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农集团:神农集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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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保荐机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主承销商) :中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特别提示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农集团” 、 “发行人”或“公司” ) 根据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144号, 以下简称 “ 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73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 (中证协发2018142号,以下简称“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814

2、2号,以下简称“配售细则”)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号,以下简称“投资者管理细则”)、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上证发201840号,以下简称“ 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 )及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 (上证发201841号,以下简称“ 网下发行实施细则 ”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的有关业务规则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以下简称“申购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 关于初步询价和

3、网下申购的详细内容, 请查阅上交所网站 ()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缴款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缴款、弃购股份处理、弃购股份处理及及发行中止等环节,具体内容如下:发行中止等环节,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1年4月28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30-11:30,13:00-15:00。投资者在投资者在2021年年4月月28日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2、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

4、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无效报价后的初步询价结果, 对所有符合条件的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拟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拟申购2 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上按申购时间由后到先、 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同一申购时间上按申购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 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剔除部分不得低于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0%。当最高申购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的申购可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当当发行人和发行人和保

5、荐机构 (主承销商)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根据询价结果确定的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根据询价结果确定的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高于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时, 发行人和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时,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将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每周至少发布一次, 后续发将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每周至少发布一次, 后续发行时间安排将会递延三周,具体安排将另行公告。行时间安排将会递延三周,具体安排将另行公告。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4、配售对象应遵守行业

6、监管要求,申购金额不得超过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配售对象应遵守行业监管要求,申购金额不得超过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如违反本条规定,主承销商有权认定其金规模,如违反本条规定,主承销商有权认定其报价报价为无效报价。为无效报价。 5、网下投资者应根据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于2021年4月30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

7、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1年4月30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6、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具体中止条款请见“十一、中止发行情况”。 7、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网下获配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

8、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3 (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8、2020 年,发行人的营业收入 272,448.16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57.20%;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 113,791.88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42.5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 113,587.95 万元, 较上年同期增长 143.1

9、6%。 2020 年, 公司净利润较 2019 年增加 66,875.43 万元, 净利润率提高 14.74%,主要由公司养殖业务贡献:2020 年生猪市场行情继续维持高位,公司持续开展“点对点”生猪调运业务和种猪销售业务,对外销售商品猪和种猪的数量分别为20.96 万头和 10.31 万头,导致 2020 年公司养殖业务的毛利较 2019 年增加64,986.92 万元。 公司结合实际经营和市场情况,对2021年第一季度的业绩进行了初步预计。2021年第一季度,公司预计实现营业收入为85,613.37万元至104,638.56万元,较2020年同期增长31.93%至61.25%,预计归属于母

10、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8,888.43万元至47,530.31万元, 较2020年同期增长13.99%至39.32%, 预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8,819.19万元至47,461.07万元, 较2020年同期增长13.30%至38.52%。 上述业绩预计中的相关财务数据是公司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或审阅,不代表公司最终可实现的收入、净利润,亦不构成盈利预测。 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发行人业绩波动风险,审慎报价,理性参与决策。 9、投资者需充分了解有关新股发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请认真阅读本询价公投资者需充分了解有关新股发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请认真阅读本询价公告的各项内容,

11、知悉本次发行的定价原则和配售原则, 在提交报价前应确保不属告的各项内容, 知悉本次发行的定价原则和配售原则, 在提交报价前应确保不属于禁止参与网下询价的情形,并确保其申购数量和未来持股情况符合相关法律于禁止参与网下询价的情形,并确保其申购数量和未来持股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的规定。投资者一旦提交报价,法规及主管部门的规定。投资者一旦提交报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视为该投视为该投资者承诺: 投资者参与本次报价符合法律法规和询价公告的规定, 由此产生的一资者承诺: 投资者参与本次报价符合法律法规和询价公告的规定, 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及相应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切

