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理运输合同(6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委托代理运输合同(6篇).docx(32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 委托代理运输合同(6篇) 签约地点: 托付人(甲方): 代理人(乙方): 鉴于: 1.甲方是一家从事电子产品制造与销售的出口商及相关设备、原材料的进口商; 2.乙方是一家具备经营资格和经营力量的、从事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效劳的货代; 3.双方签署本合同时,对本合同相关条款的意思已完全清晰和理解,并清晰签署本合同的法律意义。 为此,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就甲方托付乙方办理甲方进出口货物运输代理等事宜,经充分协商全都,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第一条托付效劳事项 甲方同意托付乙方为甲方进出口货物的装卸短驳、内陆运输、租船定舱、托付空运、中转交接、仓储保管、报关报验和单证办理
2、等效劳;乙方同意承受上述托付。 其次条效劳方式和流程 1.甲方在产生货运需求时,向乙方发出询价,乙方依据甲方询价内容向甲方反应船期和价格信息; 2.甲方选定船期后,向乙方发出货物运输托付书,货物运输托付书将载明该单业务的货物名称、数量、金额、目的地、运输期限、运输方式、运费等相关事项,货物运输托付书应由双方盖章或授权人签署; 3.乙方在收到甲方货物运输托付书后,根据甲方要求进租船和订舱,并将租船和订舱结果和相关信息和单据反应和交付给甲方; 4.甲方将进出口货物的相关信息和单据交付乙方,由乙方代为办理货物进出口前的报关、报验、出口核销等事务; 5.乙方依据商定的船期安排集装箱车辆互甲方处或甲方指
3、定位臵装车并负责在中国内陆期间的运输; 6.乙方将货物办理装船或装机,并办理完成进出口全部审批和备案手续; 7.甲方将海运费和空运费支付给乙方,乙方将货运提单正本及办理出口退税和外汇核销等所需的相关单证交付甲方; 8.货物到达目的地完成交付后,甲方将货代佣金支付给乙方。 第三条运输方式 依据每一单货物的状况,由甲方确定每单货物的实际运输方式,运输方式包括大路运输、铁路运输、内河运输、国际海运、国际空运中的一种或多种,海运原则上采纳集装箱运输。 第四条运输货物 运输货物为包括但不限于: 1.播送电视信号接收设备、其附属设备及其零部件等电子产品; 2.电子原材料器件; 3.生产设备; 4.其它可适
4、运的货物。 第五条托付代办保险 如甲方托付运输的产品需办理保险,乙方按甲方实际指示的以下方式办理。 1.由乙方代甲方投保,但保险金由甲方负担,不包括在运输费用内。 2.由乙方代甲方投保,但保险金由甲方负担,包含在运输费用内。 3.由甲方办理保险。 第六条费用和结算方式 1.甲方应支付乙方的费用由国际运输费、内陆运输费和货代佣金三局部组成。 2.运输费用是指由实际承运的船公司或航空公司收取的运费,包括: 2.1海运费用:指整柜、拼箱进出口货物以海上运输方式产生的费用,以甲方向乙方询价后在收到货物运输托付书中确认的价格为准。以美金现汇结算,乙方开出以美金币值计价的海运费发票。 2.2空运费用:指进
5、出口货物以航空运输方式产生的费用,以甲方向乙方询价后在收到货物运输托付书中确认的价格为准。以人民币结算,乙方开出以人民币币值计价的空运费发票。 2.3乙方在在完成租船订舱后装船前将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甲方,甲方收到发票后准时付款。 3.内陆运输费是指由乙方供应的自甲方工厂或甲方指定位臵至货运港期间的在中国内陆的运输费用。 3.1内陆运输费根据实际货物的数量与运输距离计算运输费用,运费标准由双方每半年核定一次。 3.2内陆运输费以人民币结算,乙方开出以人民币币值计价的运输费发票。 3.3货物在目的地交付收货人后,乙方将内陆运输费发票开具给甲方,甲方在收到发票后核对无误后15天内支付。 4.货代佣金
6、是指除国际运输费和内陆运输费以外的其它乙方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装卸费、仓储保管费、订舱费、单证费、安保费、THC、报关报检费、拖卡费、内装箱费、文件费、电放费等等。 4.1每单货代佣金是货物运输托付书确认金额为准,佣金标准由双方每半年核定一次。 4.2货代佣金以人民币结算,乙方开出以人民币币值计价的运输费发票。 4.3货物在目的地交付收货人后,乙方将货代佣金发票开具给甲方,甲方在收到发票后核对无误后15天内支付。 5.除以上费用外,甲方没有向乙方支付其它任何费用的义务,而不管乙方是否供应了本合同商定之外的额外效劳。 第七条履约保证金 1.为保障本合同的遵守和履行,乙方同意向
7、甲方供应万元履约保证金,用于抵扣在承运货物发生灭失、毁损或延期时乙方就担当的赔偿金和违约金; 2.履约保证金可由乙方直接向甲方缴纳或由甲方在应付乙方的运费中扣除。 第八条责任期间和货物风险的转移 1.乙方的责任期间自货物装上乙方指定的运输工具时起,至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货物到达地交付收货人时止,货物在此期间发生损毁、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或实际承运人担当。 2.自甲方将承运货物交付至乙方运输时,该货物的灭失和毁损风险转移至乙方,自乙方将承运货物交付至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后,该货物的灭失和毁损风险转移至甲方或货物的收货人。 第九条资格与力量 乙方应确保具有和维持从事本合同相关业务的合法资格和力量,也应
