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和股份:永和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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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特别提示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永和股份”或“发行人”) 根据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 144 号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 173 号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 (证监会公告201411 号)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 2018 142号, 以下简称“ 业务规范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8

2、142 号,以下简称“配售细则”)、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 (中证协发2018142号,以下简称“投资者管理细则”)、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840 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及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 (上证发201841 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进行,申购平台网址为:https:/ 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上交所网站()公布的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 1、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报价剔除规则

3、、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 ) 根据初步询价结果, 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6.93 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 2021 年年 6 月月 30 日(日(T 日)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

4、021 年年 6 月月 30 日日2 (T 日)日) 。 其中, 网下申购时间为其中, 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 网上申购时间为, 网上申购时间为 9:30-11:30, 13:00-15:00。 (2)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无效报价后的询价结果,对所有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报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报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购价格同一申购数量的按申报时间(申报时间以上交所申购平台记录为准)由晚到早、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同一申购时间上按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的顺序排序,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部分的数量

5、,剔除的拟申购量不低于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 10%。 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 对该价格上的申报可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 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购。 (4)网下投资者应根据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于 2021 年 7 月 2 日(T+2 日)16:00 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配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

6、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1 年 7 月 2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5)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6)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

7、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 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3 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2、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认真阅读 2021 年 6 月 29 日(T-1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

8、报 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的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 重要提示重要提示 1、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6,667.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072 号文核准。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的 A 股股票简称为“永和股份”,股票代码为“605020”,该代码同时适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 本次发行网上申购简称 “永和申购” , 网上申购代码为“707020”。 2、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 (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9、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以下简称“市值” ) 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 (以下简称“网上发行”) 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3、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6,667.00 万股。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不进行老股转让。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4,000.2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6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2,666.8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10、40.00%。 4、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 2021 年 6 月 24 日(T-4 日)完成,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无效报价后的询价结果,对所有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报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报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购价格同一申购数量的按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以上交所申购平台记录为准)由晚到早、 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同一申购时间上按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的顺序排序, 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并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4 集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6.93 元/股,此价

11、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2.99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20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 (2)17.24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20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 5、若本次发行成功,发行人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 46,202.31 万元,扣除预计发行费用 4,370.25 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41,832.06 万元,不超过招股意向书披露的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额 41,832.06

12、万元。 6、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 2021 年 6 月 30 日(T 日) ,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1)网下申购 本次本次发行发行网下申购时间为:网下申购时间为:2021 年年 6 月月 30 日(日(T 日)日)9:30-15:00。网下申购简称为“永和股份”,申购代码为“605020”。只有初步询价时提交了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才能且必须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 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名单见“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 。未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本次网下申购。 在参与网下申购时, 网下投资者必须在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为其管理的有效报价配售

13、对象录入申购记录,申购记录中申购价格为发行价格 6.93 元/股,申购数量应为其初步询价时申报的有效拟申购数量。在参加网下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网下投资者为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后,应当一次性全部提交。网下申购期间,网下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申购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申购记录为准。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 均不得再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 若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未按要求提供材料,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14、)有权拒绝向其进行配售或视为无效申购。网下投资者管理5 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上海) 、证券账户号码(上海)和银行收付款账户等)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注册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进一步进一步核查,投资者应按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 (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 安排实际控制

15、人访谈、相应的配合 (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 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 ,如拒绝配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 ,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将将拒绝向其进行配售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2)网上申购 本次本次发行发行网上申购时间为:网上申购时间为:2021 年年 6 月月 30 日(日(T 日)日)9:30-11:30、13:00-15:00。2021 年 6 月 3

16、0 日(T 日)前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21 年 6 月 28 日(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日均持有上海市场一定市值的投资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发行人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均可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上海市场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 网上可申购额度根据投资者在 2021 年 6 月 28 日(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的,按 20 个交

17、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持有市值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 1 万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 1 万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 1,000 股,申购数量应当为 1,000 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 26,000 股,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 申购时间内, 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 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 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

18、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6 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 2021 年 6 月 28 日(T-2 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 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3)网下网上投资者认购缴款 2021 年 7 月 2 日(T+2 日)当日 16:00 前,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披露的初步

19、获配数量乘以确定的发行价格,为其获配的配售对象全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 2021 年 7 月 2 日(T+2 日)公告的 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履行缴款义务。 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2021 年 7 月 2 日(T+2 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20、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 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7、本次发行网下、网上申购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T 日)15:00 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和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

