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鼎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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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特别提示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力鼎光电” 、 “发行人” 或 “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173号)等有关法规,中国证券业协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8142号)(以下简称“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

2、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号)(以下简称“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2018年修订) (上证发201840号) (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 (2018年修订) (上证发201841号)(以下简称 “ 网下发行实施细则 ”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的有关业务规则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均通过上交所IPO网下申购电子平台

3、(以下简称“申购平台”)进行。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上交所网站()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1、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 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 弃购股份处理、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 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 弃购股份处理、发行中止等方面。发行中止等方面。 (1)发行人和)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金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本面、市场情况

4、、所处行业、所处行业、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 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险等因素, 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9.28元元/股, 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股, 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本次发行价格本次发行价格9.28元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2 1、 20.66倍(每股收益按照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5、; 2、 22.99倍(每股收益按照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发行人所属行业为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发行人所属行业为计算机、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截至)。截至2020年年7月月15日(日(T-3日)日),中证指数有,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该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限公司发布的该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

6、市盈率为50.02倍。倍。 投资者请按投资者请按9.28元元/股在股在2020年年7月月20日(日(T日)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0年年7月月20日 (日 (T日)日) ,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网上申购时间为9:30-11:30,13:00-15:00。 (2)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无效报价后的剔除无效报价后的初步询价初步询价结果结果,按照申购价格

7、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并计算出每个价格上所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总量后,按照申购价格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并计算出每个价格上所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总量后,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剔除部分不低于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剔除部分不低于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的10%。如被剔除部分的最低价格所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总量大于拟剔除数量时,。如被剔除部分的最低价格所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总量大于拟剔除数量时,该档价格的申购将按照拟申购数量由少至多依次剔除,若申购价格和拟申购数量该档价格的申购将按照拟申购数量由少至多依次剔除,若申购价格和拟申购数量相同的则按照申报时间由晚至早的顺序依次剔除(以申购

8、平台显示的申报时间及相同的则按照申报时间由晚至早的顺序依次剔除(以申购平台显示的申报时间及申报编号为准),直至满足拟申报编号为准),直至满足拟剔除数量的要求。当最高申购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剔除数量的要求。当最高申购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的申购可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格相同时,对该价格的申购可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10%。剔除部分不得参。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与网下申购。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代其进行新进行新股申购。股申购。 (4)网下投资者应根据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9、行股票网下网下投资者应根据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于签结果公告”),于 2020 年年 7 月月 22 日(日(T+2 日)日)16:00 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配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价格与初步配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

10、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0 年年 7 月月 22 日(日(T+2 日)日终有日)日终有3 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 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 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 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 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11、。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5) 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 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量的7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6) 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

12、参与申购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网上投资者连续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 自结算参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 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

13、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7)配售对象应遵守行业监管要求,申购金额不得超过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配售对象应遵守行业监管要求,申购金额不得超过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金规模。 2、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申购平台进行,申购平台网址为:https:/ 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 请查阅上交所网站 ()公布的

14、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采用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上交所网站()公布的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 3、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及上交所网站()上的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4 重要提示重要提示 1、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4,1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979号文核准。本次发行不进行老股转让,发行股

15、份全部为新股。发行人股票简称为“力鼎光电”,股票代码为“605118”,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网上申购简称为“力鼎申购”,本次发行网上申购代码为“707118”。 2、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 (以下简称 “网下发行” )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国金证券通过申购平台组织实施, 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3、本次公开发行总量为4,100万股,全

16、部为新股。本次发行网下初始发行量为2,87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70%,网上初始发行量为1,23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30%。发行后的总股本为不超过40,550万股。 4、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20年7月15日(T-3日)完成。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所处行业、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9.28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本次发行价格9.28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20.66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

17、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2.99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5、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38,04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471.65万元(不含税)后,预计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5,576.35万元。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等相关情况于2020年7月9日在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中进行了披露。招股意向书全文可在上交所网站5 ()查询。 6、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2020年7月20日(T日),每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

18、行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1)网下申购 本次网下申购时间为:2020年7月20日(T日)9:30-15:00。 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指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的报价)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方可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名单见附表“初步询价报价情况”中被标注为“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 未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网下申购。在申购时间内,网下投资者可以为其管理的每一配售对象按照发行价格9.28元/股填报一个申购数量, 申购数量应为初步询价中其提供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拟申购数量”,且不得超过600万股。申购数量须不低于300万股,且应为10万股的整

19、数倍。 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网下投资者为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后, 应当一次性全部提交。网下申购期间,网下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申购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申购记录为准。 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本次网上申购,若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上海)、证券账户号码(上海)和银行收付款账户等)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信息

20、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进一步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他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 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6 (2)网上申购 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20年7月20日(T日)09:30-11:30、13:00-15:00。 2020年7月

21、20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20年7月16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投资者均可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 (国家法律、 法规禁止者除外) 。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代其进行新股申购。进行新股申购。 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市值按2020年7月16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

22、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1万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1万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1,0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上限和本次网上初始发行数量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12,000股。 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

23、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网上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 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 “账户持有人名称”、 “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 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