8、确保其所托付的转运人也具备转运业务相关的运输资格和运输力量。 第十条装卸、仓储和保管 1.甲方货物自交付乙方运输后,乙方应全程负责货物在交付收货人前的全部装卸、临时的仓储以及货物的保管; 2.装卸、仓储和保管应以确保货物安全的方式进展。 3.乙方凭甲方指定的提货凭证到甲方指定仓库提货,并由甲方负责装车,乙方应清点装车货物及数量是否与货物运输托付书记载相符,货物交付乙方后,发生货物不符、数量缺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十一条单证 1.甲方托付乙方代为甲方办理有关进出口所需的全部单证,除需甲方亲自办理的除外; 2.乙方应以合法、最大的慎重和有利于甲方的原则办理相关单证,不得违法或不合规办理; 3.
9、甲方对相关单证的办理和转移有明确指示的,乙方应按甲方的指示办理,甲方未明确指示的,可按习惯或有利于甲方利益的原则办理; 4.乙方应根据甲方指示开具货运提单,货运提单正本应直接交付甲方,在未经甲方明确指示前,乙方不得擅自将提单交付给除甲方外的任何第三人。 5.乙方代办的全部单证应完整移交给甲方。 第十二条变更或取消 1.甲方在下达货物运输托付书后、货物实际装船前,有权变更或取消订舱和货物运输托付书,但由造成的乙方应赔偿船公司或航空公司的实际损失以及乙方支付给他人的其它费用损失,由甲方予以赔偿。 2.乙方在完成租船和订舱后,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取消或变更租船和订舱,否则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包括甲方
10、交付违约造成的对客户的赔偿,因船公司或航空公司缘由导致需变更或取消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另行安排运输而额外支付的运费和其它费用。 第十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1甲方有择优选择贷代的权利; 1.2甲方有变更或取消发运的权利; 1.3甲方有依法和按约获得相关单据、证明和文书的权利; 1.4甲方有索赔的权利。 2.甲方的义务 2.1甲方有依法供应有关货物进出口信息及文件的义务; 2.2甲方有依法遵守有关进出口法律法规的义务; 2.3甲方有核对相关信息和单证的义务; 2.4甲方有按约向乙方支付费用的义务。 第十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权利 1.1乙方有按约获得运输费用和佣金的
11、权利; 1.2乙方有拒绝承受货物运输托付的权利; 1.3乙方有权代表甲方依法进展报关、报验及代办相关进出口单证的权利; 1.4乙方有因甲方违约按约向甲方索赔的权利。 2.乙方的义务 2.1乙方有依法办理本合同相关效劳事项的义务; 2.2乙方代为甲方办理本合同相关效劳事项应本着慎重和有利于甲方的原则进展; 2.3乙方有核对装箱货物和数量信息的义务; 2.4乙方有准时通知甲方核对有关信息和单证的义务; 2.5乙方有向甲方移交相关单证、文件和凭证的义务; 2.6货物在交付收货人前,乙方有对货物进展仓储和保管的义务; 2.7乙方有不得倒箱的义务; 2.8乙方有向按约甲方赔偿损失的义务; 2.9乙方有帮
12、助甲方向实际承运人索赔和向承保人理赔的义务; 3.0乙方有准时报告货物运输过程各种信息的义务; 3.1依法或按约应由乙方承揽的其它义务。 第十四条交付逾期和不能交付 1.因乙方缘由导致货物交付逾期三个自然日以上的,每逾期交付一日,按货值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最高不超过货值总额的3%,乙方能证明属于不行抗力造成的除外; 2.由于自然灾难、交通或海运事故造成无法准时提货或货物无法准时到达,乙方必需准时通知甲方,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3.因乙方缘由导致甲方货物不能交付收货人而导致货物重运或返运的,由乙方担当额外产生的运费和其它费用。 第十五条索赔 1.货物交付乙方运输后,因任何缘由造成的货物
13、损毁或灭失或丢失利用价值的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根据货物原值进展索赔,赔偿额度按实际损失额度赔偿;货物投保保险的,货物实际损失与理赔损失有差额的,乙方赔偿差额局部的损失。 2.因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办理本合同商定的各项效劳,导致甲方受到国家机关惩罚或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进展索赔。 3.未经甲方许可乙方擅自将货运提单正本交付除甲方外的第三人的,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十六条不行抗力 1.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斗、国家或当地政府政策发生重大调整以及其他不行抗力因素,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履行或者不能按商定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行抗力的一方应马上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应在日内供应不行抗力详情及合
