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风光:新风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 (1).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新风光:新风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 (1).PDF(473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1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发行公告 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特别提示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风光”、“发行人”或“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或“证监会”)颁布的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 (证监会公告20192号)、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144号)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科创板
2、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监会令第174号) (以下简称“注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上证发201921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上证发201946号)(以下简称“业务指引”),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840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 2018 41号)(以下简称 “ 网下发行实施细则 ” ) ,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业协会”)颁布的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
3、范(中证协发2019148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号)、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9149号)(以下简称“科创板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上交所有关股票发行上市规则和最新操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本次发行的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塔证券”)及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红塔证券及中泰证券以下合称“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均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 (以2 下简称“申购
4、平台”)进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的详细内容,请查阅上交所网站()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在发行方式、回拨机制、网上网下申购缴款及限售期设置等环节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主要内容如下: 1、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行由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通过上交所的网下申购电子平台(htt
5、ps:/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对象由联合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跟投机构为红正均方投资有限公司以及中泰创业投资(深圳)有限公司)组成,无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战略投资者安排。 2、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约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后,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14.55元/股(不含14.55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将拟申购价格为14.55元/股、拟申购数量小于1,100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将
6、拟申购价格为14.55元/股、拟申购数量等于1,100万股,且申购时间晚于2021年3月29日(T-3日)14:56:48.801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将拟申购价格为14.55元/股,申购数量等于1,100万股,且申购时间同为2021年3月29日 (T-3日) 14:56:48.801的配售对象中, 按网下申购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往前排列剔除, 直至剔除的申购总量不低于网下投资者申购总量的10%。以上过程共剔除994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1,083,39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总量10,832,330万股的10.0014%。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7、具体剔除情况请见“附表:配售3 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中被标注为“高价剔除”的部分。 3、发行人和发行人和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以及承销风募集资金需求以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4.48元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价。 本次发行的价格不高于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 以及公开募集方式
8、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其他偏股型资产管理产品(以下简称“公募产品”)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以下简称“养老金”) 的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21年年4月月1日日(T日)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需缴付申购资金。 其中, 网下申购时间为其中, 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 网上申购时间为, 网上申购时间为9:30-11:30,13:00-15:00。 4、 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349.90万股, 占本次发行规模的10.00%, 战略投
9、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于规定时间内全部汇至联合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349.90万股,占发行总量为10.00%。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一致。 5、限售期安排: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网下发行部分, 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获配获配的的公募产品、 社保基公募产品、 社保基金、 养老金、 根据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 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 (以下简称金、 养老金、 根据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 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 (以下简称
10、“企企业年金基金业年金基金” ) 、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 、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保险资金(以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下简称“保险资金保险资金” )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10%的最终获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 ,应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 ,应当当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个月, 前述配售对象账户通前述配售对象账户通过摇号抽签方式确定过摇号抽签方式确定。 网。 网下限售期摇号将按配售对象为单
11、位进行配号, 每一个配售对象获配一个编号。下限售期摇号将按配售对象为单位进行配号, 每一个配售对象获配一个编号。 网网下投资者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下投资者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战略配售部分,红正均方投资有限公司及中泰创业投资(深圳)有限公司承诺本次获配股票限售期为 24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4 6、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7、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于2021年4月1日(T日)决定是否启用回拨机制,对网上、网下
12、的发行数量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确定。 8、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于2021年4月6日(T+2日)16:00前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及对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认购资金及相应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应当于2021年4月6日(T+2日)16:00前到账。 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下投资者新股配售经纪佣金费率为0.50%,投资者在缴纳认购资金时需一并划付对应的配售经纪佣金。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因承担发行人
13、保荐业务获配股票(包括联合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部分的股票)或者履行包销义务取得股票的除外。配售对象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金额=配售对象最终获配金额 0.50%(四舍五入精确至分)。 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1 年 4 月 6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
14、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未足额缴纳申购款而放弃认购的股份由联合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包销。 9、本公告中公布的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申购,未参与申购或未足额参与申购者, 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及相应新股配售经纪佣金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证券业协会备案。 5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10、中止发行情况:
15、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的70%时,发行人和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11、 发行人和联合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认真阅读2021年3月31日(T-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的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以下简称 “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 ) 。 重要提示重要提示 1、新风光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3,499.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16、 )的申请已于 2020 年 11 月 13 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740 号文同意注册。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新风光” ,扩位简称为“新风光科技” ,股票代码为“688663” ,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网上申购简称为“风光申购” ,网上申购代码“787663” 。 按照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 (2012 年修订) , 公司所处行业为“C38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经发布了行业平均市盈率,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 2、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 2021 年 3 月 2
17、9 日(T-3 日)完成。发行人和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并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以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4.48 元/股, 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 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5.40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 6 (2)14.54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 (3)20.
