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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存单心得体会范文强国心得体会范文简单(五篇)关于存单心得体会范文一 出质人: 法定代表人: 证件种类: 证件号码: 住宅(地址): 根本账户开户行: 账 号: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鉴于: (以下称“借款人” )和质权人(贷款人)签订了陕农信 借字 第 号借款合同,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借款 元,出质人情愿以其供应的质押财产为借款担保。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全都,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出质标的 1.1 出质人供应的质押财产是 动产 汇票 存单 仓单 大路收费权 股权 其它: 。 质押财产的具体状况以本合同所附“质物(动产或权利凭证)清单”(以下简称“质押物清单” )为准。 1.2
2、 质押物(动产或权利凭证)清单对质物价值的商定,并不作为质权人对质物进展处分的估价依据,也不构成质权人行使质押权的任何限制。 其次条 担保责任 2.1 出质人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2.2 出质人应担当本合同项下有关质物的评估、登记、公证、鉴定、保险、保管、修理及保养等费用。 第三条 质物的移交 3.1 本合同项下质物(动产或权利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应于 年 月 3.2 借款人履行主债务后,质权人应当凭收押凭据准时将该质物(
3、动产或权利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返还出质人。 第四条 出质人的陈述 4.1出质人具有民事权利力量和完全民事行为力量(出质人为自然人的),或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具备全部必要的权利力量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担当民事责任。 4.2 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出质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并经过全部必需的同意、批准及授权,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4.3 出质人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质权人供应的全部文件、资料及信息是真实、精确、完整和有效的。 4.4 出质人对质物享有完全全部权或独立处分权,若质物为共有的,其处分已获得全部的必要的同意和批准。 4.5 质物不存在任何瑕疵,未被依法查封、扣押
4、、监管,不存在争议、抵押、质押、诉讼(仲裁)等状况。 第五条 出质人承诺与保证 5.1 不以任何方式处分质物包括转让、赠予、设定担保物权等。 5.2 质物权属发生争议或者,质权受到或可能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不利影响时,应马上书面通知质权人,并按质权人要求另行供应担保。 5.3 质权人认为质物价值削减或有削减可能的,出质人应按质权人的要求供应另行供应担保。 5.4 质物非因质权人保管不善给质权人或第三人造成损害,由出质人担当赔偿责任。 5.5 了解借款人借款用途,同意借款人按提款申请书说明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由于借款人可以循环借款和还款,借款人可能消失借新还旧状况,保证人同意借款人借新还旧。 5
5、.6 在不增加出质人责任的前提下,允许贷款人与借款人变更借款合同的条款。假如借款合同条款的变更,增加了出质人的责任,出质人在原合同条款商定的责任范围内担当责任。不因借款合同条款的变更而免除出质人的责任。 第六条 质权人承诺 质权人承诺妥当保管质物,若因质权人保管不善致使质物灭失或毁损,质权人在贷款归还后30日内向出质人赔偿。 第七条 质权的实现 7.1 以下任一状况消失时,质权人有权依法拍卖、变卖质物: (1)借款人未按时足额归还一借款凭证项下的全部或局部贷款及相应利息; (2)出质人违反本合同第五条商定。 (3)出质人为非自然人的,发生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撤消营业执照、被撤销、申请或被
6、申请宣告破产;出质人为自然人的,发生失踪、死亡。 7.2 依法拍卖、变卖质物后所得的价款按如下处理: (1)优先归还已到期的债务; (2)借款人有尚未到期的债务时,清偿后的余额存入质权人指定的保证金账户,债务到期时,质权人有权扣划该款项。 7.3 依法拍卖、变卖质物后所得的价款清偿债务后尚有缺乏的,出质人对缺乏局部担当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拍卖、变卖质物之日起两年。 7.4 依法拍卖、变卖质物后所得的价款清偿债务后,超出局部归出质人全部。 7.5 如协议以质物抵偿债务,一切过户费用及各种税费均由借款人或出质人担当。 7.6 出质人出质的有价证券、仓单、提单等兑现或提货日先于债务履行期的,质权
7、人可以在主合同到期日前兑现或提货。 7.7 出质人同意:被担保的债权同时受其它担保合同担保的,质权人有权自行打算行使权利的挨次,质权人有权直接行使质权而无需先行向其他担保人主见权利;质权人放弃在其他担保合同下的担保物权或其权利顺位或变更担保物权的,出质人仍按本合同担当担保责任而不免除任何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出质人在本合同中作虚假陈述或质物有瑕疵没有充分说明,给质权人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8.2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商定义务,应担当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9.1 本合同办理公证的,经公证机关公证后即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借
