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邦医药:国邦医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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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特别提示 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国邦医药”)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 144 号)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 173 号)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 (中证协发2018142 号)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 (中证协发2018142 号)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 (中证协发2018142 号) 、 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2

2、018 年修订) (上证发201840 号) (以下简称“ 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 及 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 (2018年修订) (上证发201841 号) (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以下简称“网下申购平台”)进行,网下申购平台网址为:https:/ 等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的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采用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上交所网站()公布的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 1、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缴款及中止发

3、行等环节,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 )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和市场环境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32.57 元/股 (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价格”) , 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 2021 年 7 月 22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 2 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发行申购日同为 2021 年 7 月22 日(T 日) ,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30-11:

4、30,13:00-15:00。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无效报价后的询价结果,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部分的数量,剔除的拟申购量不低于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0%。具体做法为:将拟申购总量按价格由高到低排列后,如高于某一价格的拟申购总量小于 10%,但包含该价格对应的拟申购总量大于等于 10%,则该档价格为临界价格, 高于临界价格对应的申购量将被全部剔除,报价等于该临界价格的配售对象按“申购量由少到多,申购时间(以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显示的申报时间和申报序号为准)由晚到早”的原则依次剔除,直至剔除总量首次超过拟申购总量的 10%。 当临界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 对该价格的申报数量

5、可不再剔除,此时剔除最高报价的比例可以低于 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4)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申购金额不得超过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 (5)网下投资者应根据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于 2021 年 7 月 26 日(T+2 日)16:00 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

6、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1 年 7 月 26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6)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7)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3

7、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 个月内不得参与网上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 2、本次发行可能存在上市后跌破发行价的风险。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了解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 3、发行人近期业绩有所波动。2020 年全年,公司营业收入为 420,631.80 万元, 较上年同期增长10.63%;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81,000.0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57.1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8、利润为 79,163.63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62.75%。 2021 年 1-3 月, 公司营业收入为 114,226.59 万元, 较上年同期增长 27.02%;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 18,510.03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4.7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 18,214.72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1.66%。 2021 年 1-6 月, 公司营业收入预计为 216,700.00 万元至 236,700.00 万元, 同比增长 1.66%至 11.0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预计为 35,700.00 万元至38,700.00 万元,同

9、比下降 20.07%至 13.3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预计为35,200.00万元至38,200.00万元, 同比下降19.90%至13.07%。上述预计经营业绩数据为发行人初步测算结果, 预计数不代表公司最终可实现的营业收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亦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或承诺。 4、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认真阅读 2021 年 7 月 21 日(T-1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的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以下简称“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10、 。 重要提示重要提示 1、 国邦医药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8,382.35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下称“本次发行”) 的申请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353 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为国泰君安。 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国邦医药”, 4 股票代码为“605507”, 该代码用于本次发行网下申购。 本次发行网上申购简称“国邦申购”,网上申购代码为“707507”。 2、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 2021 年 7 月 16 日完成。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和市场环境等因素,协商确定本

11、次发行价格为 32.57 元/股,其对应的市盈率为: (1)19.54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遵照中国会计准则确定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20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 (2)22.99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遵照中国会计准则确定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20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发行后总股数按本次发 8,382.35 万股计算为 55,882.35万股) 。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 A 股发行数量为 8,382.35 万股。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不进行老股

12、转让。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数量为5,867.65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70.00%;网上发行数量为 2,514.7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30.00%。 3、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按本次确定的发行价格 32.57 元/股进行申购,网上申购时间为 2021 年 7 月 22 日(T 日)9:30-11:30,13:00-15:00。网上申购简称为“国邦申购”,申购代码为“707507”。 4、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 (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

13、行。网下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实施,网下申购平台网址为:https:/ 2021 年 7 月 22 日(T 日)9:30-15:00。 5、根据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以下简称“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确定有效报价配售对象的程序和原则,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了本次发行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名单详见本公告“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及有效报价情况”。未包含在此 5 名单中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6、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发行中一种方式进行新股申购。已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

14、再通过网上发行申购新股。参与网下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再参与网上申购,导致其申购无效的,由网下投资者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7、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名称、证券账户名称(上海) 、证券账户号码(上海) 、银行收付款账户/账号等)以在证券业协会报备信息为准, 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配售对象自负。 8、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进一步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