14、同不能履行、局部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行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按其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打算是否解除合同,或局部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延期履行合同。 2.受不行抗力影响的签约一方或双方有义务实行措施,将因不行抗力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第十七条争议的解决 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达成全都的,由签约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五条合同的生效及其他事项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有效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全都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一样的法律效力,是本合
15、同不行分割的组成局部。 4.货物运输托付书和费用价格确认单为本合同有效组成局部。 5.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一份。 托付人(甲方):代理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 签订时间: 托付代理运输合同2 甲方:_(托付人) 法定代表人:_ 法定地址:_ 邮编:_ 经办人:_ 联系电话:_ 传真:_ 银行帐户:_ 乙方:_(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_ 法定地址:_ 邮编:_ 经办人:_ 联系电话:_ 传真:_ 银行帐户: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代理甲方办理国际货物运输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 1.甲方托付乙方代为办理订舱、报关、报验、装箱,转运、代垫代付
16、海运运费等相关运输事宜。 2.甲方托付乙方代为订舱时,甲方应准时送交或者传真给乙方正确、齐备的托运单据。托运单应明确标明甲方订舱单位名称、电话、传真及联系人并加盖公章。托运单内容应注明货物的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装船日期、货物品名、运费条款及特殊要求。 3.甲方托付乙方代理报关、报验时,应供应合法、合格、正确、齐全的报关报验单证。依贸易性质不同可包括:合同、发票,商检证书、许可证、核销文件、报关单、手册、装箱单及有关批文等。 4.甲方托付乙方代为办理货物的装箱、中转运输时,应在托运单或者相关函电中予以明示。包括代为联系仓储、装卸、转运、短驳、装拆箱等事宜。 5.为了维护甲方利益,乙方可以为
17、甲方代垫代付海运运费,港口费用及其他代理代办费用。上述款项及运输代理费可采纳包干费或者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方式由甲方支付给乙方,女,遇有关费率调整,应相应调整包干费. 6.甲方在其托付乙方办理的出口代运货物中,不得夹带易燃、易爆物品及国家规定的制止出口的物品。 7.乙方在接到甲方的订舱单后,应马上前往船公司办理配载等手续。除甲方能证明乙方在配载上有过错外,乙方不担当任何责任。假如货物未能按如期配载,乙方应准时将有关状况通知甲方。 8.乙方接到甲方的订舱单后,甲方要求变更订舱单所列事项的,应在货物装船-天前向乙方出具书面更改单,注明日期并加盖甲方印章。因变更订舱事项所引起的各项费用,由甲方全部担当。
18、 9.除甲方能证明由于乙方的缘由造成退税单、核销单等单据不能按期退交外,乙方不担当任何责任但乙方应准时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并帮助甲方尽快收回。 10.甲方要求货物紧急出运时,应事先在托运单特殊要求声明中注明或者以其他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由乙方最终确认航期,否则乙方不担当延误运输责任。 11.甲方同意于船开后_天内,将乙方代垫代付的海运运费、港口费用、其他代理代办费用及运输代理费以_方式付给乙方。 12.甲方如未根据合同的规定准时付费,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未付局部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在甲方未根据合同商定支付乙方费用时,乙方有权滞留相应的运输单据,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担当。 1