24、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3)网上网下投资者认购缴款 2020年7月22日(T+2日)当日16:00前,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初步配7 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披露的初步获配数量乘以确定的发行价格,为其获配的配售对象全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20年7月22日(T+2日)公告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

25、主承销商)包销。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

26、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7、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2020年7月20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 对网下、 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见本公告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五)回拨机制”。 8、本次发行股份锁定期安排: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9、本次发行可能出现的中止情形详见“六、中止发行情况”。 10、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20年7月1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厦

27、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全文、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等8 文件。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招股说明书中的“重大事项提示”及“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 11、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释 义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力鼎光电/公司 指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28、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金证券 指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 指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4,1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行为 网下发行 指本次发行中通过申购平台向配售对象根据确定价格发行2,87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A股) 之行为 (若启动回拨机制, 网下发行数量为回拨后的网下实际发行数量) 网上发行 指本次发行中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及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1,230万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行为(若启动回拨机制,网上发行数量为回拨后的网上实际发行数量) 网下投资者 指符合2020年7月

29、9日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以下简称“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要求的可以参与本次网下询价的投资者 网上投资者 指可参加本次网上申购的投资者, 为除参与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投资者以外的在上交所开户的满9 足网上发行实施细则要求的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 元 指人民币元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为 36,450 万股,本次拟公开发行不超过 4,100

30、万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不超过 40,550 万股。公开发行的股份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10.11%。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2,87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7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1,23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30%。 (三)发行价格及对应的(三)发行价格及对应的市盈率市盈率 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9.28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0.66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2.99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

31、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四)募集资金(四)募集资金 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38,04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471.65万元(不含税)后,预计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5,576.35万元。发行费用及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已于2020年7月9日在招股意向书中予以披露。 (五)回拨机制(五)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2020年7月20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将根据申购总体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

32、购倍数确定。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网上有效申购数量/网上初始发行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0 1、网上、网下发行均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50倍、低于100倍(含)的,将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100倍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超过150倍的,回拨后网下发行比例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 2、网上发行未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网上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由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认购,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按照既定的配售原则进行配

33、售;仍然认购不足的,则中止发行。 3、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并将中止发行。 4、网上、网下均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未超过50倍的,将不启动回拨机制。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并于2020年7月21日(T+1日)在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 (六)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六)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日期 发行安排发行安排 T-7 日 2020 年 7 月 9 日 (周四) 刊登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等相关公告与文件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文件

34、T-6 日 2020 年 7 月 10 日 (周五)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文件 T-5 日 2020 年 7 月 13 日 (周一) 网下投资者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备案(截止时间 12:00)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文件(截止时间 12:00) T-4 日 2020 年 7 月 14 日 初步询价开始日(通过申购平台 9:30-15:00) 11 (周二) T-3 日 2020 年 7 月 15 日 (周三) 初步询价截止日(通过申购平台 9:30-15:00) T-2 日 2020 年 7 月 16 日 (周四)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确定发行价格,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有效申购数量 T-1 日 20

35、20 年 7 月 17 日 (周五) 刊登发行公告 、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T 日 2020 年 7 月 20 日 (周一) 网下申购日(申购时间 9:30-15:00) 网上申购日(申购时间 9:30-11:30,13:00-15:00)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及网上网下最终发行量 网上申购配号 T1 日 2020 年 7 月 21 日 (周二) 刊登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网上申购摇号抽签 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T2 日 2020 年 7 月 22 日 (周三) 刊登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中签投资者缴款(投资者确保资金账户在 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

36、网下获配投资者缴款(认购资金到账截止时点 16:00) T3 日 2020 年 7 月 23 日 (周四)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T+4 日 2020 年 7 月 24 日 (周五)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12 注:注:1、T 日为发行日。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日为发行日。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2、 如因申购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申购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投

37、资者及时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 (七)锁定期安排(七)锁定期安排 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八)拟上市地点(八)拟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二、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情况情况 (一)(一)网下投资者总体申报情况网下投资者总体申报情况 2020年7月14日(T-4日,周二)至2020年7月15日(T-3日,周三)为本次初步询价期间。 截至2020年7月15日 (T-3日) 下午15:00, 通过申购平台共收到2,775个网下投资者管理的8,770个配售对象的初步询价报价信息,拟申购总量为5,240,320万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请见附表。 (二)剔

38、除(二)剔除无效无效报价情况报价情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对2,775个网下投资者管理的8,770个配售对象是否递交核查材料、是否存在禁止性配售情形进行了核查,并对网下投资者涉及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情况进行了核查。经核查,76个配售对象未按照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的要求递交核查材料或者属于禁止性配售对象等,为不符合要求的报价,予以剔除。 (三三)剔除)剔除无效无效报价报价后的报价情况后的报价情况 剔除上述无效报价后,其余8,694个配售对象符合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规定的条件,其申购总量为5,194,720万股,申购倍数为1,810.01倍。参与询价的私募基金投资者已按照

