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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多方合资购房协议书两人合资购房协议(八篇)推举多方合资购房协议书(精)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规,本着公平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省 市,共同投资举办合资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合营公司的组成 11 本合同的合营各方为: 中国技术进口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中国北京市注册登记,其法定地址在:中国北京市西郊二里沟,法定代表:姓名 职务 国籍 ; 国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 国 地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 国 地,法定代表:姓名 职务 国籍 (如合营为多方者,可按丙,丁方依次排列)。 12 合营公司的名称和法定地址: 合营公司
2、的名称 有限公司。 外文名称 。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省 市。 合营公司可以依据业务需要在国外或其它地方设立办事处,或分支机构。 13 合营公司是在中国境内建立的合资经营有限公司,是中国法人。公司的一切经营活动必需遵守中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规定。 其次章 生产经营范围和规模 21 合营公司的生产经营范围是: 生产 产品; (主要依据详细状况写) 22 合营公司的生产规模如下: 221 合营公司投产后的生产力量为年 。 222 随着生产的进展,生产规模可增加至 。 (注: 要依据详细状况写) 223 合营企业产品的销售由 公司为总代理。详细的销售方法另签协议。 第三章 投资金额,
3、投资比例及资本转让 31 合营公司注册资本为 (人民币)元(或双方协商的另一种货币)。 其中:甲方出资 元。占注册资本 % 乙方出资 元。占注册资本 % 合营各方在合营期内。不得削减其注册资本。 32 甲,乙双方将以以下方式作为出资: 甲方:现金 元。厂房 元。土地使用费 元。 工业产权 元。其它 元。共 元。 乙方:现金 元。机械设备 元。工业产权 元。专有技术使用费 元。其它 元。共元。 33 合营各方在合营公司得到营业执照后 天内。分期缴足出资资金。其应付金额和期限规定如下: 任何一方对其出资额逾期缴付或欠缴均按 条办理。 341 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或以其它方式处置,均经董事会会议通过
4、,并报原审批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342 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全部或局部出资额,须经公司另一方同意,公司另一方有权优先购置其转让的股份。公司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出资额的条件,不得比向公司另一方转让的条件优待。 第四章 利润安排和亏损负担 41 合营公司利润在按中国税法纳税后,由董事会打算扣除公司的储藏基金,企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后,合营各方按出资比例共享利润或分担亏损或风险。 42 合营公司的资产负债,仅以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限。 第五章 合营期限及终止合同 51 合营公司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即可以法人身份开头营业,期限为 年。合营期满,合营合同自行终止。 52 经合营各方同意延长公司合营期限。应在公
5、司期满前六个月,向原申批机构提出延长申请。每次延长以 年为限。 53 在合营期满时,中国技术进口总公司将用 币购置外国投资者的股份,购置价格另行商定。 第六章 合营各方的责任 61 合营企业在正式开业前,应各负其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宜: 611 甲方责任: 办理为建立合营公司向中国有关部门的申请。注册登记手续; 办理申请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手续; 组织合营厂房的其它工程设施的设计,施工工作; 按 条的规定。供应现金,机械设备,厂房等(详见附件),帮助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等手续,帮助合营公司聘请当地中国籍的经营治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工厂所需的其它人员。 612 乙方责任: 按第 条
6、的规定。供应现金,机械设备,工业产权,专有技术,使用权(详见附件一)。 为使合营公司得到 产品的设计,生产,安装和修理的全部技术,为保证全部技术转让。乙方将供应:产品设计,制造技术和方法,生产和质量的治理方法,工厂的设计和改造及工厂的组织方法和安装修理方法等。 办理合营公司托付在中国境外选购机械设备,材料等事宜,培训合营公司的技术人员和工人。 62 在合营企业正式开业后各方将负责办理合营公司托付的其它事宜。(如:原材料供给,产品的销售,信息交换等可依据详细状况订立) 第七章 董事会 71 合营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董事会由 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 名,乙方 名。董事长由甲
7、方委派。设副董事长 名,由 方委派。 72 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董事的任期为四年。任期期满如获连续委派,可以连任。 任何一方需要更换自己委派的董事长,副董事长时,必需事先通知合营公司和合营另一方。 73 董事会的职权,决议程序及董事会的开会时间均按合营章程规定执行。 第八章 经营治理机构 81 合营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设总经理一名,由 方推举,付总经理 名,由甲方推举 名,乙方推举 名,正副总经理任期为 年。 82 总经理的职责是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决议,组织和领导合营公司的经营治理工作。副总经理依据合营章程的规定,帮助总经理工作。 合营公司将依据本公司的业务需要,下设部门经理,负责
