负责人职责】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平安生产工作负有以下职责:(一)主动识别和获取与本企业有关的平安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标准性文件,并转化为企业平安生产制度或操作规程的具体内容;(二)领导建立企业平安生产的体制、机制;(三)保证平安生产投入满足企业平安生产需要;(四)审批平安生产管理制度;(五)掌握企业平安生产状况,消除事故隐患;(六)确定具备资格的分管平安生产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七)批准实施生产平安事故应急预案;(八)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平安事故。第九条【考核机制】企业应当建立保障平安生产责任落实的考核机制,对企业各级各类人员平

4、安生产职责的履行情况进展定期考核并予以奖惩。第十条【领导值班带班】企业应当建立单位负责人现场带班-值班制度。领导干部日常情况下要坚持夜间和节假日值班,值班时应当在厂区内,及时掌握现场平安生产情况,发现并处置异常生产情况及突发事件等平安生产问题;领导干部在特殊作业和特殊时段下要做到现场带班。在新建工程投产、装置开停车、重大工艺调整、特级动火等作业时,单位负责人要现场带班;在重大活动期间、节假日、夜间等特殊时段进展非常规作业时,领导干部也要现场带班,及时发现、解决现场存在的问题。第十一条【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企业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设置平安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平安生产管理人员:一从业人员缺乏 50

5、 人的,应当配备专职平安生产管理人员;二从业人员在 50 人以上缺乏 100 人的,应当设置专门的平安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 2 名以上专职平安生产管理人员;三从业人员在 100 人以上缺乏 300 人的,应当设置专门的平安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 3 名以上专职平安生产管理人员;四从业人员在 300 人以上的,应当设置专门的平安生产管理机构,并按不低于从业人员 1%的比例配备专职平安生产管理人员。第十二条【主要负责人和平安管理人员任职条件】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平安生产负责人和平安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展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分管平安、生产、技术负责人中,应至少有 1

6、 人具有国民教育化工化学类本科以上学历,且具有 3 年以上化工行业生产或技术岗位从业经历。专职平安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化工化学类或平安工程中等职业教育以上学历或者化工化学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备危险物品平安类注册平安工程师资格,且具有2 年以上化工行业生产或技术岗位从业经历。第十三条【劳动协议】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平安事故依法应当承当责任的协议。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人员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不得将平安生产保障责任转移给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协议中应当明确各自平安生产责任,不得约定劳务派遣单位承当主要平安生产

7、责任。第十四条【制度建立】企业应至少制定、完善以下平安生产制度:1、平安生产责任制度;2、平安生产例会等平安生产会议制度;3、平安培训教育制度;4、平安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5、平安投入保障制度;6、风险识别及评价制度;-7、重大危险源评估和平安管理制度;8、变更管理制度;9、特殊作业许可管理制度,包括动火、进入受限空间、设备检维修、盲板抽堵、吊装、高处、动土、断路、临时用电等;10、应急管理制度;11、开停车管理制度;12、建立工程平安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13、关键装置与重点部位管理制度;14、危险化学品平安管理制度,包括剧毒化学品平安管理及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运输、装卸、包装等;15、

8、承包商管理制度;16、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维护管理制度;17、识别和获取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定期修订平安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制度;18、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19、单位负责人值班带班制度;20、生产平安事故或者重大事件管理制度。企业应结合本企业平安生产实际和特点,制定、完善平安生产信息管理制度;平安生产奖惩制度;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管理制度;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公用工程平安管理制度;设备设施检维修管理制度;职业卫生相关管理制度;文件、档案管理制度;生产设施撤除和报废管理制度;供给商管理制度等平-安生产规章制度。第十五条【制度修订】企业平安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岗位操作规程每 3 年

9、至少评审和修订一次,并保证使用最新有效的平安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或投用前,应当组织编制新的操作规程。第十六条【隐患排查治理】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和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导则的要求,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第十七条【重大事项报告】企业应建立重大事项报告机制,对装置长时间停车及准备恢复生产停车半年以上、重大事故隐患、未造成人员伤亡的火灾和泄漏等涉及与平安生产有关的重大事项,应及时向当地平安生产监视管理部门报告。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所在地平安生产监视管理部门的要求,报告其平安生产履

10、职情况。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重大危险源以下简称两重点一重大的企业必须每年至少报告一次。第十八条【平安警示】生产、储存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按照化学品作业场所平安警示标志标准AQ 3047的要求,在其作业场所和平安设施设备的显著位置设置平安警示标志。-第十九条【个体防护】企业必须按照个体防护装备选用标准GB/T 11651和化工企业劳动防护用品选用及配备AQ/T 3048等标准,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视、检查、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不得采购和使用无平安标志或者未经法定认证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代替劳动防护用

