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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官方网址 北大、人大、中财、北外教授创办 集训营、一对一保分、视频、小班、少干、强军 【2013年喜报】2013年育明教育学员共有9 人考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硕士(非法学)5人考入法律硕士(法学)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硕士招生目录 法 律(非法学)北京180人 法 学院 思 想 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或203日语 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法 律(法学)苏州校区60人 法 学院 思 想 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或203日语 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官方网址 北大、人大、中财、北外教授创办 集训营、一对一保分、视频、小班、少干、强军 历年
2、复试分数线 2013 年复试分数线 2012 年复试分数线 2011 年复试分数线 【育明教育】法律硕士考研复习专家推荐用书 (1)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考试大纲 (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主编: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和教育部考试中心)(2)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考试分析 (人大出版社出版,主编:教育部考试中心)(3)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考试指南 (以下简称联考指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总主编:曾宪义)(4)法律硕士复习练习配套必备 一、法律硕士联考考试大纲配套练习 二、全国法律硕士研究生入学联考标准化题库 三、全国法律硕士研究生入学联考历年真题 035101
3、法律(非法学)50 50 90 90 350 法律(法学)50 50 90 90 330 035101 法律(非法学)50 50 90 90 350 法律(法学)50 50 90 90 330 035101 法律(非法学)55 55 90 90 350 法律(法学)50 50 90 90 330 官方网址 北大、人大、中财、北外教授创办 集训营、一对一保分、视频、小班、少干、强军 (5)育明教育法律硕士独家内部考研精编资料及押题卷 出题人,阅卷人加盟策划汇编,打造法硕最专业最精准的考研辅导资料 问题1逾期交货,承运人应承担什么责任?2 本案中,某商场的请求能够得到法院的支持吗?为什么?案例 4
4、4 周女士是一位保龄球爱好者,而且酷爱宠物猫。一天,她去打球,顺便把猫也带上,由于球馆不让带宠物,于是她将猫用外衣包好带进馆中,然后将衣物和猫一起放在存物柜中锁好。打完球后,发现衣物和猫都不见了。周女士找球馆经理理论,要求赔偿,双方意见相左,话不投机。周女士一气之下告到法院,要求球馆赔偿衣物及宠物猫的损失共计 8500元。问题1球馆应不应该赔偿周女士的衣物损失?为什么?2球馆应不应该赔偿周女士的宠物猫的损失?为什么?解析 44 寄存人的告知义务与相应的赔偿责任 1 球馆应该赔偿周女士的衣物损失,因为周女士与球馆之间存在一份有偿保管合同。根据保管合同的基本原理,保管物的毁损、灭失风险应由保管人承
5、担。所以,本案中周女士所丢失的衣物应该由球馆赔偿。2球馆不应该赔偿周女士的宠物猫的损失。根据合同法第 370条的规定,对于那些属于必须采用特殊措施才能保管好的物品,寄存人应当向保管人作出说明。本案中周女士违反了合同的约定,没有履行告知义务,由此造成的损失,责任自负,球馆没有责任。案例 45 1991年 5 月,某画店与著名画家李某签订了一份委托作品创作合同。合同规定,1992年 10月以前李某应交给该画店 10 幅山水画新作,报酬为 3 万元。1992年 9 月,李某将其所画作品交付画店,并领取报酬 3 万元。1993年 1 月,该画店举办一次大规模的画展,将李某的 10 幅 官方网址 北大、
6、人大、中财、北外教授创办 集训营、一对一保分、视频、小班、少干、强军 作品全部展出,画展获得巨大成功。李某得知后提出异议,认为画店未经他的同意擅自展出他的作品,侵犯了他的著作权。与此同时,画店又将该10 幅画连同其他作品结集出版。问题1 画店未经李某同意将李某作品展出的行为是否侵犯了李某的权利?为什么?2画店将该 10 幅画连同其他作品结集出版的行为有无法律依据?解析 45 美术作品的著作权归属 1 画店将李某作品展出的行为未侵犯李某的权利。因为本案中画店委托李某作画,由画店支付报酬,因此画的所有权应属于画店。根据著作权法第18 条的规定,美术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视为著作权的转移,但美术作
7、品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因此,作为所有人的画店有权决定是否展出作品。2 画店将该 10 幅画连同其他作品结集出版的行为无法律依据,属侵权行为。著作权法第 17 条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本案中画店与李某签订合同时未约定著作权归属,因此画的著作权应归李某所有。而画店结集出版的行为并未征得李某的同意,应视为侵犯了李某的著作权。案例 46 周大伟、刘国庆为某设计院的设计人员。1997年 2 月,该设计院受某大学的委托,为该大学设计即将投入使用的图书馆大楼的前厅壁画。设计院接受了这一任务后,即委派周
8、大伟、刘国庆负责此项设计任务。1997年 5 月,尚未完成设计的周大伟因个人原因调离本市,余下的设计任务由刘国庆负责完成。1997年年底,周大伟将其参与设计的草图以个人名义发表在设计作品精选杂志上。1998年 4 月,设计完成后,该大学向设计院支付了报酬,设计院亦向刘国庆颁发了一定数额的奖金。设计院以单位的名义将此设计编入设计院十年成就,为此刘国庆向设计院提出异议。问题1周大伟是否有权以个人名义发表设计草图?为什么?2刘国庆向设计院提出异议是 官方网址 北大、人大、中财、北外教授创办 集训营、一对一保分、视频、小班、少干、强军 否有法律依据?解析 46 职务作品的著作权 1 周大伟以个人名义发