15、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 ,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9、 初步询价中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未参与本次网下申购或申购不足额,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视其为违约,将在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中予以披露,并将违约情况报送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10、申购日当日,网上、网下投资者均不需要进行缴款。、申购日当日,网上、网下投资者均不需要进行缴款。 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投资者应根据 2021 年年 7 月月 26 日(日(T+2 日)日)公布的获配应缴款情况

16、,于公布的获配应缴款情况,于该日该日 16:00 前为其获配的配售对象全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前为其获配的配售对象全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应根据网上投资者应根据 2021 年年 7 月月 26 日(日(T+2 日)日)公布的中签结果,确保其资公布的中签结果,确保其资金账户在该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金账户在该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 11、 本次发行网下和网上申购于 2021 年 7 月 22 日 (T 日) 15:00 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于 2021 年 7月 22 日(T 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和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

17、调节,并在 2021 年 7 月 23 日(T+1 日)的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以下简称“网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参见本公告“一、 (七)网上网下回拨机制”。 6 12、当本次发行网下实际申购总量未达回拨前网下发行数量时;或当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小于回拨前网上初始发行数量, 且网上认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仍未能足额认购的;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 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承销过程实施事中事后监管, 发现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8、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择机重启发行。 13、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 2021 年 7 月 21 日(T-1 日)登载于上交所网站()的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全文、招股说明书摘要等文件。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招股说明书中“重大事项提示”和“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14、本次发行股票

19、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 指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网下申购平台 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 结算平台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 指本次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8,382.35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行为 7 有效

20、报价 投资者符合询价资格,按照询价规则进行报价,并且报价不低于发行价,同时未被前述最高报价部分剔除的报价 T日/网上网下申购日 指2021年7月22日, 为本次发行参与网上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分别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和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以发行价格申购本次发行股票的日期 元 指人民币元 一、本次一、本次 A 股发行的基本情况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A股) , 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二)承销方式(二)承销方式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三)拟上市地点(三)拟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四)发行规模和发行结构(四)发行规

21、模和发行结构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 A 股发行数量为 8,382.35 万股。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不进行老股转让。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数量为5,867.65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70.00%;网上发行数量为 2,514.7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30.00%。 (五)发行方式与时间(五)发行方式与时间 本次网下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配售对象通过网下申购平台进行申购;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实施,投资者以发行价格 32.57元/股认购。 网下发行申购时间:2021 年 7 月 22 日(T 日)9:30-15:00; 网上发行申购时间:2021

22、 年 7 月 22 日(T 日)9:30-11:30,13:00-15:00。 (六)发行新股募集资金额(六)发行新股募集资金额 根据 32.57 元/股的发行价格和 8,382.35 万股的新股发行数量计算,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 273,013.14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8,540.33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264,472.81 万元, 不超过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额 264,472.81 万元。 (七)网上网下回拨机制(七)网上网下回拨机制 8 本次发行网下、网上申购于 2021 年 7 月 22 日(T 日)15:00 同时截止。申

23、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发行初步认购倍数予以确定。 网上发行初步认购倍数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总量低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不得将网下初始发行数量向网上回拨,将中止发行。 2、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超过 50 倍、低于 100 倍(含)的,应当从网下向网上回拨, 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20%; 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超过 100 倍、 低于 150 倍 (含) 的, 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40%

24、;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超过 150 倍的, 回拨后网下发行比例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10%。 3、网上投资者申购数量不足网上初始发行数量的,可回拨给网下投资者。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 2021 年 7 月 23日(T+1 日)公布的网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相关回拨事宜。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按回拨后的网下实际发行数量依据配售原则进行配售,按回拨后的网上实际发行数量确定最终的网上中签率。 (八)锁定期安排(八)锁定期安排 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九)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九)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 日期日期 发行安排发行安排 T-6 日