11、品的发放。第二十条【应急装备】生产、储存和使用氯气、光气、氨气、硫化氢、一氧化碳等吸入性有毒有害气体的企业应配备两套以上空气呼吸器,还应当配备至少两套以上全封闭防化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还应当设立气体防护站组并配备相应的处置、应急救援及防护器材。第二十一条【事故管理】企业发生生产平安事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事故报告、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企业应当对未遂事故事件进展统计、分析,查清原因,提出并落实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第二十二条【租赁要求】企业不得将生产经营工程、作业场所、装置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平安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企业出租生产经营工程、作业场所、装置设备的,必须满

12、足外部平安距离相关规定,并不得降低其平安生产条件。第二十三条【废弃处置】关闭、搬迁企业按规定要求制定处置方案,委托具备资质的单位撤除装置、设备,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未经处理不得出租、转让其厂房、装置设施等。第二十四条【生产条件】企业应当根据生产、储存、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危险特性,在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监控、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泄漏以及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平安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对平安设施、设备进展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平安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第二十五条【新工艺】不得采用国家明令淘汰、制

13、止使用,不能保证平安生产的工艺、设备。新开发的生产工艺必须在小试、中试、工业化试验的根底上逐步放大到工业化生产;制止在生产装置上进展新工艺的中试和工业化试验;国内首次采用的化工工艺,应当通过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平安可靠性论证。第二十六条【新改扩建工程】企业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立工程应当按照危险化学品建立工程平安监视管理方法、建立工程平安设施三同时监视管理暂行方法等规定执行。危险化学品建立工程未经平安条件或者平安设施设计审查的,不得进展施工和试生产。第二十七条【设计管理】危险化学品建立工程单位必须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当设计,设计单位要按照化工建立工程平安设计管理导则AQ/T 303

14、3及加强危险化学品建立工-程平安设计管理的要求,以保证平安生产为前提,选择成熟、可靠的工艺路线、设备设施,配备完善的自动化控制系统。第二十八条【两重点一重大管理】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大型危险化学品建立工程设计单位资质应为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相应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专业资质甲级。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和首次工业化设计的建立工程,必须在根底设计阶段开展危险与可操作性HAZOP分析。涉及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装置装设自动化控制系统;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的大型化工装置装设紧急停车系统。企业应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视管理暂行规定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平安监控通用技术标准AQ3

15、035、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罐区现场平安监控装备设置标准AQ3036等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重大危险源管理。第三章 过程平安管理要求 第二十九条【平安生产信息管理】企业要明确平安生产信息管理部门,建立平安生产信息管理制度,全面收集生产过程涉及的化学品危险性、工艺和设备等方面的全部平安生产信息,并纳入档案管理,同时,综合分析收集到的各类信息,明确提出生产过程平安要求和考前须知。第三十条【风险管理】企业应严格执行有关平安风险管理要求,明确生产过程风险辨识范围、方法、频次和责任人员,定期开展所有生产工艺装置和岗位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和风险评估,全-面整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对于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

16、生产、储存装置,要采用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等方法进展全面的风险辨识和危害分析,每三年进展一次。企业发生事故或涉及重大变更管理内容时,要及时进展风险分析。企业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参照国际相关标准,确定本企业可承受的风险标准。第三十一条【装置运行管理】企业应根据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特点和原辅料、产品的理化性质及危险特性编制岗位平安操作规程。平安操作规程的内容包括:本岗位工作任务与目的、工艺指标、工艺操作方法、正常开停车程序、异常工况及其处置、紧急停车程序和处理方法、可能发生事故原因分析和处理方法、操作过程平安考前须知、设备巡回检查的规定、本岗位有毒有害物质容许浓度、职业防护、消防器具的使用等。岗位平

17、安操作规程应当涵盖企业所有操作岗位,各项规程应有岗位操作人员参与编制,其内容和深度应当符合相关规定,符合企业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或其指定的技术负责人审定并签发,发放到相关岗位。企业要制定并严格落实操作规程的管理制度,明确操作规程编写、审查、批准、分发、使用、控制、修改及废止的程序和职责。根据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特点和原辅料、产品的理化性质及危险特性编制所有岗位的平安操作规程。操作规程的编制、修-订、使用、培训和考核应符合国家平安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平安管理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企业要制定开停车平安条件检查确认制度。在正常开停车、紧急停车后的开车前,都要进展平安条件检查确认。

