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迁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博迁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PDF(23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 1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特别提示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博迁新材” 、“发行人” 或 “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 “证监会”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 ) (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 ”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141号】 )等有关法规,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 (中证协发【2018】142号)
2、(以下简称“ 业务规范 ”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 (中证协发【2018】142号)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 (中证协发 【2018】 142号) (以下简称 “ 投资者管理细则 ” )等有关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 ) 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 【2018】 40号)(以下简称 “ 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 ) 、 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 (上证发【2018】41号)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的有关业务规则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和网下发
3、行均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 )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以下简称“申购平台” )及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进行, 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 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上交所网站()公布的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的发行流程本次发行的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网上网下申购、缴款、中止发行等环节敬请投资者重申购、缴款、中止发行等环节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主要内容如下:点关注,主要内容如下: 1、投资者在、投资者在2020年年11月月26日(日(T日)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
4、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0年年11月月26日(日(T日)日),其中,网,其中,网 2 下申购时间为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网上申购时间为9:30-11:30,13:00-15:00。 2、市值要求:、市值要求:网下投资者在网下投资者在2020年年11月月18日(日(T-6日)日)前前20个交易日(含个交易日(含T-6日) 持有沪市非限售股票或非限售存托凭证的流通市值日均值为日) 持有沪市非限售股票或非限售存托凭证的流通市值日均值为6,000万元 (含)万元 (含)以上以上。网上网上投资者持有投资者持有1万元以上(含万元以上(含1万
5、元)上交所非限售万元)上交所非限售A股股份股股份和非限售存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托凭证市值的,可在市值的,可在2020年年11月月26日(日(T日)日)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投资者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投资者持有的市值按其持有的市值按其2020年年11月月24日 (含日 (含T-2日)日) 前前20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 3、初步询价结束后,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 、 “主承销商”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 )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 、 “主承销商”
6、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 )根据初步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并计算出每个价格上所对应的累计询价结果,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并计算出每个价格上所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总量后,拟申购总量后, 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 剔除部分不得低于所有网下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 剔除部分不得低于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0%,然后根据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协商确定发行价格。,然后根据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协商确定发行价格。如被剔除部分的最低价格所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总量大于拟剔除数量时,该档价如被剔除部分的最低价格所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总量大于拟剔除数量时,该
7、档价格的申购将按照拟申购数量由少至多依次剔除,如果申购价格和拟申购数量都格的申购将按照拟申购数量由少至多依次剔除,如果申购价格和拟申购数量都相同的则按照申报时间由晚至早的顺序依次剔除相同的则按照申报时间由晚至早的顺序依次剔除(申报时间以在上交所网下申(申报时间以在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中的记录为准)购平台中的记录为准) ,直至满足剔除的拟申购数量达到拟剔除数量的要求直至满足剔除的拟申购数量达到拟剔除数量的要求。当当最高申购价格与确定的最高申购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 对该价格的申购可不再剔除, 剔除比例发行价格相同时, 对该价格的申购可不再剔除, 剔除比例可低于可低于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
8、下申购。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4、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购。购。 5、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投资者应根据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以下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以下简称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中签结果公告”),于,于2020年年11月月30日(日(T+2日)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价格与获配数量,及