12、违法违规行为及相应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有关本公告和本次发行的相关问题由有关本公告和本次发行的相关问题由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保留最终解释权。保留最终解释权。 4 重重要要提示提示 1、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4,003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314 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神农集团” ,股票代码为 605296,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 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代码为707296。 根

13、据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 (2012 年修订) , 发行人所属行业为“畜牧业” (分类代码 A03)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经发布了行业平均市盈率,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 2、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 (以下简称 “网下发行” )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 )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上交所申购平台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 )进行。

14、上交所申购平台网址为:https:/ 9:30-15:00。关于申购平台的相关操作办法请查阅上交所网站 () 服务IPO 业务专栏中的 网下发行实施细则 、 网下 IPO 申购平台用户手册申购交易员分册 等相关规定。 本公告所称“网下投资者”是指参与网下发行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本公告所称“配售对象”是指参与网下发行的投资者或其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网下投资者应当于初步询价开始日前一个交易日 2021 年 4 月 21 日(T-5 日)中午 12:00 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配售对象的注册工作。 3、 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 4,003 万股, 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发行人

15、股份在本次发行时不向投资者公开发售。 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40,022.9012 万股,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10.00%。 本次发行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2,802.1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7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1,200.9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30.0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数量将根据网上网下回拨情况确定。5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在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网下和网上投资者在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4、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根据管理办法、 业务规范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制定了网下投资者的标准。具体标准及安排请见本公

16、告“二、(一)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标准”。 只有符合只有符合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及发行人确定的网下投资者标准要求的投资及发行人确定的网下投资者标准要求的投资者方能参与本次初步询价。者方能参与本次初步询价。不符合相关标准而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 须自行承担一切由该行为引发的后果。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中将其设定为无效,并在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中披露相关情况。 提请投资者注意,提请投资者注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初步询价结束后及配售前对网将在初步询价结束后及配售前对

17、网下投资者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并要求网下投资者提供符合资质要求下投资者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并要求网下投资者提供符合资质要求的承诺函和证明材料的承诺函和证明材料。如网下投资者拒绝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如网下投资者拒绝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禁止性情形的,其存在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有权有权拒绝其参与初步询价及配售。拒绝其参与初步询价及配售。 5、网下投资者网下投资者应于应于 2021 年年 4 月月 21 日(日(T-5 日)日)12:00 前前通过通过中泰证券中泰证券

18、IPO投资者平台投资者平台(https:/)填写并提交相关资格核查材料填写并提交相关资格核查材料(具体内容请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告“见本公告“二、 (二)网下投资者二、 (二)网下投资者核查材料的提交核查材料的提交” ) 。 填写过程如有问题可拨打填写过程如有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咨询电话:010-59013948、010-59013949。 6、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T-1 日)进行本次发行网上路演。关于网上路演的具体信息敬请投资者关注 2021 年 4 月 26 日(T-2 日)刊登的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路演公告 (以下

19、简称“ 网上路演公告 ” ) 。本次发行不进行网下路演推介。 7、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日为 2021 年 4 月 22 日(T-4 日) 。在上述时间内,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可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 自行确定申购价格和拟申购数量。 参与初步询价的, 须按照规定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统一申报,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报价应当包含拟申购价格和该价格对应的拟申购股数,且只能有一个报价,其中非个人投资者应当以机构为单位进行报价。 网下投资者为拟参与报价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报价记录后, 应当一次性提交。网下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报价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报价记

20、录为准。 6 综合考虑本次初步询价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发行人的估值情况,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网下投资者管理的每个配售对象最低拟申购数量设定为 50 万股,拟申购数量最小变动单位设定为 10 万股,即网下投资者管理的每个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超过 50 万股的部分必须是 10 万股的整数倍,且不超过 100 万股。配售对象报价的最小单位为 0.01 元。 9、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本公告“四、确定发行价格和有效报价投资者” 的相关安排确定发行价格和可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名单。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2021年4月27日(T-1日)刊登的发