21、参见本公告中的“一、 (五)回拨机制”。 8、本次发行股份锁定期安排: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9、本次发行可能出现的中止情形详见“六、中止发行情况”。 7 10、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投资者仔细阅读 2021 年 6 月 29 日(T-1 日)刊登在上交所网站()的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全文、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等文件。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招股说明书中的“重大事项提示”及“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

22、审慎做出投资决策。 11、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永和股份 指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结算平台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 本次发行 指本次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6,667.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的行为 网下发行 指本次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

23、台向配售对象以确定价格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之行为(若启动回拨机制,网下发行数量为回拨后的网下实际发行数量) 网上发行 指本次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持有上海市场一定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之行为(若启动回拨机制,网上发行数量为回拨后的网上实际发行数量) 网下投资者 指符合 2021 年 6 月 22 日(T-6 日)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要求的可以参与本次网下询价的投资者 网上投资者 指除参与本次发行网下询价、申购、缴款、配售的投资者以外的日均持有上海市场市值符合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所规定的投资者 有效报

24、价 指在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的剩余报价中申购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且符合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事先确定且公告的其他条件的报价 T 日、网上网下申购日 指 2021 年 6 月 30 日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8 (一一)股票种类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1.00 元。 (二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数量为6,667.00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4,000.20万股, 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0.00%; 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2,666.8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40.00%。 (三三

25、)发行价格及对应的市盈率发行价格及对应的市盈率 1、22.99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20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17.24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20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四四)募集资金募集资金 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额为 41,832.06 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 6.93 元/股,发行人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 46,202.31 万元,扣除预计发行费用 4,370.25 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41,832.06 万元。

26、(五五)回拨机制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T 日)15:00 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确定: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在网上、网下发行均获得足额申购的情况下,若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 50 倍、低于 100 倍(含)的,从网下向网上回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20%;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 100 倍的, 从网下向网上回

27、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40%;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 150 倍的, 从网下向网上回拨, 回拨后网下发行比例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10%; 如果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低于 50 倍(含) ,则不进行回拨。 2、在网上发行未获足额申购的情况下,网上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由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认购,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已公告的网下配售原则9 进行配售;网上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仍未能足额申购的情况下,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3、在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申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将中止发行。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 发行人和保荐机

28、构 (主承销商) 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具体情况将在 2021 年 7 月 1 日(T+1 日)刊登的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以下简称“ 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 )中披露。 (六六)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交易日交易日 日期日期 发行安排发行安排 T-6 日 2021 年 6 月 22 日 (周二) 刊登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招股意向书摘要等相关公告与文件 网下投资者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交核查材料 T-5 日 2021 年 6 月 23 日 (周三) 网下投资者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交核查材料(当日中午 12:00

29、 截止) 网下投资者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注册截止日(当日中午 12:00 截止) T-4 日 2021 年 6 月 24 日 (周四) 初步询价(9:30-15:00,通过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 初步询价截止日 T-3 日 2021 年 6 月 25 日 (周五)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开展网下投资者核查 T-2 日 2021 年 6 月 28 日 (周一)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确定发行价格、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有效申购数量 T-1 日 2021 年 6 月 29 日 (周二) 刊登发行公告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T 日 2021 年 6 月 30 日 (周三) 网下发行申购日(9:30-1

30、5:00) 网上发行申购日(9:30-11:30,13:00-15:00)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及网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网上申购配号 T+1 日 2021 年 7 月 1 日 (周四) 刊登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T+2 日 2021 年 7 月 2 日 (周五) 刊登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下发行获配投资者缴款(认购资金到账时间截止16:00) 网上中签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投资者确保资金账户在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 T+3 日 2021 年 7 月 5 日 (周一)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

31、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T+4 日 2021 年 7 月 6 日 (周二)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10 注: 1、T 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3、如因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申购电子平台进行网下申购工作,请投资者及时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 (七七)锁定期安排锁定期安排 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八八)拟上市地点拟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二、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 (一)(一)网下投资者总体