9、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 应根据 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应根据 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0年年11月月30日(日(T+2日)日)日终有足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6、当出现网下和网
10、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量的70%时,保荐机构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 3 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具体中止条款请见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具体中止条款请见“十一、中止发行十一、中止发行”。 7、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网下获配投资者未及时足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网下获配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申额缴纳申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
11、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 ) 。网上投资者连续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 )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 6个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月内不得参与新股、 存托凭证、存托凭证、 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 8、网下投资者提交承诺函及资质证明文件特别提醒: (、网下投资者提交承诺函及资质证明文件特别提醒: (1)请下载适用于本)请下载适用于本次项目的最新承诺函模板。 承诺函及核查文件模板见海通证券发行电子平台 “下次项目的最新
12、承诺函模板。 承诺函及核查文件模板见海通证券发行电子平台 “下载模板” ; (载模板” ; (2)每位投资者有且只有一次注册机会; ()每位投资者有且只有一次注册机会; (3)除承诺函外其他备案材)除承诺函外其他备案材料,一经上传即可存储在“报备资料”中,信息相同的备案材料请勿反复上传。料,一经上传即可存储在“报备资料”中,信息相同的备案材料请勿反复上传。请投资者仅在需要变更备案材料信息时,重新上传备案材料; (请投资者仅在需要变更备案材料信息时,重新上传备案材料; (4)请投资者及时)请投资者及时维护“报备资料” ,以确保所提交的备案材料内容准确。每位投资者仅有一次提维护“报备资料” ,以确
13、保所提交的备案材料内容准确。每位投资者仅有一次提交机会; (交机会; (5)承诺函仍需提交适用于本项目的最新版。)承诺函仍需提交适用于本项目的最新版。 投资者需充分了解有关新股发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认真阅读本公告的各项投资者需充分了解有关新股发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认真阅读本公告的各项内容, 知悉本次发行的定价原则和配售原则, 在提交报价前应确保不属于禁止参内容, 知悉本次发行的定价原则和配售原则, 在提交报价前应确保不属于禁止参与网下询价的情形,并确保其申购数量和未来持股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主与网下询价的情形,并确保其申购数量和未来持股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的规定。投资者一旦管部门的规定
14、。投资者一旦提交报价,主承销商视为该投资者承诺:投资者参与提交报价,主承销商视为该投资者承诺:投资者参与本次报价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告的规定,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及相应本次报价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告的规定,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及相应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有关本公告和本次发行的相关问题由主承销商保留最终解释权。有关本公告和本次发行的相关问题由主承销商保留最终解释权。 重要提示重要提示 1、博迁新材首次公开发行6,54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 (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 的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2125号文核准。 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为19,620万股,
15、本次发行6,540万股,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25%。本次发行均为公司公开发行新股,不涉及老股转让。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股票简称为“博迁新材” ,股票代码为605376,该代码同时适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下申购,网上申购代码为707376。 按照 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 , 公司所属行业为 “金属制品业”(分类代码: 4 C33)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经发布了行业平均市盈率,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 2、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 (以下简称 “网下发行” )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
16、发行” )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和海通证券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海通证券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组织实施, 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 )进行。 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网址为:https:/ 通过申购平台报价、查询的时间为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期间每个交易日9:30-15:00。关于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的相关操作办法请查阅上交所网站 (http:/) 服务IPO业务专栏中的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 、 网下IPO申购平台用户操作手册申购交易员分册等相关规定。 3、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 6,540