25、2021 年 7 月 14 日 周三 刊登招股意向书 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等相关公告与文件 网下投资者通过国泰君安报备系统提交核查材料 T-5 日 2021 年 7 月 15 日 周四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材料截止日(中午 12:00 截止) T-4 日 2021 年 7 月 16 日 周五 初步询价日(通过网下申购平台,报价时间为 9:30-15:00,截止时间为当日 15:00) T-3 日 2021 年 7 月 19 日 周一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网下投资者提交材料进行核查 T-2 日 2021 年 7 月 20 日 周二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确定发行价格、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有效申购

26、数量 T-1 日 2021 年 7 月 21 日 周三 刊登发行公告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9 日期日期 发行安排发行安排 T 日 2021 年 7 月 22 日 周四 网下申购日(9:30-15:00) 网上申购日(9:30-11:30,13:00-15:00)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及网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网上申购配号 T+1 日 2021 年 7 月 23 日 周五 刊登网上中签率公告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T+2 日 2021 年 7 月 26 日 周一 刊登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中签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投资者确保资金账户在T+2 日日终有足

27、额的新股认购资金) 网下获配投资者缴款(认购资金到账截止时间 16:00) T+3 日 2021 年 7 月 27 日 周二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T+4 日 2021 年 7 月 28 日 周三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注:1、T日为网上网下申购日。 2、上述日期均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3、如因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配售对象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申购平台进行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 二、发行价格及有效报价配售对象的确定二、

28、发行价格及有效报价配售对象的确定 (一)网下投资者报价情况(一)网下投资者报价情况 2021年 7 月16 日 (T-4日) 9:30-15:00, 共有3,332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14,752个配售对象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网下申购平台参与了初步询价报价。 全部配售对象报价区间为 2.57 元/股35.57 元/股,拟申购数量为 2,644,730 万股。配售对象的具体报价情况请见“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及有效报价情况”。 (二)剔除无效报价情况(二)剔除无效报价情况 根据 2021 年 7 月 14 日(T-6 日)披露的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公布的参与初步询价的网下投资者条件,经保荐机构

29、(主承销商)核查,参与本次询价的投资者中属于 证券投资基金法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和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中,全部完成了私募基金备案。 共有 54 家投资者管理的 91 个配售对象未提供审核材料或提供材料但未通过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资格审核。以上投资者的报价已被确定为无效报价予以剔除,名单详见附表中备注为“无效报价”的配售对象。 10 剔除以上无效报价后,共有 3,307 家符合资格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14,661个配售对象参与了初步询价报价,报价区间为 2.57 元/股35.57 元/股,拟申购数量总和为 2,628,410 万股。 (三

30、)发行价格的确定过程(三)发行价格的确定过程 1、剔除最高报价部分情况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并按照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披露的剔除方法,确定 32.57 元为临界价格,将报价为 32.57 元以上的申报价格予以剔除。 报价等于该临界价格的配售对象按“申购量由少到多,申购时间(以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显示的申报时间及申报序号为准)由晚到早”的原则依次剔除, 直至剔除总量首次超过拟申购总量的 10%。 当临界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的申报数量可不再剔除,此时剔除最高报价的比例可以低于 10%。 按上述原则,报价为 32.57 元以上的 7 家投资者管理的 14

31、个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报价等于发行价 32.57 元的配售对象不进行剔除。针对以上配售对象剔除的累计申报数量为 2,520 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有效申报总量的 0.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被剔除的名单详见附表中备注为“高价剔除”的配售对象。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共有 3,300 家符合资格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14,647个配售对象参与了初步询价报价,报价区间为 2.57 元/股32.57 元/股,拟申购数量总和为 2,625,890 万股。 2、网下询价情况统计 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 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募基金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如下: 报价中位数(元)报价中位数(元) 报价加权平

32、均数(元)报价加权平均数(元) 网下投资者 (未剔除报价最高部分报价) 32.57 32.55 网下投资者 (已剔除报价最高部分报价) 32.57 32.55 公募基金 (未剔除报价最高部分报价) 32.57 32.57 公募基金 (已剔除报价最高部分报价) 32.57 32.57 3、发行价格的确定 11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剔除最高报价后,并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和市场环境等因素,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2.57 元/股。 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水平为: (1)19.54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遵照中国会计准则确定的

