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中考录取加分政策公布.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宜宾中考录取加分政策公布.docx(5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 宜宾中考录取加分政策公布 录用照看政策 1.身份类加分。 (1)少数民族考生。根据教育部等五部委(关于)进一步削减和标准高考加分工程和分值的意见(教学202317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进展的意见(宜委发202312号)文件精神,户籍在宜宾市内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省一级示范性一般高中加30分,报考其余一般高中加70分。此类考生必需填写2023年宜宾市一般高中招生少数民族考生登记表(见附件12),由当地公安机关和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后报市教育体育局。 (2)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子女。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此类考生报考市内一般高中学校加50分。此类考生必需填
2、写2023年宜宾市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子女考生登记表(见附件9),经县(区)民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后报市教育体育局。 (3)见义勇为死亡或致14级残疾人员子女。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综治办等部门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爱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办发20235号)文件精神,此类考生报考一般高中学校加30分。填写宜宾市见义勇为死亡或致14级残疾人员子女中考考生确认表(见附件10),由县(区)综治委和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后报市教育体育局。 (4)现役军人子女。依据省教育厅、省军区政治部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总政治部干部部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方法的通知的通知(川教函202337
3、6号)和宜宾军分区政治部、宜宾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宜宾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方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政干202394号),此类考生报考一般高中加20分。填写2023年宜宾市军人子女考生登记表(见附件11),由军人所在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和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后报市教育体育局。 以上四类考生如属双重或多重身份的,按最高加分项录用,不重复加分。 2.取消素养教育类加分。 市、县(区)三好优干、艺体特长生、科技类竞赛等不再加分。 2023年安徽芜湖中考录用政策公布 录用工作 1、录用治理 全市中招录用工作在市中考中招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市教育考试中心牵头,基教、职成、监察等有关科室共同完成,在统一时间、统一地
4、点内统一录用。招生录用时四县招生部门参与录用工作。 中招采纳考生电子档案,实行计算机网上(局域网)录用;录用通知书由市教育考试中心统一印制,加盖录用专用章方可生效。 2、录用原则和方法 (1)录用原则: 录用总原则:坚持公正、公正、公开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用的原则; 一般高中录用原则: 依据考生志愿,以学业考试(成绩)及等级和综合素养评价等级作为录用的主要依据。 录用市示范高中和一般普高的考生,必需具备综合素养评价结果4个C及以上等级的条件;录用为省示范高中统招生(含切块指标生、过渡指标生)的考生必需符合“填报原则”中规定的条件。 平行志愿的投档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采纳传统志愿设置方
5、式的各批次、各轮次投档原则是:志愿优先,按分排序。 五年制高职、中等职业学校录用原则: 对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安康状况检查合格的考生,依据其成绩和填报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用。 民办高中招生录用工作必需在市、县教育局统一规划和治理下进展。招生规划下达、(报名)、投档录用等工作均与公办学校一样。 各批次招生学校不得自行录用本市无档案考生;同城范围内(含县域内)严禁借读。 (2)录用方法: 市中考中招领导小组依据招生规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并确定市区公办一般高中录用掌握分数线。公办一般高中录用掌握分数线以下的考生不得被公办普高录用。公办一般高中,市区和四县分别设定录用掌握分数线。 民办一般高
6、中可在公办一般高中掌握线下浮肯定分数,设定录用掌握分数线 市七中宏志生录用掌握线依据学校招生简章规定执行。 报考安师大附中国际班、安师大附外国际班、市三中科技特长生、市七中宏志生、市城南试验中学运发动的考生须依据招生学校招生简章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在招生学校报名。经招生学校审核或测试合格、具备报考资格的考生在网上填报中招志愿时方可填报招生学校志愿。 报考市十二中航空试验班的考生须依据招生学校招生简章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在招生学校报名参与初选检测,初检合格的考生在网上填报中招志愿时方可填报该校“航空试验班”志愿。 市区历届初中毕业生及无初中学籍的社会考生中考成绩均减10分参与一般高中录用。 五年制高
7、职的”录用和缺额补录由省里统一确定最低掌握线。 2023年揭阳中考录用加分政策公布 在录用照看政策上,符合以下情形的考生,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时可分别按以下加分标准加分:驻“三类地区”、西藏自治区和“二类岛”以及在“高风险、高危害岗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将连续工作3年以上)军人的子女,或者有子女后曾在该地区和岗位累计工作5年以上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赐予加30分; 作战部队、驻“二类地区”和“第三类岛”连续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将连续工作3年以上)军人的子女,或者有子女后曾在该地区和岗位累计工作5年以上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及残疾军人”的子女,以及“受到表彰嘉奖”军人的子女赐予加20分;对考生家长夫妇双方均属农业户口并依法领取独生子女父母荣耀证的独生子女,或夫妇双方均属农业户口的纯二女结扎户的女孩赐予加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