18、53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 (4)19.38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 3、发行人和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数量为 3,499.00 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25.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13,995.00 万股。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 349.90 万股,占本次发行
19、总数量的10.00%。 战略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于规定时间内汇至联合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依据本次发行价格确定的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 349.9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为 10.00%。初始战略配售股数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一致。 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2,204.40 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7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944.70 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30.00%。网下、网上初始发行合计数量为3,149.10 万股,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4、 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21
20、年 4 月 1 日 (T 日) , 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30-11:30,13:00-15:00,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 ,均不得再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 (1)网下申购 本次发行网下申购简称为“新风光” ,申购代码为“688663” 。本公告附表中公布的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须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 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名单见“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中被标注为“有效报价”的部分。未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本次网下申购。 7 在参与网下申购时
21、, 网下投资者必须在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为其管理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申购记录中申购价格为发行价格 14.48 元/股,申购数量为初步询价时的有效拟申购数量。 在参加网下申购时,网下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获配后在 2021 年 4 月6 日(T+2 日)缴纳认购资金及相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网下投资者为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后,应当一次性全部提交。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 ,均不得再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若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 上交所和证券业协会的有关
22、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上海) 、证券账户号码(上海)和银行收付款账户等)以在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注册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进一步核查,投资者应按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 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 配合其他关联关系调查等) ,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 或经核查不符合
23、配售资格的,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2)网上申购 本次发行网上申购简称为“风光申购” ,网上申购代码为“787663” ,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持有上交所股票账户卡并开通科创板投资账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及其它机构(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可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在交易时间内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 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 持有市值 10,000 元以上 (含10,000 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 5,000 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 5,000 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 500 股,申购数量应当为 500 股或
24、其整数倍, 但最高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上限和本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 9,000 股。 8 投资者持有的市值按其 2021 年 3 月 30 日(T-2 日,含当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 2021 年 4 月 1 日(T 日)申购多只新股。投资者持有的市值应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购。网上投资者申购日 2021 年 4 月 1 日(T 日)申购无需缴纳申购资金,2021 年 4月 6 日(T+2 日)根据中签结果缴纳认购资金。凡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
25、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网上发行的申购,若配售对象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并应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 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 、“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 2021 年 3 月 30 日(T-2 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
26、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 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5、网下缴款:2021 年 4 月 6 日(T+2 日)披露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中获得初步配售的全部网下有效配售对象,需在 2021 年 4 月6 日(T+2 日)8:30-16:00 足额缴纳认购资金及相应新股配售经纪佣金,认购资金及相应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应当于 2021 年 4 月 6 日(T+2 日)16:00 前到账。 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
27、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 2021 年 4 月 8 日(T+4 日)刊登的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 (以下简称“ 发行结果公告 ” )中披露网上、网下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以及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列表公示并着重说明获得初步配售但未足额缴款的网下投资者。 9 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未足额参与申购, 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资金及相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的, 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 联合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将把违约情况及时报证券业协会备案。 6、网上缴款。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
28、,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1 年 4 月 6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7、本次发行可能出现的中止情形详见“七、中止发行情况”。 8、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2021年4月1日(