17、万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5%,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 本次发行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3,924万股, 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0%, 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2,616万股, 占本次发行总量的40%。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在申购时无需网下和网上投资者在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缴付申购资金。 4、本公告所称“网下投资者”是指参与网下发行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本公告所称“配售对象”是指参与网下发行的个人投资者账户、机构投资者账户或其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 网下投资者应当于初步询价开始日前一个交易日(即 2020 年 11 月 19 日(T-5 日) )的 12:00 前在中
18、国证券业协会完成配售对象的注册工作。 海通证券已根据管理办法 、 业务规范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制定了网下投资者的标准。具体标准及安排请见本公告“二、投资者参与网下询价的相关安排” 。 只有符合只有符合本公告“二、 (一)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标准”中所列本公告“二、 (一)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标准”中所列网下投资网下投资者条件要求的投资者方能参与本次初步询价。者条件要求的投资者方能参与本次初步询价。 不符合相关标准而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须自行承担一切由该行为引发的后果。主承销商将在申购平台中将其报价设定为无效,并在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5 (以下简称“ 发行公告 ”
19、)中披露相关情况。 提请投资者注意,主承销商将在初步询价及配售前对网下投资者是否存在提请投资者注意,主承销商将在初步询价及配售前对网下投资者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并要求网下投资者提供符合资质要求的承诺和证明材料。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并要求网下投资者提供符合资质要求的承诺和证明材料。如网下投资者拒绝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禁止性情形的,如网下投资者拒绝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主承销商将拒绝其参与初步询价及配售。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主承销商将拒绝其参与初步询价及配售。 5、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于 2020 年 11 月
20、25 日(T-1 日)进行本次发行网上路演。关于网上路演的具体信息请参阅 2020 年 11 月 24 日(T-2 日)刊登的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路演公告 。本次发行不安排网下公开路演推介。 6、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时间为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时间为 2020 年年 11 月月 20 日(日(T-4 日)日)9:3015:00。在上述时间内,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可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自行确定申购价格和拟申购数量。参与初步询价的,须按照规定通过申购平台统一申报,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报价应当包含每股价格和该价格对应的拟申购股数, 且只能
21、有一个报价, 其中非个人投资者应当以机构为单位进行报价。 网下投资者为拟参与报价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报价记录后, 应当一次性提交。网下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报价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报价记录为准。每个配售对象每次只能提交一笔报价。 综合考虑本次初步询价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及主承销商对发行人的估值情况, 主承销商将网下投资者管理的每个配售对象最低拟申购数量设定为 180 万股,拟申购数量最小变动单位设定为 10 万股,即网下投资者管理的每个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超过 180 万股的部分必须是 10 万股的整数倍,且不超过 510 万股。配售对象报价的最小单位为 0.01 元。 8、 在剔除最高部分
22、报价后,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考虑剩余报价和拟申购数量、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发行数量、有效报价投资者及有效拟申购数量。有效报价投资者的数量不少于 10 家。具体安排详见本公告“四、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和发行价格” 。 9、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 2020 年 11 月 25 日 (T-1 日) 刊登的 发行公告中公布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发行价格、最终发行数量以及有效报价投资者的 6 名单等信息。 10、本次网下申购的时间为 2020 年 11 月 26 日(T 日)的 9:30-15:00。 发发行公告 中公布的全部有效报
23、价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申购。 在参与网下申购时,行公告 中公布的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申购。 在参与网下申购时,网下投资者必须在申购平台为其管理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网下投资者必须在申购平台为其管理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申购记录中申购价格为确定的发行价格,申购数量为其有效报价对应的申购数量,同时不得超过 2020 年 11 月 25 日(T-1 日)刊登的发行公告中规定的申购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 网下投资者为其管理的参与申购的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后,应当一次性全部提交。网下申购期间,网下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申购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申购记录为准。
24、 在网下申购阶段,网下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获配后在在网下申购阶段,网下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获配后在 T+2 日缴纳认日缴纳认购款。购款。 11、每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的,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12、本次网上申购日为 2020 年 11 月 26 日(T 日) 。可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为:在 2020 年 11 月 24 日(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的日均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符合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办法所规定的投资者。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