8、部门业务的日常工作,并对总经理,副总经理负责。 83 正副总经理由合营公司董事会任命和开除,正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它公司和企业的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职务。各部门经理由总经理任命。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 91 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财会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状况加以制定。合营公司注册登记后,应准时到当地财政部门和税务机关备案。 合营公司在中国银行开立人民币和外汇帐户。也可以在经批准和指定的国外其它银行开立帐户。 92 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年度,应采纳日历年制,自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公司会计采纳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信贷记帐法记帐。一切记帐凭
9、证,单据,报表,帐簿必需用中文书写。(也可以同时用甲乙双方同意的另一种外文书写) 93 合营公司设总会计师,副总会计师各一名。总会计师的职权和责任按合营公司章程规定执行。总会计师由 方推举,副总会计师由 方推举,总会计师,副总会计师均由董事会任命。 第十章 劳动治理 101 合营公司职工的雇用,辞退,工资,福利,劳动爱护,劳动保险及劳动纪律等事宜,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治理规定和合营公司与个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办理。劳动合同订立后,即报当地劳动治理部门备案。 102 甲乙双方推举及聘用的高级治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待遇等问题,由董事会议争论打算。 第十一章 设备、原材料和
10、配件的选购 111 合营公司为生产和经营需要的原材料,燃料,配套件,运输工具和办公用品等,原则上由合营企业自行选购,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在中国购置。对需要在国外选购的产品,一般应选择具有国际先进性和适用性的产品,其价格不得超出国际市场的合理价格。 112 在选购上述设备和材料前,甲乙双方应充分酝酿协商并可派员实地考察,必要时可公开招标选购。 第十二章 纳税 121 合营公司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及有关规定缴纳各种税金。 122 合营公司的职工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十三章 保险 131 合营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合营公司成立后,由总经理,副总
11、经理向董事会提出公司的保险规划。经董事会争论打算后,以合营公司的名义办理投保手续。 第十四章 违约责任 141 合营一方因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商定条件,造成合营另一方损失时,受损失一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或实行其它补救措施。补救措施实行后,尚不能完全弥补另一方所遭到的损失的,另一方仍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142 合营一方因违反合同所担当的赔偿责任,应相当于另一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并支付肯定数额的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详见附件)。 143 合营一方未按期支付合同规定的应付金额,合营公司有权收取拖延支付金额的利息,从逾期第一个月算起。 上述逾期的利息以各自出资的货币支付。 第十五章 不
12、行抗力 151 合营各方因地震,台风,严峻的水灾和火灾,战斗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的后果不能阻挡或避开的不行抗力事故,造成一方拖延履行或无法履行本合同,在符合以下全部规定的状况下,不当作违约处理。 151 1 不行抗力必需是阻挡,阻碍,拖延受大事影响一方履行合同的直接缘由。 1512 受大事影响的一方,在该大事发生时,已准时实行各种合理措施。 1513 受大事影响的一方,在患病大事时,已马上通知合营另一方,并在十五天以内,以书面形式供应事故及处理状况,以及拖延履行或无法履行本合同的理由,并由该事故发生地的有关机构出具证明。 152 在大事影响已经克制或处理完毕后,受大事影响的一方必需马上通
13、知合营另一方。 第十六章 争议的解决 161 发生合同争议时,合营各方应尽可能通过协商解决,或经第三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和调解的,可以提交中国仲裁机构或双方同意的其它仲裁机构仲裁。在中国仲裁应遵守中国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在其它仲裁机构仲裁应遵守该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 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62 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或由裁决裁定。 第十七章 适用法律 171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合同的适用法律。 172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十八章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81 经合营各方协商同意后,可以变更或修改合营合同,但合营各方必需就此