9、表其参与设计的壁画草图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因为周大伟进行的壁画设计工作是接受设计院的任务进行的创作,而且由其与刘国庆共同进行设计。因此,在其调离之前所完成的设计草图,属于合作进行的职务行为。设计草图既是与刘国庆的合作作品,又是职务作品。作为合作作品,将该草图以个人名义发表,侵犯了其他合作者的著作权。作为职务作品,在作品交付两年内,未经单位许可由他人发表,也侵害了单位对职务作品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2 著作权法第 16 条规定,公民为完成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
10、,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即单位自创作交付两年之内对该创作作品和设计作品享有优先于作者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作者不得主张该职务作品在两年之内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归其所有。案例 47 南山市有 A、B 两家酿酒厂。A 厂历史悠久,凭借其独特的酿酒工艺,生产出酒味纯正且物美价廉的“北湖”白酒。该酒投放市场后,深受本地顾客喜爱,并远销其他省市。B 厂见“北湖”白酒如此受欢迎,也将自己厂生产的白酒使用“北湖”商标,立刻销售量大增,当月获利润50 万元。B 厂领导欣喜之余,听说 A 厂的“北湖”白酒并未向商标局申请注册,于是立即向工商局提出了商标注册申请,并获批准。A 厂闻讯
11、后,气愤至极,遂向商标局提出申请,以“南山”作为其所生产的白酒商标,其申请被工商局驳回。问题1A 厂是否可以主张 B 厂的行为侵犯了其商标权?为什么?2 A 厂申请商标注册被驳回是否合理?理由是什么?解析 47 先使用的商标是否享有专用权 1 A 厂无权主张 B 厂的行为侵犯了其商标权。因为商标法明确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 官方网址 北大、人大、中财、北外教授创办 集训营、一对一保分、视频、小班、少干、强军 个体工商业者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或经销的商品,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品商标注册。也就是说,商标注册是确定商标专用权的重要依据,只有经过注册的商标,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A
12、厂虽先使用“北湖”商标,但未注册,不享有专用权,因此不能主张B 厂侵权。2商标局驳回 A 厂的商标注册申请,是有法律依据的。商标法明确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这是由于地名缺乏显著性,不利于消费者识别商品,易造成市场混乱。本案中 A厂申请注册的“南山”商标是市名,不能作为商品的商标。案例 48 A、B 两家工厂均系某省生产化妆品的厂家。1995年 8 月,A 厂研制出一种新型的美白产品,能迅速淡去面部色素,使皮肤在短期内达到增白的效果。产品投放市场后,深得女性朋友的喜爱。1996年 5 月,A 厂向商标局提出“美净”商
13、标注册申请,但被告知 10 日前已有 B 厂为其所生产的美白,润肤露向商标局提出注册“美净”商标的申请。A 厂称 B 厂是于 1996年 1 月才开始生产、销售该产品的,应把“美净”商标专用权授予 A 厂。问题1 商标局应将商标专用权授予哪个工厂?2 如果 A 厂与 B 厂同一天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商标权应授予谁?解析 48 商标的申请在先原则与使用在先原则 1 商标局应将商标专用权授予 B 厂。因为我国商标法对商标注册采用的是“申请在先”原则,亦即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相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谁最先提出申请,商标权就授予谁,而不论使用先后。2如果 B
14、厂与 A厂同一天提出申请,那么,商标局应将商标权授予 A 厂。根据商标法规定的“使用在先”的原则,如果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就相同的商标在同一天向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的,核定使用在先者。在本案中,A 厂于 1995年 8 月开始生产、销售该产品,而 B 厂于 1996年才开始 官方网址 北大、人大、中财、北外教授创办 集训营、一对一保分、视频、小班、少干、强军 生产、销售该产品,A 厂使用在先,应授予 A 厂以商标专用权。案例 49 1989年,某研究院与某工厂口头协商决定研制一种多功能家用炉具,为此该企业专门派出两名工人代表协助研究院的研究人员共同完成设计任务。在设计过程中,厂方工人代表主要负
15、责整理图纸及维修设施等后勤工作,研究院主要负责技术开发与绘制图纸。1991年 1 月,经过双方人员的共同努力,完成了该炉具的设计工作。1991年 6 月,厂方单方向中国专利局提出申请实用新型专利,而研究院认为,该项发明主要由本院设计人员完成,应由研究院为申请人,厂方无权申请专利。后该厂工程师赵某利用业余时间照原样装了一个在家中使用,研究院得知后主张赵某侵犯了其专利权。问题1本案中的专利申请权应属于谁?2 赵某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为什么?解析 49 合作开发的专利申请权归属 1 本案中专利申请权应属于研究院。因为本案不属于共同发明创造,工厂派出的工人在设计过程中只起了辅助性作用,不能作为共同发明人。确定为共同发明人,必须对完成的设计共同做出了创造性的贡献。工厂的工人代表只负责一些后勤工作,未参与具体的创造性活动。因此,工厂不能作为共同设计人申请专利,更不是单独设计人。2 赵某的行为不构成侵权。根据 专利法规定,专利侵权有以下特征:一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二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三是实施了受法律保护的专利。而本案中赵某的行为不是以营利为目的而使用专利方法,而是一般的家庭使用,因此不构成侵权。如果将此种专利大批量生产牟利,则构成侵权。官方网址 北大、人大、中财、北外教授创办 集训营、一对一保分、视频、小班、少干、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