25、向,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网上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网上投资者申购日(投资者申购日(T 日日)申购无需)申购无需缴纳申购款,缴纳申购款,T+2 日日根据中签结果缴纳根据中签结果缴纳认购款。认购款。 特别提醒,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 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 13、本次发行网下和网上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申购情况确定是否启动双向回拨机制,对网下和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见本公告“七、本次发行回拨机制” 。
26、14、本次发行的配售原则请见本公告“八、网下配售原则” 。 15、公司 2019 年营业收入为 48,073.69 万元,较 2018 年同比下降 8.88%;营业利润为 16,775.33 万元,较 2018 年同比上涨 33.71%;利润总额为 16,432.69 7 万元,较 2018 年同比上涨 29.97%;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3,430.54 万元,较 2018 年同比上涨 29.2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3,308.53 万元,较 2018 年同比上涨 29.60%。 公司 2020 年 1-6 月营业收入为 25,603.53 万元,较上年
27、同期上涨 2.44%;营业利润为 8,876.87 万元,较上年同期上涨 14.21%;利润总额为 8,752.89 万元,较上年同期上涨 17.8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7,116.60 万元,较上年同期上涨 17.7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7,028.55 万元,较上年同期上涨 16.84%。 公司 2020 年 1-9 月营业收入为 41,086.50 万元,较上年同期上涨 14.27%;营业利润为 14,240.18 万元,较上年同期上涨 13.43%;利润总额为 14,079.79 万元,较上年同期上涨 15.30%;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
28、1,565.81 万元,较上年同期上涨 15.2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450.39 万元,较上年同期上涨 12.74%。 2020 年前三个季度, 公司营业收入、 净利润较上年同期有所增长, 主要原因系: (1)受下游需求回暖影响,镍粉销量有所上升,且 2020 年 3 月 20 日起镍粉产品出口退税税率由 10%上调为 13%,加上因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 600nm 镍粉部分实现销售,转销相应存货跌价损失金额; (2)受下游市场需求拉动,铜粉销量有所增长,同时内外销结构的变化推动平均售价有所提升,相应推动毛利上升。 根据目前的情况预计,发行人 2020 年度营
29、业收入预计为 57,984.27 万元,较上年度增长 20.6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预计为 15,115.02 万元,相比上年度增长 12.5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为14,999.60 万元, 相比上年度增长 12.71%。 公司预计 2020 年度营业收入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情况好于上年,主要原因系下游市场需求有所增长,公司主要产品销售情况好于上年。发行人 2020 年度业绩预计中的相关财务数据仅为管理层对经营业绩的合理估计,未经审计或审阅,预计数不代表公司最终可实现收入、净利润,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和承诺。 发行人收入 2018 年度增长较快
30、且 2019 年度仍维持相对较高水平, 另外报告期利润规模增幅较大,未来若出现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市场竞争加剧或募投项目收益未达预期等情形,则公司将面临经营业绩波动的风险。 8 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发行人业绩波动风险,审慎报价,理性参与决策。 16、网下投资者存在下列情形的,一经发现,主承销商将及时向证券业协会报告: (1)使用他人账户报价; (2)投资者之间协商报价; (3)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账户报价; (4)网上网下同时申购; (5)与发行人或承销商串通报价; (6)委托他人报价; (7)无真实申购意图进行人情报价; (8)故意压低或抬高价格; (9)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 (10)不具
31、备定价能力,或没有严格履行报价评估和决策程序、未能审慎报价; (11)机构投资者未建立估值模型; (12)其他不独立、不客观、不诚信的情形; (13)不符合配售资格; (14)未按时足额缴付认购资金; (15)获配后未恪守持有期等相关承诺的; (16)中国证券业协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17、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初步询价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 2020 年 11 月 18 日(T-6 日)登载于上交所(http:/)的招股意向书全文,招股意向书摘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 、 上海证券报 、 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 9 一、一、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本次发行的重要
32、日期安排 日期日期 发行安排发行安排 T-6 日 2020 年 11 月 18 日(周三) 刊登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 招股意向书摘要等相关公告与文件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文件 T-5 日 2020 年 11 月 19 日(周四)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文件截止日(当日 12:00 前) 网下投资者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注册截止日(当日 12:00 前) T-4 日 2020 年 11 月 20 日(周五) 初步询价(通过申购平台) ,初步询价期间为 9:30-15:00 初步询价截止日 T-3 日 2020 年 11 月 23 日(周一) 关联关系核查 T-2 日 2020 年 11 月 24
33、日(周二) 确定发行价格 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可申购股数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1 日 2020 年 11 月 25 日(周三) 刊登发行公告 、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T 日 2020 年 11 月 26 日(周四) 网下发行申购日(9:30-15:00,当日 15:00 截止) 网上发行申购日(9:30-11:30,13:00-15:00)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及网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网上申购配号 T+1 日 2020 年 11 月 27 日(周五) 刊登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T+2 日 2020 年 11 月 30 日(周一) 刊登