39、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规定完成了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的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 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加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加权平均数(权平均数(元元/股股) 9.28 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中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中位数(位数(元元/股股) 9.28 13 公募基金报价加权平均公募基金报价加权平均数(数(元元/股股) 9.28 公募基金公募基金报价报价中位数中位数(元元/股股) 9.28 (四四)剔除)剔除最高最高报价报价有关有关情况情况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无效报价后的初步询价结果,对所有报价按照申报价格由高到

40、低、相同价格的按照拟申购数量由低到高、相同价格相同拟申购数量的按照申报时间由晚到早 (以申购平台显示的申报时间及申报编号为准)的顺序进行排序。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将报价高于9.28元/股的申报全部剔除,5个配售对象的报价被剔除,剔除的申购数量为2,80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申购总量的0.05%。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加权下投资者全部报价加权平均数(平均数(元元/股股) 9.28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中位数(中位数(元元/股股) 9.28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公剔除

41、最高报价部分后公募基金报价加权平均数募基金报价加权平均数(元元/股股) 9.28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公募基金公募基金报价报价中位数中位数(元元/股股) 9.28 (五五)与行业市盈率)与行业市盈率及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及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比较比较 发行人所在行业为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截止2020年7月15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50.02倍。 本次发行价格9.28元/股对应的2019年市盈率为22.99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

42、总股本计算),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低于可比公司平均市盈率。 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如下: 证券代码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证券简称 2020年年7月月15日前日前20个交易日个交易日均价(含当日) (元均价(含当日) (元/股)股) EPS(2019年)年)(元(元/股)股) 2019年静态市盈率年静态市盈率 002036 联创电子 12.92 0.27 47.63 603297 永新光学 44.28 1.26 35.20 14 688010 福光股份 43.45 0.60 72.40 300790 宇瞳光学 25.14 0.49 51.08 300691 联合光电

43、 16.51 0.33 50.69 平均值 51.40 数据来源:wind 注:以上 EPS 计算口径为:2019 年净利润/T-3 日(2020 年 7 月 15 日)总股本 (六六)发行价格)发行价格和有效报价投资者的和有效报价投资者的确定确定过程过程 1、发行价格的确定过程 在剔除上述无效报价和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后,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剩余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并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所处行业、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28元/股。此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0.66倍(每股收益按照201

44、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2.99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有效报价投资者的确定 在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初步询价中报价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9.28元/股)的报价为有效报价,根据已公告的有效报价投资者的确定规则,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本次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为2,730个,管理的配售对象数量为8,687个,有效申购数量总和为5,190,720万股。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

45、的配售对象是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进一步进一步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他关联关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他关联关系调查等),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存在禁止性情形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存在禁止性

46、情形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配售。商)将拒绝向其配售。 提供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方可参与网下申购, 有效报价投资者应按其有效申购15 数量参与网下申购。有效报价投资者名单及有效申购数量请见附表:初步询价报价情况(含剔除报价情况和有效报价投资者名单)。 三、网下发行三、网下发行 (一)参与对象(一)参与对象 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认,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为8,687个,其对应的有效报价总量为5,190,720万股。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告之“二、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情况”。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可通过申购平台查询其报价是否为有效报价及有效报价对应的有效申报数量。 (二)网

47、下申购(二)网下申购 1、2020年7月20日(T日)9:30-15:00。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必须在上述时间内通过申购平台填写并提交申购价格和申购数量, 其中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价格,即9.28元/股。申购数量应等于初步询价中其提供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拟申购数量”,且不得超过600万股(申购数量须不低于300万股,且应为10万股的整数倍)。网下投资者为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后,应当一次性全部提交。网下申购期间,网下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申购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申购记录为准。通过该平台以外方式申购视为无效。 2、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上海)、证券账户号码(上海)

48、和银行收付款账户必须与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信息一致,否则视为无效申购。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配售对象自行负责。 3、网下投资者在2020年7月20日(T日)申购时,无需缴纳申购资金。 4、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公告披露违约情况,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三)网下初步配售(三)网下初步配售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2020年7月9日刊登的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确定的配售原则,将网下发行股票配售给提供有效申购的配售对象,并将在2020年7月

49、22日(T+2日)刊登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中披露最终配售情况。 (四)公布初步配售结果(四)公布初步配售结果 16 2020年7月22日(T+2日),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内容包括本次发行获得配售的网下投资者名称、每个配售对象申购数量、 每个配售对象获配数量等信息以及列表公示初步询价期间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实际申购数量明显少于拟申购数量的投资者信息。 以上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送达获配通知。 (五)认购资金的缴付(五)认购资金的缴付 1、2020 年 7 月

50、 22 日(T+2 日)16:00 前,获得初步配售资格的网下投资者应根据发行价格和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获配股份数量, 从配售对象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银行账户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足额划付认购资金, 认购资金应当于 2020 年 7 月 22 日(T+2 日)16:00 前到账。 2、认购款项的计算 每一配售对象应缴认购款项=发行价格初步获配数量。 3、认购款项的缴付及账户要求 网下投资者应依据以下原则进行资金划付, 不满足相关要求将会造成配售对象获配新股无效。 (1)网下投资者划出认购资金的银行账户应与配售对象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银行账户一致。 (2) 认购款项须划至中国结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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