19、3.甲方未准时付费造成承运人依法留置货物的,由甲方自行担当责任。 14.如货物的灭失或损坏是由于我国海商法第五十一条所列明的缘由造成的,乙方不担当任何责任。 15.乙方在代理货物运输的过程中应尽心尽责,对于因乙方的过失而导致甲方患病的直接损失和发生的费用担当责任,以上损失不包括货物因延迟等缘由造成的经济损失。在任何状况下,乙方的赔偿责任都不应超出每件_元人民币或每公斤_元人民币的责任限额,两者以较低的限额为准。 16.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_海事法院审理。 (注:上述两条款,只能选择一项,请各单位自行打算。)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0、。 17.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一年。本合同期满之日前,甲乙双方如无异议,则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均可在期满前提出终止合同,但应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18.经甲乙双方协商全都,可对本合同进展修改和补充、修改及补充的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局部。本合同一式_份。 甲方(公章):_ 乙方(公章):_ 法定代表人(签字):_ 法定代表人(签字):_ 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 托付代理运输合同3 甲方:(托付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邮编: 经办人:联系电话:传真: 银行帐户 乙方:中国外运公司(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邮编: 经办人:联系电话:传真
21、: 银行帐户: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代理甲方办理国际货物运输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 1、甲方托付乙方代为办理订舱、报关、报验、装箱,转运、代垫代付海运运费等相关运输事宜。 2,甲方托付乙方代为订舱时,甲方应准时送交或者传真给乙方正确、齐备的托运单据。托运单应明确标明甲方订舱单位名称、电话、传真及联系人并加盖公章。托运单内容应注明货物的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装船日期、货物品名、运费条款及特殊要求。 3、甲方托付乙方代理报关、报验时,应供应合法、合格、正确、齐全的报关报验单证。依贸易性质不同可包括:合同、发票,商检证书、许可证、核销文件、报关单、手册、装箱单及有关批文等。 4、甲方托
22、付乙方代为办理货物的装箱、中转运输时,应在托运单或者相关函电中予以明示。包括代为联系仓储、装卸、转运、短驳、装拆箱等事宜。 5、为了维护甲方利益,乙方可以为甲方代垫代付海运运费,港口费用及其他代理代办费用。上述款项及运输代理费可采纳包干费或者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方式由甲方支付给乙方,女,遇有关费率调整,应相应调整包干费 6、甲方在其托付乙方办理的出口代运货物中,不得夹带易燃、易爆物品及国家规定的制止出口的物品。 7、乙方在接到甲方的订舱单后,应马上前往船公司办理配载等手续。除甲方能证明乙方在配载上有过错外,乙方不担当任何责任。假如货物未能夕口期配载,乙方应准时将有关状况通知甲方。 8、乙方接到甲方
23、的订舱单后,甲方要求变更订舱单所列事项的,应在货物装船-天前向乙方出具书面更改单,注明日期并加盖甲方印章。因变更订舱事项所引起的各项费用,由甲方全部担当。 9、除甲方能证明由于乙方的缘由造成退税单、核销单等单据不能按期退交外,乙方不担当任何责任但乙方应准时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并帮助甲方尽快收回。 10、甲方要求货物紧急出运时,应事先在托运单“特殊要求声明“中注明或者以其他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由乙方最终确认航期,否则乙方不担当延误运输责任。 11、甲方同意于船开后_天内,将乙方代垫代付的海运运费、港口费用、其他代理代办费用及运输代理费以_方式付给乙方。 12、甲方如未根据合同的规定准时付
24、费,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未付局部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在甲方未根据合同商定支付乙方费用时,乙方有权滞留相应的运输单据,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担当。 13、甲方未准时付费造成承运人依法留置货物的,由甲方自行担当责任。 14、如货物的灭失或损坏是由于我国海商法第五十一条所列明的缘由造成的,乙方不担当任何责任。 15、乙方在代理货物运输的过程中应尽心尽责,对于因乙方的过失而导致甲方患病的直接损失和发生的费用担当责任,以上损失不包括货物因延迟等缘由造成的经济损失。在任何状况下,乙方的赔偿责任都不应超出每件_元人民币或每公斤_元人民币的责任限额,两者以较低的限额为准。 16、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