14、签署书面协议,经审批机关批准方能有效。 182 有以下状况之一的,合营一方有权通知合营另一方解除合同: 1821 企业发生严峻亏损,无力连续经营。 1822 另一方违反合同以致严峻影响订立合同时所期望的经济效益。 1823 另一方在商定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在被允许延迟履行的期限内仍未履行合同。 1824 发生不行抗力大事,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 1825 合同商定的解除合同条件已经消失。 183 有以下状况之一的,合同即告解除。 1831 双方商定同意解除合同。 184 合营任何一方未征得合营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不能将本合同章程和合同附件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者,违反上述规定,以任何方
15、式转让的合同均属无效。 第十九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 191 根据本合同原则订立的如下附件,包括章程,协议,附件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局部。本合同条款与附件条款发生冲突时,应以本合同条款为准。 192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签字后,须经 批准,方能生效。 193 本合同于一九 年 月 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 地签字。 194 本合同用中文和 文书就,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中国技术进口总公司代表 国 公司代表 签 字 签 字 甲方见证人(签字) 乙方见证人(签字) 推举多方合资购房协议书(精)二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范本(草案) (方案三:适用于合资举办工程承包和询问效劳等公司) 名目 序言 第一章合
16、营公司的组成 其次章营业范围与效劳内容 第三章投资总额及资本转让 第四章利润安排及亏损负担 第五章合营期限,终止合同及财产清算 第六章合营各方责任 第七章董事会 第八章经营治理机构 第九章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章劳动治理 第十一章技术和效劳的供应 第十二章纳税 第十三章保险 第十四章违约责任 第十五章不行抗力 第十六章争议的解决 第十七章适用法律 第十八章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第十九章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序言 中国技术进口总公司和国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规,本着公平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共同投资,联合经营公司. 第一章合营公司的组成 11合营
17、各方为: 中国技术进口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中国注册登记,其法定地址在中国省市街号;法定代表:姓名职务国籍.国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国地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国地;法定代表:姓名职务国籍.(如合营为多方者,可称丙,丁方). 12合营公司的中文名称为:外文名称为: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在合营公司依据业务需要,经有关当局批准后,可在国外或其它地方设立分支机构或办事处. 13合营公司是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合资经营有限公司,是中国的法人.公司的一切经营活动必需遵守中国的法律,法令和条例的规定. 其次章营业范围与效劳内容 21营业范围: 合营公司将担当以下各类工程的工程承包或询问效劳: 煤矿,冶金,石油,交通
18、运输,水力发电,火力发电,核电站,水利,通讯,及上述各类工程的附属工程等. 22效劳内容: 合营公司在其营业范围内,将为客户供应以下各类效劳: 221工矿企业工程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进展规划设计. 222初步可行性分析 223可行性讨论 224工程评价 225选择土建施工部门 226土建工程的施工监视 227培训技术人员,治理人员 228技术转让 229董事会批准的其它效劳工程 (注:可依据详细状况订立) 23合营公司将依据上述效劳范围,类别及公司营业规划,寻求担当中国国内或国外工程. 第三章投资总额及资本转让 31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元(人民币或双方商定的一种外币)其中甲方出资
19、元.占注册资本乙方出资元.占注册资本 32甲乙双方将以以下方式作为出资 甲方:现金元,专有技术使用费元.共元. 乙方:现金元.机械设备元.专有技术使用费元 其他元.共元. 33合营各方在合营公司获得营业执照后天内,分期缴足投资资金,其应付金额和期限规定如下: 任何一方对其出资额逾期缴付或欠缴按143条办理. 341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或以其它方式处置,均经董事会通过.并报原审批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342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全部或局部出资额.需经公司他方同意.公司他方有权优先购置其转让的股份.公司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出资额的条件.不得比向公司他方转让出资额的条件优待. 第四章利润安排和亏损负担 41合
20、营公司利润在按中国税法纳税完了以后,由董事会打算扣除公司的储藏基金,企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后,合营各方按出资比例共享利润或分担亏损或风险. 42合营公司的资产负债,仅以公司注册资本为限. 第五章合营期限,终止合同及财产清算 51合营公司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即可以法人身份开头营业,合营期限为年,合营期满合营合同自行终止. 52如合营各方全都同意,延长合营期限,应在合营公司期满前6个月,向有关机构提出延长合营期限的申请,每次延长以年为限. 53合营公司期限届满或提前解散时.董事会应指定一个清算委员会.清算委员会可包括或由全体董事组成.并根据中国的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订立公司清算规划.妥当进展清算.合营公