18、开停车前,企业要进展风险辨识分析,制定开停车方案,编制平安措施和开停车步骤确认表。第三十二条【岗位平安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企业应当严格执行生产经营单位平安培训规定、平安生产培训管理方法、国家平安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平安管理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规和标准性文件的规定,建立并完善全体从业人员平安教育培训体系,加大新装置投用前的平安操作培训。企业平安教育培训内容应当包括本企业平安生产的专业知识和岗位操作技能。特种作业人员应当依照特种作业人员平安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相应的平安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方可上岗作业。从事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作业人员还应当具备国民教育高中或中等职业教育以

19、上学历,并有 1 年以上的跟班实习操作经历,有独立操作能力。企业特种作业人员的配备应与岗位设置相匹配。第三十三条【试生产平安管理】企业应按照危险化学品建立工程平安监视管理方法、国家平安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平安管理的指导意见等要求,严格遵守建立工程试生产期限,-加强试生产平安管理。企业要明确试生产平安管理职责,按照有关规定编制总体试生产方案和联动试车方案、投料试车方案、异常工况处置方案等。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加强试生产前的三查四定 三查:查设计漏项、查工程质量、查工程隐患;四定:整改工作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系统吹扫冲洗、气密试验、单机试车、联动试车、投料等各环节的平安管理。对参加试

20、生产人员进展专门的平安教育和技术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上岗。第三十四条【设备设施管理】企业要建立并严格落实设备台账管理、装置泄漏监检测管理、电气平安管理和仪表自动化控制系统平安等各项管理制度。企业要开展设备预防性维修,关键设备要装备在线监测系统;加强动设备管理,编制动设备操作规程,确保动设备始终具备规定的工况条件。企业要编制电气设备设施操作、维护、检修等管理制度,制定防爆电气设备、线路检查和维护管理制度。企业应定期开展电源系统平安可靠性分析和风险评估,并应按照有关规定对仪表自动化控制系统进展检查确认。开展平安仪表系统平安完整性等级评估,企业要在风险分析的根底上,确定平安仪表功能SIF及其相应的功能

21、平安要求或平安完整性等级SIL。企业要按照过程工业领域平安仪表系统的功能平安GB/T21109和石油化工平安仪表系统设计标准(GB/T50770)的要求,设计、安装、管理和维护平安仪表系-统。第三十五条【作业管理】企业要标准动火、进入受限空间、设备检维修、盲板抽堵、吊装、高处、动土、断路、临时用电等审批程序,严格审批内容和流程。实施危险作业前,必须进展风险分析、确认平安条件。危险作业审批人员要在现场检查确认后签发作业许可证。作业过程中,管理人员要加强现场监视检查,明确监护人。第三十六条【承包商管理】企业选择承包商时,要严格审查承包商有关资质,定期评估承包商平安生产业绩。企业要对承包商作业人员进

22、展严格的入厂平安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方可凭证入厂,制止未经平安培训教育的承包商作业人员入厂,并要妥善保存承包商作业人员平安培训教育记录。承包商进入作业现场前,企业要与承包商作业人员进展现场平安交底,审查承包商编制的施工方案和作业平安措施,与承包商签订平安管理协议,明确双方平安管理范围与责任。企业要对承包商作业进展全程平安监视。第三十七条【变更管理】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明确变更管理的范围和内容,建立变更管理制度。企业要严格变更管理,按要求填写变更申请表,并按管理权限逐级上报审批,批准前方可实施。变更完毕后,企业主管部门应对变更实施情况进展验收并形成报告,载入变更管理档案,并及时更新平安生产信息。

23、第三十八条【应急管理】企业要建立包括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等在内的完整的应急预案体系,定期-开展各类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企业制定的预案要与周边社区、周边企业和地方政府的预案相互衔接,并按规定报当地政府备案。企业要建立应急响应系统,明确组成人员和职责,要建立应急救援专家库。企业要建立应急物资储藏制度,加强应急物资储藏和动态管理,定期核查并及时补充和更新。应急预案要定期演练和完善。第三十九条【事故和事件管理】企业要制定平安事件管理制度,建立未遂事故和事件报告鼓励机制。企业完成事故事件调查后,要及时落实防范措施,组织开展内局部析交流,吸取事故事件教训。要重视外部事故信息收集工作,

24、认真吸取同类企业、装置的事故教训。第四章 监视管理 第四十条【执法方案】平安生产监视管理部门应制定年度执法方案,并按照企业分级分类情况,确定具体企业的检查频次。每次检查前,还应根据被检查企业的情况,制定检查方案,明确检查的具体内容。县级人民政府平安生产管理部门应对管辖区域内企业至少每年检查一次,市级人民政府平安生产管理部门应对管辖区域内涉及两重点一重大企业至少每年检查一次,省级人民政府平安生产管理部门应对管辖区域内涉及两重点一重大企业按不低于 30%的比例至少每年检查一次。检查可采用明察、暗访的方式结合进展。第四十一条【配备防护用品】平安生产监视管理部门应当为-进入生产现场的执法检查人员配备必