21、行公告中详细披露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关联方核查和登记备案材料核查情况,以及发行价格、发行数量、有效报价投资者的名单等信息。 10、本次网下申购的时间为2021年4月28日(T日)9:30-15:00。 发行公告发行公告中公布的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申购。 在参与网下申购时, 网下投中公布的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申购。 在参与网下申购时, 网下投资者必须在申购平台为其管理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资者必须在申购平台为其管理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 申购记录中申购价格为确定的发行价格,申购数量须为其初步询价中的有效拟申购数量。 网下投资者在2021年4月28日(

22、T日)参与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缴付申购资金,获得初步配售后在T+2日缴纳认购款。 11、每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的,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12、 本次网上申购日为2021年4月28日(T日)。可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为在2021年4月26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所规定的投资者。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网上投资

23、者网上投资者在在2021年年4月月28日 (日 (T日)日) 参与网上参与网上申购申购时时无需缴纳申购无需缴纳申购资金资金, 2021年年4月月30日(日(T+2日)日)根据中签结果缴纳认购款。根据中签结果缴纳认购款。 特别提醒,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 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 (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13、本次发行网下和网上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申购情况确定是否启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整。有关回7 拨机制的具

24、体安排请见本公告“七、回拨机制”。 14、本次发行的配售原则请见本公告“八、网下配售原则及方式”。 15、网下投资者存在下列情形,一经发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向中国证券业协会报告: (1)使用他人账户报价; (2)投资者之间协商报价; (3)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账户报价; (4)网上网下同时申购; (5)与发行人或承销商串通报价; (6)委托他人报价; (7)无真实申购意图进行人情报价; (8)故意压低或抬高价格; (9)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 (10)不具备定价能力,或没有严格履行报价评估和决策程序、未能审慎报价; (11)机构投资者未建立估值模型; (12)其他不独立、不客观、不

25、诚信的情形。 (13)不符合配售资格; (14)未按时足额缴付认购资金; (15)获配后未恪守持有期等相关承诺的; (16)中国证券业协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16、本次发行可能出现的中止情形请见本公告“十一、中止发行情况” 。 17、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初步询价的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仔细阅读 2021 年 4 月 20 日(T-6 日)登载于上交所网站()的招股意向书全文, 招股意向书摘要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 、 上海证券报 、 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 一、本次发行的一、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日期 发行安排发行安排 T-6 日 刊登招股意向书 、

26、 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等相关8 日期日期 发行安排发行安排 2021 年 4 月 20 日 (周二) 公告与文件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材料 T-5 日 2021 年 4 月 21 日 (周三) 网下投资者提交备案材料截止日(截止时间 12:00) 网下投资者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注册截止日(截止时间12:00) T-4 日 2021 年 4 月 22 日 (周四) 初步询价日(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报价时间为 9:30-15:00) T-3 日 2021 年 4 月 23 日 (周五)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开展网下投资者核查 T-2 日 2021 年 4 月 26 日 (周一) 刊登网上路

27、演公告 确定发行价格、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有效申购数量 T-1 日 2021 年 4 月 27 日 (周二) 刊登发行公告 、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T 日 2021 年 4 月 28 日 (周三) 网下发行申购日(9:30-15:00) 网上发行申购日(9:30-11:30,13:00-15:00) 网上申购配号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确定网上、网下最终发行量 T1 日 2021 年 4 月 29 日 (周四) 刊登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T2 日 2021 年 4 月 30 日 (周五) 刊登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下认购

28、资金缴款(认购资金到账时间截止时点 16:00) 网上中签投资者履行资金交收义务(投资者确保资金账户在 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 T3 日 2021 年 5 月 6 日 (周四)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T4 日 2021 年 5 月 7 日 (周五)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注:(1)T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 (2)如因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申购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 请投资者及时与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联系; (3)如确定的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