21、司的全部财产资金用于归还公司债务.履行赔偿义务支付清算费用后.所余全部财产均应依双方在注册资本中所占的投资比例进展安排. 第六章合营各方的义务 61甲方责任: 611根据33条的规定,按时供应应分摊的资本. 612帮助合营公司在中国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 613根据合营公司的营业规划.为合营公司供应国内外工程工程. 614帮助合营公司在当地招收有阅历的和合格的经营治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及工人. 615帮助合营公司的外籍工作人员办理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等手续. 6.1.6负责办理合营公司托付的其它事宜. 62乙方责任 621根据33条的规定供应应分摊的资本. 622根据111条及附件的规定.供应适
22、用及先进的技术.乙方应尽最大努力取得所需要的出口许可证.(详见附件). 623根据合同规定.向合营公司供应有阅历的合格的技术人员及高级治理人员. 帮助合营公司聘请国外有关高级工程技术及治理人员. 624培训合营公司的技术人员,治理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 625根据合营公司的营业规划,查找国外有关工程工程. 626办理合营公司托付的其它事宜. 63免责范围: 合营各方除按合同规定享受权利,担当义务外,对于因合营公司的行为引起或与合营公司行为有关的任何间接或直接发生的损失或损害,双方均不向对方负责. 第七章董事会 71合营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为合营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名
23、;乙方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设副董事长名.由方委派. 72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董事的任期为四年.任期期满后,如获连续委派可以连任. 任何一方可以随时更换自己委派的董事长,副董事长或董事,但必需书面通知合营的另一方. 73董事会的职权,决议程序及董事会的召开均按合营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八章经营治理机构 81合营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设总经理一名由方推举.副总经理名.由甲方推举名.乙方推举名.正副总经理任期为年. 82总经理的职责是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决议,组织和领导合营公司的经营治理工作.副总经理依据合营章程的规定,帮助总经理工作.合营公司将依据本公司的业务需要下设部门经理.负责部门业务
24、的日常工作.并对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负责. 83正副总经理由合营公司董事会任命和开除.正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它公司和企业的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的职务.各部门经理由总经理任命. 第九章财务会计制度 91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财会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状况加以制定.合营公司注册登记后,应准时到当地财务部门和税务机关备案. 合营公司在中国银行开立人民币和外汇帐户,也可以在经批准和指定的国外其它银行开立帐户. 92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应采纳日历年制,自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公司会计采纳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帐法记帐.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
25、,帐簿必需用中文书写.(也可以同时用甲乙双方同一种外国文字书写). 93合营公司设总会计师,副总会计师各一名.总会计师的职权和责任按合营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总会计师由方推举.副总会计师由方推举.总会计师副总会计师均由董事会任命. 第一章劳动治理 101合营公司职工的雇佣,辞退,工资,福利,劳动爱护,劳动保险及劳动纪律等事宜.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治理规定和董事会与合营公司工会签订的劳动合同办理,劳动合同订立后.即报当地劳动治理部门备案. 102甲乙双方推举及聘用的高级治理人员.高级工程技术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待遇等问题由董事会争论打算. 第十一章技术和效劳的供应 111合营双方长期
26、合作的一个重要目的,是由双方向合营公司供应先进和适用的技术和优质效劳,推动合营公司业务,使其在国内获得卓越显著的经济效益.在国际市场上获得较强的竞争力量.技术和效劳的供应将与公司从事的工程相结合,并支持工程的实施.公司还将依据详细状况制订培训规划.使其公司有关职员能胜利地运用这些先进技术.技术和效劳的供应方式.详细内容,费用标准等详见附件. 112合营公司与合营双方签订的有关技术或效劳协议.其期限为年.协议期满后.合营公司仍有权使用这些技术. 第十二章纳税 121合营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税法规定交纳各种税金. 122合营公司的职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交纳各种税金. 第十三章保险
27、 131合营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由公司经理向董事会提出公司的保险规划.经董事会争论打算后,以合营公司的名义办理投保手续. 第十四章违约责任 141合营一方因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商定条件.造成合营另一方损失时.受损失一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或实行其它补救措施.补救措施实行后尚不能完全弥补另一方所遭到的损失的.另一方仍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142合营一方因违反合同而担当的赔偿责任.应相当于另一方因此而遭到的损失,并支付肯定数额的违约金,其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143合营一方未按期支付合同规定的应付金额,合营公司有权收取拖延支付金额的利息.从逾期第一个月起; 上述逾期的利息以