25、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_海事法院审理。 或者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_仲裁委员会,依据该会的仲裁规章进展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注:上述两条款,只能选择一项,请各单位自行打算。)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7、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一年本合同期满之日前,甲乙双方如无异议,则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均可在期满前提出终止合同,但应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18、经甲乙双方协商全都,可对本合同进展修改和补充、修改及补充的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局部。本合同一式_份。 甲方:乙方: 签
26、字盖章:签字盖章: 年月日 托付代理运输合同4 甲 方: (托付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邮编: 合同编号: 甲方: (托付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 邮编: 经 办 人:联系电话: 传真: 银行帐户 : 乙方:中国外运 公司 (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 邮编: 经 办 人:联系电话: 传真: 银行帐户 : 鉴于: 1、 乙方在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领域的丰富阅历; 2、 甲方盼望托付乙方为其安排本合同项下货物的国际运输及相关效劳等事宜; 据此,双方根据公正互利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就以下条款达成全都: 第一条 效劳范围 1.1乙方依据甲方的托付,作为甲方的代
27、理人代为办理订舱、报关、报验、装箱、转运、代垫代付海运运费等相关运输事宜。详细的效劳范围详见授权托付书。 其次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1甲方托付乙方代为订舱时,甲方应当准时送交或者传真给乙方正确、齐备的托运单据。托运单应明确标明甲方订舱单位名称、电话、传真及联系人并加盖公章。托运单内容应注明货物的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装船日期、货物品名、运费条款及特殊要求等。因甲方提交的托运单内容不精确、不完整或不合法而导致的任何货物的损失或者造成乙方和/或第三人的任何损失或者责任,由甲方担当。假如没有特别要求,乙方按一般货物进展处理,对因此造成的货物损坏或者造成的乙方和/或
28、第三人的任何损失或者责任,由甲方担当责任。 2.1.2甲方在其托付乙方办理的出口代运货物中,不得夹带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物品及国家规定的制止出口的物品。对具有危急性质的货物,不管是否在国际危规中列明,对由于危急货物造成的一切损失、责任、费用,均由甲方担当,不管甲方是否进展了危急品申报。甲方应当照实申报货物名称。假如托运的货物是危急品,甲方应当确定该危急品等级并书面告知乙方。甲方担当未照实申报的全部责任。 2.1.3甲方托付乙方代理报关、报验时,应当供应合法、合格、正确、齐全的报关报验单证。依贸易性质不同可包括:合同、发票、商检证书、许可证、核销文件、报关单、手册、装箱单及有关批
29、文等。因甲方提交的报关报验单证内容不精确、不完整或不合法而导致的损失和费用由甲方担当。假如因甲方供应的单据不精确或不真实而造成乙方损失或担当责任的,甲方担当乙方因此所担当的损失/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此患病的损失、乙方因此向第三人担当的责任,以及抗辩的法律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2.1.4甲方托付乙方代为办理货物的装箱、中转运输时,应在托运单或者相关函电中明示托付事项,包括代为联系仓储、装卸、转运、短驳、装拆箱等事宜。 2.1.5甲方要求货物紧急出运时,应事先在托运单“特殊要求声明”中注明或者以其他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由乙方最终书面确认航期,无乙方书面确认航期的,乙方不担当延
30、误运输责任。 2.1.6甲方未准时付费造成承运人依法留置货物的,由甲方自行担当责任。 2.1.7甲方应当根据本合同的商定支付乙方费用。 2.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2.1乙方在履行代理事项的过程中应尽心尽责,应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汇报进展状况。 2.2.2为了履行本合同下的全部或者局部托付事宜,乙方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签订合同,该合同效力及于甲方。同时,除非甲方有明确相反的指示,乙方有权选择向第三人披露甲方作为托付人这一事实。 2.2.3为了甲方的利益,乙方无需甲方特殊授权可以为甲方代垫代付海运运费、港口费用及其他代理代办费用。假如乙方代为垫付任何费用, 则甲方应当根据本合同的商定归还乙方垫付