8、款人逾期不还款,自愿承受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9.2 未办理公证的,本合同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争议解决方式为: 提交 仲裁委员会裁决。 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合同成立和生效 10.1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出质人为自然人的,签字生效。 10.2 本合同效力独立于主合同,主合同或其有关条款无效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10.3 本合同各条款效力独立。局部条款无效,其余条款连续有效。 10.4 无论任何缘由导致本合同质押局部无效或合同有效但商定质物的质权未设立、无效的,出质人对借款担当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借款到期之日起两年。 第十一条 其他商定
9、 第十二条 附 则 12.1 出质人已仔细阅读了借款合同和本合同,并确认了全部条款,特殊是划线局部已充分协商和了解,对合同条款无异议/ 12.2 本合同一式 份,贷款人、借款人、担保人、公证机关、质物登记机关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3 本合同解释权归贷款人全部,贷款人的解释为最终解释。 质权人(贷款人)(公章) 出质人(公章/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托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托付代理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关于存单心得体会范文二 致:_银行_分行 依据你行于_年_月_日与我公司签订的贷款合同,由我公司以定期存单作质押,你行同意同我公司发放总金额为_的贷款,贷款年利率
10、为_,贷款期限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现我公司供应以我公司存款你行的定期存款作为上述贷款质押物,该定期存款帐号为_,货币及金额_,期限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特设定本质押书,本质押书为上述贷款合同不行分割的组成局部。 在此,我公司授权你行:在我公司违反上述贷款合同的任何条款或不管什么缘由未能按时归还上述贷款本金、利息及全部费用时,你行有权按贷款合同规定,从我公司上述定期存款中金额扣收我公司应还你行本金、利息及费用。 我公司申明: 1.本质押书为不行撤销的,只要上述贷款本金,利息及全部费用尚未还清,本定期存款质押书将连续有效。 2.你行对本质押书项下的权益不会由于对上述贷款合同的修改
11、、补充、删除而受任何影响。 3.在本质押书有效期内此定期存款发生转期,则转期后的定期存单即自动替代已作质押的定期存单。未经你行同意,我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此已作质押的定期存款。 4.本质押书于两日内我公司移交定期存单时起生效。 关于存单心得体会范文三 出质人(甲方):_ 住宅:_ 法定代表人:_ 电话:_ 邮政编码:_ 开户金融机构及帐号:_ 质权人(乙方):_ 住宅: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 电话:_ 邮政编码:_ 为确保乙方与_签订的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情愿以其有权处分的权利作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承受甲方的权利质押,甲、乙双方依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全
12、都,商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以“质押权利清单”所列之权利设定质押。 其次条甲方质押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_元,贷款期限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 第三条甲方保证对质押的权利依法享有全部权。 第四条甲方应于年月日将质押的权利凭证交付乙方占有并同时向乙方支付保管费元。 第五条质押担保的范围:_贷款金额(大写)_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_及实现贷款债权和质权的费用_(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第六条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鉴定、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担当。 第八条质押期间,乙方有妥当保管
13、质押的权利凭证的义务,因乙方的过错导致质押的权利价值削减的,应当 (1)在借款人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债务后,乙方向甲方赔偿; (2)如借款人未能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债务,乙方的赔偿责任可因未得到履行的借款合同债务而局部或全部抵消。 第九条非因乙方过错导致质押的权利价值削减,甲方应在三十天内向乙方供应与削减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十条质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予、转让、兑现、再质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质押的权利。 第十一条质押期间,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兑现质押权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其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二条甲方以债券、存款单或其他有价证券出质的,其兑现日期先于还
14、款日期的,乙方有权选择以下任何一种方式处理 1.到期兑现用于提前清偿贷款; 2.转换为定期储蓄存单连续用于质押; 3.用乙方认可的等额债券、存款单调换到期债券、存款单。 第十三条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以质押权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兑现质押权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实现质权。 第十四条发生以下状况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分质押权利实现质权、停顿发放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产或被解散;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的商定或发生其他严峻违约行为; 3.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死亡、宣告失踪或丢失民事行为力量致使乙方贷