29、场平均市盈率,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每周至少发布一次。网上路演及网上、网下申购时间相应顺延三周,具体安排将另行公告; (4)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9 二、二、投资者参与网下投资者参与网下询价询价的相关的相关安排安排 (一)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一)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标准标准 投资者应以股票配售对象为单位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下询价和配售。在 2021年 4 月 21 日(T-5 日)12:00 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注册并办理上交所网下发行申购平台数字证书的网下

30、投资者和股票配售对象方能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 参与本次发行网下询价的网下投资者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 具备一定的证券投资经验。 机构投资者应当依法设立、 持续经营时间达到两年(含)以上,从事证券交易时间达到两年(含)以上;个人投资者从事证券交易时间应达到五年(含)以上。经行政许可从事证券、基金、期货、保险、信托等金融业务的机构投资者可不受上述限制。 2、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最近 12 个月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相关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采取监管措施,但投资者能证明所受处罚业务与证券投资业务、受托投资管理业务互相隔离的除外。 3、 具备必要的定价能力。 机构投资者应具有相应

31、的研究力量、 有效的估值定价模型、科学的定价决策制度和完善的合规风控制度。 4、已于初步询价开始日前一个交易日 2021 年 4 月 21 日(T-5 日)12:00 前按照投资者管理细则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网下投资者注册,并已开通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 CA 证书。 5、以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开始日前两个交易日(2021 年 4 月 20 日,T-6 日)为基准日,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在该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所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日均市值应不少于 1,000 万元

32、(含)。其他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该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所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日均市值应不少于 6,000 万元(含)。具体市值计算规则按照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执行。 6、 若配售对象类型为基金公司或其资产管理子公司一对一专户理财产品、 基金公司或其资产管理子公司一对多专户理财产品、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10 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须在 2021 年 4 月 21 日(T-5 日)12:00 前完成备案,并能提供产品备案证明的相关文件。 7、若配售对象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

33、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须在 2021 年 4 月 21 日(T-5 日)中午 12:00 前按以上法规规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登记和私募基金的备案, 并能提供登记备案证明的相关文件。 8、初步询价开始日前一交易日 2021 年 4 月 21 日(T-5 日)中午 12:00 前,通过中泰证券 IPO 投资者平台(https:/)完成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交网下投资者资格核查资料。 9、网下投资者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本次网下发行: (1) 发行人及其股东、 实际控制人、 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发行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34、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直接或间接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和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子公司; (2)主承销商及其持股比例 5%以上的股东,主承销商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主承销商及其持股比例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直接或间接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和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子公司; (3)承销商及其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 (4)第(1)、 (2)、 (3)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

35、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5)过去 6 个月内与主承销商存在保荐、承销业务关系的公司及其持股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已与主承销商签署保荐、 承销业务合同或达成相关意向的公司及其持股 5%以上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6) 通过配售可能导致不当行为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自然人、 法人和组织; (7)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黑名单中的投资者; 11 (8)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或信托计划, 或在招募说明书、 投资协议等文件中以直接或间接方式载明以博取一、 二级市场价差为目的申购首发股票的理财产品等证券投资产品。 (9)法律

36、法规规定其他不能参与新股网下询价的投资者。 第 (2) 、 (3) 项规定的禁止配售对象管理的公募基金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但应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10、配售对象应遵守行业监管要求,申购金额不得超过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如违反本条规定,主承销商有权认定其报价为无效报价。 网下投资者应保证提供的所有材料真实、 准确、 完整, 自行审核比对关联方,网下投资者应保证提供的所有材料真实、 准确、 完整, 自行审核比对关联方,确保不参加与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和发行人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关联关系的新确保不参加与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和发行人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关联关系的新股网下询价股网下询价。

37、参与询价即视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人不存在任何直接。参与询价即视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人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关联关系。 如因投资者的原因, 导致参与询价或发生关联方配售等情况,或间接关联关系。 如因投资者的原因, 导致参与询价或发生关联方配售等情况,投资者应承担由此所产生的全部责任。投资者应承担由此所产生的全部责任。 主承销商将在初步询价或配售前对投资者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 投主承销商将在初步询价或配售前对投资者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 投资者应按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资者应按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