3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20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 (2)22.99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遵照中国会计准则确定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20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发行后总股数按本次发行 8,382.35 万股计算为 55,882.35万股) 。 4、与行业市盈率和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比较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 (2012 年修订) ,发行人所属行业为医药制造业(行业代码 C27) 。截至 2021 年 7 月 16 日(T-4 日)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最近一个月行

34、业静态平均市盈率为 43.59 倍。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低于最近一个月行业静态平均市盈率。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情况如下: 股票代码股票代码 证券证券简称简称 T-4 日前日前 20 个个交易日均价(含交易日均价(含T-4 日)日) 2020 年每股收年每股收益(元益(元/股)股) 2020 年静态市年静态市盈率(倍)盈率(倍) 000739 普洛药业 28.06 0.5865 47.84 000756 新华制药 8.57 0.4635 18.49 300497 富祥药业 12.55 0.5215 24.07 600789 鲁抗医药 7.24 0.0119 608.40

35、 002001 新和成 28.64 1.3227 21.65 均值均值 28.01 注 1:本表计算尾数存在的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注 2:鲁抗医药的 2020 年静态市盈率为极端值,在计算平均市盈率时予以剔除; 注 3: 上表中可比公司 2020 年每股收益按照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20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最新总股本计算。 本次发行价格 32.57 元/股对应发行人 2020 年扣非前后孰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22.99 倍,低于可比公司平均市盈率。 (四)确定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四)确定有效报价配售对象 根据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披露的确定有效报价

36、配售对象的方式, 12 剔除最高报价后的剩余报价中,报价不低于发行价 32.57 元/股的 3,288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14,578 个配售对象作为本次发行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有效拟申购数量合计 2,613,630 万股,其名单详见附表中备注为“有效”的配售对象。 本次初步询价中,12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69 个配售对象申报价格低于本次发行价格 32.57 元/股,对应的拟申购数量为 12,260 万股,详见附表中备注为“低价未入围”部分。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况继续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配合(包括

37、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 ,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况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三、网下申购三、网下申购 (一)网下申购参与者(一)网下申购参与者 “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及有效报价情况”中备注为“有效”的 3,288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14,578 个配售对象应按照本次发行价格参与网下申购,并及时足额缴纳申购资金。 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可以通过网下申购平台查询其参与网下申购的申购数量。 (二)网下申购流程(二)网下申购流程 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网下

38、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申购。 1、本次发行网下申购时间为 2021 年 7 月 22 日(T 日)的 9:30-15:00。在参与网下申购时, 网下投资者必须在网下申购平台为其管理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 32.57 元/股,申购数量为其有效报价对应的有效拟申购数量。通过该平台以外方式申购视为无效。 2、网下投资者为其管理的参与申购的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后,应当一次性全部提交。网下申购期间,网下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申购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申购记录为准。 3、配售对象只能以其在证券业协会注册的证券账户和银行收付款账户参与本次网下申购。 1

39、3 4、配售对象名称、证券账户名称(上海) 、证券账户号码(上海)以及银行收付款账户必须与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一致,否则为无效申购。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注册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配售对象自行承担。 5、有效报价投资者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告的规定进行网下申购,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在网下申购阶段,网下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初步获配后在 2021年 7 月 26 日(T+2 日)缴纳认购款。 7、对于提供有效报价但未通过网下申购平台参与申购的、或实际申购数量少于有效拟申购数量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视其为违约且予以披露,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三)网下配

40、售(三)网下配售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 2021 年 7 月 14 日(T-6 日)披露的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确定的配售原则,将网下发行股票配售给提供有效申购的配售对象。 2021 年 7 月 26 日(T+2 日)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刊登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内容包括本次发行获得配售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名单、每个获配投资者的报价、 获配股数以及初步询价期间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实际申购数量少于拟申购数量的投资者信息(如有) 。以上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送达获配通知。 (四)网

41、下申购款项的缴付(四)网下申购款项的缴付 1、申购款项的计算 2021 年 7 月 26 日(T+2 日)16:00 前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中获配的配售对象必须全额缴付申购款项。申购款项计算公式如下:应缴申购款申报价格(等于本次发行价格 32.57 元/股)获配数量。 2、申购款的缴款时间 申购款项到达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指定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申购资金专户时间应早于 2021 年 7 月 26 日(T+2 日)16:00。请投资者注意资金在途时间,提早进行资金划付。 获配的配售对象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 发行人与保荐 14 机构(主承销商)将视其为违约,将在国邦