15、款债权落空,或借款人有借款合同第十三条第3项商定的违约情形等。 第十五条甲方因隐瞒质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权等状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_%的违约金,违约金缺乏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缺乏局部予以赔偿。对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未担当质押担保责任的贷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费用,乙方有权直接用甲方存款帐户中的资金以抵销。 第十六条乙方依法处分质押权利所得的价款,按以下挨次安排 1.支付处分质押财产所需的费用; 2.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利息; 3.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本金、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 4.支付其他费用。 第十七条本
16、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八条其他商定事项 1.甲方违反本合同自愿承受强制执行; 2._ 3._ 第十九条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经协商解决达不成全都意见,应当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其次十条本合同签订后自甲方将权利凭证交付乙方占有之日起生效。 其次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份。 甲方:_(公章或印章)_ 法定代表人或个人(签字):_ (或授权代理人) _年_月_日 乙方:_(公章)_ 法定代表人(签字):_ (或授权代理人) _年_月_日 关于存单心得体会范文四 经贷款人_与借款人_充分协商,于_年_月_日签订的贷款合同,由借款人以
17、定期存单作质押,货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总金额为_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_%,贷款期限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现借款人供应以借款人存放于贷款人的定期存单作为上述贷款质押物,该定期存单账号为_货币及金额_,期限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特签订本质押合同,本质押合同为上述贷款合同不行分割的组成局部。 贷款人在借款人违反上述贷款合同的任何条款或不管什么缘由未能按时归还上述贷款本金、利息及全部费用时,贷款人有权按货款合同规定,从借款人上述定期存单中全额扣收借款人应还货款人的本金、利息及费用。 本质押合同为不行撤销的,只要上述贷款本金、利息及全部费用尚未还清,本定期存单质押合同将连续保持有效。 贷
18、款人对本质押合同项下的权益不会由于对上述贷款合同的修改、补充、删除而受任何影响。 在本质押合同有效期内若此定期存款发生转期,则转期后的定期存单即自动替代已作质押的定期存单。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此已作质押的定期存单。 质押人(借款人)(章):_ 法定代表人或托付代理人(签章):_ 质权人(贷款人)(章):_ 法定代表人或托付代理人(签章):_ _年_月_日 关于存单心得体会范文五 为保障实现编号为_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项下债权,甲方情愿以其有权处分的定期存单(以下简称存单)项下权利作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承受甲方的质押担保。甲乙双方依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全都,订立本
19、合同,本合同为上述借款合同不行分割的组成部份。 第一条被担保债权的种类、金额、利率和期限 1.担保债权为借款合同项下_(短期/中期/长期)贷款,本金为(币种)_(大写)_(小写)_,利率为_,期限自_年_月_日始至_年_月_日止。 2.款合同上述状况有变化的,以借款凭证为准。 其次条质物 1.保证 (1)本存单项下权利为甲方合法全部或依法享有处分权; (2)本存单不存在瑕疵、争议、转质、申请挂失、提起公示催告程序或涉及诉讼、但栽种等状况; (3)本存单上设定的质权未超出存单的现值; (4)已完成与质押有关的审批手续,并取得全部必要的授权; (5)供应与质押有关的全部文件、材料、均真实、精确、合
20、法、有效。 2.存单状况 (1)存单种类_,帐号_,金额_(质物清单及存单原件附后)。 (2)存单户名_。 (3)存单期限_。 3.存单现值为人民币(大写)_(小写)_。存单现值由甲乙双方商定。如有争议,由乙方指定的法定评估机构进展评估。 4.质押率为百分之_,存单现值与质押率的乘积不得小于担保债权。在本质押书有效期内此定期存款发生转期,则转期后的定期存单即自动替代已作质押的定期存单。 第三条质押担保的范围 甲方质押担保的范围为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乙方为实现质权而发生的费用(含乙方律师费等)以及全部其他应付费用(以下简称担保债权)。 第四条存单的开立与确
21、认 1.甲方于本合同签订前,向乙方提前交开户证明书、预留印鉴或密码、托付乙方开具或申请开具存单的托付书等有关文件; 2.乙方凭上述文件负责开具或申请开具存单和单位定期存单确认书; 3.存单签发行出具单位定期存单确认书时,应确认存单真实有效,并保证在质押期间除乙方外不承受其他各方存单挂失或提前支取的申请,同时,应保证乙方质权的实现及担当相应的责任。 第五条存单的移交与保管 1.甲方应将存单和单位定期存单确认书等权利凭证于本合同签订之日交由乙方保管,保管期限至本合同终止时。 2.乙方应妥当保管存单及预留印鉴和密码。因保管不善致使其灭失、毁损或泄密的,乙方担当相应责任。 第六条质押的费用 质物的评估