29、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的情况确定是否启用回拨机制,对网下和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参见本公告中的“二、(五)回拨机制”。 9、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21年3月24日(T-6)刊登于在上交所网站()的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发行人和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此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招股意向书中“重大事项提示”和“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
30、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10、有关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及其他事宜,将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10 发行人、公司、新风光 指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证券业协会 指中国证券业协会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主承销商 指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
31、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红塔证券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泰证券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结算平台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 本次发行 指本次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3,499.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行为 战略投资者 指根据相关规定,已与发行人签署战略配售协议的投资者。战略配售的最终情况将在2021年4月6日(T+2日)公布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中披露 网下发行 指本次发行中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向配售对象根据确定价格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股) 之行为 (若启动回拨机制,网下发行数量为回拨后的网下实际发行数量) 网上发行 指本次发行
32、中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及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行为(若启动回拨机制,网上发行数量为回拨后的网上实际发行数量) 网下投资者 指符合2021年3月24日 (T-6日) 披露的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要求的可以参与本次网下询价的投资者 网上投资者 指除参与本次发行网下询价、 申购、 缴款、 配售的投资者以外的日均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所规定的投资者 配售对象 指网下投资者所属或直接管理的, 已在证券业协会完成备案,可参与首次公开发行股
33、票网下申购业务的自营投资账户或证券投资产品 私募基金 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包括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以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 QFII 指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有效报价 指符合条件的投资者申报的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且未被剔除或未被认定为无效的报价 有效报价数量/有效申报数量 指有效报价所对应的可参与网下申购的数量 有效申购 指符合本公告中有关申购规定的申购, 包括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购价格与发行价格一致、及时足额有效缴付申购款、申购数量符合有关规定等 网下发行专户 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银行账户 11
34、T日、网上网下申购日 指2021年4月1日(T日) 元 指人民币元 一、一、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 (一一)初步询价情况初步询价情况 1、总体申报情况、总体申报情况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期间为 2021 年 3 月 29 日(T-3 日)的 9:30-15:00。截至 2021 年 3 月 29 日(T-3 日)15:00,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系统收到 479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10,086 个配售对象的初步询价报价信息, 报价区间为 6.53 元/股-22.59 元/股, 拟申购数量总和为 10,843,930万股。 配售对象的具体报价情况请见本
35、公告 “附表: 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 。 2、投资者核查情况、投资者核查情况 经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核查,4 个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11 个配售对象未按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格核查文件。上述相关配售对象的报价已被确定为无效报价予以剔除。具体请见“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中被标注为“无效报价”部分。 剔除以上无效报价后,其余 476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10,075 个配售对象全部符合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规定的网下投资者的条件,报价区间为 6.53元/股-22.59 元/股,拟申购数量总和为 10,832,330 万股。 (二)剔除最高报价情况(二)剔除最高报价
36、情况 1、剔除情况、剔除情况 发行人和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依据剔除上述无效报价后的初步询价结果, 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并计算出每个价格上所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总量后, 申购价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并计算出每个价格上所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总量后,同一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的按申报时间(申报时间以申购平台记录为准)由晚至早、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同一申购时间上按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申购量不低于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 10%。当拟剔除的最高申报价格部分中的最12 低价
37、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可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 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经发行人和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 14.55元/股(不含 14.55 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将拟申购价格为 14.55 元/股、拟申购数量小于 1,100 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将拟申购价格为 14.55 元/股、拟申购数量等于 1,100 万股,且申购时间晚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T-3 日)14:56:48.801 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将拟申购价格为 14.55 元/股,申购数量等于1,100 万股,且申购时间同为 2021 年 3 月
38、29 日(T-3 日)14:56:48.801 的配售对象中,按网下申购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往前排列剔除,直至剔除的申购总量不低于网下投资者申购总量的 10%。 以上过程共剔除994个配售对象, 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1,083,39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总量 10,832,330 万股的 10.0014%。 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具体剔除情况请见“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中被标注为“高价剔除”的部分。 2、剔除后的整体报价情况、剔除后的整体报价情况 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参与初步询价的投资者为 423 家,配售对象为9,081 个, 全部符
39、合 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规定的网下投资者的参与条件。本次发行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剩余报价拟申购总量为 9,748,940 万股,整体申购倍数为回拨前网下初始发行规模的 4,422.49 倍。 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详细报价情况,具体包括投资者名称、配售对象信息、申购价格及对应的拟申购数量等资料请见“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 。 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剩余报价信息如下: 类型类型 报价报价加权平均数加权平均数 (元(元/股)股) 报价报价中位数中位数 (元(元/股)股) 网下网下全部全部投资者投资者 14.4903 14.5000 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