32、申报网下投资者总体申报情况情况 2021 年 6 月 24 日(T-4 日)为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日。截至 2021 年 6 月 24日(T-4 日)15:00,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共收到3,276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14,490 个配售对象的初步询价报价信息,报价区间为1.73 元/股-31.56 元/股,拟申购数量总和为 11,549,670.00 万股。配售对象的具体报价情况请见本公告“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 。 (二二)剔除无效报价情况剔除无效报价情况 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核查,有 43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47 个配售对象未按 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

33、公告 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格核查文件; 39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144 个配售对象属于禁止配售范围。上述 80 家(其中 2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中既存在未按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格核查文件,又存在属于禁止配售范围的情况)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191 个配售对象的报价已被确定为无效报价予以剔除,具体请见“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中被标注为“无效报价 1”和“无效报价 2”的部分。 剔除以上无效报价后, 其余 3,235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14,299 个配售对象全部符合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规定的网下投资者的条件,报价区间为 1.73元/股-31.56 元/股,拟申购

34、数量总和为 11,396,870.00 万股。上述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均已按照相关规定完成了登记和备案。 符合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规定的 14,299 个配售对象报价信息统计11 如下: 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中位数(元/股) 6.93 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加权平均数(元/股) 6.93 公募基金报价中位数 (元/股) 6.93 公募基金报价加权平均数(元/股) 6.93 (三三)剔除最高报价)剔除最高报价有关有关情况情况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无效报价

35、后的询价结果,对所有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报价格由高到低、 同一申报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购价格同一申购数量的按申报时间(申报时间以上交所申购平台记录为准)由晚到早、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同一申购时间上按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的顺序排序, 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部分的数量,剔除的拟申购量不低于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 10%。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可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 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将报价高于 6.93 元/股(不含6.93 元/股)的初步询价

36、申报予以剔除,对于申报价格为 6.93 元/股的配售对象报价不做剔除。 5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5 配售对象的报价被剔除,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3,830.00 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申报总量(剔除无效报价后)的 0.0336%。具体请见“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中被标注为“高价剔除”的部分。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如下: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报价中位数(元/股) 6.93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报价加权平均值(元/股) 6.93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公募基金报价中位数(元/股) 6.93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公募基金报价加权平均值(元/股) 6.93 (四

37、四)发行价格和有效报价投资者的确定过程)发行价格和有效报价投资者的确定过程 1、发行价格的确定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在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后,并综合考虑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等因素,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93 元/股。 2、有效报价投资者的确定 12 有 6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6 个配售对象申报价格低于 6.93 元/股,亦为无效报价,具体名单详见“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中被标注为“低于发行价” 的配售对象。 在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后, 申报价格为 6.93 元/股的 3,224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14,288

38、 个配售对象为本次发行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有效拟申购数量合计 11,388,240.00 万股。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名单、申购价格及有效申购数量请参见本公告附表。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进一步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 (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 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 ,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五五)与行业市盈率和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比较)与行业市盈率和可

39、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比较 发行人所属行业为 “C2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 截至 2021 年 6 月 24日(T-4 日)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36.77倍。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具体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证券简称 T-4 日前日前 20个交易日均个交易日均价(含价(含 T-4,除权除息除权除息)(元元/股股) 2020 年年 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扣非前扣非前(元元/股股) 2020 年年 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扣扣非后非后(元元/股股) 2020 年年 静态市盈率静态市盈率-扣非前扣非前(倍倍) 2020 年年 静态市

40、盈率静态市盈率-扣非后扣非后(倍倍) 600160.SH 巨化股份 9.57 0.0353 -0.0418 271.10 - 603379.SH 三美股份 17.21 0.3634 0.2490 47.36 69.12 均值均值 159.23 69.12 数据来源:Wind 资讯,数据截至 2021 年 6 月 24 日。 注 1:以上 EPS 计算口径为:2020 年扣非前/后净利润/T-4 日(2021 年 6 月 24 日)总股本 注 2:以上数字计算如有差异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造成。 本次发行价格 6.93 元/股对应的 2020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1、摊薄后市盈率 22.99 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和可比公司平均市盈率, 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13 三三、网下、网下发行发行 (一)(一)参与对象参与对象 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认,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为 14,288 个,其对应的有效拟申购总量为 11,388,240.00 万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可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查询其报价是否为有效报价及有效拟申购数量。 (二)网下申购(二)网下申购 在初