28、各自出资的货币支付. 第十五章不行抗力 151合营双方因不行抗力大事(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斗及其它不能预见并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开的不行抗力事故)以致造成受大事直接影响的一方拖延履行或无法履行本合同,在符合以下全部规定的状况下不作为违约处理. 1511不行抗力大事是阻挡、阻碍、拖延受大事影响一方履行合同的直接缘由. 1512受大事影响的一方在该大事发生的状况下.已经实行了全部能够实施的合理措施. 1513受大事影响的一方.在患病大事时,已马上通知合营他方.并在十五天以内,以书面形式供应事故状况,及处理结果和拖延履行或无法履行本合同的理由.并由该事故发生地的合法公证机关出具证明. 1
29、52一旦大事影响已克制或处理完毕.受大事影响的一方必需马上通知合营他方. 第十六章争议的解决 161合同发生争议时,合营各方应尽可能通过协商或第三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解决的,可以提交中国仲裁机构或双方同意的其它仲裁机构仲裁.在中国仲裁应遵守中国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在其它机构仲裁应遵守该机构的仲裁程序. 162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或由仲裁裁定. 第十七章适用法律 17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第十八章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81经合营各方协商同意后,可以变更或修改合同,合营各方必需就此签订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30、 合营任何一方未征得合营他方的书面同意,不能将本合同章程和合同附件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者.违反上述规定以任何方式转让的合同均属无效. 前两款所述变更状况,按中国法律或行政规定,应由国家批准成立的合营合同,应经原审批机关批准方能有效. 18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合营一方有权通知他方解除合同. 1821企业发生严峻亏损,无力连续经营; 1822另一方违反合同,以致严峻影响订立合同时所期望的经济效益. 1823另一方在商定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在被允许拖延履行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合同. 1824发生不行抗力大事.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 1825合同商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已经消失. 183有以下
31、状况之一的合同即告解除. 1831仲裁机构裁决或法院判决终止合同; 1832双方商定同意解除合同. 184在合营合同解除时.双方有义务完成合营公司正在进展的工程. 第十九章合同生效及其它 191按本合同原则订立的如下附件,包括章程,协议,附件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局部.本合同条款与附件条款发生冲突时,应以本合同条款为准. 192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签字后,须经批准方能生效. 193本合同于一九八年月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地签字. 中国技术进口总公司国公司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甲方见证人(签字)乙方见证人(签字) 年月日 推举多方合资购房协议书(精)三 名目 序言 第一章合营企业的组成 其次章
32、饭店的规模及造价标准 第三章出资总额,出资比例及资本转让 第四章合营期限 第六章建筑期间合同各方的责任 第七章董事会 第八章经营治理机构 第九章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章劳动治理 第十一章设备、配件及材料的选购 第十二章纳税 第十三章保险 第十四章违约责任 第十五章不行抗力 第十六章争议的解决 第十七章适用法律 第十八章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第十九章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序言 中国_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规,本着公平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省_市共同投资联合经营饭店,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合营企业的组成 1.1合营双方 _(以下简称甲方) 注册登
33、记地:_ 法定地址:_ 法定代表姓名:_ 职 务:_ 国 籍:_ _(以下简称乙方) 注册登记地:_ 法定地址:_ 法定代表姓名:_ 职 务:_ 国 籍:_ (如合营者为多方,可按丙,_方称) 1.2合营企业的名称和法定地址 合营企业的名称:_ 外文名称:_ 法定地址:_ 1.3合营企业是在中国建立的,合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国的法人。企业的一切经营活动,必需遵守中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的规定。 其次章饭店的规模及造价标准 2.1饭店的占地面积为_平方米;饭店的建筑面积为_平方米。 设:旅馆(其中豪华客房_套,中档高级客房_套,一般客房_套)、各类餐厅、商场、医疗室、健身房、舞厅、停车场、