25、要的执法装备、检测设备及个人防护用品,确保执法检查人员人身平安。第四十二条【园区监管】新建化工企业、周边距离缺乏和城区内的化工企业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入化工园区或集中区。进入园区企业必须符合相关平安生产标准。对于已建成投用的园区每 3 年要开展一次园区整体性平安风险评价。劳动力密集型的非化工企业不得与化工企业混建在同一园区内。化工园区或集中区应设置或指定园区平安生产管理机构,实施园区平安生产一体化管理,协调解决园区内企业之间的平安生产重大问题。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人员处分】企业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平安生产监视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 1 万元以上 2 万元以下的罚款:

26、一企业未实行全员平安生产责任制的,或者未明确建立平安生产责任考核机制的;二企业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平安生产工作相应职责的;三企业未按规定设置平安生产管理机构或者足额配备平安生产管理人员的;四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平安负责人、平安生产管理人员或者两重点一重大岗位操作人员未到达相应的任职条件的;-五企业未建立单位负责人现场带班值班制度的,或者带班值班负责人未履行现场带班值班职责的;六企业主要负责人未定期向当地平安生产监视管理部门报告其履行平安生产职责情况的。第四十四条【规章制度处分】企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平安生产监视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 2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

27、的或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其停产停业整顿:一企业未建立健全平安生产制度、平安操作规程的,或者未按照本规定要求对平安生产制度、平安操作规程进展编制修订的;二企业违反本规定第十三条关于劳务派遣及签订协议有关规定的;三 企业未建立重大事项报告机制的,或者应报告的事项,出现不报、谎报、迟报的;四企业未按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或者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不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第四十五条【设备仪表处分】企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平安生产监视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并处 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或者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其停产停业整顿。一企业未建立落实设备设施台账的;-二

28、企业未开展平安仪表系统平安完整性登记评估的;三未定期对电源系统进展可靠性分析和风险评估,或者未检查确认就启用长期停用的仪表自动化控制系统的;第四十六条【试生产及工艺处分】企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平安生产监视管理部门责令停顿 试 生产,并处 3 万元罚款:一超出建立工程试生产期限的;二 采用国家明令淘汰、制止使用和危及平安生产的工艺、设备;三首次采用的化工工艺的,未进展平安可靠性论证的;四新开发的生产工艺未进展小试、中试、工业化试验就进展工业化生产的。第四十七条【建立工程处分】企业危险化学品建立工程未经平安条件或平安设施设计审查的,进展施工或者试生产的,平安监管部门责令停顿建立或

29、者试生产,并限期整改。对已开工建立的,且不能恢复原状的处 50 万元以上 100 万元以下罚款。第四十八条【特种作业处分】对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或者从业经历不符合本规定要求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平安生产监视管理部门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处 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四十九条【设计处分】企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平安生产监视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或情-节严重的,处 3 万元罚款:一建立工程未经具备相应资质设计单位设计的;二 制造和使用的非标设备未经相应资质单位设计、制作、安装的,或者检查、日常维护、检验检测未存入设备档案的。第五十条【作业、承包商、变更处分】企业违反本

30、规定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平安生产监视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并处 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五十一条【出租发包处分】企业将生产经营工程、作业场所、装置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平安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平安生产监视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并处 3 万元罚款。第五十二条【关闭搬迁处分】企业关闭、搬迁过程中,有以下行为之一,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平安生产监视管理部门处以 3万元以下罚款:一未制定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方案的;二未委托具备资质的单位撤除装置、设备的;三出租、转让未经处置厂房、装置设施的。第五十三条【衔接条款】对于违

31、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平安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违法行为,依照其相关规定予以处分。第六章 附 则-第五十四条【从业人员】企业采用劳务派遣用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的,其劳务派遣用工、非全日制用工人数应当计入本单位的从业人员人数。第五十五条【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是指对企业负全面责任,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等人员。第五十六条【化工企业】本规定所指的化工企业是危险化学品平安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规定的行业类型的企业。第五十七条【地方细则】省级人民政府平安生产监视管理部门可根据本地区企业所属关系、规模大小、危险程度、平安生产状况等实际情况对企业进展分类分级管理,并制定本地区的实施细则。第五十八条【实施时间】本规定自 年 月 日起施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工作报告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