42、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申购。 1、网下申购时间为 2021 年 6 月 30 日(T 日)9:30-15:00。网下投资者必须在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为其管理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 申购记录中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 6.93 元/股,申购数量为其有效报价对应的有效拟申购数量。网下投资者为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后,应当一次性全部提交。网下申购期间,网下投资者可多次提交申购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申购记录为准。 2、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只能以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证券账户和银行收付款账户参与本次网下申购。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上海

43、) 、证券账户号码(上海)和银行收付款账户必须与其在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一致,否则视为无效申购。 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有效报价配售对象自负。 3、网下投资者在 2021 年 6 月 30 日(T 日)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4、有效报价配售对象未参与申购,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公告披露违约情况,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5、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在网下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三)网下初步配售网下初步配售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

44、 2021 年 6 月 22 日(T-6 日)刊登的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确定的配售原则,将网下发行股票配售给提供有效报价并参与了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并将在 2021 年 7 月 2 日(T+2 日)刊登14 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中披露初步配售情况。 (四四)公布)公布初步初步配售结果配售结果 2021 年 7 月 2 日(T+2 日)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内容包括本次发行获得配售的网下投资者名称、每个获配网下投资者的报价、申购数量、初步获配数量,以及初步询价期间提供有效报价但

45、未参与申购或实际申购数量明显少于报价时拟申购数量的网下投资者信息。 以上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送达获配通知。 (五五)认购资金的缴付认购资金的缴付 1、2021 年 7 月 2 日(T+2 日)16:00 前,获得初步配售资格的网下投资者应根据发行价格和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获配股份数量, 从配售对象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银行账户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足额划付认购资金, 认购资金应当于 2021 年 7 月 2 日(T+2 日)16:00 前到账。请投资者注意资金在途时间。 2、认购款项的计算 每一配售对象应缴认购款项=发行价格初步获配数量。 3、认购款项的缴付及

46、账户要求 网下投资者应依据以下原则进行资金划付, 不满足相关要求将会造成配售对象获配新股无效。 (1)网下投资者划出认购资金的银行账户应与配售对象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银行账户一致。 (2) 认购款项须划至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专户,每个配售对象只能选择其中之一进行划款。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各结算银行开立 的 网 下 发 行 专 户 信 息 及 各 结 算 银 行 联 系 方 式 详 见 中 国 结 算 网 站(http:/) “服务支持业务资料银行账户信息表” 栏目中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信息表”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QFII 结算

47、银行网下发行专户一览表” ,其中,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QFII 结算银行网下发行专户一览表”中的相关账户仅适用于 QFII 结算银行托管的 QFII 划付相关资金。 (3)为保障款项及时到账、提高划款效率,建议配售对象向与其在中国证15 券业协会备案的银行收付款账户同一银行的网下认购资金专户划款。 划款时必须在汇款凭证备注中注明配售对象证券账户号码及本次发行股票代码 605020,若不注明或备注信息错误将导致划款失败、认购无效。例如,配售对象股东账户为B123456789, 则应在附注里填写: “B123456789605020”, 证券账号和股票代码中间不要加空格之类

48、的任何符号,以免影响电子划款。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款项划出后请及时登陆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查询资金到账情况。 4、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的实际划拨资金有效配售对象名单确认最终有效认购。 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视其为违约,将于 2021 年 7 月 6日(T+4 日)在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公告(以下简称“ 发行结果公告 ” )中予以披露,并将违约情况报

49、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对未在 2021 年 7 月 2 日(T+2 日)16:00 前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配售对象,其未到位资金对应的获配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将中止发行。 5、若获得配售的配售对象缴纳的认购款金额大于获得配售数量对应的认购款金额,2021 年 7 月 6 日(T+4 日)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供的网下配售结果数据向配售对象退还应退认购款,应退认购款金额=配售对象有效缴付的认购款金额-配售对象应缴纳认购款金额。 6、网下投资者缴纳的全部认购款项在冻结期间产生的全

50、部利息归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所有。 (六)其他重要事项(六)其他重要事项 1、律师见证:北京君颜律师事务所将对本次网下发行过程进行见证,并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特别提醒:若投资者的持股比例在本次发行后达到发行人总股本的 5%以上(含 5%) ,需自行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发行中,已参与网下发行的配售对象及其关联账户不得再通过网上申购新股。 16 4、违约处理: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四四、网上发行网上发行 (一)申购时间(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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