34、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下发行获配投资者缴款,认购资金到账截止 16:00 网上中签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 T+3 日 2020 年 12 月 1 日(周二) 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T+4 日 2020 年 12 月 2 日(周三)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注:1、T 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3、如初步询价后拟定的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如初步询价后拟定的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35、应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每周至少发布一次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每周至少发布一次。网上、网下申购时间相应推迟三周网上、网下申购时间相应推迟三周,具体安排将另行公告具体安排将另行公告。 4、如因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主承销商联系。 10 二二、投资者参与网下询价的相关安排、投资者参与网下询价的相关安排 (一)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标准(一)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标准 投资者应以股票配售对象为单位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下询价和配售。在 2020年
36、11 月 19 日(T-5 日)12:00 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注册并办理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数字证书的网下投资者和股票配售对象方能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 参与本次网下询价的网下投资者需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备一定的证券投资经验。机构投资者应当依法设立、持续经营时间达到两年(含)以上,从事证券交易时间达到两年(含)以上;个人投资者从事证券交易时间应达到五年(含)以上,具备独立从事证券投资所需的研究能力,抗风险能力较强。 2、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最近 12 个月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相关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采取监管措施,但投资者能证明所受处罚业务与证券投资业务、受托投资管理
37、业务互相隔离的除外。 3、具备必要的定价能力。机构投资者应具有相应的研究力量、有效的估值定价模型、科学的定价决策制度和完善的合规风控制度。 4、在在 2020 年年 11 月月 19 日(日(T-5 日)日)12:00 时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注册时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注册且已开通且已开通 CA 证书的网下投资者和股票配售对象方能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证书的网下投资者和股票配售对象方能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 5、2020 年年 11 月月 18 日(日(T-6 日,含当日)日,含当日)前前 20 个交易日持有沪市非限售股个交易日持有沪市非限售股票或非限售存托凭证的流通市值日均值为票或非限
38、售存托凭证的流通市值日均值为 6,000 万元(含)以上万元(含)以上。 6、 投资者不得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或信托计划, 也不得为在招募说明书、投资协议等文件中以直接或间接方式载明以博取一、 二级市场价差为目的申购首发股票的理财产品等证券投资产品。 7、若配售对象类型为基金公司或其资产管理子公司一对一专户理财产品、基金公司或其资产管理子公司一对多专户理财产品、 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须在 2020 年 11 月 19 日(T-5 日,当日 12:00)前完成备案,并能提供产品备案证明的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备案函、备案系统截屏等) 。 8、若配售对象属于中华人民
39、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私募投资基金监 11 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或除公募基金、养老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之外的配售对象的任一级出资方存在私募投资基金,则该等私募基金须在2020 年 11 月 19 日(T-5 日,当日 12:00)前按以上法规规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登记和私募基金的备案,并能提供登记备案证明的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登记备案函、登记备案系统截屏等) 。 9、下列机构或人员将不得参与本次网下发行: 发行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发行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40、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直接或间接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和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子公司; 主承销商及其持股比例 5%以上的股东,主承销商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主承销商及其持股比例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直接或间接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和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子公司; 承销商及其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 第、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子女及其配偶、 父母及配偶的父母、 兄弟姐妹及其配偶、 配偶的兄弟姐妹、 子女配偶的父母; 过去 6 个月
41、内与主承销商存在保荐、承销业务关系的公司及其持股 5%以上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 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或已与主承销商签署保荐、承销业务合同或达成相关意向的公司及其持股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通过配售可能导致不当行为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自然人、法人和组织。 按照业务规范 、 投资者管理细则 ,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黑名单所列示的投资者。 第、项规定的禁止配售对象管理的公募基金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但应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10、配售对象应遵守行业监管要求,申购金额不得超过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 主承销商将在初步询价或配售前对投资者是否存在上述禁止