42、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公告 (以下简称“发行结果公告”)中予以披露,并将违约情况报送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网下投资者未到位资金对应的获配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3、申购款项的缴付及账户要求 申购款项须划至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申购资金专户,每个配售对象只能选择其中之一进行划款。 配售对象只能以其在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证券账户和银行收付款账户参与本次网下申购。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上海) 、证券账户号码(上海)和银行收付款账户必须与其在证券业协会备案的信息一致,否则视为无效申购。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有效报价配售对象自负

43、。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各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专户信息及各结算银行联系方式详见中国结算网站(http:/)“服务支持业务资料银行账户信息表”栏目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一览表”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QFII 结算银行网下发行专户一览表”,其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QFII 结算银行网下发行专户一览表”中的相关账户仅适用于 QFII 结算银行托管的 QFII划付相关资金。 为保障款项及时到账、提高划款效率,建议配售对象向与其在证券业协会备案的银行收付款账户同一银行的网下申购资金专户划款。 划款时必须在汇款凭证划款时必须在

44、汇款凭证备注中注明配售对象证券账户号码及本次发行股票代码备注中注明配售对象证券账户号码及本次发行股票代码“605507”,若不注明或若不注明或备注信息错误将导致划款失败备注信息错误将导致划款失败、申购无效申购无效。例如例如,配售对象股东账户为配售对象股东账户为B123456789,则应在附注里填写则应在附注里填写:“B123456789605507,证券账号和股票代码中证券账号和股票代码中间不要加空格之类的任何符号, 以免影响电子划款。间不要加空格之类的任何符号, 以免影响电子划款。 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

45、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款项划出后请及时登陆网下申购平台查询资金到账情况。 4、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的实际划拨资金有效配售对象名单确认最终有效认购。 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视其为违约,将于 2021 年 7 月 28 15 日(T+4 日)在发行结果公告中予以披露,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对未在 T+2 日 16:00 前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配售对象, 其未到位资金对应的获配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将

46、中止发行。 5、若获得配售的配售对象缴纳的认购款金额大于获得配售数量对应的认购款金额,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于 2021 年 7 月 28 日 (T+4 日) 根据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提供的网下配售结果数据向配售对象退还应退认购款,应退认购款金额=配售对象有效缴付的认购款金额配售对象应缴纳认购款金额。 6、网下投资者缴纳的全部认购款项在冻结期间产生的全部利息归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所有。 (五)网下发行其他事项(五)网下发行其他事项 1、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将对本次发行的网下发行过程、配售行为、参与配售的投资者资质条件及其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关联关系、资金划拨等事项进行见证,并出

47、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2、 若投资者的持股比例在本次发行后达到发行人总股本的 5%以上 (含 5%) ,需自行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网上发行四、网上发行 (一)网上发行对象及申购额度(一)网上发行对象及申购额度 持有上交所股票账户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 所有参与本次网下询价、 申购、 配售的投资者均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若投资者同时参与网下申购和网上申购的,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证券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发行的申购。投资者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48、,以投资者 2021 年 7 月 20 日(T-2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日均持有的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的总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每 1 万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 1 万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市值计算规则参照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的, 按 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 16 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 2021 年 7 月 20 日(T-2

49、日)日终为准。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 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证券账户单独计算市值并参与申购。不合格、休眠、注销证券账户不计算市值。非限售 A 股股份发生司法冻结、质押,以及存在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限制的,不影响证券账户内持有市值的计算。每一个申购单位为 1,000 股,申购数量应当为 1,000 股或其整数倍, 但不得超过其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票或非限售存托

50、凭证总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 同时不得超过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最高不得超过 25,000 股。投资者可以通过其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查询其持有市值或可申购额度。 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应在网上申购日 2021 年 7 月 22 日(T 日)前在与上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立资金账户。 (二)本次网上发行时间和方式(二)本次网上发行时间和方式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申购时间为: 2021 年 7 月 22 日 (T日) 9:30-11:30, 13:00-15:00。 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次发行,则按申购当日通知办理。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上发行数量为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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