38、程等工商登记资料、 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 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 ,登记资料、 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 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 ,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主承销商有权拒绝接受其初步询价或者向其进行配售。配售资格的,主承销商有权拒绝接受其初步询价或者向其进行配售。 (二)网下投资者(二)网下投资者核查材料的提交核查材料的提交 1、注册 登录中泰证券 IPO 投资者平台(https:/) ,并根据网页右上角操作指引的操作说明(如无法下载,请更

39、新或更换浏览器) ,在 2021 年 4 月21 日(T-5 日)中午 12:00 前完成用户注册。用户注册过程中需提供有效的手机号码,一个手机号码只能注册一个用户。请务必在本次发行过程中全程保持手机畅通。 2、信息报备 用户在提供有效手机号码,接收到手机验证码,并登录成功后,请按如下步骤在 2021 年 4 月 21 日(T-5 日)12:00 前进行投资者信息报备; 第一步:点击“首页神农集团参与询价”链接进入投资者信息填报12 页面; 第二步:提交投资者基本信息,包括输入并选择正确的投资者全称,输入正确的营业执照号码和正确的协会编码,以及联系人姓名,邮箱和办公电话。点击“保存及下一步”

40、; 第三步:选择拟参与询价的配售对象,并点击“保存及下一步” ; 第四步:根据不同配售对象的具体要求,提交相应的材料(所需提交的材料模板均在页面右侧的“模板下载”处) 。 3、在线签署承诺函及提交核查材料 (1)有意参与本次初步询价且符合中泰证券网下投资者标准的投资者均需提交网下投资者承诺函 。投资者需在“模板下载”中下载模板,填写完整并上传公司盖章/本人签字的扫描件。 (2) 所有投资者均须向中泰证券提交 关联方基本信息表 。 投资者需在 “下载模板”中下载模板,填写完整并上传。提交关联方基本信息表时需上传EXCEL 版本和公司盖章/本人签字的扫描件; (3)若配售对象属于公募基金、基本养老

41、保险基金、社保基金组合、保险资金投资账户、QFII 投资账户、机构自营投资账户和个人自有资金投资账户,则无需提供配售对象出资方基本信息表 。 除此之外的其他配售对象均需在“下载模板”中下载配售对象出资方基本信息表 , 填写完整并上传。 提交 配售对象出资方基本信息表 时需上传 EXCEL版本和公司盖章/本人签字的扫描件; (4) 若配售对象为基金公司或其资产管理子公司一对一专户理财产品、 基金公司或其资产管理子公司一对多专户理财产品、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须提供产品备案证明的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备案函、备案系统截屏等) ; (5) 若配售对象属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

42、证券投资基金法 、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 则该等私募基金须提供按以上法规规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登记和私募基金的备案证明的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登记备案函、登记备案系统截屏等) ; (6) 以上步骤完成后, 点击提交并等待审核通过的短信提示 (请保持手机畅13 通) 。 提交投资者报备材料过程中如有无法解决的问题, 请及时拨打提交投资者报备材料过程中如有无法解决的问题, 请及时拨打 010-59013948、010-59013949。 投资者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以上信息投资者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以上信息,或

43、提供虚假信息的,保荐机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有权将相关投资者提交的报价确定为无效报价。(主承销商)有权将相关投资者提交的报价确定为无效报价。 本次发行中所有参加初步询价的投资者报价情况将在发行公告中披露,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可以本着谨慎原则,要求投资者进一步提供核查资料,对进一步发现的可能存在关联关系或者不符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要求的投资者取消其配售资格,并在公告中披露。 (三三)网下投资者资格核查)网下投资者资格核查 拟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应首先自行审核比对关联方,确保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告规定的条件,且不与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44、)存在管理办法第十六条所界定的关联关系。投资者参与询价即视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人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关联关系。如因投资者的原因,导致发生关联方询价或配售等情况,投资者应承担由此所产生的全部责任。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会同见证律师对网下投资者是否符合上述“网下投资者的参与条件及报价要求”相关要求进行核查,并要求投资者予以积极配合。如投资者不符合上述资格条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核查文件、拒绝配合核查、提交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的、或投资者所提供材料未通过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见证律师审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拒绝该投资者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下询价与配售,并将其报价作为无效报价处理。因投资

