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安全生产行政问责追究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公司安全生产行政问责追究制度.docx(4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专业 | 权威 | 精品知识共享公司安全生产行政问责追究制度友情提示:欢迎光临小店,本店致力于全行业精品知识共享,所有内容均为Word格式,可自由修改编辑,如果对您生活或工作有所帮助,欢迎下载!第一条、指导思想为 加 强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 落 实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 强 化 责 任 追 究 , 促 使 各 单 位 依 法 履 行 职 责 , 结 合 单 位 实 际 , 制 定 本 制 度 。 第 二 条 、 问 责 原 则 1、安全生产问责坚持有错必究与责任相适应、教育与惩戒相结合;2、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四不放过”(事件原因未查明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
2、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教育不放过)的原则。第三条问责范围1 、 问 责 方 式 分 为 生 产 安 全 事 故 问 责 和 交 通 事 故 问 责 , 对 安 全 隐 患 产 生 单 位 、 事 故 单 位 和 责 任 人 进 行 行 政 问 责 。 2、问责范围为公司所属各单位、责任单位负责人、事故相关责任人和按照“一岗双责”原则负有责任的相关责任人。第四条、问责内容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规程和标准情况,包括机构人员设置、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安全检查、安全投入以及隐患整改等方面基本制度建设和贯彻执行情况。
3、2 、 事 故 现 场 应 急 救 援 、 事 故 原 因 分 析 、 责 任 人 员 处 理 、 吸 取 事 故 教 训 、 采 取 防 范 措 施 , 强 化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等 情 况 。 第五条、对责任人的问责追究方式:1、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2 、 停 职 检 查 3、调整工作岗位4、留用查看5 、 免 职 6、经济处罚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第 六 条 、 问 责 追 究 1、一级问责:(1)发生主责交通事故,一次死亡1人,或一次重伤5人以下;( 2 ) 发 生 同 责 以 上 交 通 事 故 , 一 次 死 亡 2 人 ; (3)发生场内工伤事故6级致残2人以上
4、或4级以上致残1人以上;(4)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车损、货损、人员受伤救治,一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达二十万以上,或本年度累计直接经济损失达三十万元以上;发 生 以 上 安 全 生 产 事 故 , 根 据 问 责 内 容 , 依 照 事 故 调 查 或 倒 查 责 任 , 对 有 关 责 任 人 予 以 以 下 处 理 : (一)对责任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视情节轻重,予以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或通报批评;(二)对责任单位安全生产分管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或停职检查( 三 ) 对 肇 事 员 工 解 除 劳 动 合 同 ; (四)对责任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员,分别减、扣发安全
5、风险金和单位安全经费。2、二级问责:( 1 ) 发 生 主 责 交 通 事 故 , 一 次 死 亡 2 人 或 一 次 重 伤 1 0 人 以 下 ; (2)发生同责以上交通事故,一次死亡3人;(3)发生场内工伤事故5级致残2人以上或3级以上致残1人以上;( 4 ) 年 度 超 过 公 司 安 全 下 达 控 制 指 标 ( 非 死 亡 控 制 指 标 ) (5)半年度有责交通事故累计死亡人数超过公司下达控制指标;(6)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车保、货损、人员受伤救治,一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达三十万以上,或本年度累计直接经济损失达四十万元以上;发 生 以 上 安 全 生 产 事 故 , 根 据 问
6、 责 内 容 , 依 照 事 故 调 查 或 倒 查 责 任 , 对 有 关 责 任 人 予 以 以 下 处 理 : (一)对责任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视情节轻重,予以停职检查或留用查看;(二)对责任单位安全生产分管责任人,予以留用查看或调整工作岗位( 三 ) 对 肇 事 员 工 解 除 劳 动 合 同 ; (四)对责任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员,分别减、扣发安全风险金和单位安全经费。3、三级问责:( 1 ) 发 生 主 责 交 通 事 故 , 一 次 死 亡 3 人 及 以 上 (2)发生交通事故一次重伤10人以上;(3)发生同责交通事故,一次死亡4人及以上;( 4
7、) 年 度 有 责 交 通 事 故 累 计 死 亡 人 数 超 过 公 司 下 达 控 制 指 标 ; (5)无证驾驶、未经考核驾驶、超员50%、超速30%、酒驾、疲劳驾驶、车辆机械技术等严重违规违法行为造成事故的;(6)发生场内工伤事故4级致残2人以上或2级以上致残1人以上;( 7 ) 发 生 生 产 安 全 事 故 , 造 成 车 损 、 货 损 、 人 员 受 伤 救 治 , 一 次 事 故 直 接 经 济 损 失 达 五 十 万 以 上 , 或 本 年 度 累 计 直 接 经 济 损 失 达 六 十 万 元 以 上 ; 发生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根据问责内容,依照事故调查或倒查责任,对有关
8、责任人予以以下处理:(一)对责任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视情节轻重,予以调整工作岗位或免职;( 二 ) 对 责 任 单 位 安 全 生 产 分 管 责 任 人 , 予 以 免 职 (三)对肇事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四)对责任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员,分别减、扣发安全风险金和单位安全经费。第七条、对性质恶劣、社会影响严重的致死、致伤事故和被媒体曝光的违章违规事件的问责,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评估其性质和社会影响严重程度,提出对责任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员和肇事员工的行政和经济处理决定。第八条、安全生产事故问责,由公司安委会提出问责,经公司同意后,由公司组织相关部门实施问责。第九条、凡受到责任追究的单位和个人,当年不得评为安全生产工作先进集体或先进个人。本文已阅读完毕,欢迎下载、点赞关注-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