22、、保管、提存和质押公证、鉴定等质押费用及实现质权的费用由甲方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担当。由乙方代缴的,甲方授权乙方从其账户直接扣收。 第七条质押的效力 1.本质押书为不行撤销的,只要上述贷款本金,利息及全部费用尚未还清,本定期存款质押书将连续有效。 2.押期间,甲乙双方及有关第三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处分存单,除乙方外的其他各方不得申请挂失、提前支取或提起公示催告程序。 3.质押期间,质权人对质押存单再转让或者质押的无效。 4.质押期间,甲方必需处分存单的,经乙方书面同意后,其所得价款应向乙方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乙方商定的第三人提存,缺乏局部由甲方和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连续清偿。甲方也可以供应乙方认可
23、的新的担保,以保证乙方债权的实现。 5.质押期间,存单所产生的法定利息作为质物的组成局部,乙方可以直接用于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甲方商定的第三人提存。 6.存单有价值明显削减的可能,足以危害乙方权利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供应新的担保。甲方不供应的,乙方可以依法处分存单,并将所得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甲方商定的第三人提存。 7.存单期限先于贷款期限届满的,乙方可以在贷款期限届满前提前兑现,并与甲方协议将兑现的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者向与甲方商定的第三人提存。 8.甲方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以质押方式供应新的担保的,根据本合同的商定执行。 9.因存单所征收的存款利息税由甲方担当。 第八条质权的
24、实现 1.质押期间,甲方和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可能或已经发生停业整顿、解散(撤销)、破产、关闭等状况时,应准时通知乙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或代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供应由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或实行停顿发放贷款,并提前收回贷款等措施,或将存单兑现或提前支取从而提前实现质权。 2.贷款期间,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人未履行合同义务,乙方根据合同商定实行停顿发放贷款,并提前收回贷款措施时,乙方有权在债权未受到清偿时提前实现质权。 3.期限(含展期)届满,乙方债权未受清偿的,乙方有权将存单兑现或提前支取,从而实现质权。所得价款缺乏清偿的,由甲方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连续清偿。 4.存单的兑现日期后于债务履行期的,质权
25、人只能在兑现日期届满时兑现款项。 5.贷款按次分期归还的,假如某期应还款项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的,乙方有权将存单兑现或提前支取,所得价款直接用于清偿该期应还款项,剩余局部可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债权或向与乙方商定的第三人提存。 6.乙方对存单享有优于其他任何债权人的受偿权。 7.甲方实行其他方式清偿担保债权的,须经乙方书面同意。 第九条质物的返还 贷款期限(含展期)届满,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或者甲方提前清偿担保债权的,乙方应当返还存单。 第十条违约责任 1.甲方隐瞒存单争议、申请挂失、提起公示催告程序或提前支取,或伪造、变造权利凭证,或涉及诉讼、仲裁等其他严峻状况危害质权实现时,应向乙方
26、支付担保债权数额百分之_的违约金。并且,乙方有权实行停顿发放贷款,并提前收回贷款等措施从而提前实现质权,或由甲方供应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等其他补救措施。 2.发生存单毁损或灭失,乙方应准时申请补办或申请挂失,否则应担当相应责任。 3.由于甲方的缘由,致使乙方不能准时实现质权的,甲方应担当阻碍去除前担保债权数额每日万分之_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甲方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就超过局部向乙方支付损害赔偿金。 第十二条甲方不是借款合同项下当事人的,甲方保证,发生存单缺乏以清偿担保债权时,由其担当连带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本合同项下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的支付方式为甲方主动支付乙
27、方账户,乙方有权从甲方账户直接扣收。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等有关各方发生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等体制变更时,本合同对其继受人仍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五条借款合同项下贷款展期或债权转让,无需经过甲方同意;甲方连续担当本合同项下担保责任。 第十六条借款合同项下债务转让,须经甲方同意;否则甲方免除债务转让后的担保责任。 第十七条甲方不是借款合同项下当事人,在乙方实现质权后,有权向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追偿。 第十八条本合同不因甲方财务状况发生变化、经营方式、自身体制或法律地位等发生变化或甲方签订的其他任何协议或文件而无效。 第十九条质押期间,甲方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住宅等发生变更而未书面通知乙方时,乙方按本合同所载资料向甲方发送的全部文书,视同送达。 其次十条本合同自存单移交乙方占有,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担保债权全部清偿之白终止。 其次十一条本合同一式_份,双方各执_份。本合同双方自签字盖章后生效。 出质人(甲方):_ 法定代表人:_ 住宅:_ 邮政编码:_ 电话:_ 传真:_ 根本账户开户行:_ 账号:_ 根本账户开户行电话:_ 传真:_ 质权人(乙方):_ 法定代表人:_ 住宅:_ 邮政编码:_ 电话:_ 传真:_ 签约时间:_年_月_日 签约地点: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