40、老金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 14.4882 14.5000 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 14.4935 14.5000 基金管理公司 14.4919 14.5000 保险公司 14.4966 14.5000 证券公司 14.4818 14.5000 13 财务公司 14.1260 14.4800 信托公司 13.7836 14.5000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14.4383 14.4900 私募基金 14.4910 14.5000 (三)发行价格确定(三)发行价格确定 在
41、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后, 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 市场情况、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以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4.48 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5.40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 (2)14.54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 (3)20.53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
4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 (4)19.38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 本次确定的发行价格不高于全部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全部报价本次确定的发行价格不高于全部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全部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 以及公募产品、 社保基金和养老金的报价中位数和加权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 以及公募产品、 社保基金和养老金的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中的孰低值。平均数中的孰低值。 本次发行价格确定后发行人上市时市值约为 20.26 亿元
43、。 本次发行价格确定后, 发行人发行后总市值满足在招股说明书中明确选择的市值和财务指标上市标准,即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 (一) 项规定的上市标准:“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10 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 ” (四)有效报价投资者的确定(四)有效报价投资者的确定 14 根据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规定的有效报价确定方式,拟申报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 14.48 元/股,符合发行人和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事先确定并公告的条件,且未被高价剔除的配售对象为本次发行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 本次初步询价中,55 家投资者管理的 923 个配
44、售对象申报价格低于本次发行价格 14.48 元/股,对应的拟申购数量总和为 1,002,580 万股,详见附表中备注为“低价剔除”部分。 据此,本次网下发行提交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数量为 369 家,管理的配售对象个数为 8,158 个,对应的有效拟申购数量总和为 8,746,360 万股,对应的有效申购倍数为回拨前网下初始发行规模的 3,967.68 倍。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名单、拟申购价格及拟申购数量请参加本公告“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 。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可以且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参与网下申购。 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
45、行进一步核查,投资者应按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 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 配合其他关联关系调查等) ,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 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五)与可比公司估值水平比较(五)与可比公司估值水平比较 根据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 (2012 年修订) , 公司所属行业为“C38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截至 2021 年 3 月 29 日(T-3 日)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 “C38 电气机械和
46、器材制造业” 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36.73倍。 主营业务及经营模式与发行人相近的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具体如下: 证券代码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证券简称 T-3 日收盘日收盘价价(元元/股股) 2019 年扣非前年扣非前EPS(元(元/股)股) 2019 年扣非年扣非后后 EPS(元(元/股)股) 2019 年扣非年扣非前市盈率前市盈率 2019 年扣非年扣非后市盈率后市盈率 002028 思源电气 29.32 0.7325 0.6435 40.03 45.56 002123 梦网科技 15.23 -0.3426 -0.7366 -44.45 -20.67 300048 合康新能 4.55
47、0.0209 0.0220 217.71 207.23 300124 汇川技术 84.71 0.5535 0.4714 153.03 179.70 002169 智光电气 7.58 0.1428 0.0236 53.07 320.75 15 数据来源:Wind 资讯,数据截至 2021 年 3 月 29 日(T-3 日) 注:计算平均值时已剔除负值和极端值。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1.00 元。 (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数量为3,499.
48、00万股, 约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5.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13,995.00 万股。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 349.9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规模的 10.00%。战略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于规定时间内全部汇至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 349.90 万股,占发行总量约为10.00%,初始战略配售股数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一致。 网下网上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2,204.40 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7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944.70 万股,占扣
49、除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30.00%。最终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三)发行价格(三)发行价格 发行人和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4.48 元/股。 (四)募集资金(四)募集资金 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预计使用募集资金为 59,020.02 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14.48 元/股和 3,499.00 万股的新股发行数量计算,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50,665.52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6,336.26 万元(不含税)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44,3
50、29.26 万元。 平均值平均值 46.55 45.56 16 (五)回拨机制(五)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 2021 年 4 月 1 日(T 日)15:00 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于 2021 年 4 月1 日(T 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确定: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 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部分, 将于 2021 年 3 月 30日(T-2 日)回拨至网下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