34、游泳池及消遣场所各种效劳设施。 2.2饭店还包括以下设施和装置:中心冷暖空调系统,电脑治理掌握系统,防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闭路电视和音响系统,锅炉房,洗衣房,水塔,排污系统,汽车队及建筑和营业可能需要的其它设备。 2.3饭店造价标准 一般客房每平方米平均造价_元; 中档高级客房每平方米平均造价_元; 豪华客房每平方米平均造价_元; 其它设施每平方米造价_元。(注:可依据详细状况制定) 第三章出资总额、出资比例及资本转让 3.1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为_元人民币(或合营各方商定的货币) 其中甲方出资_元,占注册资本_; 乙方出资_元,占注册资本_。 3.2合营各方将以以下方式作为出资 甲方:现金_元;
35、 土地使用费_元; 设备_元; 其它_元; 共_元。 乙方:现金_元; 机械设备_元; 其它_元; 共_元。 3.3投资范围 饭店土建工程投资:包括房屋及附属设施、建筑费、设计费、水费、工程材料费。 装修、设备家俱等投资:包括物资的购置、包装运输、在建筑期间的财产保险费。 开办费:包括员工培训、宣传广告、治理以及其它必要的费用开支。 筹建费:包括筹建资金、银行担保费、建立期间贷款利息。双方筹建人员的工资、奖金、补贴、旅差费、办公费等。 福利设施费:包括职工住宅的征地、拆迁、建筑及设备安装等。 不行预见费:经筹建处批准、用于饭店建立开办期间不行预见的开支。 流淌资金用于开业周转金。 3.4合营各
36、方在合营企业得到营业执照后_天内,分期缴足出资资金,其应付金额和付款期限规定如下:_ 任何一方对其出资额逾期缴付或欠缴均按14.3条办理。 3.5注册资本的变动 3.5.1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均经董事会争论通过,并报原审批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3.5.2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全部或局部出资额,须经合营另一方同意,合营另一方有权优先购置其转让股份。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出资额的条件,不得比向合营另一方转让的条件优待。 第四章利润安排和亏损负担 4.1合营企业利润在按中国税法纳税后,由董事会打算扣除合营企业的储藏基金,企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后,合营各方按出资比例,共享利润,分担风险或亏损。 4.2合营企
37、业的资产负债,仅以企业注册资本为限。 第五章合营期限 5.1合营企业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即可以法人身份开头营业,期限为_年。合营期限届满,合营合同自行终止。 5.2经合营各方同意,延长合营企业期限,应在合营期满前六个月,向审批机构提出延长申请,每次延长以_年为限。 5.3在合营期限届满时,甲方将用_币购置外国投资者的股份,购置价格另行商定。 第六章建立期间合营各方的责任 6.1合营各方各负其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宜 甲方责任: (1)按根本建立进度规划向饭店筹建处供应到达可进展施工的场地,即办理场地征用手续并负责迁移撤除清理地面障碍物。 (2)负责饭店界区以外的三通(通电、通水、通路)及市政配套工程
38、。 (3)帮助办理饭店的设计施工方面的报批手续。 (4)帮助申请在中国境内选购材料设备等物资的规划指标。 (5)组织合营企业的其它工程设计施工工作。 (6)帮助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等手续。 (7)帮助合营企业聘请当地的中国籍经营治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其它工作人员。 (8)负责办理合营企业托付的其它事宜。 乙方责任: (1)按3.4的规定,准时将作为出资的机器设备运抵中国港口。 (2)帮助办理设计托付,审查设计方案等工作。 (3)帮助合营企业聘请外国籍高级治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4)指派能胜任的工程技术人员和治理人员参与饭店筹建工作。 (6)培训合营企业的经营治理人员和效劳人
39、员。 (7)负责办理合营企业托付的其它事宜。 第七章董事会 7.1合营企业设立董事会,董事会为合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_名,乙方_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设副董事长_名,由_方委派。 7.2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董事会的任期为四年。任期届满后,如获连续委派的,可以连任。 7.3董事会的职权,决议程序及董事会的召开,均按合营企业的章程执行。 第八章经营治理机构 8.1合营企业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设总经理一名,由方推举。副总经理_名,由甲方推举_名,乙方推举_名。正副总经理任期为_年。 8.2总经理的职责是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决议,组织和领导合营企业的经营治理工作。副
40、总经理依据合营章程规定帮助总经理工作。 合营企业将依据本企业的业务需要,设立部门经理,负责部门业务的日常工作,并对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负责。 8.3正副总经理由合营企业董事会任命和开除。正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它公司和企业的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的职务。各部门经理由总经理任命。 第九章财务会计制度 9.1合营企业的财务会计制度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财会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实际状况加以制定。合营企业注册登记后,应准时到当地财政部门和税务机关备案。合营企业在中国银行开立人民币和外汇帐户,也可以在经批准和指定的国外其它银行开立帐户。 9.2合营企业的财务会计年度应采纳日历年制。自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企业的会计采纳国*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帐法记帐。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帐簿必需用中文书写(也可以同时用甲,乙双方商定的另一种外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