31、的款项。 2.2.4乙方在接到甲方的订舱单后,应在合理时间前往船公司办理配载等手续。如因船公司缘由未能准时配载,乙方不担当责任,乙方应当准时将有关状况通知甲方。 2.2.5乙方接到甲方的订舱单后,甲方要求变更订舱单所列事项的,应当在货物装船天前向乙方出具书面更改单,注明日期并加盖甲方印章。因变更订舱事项所引起的各项费用及责任,由甲方全部担当。 2.2.6对于非由乙方的缘由造成退税单、核销单等单据不能按期退交,乙方不担当任何责任,但乙方应当准时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并帮助甲方尽快收回。 2.2.7如货物的灭失或损坏是由于我国海商法第五十一条所列明的缘由造成的,乙方不担当任何责任。 第三条
32、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3.1合同价款包括:乙方的运输代理费以及乙方代垫代付的海运运费、港口费用、其他代理代办费用。本合同价款的详细构成 3.2甲方同意在本合同签定后个工作日内将上述合同价款支付给乙方。 3.3如遇有关费率上调或者增加托付事项,则合同价款应当做相应增加。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调整后的付款通知后? 个工作日内,将调整后的合同价款支付给乙方。 3.4依据2.2.3条的规定乙方为甲方代垫的费用超过了附件二规定的范围,则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付款通知后? 个工作日内,将有关费用支付给乙方。 第四条 保险 4.1依据甲方的托付,乙方代为办理货物运输保险,险种为 。保险费由甲方担当。 4.2发生保险范
33、围内的事故后,乙方应当帮助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 第五条保密条款 5.1为本合同之目的,隐秘信息一词指的是任何涉及或与本合同各方有关的未公开的隐秘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信息中的全部或任何局部:任何合同一方的业务经营、营销渠道、程序、标准、价格及其他财务记录等资料;任何一方为本合同目的而签署的任何合同、协议、备忘录、附件、草案或记录(包括本合同);以及本合同一方为本合同之目的而向对方供应的未公开的信息。 5.2除5.3情形外,本合同一方不得将隐秘信息以任何方式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公众、媒体宣布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等状况。 5.3发生以下状况,任何一方均不被视为披露或泄露隐秘信息: 5
34、.3.1所泄露的隐秘信息在泄露之前已为公众所知(但以违反本条款方式泄露的除外)。 5.3.2经合同各方事先书面同意。 5.3.3为本次交易之目的将隐秘信息披露给各自的专业参谋,并要求其担当保密责任。 5.3.4应政府部门或法律法令的强制性要求而披露,但政府部门的要求必需是以正式书面文件发出的,否则协议一方应当加以拒绝,并不得披露或泄露任何隐秘信息。 5.4本合同各方均应实行必要措施,将其知悉或了解的隐秘信息限制在其有关职员、代理人或参谋的范围内,并要求他们严格遵守本条款,不将有关隐秘信息泄露予任何第三方。各方均承诺不将从对方取得的隐秘信息披露或泄露给其无关的职员。 5.5任何合同一方假如依据第
35、5.3.4款之规定对外披露隐秘信息,应当通知合同对方。 5.6合同一方违反本条款的规定,应当赔偿合同对方的损失。 5.7保密条款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合同各方对隐秘信息担当的保密义务自获得隐秘信息之日起算,为期 年。 第六条 不行抗力 6.1不行抗力大事是指不行预见、不能避开、不能克制的客观状况,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及其他自然灾难,战斗、骚乱、戒严,及其它受影响一方不能掌握的客观状况。 6.2一方因不行抗力状况而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应准时通知另一方不行抗力的状况,并出具不行抗力的有效依据,并应当实行合理措施尽量削减不行抗力大事的影响,尽可能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履行本合同。 6.3若发生不
36、行抗力大事,任何一方无需对另一方因本合同未能履行或延迟履行而患病的任何损失担当责任,并且此种未能履行或延迟履行不应视为违反本合同。 6.4在发生不行抗力的状况下,本合同的义务履行期限可随状况的进展相应推迟。如不能履行义务超过天,履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因利益得不到保证,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七条 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商定的,应当担当连续履行、实行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7.1甲方的违约责任: 7.1.1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的规定延迟支付乙方合同价款,每延期一天,支付乙方延迟付款额的万分之五作为逾期付款违约金。另外,在甲方未根据合同商定支付乙方费用时,乙方有权滞