42、性情形进行核主承销商将在初步询价或配售前对投资者是否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进行核 12 查, 投资者应按主承销商的要求查, 投资者应按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 (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进行相应的配合 (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 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 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工商登记资料、 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 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 ,如拒绝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 ,如拒绝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 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 主承销商将拒绝接受其初步询上
43、述禁止性情形的, 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 主承销商将拒绝接受其初步询价或者向其进行配售。价或者向其进行配售。 (二)承诺函及资质证明文件的提交方式(二)承诺函及资质证明文件的提交方式 所有拟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网下投资者须符合上述投资者条件, 并按照如下所属的投资者类型,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2020 年 11 月 19 日(T-5 日)12:00前)通过海通证券发行电子平台(网址:https:/)提交材料。 推荐使用推荐使用 Chrome 浏览器登陆系统浏览器登陆系统。 如有问题请致电咨询电话 021-23219622、021-23219496、021-23219524。 类型类型 1:机构
44、投资者:机构投资者 网下投资者承诺函(机构投资者) ;网下投资者关联关系核查表(机构投资者) 。 此外,除公募基金、养老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QFII 投资账户、 机构自营投资账户、 个人自有资金投资账户外的其他配售对象需提供 出资方基本情况表 ,同时提供产品备案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备案函、备案系统截屏) ,配售对象为私募基金的还需提供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登记函、登记系统截屏) 。 类型类型 2:个人投资者:个人投资者 网下投资者承诺函(个人投资者) ;网下投资者关联关系核查表(个人投资者) 。 特别提醒: (特别提醒: (1)请下载适用于本次项目的最新承
45、诺函模板。承诺函及核查文)请下载适用于本次项目的最新承诺函模板。承诺函及核查文件模板见海通证券发行电子平台“下载模板” ; (件模板见海通证券发行电子平台“下载模板” ; (2)每位投资者有)每位投资者有且只有一次注且只有一次注册机会; (册机会; (3)除承诺函外其他备案材料,一经上传即可存储在“报备资料”中,)除承诺函外其他备案材料,一经上传即可存储在“报备资料”中,信息相同的备案材料请勿反复上传。 请投资者仅在需要变更备案材料信息时, 重信息相同的备案材料请勿反复上传。 请投资者仅在需要变更备案材料信息时, 重新上传备案材料; (新上传备案材料; (4)请投资者及时维护“报备资料” ,以
46、确保所提交的备案材)请投资者及时维护“报备资料” ,以确保所提交的备案材料内容准确。每位投资者仅有一次提交机会; (料内容准确。每位投资者仅有一次提交机会; (5)承诺函仍需提交适用于本项目)承诺函仍需提交适用于本项目的最新版。的最新版。 13 提交文件内容不完整或内容不符合要求、 或投资者所提供资料未通过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见证律师审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拒绝投资者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下询价与配售,或视其为无效报价。因投资者提供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所导致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三、初步询价三、初步询价 1、本次初步询价通过申购平台进行。符合管理办法及投资者管理细则要求的投资者于 2020
47、 年 11 月 19 日(T-5 日)12:00 前在证券业协会完成网下投资者注册并办理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数字证书, 成为申购平台的用户后方可参与初步询价。 2、本次初步询价期间为 2020 年 11 月 20 日(T-4 日)9:3015:00。在上述时间内,投资者可通过上交所申购平台填写、提交申购价格和拟申购数量。 3、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报价应当包含拟申购价格和该价格对应的拟申购股数,且只能有一个报价,其中非个人投资者应当以机构为单位进行报价。网下投资者可以为其管理的每一配售对象填报同一个拟申购价格,该拟申购价格对应一个拟申购数量。 网下投资者为拟参与报价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
48、报价记录后,应当一次性提交。网下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报价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报价记录为准。每个配售对象每次只能提交一笔报价。 综合考虑本次初步询价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及主承销商对发行人的估值情况,主承销商将网下投资者指定的配售对象最低拟申购数量设定为 180 万股,拟申购数量最小变动单位设定为 10 万股,即网下投资者指定的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超过 180 万股的部分必须是 10 万股的整数倍,每个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不得超过 510 万股。配售对象报价的最小单位为 0.01 元。投资者应按规定进行初步询价,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配售对象应遵守行业监管要求,申购金额不得超过相应的资产
49、规模或资金规模。 4、网下投资者申报的以下情形将被视为无效: (1)网下投资者未在 2020 年 11 月 19 日(T-5 日)12:00 前在证券业协会完成网下投资者注册的; (2)配售对象名称、证券账户、银行收付款账户/账号等申报信息与注册信 14 息不一致的;该信息不一致的配售对象的报价部分为无效报价; (3)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超过 510 万股以上的部分为无效申报; (4)配售对象拟申购数量不符合 180 万股的最低数量要求,或者拟申购数量不符合 10 万股的整数倍,则该配售对象的申报无效; (5)经审查不符合本公告“二、 (一)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标准”中所列网下投资者条件的;
50、(6)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则该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 (7)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文件、提交文件内容不完整或内容不符合要求、或所提供资料未通过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及见证律师审核的配售对象的申报无效; (8)被证券业协会列入黑名单的网下投资者; (9)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与网下投资者沟通确认为显著异常的。 四四、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和发行价格、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和发行价格 (1)本次网下初步询价截止后,经核查,不符合本公告“二、投资者参与网下询价的相关安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投资者的报价将被剔除,视为无效; (2)投资者初步确定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