45、者提供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所导致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四四)网下投资者违规行为的处理)网下投资者违规行为的处理 网下投资者参与本次发行应当接受中国证券业协会的自律管理, 遵守中国证券业协会的自律规则。网下投资者或配售对象存在下列情形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向中国证券业协会报告并公告: (1)使用他人账户报价; (2)投资者之间协商报价; 14 (3)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账户报价; (4)网上网下同时申购; (5)与发行人或承销商串通报价; (6)委托他人报价; (7)无真实申购意图进行人情报价; (8)故意压低或抬高价格; (9)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 (10)不具备定价能力,或

46、没有严格履行报价评估和决策程序、未能审慎报价; (11)机构投资者未建立估值模型; (12)其他不独立、不客观、不诚信的情形。 (13)不符合配售资格; (14)未按时足额缴付认购资金; (15)获配后未恪守持有期等相关承诺的; (16)中国证券业协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三、初步询价、初步询价 1、本次初步询价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进行,符合管理办法及投资者管理细则要求的网下投资者应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T-5 日)中午12:00 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网下投资者注册,且已开通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数字证书,并与上交所签订下申购电子平台使用协议,成为网下申购电子平台的用户后方

47、可参与初步询价。 2、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22 日(T-4 日)9:30-15:00。在上述时间内, 投资者可通过上交所申购平台填写、 提交其申购价格和拟申购数量。 3、综合考虑本次初步询价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发行人的估值情况,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网下投资者管理的每个配售对象最低拟申购数量设定为 50 万股,拟申购数量最小变动单位设定为 10 万股,即网下投资者管理的每个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超过 50 万股的部分必须是 10 万股的整数倍,且不超过 100 万股。配售对象报价的最小单位为 0.01 元。投资者应按规定进行初步询价,并自行承担

48、相应的法律责任。 15 4、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并确定申报价格和申报数量,且应通过上交所申购平台进行申报。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报价应当包含每股价格和该价格对应的拟申购股数,且只能有一个报价,其中非个人投资者应当以机构为单位进行报价, 同一机构管理的不同配售对象的报价应该相同。网下投资者可以为其管理的每一配售对象填报同一个拟申购价格,该拟申购价格对应一个拟申购数量。 网下投资者为拟参与报价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报价记录后,应当一次性提交。网下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报价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报价记录为准。 5、网下投资者申报的以下情形将被视为无效: (1)网下投资者

49、未能在2021年4月21日(T-5日)中午12:00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网下投资者注册的; (2)未按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要求提交投资者资格核查材料的,或者经核查不符合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相关要求的; (3)配售对象名称、证券账户、银行收付款账户/账号等申报信息与备案信息不一致的;该信息不一致的配售对象的报价部分为无效报价; (4)私募投资基金未按规定完成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的; (5)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超过100万股以上的部分; (6)配售对象拟申购数量不符合50万股的最低数量要求,或者拟申购数量不符合10万股的整数倍,则该配售对象的申报无效; (7) 网下投资者资格不符合相关法律、

50、 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告规定的; (8)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 (9)被中国证券业协会列入黑名单的网下投资者; (10)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定的其他情形。 6、北京君颜律师事务所将对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过程进行见证,并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四、四、确定发行价格和有效报价投资者确定发行价格和有效报价投资者 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无效报价后的初步询价结果,对所有符合条件的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拟16 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 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上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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