37、留相应的运输单据,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担当。 7.1.2违反本合同其次条的商定,造成货物不能准时配载、通关或者出运的,由此引起的乙方和/或任何第三方的任何损失和/或责任均由甲方担当。 7.1.4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商定履行义务的其他状况发生时,担当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和/或责任。 7.2乙方的违约责任: 7.2.1乙方在履行代理人职责时应当尽心尽责,由于乙方的有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货物损坏或者灭失的,乙方应当根据损坏或者灭失货物的市场价格赔偿甲方,但是不包括货物因延迟等缘由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任何其他在签订本托付合同时所无法合理预见的损失。在任何状况下,乙方的赔偿责任都不应超
38、出每件 元人民币或每公斤 元人民币的责任限额,两者以较低的限额为准。 7.2.2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商定履行义务的其他状况发生时,担当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和/或责任。 第八条 一般性条款 8.1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双方有授权的代表签署并互换之日起生效。 8.2法律适用: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修改、终止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8.3 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 法院审理。或者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仲裁委员会,依据该会的仲裁规章进展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注:上述两条款,只能选择一项,请自行
39、打算。) 8.4 合同的修改: 8.4.1 因市场的变化和合同双方协作要求,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提出修改、变更、补充本合同的恳求。 8.4.2 合同的修改、变更、补充应以书面协议方式进展,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8.5合同完整性:本合同和本合同附件构本钱合同各方之间就本协议主要事项达成的完整的合同和谅解,并取代之前一切与此有关的口头、书面或其它形式的建议、声明、保证、协议或承诺。 8.6合同分割性:假如任何时候本合同中的任何一个条款或该条款的一局部无效、失效、不合法,或在任何方面不行执行或无法履行,本合同中的其余局部的有效性、合法性、可执行性或履行在任何状况下不应由此受到影响或损害。 8.7弃权
40、:本合同任何一方未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不视为对这些权利的放弃;任何单独或局部行使前述权利的行为,亦不应阻碍将来对这些权利的行使。 8.8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全都解决。若不能协商解决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8.9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合同双方各执份。 甲方: (签章) 年 月 日 乙方: (签章) 年 月 日 托付代理运输合同5 甲方:_ 法定地址:_邮编:_ 经办人:_电话:_传真:_ 乙方:_ 法定地址:_邮编:_ 经办人:_电话:_传真: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托付乙方办理国际货物运输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 1、甲方托付乙方代为办理陆运等相关事宜
41、。 2、甲方托付乙方代为陆运时,甲方应准时传真给乙方正确、齐备的托运单据。托运单应明确标明船名、航次、提单号、场站、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最晚集港日期、货物品名及特殊要求。 3、甲方在其托付乙方办理的出口代运货物中,不得夹带易燃、易爆物品及国家规定的制止出口的物品。甲方应保证货物出境前已根据商检、海关规定办理相应的的报检、报关事宜。 4、甲方要求货物紧急出运时,应事先在托运单“特殊要求声明“中注明或者以其他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由乙方最终确认航期,否则乙方不担当延误运输责任。 5、乙方收到甲方的托运单后,根据要求准时办理相关手续,匀称 6、乙方须每天早上将当天的运量、箱号、车号、司机联系方式、到达乙方工厂的时间,书面供应给甲方,以便及早预备装箱发货。 7、因甲方运量是规律性的,乙方须早规划、早部署,尽能白天安排运输装箱,避开晚间作业。 8、费用标准,汽运费:_ 9、费用结算:每月1日双方认证上月所发生的费用,乙方向甲方开具正规税票。甲方收到发票后,15天内付于乙方费用。 10、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一年。任何一方均可提前30日提出终止合同,但应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全都,可对本合同进展修改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